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我快睡着了,她手臂忽然收紧,将我整个拉进怀里。
后背贴着她胸膛,心跳透过骨骼传来,一下一下敲在我脊柱上。
然后她开口了,声音很轻,带着困意和某种我不熟悉的温柔:“老公,我爱你。”
我在黑暗里睁开了眼睛。
不是因为感动。
是这种带着一点小心翼翼、一点亏欠、又试图掩盖什么的温柔。
我太熟悉了。
和我做了亏心事时,一样一样的。
夜色中,我转头看身边这个女人。
不可否认,顾黎漫长了副跟电影《画皮》里小唯一样的好模子。
不怪那么多男人一见她就冲动。
我收回目光,掀开被子下了床。
赤脚踩在地板上,凉意从脚底往上窜。
手机屏幕亮起来,置顶消息是顾黎漫的秘书发来的,汇报明日行程,措辞恭谨滴水不漏。
我没再看,在我手机上翻了许久才翻到一个没有备注的名字。
头像是半张自拍,女孩冲镜头弯着眼睛笑,干净得像夏天刚开的栀子花。
对话框里堆满了未读消息。
最后一条:“哥哥,我睡不着。”
往上:“你已经四天没回我了。”
更早些:“我知道你不回是因为不方便,我理解。”
再往前,是一张照片,手心托着一只橘色小猫,配文:“你看它像不像我?没人要。”
从四天前到三个月前,每天都是早安晚安。
今天吃了什么,路过花店想买花但不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下雨了有没有带伞。
像个往许愿池里扔硬币的小孩,不求回应,只管投。
她叫程禾。
三个月前,我认识她的那个晚上,她可不是这副样子。
那是我和顾黎漫结婚六周年纪念日。
说出来都讽刺,六年前我穿着西装站在她面前,心跳快得像要蹦出嗓子眼。
六年后同一天,我一个人换了衣服出门,去了Muse会所。
那家会所我路过很多次,每次都直接驶过,顾家女婿不该出现在那种地方。
但那天晚上,我忽然不想当顾家女婿了。
所以程禾被朋友推进包厢时,我已经一个人喝了半瓶麦卡伦。
她撞在门框上,耳根红到脖子,抬头看见我,怔了一瞬,然后说了句让全场安静的话:
“哥哥,你是不是不开心?”
后来她告诉我,那时没想撩我,是认真的。
从那晚后,她像一只认定了主人的小狗,每天在我的对话框里自言自语。
我回得很少,她不在乎。
她说她只是想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在惦记我。
我盯着屏幕上她刚发来的消息:“哥哥,我后天就从罗马回来,以后可以经常见到你了。”
我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迟迟没落。
身后床垫响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