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皇帝的妃子只是一个工作

做皇帝的妃子只是一个工作

作者忆梦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沈清辞苏念卿 更新时间:2026-07-20 10:02

《做皇帝的妃子只是一个工作》是一部跨越时空的古代言情小说,讲述了沈清辞苏念卿的惊险冒险之旅。沈清辞苏念卿是个普通人,但在一次突发事件后,他发现自己能够穿越不同的时代。在作者忆梦的笔下,沈清辞苏念卿历经种种磨难,面对着邪恶势力的威胁,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勇气和力量。夫人若是看中了,价钱好商量。”沈清辞又看了看那个叫苏念卿的。他站在那里不卑不亢,……将带领读者穿越时空,沉浸在这个令人神往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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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清辞入宫那年十六岁,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一顶小轿从沈府侧门抬出去,

    连个像样的送亲队伍都没有,一路摇摇晃晃进了皇宫的偏门。她掀开轿帘的一角,

    看着沈府朱红色的大门在视线里越来越远,心里没有半点不舍。沈家三房的嫡女,

    听起来身份不低,可那是在她二叔中了探花、大伯升了侍郎之前的事。

    她爹沈明远是沈家最没出息的一个,科举考了十二年连个举人都没中过,

    靠着祖荫在翰林院挂了个从七品的闲职,每日里除了喝酒就是骂天。她娘倒是个争气的,

    一口气生了三个女儿,可惜没能生出儿子,在沈家说话都不硬气。沈清辞排行第二,

    上头的姐姐沈清词生得花容月貌,早两年嫁给了户部侍郎的儿子,

    下头的妹妹沈清歌年纪尚小,被老太太养在身边,倒是养出了一身娇气。

    唯独她这个夹在中间的,不上不下,不冷不热,从小到大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得过。

    这次进宫选秀,原本定的是她姐姐沈清词的名额,可姐姐嫁了人,妹妹年纪不够,

    这差事才落到了她头上。临行前她爹难得看了她一眼,说了句“好好伺候皇上,

    莫要丢了沈家的脸”,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件还过得去的货物,只要别在运输途中磕坏了就行。

    沈清辞没哭,也没觉得委屈。她很小就想明白了,这世上的情分都是有来有往的买卖,

    你对我好,我便对你好,你对我不好,我凭什么要对你好?沈家给她的那点子饭食衣裳,

    她这些年做的针线活早就还清了。如今她入了宫,往后沈家靠着她能在皇上跟前得几分脸面,

    那就是另外的价钱了。轿子停下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一个年长的宫女引她到了一处偏殿,殿不大,布置也算不得精致,但胜在干净。宫女告诉她,

    这是毓秀宫侧殿,往后她便住在这里了。“娘娘好生歇着,

    明儿一早奴婢带您去拜见皇后娘娘。”宫女行了礼便退下了。沈清辞一个人坐在床边,

    看着桌上那盏孤零零的烛火,忽然笑了。她摸了摸袖子里藏着的那张银票,

    是临行前她娘偷偷塞给她的,二百两银票,她娘攒了大半年的体己钱。

    她娘拉着她的手说“清儿,宫里不比家里,处处都要打点,这银子你拿着,

    该花的时候别心疼。”沈清辞把银票仔细折好,贴身放着,心里头暖了一下,也就那么一下。

    宫里的日子比沈家好过多了,至少顿顿有肉,冬天有炭,夏天有冰。沈清辞被封了才人,

    品级不高,但好歹是个正经的主位了。她第一天去拜见皇后的时候,

    就打定了一个主意:在后宫里头,安安稳稳地活着,比什么都强。不争宠,不惹事,不站队,

    谁来了都笑脸相迎,谁走了都不送不迎。皇后是个端庄大气的女子,见了她也没多说什么,

    赏了两匹缎子,嘱咐她好好侍奉皇上,便让她退下了。倒是旁边的德妃多看了她两眼,

    笑着问她家里是做什么的,沈清辞恭恭敬敬答了,多余的话一句没有。德妃觉得她无趣,

    也就没再搭理她。沈清辞回到毓秀宫,把缎子收进柜子里,

    心里盘算着这两匹料子能值多少银子。宫里赏赐的东西不能拿出去卖,但可以留着打赏下人,

    也算是省了一笔开销。她从前在沈家就精于算计,一个月的月例银子怎么花,打赏下人多少,

    自己存多少,算得清清楚楚。到了宫里这习惯也没改,反而更加精细了。头三个月,

    皇上没翻过她的牌子。沈清辞一点也不急,每天吃吃喝喝,绣绣花,看看书,

    日子过得比在沈家舒坦多了。她甚至希望皇上永远别想起她来,就这么混到老,

    攒下一笔银子,在宫里安度晚年,也是一桩美事。可惜事与愿违。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夜,

    皇上大概是热得睡不着,又或者是翻了半天牌子没找到合心意的人,总之翻了她的。

    消息传来的时候沈清辞正在吃西瓜,听到太监尖细的嗓音喊着“皇上驾到”,她愣了一瞬,

    然后飞快地把嘴角的西瓜汁擦干净,整了整衣裳,跪在了门口。

    皇帝进来的时候带了一身暑气,沈清辞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龙涎香,

    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酒味。她低着头不敢细看,只余光瞥见一角明黄色的袍角从眼前掠过。

    “抬起头来。”沈清辞抬起头,对上了一双深邃的眼睛。皇帝比她想象的要年轻,

    也比她想象的要好看,但好看不好看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恭顺地垂下眼帘,

    等着他下一步的动作。皇帝似乎对她这副不卑不亢的样子有些意外,多看了她两眼,

    问了她几句家常。沈清辞一一答了,不多一个字,不少一个字。皇帝问她会不会下棋,

    她说会一点,皇帝便让人摆了棋盘,跟她下了两局。她故意输了,输得不显山露水,

    让皇帝赢得舒服又不觉得她敷衍。那天晚上过后,皇帝没有立刻再翻她的牌子,

    但隔三差五的会想起来一次。沈清辞每次都是那副温顺恭谨的模样,不主动亲近,

    也不刻意疏远,像一件称手的器物,用着顺手,放下也不惦记。但有一件事让皇帝记住了她。

    每次侍寝之后,皇帝心情好的时候会问她想要什么赏赐。

    别的妃子要的是珠宝首饰、珍奇古玩,或者是替家里人讨个恩典,唯独沈清辞,

    每一次都是同样的回答:“臣妾想要银子。”第一次说的时候皇帝以为她在开玩笑,

    笑着问她要多少,沈清辞认认真真地说:“不拘多少,皇上赏多少臣妾都高兴。

    ”皇帝觉得新鲜,让太监赏了她二百两银子。沈清辞接了赏赐,谢了恩,

    脸上的笑意比任何时候都真。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她每次都要银子。

    皇帝有一次打趣她:“朕的沈才人这是要拿银子糊墙不成?怎么每次都要银子?

    ”沈清辞低头笑了笑,说:“臣妾就爱银子,摸着银子心里踏实。”皇帝哈哈大笑,

    说她都快钻到钱眼里去了,堂堂一个才人,像个守财奴似的。沈清辞也不恼,

    笑眯眯地把银票收好,心想您爱怎么说怎么说,银子到手是真的。到了第二年秋天,

    沈清辞被晋了美人,月例银子涨了些,但她真正的进项并不靠这点月例。皇上每次来,

    少则赏她二百两,多则五百两,赶上他心情特别好的时候,能给到一千两。

    沈清辞把每一笔银子都记在一个小账本上,写得工工整整,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

    看着上面的数字越来越大,心里比吃了蜜还甜。除了皇上的赏赐,她还有别的来路。

    后宫里的妃嫔们争奇斗艳,常常需要些新鲜的花样子、精巧的绣品,

    沈清辞的针线活是顶好的,她悄悄地接这些活计,一件绣品能卖到几十两银子。

    她还精于理财,把攒下的银子通过宫里一个靠得住的老太监拿去放贷,每月都能收些利钱。

    当然这些事都是背着人做的,不能让人知道。毓秀宫里有个小太监叫小顺子,

    是沈清辞从内务府要来的。小顺子年纪不大,但机灵得很,而且嘴巴紧,

    给多少银子办多少事,从不问东问西。沈清辞很喜欢他,觉得他是个天生的生意人苗子,

    只可惜身在宫墙里。“小顺子,”有一天沈清辞把他叫到跟前,压低了声音问,

    “你对宫里的路熟不熟?”小顺子眨眨眼:“娘娘想去哪儿?”“哪儿也不去,就是问问。

    ”沈清辞笑了笑,“我在宫里住了快两年了,好些地方还没去过呢。比如那些个荒废的宫殿,

    平日里也没人去,里头什么样我都没见过。”小顺子是个聪明人,听出了她话里的意思,

    但没多问,只道:“奴才在宫里待了八年了,角角落落都走过。娘娘若是想逛,

    奴才给您带路。”从那以后,沈清辞隔三差五就让小顺子带她去宫里各处转转,

    专挑那些人迹罕至的偏僻地方。什么冷宫、废殿、荒园子,她都去看过。

    小顺子以为她只是无聊了想散散心,也没多想,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初冬的傍晚,天短,酉时刚过就黑透了。

    沈清辞和小顺子走到了皇宫最西边的一处废弃宫殿,这里从前是前朝一个贵妃的住处,

    贵妃犯了事被赐死之后,这座宫殿就荒了下来,年久失修,墙头上都长满了荒草。

    “这地方倒是个清静的。”沈清辞提着灯笼四处看,忽然发现正殿后面有一道矮墙,

    墙上的砖石看起来比别处的松动。她不动声色地走过去,用脚尖轻轻碰了碰,

    一块砖果然松了,露出后面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小顺子没注意到,

    正蹲在另一边看地上的蚂蚁窝。沈清辞心跳快了几拍,但她面色如常,

    回头叫了小顺子一声:“走吧,天黑了,该回去了。”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

    脑子里全是那个洞口。第二天一早,她找了个借口支开小顺子,独自去了那座废殿。

    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搬开那几块松动的砖石,洞口不大,刚好能容一个人侧身挤进去。

    她咬了咬牙,举着灯笼钻了进去。洞里面是一条窄窄的通道,两边是粗糙的砖墙,

    头顶是拱形的砖顶,空气潮湿而清冷,带着一股泥土的味道。沈清辞弯着腰往前走,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工夫,通道开始变宽,地势也渐渐向上。又走了几百步,

    她看到前面透出了一丝光亮。她灭了灯笼,小心翼翼地靠近,发现通道的尽头是一道木门,

    门上的漆已经剥落得差不多了,门板之间留着宽宽的缝隙。她凑过去往外一看,

    心跳几乎停了。门的外面,是一条僻静的巷子,巷子的尽头是一条小河,

    河对岸就是京城最热闹的西市大街。皇宫里,有一条密道,直通宫外。

    沈清辞在那道木门后面站了很久,久到腿都麻了。她慢慢地退回通道里,

    慢慢地走回那座废殿,把砖石原样堵好,又仔细地把痕迹清理干净,

    然后若无其事地回了毓秀宫。那天夜里她躺在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盯着头顶的帐子,

    一个念头像野草一样在她心里疯长。她不想在宫里待到老了。她可以走。她攒够了钱,

    从这条密道走出去,换一张脸,换一个身份,天高皇帝远,谁也不会知道沈才人去了哪里。

    宫里只会当她是死了,烧死了,失踪了,随便怎样都好,

    总之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沈清辞这个人。这个念头一旦生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沈清辞花了三天时间反复思量,把每一种可能遇到的困难都想了一遍,

    把每一步计划都反复推敲,直到确定万无一失,她才终于对自己点了点头。好,就这么办。

    但事情急不得,她还需要时间,需要更多的银子,需要周密的准备。接下来的大半年里,

    沈清辞的日子过得更精细了。她把每一笔进项都记得清清楚楚,

    连赏给宫人的银子都要算计着给,既不能太小气惹人闲话,也不能太大方惹人起疑。

    她开始悄悄地攒一些出宫要用的东西:易容用的药膏和假发,几身寻常百姓穿的衣裳,

    一份出关用的假路引——这路引是她花了大价钱托小顺子从宫外弄来的,

    小顺子以为她只是好奇外面的东西,拿了银子便替她办了,多余的话一句没问。小顺子这人,

    沈清辞是越来越满意了。她还做了一件大事:花重金从一个刑部牢头的手里买下了一具女尸。

    那女尸的身量跟她差不多,年纪也相仿,是个犯了死罪的女犯人,秋后就要问斩的。

    沈清辞通过中间人跟牢头搭上了线,给了三百两银子,

    让他把女犯人的尸体在行刑后给她留着。牢头收了她的好处,也没多问,便应下了。

    尸体的事解决之后,沈清辞的账本上已经攒到了二十八万两银子。

    她把大部分换成了全国通用的银票,分成几份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剩下的碎银子装在了一个不起眼的包袱里,随时可以拎着走。她等一个机会,

    一个让她“死”得合情合理的机会。机会来得比她预想的要快。那年的夏天格外多雨,

    七月中旬的一个夜晚,天气闷热得像蒸笼一样,乌云压得很低,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暴雨将至的气息。沈清辞站在窗前看着天边一闪一闪的雷电,

    心里忽然亮堂了起来。就是今晚了。她叫来小顺子,给了他一张三百两的银票,

    说:“小顺子,这银子你拿着,明天一早出宫去,替我到城东的宝丰银楼买一匣子珍珠粉来。

    记住,要最好的那种,别让人糊弄了。”小顺子接过银票,高高兴兴地应了。他不知道的是,

    沈清辞给他的那张银票,够他在宫外舒舒服服过好几年的。小顺子走后,

    沈清辞把早就准备好的东西收拾好,贴身藏好银票和路引,换了一身深色的衣裳,

    又用易容药膏把脸涂黑了些,把头发梳成一个寻常农妇的发髻,用一块青布包了。

    然后她点了一把火。火是从寝殿的帷帐上烧起来的,沈清辞事先在帷帐上浇了灯油,

    火苗蹿起来的时候快得像活了一样,眨眼间就舔上了房梁。她站在殿门口看了一眼,

    确定火势足够大之后,转身消失在了雨夜里。

    那具女尸她早就藏在了毓秀宫后面的一个空箱子里,火势一起来,

    她便拖着箱子从后窗翻进了寝殿,把尸体放在了床榻上,又在她身上盖了几层浸了油的被褥。

    做完这一切,她才沿着事先踩好的路线,借着雷雨声的掩护,一路跑向了西边那座废殿。

    大雨是在她钻进密道之后才真正落下来的。豆大的雨点砸在废殿的屋顶上,

    发出噼里啪啦的巨响,雷声一个接一个地在头顶炸开,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了这一种声音。

    沈清辞浑身湿透了,但她顾不上冷,手脚并用地搬开砖石,钻进密道,

    又回身把砖石一块块堵好。密道里漆黑一片,她摸黑往前走,脚下的路她走过很多遍了,

    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走了大约一盏茶的工夫,她才摸出火折子点亮了灯笼,

    昏黄的光照在潮湿的砖墙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她的心跳得很快,但不是因为害怕,

    而是因为兴奋。走出密道,推开那扇破旧的木门的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小了些。

    沈清辞站在巷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雨水混着泥土和青草的气味涌入肺里,

    和宫里那股子永远散不尽的熏香味截然不同。她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了,

    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巷子里没有人,这么大的雨,连野猫都躲起来了。

    沈清辞低着头快步走过巷子,沿着河边的小路一直走到了西市附近。

    那里有一家她早就看好的骡马店,她在一个月前就预付了定金,

    买了一辆结实的马车和一匹耐力好的青骡子。看店的伙计被雨声吵醒了,

    揉着眼睛出来给她开了门。沈清辞递上取货的凭据,伙计验了无误,便把马车牵了出来。

    她多给了伙计二两银子的赏钱,让他嘴巴严实些,伙计笑嘻嘻地接了,连声说姑娘放心。

    沈清辞赶着马车出了城,雨渐渐停了,东方的天际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她回头看了一眼京城的方向,雨后的晨雾笼在城墙上,朦朦胧胧的,像一幅水墨画。

    她看了几息,然后转过头,一甩鞭子,青骡子嗒嗒地跑了起来。她没有回头。

    宫里的火是在丑时三刻被发现的。那天的雨太大,雷也大,

    等巡夜的太监发现毓秀宫方向有火光的时候,大火已经烧穿了屋顶。

    太监们慌慌张张地去禀报,又慌慌张张地去打水救火,可是雨大路滑,井边也滑,

    折腾了小半个时辰才把火扑灭。毓秀宫侧殿几乎烧成了废墟,

    太监们在废墟里找到了一具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从体型和残留的衣物来看,

    应该就是沈美人。皇帝是第二天早上才知道这件事的。他当时正在批折子,听到太监的禀报,

    手里的朱笔顿了一下,眉心微微蹙了蹙。他沉默了片刻,问了一句“怎么烧起来的”,

    太监回说可能是雷击引燃了房梁,雨太大了没来得及救。皇帝没再说什么,

    提笔拟了一道旨意,追封沈美人为贵人,按贵人的仪制下葬,

    又赐了沈家一些银两绢帛以示安抚。办完这些事,他合上了折子,起身去上早朝了。

    沈家人接到旨意的时候,反应各不相同。沈明远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

    不知道是心疼女儿,还是心疼断了的一条门路。沈夫人哭了一场,哭完擦了擦眼泪,

    继续张罗着给三女儿相看人家了。沈家的老太太倒是念叨了几句,

    说老二家的那个丫头命不好,早些年在家就不顺当,好不容易进了宫又折了。

    没有人说要替她讨个公道,也没有人说要查明火起的原因。天子脚下,雷霆雨露皆是天恩,

    烧死一个才人不过是件小事,谁也不会为了一个小小才人的死去兴师动众。而这个时候,

    沈清辞已经出了京城的地界,正赶着马车走在官道上。晨风吹干了她的衣裳,

    太阳从东边升起来,暖洋洋地照在她身上,她忍不住哼起了一支小时候从街上学来的小调。

    她赶了三天的路,一路上晓行夜宿,专挑大路走,碰上官府盘查的就递上路引,

    上面写着“刘王氏,年二十四,徽州人氏,随夫往川中投亲”。路引是花了大价钱办的,

    官府的公章都是真的,谁查也查不出毛病。第四天傍晚,她到了一座叫清江的城。

    这城不大不小,地处南北要冲,水陆交通便利,南来北往的客商多,消息灵通,

    但又不至于像京城那样耳目众多。沈清辞在城外转了一圈,觉得这地方不错,

    便打定主意就在这里安家了。她先在客栈里住了几天,每天出去看房子,

    最后在城东的柳巷买了一处两进的院子。院子不大,但布置得雅致,前院种了一棵桂花树,

    后院有一小片竹林,推开后窗就是一条清亮亮的小河。沈清辞一眼就相中了这地方,

    跟房主讨价还价了一番,最后以八百两银子成交。买好了房子,她又去牙行买了两个丫鬟,

    都是老实本分的乡下姑娘,一个叫春草,一个叫秋菊,模样周正,手脚麻利,

    月钱每人每月一两银子。沈清辞给她们改了名字,一个叫知书,一个叫达礼,听着文雅些。

    安顿下来之后,沈清辞才真正开始过她想要的日子。她每天睡到自然醒,

    起来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饨或者一碗银丝面,然后在前院的桂花树下坐着喝茶看书,

    或者在后院的小河边钓鱼。下午要么去街上逛逛,要么在家里做针线——不是为了卖钱,

    纯粹是喜欢。晚上早早就睡了,枕头上熏着她最喜欢的茉莉花香,一夜无梦到天亮。

    这样的日子过了快一个月,沈清辞觉得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清净了些。

    她倒不是觉得寂寞,她这个人天生就不怕寂寞。只是她从前在宫里的时候,

    身边来来去去都是人,就算不说话,听着人声也觉得热闹。如今偌大的院子就她一个主人,

    知书和达礼又都是闷葫芦,一天到晚说不了几句话,她觉得这日子虽然舒服,但少了点滋味。

    要不要买个唱曲的回来?或者买个会下棋的?沈清辞想了几天,觉得与其买个唱曲下棋的,

    不如买两个合心意的人回来,既能解闷,又能做个伴。她这个人做事向来爽快,

    打定了主意就去了牙行。牙行的孙婆子见来了大主顾,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把手里最上等的几个人选都拉了出来让沈清辞挑。沈清辞坐在椅子上,端着茶碗,

    一个一个地看过去,都不太满意。不是长得太粗苯,就是眼神不正,

    要么就是畏畏缩缩的不大方。孙婆子见她摇头,咬了咬牙,凑过来压低声音说:“夫人,

    实不相瞒,老身这里还有两个,只是……”她犹豫了一下,“只是不是寻常的奴才,

    价钱要贵些。”“哦?”沈清辞挑了挑眉,“带上来看看。”孙婆子拍了拍手,帘子一掀,

    走进来两个年轻人。沈清辞手里的茶碗顿住了。走在前面的那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纪,

    身量颀长,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袍子,眉目清俊得像画里走出来的人。他的皮肤很白,

    不是那种病态的白,而是像上好的羊脂玉,莹润而有光泽。一双眼睛微微上挑,

    眼尾处天生带着一点弧度,看人的时候像是含着一汪春水,说不出的风流蕴藉。

    走在后面的那个年纪小些,十七八岁的样子,浓眉大眼,英气勃勃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

    身板结实,走路的步子又稳又有力,一看就是练过的。沈清辞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们好几遍,

    才慢慢放下茶碗,转头问孙婆子:“这两个是什么来路?”孙婆子赔着笑脸道:“回夫人,

    这位穿白袍的名叫苏念卿,原本是大户人家养的解语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那位老爷犯了事,家里散了,他才被发卖出来的。这位年纪小的叫沈青,

    原是镖局里的趟子手,镖局关了门,他没了营生,这才自卖自身。两个都是清清白白的身世,

    夫人若是看中了,价钱好商量。”沈清辞又看了看那个叫苏念卿的。他站在那里不卑不亢,

    既不刻意讨好也不故作清高,目光平平静静的,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极淡的笑意,

    像是看透了这世间的一切荒唐事,又像是在说“反正也不过如此”。沈清辞忽然就笑了。

    她想起了一句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话:这世上的缘分,不是相遇,是重逢。

    当然她是不信这些的。她只是觉得,这两个人,她都很喜欢。“多少钱?”沈清辞问。

    孙婆子伸出了三根手指头。“三百两?倒也不贵。”沈清辞说着就要掏银票。

    孙婆子连忙摇头:“夫人,是三千两。”沈清辞的手停住了。“三千两?”她眯起眼睛,

    “孙妈妈,你这是把我当冤大头了?”孙婆子苦着脸道:“夫人明鉴,不是老身漫天要价,

    实在是这两个来路不一般。这位苏公子,原主人家买他的时候就花了两千两,养了三年,

    光是请先生教琴棋书画就不知道花了多少银子。这位沈小哥虽然便宜些,

    但他这一身的功夫可是实打实的,寻常三五个壮汉近不了他的身。如今两个人一起卖,

    三千两真的不贵。”沈清辞端起茶碗喝了一口,不说话了。她心里在算账。三千两银子,

    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她账上还有二十七八万两呢。但做生意不能这样做的,

    你痛快给了三千两,人家回头就说你是头肥羊,往后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来你头上动土。

    “一千五百两。”沈清辞放下茶碗,“多一分都不出。”孙婆子脸上的肉抖了抖:“夫人,

    这价也太低了……”“那就一千六百两。”沈清辞站起身,作势要走,“不成就算了,

    我去别家看看。”孙婆子连忙拦住她,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后以两千两银子成交。

    沈清辞付了银票,立了契书,把苏念卿和沈青带回了柳巷的宅子。

    知书和达礼见主人带了两个年轻男子回来,都愣住了。沈清辞也不解释,

    只吩咐她们把东厢的两间屋子收拾出来给他们住,又让厨房多备些饭菜,说是要给他们接风。

    苏念卿站在前院的桂花树下,环顾了一圈院子,目光落在沈清辞身上,微微笑了笑:“夫人,

    往后您便是我们的主子了,有什么规矩,还请夫人明示。”沈清辞坐在廊下的藤椅上,

    端着一碗刚泡好的龙井,不紧不慢地说:“规矩不多,就三条。第一,不许偷我的钱。第二,

    不许骗我的钱。第三,不许拿我的钱去贴补别人。能做到吗?”苏念卿愣了愣,

    随即笑了起来,那笑声清朗朗的,像山涧里的泉水,说不出的好听。沈青站在他身后,

    也是一脸忍俊不禁的表情,但又不敢笑出声来,只好憋着,嘴角一抽一抽的。

    沈清辞看着他们,自己也笑了。晚上的接风宴很丰盛,八菜一汤,有鱼有肉,

    摆了满满一桌子。沈清辞让知书和达礼也坐下来一起吃,知书和达礼起初不敢,被她一瞪眼,

    乖乖坐下了。苏念卿和沈青坐在对面,五个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饭。

    沈青的饭量很大,一个人吃了三碗米饭,还扫光了半桌子菜。沈清辞看着他吃,

    觉得比看杂耍还有意思,忍不住又让厨房添了一盘红烧肉。苏念卿吃相就好多了,

    细嚼慢咽的,像是在品鉴什么珍馐美味,但其实也就是普通的家常菜。吃完饭,

    沈清辞让知书泡了一壶茶,几个人坐在院子里乘凉。七月半的月亮又圆又亮,

    挂在桂花树梢上,把整个院子照得银白银白的。蛐蛐在草丛里叫,

    远处传来更夫敲梆子的声音,一下一下的,听着就让人觉得安宁。沈青喝了两杯酒,

    话就多了起来,跟沈清辞讲他从前走镖时候的见闻,什么太行山的响马,什么黄河上的水匪,

    讲得活灵活现的。沈清辞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问两句,沈青就更来劲了,连说带比划的,

    把知书和达礼吓得一愣一愣的。苏念卿不怎么说话,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喝茶,

    偶尔看一眼沈清辞,又很快移开目光。月光洒在他白色的衣袍上,

    衬得他整个人像是从月宫里走出来的,好看得不像是真的。沈清辞注意到了他的目光,

    但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转过了头。夜深了,月亮升得更高了,院子里渐渐凉了下来。

    沈清辞打了个哈欠,说要睡了,让他们都散了吧。苏念卿和沈青起身告辞,

    知书和达礼收拾了碗筷,院子里很快安静了下来。沈清辞回到卧房,脱了外裳,散了头发,

    躺到那张铺了凉席的床上。床边的矮几上放着一碟子冰镇的西瓜,

    是她让知书下午去街上买的,又甜又沙,一口下去,暑气全消。她吃了一口西瓜,

    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今天买这两个人花了两千两银子,这笔账得记上。

    她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小账本,就着烛光一笔一划地写下来。写完之后她翻了翻前面的账目,

    看着那一笔笔进项和支出,心里头说不出的满足。二十八万两银子,够她花几辈子了。

    但她不会坐吃山空的,她打算在清江城开几间铺子,做些正经生意,让钱生钱,

    这才是长久之计。合上账本,吹灭蜡烛,沈清辞躺在黑暗里,听着窗外的虫鸣声,

    嘴角慢慢弯起了一个弧度。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苏念卿这个人,会不会下棋?第二天一早,

    沈清辞还没起床,就听见院子里有人在说话。她披了件衣裳走到窗前一看,

    是苏念卿和沈青在打扫院子。苏念卿拿着扫帚扫落叶,动作不紧不慢的,扫一下停一下,

    像是在打拍子。沈青在井边打水,把水桶提上来的时候露了半截胳膊,胳膊上全是腱子肉,

    看着就结实。沈清辞看了一会儿,心里头美滋滋的,觉得自己这两千两花得值。

    她换了衣裳走出去,苏念卿和沈青见了她,都停下手中的活计行礼。

    沈清辞摆了摆手说在家不用这么拘礼,又问他们早饭吃了没有。知书从厨房端了粥出来,

    说是新熬的绿豆粥,配上刚蒸的糖三角和几碟子小菜。五个人又围着桌子吃了一顿早饭。

    沈清辞注意到苏念卿吃糖三角的时候很小心,先用筷子戳开一个口子散散热气,

    等糖水不那么烫了才吃,不像沈青那样一口咬下去烫得龇牙咧嘴的。吃完饭,

    沈清辞问苏念卿:“你会下棋吗?”苏念卿点头:“略通一二。”沈清辞让人摆上棋盘,

    跟他下了两局。这一次她没有故意输,认认真真地下了一局,结果输得很惨。

    第二局她更认真了,还是输了,但输得少一些。“你的棋下得不错。

    ”沈清辞把棋子一颗颗捡回盒子里,“从前专门学过?”苏念卿垂着眼帘,

    修长的手指捻着一颗白子,慢慢转了两圈:“学过几年,不过是皮毛罢了。

    ”沈清辞看着他转棋子的动作,忽然觉得这个男人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像是一本被翻旧了的书,每一页都写满了故事,但封面却干干净净的,一个字也没有。

    不过她这个人有个好处,不该问的绝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就像她自己一样,

    她的过去能跟谁说呢?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沈清辞在清江城的生活平静而惬意,

    她渐渐认识了一些街坊邻居,在城西盘了两间铺子,一间开绸缎庄,一间开茶楼,

    都交给掌柜的打理,每个月只看看账本就行。绸缎庄的掌柜是她从苏州请来的老伙计,

    茶楼的掌柜是她从扬州挖来的,两个人都是一等一的精明能干,把铺子打理得井井有条,

    每月都有不错的进项。苏念卿和沈青在宅子里住了一个多月,沈清辞渐渐摸清了他们的性子。

    沈青是个直肠子,有什么说什么,心里藏不住事,对沈清辞忠心耿耿,恨不得替她挡刀挡枪。

    苏念卿就复杂多了,他总是一副温和有礼的模样,对谁都是笑脸相迎,

    但你永远看不出他真正的喜怒哀乐。他像一面平静的湖水,表面波澜不惊,底下藏着什么,

    谁也看不透。沈清辞倒也不在意。反正她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两个复杂的人凑在一起,

    反倒谁也不用对谁刨根问底。她只是有时候觉得,苏念卿看她的眼神不太对劲。

    那不是下人看主子的眼神,也不是男人看女人的眼神,更像是……一个谜在打量另一个谜。

    这种感觉让她有些不安,但更多的是好奇。八月初的一天,沈清辞在绸缎庄查完了账,

    坐着轿子往回走。轿子经过西市的时候,她听到街边有人在吵架,掀开帘子一看,

    是一个卖梨的小贩和一个买梨的妇人在为一文钱争执。小贩说妇人少给了他一文钱,

    妇人说给了,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沈清辞看了两眼,放下帘子,

    忽然想起了从前在宫里的日子。一文钱对她来说都不是钱,

    她能把一个月例银子花得一分不剩,还能攒下一些来。如今她手里握着几十万两银子,

    却再也没有那种小心翼翼的精打细算了。人真是奇怪,越是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越会算计,

    等什么都有了,反倒不那么在意了。轿子在柳巷的宅子门口停下来,沈清辞下了轿,

    刚要进门,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清儿。”她浑身一僵。这个世界上,

    只有一个人这样叫她。沈清辞慢慢地转过身去,看见巷口站着一个穿着灰色布衣的中年妇人,

    头上戴着斗笠,脸上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红肿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泪,有愧,有心疼,

    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是她娘。沈清辞愣在原地,脑子里嗡嗡地响。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易容的药膏还在,

    确认自己的面容跟从前的沈清辞没有半点相似。她现在的这张脸,

    是照着那个路引上“刘王氏”的模样化的,圆脸,浓眉,肤色微黑,

    跟从前那个瓜子脸、柳叶眉、肤白如雪的沈才人完全是两个人。她娘不可能认出她来。

    可那一声“清儿”又是怎么回事?沈清辞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

    脸上露出一个困惑的表情:“这位大嫂,你是在叫我?”中年妇人看着她的脸,

    眼泪唰地就下来了。她踉踉跄跄地走上前来,一把抓住了沈清辞的手,

    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清儿,你别装了,娘认得你。你手上的那个疤,

    是五岁的时候被茶壶烫的,娘怎么会认不出来?”沈清辞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心里咯噔一下。她千算万算,算漏了这一点。易容可以换脸,可以换声音,可以换身量,

    但手上的疤换不掉。除非她把手上的皮肉都换了,但那是不可能的。

    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没想到败在了一个小小的疤痕上。她深吸一口气,

    拉着她娘进了宅子,关上了大门。知书和达礼迎上来,沈清辞摆了摆手让她们退下,

    把娘带到了后院的书房里。关上房门之后,沈清辞没有急着说话,而是倒了一杯茶递给她娘,

    然后坐在对面,沉默地看着她。她娘喝了半杯茶,情绪才渐渐平稳下来。她摘下斗笠和面纱,

    露出一张憔悴的脸。沈清辞这才发现,她娘老了很多,两鬓都白了,

    眼角的皱纹也比从前深了。从她“死”到现在不过两个多月,她娘怎么老了这么多?“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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