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了小侯爷后,我成了他残疾大哥的掌心娇

踹了小侯爷后,我成了他残疾大哥的掌心娇

杨斯华 著

《踹了小侯爷后,我成了他残疾大哥的掌心娇》情节紧扣人心,是杨斯华写一部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小说,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讲述的是:”“那可不一定。”我鼓起勇气,朝他走了两步,“你需要有个人照顾你,陪你说话。你看,……

最新章节(踹了小侯爷后,我成了他残疾大哥的掌心娇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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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穿书了,成了个穷鬼。为了飞上枝头,我向小侯爷沈澈表白。他冷着脸:“我有未婚妻了。

    ”我秒懂,转头问他:“那你大哥呢?克死八个老婆那个,他还缺老婆吗?

    ”【第一章】穿成这本书里一穷二白的炮灰女配时,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但当我得知,

    我的邻居是京城四大美男之一的小侯爷沈澈时,我又不崩溃了。我穷怕了,真的。

    上辈子过劳死,这辈子只想当一条躺平的咸鱼,还是镶金边的那种。而沈澈,

    就是我通往咸鱼人生的最优解。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堵在了小侯爷府的门口。

    沈澈骑着高头大马,一身锦衣华服,俊美的脸上带着几分少年人的张扬与不羁。他勒住马,

    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眉头微蹙:“你有什么事?”我仰着脸,

    露出了一个自认为最真诚、最不做作的笑容。“小侯爷,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

    ”周围的空气瞬间凝固了。仆人们的眼珠子快掉出来了,路过的行人也纷纷停下脚步,

    伸长了脖子看热闹。沈澈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了下来。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嗤笑一声:“你?喜欢我?想嫁给我?”我重重地点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是啊。

    ”他眼中的嘲讽更浓了:“林姑娘,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吗?

    飞上枝头的梦,不是谁都能做的。”我当然知道。你是定远侯府的二公子,未来的男主角,

    风光无限。而我,林秒,只是个寄人篱下、空有美貌的孤女。但我不在乎。我清了清嗓子,

    语气坚定:“我知道,但爱情是不分贵贱的。”“荒唐!”沈澈的声音冷得像冰,

    “我已经定过亲了,我的未婚妻是太傅府的嫡女柳如烟,你死了这条心吧。”哦。

    我应了一声,脸上的表情都没变一下。就这?我还以为多大事呢。不满我这敷衍的态度,

    沈澈翻身下马,几步走到我面前,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抬头看他。

    他的脸上满是不悦:“你就这个反应?你都不争取一下吗?”我眨了眨眼,

    非常认真地看着他。“那你兄长呢?”沈澈一愣:“什么?”我掰开他的手,

    掸了掸被他捏过的地方,耐心地重复了一遍:“我说,你大哥,定远侯世子沈玦,

    他有定过亲事了吗?”小侯爷瞬间黑了脸。周围的吃瓜群众更是炸开了锅。“这女的疯了吧?

    居然敢提大公子的名讳!”“那可是个活阎王啊,听说长得青面獠牙,还克妻!

    ”“是啊是啊,都克死八个了,谁敢嫁过去啊?”我自动屏蔽了这些杂音,

    目光灼灼地盯着沈澈,等待他的答案。沈澈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像是被人当众扇了一巴掌。

    他大概觉得,我前一秒还对他情深似海,下一秒就无缝衔接到了他大哥身上,

    是对他魅力的一种巨大侮辱。他咬着牙,一字一顿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简直!

    不知廉耻!”我叹了口气,觉得跟他沟通有点费劲。“小侯爷,你别误会。我这个人呢,

    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嫁入侯府,过上好日子。既然你这条路走不通,我换条路试试,

    这不是很正常吗?”“你……”沈澈气得说不出话来。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语重心长地说:“你看,你都有未婚妻了,我再纠缠你就是不道德。但你大哥不一样啊,

    他单身,我也单身,我们这叫各取所需,天作之合。”“谁跟他天作之合!

    ”沈澈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瞬间炸毛,“我大哥他……他不是你能肖想的!

    ”“为什么不能?”我歪了歪头,“就因为他克妻?没事,我命硬。”说完,

    我懒得再理这个脑回路不正常的男主,转身就走。我得去打听打听,

    怎么才能见到那位传说中的活阎王。【第二章】关于定远侯府大公子沈玦的传闻,

    整个京城都能说上三天三夜。传说他三年前在边关杀敌,被敌军暗算,伤了腿,毁了容,

    从此性情大变,残暴嗜血。传说皇帝怜悯他功高,为他赐婚了八次,结果那八个新娘,

    都在进门前一天暴毙。从此,沈玦克妻的名声响彻京城,再也无人敢提他的婚事。

    我坐在茶馆里,听着说书先生唾沫横飞地讲着沈玦的“光辉事迹”,

    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啪响。残疾?毁容?克妻?这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完美老公啊!

    你想想,一个不良于行、容貌有损的丈夫,意味着他不会出去拈花惹草,我省心。

    一个背着克妻名声的丈夫,意味着没人跟我抢,竞争压力小。最重要的是,他是定远侯世子,

    未来的侯爷!只要我嫁过去,那就是侯府未来的女主人!金山银山,我来了!

    至于他残暴嗜血的性情,那更好办了。我只要安分守己,不惹他,

    当个貌美如花、岁月静好的活寡妇,难道不香吗?打定主意,

    我开始制定“偶遇”沈玦的计划。硬闯侯府肯定不行,我会被打出来。那就只能智取。

    我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买通了侯府一个采买的小厮,得知沈玦虽然不良于行,

    但每个月初一都会去城外的护国寺上香。机会来了。初一这天,我起了个大早,

    梳洗打扮一番,特意穿了一身素净的白裙,脸上未施粉黛,

    力求营造出一种清水出芙蓉的纯天然效果。然后,我直奔护国寺。

    我在寺庙门口蹲了整整一个时辰,终于,一辆低调但奢华的马车缓缓驶来。马车停下,

    两个孔武有力的护卫先跳了下来,警惕地扫视四周。然后,车帘被掀开,

    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男人,抱着另一个人从车上下来。那被抱下来的人,想必就是沈玦了。

    他坐在一个特制的轮椅上,一身玄色衣袍,身形清瘦,低着头,

    一头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简单的玉簪束着。虽然看不清脸,但那通身的气派,却让人无法忽视。

    我深吸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裙摆,掐准时机,冲了过去。就在他们即将进入寺庙大门的时候,

    我“哎呀”一声,脚下一崴,直直地朝着沈玦的轮椅倒了过去。这是我精心设计的碰瓷方案。

    既能近距离接触目标,又能展现我柔弱不能自理的一面,激发男人的保护欲。然而,

    我预想中倒在温暖怀抱里的情节并没有发生。就在我快要碰到沈玦的时候,一道黑影闪过,

    那个抱他下车的黑衣护卫,像拎小鸡一样,拎住了我的后衣领。我整个人悬在半空中,

    四肢乱蹬,姿势极其不雅。“什么人!”护卫的声音冷得掉渣。我连忙挤出几滴眼泪,

    楚楚可怜地开口:“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脚崴了……”轮椅上的人,终于有了动静。

    他缓缓抬起头。那一瞬间,我听到了自己心跳漏了一拍的声音。没有青面獠牙,

    没有刀疤纵横。那是一张怎样惊为天人的脸。剑眉入鬓,凤眸狭长,鼻梁高挺,薄唇紧抿。

    脸色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显得有些苍白,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俊美,

    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破碎的脆弱感。这……这叫毁容?造谣的人眼睛是瞎了吗!

    沈玦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那双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仿佛能看透人心。我被他看得有点心虚,

    但还是硬着头皮继续演。“公子,我真的不是故...…”“扔出去。”他开口了,

    声音清冷低沉,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是。”护卫毫不犹豫,拎着我就往外走。

    “哎哎哎!等一下!”我急了,“男女授受不亲!你放我下来!”沈玦的眉头似乎动了一下。

    护卫也顿住了脚步,回头看他。我趁机挣脱下来,一瘸一拐地走到沈玦面前,

    福了福身子:“小女子林秒,冲撞了公子,还望公子恕罪。只是小女子脚踝扭伤,

    实在疼痛难忍,不知公子可否行个方便,让小女子搭一程马车回城?

    ”我这番话说得是滴水不漏,既道了歉,又提出了合情合理的要求。一般有点风度的男人,

    都不会拒绝一个受伤的美貌女子。沈玦看着我,没说话。那眼神,像是在审视一件物品。

    良久,他薄唇轻启,吐出两个字:“聒噪。”然后,他转动轮椅,头也不回地进了寺庙。

    只留下我和那个黑脸护卫大眼瞪小眼。我:“……”行,算你狠。第一次碰瓷,宣告失败。

    【第三章】我没有气馁。一次不行,就两次。我开始了我漫长的“偶遇”之路。

    沈玦去护国寺,我就在他必经之路上卖花。沈玦的马车路过书画斋,

    我就在门口“不小心”打翻一地画卷。沈玦的护卫去药铺抓药,我就在旁边“恰好”晕倒。

    一个月下来,整个定远侯府的下人都认识我这个花样百出的林姑娘了。但沈玦本人,

    依旧对我视若无睹。无论我用什么方法,他都像一座冰山,连个眼神都懒得给我。这天,

    我又在侯府门口晃悠,希望能有什么新机会。结果,没等到沈玦,却等来了沈澈。他看到我,

    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几步走到我面前,语气不善:“你又来干什么?

    ”我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等姻缘。”“你!”沈澈被我噎了一下,深吸一口气,

    压下火气,“林秒,我警告你,离我大哥远一点!他不是你能招惹的人!”“为什么?

    ”我来了兴趣,“你这么怕我嫁给你大哥,难道……你暗恋我?

    ”沈澈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怎么可能喜欢你这种不知羞耻、见异思迁的女人!”“哦,那你紧张什么?

    ”我上下打量他,“我看你就是怕我成了你大嫂,以后天天在你面前晃悠,让你忘不掉我。

    ”“疯子!”沈澈气得拂袖而去,临走前还撂下一句狠话,“你再敢痴心妄妄想,

    休怪我不客气!”我冲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小样儿,跟我斗。虽然屡战屡败,

    但我林秒的字典里,就没有“放弃”两个字。转机,发生在一个雨天。

    那天我照例在护国寺蹲点,结果天降暴雨,我被困在山上的一个破亭子里,淋成了落汤鸡。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我正琢磨着是冒雨下山还是在山上喂狼时,沈玦的马车出现了。这一次,

    他似乎是发了善心。或者说,是他的护卫看不下去了。那个叫墨影的黑脸护卫,

    在沈玦的默许下,将我“请”上了马车。马车里空间很大,燃着淡淡的檀香。沈玦闭目养神,

    坐在轮椅上,仿佛一尊没有感情的玉雕。我缩在角落里,冷得瑟瑟发抖。“把这个披上。

    ”一件带着体温的披风,扔到了我头上。我愣了一下,抬头看向沈玦。他依旧闭着眼,

    连睫毛都没颤一下,仿佛刚才开口的不是他。我心里一暖,默默地把披风裹紧了。

    看来冰山也不是完全融化不了的。马车一路无话。到了城里,我以为他会把我放下,

    没想到马车直接驶入了定远侯府。我有点懵。“公子,

    我……”“府中正好缺个打扫庭院的丫鬟。”沈玦睁开眼,淡淡地看着我,

    “你既然这么想进侯府,就从丫鬟做起吧。”我:“???”情节发展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我只是想嫁给你,没想给你当丫鬟啊!但看着沈玦那不容置喙的眼神,

    我把**的话又咽了回去。行吧,丫鬟就丫鬟。先进了门,再说别的。就这样,我,林秒,

    一个志在成为侯府主母的女人,阴差阳错地成了定远侯府的一名扫地丫鬟。

    【第四章】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负责打扫沈玦居住的“静安院”。这个院子很大,

    但也很冷清,除了沈玦和墨影,就只有几个负责洒扫的哑仆。我来之后,

    就接管了整个院子的卫生工作。沈玦这个人,有很严重的洁癖。地上一根头发都不能有,

    桌上一丝灰尘都不能见。我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但我没抱怨。

    因为我发现,这是一个绝佳的近距离观察他的机会。抛开他那冷冰冰的性子,

    沈玦其实是个很自律的人。每天卯时起床,看书,练字,处理一些文件。他的腿虽然不能动,

    但手臂很有力,能毫不费力地将自己从床上挪到轮椅上。他吃饭很挑剔,不吃葱姜蒜,

    不吃油腻的东西,每餐只吃半碗饭。难怪这么瘦。我一边打扫,一边默默记下他的所有喜好。

    墨影对我这个“空降”的丫鬟,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我每次靠近沈玦三步之内,

    他都会像护食的狼狗一样瞪着我。我也不在意,每天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墨影大哥,

    早啊。”“墨影大哥,你今天真帅。”墨影从一开始的冷脸,到后来的无奈,

    再到现在的麻木,只用了一个星期。这天,我正在擦拭书架,沈玦在看书。院子里静悄悄的。

    我偷偷瞥了他一眼,他看得似乎是一本兵书,神情专注,侧脸的线条完美得像画出来的一样。

    我一时看痴了。“好看吗?”清冷的声音突然响起。我吓了一跳,

    手里的抹布“啪”地掉在了地上。我连忙捡起来,脸有点红:“公……公子,我不是故意的。

    ”沈玦放下书,转过轮椅,面向我。“你进府,到底有什么目的?”来了,

    终于问到点子上了。我放下抹布,站直身体,直视着他的眼睛,坦然道:“我想当你的妻子,

    侯府未来的女主人。”墨影倒吸一口凉气。沈玦的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只是眸色深了些。

    “理由。”“你长得好看,又有钱有势,我嫁给你,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我回答得理直气壮。沈玦似乎被我的直白给噎了一下。他沉默了片刻,

    才缓缓开口:“你不怕死?”“不怕。”我摇摇头,“他们都说你克妻,但我不信命。再说,

    能给你这样的人中龙凤陪葬,我也不亏。”这记彩虹屁,拍得我自己都想吐。

    但效果似乎不错。沈玦的嘴角,似乎,好像,微微勾了一下?虽然转瞬即逝,

    但我确定我没看错。“你倒是坦诚。”他淡淡地说,“不过,我不需要妻子。

    ”“那可不一定。”我鼓起勇气,朝他走了两步,“你需要有个人照顾你,陪你说话。你看,

    我打扫卫生很干净,还会做饭,笑话也讲得不错,娶了我,你稳赚不赔。

    ”墨影在旁边已经石化了。他大概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上赶着推销自己的女人。沈玦看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出去。”“哦。”我乖乖地捡起抹布,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

    我又回头,冲他灿烂一笑:“公子,你再考虑考虑啊,我真的很不错的。”说完,

    我一溜烟跑了。我能感觉到,沈玦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背上。冰山,好像开始有裂缝了。

    【第五章】自从我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沈玦对我的态度,似乎有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完全无视我,偶尔会跟我说上一两句话。

    虽然大多是“茶凉了”、“窗户关上”之类的命令,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我还发现,他似乎很喜欢吃甜食。于是,我开始变着法儿地给他做各种点心。

    桂花糕、杏仁酥、莲子羹……一开始,他碰都不碰。我就把点心放在他书桌上,

    自己在一旁吃得津津有味。“哎呀,这个桂花糕真好吃,又香又糯,甜而不腻。”“哇,

    这个杏仁酥,也太酥脆了吧,入口即化。”沈玦面无表情地看着书,

    但翻书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终于,有一天,在我又一次进行“美食诱惑”时,他伸出手,

    捻起了一块桂花糕。他吃得很慢,很优雅。我紧张地看着他,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怎么样?

    好吃吗?”他没回答,只是又捻起了第二块。我懂了。这是默认了。从那天起,

    为他准备点心,就成了我每天的固定工作。我们的关系,也在这一点一滴的“投喂”中,

    慢慢拉近。有一天,沈澈和他的未婚妻柳如烟来静安院请安。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书里的女主角。柳如烟人如其名,长得温婉柔美,说话细声细气,

    一副大家闺秀的派头。她看到我,愣了一下,随即温和地笑道:“这位妹妹是?

    ”沈澈的脸立刻拉了下来:“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鬟罢了。”我没理他,

    对柳如烟福了福身子:“奴婢林秒,见过柳**。”柳如烟打量着我,

    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敌意。她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

    状似无意地说道:“大哥这里的茶,似乎比别处的要香一些。想来是伺候的人用了心。

    ”我笑了笑:“柳**谬赞了,都是公子的茶好。”这话听着是谦虚,

    实则是在暗讽她没见识。柳如烟的脸色僵了一下。沈澈没听出里面的门道,

    还在那儿帮腔:“那是自然,我大哥用的东西,自然是最好的。”我差点笑出声。

    真是个草包。这时,沈玦从里屋出来了。他看到柳如烟,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算是打过招呼。“大哥。”沈澈连忙起身,“我跟如烟来看看你。”“有心了。

    ”沈玦的语气很平淡。柳如烟柔柔地开口:“大公子身体可好些了?

    如烟前几日得了些上好的补品,特意给大公子送来。”说着,她身后的丫鬟就捧上一个锦盒。

    沈玦看都没看一眼:“心意领了,东西拿回去吧。我这里不缺。”柳如烟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我适时地端上刚做好的杏仁酥,打破了沉默。“公子,点心好了。

    ”沈玦很自然地拿起一块,放进嘴里。沈澈看得眼睛都直了:“大哥,

    你不是不吃这些甜腻的东西吗?”沈玦瞥了他一眼,没说话,又拿起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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