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领处!!》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方诚的故事,看点十足,《失物招领处!!》故事梗概:第三张是一桌子上好的菜,有鱼有肉,餐具摆了两副,其中一副干干净净没动过的样子。第四张是一个……。
序章城南火车站最不起眼的角落,
在出站口往左拐、穿过一条被自动贩卖机挤得只剩下半米宽的走廊之后,有一扇铁灰色的门。
门上挂着一块塑料牌子,黄底黑字:失物招领处。每天早晨七点,方诚准时推开这扇门。
他会先开灯——两根日光灯管,
其中一根启动时总要闪三下才彻底亮起来——然后把门边那张掉了漆的木头椅子摆正,
再走到柜台后面坐下来。柜台是老式的,台面上铺着深绿色的绒布,绒布边缘已经磨得发白。
台面左边摞着几本登记簿,右边搁着一盏台灯和一个放大镜。二十二年来,
他没有迟到过一次。方诚今年五十二岁,瘦高个子,背微微有些驼。他戴一副银框老花镜,
镜腿已经磨得发亮。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平,像一面没什么风的水面。
火车站里的人叫他方师傅,也有人叫他老方,年轻的值班员叫他方叔。
他应的声音都一样——不大不小,不冷不热。失物招领处不大,里外两间。
外面是接待用的柜台,里面是储藏室,四面墙从地板到天花板钉满了铁架子,
架子上摆着大大小小、形形**的物品。每一件物品上都挂着一个牛皮纸标签,
标签上用钢笔写着日期、地点和物品描述。方诚的字迹小而工整,
每个标签上的笔画都干干净净,没有一处涂改。二十二年来,
经他登记过的失物一共有三万七千多件。有三分之一被领回去了,
有三分之一按照规定在三年后被销毁或捐赠,剩下的三分之一还留在架子上。
方诚给那些超过三年还没被领走的东西取了个名字,叫"沉默书架"。
书——有围巾、有水壶、有相框、有钢笔、有一整套从没开封的茶叶礼盒——但在方诚眼里,
它们都像是被人遗忘的书,每一样都装着没讲完的故事。
每个新来的值班员都会问方诚一个问题:你做这个有什么意思?方诚从来不回答这个问题。
不是因为不好回答,是因为他知道答案不是那些年轻人想听的那种。
帮助人特别有成就感"、"每次物归原主都很感动"——但真正的答案是一个很安静的答案。
他在这里坐着,不是因为每天都有感动的事发生。感动的事一个月也就一两回。
其余的时间里,失物招领处的门开了又关,进来的不是丢了充电器的大学生,
就是忘了保温杯的旅客。但他还是每天来。因为这个世界上,总得有一个地方,
替那些丢失的东西等人。第一章旅行箱腊月二十四那天下午,来了一个女孩。
方诚记得那天是小年,火车站的客流量比平时大了一倍。
大厅里的广播一刻不停地播着车次信息,夹杂着孩子的哭声和行李箱轮子滚动的声音。
失物招领处的门被推开的时候,灌进来一阵冷风和一个穿着鼓鼓囊囊羽绒服的姑娘。
她大概二十五六岁,圆脸,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头发被大风吹得乱七八糟,
几缕粘在脸颊上。她站在柜台前面,两只手攥着背包带子,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来。
"慢慢说。"方诚指了指柜台旁边的椅子。女孩坐下了。她深呼吸了两下,
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里抽出一张照片,搁在柜台上。"师傅,
我想找一只箱子。"她的声音有点哑,"一只旧的棕色行李箱。
大概这么大——"她用手比了个尺寸,"正面有一道很长的划痕。""什么时候丢的?
""大概——"她顿了一下,像是在算日子,"去年九月份。九月十九号。
我爸爸坐的那趟车,K1278次,从江城来的。"方诚翻开了去年的登记簿。
他的手在纸页上走得很稳,一页一页地翻过去。登记簿里的纸已经有些泛黄了,
但他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辨——每一件失物都写得规规矩矩,
日期、车次、发现地点、物品描述。"九月十九号,
K1278次——"他的手指停在了其中一行,"棕色旅行箱,约十六寸,正面有划痕,
内装衣物及日用品。发现地点:五号车厢行李架。""就是这个。"女孩的声音忽然收紧。
方诚起身走进储藏室。铁架子上的东西被他按照编号排得整整齐齐,
他几乎没有犹豫就找到了编号对应的那只箱子。箱子被他从架子上抱下来的时候,
发出了一点灰尘的味道。他把箱子放在柜台上。女孩看着它,半天没伸手。
"你爸爸——"方诚斟酌了一下用词,"他怎么没自己来取?"女孩低下头。
她的手指慢慢摸上箱子的外壳,在那道划痕上停了一下,然后拉开了拉链。"他走了。
"她说,"去年十二月。肺癌。"方诚没有说话。
失物招领处里只剩下日光灯管轻微的嗡鸣声和远处火车站大厅传来的广播。
"他九月来江城看我,走的时候丢了箱子。回去以后打了电话给火车站,
说箱子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些旧衣服和一台旧相机,丢了就算了。"女孩的声音很轻,
像怕吵醒了什么,"他走之前跟我说过这件事。当时我们都没在意。一台旧相机而已。
"她把箱子打开。最上面是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旧衬衫,
衬衫下面是两双棉袜和一条深蓝色的毛线围巾。围巾织得有些歪,一看就不是买的。
女孩拿起那条围巾,手指在上面停了好一会儿。"这条围巾是我上初中的时候织的。"她说,
"我们手工课作业。织得丑死了,我送给他以后从来没见他戴过。我以为他嫌丑扔掉了。
"她把围巾叠好,放在一边。箱子底部,用一件旧棉袄裹着的,
是一台老式的海鸥牌胶卷相机。相机外壳已经磨得露出了铜色,
快门按钮旁边贴着一条医用胶布。女孩把它拿起来,翻了两面,
小声说:"这就是他那台相机。他年轻时候买的,用了三十多年。"她打开相机的后盖,
发现里面还有一筒胶卷。不是拍完的——只拍了一半。计数器停在第二十三张。
方诚看着她把胶卷取出来,攥在手心里,攥了很久。"师傅,"她忽然说,
"这附近有洗胶卷的地方吗?"方诚想了想,告诉她火车站后面的老街上有一家照相馆,
还接胶卷冲印的活。不过今天是腊月二十四,不一定开门。女孩站起来,抱着相机和胶卷,
把箱子重新合上。她站起来的时候,方诚注意到她的手指有些发抖。"你拿回去吧。
"方诚说,"箱子是,相机也是。""谢谢。"她走到门口,又站住了。转过身,
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只说了一句:"我爸爸一直说,老了以后要把他拍过的照片都洗出来,
给我一个相册。他从来没说过我们离婚了以后,他还有在拍照。
"方诚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四天以后,腊月二十八的下午,门被推开了。
还是那个女孩。这回她的眼睛又红了,但不是那种哭过的红——是一种很亮很亮的红,
像是一个人把攒了很久的泪都用笑容挤到了眼眶边上。她手里攥着一沓照片,
走进来的时候几乎是在小跑。"师傅,洗出来了。"她把照片摊在柜台上,"胶卷洗出来了。
"方诚低头看那些照片。第一张是一只猫,蹲在窗台上,背后是一片橘色的晨光。
第二张是一棵桂花树,树底下摆着一张藤椅,藤椅上搁着一把蒲扇。
第三张是一桌子上好的菜,有鱼有肉,餐具摆了两副,其中一副干干净净没动过的样子。
第四张是一个女孩在图书馆里低头看书,侧脸很安静,
但明显是**的——女孩指着那张照片说:"这是我在大学图书馆。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第五张、第六张、第七张——都是这个女孩。
她在毕业典礼上穿着学士服,手捧一束花,笑得眼睛弯弯的。
她在一个大雨天举着包往地铁站跑。她坐在公交车站的凳子上吃一根冰棍。
她在超市门口抱着一个巨大的纸箱子,表情吃力又好笑。一共有十三张。
胶卷的前十张是一些风景和生活碎片,后面十三张全是她。"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胶卷,
"女孩的声音开始发抖,"应该在市场上淘的过期胶卷。很便宜。他一直拍,一直没舍得洗。
"方诚拿起其中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大概十八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校服外套,
蹲在一棵银杏树下捡树叶。阳光从树叶缝里漏下来,落在她头发上,像撒了一把金粉。
"他不知道怎么调焦距,"女孩指着照片的边角笑了一声,"你看,这边全是糊的。
但这张最好看。我觉得这张最好看。"方诚把照片放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这个失物招领处坐了二十二年,他见过很多人失而复得时的表情——有喜极而泣的,
有毫不在乎的,有拿了就走连谢谢都不说的。
但他第一次见到一个人的脸上同时有高兴和后悔、感激和遗憾——那么多情绪一层叠一层,
像一本合在一起的书,鼓鼓囊囊地装满了东西。"所以他是从你们离婚以后开始拍的?
"方诚问。"我爸妈是我初二那年离的。"女孩把照片一张一张地收起来,动作很轻,
"我跟我妈过。他每个月来学校看我一次,带我去吃饭。后来我上了大学,他就不怎么来了。
我以为他——我以为他有了新家庭,不管我了。""但这台相机里全是我的照片。
"她把最后一张照片收进信封里。那张照片是她的背影——她站在火车站进站口,
背着一个大书包,正往人群里走。照片的角度很低,像是在远处偷**的。
方诚忽然想起来那卷胶卷拍了一半就停了。"剩下的都是他走的那些天拍的?""嗯。
那天他来江城看我,回去的时候——"她的声音顿了一下,"回去的时候发现箱子丢了,
相机也在里面。他说他打过电话问过,知道找不回来,就算了。我当时想,一台旧相机而已,
算了就算了。""他后来没再买新的?"女孩摇摇头。"他后来住院了,化疗了半年,
一直没有机会再买。我每次去医院看他,他都跟我说,没事的,你忙你的。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觉得没事,还是不想让我看见他拍不了照片的样子。
"她把信封塞进背包里,抬起头。她的眼睛里全是水,但她的嘴角是弯着的。"师傅,
谢谢你。"她说,"你不只是帮我找到了箱子。你帮我找到了我爸偷偷爱我的证据。
"方诚站在柜台后面,看着她推开铁灰色的门,走回了火车站人群里。日光灯管闪了一下。
他从抽屉里拿出登记簿,翻到去年九月十九号那一页,在"棕色旅行箱"那一行的备注栏里,
用他那支磨得发亮的钢笔,加了一行字。字迹小而工整,
和二十二年前第一天上班时一模一样。"已归还。内含胶卷一卷,
记录了一个父亲的全部思念。"第二章老照片春天来的时候,
火车站前面的法国梧桐开始掉絮。方诚戴上了口罩——他每年这个季节都过敏,眼睛痒,
鼻子痒,耳朵也痒。但他还是照样每天七点开门,只是把紫砂壶里的绿茶换成了胖大海。
那天下午来的人很少。方诚把三月份所有的登记簿都捋了一遍,
把那些超过三年没领的失物从储藏室的铁架子上挪到了最后一排——那里摆得最满,
贴着红标签的箱子几乎要顶到天花板。门上的铜铃响了一下。方诚抬头,
看见一个老人站在门口。老人大概七十多岁,很瘦,背挺得直直的。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呢子大衣——那种老派的款式,肩部还有垫肩的痕迹。
大衣上沾着几瓣梧桐絮,他也没掸。他站在门口,没有急着说话,
而是先把整个失物招领处打量了一遍,目光最后落在方诚身上。"您是这里的负责人?
""算是。"方诚摘下口罩,站起来,"有什么我可以帮你?"老人点了点头。
他从大衣内侧口袋里掏出一个旧钱包——那种对折的老式皮革钱包,皮面已经磨得掉漆,
露出里面的布料。他打开钱包,从夹层里抽出一张纸片。那是一张照片的底片。黑白底片,
指甲盖大小,边缘已经有些发黄了。"我来找一张照片。"老人说。"什么样的照片?
""一张合照。拍的是两个人。一个是我。"他顿了一下,"一个是我年轻时候的对象。
"方诚把底片接过来,放在台灯的灯光下看。底片上的影像很小,
但能看出是两个人站在一面墙前,后面好像有些字,但看不清。"什么时候丢的?
""四十多年了。"老人说了一个数字,声音很平,像在说一个跟自己关系不大的年份。
"应该是——七九年。七九年秋天,或者八零年春天。具体日子记不准了。"方诚愣了一下。
失物招领处每天都有来找东西的人,但跨越四十年的,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二年,
还是头一次遇到。"在哪丢的?""这个火车站。"老人说,"就在这个站的候车大厅。
""大爷,您贵姓?""免贵,姓赵。""赵大爷,"方诚放下底片,"四十多年了,
这中间我们失物处搬过三次地方,老的档案能保留下来的不多。三年前的件我还有把握查,
四十年前的——""我知道。"老人打断了他,语气很温和,"我知道希望不大。
但我还是想试试。"方诚看着老人的眼睛。那双眼睛很安静,
是一种把所有波折都熬平了以后的安静。方诚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了一种东西,
一种他认识的东西——那是一个人带着一个问题活了大半辈子,
到了最后才敢来要答案的神情。"那张照片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方诚问。老人想了想。
"照片是在这个站的候车大厅拍的。墙上有五个大字——一切为人民。那时候这个站刚翻新,
那五个字是新刷的,用了红漆。我和她站在那面墙前面,身后是那五个字。
拍照的人是个等车的旅客,我给了他五毛钱。照片他拍了说寄给我,地址我写给了他,
但一直没收到。所以我自己留了这一截底片。"方诚忽然想起来了。大概十年前,
失物处做过一次大清理。当时有一批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的旧物从仓库里翻出来,
很多都朽了,但有几件特别完整的东西被当时的老同事留了个心眼,没有销毁。
他记得有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一把断了齿的牛角梳,还有——一叠旧纸片,
里面夹了几张老照片。"您等一下。"方诚推开储藏室的门,走了进去。
他在最后一排的铁架子最底层翻了起来。灰尘很大,他连打了两个喷嚏,视线模糊了一阵,
但他没有停。十年了,那些东西应该还在——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会扔东西的人。
他的手碰到一个旧纸箱。箱子是硬纸壳做的,用胶带封着,胶带上落满了灰。
方诚用手指抹掉一层灰,看见胶带下面贴着一张旧标签,
上面是他自己的字迹:"1973-1982杂项待整理"。他把纸箱搬到外面,
放在柜台上。老人站了起来,目光落在那个纸箱上,两只交握在一起的手紧了一下。
方诚撕开胶带。纸箱里的东西不多。一个破烂的帆布包,一把梳子,两本没了封面的小人书,
一叠明信片——明信片下面,三张老照片。一张是全家福,一对年轻夫妻抱着一个婴儿。
一张是一个人站在天安门前,表情僵硬得像被人推上去的。
第三张——方诚把第三张照片拿起来。指尖传来照片特有的那层滑腻感,
是老底子相纸的触感。照片上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站在一面墙前面。男的穿着白衬衫,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女的梳着两条辫子,碎花衬衫,笑得有点紧张,眼睛却亮得像两颗星。
他们身后是五个大字:一切为人民。"找到了。"老人接过照片的手是抖的。
那只手已经老了,皮肤上布满了褐色的斑点,骨节凸出,指甲盖有些发黄。
但那只手拿着照片的动作,像在拿一块随时会化的冰。他看了很久。方诚没有说话。
他觉得这个时候任何声音都是多余的。日光灯管闪了三下才亮起来,
远处的火车站大街上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但失物招领处里安静得像是另一个世界。
"她叫阿珍。"老人终于开口了,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压扁了,"王秀珍。
"他把照片翻到背面。背面的右下角有一行铅笔字,很小,很淡,
但还能认得:七九年秋与阿珍于此站。"七九年。"方诚说,"您记得很清楚。
""记得的。"老人说,"那是她要跟我走的那天。"他把照片放在柜台上,坐下,
两只手平放在膝盖上。坐了很久——久到方诚以为他不会再说了——然后他开了口。
七九年秋天,赵启民二十五岁。他在城南的一家机械厂当技术员,
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过半个城去上班。阿珍是厂里的会计,比他小两岁,梳两条长辫子,
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两个人在一起是整间厂里公开的秘密。但阿珍家里不同意。
阿珍家是本地小有名气的商贾之家——她祖父开过一家布庄,虽然后来合营了,
但家境依然殷实。赵启民家里四个儿子,他是老三,父亲早逝,
母亲靠摆缝纫摊把他们拉扯大。阿珍父亲跟她说得很明白:你嫁给他,就是跳进泥坑。
两个年轻人商量了大半年,最后决定私奔。他们攒了半年的工资,买了两张去广州的火车票。
赵启民托了一个在深圳做工的亲戚,说那边可以安排工作。"那天我们约好了,"老人说,
"她提前下班,回家拿东西。我在火车站等她。我们找了等车的一个旅客,
请他帮我们拍一张合照——新生活开始之前,总得留个纪念。""她没来?"老人摇了摇头。
不是否认,
而是一种比否认更深的疲惫——一个人在同一个答案上耗了半辈子之后的那种疲惫。
"我等了整整一个下午。那时候火车站没有现在这么大,就一个候车大厅,
我坐在椅子上等她,从上辆火车到下辆火车,从太阳正旺等到天黑。
我心想她会不会是家里发现了,出不来。又或者她路上碰到什么急事。
又或者——"他顿了一下,"她不想来了。""我等到末班车开走,从候车大厅出来的时候,
把照片弄丢了。应该是从口袋里掉出去的。"老人说,"那时候没心思管照片。人都不来了,
照片还有什么用。""后来呢?""后来我回了厂。她不在了。"方诚愣了一下。"不在了?
""她家里人替她辞了职。我打听了一个多月,才知道她去了广州。一个人去的。"老人说,
"我一直想不通。她如果还想去,为什么不来找我?是嫌弃我穷,
还是她家里给了她什么选择?这个问题我想了四十多年。"方诚看着老人手里的照片,
忽然说:"您后来找过她吗?"老人沉默了很久。那沉默不像犹豫,
更像是一个人要从心里很深的地方,把自己最疼痛的记忆捞上来。"找了。"他说,
"零三年的时候找到了。她在深圳。一个人——一辈子没结婚。"方诚抬起头。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不太能说话了。帕金森。我去她的公寓看她,她坐在轮椅上,
瘦得不行,手一直在抖。"老人的声音慢下来,每一个字都像被什么东西压在舌根下,
"她认出了我。握着我的手,一直握一直握,眼泪淌了一脸,但话说不出来。
""她的妹妹也在,是她妹妹告诉我——"老人深吸了一口气,"七九年那天下午,
她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太急了,在巷子口被一辆运煤的卡车撞了。撞断了腿。
她在地上躺了十几分钟才有人拦车送她去医院。等她醒过来,天已经黑了。
我那张广州的火车票,早作废了。"方诚的手停在半空中。他的右手里正握着紫砂壶,
但已经忘了要往杯子里倒。"她家里人趁机把她的东西都收走了,让她断了出去的念头。
她腿好了以后去了广州,是她父母安排的——一个人去,工作都是安排好的。她给我写过信,
寄到了厂里,我一封都没收到。后来才知道,她父亲认识我们厂里的邮差,招呼打过了。
寄给赵启民的信,一律扔到厂门口垃圾桶。""我误会了她一辈子。"老人说。声音很轻。
轻到像是在跟自己说话。日光灯管又闪了一下。方诚坐在柜台后面,
他看着老人手里的照片——照片上的阿珍梳着两条辫子,笑得有些紧张,
但眼睛亮得像两颗星。她大概不知道自己的照片在一个火车站的失物招领处躺了四十多年。
她大概也不知道,自己年轻时的那一撞,把她和那个穿白衬衫的年轻人,
撞出了两条永远没再交汇的线。老人用拇指轻轻地拂了一下照片上阿珍的脸。"我要走了。
"他说。不是从失物招领处走,是从别的地方。他的语气太轻了,
轻得像是在交代一个不需要回应的后事。"胰腺癌。三个月前查出来的。
医生说还剩——"他做了个含糊的手势,"不重要了。剩下的时间不重要了。
我就是想在走之前,再看一眼这张照片。
"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身份证和一张诊断证明放在柜台上。"您的程序要不要登记?
我可以证明这是我自己的东西。"方诚没有看那张诊断证明。他把登记簿合上了。"赵大爷,
"他说,"照片您拿走吧。不用登记。"老人看着他,手停在半空中。然后他慢慢地笑了。
那笑容很淡,不像喜悦,倒更像是一个人终于把背了几十年的包袱卸下来,
忽然觉得肩膀轻了。"谢谢你。"他把照片放进钱包夹层——和那一截底片放在一起,
"四十多年了,我终于能把它带回家了。"他站起来,把呢子大衣的扣子一颗一颗扣好。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回过头。"师傅贵姓?""方。方诚。""方师傅,"老人说,
"你做的这个工作,很好。真的很好。"铜铃响了一下。老人走了。方诚坐在柜台后面,
看着门口那扇铁灰色的门慢慢合上。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手也在抖。
不是冷的——春天已经到了。是别的什么。他在这间失物招领处坐了二十二年,
头一次觉得自己收着的不是东西,而是时间。那天晚上,方诚破例没有按时下班。
他把那个旧纸箱里剩下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仔细包好,贴上新的标签,
放在更安全的那一层铁架上。然后他翻开登记簿,在新的一页上写道:照片一张。
拍摄于一九七九年秋。候车大厅。等待归还。时长:四十三年。
第三章未寄出的信六月的第一个周末,失物招领处来的人很少。
方诚正在整理储藏室最里面那排铁架子,忽然听见外面的铜铃响了。
一个年轻男人站在柜台前面。他大概二十七八岁,个子不高,戴一副黑框眼镜,
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格子衬衫。他的手里攥着一只旧的男士夹克——深蓝色,工装款,
左胸口有一个缝补过的小洞。"师傅您好,我想问一下——"他把夹克翻过来,
从内袋里抽出一个信封,"这个是不是可以登记为失物?""夹克?""信。
"他把信封放在柜台上,"这件夹克是我在网上买的二手衣物。今天刚收到,
试穿的时候翻到内袋里有这封信。我不知道它算不算失物——信封上有地址,但是模糊了。
我想帮它找到收件人。"方诚拿起信封仔细看。信封是普通的牛皮纸信封,
正面用蓝色圆珠笔写着一行地址和一串字。但地址部分被水渍洇开了,
墨迹化成一团深蓝色的雾。方诚把信封放在台灯下,用放大镜仔细辨认。
能看清的部分很少:某省某市。市下面的区和街道名已经全花了。
落款的发件人位置写着"本埠"。最重要的是信封正中间那一行收件人:江念远收。
"名字还能看清。"方诚拿出登记簿,"你在哪里买的?""一个二手平台上。
卖家的信息没有固定地址。"年轻男人挠了挠头,
"夹克寄过来的快递单上发件人写的是仓储退货中心,估计是批量处理的旧衣服。
"方诚把信封翻到背面。背面没有封口。他用手指轻轻地撬开封盖,抽出了里面的信纸。
信纸是老式的双红线信笺,竖写。纸很薄,折叠处已经发脆,展开的时候发出细微的声响。
字迹是圆珠笔写的,深蓝色。工整,但因为笔压太重而在纸面上留下了印痕。
方诚把信纸铺平在柜台上,一字一句地看。第一行:吾儿念远如晤。
"这是一封母亲写给儿子的信。"方诚说。年轻男人凑过来看。信的字不多,但信纸有两页。
方诚把信纸展开,和年轻男人一起读了起来。日光灯管嗡了一声,
远处火车站的广播报了下一班车的到站时间。但在这间小小的失物招领处里,
时间好像被信纸上的字迹拉回了另一个年代。吾儿念远如晤:这封信妈妈反复写了七次。
每一次写完都觉得写得不好,撕了重写。这一封也写得不好,但妈妈不撕了。
妈妈怕再撕下去,就再也没有勇气写了。送你走的那天,你五个月零三天。
包你的那床小棉被是你奶奶缝了三天做出来的,被角绣了一朵莲花。你是男孩子,
绣花不太好,但奶奶说莲花保平安。不知道那床小棉被后来有没有跟你一起去了那边。
也不知道"那边"叫不叫你念远。念远这个名字是妈妈起的。你爸不识字,
取名字的时候妈妈说叫念远吧,他说好。挂的是你爸的姓,但名字里的想念是妈妈的。
送你到福利院门口那天,妈妈把一张写了名字和生日的红纸塞进你包被里。
后来有人跟妈妈说,小孩子在国外生活了,过得很好。妈妈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妈妈说,
只要你好,妈妈在这里就好。妈妈不跟你说对不起。因为对不起是最没有用的话。
妈妈只跟你说:妈妈这辈子就做了一件事,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每一天都在想你。想到今天,
你今年满六岁了。上学了没有?交了小朋友没有?妈妈也不知道这封信能寄到哪里。
妈妈不知道你在哪里。但妈妈想跟你讲,不管你长到多大,你都是妈妈这辈子最骄傲的事。
母字第二页信纸最后的下方还有两行字,字迹明显比前面潦草。"没找到信封,
所以这封信没有寄出去。留在夹克口袋里好几年了,也许有一天能碰到你。
——不知道谁捡到它。"年轻男人看完了整封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摘下眼镜,
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这封信没有日期。"方诚说。
上的用词——"福利院"、"国外生活"、"今年你满六岁了"——加上信纸和笔迹的状态,
这封信的年代大概在二十多年前。那件夹克的款式和磨损程度也符合那个时期。
"如果她还活着,现在应该五十多岁了。"年轻男人说,
"那个孩子——江念远——应该快三十了。""跟你差不多大。"年轻男人点了点头。
"跟我差不多大。"方诚把信重新折好,塞回信封里。他翻开新的一页登记簿,
写下今天的日期,物品栏里填了"信件一封(未寄出)"。然后他停了一下,
在备注里写了几行字。"你想帮忙找收件人?"方诚问。"想。虽然希望不大——但想。
""为什么?"年轻男人想了想。"因为如果我妈给我写了这样一封信,
我希望有人能把它送到我手里。"方诚从登记簿上抬起头,看了年轻男人一眼。
他的脸很年轻,但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很重——不是那种装出来的深沉,
而是真的把信里的每一个字都背在心里以后才会有的那种重。"你叫什么名字?""陈岸。
耳东陈,上岸的岸。""陈岸,"方诚在登记簿上写下他的名字,"从今天起,
这封信正式登记在册了。我会帮忙留意。但老实说,线索很有限——收件人名字能看清,
但地址全花了,发件人也没有留名。""我知道。"陈岸点了点头,"但试试总比不试强。
"他走的时候把信留在了失物招领处。方诚把它装进一个透明的塑料保护套里,
放进了登记柜台右手边的抽屉——那个抽屉是他专门用来放"特殊件"的地方,
里面还躺着几张老照片、一截断掉的银手镯、和一个没有钥匙的小铜锁。关上抽屉的时候,
方诚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他在这座火车站工作了二十二年,认识很多老同事。
火车站的邮局虽然拆了,但邮局老员工退休之后,有一部分人住在城东的火车站职工小区里。
其中有个人——他记不得名字了——分信分了三十年,据说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方诚拿起电话,翻了翻桌上的通讯录。通讯录里夹着一张发黄的纸片,
上面手抄着退休老职工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他的手指从上往下一个一个地滑过去,
最后停在了一个名字上。"何树生。"老何。何树生。邮件分拣员,零八年退休。
在火车站邮局干了三十八年。有人说他能背出全城所有的街道名称,连小区的楼牌号都记得。
方诚放下通讯录。今天太晚了。但明天,他打算去找老何。这个信封虽然花了,
但也许——这世上真有记性那么好的人,能从一朵模糊的蓝色水渍里,
认出二十年前的一条街。第三章未寄出的信(续)第二天一早,方诚没有去失物招领处。
他跟火车站的值班室打了个电话,说上午有事,下午再去。
值班室的小刘说了句"方师傅你居然请假了",语气里的惊讶比他看到火车晚点还大。
城东的火车站职工小区离车站不远,骑电动车二十分钟。
方诚骑着他那辆掉了一个后视镜的电动车,在小区门口停好车,
拎着一盒茶叶——昨天晚上专门去超市买的——走进了小区大门。小区很老了,
六层高的砖混楼,外墙是那种八九十年代流行的水刷石,
现在已经被雨水冲刷得露出底下的水泥。小区里的法国梧桐种了三十年,树冠遮天蔽日,
阳光从叶子缝里漏下来,在地上铺了一片一片碎金。何树生住在三号楼二单元一楼。
方诚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按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个干瘦的老头,
大概七十出头,花白头发剪得很短,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运动服,脚上是一双老北京布鞋,手里还攥着一个半导体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在播一段评书,单田芳的嗓子沙哑地从喇叭里传出来。"方诚?
"老头眯起眼睛看了他三秒,"修表的那个方诚?不对——失物处的方诚?""何师傅。
"方诚把茶叶递上去,"好久不见。""是好久。你这人,退休以后就没来看过我。
"何树生接过茶叶看了一眼,笑起来,"你倒还记得我喜欢喝铁观音。"何树生的家不大,
两室一厅,家具都是深色的老式木家具,茶几上铺着一块钩花桌布。
墙上挂着一张大幅的火车站老照片,黑白底,拍摄于八十年代。
照片里火车站还是人字顶的老建筑,门口种着两排白杨树。
何树生指着照片说:"那会儿你还没来。我分信分了十八年,闭着眼睛都能把全城的信送到。
"方诚在沙发上坐下来,从公文包里掏出那个透明塑料套,把信取出来放在茶几上。"老何,
今天来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何树生拿起信封,翻了两面,
又举起在窗户透进来的光线下看了看。"这是老信封,九几年的。你看这个邮编,六位数,
那时候还没改成现在的格式。"他把信封凑到鼻子边上闻了一下,"圆珠笔写的,被水泡过。
你想让我读出地址?""你能读到多少读多少。
"何树生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掏出一个放大镜——比方诚在失物招领处用的那个还要大,
镜片边缘磨得有些花了但中间还很清晰。他把信封放在茶几上,弯下腰,
用放大镜一寸一寸地扫过去,像当年在邮局分拣台前扫过一封封来自天南海北的信。
他的嘴唇在轻微地动,像是在念一些只有他自己能听见的字。
"这个字——"他的手指点了点一团模糊的蓝色污渍,"不是'东'就是'车'。
笔画是横折折撇——偏旁是'车'。应该是'车站'的'车'。车——什么路。
"他又盯着那团污渍看了很久,久到收音机里的评书都换了一段,久到方诚以为他睡着了。
"车陂路。"何树生忽然说。"什么?""车陂路。我们城南以前有条车陂路,在老城区,
后来改造的时候被并入了中山大道。但九十年代的时候,车陂路还在。
"何树生把放大镜往下移,"再看这个——这团墨迹上下结构,上面是个'九'或者'几',
下面是——看不出来了。但如果前面是'车陂路',那这个字就是'里'。车陂路里。
"方诚的心跳快了一拍。"车陂路里——后面呢?"何树生又往下看,"后面这一团,
墨迹是往右边斜的。竖弯钩。凡是这个方向的笔画,最可能的是'号'字的最后一笔。
多少多少号。""车陂路里多少号?""看不清了。"何树生放下放大镜,揉了揉眼睛,
"只能看到这里。车陂路里×号。×号看不清。""够了。"方诚说,
"车陂路里——已经比什么都看不清好太多了。"何树生把信放下,靠在沙发背上,
用那种老邮差特有的审视目光看着方诚。"这信谁找的?""一个年轻人。
在网上买了件二手夹克,口袋里翻出来的。他想帮那个母亲找到儿子。
"何树生沉默了一会儿。收音机里的评书刚好到了**段落,
单田芳的声音陡然拔高——"只见那关云长——"何树生把收音机关了。"收件人叫什么?
""江念远。江河的江,想念的念,远方的远。"何树生脸上的皱纹皱得更深了。
他好像在回忆什么事情,但那件事藏得太深了,整个人像是一台停转太久的机器,
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把齿轮重新带动。"江念远——"他慢慢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好像有点印象。"方诚愣住了。"你记得?""不是记得这个人。是记得这个名字。
"何树生站起来,走到客厅角落的书架前,从最底层拖出一个纸箱子。
箱子里全是些旧东西——退休的时候从邮局带回来的纪念品、奖状、和几本发黄的工作笔记。
他翻了好一会儿,最后找出了一个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疑难件处理记录1995-2002。"我在邮局干了三十八年,
前二十年分信,后十八年管疑难件处理。"何树生翻开笔记本,手指在纸页上划过去,
一行一行地找,"什么叫疑难件?地址不清的,收件人不明的,或者寄件人故意不写地址的,
都叫疑难件。每个月都有几十封。按照规定,疑难件保管六个月没人来查,就销毁。
"他的手指停在了其中一页上。"九八年——对,就是九八年。"何树生把笔记本递过来。
方诚接过来看。笔记本上记录着一行字,
里13号寄件人未署名退件处理:地址不存在(车陂路里13号已拆迁)"地址不存在。
"方诚说。"车陂路里十三号,九八年的时候已经被拆了。所以这封信——不是原件没寄到,
是寄到了但没人收,被退了回去。"何树生说,"但寄件人没写自己的地址,
所以退回也退不回去。按照我们的流程,
疑难件保管期满直接销毁——但这封信怎么会在一个夹克口袋里?"方诚想了一下。
"写信的人没有地址可以退。也许她后来又来过邮局,问过,想把信要回去。但是按规定,
疑难件不能给非收件人——""所以她可能塞给了当时管疑难件的人——"何树生接过话头,
"那个人退休了。姓顾,叫顾大海。零三年退休的。""还活着吗?""活着。
前年我在菜市场碰到他,他还跟我吹牛说自己年轻的时候多能喝。
"何树生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在便签纸上写了一个地址,"这是他家。你去找他问问。
这封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