穿成假孕嫁男主的恶毒女配前妻

穿成假孕嫁男主的恶毒女配前妻

序连 著
  • 类别:穿越 状态:连载中 主角:于夏夏沈厉 更新时间:2026-06-23 11:51

序连写的《穿成假孕嫁男主的恶毒女配前妻》这本书是穿越架空类型的书,让人看过后回味无穷,强烈推荐大家看一下!主角为于夏夏沈厉,主要讲的是:谁算计男主?打脸。谁在男主落魄时踩他一脚?加倍打脸。全书从头到尾,得罪过沈厉的人,没有一个有好……

最新章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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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厉出了院门,沿着村后那条长满杂草的泥路,一路往山上走。

    天还黑着,月亮挂在山头上,像只缺了个口子的白瓷碗,勉强照出脚下的路。

    这条路他走了十几年了,闭着眼睛都不会踩空。

    哪块石头是松的,哪段坡容易打滑,哪棵歪脖子树底下有个坑,全刻在他脑子里。

    村里人白天都不敢往后山深处走,说山里有狼,有野猪,还有不干净的东西。

    这个年代又没有路灯什么的,大多数人晚上不会往山里跑,对普通人来说,山里太危险了,就算白天去,大家也害怕遇到狼或者野猪。

    但沈厉不怕。

    他七岁那年第一次跟着隔壁老猎户上山,十岁就自己学会了下套子,十二岁第一次徒手掐死了一条咬他脚腕子的菜花蛇。

    现在这座山,与其说是山,不如说是他的地盘。

    走了大约一刻钟,沈厉拐进了一条更窄的野路。两边的灌木丛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裤腿很快就浸了一层潮气。他也不在意,脚步稳而快,跟头夜行觅食的豹子似的,又轻又没声响。

    到了半山腰一片松树林子的边缘,他停下了脚步。

    蹲下身,沈厉先检查了昨天傍晚布下的几个套子。

    所谓套子,就是拿细铁丝或者麻绳做成的活扣,绑在动物常走的小路上。兔子也好,野鸡也好,走兽都有个习惯,那就是爱走老路。

    同一条道,来来**地踩,时间长了就踩出一条细细的兽道来。

    找兽道是门手艺。

    一般人进了林子,看哪儿都一样,满眼全是草和树。但沈厉不一样。

    他蹲在地上,目光扫过那些在普通人眼里根本没有区别的草丛,一眼就看见了,左边那丛狗尾巴草,根部有几根被折断了,折口还是新鲜的,泛着白茬儿。

    旁边的软泥地上,有一串浅浅的、比铜钱大不了多少的爪印。

    三趾,分叉,轻飘飘的,这是野鸡。

    他顺着爪印的方向看过去,果然,在三步开外的一丛矮灌木底下,他昨天布的第一个麻绳套子被触发了。

    绳圈收紧,套住的却只是一根折断的枯枝。

    放了空套。

    沈厉也不恼,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继续往前走。

    打猎这事儿急不得。十个套子里能中两三个,就算是好运气了。靠山吃山,全看老天爷赏不赏脸。

    他弯着腰,沿着山坡横切过去,走了大约百来步,来到了一片更密的杂木林里。

    这片林子里有几棵老橡子树,每年秋天落一地的橡子果。松鼠爱吃,野鸡也爱刨。沈厉在这儿布了三个套子,位置都选在橡子树底下野鸡刨食时必经的路口上。

    第二个套子是空的,绳圈都没动过。

    沈厉去检查第三个套子。

    还没走近,他就听见了“扑棱棱”的拍翅膀声,夹杂着短促慌乱的“咯咯”叫唤。

    一只灰褐色的野山鸡正被麻绳套死死地勒住了一只脚爪,拼命扑腾翅膀想挣脱,却越挣越紧。地上的落叶和浮土被它扑腾得乱七八糟,羽毛掉了一地。

    沈厉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一弯腰,左手精准地捏住了野鸡的脖子根儿。

    野鸡“咯”的一声惨叫,翅膀还在拼命扇。

    沈厉手腕一拧,“咔嚓”一声轻响。

    野鸡的脑袋一歪,翅膀抽搐了两下,彻底不动了。

    干脆利落,连一秒多余的动静都没有。

    他把死透了的野鸡往腰间的麻绳上一系,又低头把触发的套子重新布好,绳圈理顺了,末端绑在树根上固定死。手上的动作又快又稳,像是做了上万遍。

    一只还不够。

    奶奶身子骨弱,入了秋就容易犯咳嗽,得多补补。

    沈厉直起腰,抬头看了一眼天色。东边的山头上,已经能看见一丝鱼肚白了。

    他还有时间。

    收好剩下几个空套子之后,沈厉没有原路返回,而是转向了更深处的一条山谷。那里有一条小溪,溪边的草甸子上,清早会有野兔出来喝水。

    这一段路就不好走了。坡陡,碎石多,脚底下踩着厚厚一层腐叶,一不小心就会打滑。

    沈厉放慢了脚步,但依然走得无声无息。

    这是他从小练出来的本事,在山里,动静越小,越安全。

    你弄出声响,惊跑了猎物是小事,招来了野猪那才叫要命。

    去年冬天,他在这片山谷里碰上过一头三百来斤的大公猪。那玩意儿受了惊,红着眼睛冲过来的时候,跟一辆失控的拖拉机似的,撞断了碗口粗的小树。

    沈厉当时退无可退,硬是扛着猎叉跟那畜生对峙了小半个时辰,最后一叉子捅进了它的脖子。

    那头野猪的肉,他吃了大半个月,剩下的风干了藏在山里的树洞中。拿到黑市去换了整整十二块钱,够他跟奶奶吃两个月的口粮。

    走到溪边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山谷里起了薄薄一层白雾,溪水声哗哗啦啦的,清亮得很。溪边的青草上全是露珠,一颗一颗亮晶晶的,跟碎玻璃渣子似的。

    沈厉没有靠近水边,而是在下风口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蹲了下来。

    他把身子压低,呼吸放到最轻最缓,整个人像一截枯木桩子一样,一动不动。

    打猎这事儿,七分靠等,三分靠手。

    耐得住性子,才逮得住东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

    雾气慢慢散了,天光越来越亮。林子里开始有鸟叫声了,一开始是一两只,后来叽叽喳喳连成了片。

    沈厉眼皮都不抬一下,纹丝不动。

    又过了大约一袋烟的功夫,对面草丛里,有动静了。

    极细微的“窸窣”声,一般人根本听不见。但沈厉的耳朵比狗还灵。

    他连眼珠子都没动,只是目光微微偏过去。

    果然,一只灰褐色的野兔,竖着两只长耳朵,小心翼翼地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它先是停在草丛边上,后腿蹬直了,鼻子快速地抽动着,嗅了好一阵,确认周围没有危险,才一蹦一跳地朝溪边去了。

    沈厉的眼神一寸一寸地跟着那只兔子移动。

    等它走到溪边,低头喝水的一瞬间,沈厉动了。

    他右手一扬,一块早就攥在手心里的拳头大的石子脱手飞出!

    石子破空的速度快得几乎看不见轨迹,“啪”的一声闷响,精准地砸在了野兔的后脑勺上。

    野兔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四条腿蹬了两下就软了,瘫倒在了溪边的碎石上。

    沈厉这才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蹲麻了的腿脚,大步走过去。

    拎起那只野兔的后腿,还挺沉,少说也有三四斤。

    今天运气不错。一只野鸡,一只兔子,够奶奶吃好几顿了。

    沈厉用麻绳把兔子跟野鸡拴在一块儿,往肩上一搭,转身往山下走去。

    太阳已经冒出了山头,金灿灿的光从树叶缝里漏下来,打在他高大的侧脸上。

    下了山,还得赶着去生产队上工挣工分。

    最近农忙,壮劳力一天要割四五亩地的麦子,少一个工分都不行。他一个人挣的工分,得养活他和奶奶两张嘴。

    现在又多了一张。

    想到那个睡得四仰八叉、打呼噜比猪还响的女人,沈厉的脸色又冷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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