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你们带来爱吃千张包子的兔兔的小说《我养了十七年的穷小子,成了过亿家产的唯一继承人小说》,叙述沈清许姜野的故事。精彩片段: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小门面,开了一家服装店。店名叫“野火”,取自“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我的希望,也是我的野心。……...
人人都说我是个疯子,脾气比石头还硬,命比黄连还苦。为了从烂泥里爬出来,
我什么苦都吃,什么钱都敢挣。高三那年,班里来了个插班生,肩不能扛手不能提,
唯一的本事就是冲我笑。我警告他别来招惹我。他却跟在我身后,
笑得像只偷腥的猫:“姜老板,你发达了可得养我啊。”我当他是异想天开。直到多年后,
在京城的顶级会所,他搂着我的腰,将一份资产**协议推到我面前。“我的就是你的,
”他在我耳边低语,“现在,该你养我了,一辈子。”011996年,盛夏。
我拖着比我还高的蛇皮袋,从绿皮火车上挤下来时,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
空气里混着廉价泡面和汗液的酸腐气,熏得我一阵反胃。我叫姜野,十八岁,刚结束高考。
别人都在忙着庆祝解放,我却在盘算着怎么把这一麻袋从南方批发市场淘来的花衬衫,
变成我的大学学费。我那个家,早就指望不上了。爹是个酒鬼,喝多了就拿我和我妈撒气。
哥哥是个赌徒,前两天刚把家里最后一点积蓄输光,还欠了一**债。我妈只会哭,
哭完了就劝我:“野野,要不你别上大学了,早点嫁人,也能给家里分担点。
”我看着她那双被生活磨得毫无光彩的眼睛,心一寸寸冷下去。嫁人?嫁给谁?
嫁给这小镇上另一个看不到希望的男人,然后生一个像我一样的女儿,重复这无尽的轮回吗?
我不要。所以我揣着这些年偷偷攒下的所有零花钱,扒上了南下的火车。
“最新的港风花衬衫!十块钱一件,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我在镇上最热闹的夜市口扯着嗓子喊,嗓子都快喊哑了。
周围的小贩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我。这个年代,十块钱够一家人吃好几顿了,
谁会拿来买一件不当吃不当穿的衬衫?可我知道,再过不久,港风就会席卷全国。我赌的,
就是这个时间差。“小姑娘,你这衣服,能便宜点不?
”一个时髦的年轻女人捏着衬衫的料子,有些意动。我眼睛一亮,正要开口,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旁边插了进来。“哟,这不是我们班的大学霸姜野吗?怎么,
考完试就出来摆地摊了?这么缺钱啊?”我扭头,看到了几张熟悉的脸,
是班里那几个总爱找我麻烦的富家子弟。为首的叫李浩,他爸是镇上工厂的厂长。
我的心沉了下去,脸上却不动声色:“是啊,缺钱,不像李大少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你!”李浩被我噎了一下,脸色涨红,“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抛头露面,不知羞耻!
”他身边的跟班也跟着起哄:“就是,还学人做生意,笑死人了。”我攥紧了拳头,
指甲深深陷进掌心。我知道他们就是来看我笑话的。在这个小镇,
我这样拼命想往上爬的异类,就是他们最好的消遣。就在我准备豁出去跟他们干一架的时候,
一个清朗的男声慢悠悠地响了起来。“怎么,人家凭本事赚钱,碍着你们呼吸了?
”我愣住了,循声望去。夜市昏黄的灯光下,一个穿着干净白衬衫的少年,双手插在裤兜里,
懒洋-洋地倚在旁边的电线杆上。他身形清瘦,皮肤很白,一双眼睛像是落满了星星,
亮得惊人。是沈清许。我们班高三下学期才转来的插班生。
所有人都说他是从市里来的关系户,来我们这个破学校不过是混个毕业证。
他确实也像个混子。上课睡觉,下课神游,成绩永远吊车尾。我跟他唯一的交集,
是在他转来的第一天。我作为班长,冷着脸对他说:“我知道你家里有人,才能来我们班。
你玩你的,我学我的,我们互不干扰。”他当时是怎么回我的来着?哦,他撑着下巴,
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又软又甜,说出的话却气死人:“凭什么听你的?你发达了养我?
”从那天起,我就把他当成了空气。没想到,他会在这时候站出来。李浩显然也认识他,
或者说,忌惮他。毕竟沈清许虽然看着无害,但他转来时,是市教育局的领导亲自送来的。
“沈清许,这儿没你的事。”李浩的语气明显弱了几分。沈清许从电线杆旁站直了身子,
慢步走到我的摊子前。他拿起一件花衬衫,在自己身上比了比,然后看向我,
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老板,这件我要了。”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崭新的十块钱,
递给我。我呆住了。“愣着干什么?收钱啊。”他把钱塞进我手里,又拿起一件,
“这件也不错,给我的兄弟。”他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个憨憨的大个子,
挠着头嘿嘿直笑。“还有那件,那件,那件……”他像是逛自家衣柜一样,
随手又指了好几件,“都包起来。”李浩那群人看傻了眼。周围的看客也围了过来,
指指点点。“这小伙子谁啊?这么有钱?”“长得可真俊,跟画报上的人一样。
”沈清许一个人,就买了我三分之一的货。他把一沓钱拍在我简陋的木板摊上,声音不大,
却足以让所有人都听见。“剩下的,我也全要了。”我彻底懵了,抬头看他。
他正低头认真地帮我叠那些衬衫,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叠起衣服来有条不紊。那动作,
比女人还细致。“你……”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了让你以后养我,
总得先让你把本钱赚够吧。”他头也不抬,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的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十八年来,第一次有人这样毫无保留地,站在我这边。
这个人,还是我最看不上的“关系户”。李浩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最后灰溜溜地带着人走了。
人群散去,夜市恢复了喧闹。沈清许把最后一摞叠好的衬衫放进我的蛇皮袋,然后拍了拍手,
冲我咧嘴一笑:“好了,姜老板,收工。”那一刻,
他干净的白衬衫被夜市的油烟熏得有些发灰,额前的碎发也被汗水打湿了,
整个人看起来有几分狼狈。可在我的眼里,他比天上的月亮还要亮。
他身上有一种干净好闻的皂角香,和这个油腻混乱的夜市格格不入。
我低头看着手里那沓被汗浸湿的钱,轻声问:“为什么?”他蹲下来,仰头看着我,
眼神认真得不像话。“因为,我想让你赢。”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失眠了。
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他那句话——“我想让你赢”。还有他蹲在地上,仰头看我的样子。
那双清澈的眼睛里,好像住着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世界。后来我才知道,
他身后那个憨憨的大个子,是镇上运输公司老板的儿子。
沈清许把我那些衬衫转手就卖给了他,还小赚了一笔。他拿着那笔钱,
请我喝了镇上唯一一家“高级餐厅”里的橘子汽水。玻璃杯壁上挂着水珠,
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甜得我心里发慌。他搅着杯子里的冰块,
状似无意地问:“大学去哪儿?”“南城。”我报了个地名。那是我填报志愿里,离家最远,
也最繁华的城市。他“哦”了一声,若有所思。“以后发达了,真的养我吗?
”他又问了那个被我当成玩笑话的问题。我看着他,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好。”他笑了,
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我不知道,这一句脱口而出的“好”,在往后的岁月里,
会成为我们之间最深的羁绊。一个我无论如何也挣脱不掉的,甜蜜的钩子。
02大学开学那天,我一个人扛着行李,在南城大学的校门口站了很久。高楼林立,
车水马龙,和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小镇截然不同。这里的一切都崭新而充满机遇,
空气里都飘着金钱的味道。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姜野,这是你的新战场。
办完入学手续,我刚走到宿舍楼下,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喊我的名字。“姜野!
”我一回头,就看到了那张笑得跟太阳似的脸。沈清许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
背着一个双肩包,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微微扬起,露出了光洁的额头。他怎么会在这儿?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三两步跑到我面前,自然地接过我手里沉重的行李箱。
“你怎么……”“我也考来南城了啊。”他笑嘻嘻地说,“巧不巧?”巧?我才不信。
南城大学是全国顶尖的学府,以他那吊车尾的成绩,怎么可能考得上?“你走后门了?
”我下意识地问出口,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到的警惕。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随即又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怎么,怕我赖上你,提前让你养我啊?”他总是这样,
用玩笑话堵住我所有的疑问。我看着他轻松提起我几乎拖不动的箱子,额角连一滴汗都没有,
心里那点怀疑又被压了下去。算了,他走不走后门,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们早就说好了,
互不干扰。可我很快就发现,“互不干扰”这四个字,对沈清许来说,约等于放屁。
他跟我考的不是一个学校,他在隔壁的政法大学,
但那并不能阻止他一天三趟地往我们学校跑。早上,他会提着热腾腾的包子豆浆,
掐着点出现在我宿舍楼下。“姜老板,不吃早饭怎么有力气挣钱?”中午,
他会算好我下课的时间,端着两份饭菜在食堂门口等我。“我帮你把青椒都挑出来了。
”晚上,他会陪我去图书馆自习,我做我的**翻译,他看他的专业书。有时候我抬头,
会发现他根本没在看书,而是在看我,眼神��注得让我心慌。他就像一个背后灵,
无孔不入地渗透进我的生活。室友们都用暧-昧的眼神看我:“姜野,那帅哥是你男朋友吧?
对你可真好。”我每次都冷着脸否认:“不是,普通同学。”可这话我自己说出来都没底气。
哪有普通同学会知道我不吃青椒,记得我每个月的生理期,
甚至连我偷偷在外面发传单被城管追,他都能第一时间出现,拉着我就跑。那天,
我们在南城的小巷子里疯狂奔跑,身后是城管的叫骂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他的手心很热,
紧紧地攥着我的。跑到安全的地方,我扶着墙大口喘气,他却还在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姜野,你跑得还挺快。”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你还好意思笑?都怪你!
”要不是他非要来“视察”我的**工作,我也不会分心被城管抓个正着。“是是是,
都怪我。”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方干净的手帕,递给我,“擦擦汗。”又是那方手帕。
他的口袋里好像永远都装着这个,叠得整整齐齐,带着淡淡的皂角香。我接过来,
胡乱在脸上一擦,心里却莫名地软了一块。“沈清许,”我看着他,认真地问,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一些,看着我,眸光深邃。“我想对你好,
不行吗?”我的心猛地一跳,狼狈地移开视光。“我不需要。”我硬邦邦地丢下一句。
我的人生信条里,从没有“依靠”这两个字。所有无缘无故的好,
背后都标着我付不起的价码。“可我想。”他固执地说,“姜野,你不用把我推开,
我不会伤害你。”那天之后,他依然我行我素。只是,他不再把“养我”挂在嘴边,
而是变成了实际行动。我为了赚生活费,接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活儿。做家教,发传单,
去餐厅端盘子。他总有办法找到我,然后以各种“顺路”“巧合”的理由,帮我分担。
我去做家教,他就在楼下等我,说怕我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安全。我去餐厅端盘子,
他就坐在角落的位置,点一杯最便宜的柠檬水,从我上班坐到我下班。有一次,
一个喝醉的男客人对我动手动脚,我还没来得及发作,沈清许就冲了过来。
他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腕,明明身形比对方单薄,眼神却冷得像冰。“把你的脏手拿开。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那样的表情,没有一丝笑意,浑身散发着一种让人胆寒的气场。
那个醉鬼被他吓住了,悻悻地走了。餐厅经理跑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地就骂我:“姜野,
你还想不想干了?怎么得罪客人的?”我气得浑身发抖,正要反驳,
沈清许却把我拉到他身后,冷静地对经理说:“这位先生,您的客人当众骚扰我的朋友,
我们没有报警已经很克制了。如果您觉得是我们的错,那我们现在就去派出所,
让警察来评评理。”他说话条理清晰,不卑不亢,经理一下子就怂了。那天回学校的路上,
我们一路无话。快到宿舍楼下时,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谢谢。”“不用。”他走在我前面,
声音闷闷的,“以后别干这个了,太危险。”“不干这个我吃什么?”我自嘲地笑了一声,
“沈大少爷,你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是不会懂的。”他猛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路灯昏黄的光打在他脸上,他的表情是我从未见过的严肃。“姜野,你以为就你一个人苦吗?
”我愣住了。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你看到的,
不一定是全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
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好像什么都不在乎。可他眼底偶尔闪过的,
那种与年龄不符的沉重和疲惫,又是什么?我的心里第一次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
这个总是跟在我身后,笑着说要我养他的少年,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03好奇心是沦陷的开始。我开始下意识地观察沈清许。我发现他虽然看起来懒散,
但专业课成绩却非常好,尤其是法律相关的课程,他总能提出一些连老师都赞叹的观点。
我发现他朋友不多,除了那个从高中就跟着他的大个子,几乎没见他跟谁走得特别近。
我发现他很有钱,但他从来**名牌,吃穿用度都跟普通学生差不多。他唯一的奢侈,
大概就是每天花在我身上的那些“投资”。有一次,
我无意中看到他从一辆黑色的奥迪车上下来。开车的是一个穿着西装,神情严肃的中年男人。
沈清许看到我,表情明显有些不自然。“我叔叔,顺路送我过来。”他言简意赅地解释。
我“嗯”了一声,没有多问。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特的默契。我不问他的家事,
他也不再追问我的过去。我们就像两只互相舔舐伤口的刺猬,小心翼翼地靠近,
又不敢靠得太近。大三那年,我用自己攒下的钱和炒股赚的第一桶金,
在学校附近盘下了一个小门面,开了一家服装店。店名叫“野火”,取自“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这是我的希望,也是我的野心。开业那天,沈清许送来一个巨大的花篮,
上面挂着一条俗气的红色条幅:祝姜老板生意兴隆,早日养我!我被气笑了,
把他拉到店后面的仓库,压低声音说:“沈清许,你能不能正经点?”他倚在货架上,
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我。“我很正经啊。”他挑了挑眉,“这可是我的毕生追求。
”仓库里堆满了新进的货,空气中弥漫着布料和樟脑丸混合的味道。空间很小,
小到我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好闻的皂角香。我的心跳不受控制地快了起来。为了掩饰慌乱,
我转身去整理货架,故意不看他。“我的店刚开张,可养不起你这种大少爷。”“可以预支。
”他忽然从我身后靠近,温热的呼吸喷在我的耳廓上,激起一阵战栗。我猛地回头,
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此刻却盛满了认真和专注,
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要把我整个人吸进去。“姜野,”他叫我的名字,声音低沉而沙哑,
“我不要你养我,我们换一种方式,好不好?”“什、什么方式?”我的声音都在发抖。
“我养你。”他说完,不等我反应,便微微低下头,温热的唇瓣轻轻地落在了我的额头上。
蜻蜓点水,一触即分。我的大脑“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只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等我回过神来,沈清许已经退后一步,
恢复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只是耳根处可疑的红色出卖了他。“开个玩笑,别当真。
”他挠了挠头,眼神躲闪,“那个……外面有人找你,我先出去了。”说完,
他像逃一样地跑了。我一个人站在仓库里,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那里似乎还残留着他嘴唇的温度。我的人生计划里,只有赚钱,变强,
离开那个烂泥潭一样的家。从来没有爱情。我以为我这颗被生活磋磨得坚硬无比的心,
早就不会为谁而跳动了。可是沈清许,这个莫名其妙闯入我世界的少年,却像一颗石子,
在我平静无波的心湖上,投下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我慌了。我害怕这种失控的感觉。
从那天起,我开始刻意躲着他。他来找我,我就说店里忙。他给我打电话,
我就说在跟客户谈生意。我把自己变成一个高速运转的陀螺,用忙碌来麻痹自己,
不给自己留一丝胡思乱想的空隙。“野火”的生意比我想象中还要好。我眼光毒辣,
总能挑中最时髦的款式。加上我豁得出去,亲自当模特,很快就在大学城打出了名气。
我越来越忙,钱也越赚越多。我换了新的手机,买了电脑,
甚至开始计划在南城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以为,只要我跑得够快,
那些不该有的情绪就会被我甩在身后。直到有一天,我哥突然出现在我的店里。
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西装,头发抹得油光锃亮,一脸谄媚的笑。“妹妹,听说你发财了?
”我看到他的瞬间,浑身的血液都冷了。“你来干什么?”我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
“这不是来看看你嘛。”他搓着手,眼睛在我的店里四处乱瞟,“啧啧,这店面不小啊,
一个月得挣不少钱吧?”“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不想跟他废话。
他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换上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妹妹,哥最近手头有点紧,
你先借我点钱花花?”“借?你借的钱,什么时候还过?”我冷笑。“这次一定还!我发誓!
”他举起三根手指,“我在外面跟朋友合伙做了个大生意,就差一点启动资金。等我赚了钱,
连本带利还给你!”又是这套说辞。我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从抽屉里数出一千块钱,
拍在桌子上。“拿着钱,滚。以后不要再来找我。”这是我能做的,最后的让步。念在,
我们还有一丝血缘关系。我哥看到钱,眼睛都亮了。他一把抓过钱,
脸上却露出贪婪的神色:“一千?妹妹,你打发叫花子呢?我听人说了,你现在可是大老板,
一千块钱够干什么的?”“我再说一遍,拿着钱,滚!”我的耐心耗尽了。“不给是吧?
”他脸色一变,露出了无赖的本性,“行,你不给,我就天天来你这儿闹!
我看你这生意还怎么做!”说着,他一**坐在地上,开始撒泼打滚,
嘴里嚷嚷着我这个当妹妹的忘恩负-义,发了财就不认亲哥。店里的客人都被他吓跑了,
围在门口指指点点。我气得浑身发抖,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就在我快要崩溃的时候,
沈清许出现了。他拨开人群走进来,看了一眼地上的我哥,然后走到我身边,
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交给我。”他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他蹲下身,
看着我哥,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说出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这位大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外,你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如果金额较大,
可是要判刑的。”我哥被他这一套一套的法律条文给说懵了。“你、你谁啊你?吓唬谁呢?
”“我?”沈清许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学生证,在他面前晃了晃,“政法大学,大三,
主修刑法。”他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哥,语气依旧温和,眼神却冷了下来。“我劝你,
最好自己走。不然,我不介意帮你叫一辆能免费送你进去‘住’几天的车。
”我哥彻底傻眼了,他看看沈清许,又看看我,最后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
连那-一千块钱都没拿,灰溜溜地跑了。店里恢复了安静。我看着沈清许,久久说不出话来。
原来,他学的那些东西,真的有用。原来,被人保护,是这种感觉。我的眼眶一热,
积攒了多年的委屈和无助,在这一刻,尽数化作了决堤的泪水。我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
放声大哭。像个迷路了很久,终于找到家的孩子。沈清许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陪在我身边。
等我哭够了,他才递过来那方熟悉的,带着皂角香的手帕。“哭出来就好了。”他说。
我接过手帕,擦干眼泪,声音沙哑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不。
”他摇了摇头,眼神里满是心疼,“你很了不起。”他顿了顿,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姜野,让我来做你的家人,好不好?”那一刻,
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门照进来,在他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我看着他,鬼使神差地,
问了一句。“沈清许,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一次,他没有再开玩笑,
也没有再回避。他沉默了片刻,才缓缓开口。“我爸,是沈华亭。”沈华亭。这个名字,
我在财经杂志上看到过。京城有名的地产大亨,身家过亿。我的心,在一瞬间,沉到了谷底。
04我和沈清许之间,隔着的不是一条河,而是一片海。这个认知,像一把淬了冰的刀,
狠狠扎进我心里。原来他不是“关系户”,他是太子爷。原来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
他是生在云端,我这种在泥潭里打滚的人,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我之前所有的猜测,
所有的好奇,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笑话。我自嘲地笑出了声:“所以,你是在体验生活吗?
沈大少爷。”“不是!”他急切地否认,“姜野,你听我解释。”“解释什么?”我打断他,
“解释你为什么放着京城的大别墅不住,跑到我们这个破地方来?
解释你为什么明明可以靠家里,却要装成一个普通学生?是因为好玩吗?
看着我像个傻子一样为了几百块钱跟人争得头破血流,是不是特别有意思?”我的话像刀子,
一句句往他心上捅,也往我自己心上捅。“我没有!”他的眼眶红了,
声音里带着一丝受伤的脆弱,“我只是……我只是想离你近一点。”“离我近一点?
”我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沈清许,你看看我,再看看你自己。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懂吗?”我转身,背对着他,声音冷得像冰。“你的游戏结束了。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仓库。我没有看到,身后,沈清许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
那双总是亮着光的眼睛,第一次,黯淡了下来。从那天起,沈清许真的没有再来找我。
我的世界,一下子清净了。早上再也没有热腾腾的包子豆浆,
中午再也没有人帮我挑出不爱吃的青椒,晚上再也没有人陪我在图书馆,安静地看我。
我以为我会松一口气。可我没有。我的心像是被挖空了一块,空落落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我疯狂地工作,把所有的时间都填满。我开了第二家分店,第三家分店。
我注册了自己的服装品牌,成立了公司。我变得越来越有钱,越来越像别人口中的“姜总”。
我搬出了学生宿舍,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平层。站在落地窗前,我可以俯瞰整个南城的夜景。
万家灯火,璀璨夺目。可没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我常常在深夜惊醒,
然后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抱着膝盖,坐到天亮。我拼了命地往上爬,以为爬得越高,
就能离过去的苦难越远。可我爬得越高,就越孤独。大四毕业那年,我作为优秀创业代表,
被邀请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我在人群中下意识地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后来我问了政法大学的同学,才知道,沈清许根本没有参加毕业典礼。他办完了手续,
就直接回了京城。他走得干干净净,就像他从来没有在我的世界里出现过一样。那天晚上,
我喝了很多酒。我回到我们曾经一起待过的仓库,那里还堆着一些旧货。我坐在冰冷的地上,
脑子里一遍遍回放着我们过去的点点滴滴。他笑着说“姜老板,
你发达了可得养我啊”的样子。他拉着我在小巷子里奔跑时,掌心的温度。他在我被欺负时,
挡在我身前的背影。他偷偷亲吻我额头时,紧张到泛红的耳根。还有他最后,
红着眼眶说“我只是想离你近一点”的脆弱。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这个人,
已经在我心里扎了这么深的根。我掏出手机,翻到那个烂熟于心,却再也没有拨过的号码。
手指在拨号键上悬停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按下去。算了吧,姜野。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长痛不如短痛。我删掉了他的号码,也删掉了关于他的一切。我告诉自己,从今往后,
我的世界里,只有“搞钱”。毕业后的几年,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事业上。
我的服装公司越做越大,从南城开到了全国。我成了别人口中艳羡的女强人,雷厉风行,
杀伐果断。我学会了穿高级定制的套装,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
在酒桌上与各色男人推杯换盏,笑得滴水不漏。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