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豪门摆烂的那些年

我在豪门摆烂的那些年

般若啊 著

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大同小异,《我在豪门摆烂的那些年》这本书让人眼前一亮,顾时寒沈瑶沈栀的故事脉络清晰,般若啊的文笔潇洒,结构严谨,写的很好,值得推荐。主要讲的是:我以前最喜欢这个?我以前的以前——也就是十八岁之前——确实很喜欢大白兔奶糖。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我以为没人记得。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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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叫沈栀,三个月前被认回沈家,成了豪门失散十八年的真千金。按理说,

    这是一个逆天改命的绝佳机会。换作别人,

    这时候应该已经开始学习企业管理、结交名媛圈、在爷爷面前争宠、在继母面前斗智斗勇了。

    但我不一样。我选择摆烂。倒不是因为我有多清高,主要是——我发现这个豪门,

    真的不太欢迎我。认亲那天,沈家派了一辆黑色迈巴赫来接我。司机不苟言笑,

    一路上只说了两句话:“请系安全带”和“到了”。车停在沈宅门口,

    我还没来得及感慨这房子大得离谱,一个穿香奈儿套裙的女人就踩着高跟鞋走了出来。

    她上下打量了我三秒钟,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标准的、经过专业训练的笑容。

    “栀栀是吧?我是你爸爸的妻子,你叫我林姨就好。”她笑着接过我手里的塑料袋——对,

    我全部的行李就装在一个超市购物袋里,因为来得太匆忙,

    连行李箱都没来得及买——然后凑近我耳边,压低声音说了第二句话。“别多想,

    你只是姓沈而已。”我当时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好的,林姨。

    ”她大概没想到我答应得这么痛快,表情微妙地变了一下,转身走了。进了大厅,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子坐在红木沙发上,手里盘着两个核桃,看我的眼神像在鉴定一件古董。

    他把我从上到下看了三遍,最后“嗯”了一声,说:“像,眼睛像你奶奶。

    ”然后就没下文了。没有拥抱,没有眼泪,没有“这些年让你受苦了”。什么都没有。

    我站在那里,手里攥着那个塑料袋,感觉自己像一件被买家验过货但不太满意的商品。

    “你住三楼那间客房。”林姨走过来递给我一张房卡,“你姐姐住在二楼,没事别去打扰她。

    ”姐姐。对,沈家还有一个女儿,叫沈瑶,是林姨带来的,比我先到沈家十二年。

    虽然是继女,但老爷子很喜欢她,沈氏集团的少东家位置,据说已经给她预留了。

    至于我——沈家流落在外十八年的亲生骨肉——住客房。行吧。我拎着塑料袋上了三楼,

    打开房门。客房不大,但比我之前的出租屋强多了。一米五的床,带独立卫浴,窗户朝南,

    阳光洒进来亮堂堂的。我把塑料袋放下,在床上躺平,盯着天花板看了半分钟。然后我笑了。

    不是苦笑,是真心实意地笑了。在被认回沈家之前,我租住在城中村一间隔断房里,

    月租八百,隔壁住着一个每天晚上直播唱歌的大哥,对门住着一对吵架摔碗的情侣。

    我的窗户朝北,永远晒不到太阳,冬天冷得像冰窖,全靠一个三十块钱的暖水袋过活。

    现在呢?一米五的床,独立卫浴,朝南的窗户,还有中央空调。这哪里是客房,

    这简直是天堂。至于什么“别多想”“别打扰”——拜托,我压根就没打算多想。

    我翻了个身,掏出手机,打开外卖软件,搜索附近美食。豪门?名分?继承权?

    先让我把这顿麻辣烫吃了再说。我的摆烂生涯,正式开始了。第二天早上七点,

    我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打开门,一个穿着制服的佣人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口:“**,

    早餐七点半开始,老爷子要求所有人准时到。”我看了看手机,七点零三分。又看了看外面,

    天还灰蒙蒙的。“我能不去吗?”“不能。”“那我能在房间吃吗?”“不能。

    ”“那我能穿睡衣去吗?”佣人沉默了两秒,大概在判断我是不是认真的。

    最后她说:“建议不要。”我叹了口气,

    换了一条裙子——就是那条二十九块九包邮的碎花裙——踩着拖鞋下了楼。餐厅很大,

    一张长桌能坐二十个人。老爷子坐在主位,林姨坐在他左手边,

    一个穿着真丝睡袍的年轻女人——应该就是沈瑶——坐在右手边,

    正慢条斯理地切一块三文鱼。看到我进来,沈瑶抬了一下眼皮,

    目光在我的碎花裙上停留了零点五秒,然后移开了。那零点五秒里,

    她完成了一个完整的价值评估,得出了“不值一提”的结论。

    我毫不在意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面前摆着一整套银质餐具,光叉子就有三把。

    我不知道哪个是干什么的,于是全部推到一边,直接用筷子夹了一个小笼包。

    林姨的筷子顿了一下。老爷子的核桃停了一下。沈瑶切三文鱼的手没停,

    但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全桌唯一的佣人——就是刚才敲门那个——站在角落里,

    表情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气氛很微妙。但我是谁?我是摆烂界的天花板。

    我完全无视了所有人的反应,又夹了一个小笼包,蘸了醋,一口塞进嘴里,

    含混不清地说:“这包子不错,谁包的?”没人回答。沈瑶放下刀叉,用餐巾擦了擦嘴角,

    对老爷子说:“爷爷,我今天要去公司开会,先走了。”老爷子点了点头。

    沈瑶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忽然停下脚步,低头看了我一眼。“沈栀,对吧?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大提琴,但说出来的话不怎么好听,“建议你,

    先去买几件像样的衣服。”说完,她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走了。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碎花裙。

    二十九块九,包邮,洗了五次都没褪色,质量多好啊。“我也觉得挺好。”我嘟囔了一句,

    又夹了一个小笼包。林姨终于忍不住了,放下筷子,

    用那种温和但不容置疑的语气说:“栀栀,今天下午我让司机带你去商场,给你买几套衣服。

    你现在代表的不是你自己,是沈家的脸面。”我刚想说“不用了”,老爷子忽然开口了。

    “不用买太贵的。”他说,核桃在手里转了一圈,“先让她适应适应。”先让她适应适应。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还不知道能在沈家待多久,别浪费钱。我笑了笑,说:“好的,爷爷。

    ”然后继续吃我的小笼包。下午,司机还是把我拉到了商场。林姨让她的助理陪我去,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穿着西装,表情严肃,全程跟在我身后,像个押送犯人的保镖。

    “林太说了,您可以挑三套衣服,预算控制在五千以内。”他说。五千块,三套。

    我在城中村的时候,五千块够我活四个月。我走进一家店,挑了最便宜的T恤和牛仔裤,

    三件加起来不到五百块。助理皱了皱眉,大概觉得我这样太丢沈家的脸,但他没说什么,

    刷卡付了钱。回来的路上,我坐在车后座,抱着购物袋,看着窗外繁华的街景。

    这座城市很漂亮,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三个月前,我还在城中村的那间隔断房里,收到了一封律师函。上面说,经过DNA比对,

    确认我是沈家十八年前走失的女儿,请于指定日期到沈家办理认亲手续。

    我当时以为自己在做梦。一个在城中村吃泡面、写网文月入八百块的女孩,

    忽然被通知是豪门千金。这个情节我写过,在网文里写过,而且写了不止一次。

    每次写的时候,我都会给女主角安排一个完美开局:霸气回归,打脸继母,手撕绿茶,

    最后继承家产,走上人生巅峰。但现实是,我回到沈家之后,连一顿安生饭都没吃上。

    不是因为我演技不好,是因为——我压根就不在乎。不在乎沈家的钱,不在乎沈家的名分,

    不在乎谁看我不顺眼。我在城中村住了三年,什么苦都吃过,什么脸色都看过。

    跟那些比起来,沈家人的冷淡,简直温柔得不像话。起码这里有暖气和热水。回到沈宅,

    我拎着购物袋上楼,路过二楼的时候,沈瑶的房间门开着,她正在打电话,声音不大,

    但我听到了几个字。“……对,就是那个找回来的……看起来没什么威胁,

    不用在意……”我脚步没停,径直上了三楼。关上门,我打开购物袋,把新买的T恤拿出来,

    在身上比了比,对着镜子笑了笑。没威胁?太好了。我就是想当一个没威胁的人。

    安安静静住在这里,有吃有喝有暖气,每个月还能省下房租钱,想想都觉得美。

    我把T恤叠好放进衣柜,然后趴在床上,打开手机,开始更新我的网文。

    那本网文的名字叫——《我在豪门摆烂的那些年》。没错,我在写自己的故事。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我写的全是女主角如何忍辱负重、暗藏实力、等待时机。现实中,

    我什么实力都没有,连鸡蛋都只会煮泡面里那种。但读者不知道啊。

    我的读者们天天在评论区催更:“大大,女主什么时候开始反击?”“大大,

    那个继妹什么时候被打脸?”“大大,男主什么时候出现?”我看着这些评论,沉默了很久。

    然后回复了一条:“快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快了是多久。但我有一种预感,这个豪门,

    不会让我一直摆烂下去的。转折发生在一个星期后的晚上。那天,沈家来了一个客人。

    一个年轻男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大衣,领口别着一枚银色的胸针,

    整个人站在那里,像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老爷子亲自到门口迎接,林姨笑得像朵花,

    连沈瑶都罕见地露出了一个矜持的笑容。我从三楼楼梯上下来——没错,我是下来拿外卖的,

    烧烤到了——正好撞上这一幕。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

    我穿着那件二十九块九的碎花裙,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脚上踩着洞洞鞋,

    手里举着一袋滋滋冒油的烤串。场面一度非常尴尬。老爷子脸色一沉:“栀栀,过来,

    见见顾家的少爷。”顾家。我知道这个姓。顾氏集团,本省排名前三的企业,

    比沈家只强不弱。我拎着烤串走过去,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一个送外卖的。“你好。

    ”我冲他点了点头。他看了我一眼。就是那一眼,让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不是因为他的眼神有多锐利,也不是因为他看出了什么破绽——而是因为,他看我的方式,

    不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他看我的方式,像是认识我。“沈栀。”他说出了我的名字,

    语气笃定,像在陈述一个事实。我愣了一下:“你认识我?”他没回答,嘴角微微上扬,

    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然后,他做了一件让在场所有人都震惊的事情。他伸出手,

    从我手里的袋子里,拿走了一串烤五花肉。“谢谢。”他说,咬了一口。

    沈瑶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林姨的表情管理第一次出现了裂缝。老爷子的核桃停了。而我,

    沈栀,豪门摆烂千金,此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人,到底是谁?

    他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他看我的眼神,像是等了我很久?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抢我五花肉,这笔账怎么算?那天晚上的饭局,我没参加。

    我拿着剩下的烤串回了三楼,关上门,一边吃一边想。顾家少爷,顾时寒。

    这个名字我搜了一下,百度百科上写得清清楚楚:顾氏集团独子,哈佛MBA,二十五岁,

    身家数百亿,未婚。跟我八竿子打不着。但他看我的眼神,分明是认识的。我想了半天,

    得出一个结论:可能是我认错人了,也可能他认错人了。总之跟我没关系。

    我把竹签扔进垃圾桶,洗了手,上床睡觉。第二天早上,佣人又来敲门了。“**,

    早餐时间。”我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头:“不吃了。”“老爷子说,今天您必须到。

    ”“为什么?”佣人犹豫了一下:“因为……顾少爷在楼下。”我猛地坐起来。不是吧?

    我换了衣服下楼——这次换了一件新买的T恤,虽然也是便宜货,但好歹不是碎花裙了。

    顾时寒坐在餐桌旁,面前摆着一碗白粥,一碟小菜,吃得慢条斯理。看到我下来,他抬起头,

    微微一笑。“早。”我看了他一眼,拉开椅子坐下,直接问:“你怎么又来了?

    ”全桌人的筷子都停了。林姨用一种“你怎么敢这样跟顾少爷说话”的眼神看着我。

    老爷子咳嗽了一声。沈瑶端着粥碗的手微微一顿,眼神在我和顾时寒之间来回扫了一圈。

    只有顾时寒本人,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来吃早餐。”他说,

    语气自然得好像这是他自己的家。“你住这儿?”“不住,但可以经常来。

    ”“经常”两个字,他说得特别重。我低下头,专心喝粥。今天的粥是南瓜小米粥,甜甜的,

    很好喝。顾时寒看着我喝粥,忽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甜的。

    ”我抬起头:“以前?我们以前认识?”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他没回答,端起粥碗喝了一口,然后站起来,对老爷子说:“沈爷爷,

    我先走了。明天再来。”老爷子连忙起身相送:“顾少慢走。”顾时寒经过我身边的时候,

    脚步停了一下。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手边。是一包糖。大白兔奶糖。

    “你以前最喜欢这个。”他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盯着那包大白兔奶糖,愣了很久。

    我以前最喜欢这个?我以前的以前——也就是十八岁之前——确实很喜欢大白兔奶糖。

    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我以为没人记得。问题是,顾时寒怎么会知道?

    老爷子送完客回来,脸色很不好看。他坐在主位上,盘着核桃看了我半天,

    最后说了一句:“栀栀,你认识顾时寒?”“不认识。”“那他为什么……”“我也想知道。

    ”老爷子沉默了,核桃在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叹了口气,没再问了。

    但林姨和沈瑶的表情,我注意到了。林姨看我的眼神变了,

    不再是之前那种“不值一提”的轻蔑,而是多了一层审视和警惕。沈瑶则全程低着头吃饭,

    一句话没说,但端碗的手指关节泛白。她们在怕什么?我回到三楼,拆开那包大白兔奶糖,

    剥了一颗放进嘴里。甜。很甜。甜得我忽然有点心慌。因为我发现一个问题。

    顾时寒说我“以前”喜欢大白兔奶糖。但我的“以前”,是一片空白。我叫沈栀,

    今年二十一岁。我对十八岁之前的事情,没有任何记忆。

    我只记得自己在一个小城市的福利院长大,十八岁那年独自来到这座城市,租了一间隔断房,

    开始写网文,勉强度日。然后三个月前,DNA鉴定报告出现,我被接回沈家。

    至于十八岁之前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会在福利院,我的亲生父母是谁——沈家的人告诉我,

    我是一岁半的时候走失的,后来被人送到了福利院。听起来很合理。但有一个漏洞。

    如果我真的是一岁半就走失了,

    那顾时寒口中的“以前”——那个喜欢大白兔奶糖的“以前”——是什么时候?

    一岁半的小孩,不会吃大白兔奶糖。就算会吃,也不会有人记得她喜欢。

    除非……我们认识的“以前”,不是一岁半。而是更近的“以前”。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

    我手里的奶糖差点掉在地上。我拿起手机,给顾时寒发了一条短信。

    号码是我从老爷子那里偷偷要来的。“我们到底什么时候认识的?”过了大概三分钟,

    他回了一条。“你确定你想知道?”我又回:“确定。”他又沉默了。这次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再回了。然后手机震了。他的回复只有一句话:“你失忆了,沈栀。

    不是一岁半走失,是你自己选择忘记的。”我盯着这条消息,瞳孔骤缩。窗外忽然起风了,

    窗帘被吹得鼓起来,像一个无声的质问。我自己选择忘记的?我忘记的,到底是什么?

    而顾时寒,在我忘记的那段过去里,又扮演着什么角色?那一晚,我失眠了。

    我把顾时寒发来的那条消息翻来覆去看了几十遍,试图从中找到更多的信息,

    但他就发了这一句,然后不管我怎么追问,都不再回复。我自己选择忘记的。

    这句话像一根针,扎在我脑子里,隐隐作痛。我试着回忆十八岁之前的事情。福利院的生活,

    老师的脸,其他小朋友的名字。但那些记忆像是隔了一层毛玻璃,模模糊糊,看不清细节。

    我以前以为是自己记性不好,现在想来,可能真的是缺失了一大块。第二天一早,

    我决定不再坐以待毙。

    我换了一身最不起眼的衣服——还是那件二十九块九的碎花裙——偷偷溜出了沈宅。

    我要去福利院。那个把我养大到十八岁的福利院,也许藏着答案。坐了两个小时的大巴,

    又转了一趟公交车,我终于到了那个小城市。福利院在城郊,一栋灰扑扑的三层小楼,

    院子里的滑梯生锈了,秋千的绳子断了一根,晃晃悠悠地挂在架子上。院长还是那个院长,

    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戴着老花镜,看到我来,愣了一下。“栀栀?你怎么回来了?

    ”“院长奶奶,我想问您一些事。”我拉着她的手,坐到院子里的长椅上,

    “关于我到福利院之前的那些事,您知道多少?”院长的表情变了一下。那种变化很细微,

    但我捕捉到了。她的眼神闪躲了一下,然后很快恢复了正常。“你是一岁半的时候被送来的,

    派出所的人说你是在火车站走失的,找不到父母,就送到了我们这里。

    ”她说的和沈家告诉我的完全一样。“院长奶奶,”我看着她的眼睛,“您跟我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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