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火锅店顺便拯救王朝,这很合理吧?

开火锅店顺便拯救王朝,这很合理吧?

安庚 著

小说开火锅店顺便拯救王朝,这很合理吧?的男女主是谢危萧景珩沈明月,是作者安庚写的一本爆款小说。小说精彩节选眼前是散乱的黑发,和一双近在咫尺、盛满惊恐与泪水的眼睛。身体在本能地扑腾,脑子里却炸开另一段不属于我的记忆沈千晚。安远侯……

最新章节(开火锅店顺便拯救王朝,这很合理吧?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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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头疼。像被塞进滚筒洗衣机,连着转了三百年。我猛地睁开眼。水。冰凉刺骨的水,

    从四面八方涌来,灌进我的口鼻。耳边是模糊的尖叫声,还有扑通的水花声。混乱中,

    有人死死攥着我的手腕,指甲抠进我肉里。不,是我死死攥着别人。手里是滑腻的衣料,

    眼前是散乱的黑发,和一双近在咫尺、盛满惊恐与泪水的眼睛。身体在本能地扑腾,

    脑子里却炸开另一段不属于我的记忆沈千晚。安远侯府嫡女,骄纵跋扈,痴恋三皇子萧景珩。

    今天侯府赏花宴,她设计将庶妹沈明月推入池塘,想让她出丑。却被当众揭穿。此刻,

    攥在我手里、正在水里扑腾的,就是沈明月。而我,

    就是那个即将身败名裂、被所有人唾弃、最终还会家破人亡的恶毒女配。

    “咕噜……”又呛了口水。肺要炸了。去他妈的情节!一股邪火猛地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老娘上辈子是卷生卷死的社畜,好不容易熬到项目结束,睡一觉,就穿来这鬼地方演苦情戏?

    还是必死的那种?凭什么!求生的本能,和社畜对**工作的深恶痛绝,瞬间压倒了一切。

    我不知哪来的力气,猛地一拽!不是把沈明月按下去。而是借着她扑腾的力道,

    自己狠狠一蹬池底湿滑的石头,另一只手胡乱挥动,抓住了池边凸起的石块。

    “哗啦”我半个身子探出水面,剧烈咳嗽。另一只手,还死死拽着沈明月的手腕。

    “拉…拉她上去!”我哑着嗓子,对旁边吓呆的丫鬟小厮吼。几个人手忙脚乱,

    把浑身湿透、瑟瑟发抖的沈明月拖了上去。我也被拽了上来。春衫单薄,

    湿透后紧紧贴在身上,曲线毕露,狼狈不堪。冷风一吹,我打了个寒颤。但比身体更冷的,

    是四面八方射来的目光。鄙夷,讥讽,幸灾乐祸,还有毫不掩饰的厌恶。“沈大**,

    真是好狠的心肠!”“自己亲妹妹都下得去手……”“平日里跋扈便罢了,

    如今竟敢在赏花宴上行凶!”“真是丢尽了侯府脸面!”叽叽喳喳,嗡嗡作响。

    我抹了把脸上的水,抬头。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男人,面沉如水,

    大步走来。剑眉星目,气质矜贵。只是此刻,那双好看的眼里,

    全是冰冷的怒火和……深深的厌弃。萧景珩。原主爱得要死要活,

    最后却亲手把她送进地狱的三皇子,本书男主。他脱下自己的外袍,

    小心翼翼裹在低声啜泣的沈明月身上。动作温柔。转向我时,眼神瞬间冻成冰渣。“沈千晚!

    ”他声音压着怒意,“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你竟敢对明月下此毒手!你还有没有半点廉耻!

    ”沈明月靠在他怀里,抬起苍白的脸,眼泪扑簌簌往下掉:“三殿下,

    不怪姐姐……是明月自己……自己不小心……”“明月,你就是太善良!

    ”萧景珩心疼地揽紧她,看向我,怒火更盛,“事到如今,你还想狡辩?

    这么多双眼睛都看见了!”周围附和声更响。“就是!我们都看见了!

    ”“沈大**用力推的!”“心思如此歹毒……”我站在原地,湿发贴着脸颊,往下滴水。

    脑子里,原主残留的情绪在翻江倒海。不甘,委屈,嫉恨,还有对萧景珩近乎卑微的爱恋。

    像跗骨之蛆,缠得我喘不过气。我狠狠咬了下舌尖。剧痛让我清醒。抬眼,

    看向面前这对“璧人”。看向周围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写满恶意和看戏表情的脸。最后,

    看向萧景珩。心里那点原主的眷恋,被我强行摁死,碾碎。取而代之的,是荒谬,是烦躁,

    是只想立刻结束这出烂戏的冲动。“说完了?”我开口,声音还哑着,却异常平静。

    萧景珩一愣。周围也静了一瞬。大概没想到,我会是这种反应。我不等他们反应,抬手,

    摸向自己腰间。那里挂着一枚莹润的玉佩,下面系着红色的穗子。定亲信物。

    和萧景珩一人一半。我抓住玉佩,猛地一扯!绳子崩断。掌心被勒得生疼。

    我握着那枚还带着体温的玉佩,在所有人惊愕的注视下,高高举起。然后,用尽全身力气,

    狠狠砸向旁边坚硬的假山石!“啪——咔!”清脆的碎裂声,炸响在寂静的园子里。

    玉佩应声而裂,碎成好几块,滚落在地。紧接着,

    我从湿透的袖袋里(天知道原主为什么把婚书随身带着),

    抽出那张被水浸得有些发皱、但字迹依旧清晰的婚书。双手捏住。“嘶啦——”缓慢,用力,

    从中间撕开。绸帛破裂的声音,格外刺耳。我再撕。直到它变成一堆再也拼不起来的碎片。

    抬手,一扬。碎片混着玉佩的残渣,纷纷扬扬,飘进旁边泛着涟漪的池塘里。

    像一场荒唐的雪。做完这一切,我拍了拍手,仿佛掸去什么脏东西。然后,

    在萧景珩骤然铁青、沈明月忘了哭泣、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我走到他们面前。

    一把抓住沈明月湿漉漉的手臂。在她惊慌的眼神中,用力将她从萧景珩怀里扯出来。然后,

    往前一推。直接推进萧景珩怀里。这次,是结结实实,撞了个满怀。萧景珩下意识接住。

    我后退一步,扯出一个尽可能灿烂、甚至带着点真诚祝福的笑容。声音清晰,

    确保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听到:“三殿下,沈二**。”“佳偶天成,天作之合。

    ”“我沈千晚,今日在此,诚心祝愿二位——”“锁死。”“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至于今日惊吓到二妹妹的赔礼……”我顿了顿,目光扫过沈明月苍白的小脸,

    和萧景珩几乎要喷火的眼睛。笑意加深。“明日,一定派人送到贵府。”“绝对让二位满意。

    ”说完。我不再看他们任何一个人。转身。踩着湿透的绣花鞋,

    踩着满地的落花和惊愕的视线。背脊挺得笔直。一步一步。穿过死寂的人群。

    穿过这令人窒息的水榭、花园、朱门、高墙。

    走向侯府那扇洞开的、象征着自由也可能意味着未知风险的大门。阳光有些刺眼。

    我眯了眯眼,深吸一口外面带着点尘土和市井气息的空气。脑海里,

    只剩下两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越来越清晰:搞钱。02我湿漉漉地回了侯府。一路上,

    下人们的眼神像针,扎在我背上。惊讶,鄙夷,还有看戏的兴奋。挺好。我直奔原主的闺房。

    奢靡,精致,堆满珠宝绫罗,还有一堆萧景珩“赏”的玩意儿。看着就烦。我打开妆奁,

    金银珠玉,闪瞎人眼。原主攒的嫁妆。现在,是我的启动资金。我扯了块大布,

    把能拿动的、值钱的,全扫进去。动作粗暴,毫不心疼。珍珠崩线,玉簪磕角。

    我眼皮都不眨。包袱鼓了,沉了。我拖着它,开门。我那便宜爹,安远侯沈鉴,

    正铁青着脸堵在门口。继母王氏假惺惺扶着他,身后是探头探脑的庶弟庶妹。“逆女!

    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沈鉴怒吼,指着我的包袱,“拿着这些东西,你想去哪?!

    ”我把包袱撂地上,咚一声闷响。然后,掏出个瘪瘪的锦囊,塞他手里。“五十两。

    买断生恩。”“从今起,我沈千晚,是死是活,与侯府无关。”沈鉴脸紫了,

    手直抖:“你……你说什么?!”“听不懂?”我提起包袱,扛上肩,

    “那就当您那个只会惹祸的嫡女,今天淹死在池塘里了。”“告辞。”我撞开挡路的庶弟,

    穿过院子。没人拦。或许,他们巴不得我消失。夕阳拉长我的影子。我头也不回。汇丰当铺。

    掌柜看见我扛的包袱,眼珠子瞪圆。哗啦——金玉倒了一柜台。“死当。全要现银。

    折价公道点。”掌柜捡起一支金簪,眯眼看我:“姑娘,

    这来路……”“安远侯府嫡女的嫁妆,干净。”我声音平淡,“不要我换别家。

    ”掌柜手一抖,立刻堆笑:“要!要!”他压价狠。我没争。清点,算账。最后,

    捧着一叠银票和几锭元宝出来。八千六百两。沉甸甸的自由。西市,最热闹的街口。

    我盯了三天。看中人流,盘下一家急着出手的二层酒楼。六千两,房子带小院。过户,办契。

    我是老板娘了。火锅。这时代没有的东西。我窝在后院厨房,折腾了五天。辣椒,花椒,

    牛油,香料……熏得眼泪直流。终于,锅里红油翻滚,辛香刺鼻。我尝了一口。辣,麻,鲜。

    味道对了。就叫“沸鼎”。开业那天。门口支起大锅,红汤滚滚,香气霸道,飘满整条街。

    行人驻足,抽着鼻子。“啥味儿?这么冲?”“香!还辣眼睛!”店里,每桌中间挖了洞,

    放着黄铜炭炉,上面是特制的鸳鸯锅。一半红汤汹涌,一半白汤醇厚。菜牌简单:肉片,

    下水,豆腐,青菜……自己涮,蘸酱吃。第一个客人进来,试探着点了一桌。然后,

    就停不下来了。吃得满脸通红,嘶哈吸气,直竖拇指:“过瘾!”不到中午,坐满了。人声,

    热气,麻辣鲜香,几乎冲破屋顶。我站在二楼,看着。手心微汗,是兴奋。但还不够。

    我转身,走进小隔间。几个落魄书生在油灯下奋笔疾书。桌上,

    是刚印好的、墨香未干的纸张。我拿起一张。标题赫然:【赏花宴落水真相!嫡女撕婚约,

    实为成全?】内容“客观”,描绘沈明月“不慎”脚滑,我“惊慌”拉扯,最后双双落水。

    撕婚约?那是我幡然醒悟,忍痛成全妹妹与三皇子!感人肺腑。“印了多少?”“五百份,

    东家。”“嗯。”我放下纸,“吃饭的客人,每桌送一份。门口,免费发。”“标题念出来,

    大声点。”书生恍然,用力点头。很快,每张桌上,都多了张油印小报。客人们拿起,

    眼睛亮了。“哟!安远侯府那事儿!”“这么回事啊?”“快看,

    这还写了李尚书家……”“啧啧,王侍郎小舅子……”议论声,伴着火锅咕嘟,酒杯碰撞,

    响彻大堂。麻辣滚烫在舌尖炸开。豪门秘辛在脑中发酵。双重**,让人上头。

    **着二楼柱子,看着这喧闹的一切。食物香气,铜钱叮当,

    还有那些压低的、关于这座光鲜城市最隐秘角落的窃窃私语。我知道,石子已投入深潭。

    “沸鼎轩”和《京城风云录》,活了。我摸着怀里硬邦邦的银锭。嘴角勾起。银子在响。

    风声在起。我这条咸鱼,总算,扑腾出了第一个水花。03“沸鼎轩”的生意,

    像滚开的红油锅。越来越旺。不到半个月,成了西市一景。达官贵人,贩夫走卒,

    都想来尝尝这让人大汗淋漓、又欲罢不能的“沸鼎”。我的柜台后面,

    多了个沉甸甸的小钱箱。每天打烊,铜钱和碎银倒进去的声音,哗啦啦的,格外悦耳。

    但我知道,光靠火锅,撑不起我的野心。也挡不住即将到来的乱世。真正的根基,

    是那张随锅附送、不起眼的油印小报《京城风云录》。起初,人们只当它是佐餐的笑料。

    看着上面半真半假的豪门趣闻,官员糗事,就着麻辣牛肉,下酒正好。可渐渐的,味道变了。

    第三期,我写了吏部李尚书怕老婆,被罚跪碎瓷片,膝盖鲜血淋漓,第二天上朝一瘸一拐。

    李尚书勃然大怒,派人来砸店。人刚到门口,就被巡城司“恰好”路过拦住,

    客客气气“请”走了。第四期,我曝了兵部王将军的外室,生了儿子,

    眉眼像极了他最信任的副将。王将军脸绿了,在朝会上差点和同僚打起来。

    他派人暗中查小报来源,查到我头上。可没等他动手,他那外室住的宅子,半夜莫名走了水,

    母子“侥幸”逃出,连夜离京,不知所踪。王将军哑巴吃黄连,再不敢吱声。

    客人们看小报的眼神,从戏谑,变成了惊疑,最后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敬畏。

    他们开始意识到,这薄薄一张纸,不仅能让他们笑,似乎……还能让某些大人物疼。

    我的柜台下,开始出现别的东西。有时是卷起来的纸条,有时是口信。“东家,

    城东刘大户家昨夜进了贼,丢了一尊玉佛,据说是前朝宫里的东西……”“掌柜的,

    听说户部陈郎中和他小姨子……”“姑娘,漕帮和盐帮在码头约架,

    见血了……”送消息的人,可能是店里的伙计,可能是常来的食客,

    甚至可能是路过讨水喝的老乞丐。我给钱。不多,但够实在。消息越杂,越细,越好。

    我用特殊的符号,把它们记在另一本不示人的账册上。慢慢的,一些看似不相关的碎片,

    开始自己拼凑。比如,李尚书怕老婆,是因为他夫人娘家,

    握着他在老家放印子钱、逼死人的把柄。比如,王将军那副将,早就是他政敌安插的钉子,

    外室和孩子,是故意养的。这些,我暂时没写。但它们像暗处的蛛网,在我的账册上,

    悄然蔓延。我知道,我已经踩线了。在那些高门大院的阴影里,在权力流淌的暗河中,

    我放出了一只小小的、嗡嗡叫的牛虻。不痛,但烦人。而且,谁也不知道,

    它下次会叮在哪儿。萧景珩来过一次。在一个雨后的傍晚。他穿着常服,

    但通身的贵气掩不住,站在沸鼎轩门口,与周遭的烟火气格格不入。脸色复杂,

    看着里面喧闹的人,和柜台后拨算盘的我。我抬眼,看见他。手下没停。“客官,

    吃饭里边请,门口挡道。”我朝里喊了一嗓子。伙计赶紧过来。萧景珩没动,盯着我,

    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只吐出一句:“你……就甘心在此,与这些人为伍?

    ”我笑了,放下算盘,隔着喧闹的大堂看他。“三殿下,这里一碗肉片二十文,

    一壶浊酒十五文,明码标价,童叟无欺。”“比不得您府上山珍海味,但吃得踏实,

    睡得安稳。”“您要是吃不惯,”我指了指对面装潢雅致的茶楼,“那边清静。

    ”萧景珩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大概从未被如此直白地嫌弃和驱逐。尤其,

    是被曾经像苍蝇一样围着他转的我。他拂袖而去。背影僵硬。我低头,继续算我的账。

    铜板的响声,比男人心实在多了。沈明月也来过。戴着帷帽,遮得严严实实,

    只带了一个小丫鬟。要了个角落的雅间,点了个清汤锅,几样素菜。吃得极慢,极其安静。

    临走时,小丫鬟来结账,放下一锭银子,远超饭钱。“我们**说,不用找。

    ”我拿起那锭银子,掂了掂。“告诉你们**,”我把银子扔回钱箱,发出哐当一声,

    “我这儿,不施舍。”“该多少,是多少。”小丫鬟愣了一下,低头拿了该拿的铜钱,

    匆匆走了。我掀开后厨的帘子,看着那戴着帷帽的纤细身影,消失在街角。这位原书女主,

    似乎也并不像书里写的,那样全然无辜,全然被动。有点意思。日子在锅气与铜臭中,

    过得飞快。我的情报账册,越来越厚。银箱,也越来越沉。直到一个晌午,

    常给我送城外消息的那个跛脚老乞丐,蹭到柜台边,压低声音,混着满嘴酒气说:“姑娘,

    大消息……”“北边,镇北王……打赢了!”“斩了胡虏王子,夺回三座城!

    ”“大军不日就要凯旋了!”我拨算盘的手指一顿。镇北王。谢危。

    原主作天作地搞丢了的前未婚夫。书里杀伐果决、最后差点掀翻江山的终极反派。

    他……要回来了。老乞丐还在絮叨:“听说那位王爷,厉害得很,杀人如麻,

    胡虏听见他名号都尿裤子……这次回来,陛下肯定要大赏,

    京城怕是又要热闹咯……”我摸出几个铜板,塞给他。“赏你的。再去探,凯旋具体日子,

    仪仗规模,越细越好。”老乞丐千恩万谢地走了。我站在柜台后,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棂,

    照在堆积的银钱上,明晃晃的。空气里还飘着牛油和花椒的香气。客人的笑闹声,

    伙计的吆喝声,锅子沸腾的咕嘟声,交织成一片鲜活的、属于我的背景音。可我心里,

    那根绷了很久的弦。“铮”地一声。轻轻响了。谢危。这个名字,像一块冰冷的玄铁,

    突然投进我刚刚烧旺的炉火里。不知道会淬出更锋利的刃。还是……直接浇灭所有温度。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莫名的悸动。低头,继续算账。手指却无意识地在算盘珠上,

    轻轻敲了一下。嗒。清脆的一声。像某种倒计时。开始了。04谢危回京那天,

    半个京城的人挤上街。我从“沸鼎轩”二楼窗户望出去。人头攒动,脖子伸得老长。

    马蹄声近了。沉重,整齐,像闷雷滚过石板。先看到黑色旌旗,金线狴犴狰狞乱舞。

    然后是玄甲。黑沉沉一片,覆着洗不净的尘与暗褐血垢,连成移动的、肃杀的山。阳光照上,

    没有光,只有冷。马上的骑士,面甲覆脸,只露眼。冰冷,空洞,没有活人味。只有血腥气。

    浓烈的,尸山血海里泡出来的铁锈和死亡味道,隔着老远,钻进我鼻子。我屏住呼吸。

    人群欢呼到顶点。“镇北王!千岁!”然后,我看见了他。玄色绣金亲王服,黑色大氅,

    骑在一匹四蹄雪白的黑马上。身姿挺拔如松。离得远,看不清脸,只觉侧脸线条利得像刀,

    下颚绷着。周身笼着一层肉眼可见的寒气。他没看欢呼的百姓。目光平视前方,无波无澜,

    像穿过这片喧嚣,看向虚无。这就是谢危。书中“姿容绝世,性如寒铁”。今日一见,

    那身气势,比书里更迫人。像一柄出了鞘、饮饱了血、还未归匣的凶刃。只是看着,

    眼睛都刺疼,心口发闷。我手指抠住窗棂,木刺扎进肉里,细微的疼。队伍经过,远去。

    留下未散的烟尘,和兴奋的余响。我关上窗。后颈,一层冷汗。躲。我告诉自己。

    最近必须低调。我这小虾米,经不起巨鳄碰。接下来几天,我深居简出。小报停了最新一期,

    只印风月闲谈。可惜。树欲静,风不止。谢危回京第七天,黄昏。饭点刚过,大堂喧闹。

    门口光线,忽然暗了。喧哗声,像被掐住脖子,戛然而止。所有食客停下筷子,扭头。

    我也从账本上抬头。呼吸一滞。谢危。站在门口。玄色常服,料子极好,

    在灯笼光下泛幽暗光泽。他没带随从,独自一人。身量极高,几乎碰门楣。随意站着,

    却让店门显得逼仄。脸上没什么表情,眉宇间有淡淡倦色。但那双眼睛扫过来,

    像冬夜最冷的星子,清冽,锐利,瞬间穿透满堂烟火气,精准落我脸上。只一眼。

    我后脊寒毛,全立了起来。他抬步,走进。靴子踩在地板,声音不大,在死寂的大堂里,

    清晰。嗒。嗒。他走向大堂正中,唯一空着的桌子。位置最好,最显眼。坐下。动作从容。

    仿佛这不是嘈杂食肆,是他家花厅。伙计全傻了。有个喝多的老客嘟囔:“这谁啊,

    架子大……”话音未落。谢危抬眸,淡淡瞥了一眼。没有怒色。就那么平平淡淡一瞥。

    那桌人瞬间噤声,脸色发白,低头,恨不得埋进火锅里。满堂死寂。只剩炭火哔啵,

    汤汁咕嘟。我放下笔,从柜台后走出。手心潮了。暗暗在裙上擦擦,挤出标准笑容,

    走到他桌前。“王爷大驾光临。”我福身,“想吃点什么?招牌红汤沸鼎,也有清汤。

    ”谢危没看菜牌。他靠椅背,目光落我脸上,像打量新奇物件。“沈千晚。”他开口,

    声音低哑,带点沙砾感,字字清晰。“是。”我低头。“你的生意,”他缓缓道,

    目光扫过噤若寒蝉的食客,落回我身上,“很热闹。”“托王爷洪福,混口饭吃。”**笑。

    他没接话,拿起竹筷,指尖随意一转。夹起刚送上的鲜切羊肉,放入单独小锅红汤。涮片刻,

    夹出。蘸油碟。放入口中。慢慢咀嚼。神色无变化。吃完,放下筷子,拿粗糙茶碗,喝一口。

    抬眼,重新看我。“味道不错。”他评价,听不出喜怒,“你的小报,本王看了。

    ”我头皮一紧。“写得,”他顿了顿,唇角极微一勾,或许没有,“很有意思。

    ”“王爷过奖。”我后背冒冷汗。“不过,”他话锋一转,语气依旧平淡,却像掺了冰碴,

    “下次动笔前,先问问本王。”我猛地抬眼。撞进他深不见底的眸子。没有玩笑。

    “哪些能写,哪些,”他微微倾身,拉近距离,声音压低,只我俩能听清,“写了,会死。

    ”最后三字,轻飘飘。像三把淬冰锥子,钉进我耳膜。我四肢百骸的血,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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