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小说:六十岁那年,我撕碎了三十九载烂婚姻 作者:周美芳陈德福何丽萍 更新时间:2026-05-16

“够了。”陈德福的声音在发抖。

“不够。”我拦住他,“继续。”

张启明看了我一眼,点了一下头。

“加上日常转账和消费,初步统计,陈先生在两年内向何丽萍或为何丽萍支出的金额,合计约九万两千元。”

九万二。

我三年带孙子,除了儿子给的生活费,自己总共花了不到一万块。

连件新衣服都没买过。

陈德福突然站了起来。

“我不离!”

张启明合上文件。

“陈先生,离不离不是您一个人说了算。周老师如果坚持诉讼离婚,根据您婚内过错的证据——”

“什么证据?搭伙吃个饭也叫证据?”

“同居事实、财务转移、更换门锁排斥配偶回家。这些在法庭上足够支撑过错认定。”

陈德福冲我吼了一声。

“周美芳!你三十九年的感情,就值一个律师来算账?”

“三十九年的感情,你用两千块一个月卖给了别人。”

门铃又响了。

我没动。

张启明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何丽萍。

她穿了一件红色羽绒服,画了淡妆,手里拎着一个保温袋。

看见张启明,她愣了一下。

看见我,她停在门口。

“我来给老陈送饺子。”

安静了几秒。

“进来吧。”我说。

何丽萍走进来。

“你来得正好。”张启明对她说,“何女士,请问您是否知道陈德福先生的已婚状态?”

何丽萍看了陈德福一眼。

“知道。”

“您是否在二零二二年至今与陈德福先生存在同居关系?”

何丽萍放下保温袋。

“我们是搭伙过日子,不是同居。”

“二十四小时生活在一起,共用卧室、卫生间,共同出入起居,这个不叫同居叫什么?”

何丽萍的脸沉了下来。

“你谁啊?凭什么审我?”

“我是周老师的代理律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您作为第三方可能会被追索。陈先生在婚内向您转移的财产,周老师有权主张返还。”

何丽萍转头看陈德福。

“德福,你说过你们早就分开了。”

我冷笑了一声。

“分开?他每天给我打视频的时候你在哪躲着?厕所还是阳台?”

何丽萍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我不管你们两口子的事。”

她拎起保温袋要走。

“站住。”

她停了。

“那条金项链戴着呢吧?”

她下意识用手摸了一下脖子。

领口里露出一截金色。

“六千二百块,我老公的退休金买的。你要是个体面人,自己摘下来。”

何丽萍攥着领口。

“这是德福送我的——”

“他送你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你是要自己还,还是等法院传票?”

何丽萍看了陈德福最后一眼。

陈德福低着头,一个字不说。

她把保温袋摔在茶几上,拉开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