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挑选法则

蔬菜挑选法则

墟华 著

爆款小说《蔬菜挑选法则》,主角是周锦淮骆云郑良,属于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墟华以其出色的文笔和精彩的剧情发展,将读者带入一个真实有逻辑的世界。这本书引人入胜,人物形象立体,非常耳目一新。值得一读!老妖婆就等着被我哥抛弃吧!”骆云。这个名字像一颗石子,猝不及防地投入了我平静的心湖。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然后不慌不忙地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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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妈说,挑男人就像是在菜市场买菜。西红柿要红彤彤的,又大又圆才好,

    不要去选那些歪瓜裂枣,吃进肚子里都膈应难受。我深以为然,并按此挑选了一个标准男友,

    周锦淮。他英俊帅气,为人谦逊,有锋芒却又内敛,连我那挑剔的母亲都频频点头,

    说我是走运了。然而在订婚宴的前夕,我发现这个男人有点烂了。怪我,

    当初挑拣时没有将西红柿翻个身,细看他到底是什么模样。如今只好手一滑,

    让它跌到地上摔个稀巴烂。01六月的傍晚,天光还亮得很。

    我刚结束一场长达四个小时的并购谈判,对方的法务总监是个难缠的老头,

    咬死了赔偿条款不肯松口,最后是我搬出了去年的判例,才勉强把场面镇住。

    走出会议室的时候,我的助理郑良递过来一杯美式,温度刚好,不加糖,是我喝惯了的味道。

    “苏律,七点半空中餐厅,周先生订的位置。”他推了推眼镜,

    语气平淡得像在汇报一份普通的日程。我看了一眼手机,

    周锦淮的消息安安静静地躺在对话框里,最后一条是下午三点发的:“湉湉,

    今晚给你一个惊喜。”惊喜。我弯了弯嘴角,将咖啡一饮而尽。

    郑良已经习惯了我这种雷厉风行的做派,默默地接过空杯,转身去安排车。

    我走进办公室的洗手间,对着镜子补了个妆。镜子里的女人二十九岁,妆容精致,

    眉眼间是那种被职场和生活双重打磨出来的锋利与从容。我涂上那只新买的丝绒黑管,

    抿了抿唇,忽然想起母亲的话:“湉湉,你长得像我,可你比妈有出息,你念过书,

    你有本事,你挑男人的眼光一定比我好。”但愿如此。车开到半路,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

    我低头一看,是一条微信,来自周锦淮的妹妹,周锦枝。那个患有癫痫的小姑娘,

    每次见面都要对我百般刁难,恨不能我立刻从她哥哥身边消失。

    我本以为又是那些无聊的挑衅,可点开一看,内容却让我瞳孔微缩——“骆云姐姐要回来了,

    老妖婆就等着被我哥抛弃吧!”骆云。这个名字像一颗石子,

    猝不及防地投入了我平静的心湖。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然后不慌不忙地把手机放下,

    靠在真皮座椅上闭了闭眼。周锦淮讲述过自己的感情史。他说大学时期谈过一个,

    毕业就分了,干干净净,再无瓜葛。我当时看他老实本分的样子,也就没有深究,

    毕竟谁还没个过去呢?我自己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纯情小白。可这个骆云,

    显然不在他报备的名单里。“郑良,”我睁开眼睛,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

    “帮我查一个人:骆云,和周锦淮有关系的那种,感情史,越详细越好。

    ”郑良在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没有多问。他跟我三年了,

    知道我的脾气——不该问的不问,该办的事办好。

    这也是他能跟着我从一个小律师跟到律所合伙人八年都没被换掉的原因。

    车停在CBD最高的那栋写字楼下,空中餐厅在六十七层,整面落地玻璃幕墙,

    可以将整座城市踩在脚下。周锦淮选这种地方,无非是想告诉我,

    他如今也混到了能在这个城市最好的餐厅订位子的程度。而这一切,有我的功劳。

    我承认我是个功利的女人。但在这个世道,不功利的女人,早被吃得骨头都不剩了。

    我见过母亲一个人在深夜里偷偷抹眼泪,也心疼她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和小贩争得面红耳赤,

    小时候不懂事,她因为我一句“别人都有爸爸”而沉默整整一个下午。我太清楚了,

    一个女人如果没钱没势,就连哭都要躲着哭。所以我拼命读书,拼命工作,努力往上爬。

    二十七岁成为律所最年轻的权益合伙人,二十八岁经手标的额过七亿的案子,二十九岁,

    我即将迎来人生的转折点——结婚。电梯到了六十七层,侍者引我到靠窗的位置。

    周锦淮已经在了,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袖口的扣子是卡地亚的,我送他的。

    他站起来的时候,餐厅的灯光恰到好处地落在他脸上,勾勒出那个让无数女人心动的轮廓。

    “湉湉。”他笑着拉我的手,掌心温热,指节修长。我任由他握着,脸上是恰到好处的温柔,

    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开口。“今天辛苦了吧?我特意让主厨留了招牌菜,

    你上次说想吃的松露烩饭。”周锦淮替我倒了一杯香槟,语气体贴得无可挑剔。我端起酒杯,

    轻轻晃了晃,气泡细密地上涌,在灯光下折射出琥珀色的光。“锦淮,”我抿了一口酒,

    抬眼看他,笑容未变,“你之前说大学谈过一个,叫什么来着?”他拿着酒瓶的手微微一滞,

    不过只是一瞬,快得几乎让人以为是错觉。“怎么突然问这个?”他放下酒瓶,语气轻松,

    “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忽然想起来,好像一直没听你说过她的名字。”我歪了歪头,

    做出一副好奇的样子,“该不会是……骆云吧?”我看见他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很细微,

    但我捕捉到了。做我们这行的,最擅长的就是从对手的表情里找破绽。周锦淮不是我的对手,

    他是我的猎物,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对手需要步步为营打败,猎物只需要慢慢收紧绳索。

    “骆云?”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语速比平时慢了半拍,“不,不是,

    大学那个叫……叫什么来着,我都快忘了。”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动作里有种不易察觉的心虚。我没有再追问,不是因为我信了,

    而是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一个正常的反应,应该是坦然地回答“不是,

    她叫某某某”,而不是先确认名字,再编造答案。他在说谎,而且他撒谎的技术,

    在处理过这么多场官司的我的眼里,简直拙劣得像个小学生。我笑了一下,

    伸手替他理了理领带,动作亲昵而自然。“锦淮,你应该知道,”我凑近了些,

    声音压得很低,像情人间最温柔的耳语,“没有我,

    你现在还在那个小破律所里给人家当牛做马。”他的身体僵了一瞬。我退开,重新端起酒杯,

    笑容依旧完美:“所以,我们之间应该没有秘密,对不对?”周锦淮的脸色变了几变,

    最后挤出一个笑容:“当然,湉湉,当然。”他伸手握住我的手,指尖却有些凉。

    我低头看着我们交握的手,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我妈说得对,

    挑西红柿要挑又大又圆的,可她又忘了说一件事:有些西红柿看着红彤彤的,

    实际上里面早就烂了,只是皮相还撑着,等你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腐臭。还好,我没咬。

    我只是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看。02周锦淮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是三年前的一个雨夜。那时候我还没升为合伙人,正在为一个棘手的侵权案焦头烂额。

    案件涉及到一份关键的技术**合同,对方的律师是个老油条,在法庭上偷换概念,

    法官居然还信了。庭审结束后,我气得猛踩油门,结果车还没开出去两百米,

    就被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剐蹭了。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周锦淮的。

    他开着一辆白色的旧款大众,从我旁边经过,又倒回来,摇下车窗,问我需不需要帮忙。

    雨很大,他的半边肩膀被淋湿了,却还是坚持帮我处理了现场,和对方交涉,替我报了保险,

    最后还开车把我送回了酒店。其实那时的我完全有能力自己完成这一切,

    但是多年来外地开庭,奔波劳累,是人,总会疲倦的。那天晚上,我站在酒店的阳台上,

    看着他白色的车消失在雨幕里,忽然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

    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在律所里拼死拼活的小律师,每天睁开眼睛就是案子、客户、法官、对手,

    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我妈三天两头打电话催我:“湉湉啊,你都二十六了,

    再不找对象就剩下了。”我每次都敷衍过去,挂了电话继续看卷宗。周锦淮的出现,

    像是一道光照进了我一成不变且灰扑扑的日子里。

    他是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找到我的联系方式,说要请我吃饭,那天相识也是缘分。我挑眉,

    很拙劣的交友手段,但我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吃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也是学法律的,

    只是毕业后没有考律师执照,而是在一家中型企业做法律顾问。

    他说他不喜欢法庭上的剑拔弩张,更愿意做幕后的工作。我当时觉得这个男人有自知之明,

    知道自己要什么,不像那些眼高手低的男人,考了三年法考没过还死撑着说自己是准律师。

    他的谈吐很好,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他会在我讲案件的时候认真倾听,

    偶尔插上一句,不是敷衍的“嗯嗯啊啊”,而是真的有见地的分析。

    我记得有一次我跟他说起一个反垄断的案子,他居然引用了美国的判例,让我刮目相看。

    “你还研究这个?”我有点惊讶。他笑了笑,

    那个笑容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闲着没事的时候看的。反正做这行,多学点总没坏处。

    ”我承认,我在那一刻心动了。心动这种东西很奇怪,它不是轰轰烈烈的,不是电光石火的,

    它就是在一个普普通通的瞬间,你看着一个人,忽然觉得,嗯,就是他了吧。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才慢慢了解到他的家庭情况。他父亲开了一家建材公司,规模不大,

    但在这个城市也算殷实;他母亲是家庭主妇,性格强势,典型的虎妈猫爸。他还有一个妹妹,

    周锦枝,比他小五岁,患有癫痫,发作起来很吓人,这些年一直在吃药控制。

    我第一次去他家,就见识了周锦枝的厉害。那天我们约好了一起吃晚饭,

    周锦淮说顺便带我见见家里人。我特意买了上好的茶叶和燕窝,换了一身得体的连衣裙,

    化了淡妆,力求给未来的公婆留下一个好印象。可我刚踏进周家的门,

    周锦枝就从楼上冲了下来。她长得不丑,甚至可以说是清秀,

    但眼神里有种让人不舒服的东西。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转头对周锦淮说:“哥,

    你又带女人回来啦?上一个不是说好了再也不带了吗?”客厅里的空气瞬间凝固了。

    周母赶紧打圆场:“枝枝,胡说什么呢,快去吃药。”又笑着对我说,

    “这丫头从小脑子就不清醒,苏湄你别介意。”我笑着说不会,

    心里却已经把周锦枝的表情、语气、用词都过了一遍。她说的是“又”,

    说明周锦淮带女人回家不是第一次;“上一个”,

    说明至少有一个前任是被郑重其事地带回来过的;而周母的反应不是否认,而是转移话题,

    这说明周锦枝说的是实话。但我没有当场发作。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沉得住气。

    官司打到最激烈的时候,对方律师拍着桌子骂我,我都能面不改色地等他骂完,

    然后一条一条驳回去。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还不足以让我失态。那天的晚饭,

    我在周母和周父面前表现得体大方,聊起法律行业的现状头头是道,

    我的未来规划清晰又明确。周母看我的眼神从客气变成了欣赏,

    周父更是赞叹不绝:“淮儿能找到你这样的女朋友,是他的福气。

    ”周锦淮在桌下捏了捏我的手,一脸的幸福。而周锦枝全程阴沉着脸,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

    像戳着谁的尸体。从那以后,我和周锦淮的每一次约会,周锦枝都会想方设法地搅和。

    去看电影,她就打电话说癫痫犯了,找不着药,周锦淮只好半路折返。去吃西餐,

    她就发消息说她一个人在家害怕,要哥哥回去陪她。好不容易计划了一次短途旅行,

    她就在出发前一天晚上摔了一跤,摔得鼻青脸肿,周锦淮不得不取消行程,送她去医院。

    我一开始还以为这真的是巧合,后来才明白,这是周锦枝的固定戏码。

    她不想让她哥哥谈恋爱,更不想让她哥哥结婚。她是一个生病的、需要被照顾的妹妹,

    哥哥是她一个人的哥哥,任何试图从他身边分走注意力的人,都是她的敌人。而周锦淮,

    每一次都会选择回去。“她是我妹妹,湉湉。”他总是这样说,语气里有无奈,有歉意,

    但唯独没有改变的决心。“她身体不好,你也知道,我总不能不管她。

    ”我当然知道你不能不管她,但我更知道,一个男人如果在婚前都不能把你放在第一位,

    婚后就更别指望了。所以我没有忍,我用了一周的时间,做了一件事。

    我找到了周锦枝的主治医生,详细了解了她病情的真实情况。

    结果和我预想的一样——她的癫痫虽然需要长期服药控制,

    但远没有到每次发作都要紧急送医的程度。她所谓的“犯病”,有七成以上是装的。

    我又通过关系,联系到了一家专业的康养机构,专门收治有心理问题的慢性病患者。

    那里的条件很好,有专业的医护团队,有同龄的病友,有各种康复活动。当然,费用也不低。

    我把这些资料整理好,在一个周末的下午,约周锦淮和他父母坐下来谈了一次。

    我没有指责周锦枝,也没有抱怨周锦淮。

    我只是客观地陈述了事实:周锦枝的病情需要专业的护理和社交环境,

    长期待在家里对她的康复不利。而我推荐的那家机构,恰好能提供这一切。“费用方面,

    我来承担。”我云淡风轻,“就当是我这个未来嫂子的一点心意。”周母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里有审视,有感激,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她是个聪明的女人,

    她看得出我不是在做好事,而是在解决问题,但问题确实需要解决,

    她也被周锦枝作天作地搅得头疼,所以她点了点头。周锦枝最终被送去了那家机构。

    她走的那天哭得撕心裂肺,骂我是老妖婆,骂我拆散她的家。我站在门口,

    面带微笑地目送她上车,心里没有任何愧疚。我不是圣母,我帮不了所有人。

    但我会用我自己的方式,保护我自己的地盘。周锦淮觉得我做得对,

    又觉得我对他的家人太过强势,这种矛盾的心态在他脸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我懒得去哄他,

    这个男人能有今天,靠的是我的资源和我的关系网。现在他进去的这家投资公司,

    是我找的熟人推荐。他谈成的第一笔大单,是我帮他做的尽职调查,能在公司站稳脚跟,

    是因为我给他介绍了几个关键人脉。他心里清楚得很,没有我苏湄,他周锦淮什么都不是,

    所以他哪怕心里有刺,也会笑着咽下去。而我,则在他咽下这些刺的时候,

    一步步收紧手里的绳索。03郑良的办事效率一向很高。

    我在空中餐厅试探周锦淮的第二天早上,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就放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郑良站在我办公桌前,双手插在裤兜里,表情一如既往地寡淡。

    他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精瘦的手腕。

    我忽然注意到他的手指很好看,骨节分明,干净修长。“苏律,”他开口打断了我的走神,

    “骆云这个人不太好查。她和周锦淮的关系,发生在一个很闭塞的地方,信息不全。

    ”“什么地方?”“周锦淮的老家,准确地说,是他外公外婆在的那个村子。在山区,

    交通闭塞,至今没有通高铁。那条路我亲自跑了一趟,”他顿了顿,

    “开车从县城进去要三个小时,全是盘山路,一面是峭壁一面是悬崖。”我皱了皱眉,

    翻开了报告。骆云,女,三十岁,比周锦淮大一岁。两人从小在同一个村子里长大,

    小学是同桌,初中一起去了镇上,高中则分开了——骆云考上了县一中,周锦淮去了市里。

    大学期间,两人依然保持联系,关系暧昧,虽然没有明确的男女朋友名分,但在村里人眼中,

    他们就是一对。报告里附了几张照片,是郑良从村里老人那里要来的老照片翻拍。

    照片上的少年少女站在一棵大槐树下,男孩穿着白色T恤,女孩扎着马尾辫,

    笑得眼睛弯弯的。从眉眼间和脸型轮廓来看,那个男孩是周锦淮;而那个女孩,瓜子脸,

    大眼睛,是那种让男人看了会心生怜惜的长相。骆云。我把这个名字在心里默念了几遍,

    继续往下看。高中毕业那年夏天,骆云突然离开了村子。村里人说是去城里治病,

    具体什么病没人说得清。周锦淮当时追到县城,在汽车站拦住了她,两人说了什么没人知道,

    只知道周锦淮回来后在村口的大槐树下坐了一整夜。之后骆云再也没有回来过。

    周锦淮也去了大学,毕业后进了城,后来遇到了我。“就这些?”我抬起头看郑良。

    “目前能查到的只有这么多。”郑良推了推眼镜,“我去村里问了一圈,

    老人们只记得骆云这个姑娘命苦,父母早亡,跟着奶奶长大。后来奶奶也没了,

    她就一个人走了。至于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没人知道。”“时间线上有问题。

    ”我放下报告,食指在桌面上轻轻叩击,“骆云是高中毕业那年夏天走的,

    周锦淮告诉我只在他大学谈过一个女朋友,毕业分的手。这说明他刻意隐瞒了骆云的存在,

    并且把时间线往后挪了。”“还有一种可能,”郑良斟酌着说,

    “骆云在周锦淮的大学时期又出现了。”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做我们这行的,

    最怕的就是“还有一种可能”,因为这种可能性一旦成立,整个事件就会被推翻重来。

    “继续查。”我说,“骆云现在在哪里,做什么,和周锦淮还有没有联系。我要知道所有的。

    ”郑良点了点头,转身要走。“等等。”我叫住他。他回过头,逆光站在门口,

    脸上的表情看不太清。“你开车去那个村子,来回要多久?”“两天一夜。”“辛苦了。

    ”我微笑,“从这个月的绩效里给你补三天调休。”他嘴角动了动,像是想笑又忍住了,

    最后只是嗯了一声,推门出去了。**在高背椅上,把报告又翻了一遍。那些手写的证言,

    那些泛黄的照片,那些模糊的口述,拼凑出一个不那么光彩的周锦淮。一个隐瞒过去的男人,

    一个被时光掩埋的女人,一个闭塞山村里的青春故事。

    我忽然想起我妈的一句话:“男人这种东西,你永远不知道他背着你干了什么。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择菜,手上的动作又快又准,

    像是在掐断什么不该有的念想。我那时候才十五岁,不太懂她为什么忽然说这种话,

    现在想来,她大概是想起了那个让她怀孕后消失的暴发户。我的父亲,

    如果那也能叫父亲的话。我妈当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村花,追她的男人能从村头排到村尾。

    可她偏偏看上了那个从城里来的暴发户,开着小轿车,穿着花衬衫,嘴上抹了蜜一样甜。

    他说要带她去看海,去坐飞机,带她住大房子。我妈信了,把自己给了他,然后他走了,

    再也没有回来。我妈一个人生下了我,一个人把我拉扯大。

    外公外婆受不了村里人的闲言碎语,没几年就相继离世。我妈跪在他们坟前哭了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擦干眼泪,背着我离开了那个村子,去了县城,在服装厂找了个活干,

    一个月工资八百块。她一个人,靠着八百块,把我养大,供我读书,送我上大学。

    我考过法考那天,我妈在电话那头哭了。她说:“湉湉,你以后不要像妈一样,

    你要擦亮眼睛,找一个好男人。”我说好。可什么是好男人呢?我妈的标准是:不家暴,

    不酗酒,不堵伯,有正经工作,对她女儿好。这个标准低得让人心疼,可在我们那个小县城,

    能达到这个标准的男人都不多。我的标准要高得多——他要好看,要有脑子,要有上进心,

    要能跟我并肩站在一起而不显得寒酸。我要的是一个拿得出手的男人,

    一个能让那些曾经嘲笑过我妈的人闭嘴的男人,一个能证明我苏湄值得最好的男人。

    周锦淮符合我所有的标准。可他烂了。不,也许他本来就是烂的,

    只是我用我的标准挑了一个看起来好看的,却忘了翻个身看看背面。我拿起手机,

    给周锦淮发了一条消息:“亲爱的,下周我去你家吃饭,你跟阿姨说一声。

    ”他很快回复:“好,我妈肯定高兴。”我又发了一条:“对了,你老家还有什么亲戚吗?

    上次听阿姨说起你外公外婆,在乡下对吧?”这次他隔了十几秒才回复:“嗯,在乡下,

    年纪大了不怎么爱走动,就留在乡下养老了。怎么突然问这个?”“没什么,

    就是觉得结婚之前应该都去看看,礼数要周全嘛。”“好,听你的。

    ”我盯着屏幕上那三个字——“听你的”,忽然觉得讽刺极了。一个什么都听你的男人,

    要么是真的爱你爱到没有自我,要么是他不敢不听你的,因为他的一切都攥在你手里。

    周锦淮是哪一种?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要在订婚之前,把那个叫骆云的女人翻出来,

    看看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看看她和周锦淮之间到底还藏着什么。然后,

    我再决定怎么处置这个已经腐烂的西红柿。04骆云的出现,比我预想的要快。

    那是在我去周家吃饭的那个周末。我提前到了半个小时,周母正在厨房忙活,

    周父在客厅看新闻,周锦淮临时被公司叫去处理一个文件,说要晚点回来。

    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喝茶,和周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国际形势。门铃响的时候,

    周母从厨房探出头来:“苏湄,帮阿姨开下门,可能是快递。”我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女人。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棉麻连衣裙,长发披肩,手里提着一个果篮。

    她看见我的时候愣了一下,我也愣了一下。我们对视了几秒,然后她笑了。那个笑容很温柔,

    温柔得像是春天里最轻最软的风,可她的眼睛里没有笑意,

    那种眼神我太熟悉了——那是猎手在锁定猎物之前的平静。“你好,请问这里是周锦淮家吗?

    ”她的声音也是软软的,像棉花糖。“是,”我侧身让开,“请进。”她走进来,

    目光在客厅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还在厨房忙碌的周母身上。她提着果篮走过去,

    声音带上了几分亲昵:“阿姨,好久不见,我是骆云。”周母手里的锅铲啪嗒掉在了地上。

    客厅里的空气像是被人抽走了一样,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的滴答声。

    、周父从沙发上站起来,嘴巴张了张,又闭上,脸上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复杂表情。

    骆云却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弯腰把锅铲捡起来,递给周母,

    笑着说:“阿姨还是这么爱做菜,我记得小时候来家里玩,阿姨做的红烧肉最好吃了。

    ”周母接过锅铲,嘴唇哆嗦了几下,终于挤出一句话:“云云……你怎么来了?”“刚回国,

    想着好久没见叔叔阿姨了,特意过来看看。”骆云把果篮放在茶几上,转头看了我一眼,

    “这位是……”“我是苏湄,周锦淮的未婚妻。”我伸出手,语气不卑不亢。

    骆云握着我的手,笑容不变:“未婚妻啊,恭喜恭喜。锦淮能有你这样的未婚妻,

    真是他的福气。”她的手掌温热柔软,握手的力道恰到好处,既不会太用力显得刻意,

    也不会太轻显得敷衍。这是一个很会做人的人,一个知道如何在任何场合都保持体面的人。

    也是一个很危险的人。周母终于回过神来,拉着骆云的手上下打量,

    眼眶竟然有些泛红:“云云,你这些年都去哪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阿姨还以为你……”“以为我死了?”骆云接过话头,语气轻飘飘的,

    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没有,就是去国外待了几年,做个小手术,

    后来就留在那边工作了。”“手术?”周母紧张起来,“什么手术?身体没事吧?”“没事,

    都好了。”骆云拍了拍周母的手背,“阿姨别担心,我现在好得很。

    ”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心里已经把这个叫骆云的女人拆解了一遍。

    她在周母面前表现得像一个归家的游子,

    用旧日的温情撬动长辈的怜惜;又故意忽略我的存在,

    ”三个字来强调我和周锦淮之间的关系尚未板上钉钉;她提到“手术”却不说明是什么手术,

    用模棱两可的信息来激发周母的好奇和心疼。这是一朵标准的白莲花,而且段位很高。可惜,

    她遇到的是我。“骆**在国外做什么工作?”我在沙发上坐下来,翘起二郎腿,

    语气随意得像是在跟朋友闲聊。“在一家贸易公司做行政。”“哪家公司?”我来了兴致,

    “说不定我们有业务往来。”骆云的睫毛颤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小公司,

    不值一提。”“那骆**这次回来,是打算长住还是短待?”“还没想好呢,看情况吧。

    ”她歪了歪头,对我笑了笑,“苏**好像对我很感兴趣?”我也笑了:“不是感兴趣,

    是好奇。毕竟锦淮从来没跟我提过骆**,我有点意外你们家和他家这么熟。

    ”这句话说得很轻,但杀伤力不亚于一颗炸弹。我是在告诉骆云,周锦淮隐瞒了她的存在,

    这说明她在周锦淮心里根本不值一提,同时我也在提醒周母,你儿子跟我报备的感情史里,

    没有这个叫骆云的女人。周母的表情变了变,

    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云云和淮儿是小时候的玩伴,一个村子长大的,后来云云出国了,

    就没什么联系了。”“原来是这样。”我点点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笑容无懈可击,

    “那骆**这次回来,应该会去老家的村子看看吧?毕竟那里才是你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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