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撞上五年前那一夜

假结婚撞上五年前那一夜

houxs1802 著

林念初沈墨寒林小佑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直到他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本,这成为了他命运的转折点。在houxs1802的小说《假结婚撞上五年前那一夜》中,林念初沈墨寒林小佑被卷入了一个充满谜团和危险的事件之中。他将面临无数的挑战和敌人的追击,揭开隐藏在阴影中的真相。这部短篇言情小说扣人心弦,以紧凑的情节和精彩的描写令读者着迷,“我自己的儿子我了解,从小就闷,不爱说话,心里有事也不说。他要是欺负你了,你告诉妈,妈收拾他。”林念初忍不住笑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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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意外的重逢六月的江城,热浪裹着梧桐絮在街道上翻滚。

    林念初把最后一箱矿泉水码上货架,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工作服后背已经洇出一片深色。

    她今年二十五岁,扎着最简单的马尾,素面朝天的脸上架着一副旧眼镜,

    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一些。“念初,六号桌结账。”收银台的同事喊了一声。“来了。

    ”她快步走过去,熟练地扫码、收钱、找零,

    动作利落得像做过一千遍——事实上她确实做过一千遍。这是江城一家中档超市,

    她在这里做了两年理货员,偶尔顶替收银的班,一个月到手四千三,

    刚好够付房租和儿子的幼儿园费用。“林姐,你家小佑今天又画了幅画,说要送给你。

    ”隔壁工位的赵姐从储物间探出头,手里拿着一张皱巴巴的A4纸。林念初接过来,

    上面用蜡笔画了两个人,一大一小,牵着手,旁边歪歪扭扭地写着“妈妈”两个字。

    她嘴角弯起来,把画小心折好放进围裙口袋里。“这孩子,又在幼儿园不好好午睡画画。

    ”嘴上这么说,眼里的温柔却藏不住。赵姐凑过来压低声音:“念初,

    你一个人带孩子也不容易,真不考虑找一个?我老公那边有个同事,人老实……”“赵姐,

    ”林念初笑着打断她,“我现在挺好,不想那些。”赵姐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超市里的人都知道林念初是单亲妈妈,没人见过孩子爸爸,问起来她只是笑笑说不方便说。

    赵姐私下猜过很多版本,最靠谱的一个是遇上了不负责任的渣男——毕竟这年头,

    这种事还少吗?下午三点,林念初正蹲在饮料区补货,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一个陌生号码。

    她犹豫了一下接起来,对面是个年轻女人的声音,语速很快:“请问是林念初林**吗?

    我是星耀传媒的策划助理,您之前在平台上投过**简历对吧?我们今晚有个慈善晚宴,

    急缺现场服务人员,两个小时,八百块,您能来吗?”八百块。

    林念初的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手机。儿子林小佑的幼儿园下个月要交下一学期的学费,

    四千八,她手里还差两千。这八百块意味着她可以少打两天零工,多陪小佑两个晚上。

    “我能去。”“太好了!晚上六点,江城凯悦酒店三楼宴会厅,到了找赵主管领工作服。

    对了,穿黑色鞋子,头发扎起来。”挂断电话,林念初跟店长请了两个小时的假,

    回家换了一身干净的黑裤白衬衫,把马尾扎得一丝不苟。出门前她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

    镜子里的人瘦削清秀,眼镜遮住了大半张脸,看起来普普通通。这样最好。普通意味着安全。

    她把儿子托给隔壁的孙阿姨照看,孙阿姨是个退休教师,喜欢小佑喜欢得不行,

    每次都说“这孩子比亲孙子还亲”。“妈妈你去吧,我会乖乖的。

    ”林小佑坐在孙阿姨家的沙发上,晃着两条小短腿,一本正经地挥手。

    林念初弯腰亲了亲他的额头:“妈妈很快就回来。”她不知道的是,这个“很快”的夜晚,

    将彻底改变她的生活。凯悦酒店三楼宴会厅灯火辉煌,水晶吊灯折射出碎金般的光,

    长桌上一字排开银质餐具,每把椅子后面都站着一名穿制服的服务生。

    林念初被分配到了最角落的位置,负责给三桌客人添酒水。她低着头穿梭在觥筹交错之间,

    像一条沉默的鱼。“听说了吗?沈氏集团的沈墨寒今晚要来。”“哪个沈墨寒?

    沈氏那个太子爷?”“什么太子爷,现在是总裁了。三十岁,身家上百亿,关键是——单身。

    ”“得了吧,那种人跟咱们有什么关系。”旁边的两个女服务生在小声议论,

    林念初充耳不闻。她对有钱人的世界没有任何幻想,

    五年前那场荒唐的意外已经教会了她一个道理:那些光芒万丈的世界,不属于她,

    靠近了只会受伤。八点半,宴会进入**,台上的主持人正在拍卖一幅画作,台下掌声不断。

    林念初端着托盘去后厨补充红酒,刚拐进走廊,迎面撞上一个人。托盘上的酒杯晃了晃,

    她手忙脚乱地稳住,红酒洒出来几滴,溅在那人深灰色的西装袖口上。

    “对不起对不起——”她慌忙道歉,抬起头,声音却卡在了喉咙里。面前的男人身形修长,

    五官深邃,眉骨高挺,一双深黑色的眼睛像淬了寒冰。他穿着一件剪裁考究的深灰色西装,

    袖口的袖扣在灯光下泛着低调的光泽。这张脸,她见过。五年前,在另一个酒店的房间里,

    在昏暗的灯光下,在她慌乱逃离之前。沈墨寒。沈氏集团总裁,江城最年轻的商业巨头,

    也是——林小佑的亲生父亲。林念初的大脑在一瞬间变得空白。她本能地低下头,

    把脸藏进阴影里,声音压到最低:“先生抱歉,弄脏了您的衣服,我可以赔偿……”“不用。

    ”男人的声音低沉冷淡,甚至没有多看她一眼,侧身从她旁边走了过去。他不记得她。

    当然不记得。五年前那一夜对他来说大概只是无数应酬中的一个插曲,甚至连插曲都算不上。

    而她,一个没有留下名字的服务生,在他的人生里连过客都算不上。

    林念初靠在走廊的墙壁上,心脏砰砰跳得像要冲出胸腔。

    她用了整整三分钟才让自己冷静下来,重新端起托盘走回宴会厅。她必须走。

    这个念头无比强烈。她不能留在这里,不能冒任何被认出来的风险——不是为了她自己,

    是为了小佑。她不能让那个孩子的人生因为她的出现而被卷入沈家的旋涡。她找到赵主管,

    编了个身体不舒服的理由,提前离开了。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夜风吹过来,

    她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了。停车场在酒店侧面,她低着头快步走过去,

    那辆破旧的二手电动车孤零零地停在角落。她刚把钥匙**去,手机响了,

    是孙阿姨发来的一条视频。点开,林小佑抱着一个恐龙玩偶,

    对着镜头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想你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呀?”视频最后,

    他对着镜头“啵”了一口,露出缺了一颗门牙的笑容。林念初的眼眶一下子红了。

    她擦了擦眼睛,打字回复:“妈妈马上就回来,乖。”她不知道的是,

    在她身后二十米的地方,一辆黑色迈巴赫缓缓驶出酒店地下车库。

    后座上的沈墨寒无意间抬头,透过车窗看见一个瘦削的女人跨上电动车,

    马尾在夜风中轻轻摇晃。他的目光停留了不到一秒,便收了回来。“开车。”他对司机说。

    迈巴赫汇入车流,消失在江城的夜色中。而在那辆破旧的电动车上,

    林念初骑着车穿过半个江城,回到那间四十平米的出租屋。孙阿姨已经把林小佑哄睡了,

    小家伙蜷缩在被子中间,怀里还抱着那个恐龙玩偶。林念初轻轻躺到儿子身边,

    把他往怀里拢了拢。“小佑,”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对自己说,

    “妈妈不会让任何人把你抢走的。”林小佑在睡梦中蹭了蹭她的手臂,

    含糊地叫了一声“妈妈”。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母子俩身上,安静得像一幅画。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沈墨寒站在沈氏大厦六十八层的落地窗前,俯瞰着万家灯火。

    助理陈秘书敲门进来,递上一份文件。“沈总,这是下周董事会的议案。”“放着吧。

    ”陈秘书犹豫了一下,又说:“沈总,董事会那边,几位元老对您的位置……最近动作不小。

    ”沈墨寒转过身,眼底没有波澜:“我知道。”他拿起桌上的钢笔,

    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笔锋凌厉如刀。“他们想让我下去,没那么容易。

    ”窗外的霓虹灯映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看不清表情。第二章闪婚协议三天后,

    林念初以为那晚的事已经过去了。生活回到了原来的轨道——早上送小佑上幼儿园,

    去超市上班,中午吃一份八块钱的盒饭,下午补货、收银,晚上接小佑回家,

    做饭、讲故事、哄睡。日复一日,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直到那个周四的下午。

    她从超市出来,看见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这种车在她们这个老小区周围很少见,

    她多看了一眼,没在意,低头往家走。“林念初**。”一个穿西装的男人从车里出来,

    三十出头,戴金丝眼镜,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您是?

    ”“我叫陈明远,是沈墨寒先生的助理。”他推了推眼镜,“沈先生想请您喝杯咖啡,

    就在前面的咖啡馆,不会耽误您太长时间。”林念初的脸色瞬间变了。

    “我不认识什么沈先生。”她转身就走。陈明远没有追,只是平静地说:“林**,

    沈先生知道您有一个儿子,五岁,名叫林小佑。”林念初的脚步钉在了原地。她慢慢转过身,

    眼睛里多了一种陈明远没有预料到的东西——不是恐惧,不是慌张,

    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母兽护崽般的锐利。“你们调查我?”“林**别误会,

    ”陈明远的语气温和了许多,“沈先生没有恶意。他只是……想跟您谈谈。

    ”咖啡馆在小区对面,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店,林念初偶尔会带小佑来吃这里的提拉米苏。

    此刻她坐在靠窗的位置,手指捏着咖啡杯的杯耳,指节微微发白。

    对面的男人——沈墨寒——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薄毛衣,袖口随意挽到小臂,

    比那晚在酒店见到时多了几分居家的松弛感,但那双眼睛依然冷峻,像深冬的湖面,

    看不透底下藏着什么。“林念初,”他开口,声音不高不低,“五年前,江城华美达酒店,

    周年庆晚宴。你是当天的服务生。”不是疑问,是陈述。林念初没有否认。

    她知道否认没有用,沈墨寒既然能找到她,就说明他已经查到了足够多的东西。

    “那个孩子是我的。”沈墨寒又说。这一次,他的语气里多了一丝不确定,

    像是在等她的反应。林念初沉默了很久,久到沈墨寒以为她不会回答了。然后她开口,

    声音很平静:“沈先生,小佑是我的孩子,跟你没有关系。五年前的事,是我自己不小心,

    我不怪任何人。但我不需要你负责,也不需要沈家的任何东西。”沈墨寒微微眯了眯眼。

    他见过太多人——有人在他面前卑躬屈膝,有人在他面前机关算尽,但像林念初这样,

    明明手里握着一张天大的牌,却连看都不看一眼的人,他是第一次见。“你一个人带孩子,

    在超市打工,月薪四千三。”他说,语气像是在陈述一份财报,“孩子的幼儿园学费四千八,

    你每个月剩下的钱不够两千。林念初,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孩子考虑。

    ”林念初的手指收紧了一下。沈墨寒看见了,却没有乘胜追击,

    而是从陈明远手里接过一份文件,推到她面前。“我不会抢你的孩子,

    也不需要你做任何超出协议范围的事。”他的声音依然冷淡,但语速放慢了一些,

    “我需要一段婚姻,为期六个月。你以我妻子的身份出席必要的家庭和公司场合,

    帮我稳住董事会。作为交换——”他翻开文件,里面是打印好的条款。“三千万酬劳,

    分三期支付。一套江城湖景公寓,过户到你名下。孩子的全部教育费用由我承担,

    直至大学毕业。另外——”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六个月后,合约终止。

    我不会以任何理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这一点会写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林念初看着那份协议,大脑飞速运转。三千万。一套房。小佑的学费、医疗费,全部解决。

    她这辈子都不用再为了几百块钱去赶夜场**,不用再为了省一顿饭钱饿着肚子回家,

    不用再看着小佑想要一个新书包时笑着说“等妈妈发了工资就给你买”。

    但是——“为什么是我?”她问。沈墨寒看着她,目光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快得让人抓不住。“因为你合适。”他说,“你有一个孩子,

    这会让董事会那些老家伙相信这段婚姻是真实的。而且——”他顿了顿。“你不贪。

    ”林念初愣了一秒,然后苦笑了一下。不贪。那是因为她不敢贪。五年前的那一夜之后,

    她就学会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碰都不要碰。“我需要时间考虑。”她说。沈墨寒站起来,

    把一张名片放在桌上:“三天。”他走到门口时,林念初突然叫住他。“沈先生。”他回头。

    “你……不想看看小佑的照片吗?”这个问题来得猝不及防。

    沈墨寒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裂痕——不是动容,

    而是一种复杂的、他自己可能都没有预料到的沉默。“……不必了。”他说,推门离开。

    林念初坐在咖啡馆里,看着那份协议发了很久的呆。她回去后没有立刻做决定。

    真正让她下定决心的,是三天后的那个晚上。林小佑突然发高烧,四十度,小脸烧得通红,

    蜷在她怀里发抖。她抱着孩子跑到社区医院,医生说是急性扁桃体炎,需要住院观察。

    住院押金,三千。林念初翻遍了所有的银行卡和手机支付,凑了两千三。

    最后还是孙阿姨赶过来垫了七百块,才办好了住院手续。那天晚上,林小佑挂着点滴,

    昏昏沉沉地睡在她怀里。她低头看着儿子的脸,看着他因为发烧而干裂的嘴唇,

    看着他小小手背上扎着的留置针。她哭了。不是因为累,是因为恨。

    恨自己连孩子生病都拿不出钱,恨自己让儿子跟着她吃了这么多苦。第二天一早,

    她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沈先生,我答应。”三天后,民政局。

    林念初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这是她特意去商场买的,打折的,九十九块。头发散下来,

    没有戴眼镜,露出一张清秀的脸。沈墨寒站在她旁边,深色西装,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淡。

    工作人员让他们靠近一点拍登记照,两个人之间还隔着半臂的距离。“再近一点,

    ”工作人员说,“笑一笑。”林念初努力扯了扯嘴角,沈墨寒的表情纹丝不动。

    “咔嚓”一声,照片拍好了。工作人员把红本本递过来的时候,

    林念初看着上面“已婚”两个字,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结婚了。

    嫁给了一个几乎陌生的男人,江城的商业帝王,五年前那一夜的男人。而她五岁的儿子,

    还不知道这件事。从民政局出来,陈明远开车送他们去沈墨寒的公寓。林念初坐在后座,

    手里攥着结婚证,指腹摩挲着烫金的封面。“小佑……”她开口。“明天我会让人接他过来。

    ”沈墨寒坐在她旁边,视线落在窗外,“公寓里准备好了儿童房。

    ”林念初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他居然记得小佑。“谢谢。”她说。沈墨寒没有回应。

    车在高架桥上行驶,窗外的城市风景飞速后退。林念初靠在椅背上,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六个月。一百八十天。熬过去就好了。到了公寓门口,林念初拖着行李箱往里走,刚进玄关,

    就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客厅传来:“妈,你慢点走——”下一秒,

    一个穿着香奈儿套装、烫着精致卷发的中年女人从客厅冲了出来,直奔林念初而来。“哎呀!

    这就是我儿媳妇吧!”林念初还没反应过来,双手就被一双温暖的手握住了。

    面前的女人五十出头,保养得宜,眼角有细细的笑纹,一双眼睛又亮又圆,

    看着她的眼神像是看见了什么稀世珍宝。“妈,你别吓到人家。”沈墨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带着一丝无奈。“什么吓到?我这是热情!”周芸华白了儿子一眼,

    转头继续拉着林念初的手,“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做什么工作的?你长得真好看,

    比我儿子好看多了——”“妈。”“好好好,我不说了。”周芸华松开一只手,

    转头朝客厅喊,“老沈!你倒是出来啊!儿媳妇来了你还在里面喝茶!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从客厅走出来,身材高大,虽然上了年纪但依然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

    他穿着一件深色的家居服,表情沉稳,走到林念初面前,微微点了点头。“欢迎回家。

    ”四个字,不煽情,却莫名让林念初鼻子一酸。她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回家”这个词了。

    就在这温馨的氛围中,一个小小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妈妈!”所有人都愣住了。

    林念初回头,看见林小佑背着一个小书包,被陈明远牵着站在门口。

    小家伙穿着蓝色的短袖短裤,圆圆的脸蛋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看见林念初就挣脱了陈明远的手,蹬蹬蹬跑了过来。“妈妈!这个叔叔说带我来看新家!

    ”林念初蹲下来抱住儿子,心里又是慌乱又是感动。她本来打算慢慢跟小佑解释这件事,

    没想到沈墨寒直接让人把孩子接过来了。林小佑从妈妈怀里探出头,

    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几个人。他的目光在周芸华身上停了一下,在沈国邦身上停了一下,

    最后落在沈墨寒身上。客厅里安静了三秒。然后,林小佑仰着小脸,

    冲着沈墨寒甜甜地喊了一声:“爸爸!”沈墨寒的表情,在这一刻,彻底崩了。

    第三章婆婆驾到那声“爸爸”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

    涟漪从沈墨寒的脸上一直扩散到整个客厅。周芸华最先反应过来,一把捂住嘴,

    眼眶瞬间红了:“天哪……这孩子……”她蹲下身,几乎是用颤抖的手捧起林小佑的脸。

    小家伙也不怕生,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睫毛又长又翘,像两把小扇子。

    “奶奶好。”林小佑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周芸华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这孩子怎么跟墨寒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她回头冲着沈国邦喊,“老沈你过来看!

    这鼻子、这眼睛,连这个笑起来的酒窝都一模一样!”沈国邦走过来,低头看了看林小佑,

    又抬头看了看沈墨寒,一向沉稳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波动。他清了清嗓子,努力保持镇定,

    但声音里明显多了几分温度:“确实像。”林念初站在旁边,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幕。

    她预想过很多种见婆婆的场景——冷眼、刁难、嫌弃、质问,唯独没有预想过这一种。

    周芸华抱着林小佑不撒手,像是找回了丢失多年的宝贝,一边哭一边笑,

    嘴里念叨着:“我的乖孙啊,奶奶找你找得好苦啊——”等等。找?

    林念初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字眼,心里浮起一丝疑惑,但还没来得及细想,

    周芸华已经站了起来,转身面对她。林念初下意识地绷紧了身体。来了。

    豪门婆婆的“考验”环节要来了。周芸华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遍,

    目光从她的脸移到她的衣服,又从衣服移到她的手上。然后,

    这位沈家的女主人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料到的事。她摘下自己手腕上那只碧绿的翡翠玉镯,

    不由分说地拉过林念初的手,直接套了上去。“这——”林念初愣住了,“阿姨,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叫什么阿姨?”周芸华佯装生气地瞪了她一眼,“叫妈。

    ”“……妈?”林念初的声音像是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又轻又飘。“哎!

    ”周芸华应得那叫一个响亮,脸上笑开了花,“这镯子是我们沈家传给儿媳妇的,

    我婆婆传给我的,现在我传给你。姑娘,你戴着正好看。”林念初低头看着手腕上那只镯子,

    通透的碧色在灯光下流转着温润的光泽。她不懂玉,但也看得出来,这只镯子至少值七位数。

    她下意识地想摘下来还回去,手却被周芸华按住了。“不许摘。”周芸华的语气不容置疑,

    “你进了我沈家的门,就是我沈家的人。以前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吃了多少苦,我不管,

    但从今天起——”她转头看向沈墨寒,画风突变,

    语气从温柔秒变严厉:“你要是敢欺负她们娘俩,我跟你爸就把你赶出沈家!听见没有?

    ”沈墨寒:“……”他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似乎在消化这句话。

    林念初在旁边差点没忍住笑出声。她突然觉得,这个豪门婆婆,好像跟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晚上,周芸华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菜。是的,沈家女主人在厨房里系着围裙颠勺,

    油烟机轰轰响,锅里红烧肉滋滋冒油。沈国邦在旁边打下手,切葱姜蒜的动作居然很娴熟。

    “你爸以前是厨师出身,”周芸华一边翻锅一边跟林念初聊天,“后来才下海做的生意。

    我们家没有那些虚头巴脑的规矩,吃饭就是吃饭,别整那些什么分餐制、公筷母匙的,

    一家人坐一块儿热热闹闹的才好。”林念初靠在厨房门框上,

    看着这对老夫妻在灶台前配合默契的样子,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涩。

    她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烟火气了。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十八岁出来打工,

    一个人租房子、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过年。后来有了小佑,日子更紧了,

    但家里总算多了个说话的人。

    感觉——有父母、有长辈、有热腾腾的饭菜和絮絮叨叨的关心——她从来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念初啊,”周芸华的声音把她从思绪中拉回来,“你喜欢吃什么菜?妈给你做。

    ”“我……什么都吃,不挑的。”“那怎么行?你太瘦了,得好好补补。”周芸华皱了皱眉,

    转头对沈国邦说,“老沈,明天去买点排骨和土鸡,给念初炖汤。”“好。

    ”沈国邦应得干脆。林念初张了张嘴,想说不用麻烦了,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因为她突然发现,她好像……舍不得拒绝这种关心。餐桌上,

    林小佑坐在周芸华和沈墨寒中间,小短腿够不着地面,在空中晃来晃去。“小佑,来,

    吃个鸡腿。”周芸华把最大的鸡腿夹到孙子碗里。“谢谢奶奶!”林小佑笑得眼睛弯成月牙,

    咬了一大口,腮帮子鼓鼓的,含含糊糊地说,“奶奶做的饭真好吃!”周芸华的心都要化了。

    “小佑,再吃个虾。”“奶奶,我碗里放不下了……”“那就放你爸爸碗里。

    ”周芸华理直气壮地说。沈墨寒低头看了看自己碗里突然多出来的虾,

    又看了看旁边吃得满嘴油光的小男孩,表情复杂。林小佑似乎感受到了他的目光,

    仰起头冲他笑了一下:“爸爸,你也吃。”沈墨寒沉默了两秒,拿起筷子,把那只虾吃了。

    周芸华和沈国邦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吃完饭,周芸华抢着洗碗,

    把林念初推到客厅休息。沈国邦坐在沙发上看新闻,林小佑趴在地毯上画画,

    沈墨寒坐在单人沙发上翻文件。一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寻常夜晚。但林念初知道,

    这不是真的。她手腕上还戴着那只沉甸甸的玉镯,口袋里还揣着那份签了字的合约。

    六个月后,这一切都会结束。她会带着小佑离开,把这只镯子还回去,

    然后回到她原来的生活中去。到那时候,这些温暖,这些关心,

    这些“妈妈”“奶奶”“爸爸”的称呼,都会变成一场空。她不能沉溺进去。“念初?

    ”周芸华从厨房探出头来,“你在想什么呢?”“没什么。”林念初笑了笑,把思绪压下去。

    周芸华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忽然压低声音:“念初,你老实告诉妈,

    墨寒那小子是不是对你不好?”“没有啊,他……”“你别替他说话。”周芸华摆摆手,

    “我自己的儿子我了解,从小就闷,不爱说话,心里有事也不说。他要是欺负你了,

    你告诉妈,妈收拾他。”林念初忍不住笑了:“真的没有,他……挺好的。”“那就好。

    ”周芸华拍了拍她的手背,“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婚礼?”林念初愣了一下,

    “我们……没打算办婚礼。”“什么?!”周芸华的声音拔高了八度,

    把正在画画的林小佑吓了一跳,“不办婚礼?!那怎么行!我沈家娶儿媳妇,

    怎么能连个婚礼都没有?”“妈,”沈墨寒从文件上抬起头,“我们只是领了证,

    婚礼的事以后再说。”“以后是什么时候?”周芸华不依不饶,“你是不是嫌麻烦?

    你不办我来办,我来张罗,不用你操心。”“妈——”“你别叫我妈!”周芸华瞪了他一眼,

    “你不办婚礼,我就带着念初和小佑回老宅住,你自己一个人在这公寓里过吧!

    ”沈墨寒:“……”他深吸一口气,把文件合上,看向林念初。林念初正在努力忍笑,

    对上他的目光,连忙收敛表情,做出一副“我也没办法”的无辜表情。“婚礼的事,

    ”沈墨寒说,“等忙完这阵子再说。”“这还差不多。”周芸华满意地点点头,

    转头又对林念初露出笑容,“念初你放心,妈一定给你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

    比当年我嫁给老沈的时候还排场!”林念初笑着点头,心里却有些发虚。

    她不知道六个月后婚礼会不会真的办成,但她没有拒绝的勇气——不是因为害怕沈墨寒,

    而是因为周芸华眼里的期待太真了,真到她不忍心打破。晚上十点,

    周芸华和沈国邦终于走了。公寓安静下来,只剩下客厅的落地灯还亮着,

    暖黄色的光晕洒在地毯上。林小佑已经洗过澡,穿着一件印有小恐龙的睡衣,

    抱着他的恐龙玩偶坐在沙发上打哈欠。“妈妈,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了吗?”他揉着眼睛问。

    “嗯,住一段时间。”林念初蹲下来帮他整理睡衣的领子。“那爸爸也住在这里吗?

    ”林念初的动作顿了顿:“……对。”林小佑歪着头想了想,忽然从沙发上跳下来,

    光着脚丫“哒哒哒”跑向书房的方向。林念初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小家伙站在书房门口,

    探进去半个脑袋。“爸爸,晚安。”书房里,沈墨寒正坐在桌前看电脑,听到声音抬起头。

    他看着门口那个小小的身影,沉默了几秒。“……晚安。”他说。声音很低,很轻,

    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林小佑满意地笑了,转身跑回林念初身边,

    拉着她的手往卧室走:“妈妈,我们睡觉吧!”林念初被儿子拽着往前走,路过书房门口时,

    余光瞥见沈墨寒的目光正落在她们母子身上。那目光很复杂,像是在看什么遥远的东西。

    她没有停留,带着小佑进了隔壁的儿童房。房间是沈墨寒提前让人布置的,

    蓝色的墙壁上画着星空和火箭,书架上摆满了绘本,床上叠着一床印有宇航员图案的被子。

    “哇!”林小佑惊喜地叫了一声,扑到床上滚了一圈,“妈妈你看!宇航员!”“喜欢吗?

    ”“喜欢!超级喜欢!”林念初帮儿子盖好被子,坐在床边轻轻拍着他。林小佑很快就困了,

    眼皮越来越沉,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妈妈,

    我喜欢新家……喜欢奶奶……也喜欢爸爸……”说完就睡着了。林念初看着儿子安静的睡脸,

    伸手帮他掖了掖被角。“喜欢就好。”她轻声说。可你呢?一个声音在心里问。

    你喜欢这里吗?她没有回答。她关上儿童房的灯,轻轻带上门。走廊里很安静,

    书房的灯还亮着,门缝里透出一线光。她站在走廊里,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过去敲门。

    回到主卧——严格来说是她和沈墨寒名义上的“婚房”——她才发现问题。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林念初:“……”她站在门口,看着那张宽大的双人床,陷入了沉思。

    合约上写得很清楚: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发生实质性的夫妻关系。

    但现在只有一张床,她睡哪儿?地板?沙发?她正想着要不要去客厅睡沙发,

    身后传来脚步声。沈墨寒从书房出来,手里端着一杯水,看见她站在卧室门口发呆,

    脚步顿了一下。“床的事,”他说,“我让人再送一张单人床过来,今晚你先睡这里,

    我去客房。”“不用,”林念初连忙说,“我去客房就行。”“客房没有收拾。

    ”“那我睡沙发。”“沙发太软,对腰不好。”两个人同时开口,又同时停下来。

    走廊里安静了几秒,林念初忽然笑了。“那我们都别争了,”她说,“你睡床,我打地铺。

    反正夏天不冷。”沈墨寒看着她,似乎在判断她是不是认真的。“林念初,”他说,

    “你不需要这样。”“哪样?”“小心翼翼。”他的声音很平静,

    但林念初听出了某种她不太确定的东西——不是责备,更像是一种……笨拙的体谅。

    “你不用觉得亏欠我什么,”沈墨寒继续说,“合约是双方自愿的,各取所需。

    你不需要委屈自己。”林念初低下头,看着自己光着的脚趾,沉默了一会儿。“好,”她说,

    “那我睡床,你去客房。”沈墨寒:“……”他端着水杯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明天我让人把客房收拾出来。”“好。”脚步声远去,

    书房的门关上了。林念初站在走廊里,忽然觉得这个夜晚格外安静。

    她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玉镯,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镯子里的绿色像是流动的。

    她轻轻把它摘下来,放在床头柜上。不属于她的东西,她不会贪恋。但这个夜晚,

    她第一次在一个不是出租屋的地方,睡了一个没有梦的觉。

    第四章沈家团宠日常林小佑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彻底征服了沈家的每一个人。

    不是那种刻意的讨好,

    而是这个小家伙天生就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圆圆的脸蛋上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

    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说话奶声奶气却又一本正经,像个小大人。到沈家的第三天,

    沈国邦就破例进了厨房。要知道,沈国邦已经三年没下过厨了。自从沈氏集团上了正轨,

    他就把厨房的掌勺大权交给了家里的阿姨,自己只偶尔在周末露一手。但那天早上,

    林小佑在餐桌上咬了一口阿姨做的煎蛋,皱了皱小鼻子,小声对周芸华说:“奶奶,

    这个鸡蛋有一点点糊了。”周芸华还没说话,沈国邦已经站了起来。“等着,爷爷给你做。

    ”然后这位曾经的厨师、如今的沈氏集团前董事长,系上围裙,亲自煎了两个完美的太阳蛋,

    摆在林小佑面前。“尝尝。”林小佑咬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爷爷做的好好吃!

    ”沈国邦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难得的、发自内心的笑容。从那以后,沈国邦几乎每天都下厨。

    糖醋排骨、清蒸鲈鱼、红烧狮子头、番茄牛腩——一道道菜端上桌,

    每一道都是林小佑爱吃的。周芸华在旁边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老沈,我跟你过了三十年,

    你都没给我做过这么多菜。”沈国邦面不改色:“你跟孙子比什么?”至于小姑子沈知意,

    更是把“宠侄子”这件事做到了极致。沈知意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学的是服装设计,

    是个性格开朗、说话直来直去的姑娘。她第一次见到林小佑是在一个周末的中午,

    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进来,一边换鞋一边喊:“妈!听说我哥结婚了?还有了个儿子?

    在哪儿呢在哪儿呢?”然后她看见了坐在客厅地毯上搭积木的林小佑。林小佑抬起头,

    冲她甜甜一笑:“姐姐好。”沈知意愣了三秒,

    然后发出一声足以掀翻屋顶的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好可爱!!!

    ”她冲过去一把抱起林小佑,在人家脸蛋上亲了一口又一口:“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喜欢什么?姐姐给你买!”“我叫林小佑,五岁了。”小家伙被亲得有点懵,

    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回答,“我喜欢恐龙和宇航员。”“买!都买!

    ”沈知意二话不说掏出手机,当场下单了一个一人高的恐龙玩偶和一整套宇航员模型,

    “明天就到!”林念初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知意,不用这么破费——”“嫂子你别管,

    ”沈知意头也不回,“我自己的钱,想给我侄子花就给我侄子花。”从那以后,

    沈知意成了林小佑的“专属采购员”。每个周末回来,

    大包小包地往家拎——绘本、玩具、衣服、鞋子、书包、水壶,恨不得把整个商场都搬回来。

    有一次她甚至带回来一套亲手设计的小西装,黑色的小外套配上白色衬衫,

    还系了一个小小的领结。“下周我有个服装展,让小佑当我的小模特!”沈知意兴奋地说。

    林小佑穿着那套小西装站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臭美得不行:“妈妈,我帅不帅?

    ”“帅,特别帅。”林念初笑着帮他整理领结。沈墨寒正好从书房出来,

    看见客厅里这一幕——他的妹妹正蹲在地上给林小佑拍照,

    嘴里喊着“左边左边、对、笑一个”;他的母亲在旁边指挥“换个姿势,

    手插兜里”;他的父亲站在一旁,嘴角带着笑意;而林念初半跪在地毯上,帮儿子整理裤脚,

    侧脸的线条在灯光下格外柔和。他站在走廊的阴影里,看了很久。没有人发现他。

    “这个家到底姓沈还是姓林?”那天晚饭时,沈墨寒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起因是周芸华在餐桌上宣布了一件事:“我决定把小佑的户口迁到沈家来,让他正式姓沈。

    ”林念初的筷子差点掉了。“妈,这件事……”她犹豫着开口。“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周芸华摆摆手,“念初,我不是要抢孩子,我只是觉得,孩子姓沈,

    以后上学、办事都方便。当然,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提了。”林念初沉默了一会儿,

    看了一眼坐在旁边专心啃鸡腿的林小佑。“我……需要考虑一下。”“不急不急,慢慢考虑。

    ”周芸华连忙说。沈墨寒就在这时开口了:“妈,这个家最近是不是太热闹了点?

    ”周芸华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热闹不好吗?以前这个家冷冰冰的,

    我跟你说句话你都不爱搭理。现在有小佑了,家里多热闹。”“就是,”沈知意帮腔,

    “哥你是不是嫉妒小佑比你受欢迎?”沈墨寒面无表情地夹了一块鱼:“我有什么好嫉妒的。

    ”“那你问什么‘这个家姓什么’?”沈知意不依不饶。沈墨寒没有回答,低头吃饭。

    林念初偷偷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耳根似乎有一点点红。她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在沈家人人围着林小佑转的时候,林念初也没有被冷落。恰恰相反,

    周芸华对她的关心细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第一天发现她穿的鞋是三十九块的地摊货,

    第二天就派人送来了六双鞋,从平底鞋到高跟鞋,从运动鞋到小皮鞋,

    整整齐齐地码在鞋柜里。“妈,我真的不需要——”“你需要。”周芸华不由分说,

    “你以前一个人带孩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那是没办法。现在你是我沈家的儿媳妇,

    出门在外代表的是沈家的脸面。再说了——”她压低声音,“女人就该对自己好一点,

    别总想着省钱,钱是挣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林念初张了张嘴,

    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拒绝的余地。更让她招架不住的是周芸华的“投喂”攻势。每天早上,

    周芸华都会亲自做早餐——不是简单的牛奶面包,

    而是那种需要花时间熬的粥、现包的小馄饨、手工擀的面条,配上四五个小菜。

    “念初你太瘦了,多吃点。”“念初这个鸡汤我炖了三个小时,你喝一碗。

    ”“念初这个燕窝是早上刚炖的,你趁热喝。”林念初的体重在一个月内涨了五斤。

    她站在体重秤上看着数字,哭笑不得。“妈,我真的吃不下了……”“吃得下吃得下,

    你才吃了几口?”“我已经吃了两碗粥、三个包子、一个鸡蛋了……”“那哪够?来来来,

    再喝一碗汤。”林念初求助地看向沈墨寒。沈墨寒坐在餐桌对面,

    慢条斯理地喝着自己的咖啡,对上她的目光,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咖啡,然后移开了视线。

    ——完全不打算帮忙。林念初在心里默默给沈墨寒记了一笔。但最让林念初意外的,

    是沈墨寒的变化。虽然他在人前依然是那副冷淡疏离的样子,

    但林念初注意到了一些细节——比如,他每天早上出门前会看一眼林小佑的儿童房,

    如果门开着,他会停留几秒;比如,他回家后会习惯性地把车钥匙放在鞋柜上方的托盘里,

    那个托盘原本不在那里,是林念初放的,为了出门时不至于手忙脚乱地找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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