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当日,我让追妻火葬场的总裁悔断肝肠

退当日,我让追妻火葬场的总裁悔断肝肠

种太阳大大 著

现代言情题材小说《退当日,我让追妻火葬场的总裁悔断肝肠》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该书以陆霆渊苏晚林薇薇为主角,主要讲述的内容有:甚至连她养的那只贵宾犬的生日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以为只要我够好,他就会爱我。我以为只要我付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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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订婚宴上,我把钻戒扔进鱼缸陆霆渊单膝跪在我面前的时候,全场宾客都在鼓掌。

    他捧着那颗五克拉的粉钻,灯光下流光溢彩,衬着他那张冷峻又深情的脸,

    像极了偶像剧里的完美男主。西装是定制的阿玛尼,

    袖扣是我三年前送他的那对——他居然还留着。可笑。“苏晚,嫁给我。

    ”他的声音低沉磁性,眼底带着势在必得,“三年前是我错了,往后余生,我用一辈子来还。

    ”多么动听。多么感人。如果不是三年前他亲手把我送进看守所,我可能真的会感动。

    全场几百双眼睛盯着我,有期待,有嫉妒,有幸灾乐祸。陆霆渊的母亲坐在第一排,

    脸色铁青,她从来就看不上我。林薇薇站在角落里,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等着看我出丑。

    我低头看着那颗钻戒,笑了。然后,我伸手接过它,在全场注目下,

    转身走向大厅中央的观赏鱼缸。鱼缸里养着十几条血统名贵的锦鲤,水草摇曳,

    灯光打在水面上波光粼粼。“苏晚,你干什么?”陆霆渊眉头一皱,声音里带上了不安。

    我没回头,手一松。粉钻落进水里,砸出一圈涟漪,慢悠悠沉到假山石缝里,

    和那群锦鲤作伴去了。钻石在水下折射出细碎的光,像一滴凝固的眼泪。全场死寂。

    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平稳有力,再也不是三年前那种提到他就会漏跳半拍的节奏。

    我转过身,迎着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说:“陆霆渊,我已有婚约。这婚,我不退,

    是我不要你了。”“哗——”全场炸开了锅。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涌来。

    陆霆渊的脸色瞬间铁青,额角的青筋暴起,手指攥成拳头咯咯作响。他从来不是能忍的人,

    三年前不是,现在更不是。“你说什么?”他站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力气大得像要把我骨头捏碎,“你和谁有婚约?苏晚,你在跟我开玩笑?”他的手很烫,

    像一块刚从火里捞出来的铁。“放手。”我看着他的手,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他没放。指节收紧,疼得我眉头微皱。“苏晚,我知道你还恨我,但我可以补偿你。

    你要什么我都给,钱、资源、地位,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取消那个婚约,回到我身边。

    ”他压低声音,带着近乎恳求的意味,眼睛死死盯着我,好像要把我盯出一个洞来。

    多熟悉的话。三年前他也是这么说的,只不过那时候的版本是——“苏晚,你配不上我,

    我们分手吧。这些钱拿着,别再来纠缠我。”然后他让保安把我扔出了陆氏大楼。再然后,

    他就把我送进了看守所。我甩开他的手,从手包里抽出一张请柬,拍在他胸口。

    纸张砸在西装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下个月三号,我的婚礼。欢迎陆总来喝喜酒。

    ”请柬上,我和顾言的合照笑得温婉得体。顾言穿着白大褂,笑容温和干净,

    和陆霆渊的冷厉形成鲜明对比。陆霆渊低头看了一眼,瞳孔猛地一缩,像被人狠狠捅了一刀。

    他抬起头时眼底全是猩红,声音嘶哑得几乎破了音:“苏晚,你疯了!

    你知不知道那个顾言是什么人?他就是个小医生,他能给你什么?!”“他没给我什么。

    ”我拿起桌上的香槟,浅浅抿了一口,酒液在舌尖化开,带着微苦的余味,

    “但他也没从我这里拿走什么。这就够了。”“我没疯。”我放下酒杯,迎上他的目光,

    “我只是清醒了。”我转身离开,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每一步都稳得像踩在他心上。

    十二厘米的细跟,每一声都像倒计时。身后传来玻璃碎裂的声音,

    以及陆霆渊压抑到极致的怒吼。他砸了香槟塔,几千块的杯子碎了一地,

    酒液溅在他昂贵的西装裤上,狼狈至极。我没回头。三年前,我也是这样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哭到浑身发抖,跪在地上求他别走,求他相信我。如今,该他了。

    第二章三年前的真相走出酒店大门,夜风扑面而来,带着初秋的凉意。**在车门上,

    点燃一支烟,看着指间明灭的火光。烟雾缭绕中,

    三年前的那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一帧帧闪过。那时候我爱陆霆渊爱得掏心掏肺,

    爱到没了自己。我是国内顶尖的珠宝设计师,毕业作品被伦敦中央圣马丁学院收藏,

    多家国际奢侈品牌向我抛出橄榄枝。可陆霆渊接手陆氏集团时,一句“我需要你”,

    我就放弃了国外年薪百万的offer,留在国内帮他。他应酬喝多了,我半夜开车去接他,

    一路上他吐了三次,我擦干净他的西装,把他扶回家,给他煮醒酒汤。他公司资金链紧张,

    我把所有积蓄——整整八十万——拿出来给他周转,连欠条都没让他写。他妈不喜欢我,

    嫌我出身低,我低声下气地讨好,学做她爱吃的淮扬菜,记住她每一个喜好,

    甚至连她养的那只贵宾犬的生日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以为只要我够好,他就会爱我。

    我以为只要我付出足够多,他就会看见我的真心。可现实给了我狠狠一巴掌。

    陆霆渊为了和林家联姻,为了拿到林家那块地的开发权,

    听信了我那个白莲花继妹林薇薇的挑唆。林薇薇从小就嫉妒我,嫉妒我比她漂亮,比她聪明,

    比她讨人喜欢。她妈嫁给我爸之后,她表面上跟我姐妹情深,背地里恨不得我去死。

    她对陆霆渊说,我接近他就是为了钱,我偷了陆氏的设计图纸卖给竞争对手,

    她甚至还伪造了一份银行流水,证明我转移了陆氏的资产。陆霆渊信了。

    他甚至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没有对峙,没有调查,没有一句“你告诉我真相”。

    他直接报警,让警察在我工作室把我带走。当着所有员工的面,

    我被两个警察架着胳膊押上警车,那一刻我听见身后有人偷笑。我在里面待了七天。

    七天的每一天都像一年。铁门铁窗,冷硬的床铺,馊掉的饭菜,

    还有隔壁那个喝醉了酒就大喊大叫的女人。我不敢闭眼,一闭眼就是陆霆渊冷漠的脸。

    那七天里,我妈心脏病发,躺在医院ICU门口,因为联系不上我,没人签字,没人交钱,

    她就在走廊的椅子上等了整整两天。她给我打了上百个电话,全部关机。她求护士帮忙找我,

    护士说联系不上家属。等我被律师保出来、跌跌撞撞赶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护士告诉我,我妈最后说的那句话是:“晚晚呢?我想见晚晚。”我跪在太平间门口,

    哭到昏厥,哭到吐,哭到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来拉我,

    我死死抱着门框不松手,指甲断在木头里,血流了一地。那是这辈子最痛的时刻,

    比陆霆渊抛弃我痛一万倍。因为抛弃可以愈合,但死亡不会。后来我才知道,

    这一切都是林薇薇设计的。她嫉妒我,恨我比她优秀,恨陆霆渊曾经爱过我,

    所以她用了最恶毒的方式毁掉我。可那又怎样呢?我妈回不来了。

    她再也看不到我穿婚纱的样子,再也看不到我的设计在国际上获奖,

    再也听不到我喊她一声“妈”。我在绝境里撑了三年。洗清冤屈,重新创业,

    没日没夜地画图、跑客户、谈合作,从一个小工作室做起,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最穷的时候我兜里只剩八块钱,买了一包泡面分两顿吃。

    最累的时候我连续画了三天三夜的图,最后晕倒在画桌前,

    是快递小哥发现我然后打了120。现在的苏晚,是国内最年轻的珠宝设计金奖得主,

    我的品牌“晚晚”刚刚拿到国际投资,估值过亿。我的作品被挂在最顶级的展厅里,

    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都会驻足欣赏。而陆霆渊呢?他被林薇薇骗了三年。

    公司被她联合外人掏空了大半,资金链断裂,合作伙伴纷纷解约。等他发现的时候,

    林薇薇已经卷款跑路了,留下一个空壳公司和一堆烂账。他输光了所有,

    才想起还有一个人真心爱过他。可笑。太可笑了。我掐灭烟,拉开车门。手机响了,

    是顾言发来的消息:“订婚宴还顺利吗?需要我去接你吗?”我回了一个字:“不用。

    ”顾言是我在低谷期认识的朋友,温润如玉,从不越界。他知道我需要时间疗伤,

    所以只是默默陪着我,给我最大的尊重。这次所谓的“婚约”,

    其实是我和他商量好的权宜之计。他懂我,也支持我,甚至主动提出可以配合我演这出戏。

    但我知道,我不会和任何人在一起了。男人,哪有事业可靠?第三章他疯了从那天开始,

    陆霆渊疯了。他堵在我的工作室楼下,西装革履,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像个痴情的傻子。

    九十九朵,包装精美,上面还带着露水,一看就是早上刚从花店订的。“苏晚,

    我知道你在这,出来见我一面。”我在二楼窗边喝着咖啡,低头看了他一眼,

    然后拉上了窗帘。助理小周跑上来:“苏姐,陆总在楼下等了一个小时了,要不要叫保安?

    ”“不用。”我翻开设计图,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让他等。”他等了一天,

    从早上等到天黑,期间换了三束花——因为玫瑰蔫了。路过的行人对他指指点点,

    他也不在乎。最后被保安架走的时候,他还在喊我的名字。第二天,他又来了。

    这次换了战术,让助理送了一整套卡地亚的珠宝,价值三百多万,整整齐齐码在丝绒盒子里,

    送到我办公桌上。还附了一张卡片:“苏晚,这是我欠你的。”我让前台原封不动退了回去,

    连卡片都没拆。第三天,他亲自下厨,做了我爱吃的糖醋排骨和番茄炒蛋,

    装在保温盒里送到我公司。保温盒是粉色的,

    上面印着一只小猫——那是三年前我随口说过喜欢的款式,他居然还记得。“苏晚,

    我记得你以前最爱吃我做的菜,你尝尝,我学了很久。”他的眼睛亮亮的,

    像只讨主人欢心的大型犬。我看着那个保温盒,想起三年前。那时候我确实爱吃他做的菜。

    每次他下厨,我都像只小狗一样围着他转,从背后抱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背上,

    说“陆霆渊你对我真好”。吃完了还要把盘子舔干净,连酱汁都不剩。可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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