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说:七年长跑,他把婚房写了青梅的名字 作者:蓝三角 更新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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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什么事都可以好好说嘛。等领完证请你吃大餐,想吃什么?」

「都行。」

「那我来挑?」

「你挑吧。」

他笑了一下,转身去拿车钥匙。

我站在客厅没动,目光落在沙发靠窗的位置上。

刚才季昭坐过的地方,气泡水的瓶子还放在那。

她甚至没有带走自己制造的垃圾。

就像她从来不需要带走什么,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地方。

「叶微,车钥匙找不着了,好像落书房了,你帮我拿一下。」

「好。」

书房不大,靠墙一排文件柜。

车钥匙在桌面上,旁边压着一沓文件。

我抬手拿钥匙的时候,纸页边缘露出一行小字。

共有权人:季昭。

我的手瞬间停住了,这是一份房产证复印件。

翻到下一页,购房合同。甲方两个名字并排印着:裴临,季昭。

首付来源: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签字日期,四年前。

我和裴临在一起的第三年。

那年他告诉我,靠自己攒了首付,让我不用操心。

他说以后结了婚就加我的名字。

四年了,名字没有加,因为那个位置从一开始就是别人的。

当初他求婚的时候,我哭了。

他把戒指套进我无名指说,从今以后身边只有你。

现在想来,他套这枚戒指之前,可能已经在另一根手指上比划过同样的尺寸。

我拿了车钥匙和那份复印件走出书房。

裴临在玄关等着,低头回消息。

「找到了?走吧,快来不及了。」

我停下来,叫住他。

「裴临,这套房子首付谁出的?」

他抬头看我,眼底划过一道警觉。

「我自己。」

「全是你的?」

「对。」

我把房产证复印件展开,放到他面前。

他的脸色一点一点褪下去。

「叶微,你听我说,这有原因的......」

「你说。」

「买房那年手头紧,季昭借了一部分,所以临时写了她的名字。」

「借钱需要写共有权人?」

「我们说好了以后会改的。」

「改了吗?」

他没接上话。

「四年了,裴临。你什么时候改?」

我的声音比自己以为的要平得多。

「季昭和你一起出的首付,房产证是她的名字,备用钥匙在她手上。这个家的窗帘是她选的,脚垫是她挑的,连戒指她都有同一枚。」

「七年了,你让我住在你和另一个女人共有的房子里,用她布置的一切,然后告诉我别想多。」

裴临伸手想抓我的胳膊。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分手之后才合买的,那时候还没遇到你......」

「遇到我之后呢?」

他的手僵在半空。

「你有四年时间可以跟我讲清楚。你一次都没有。」

客厅安静了几秒。

我走到鞋柜前,换了鞋。

「你去哪?」

「不去民政局了。」

「叶微!」

他追上两步,声音拔高。

「你闹够了没有?这事我可以处理的!」

我没有转身。

把手上那枚戒指摘下来,和那把猫爪钥匙扣并排放在鞋柜上。

一人一样,刚好凑一对。

「裴临。」

我拉开门。

「这个证,你找房产证上那个人去领吧。」

门在身后合上。

走廊很长,鞋底敲在地砖上,一声一声的。

没有人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