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争吧,反正我赢了

你们争吧,反正我赢了

在桃不会写作文 著

短篇言情小说《你们争吧,反正我赢了》,由网络作家“在桃不会写作文”最新编著而成,书中主角包括宜淑清漪赵锦书等,叙述一段关于仇恨和爱情的故事,故事内容简介:”赵锦书轻笑一声,“王妃是聪明人,不需要我把话说透。您想想,您怀孕之前,王爷对您怎么样?您怀孕之后,王爷对您又怎么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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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家两个女儿,嫡女倾城,庶女温顺。母亲说:“你站在那里,王爷的眼睛就挪不开。

    ”姐姐夺了妹夫,妹妹怀了恨意。孩子死了,姐姐也死了。所有人都说,是妹妹杀了姐姐。

    只有我知道——那碗安胎药里的毒,是我下的。那块埋在花圃里的麝香,是我放的。

    那个在雨夜死去的女人,到死都以为妹妹恨她。我是赵锦书。我赢了。但我不快乐。

    第一章沈家的两个女儿天盛十四年,大梁朝的京城繁华依旧。

    沈家在京城算不上顶尖的豪门,但提起这个姓氏,满朝文武没有谁敢小瞧。

    原因很简单——沈家出过三位皇后。从太祖皇帝开国到现在,沈家的女儿先后嫁进皇家,

    有三位坐上了皇后的宝座。这个荣耀,整个大梁找不出第二家。沈夫人年轻时候也是个美人,

    如今四十出头,保养得当,看上去像三十多岁。她这辈子最大的心愿,

    就是把两个女儿都嫁进高门大户,最好能再出一个皇后。大女儿沈清漪,生得极美。

    京城里见过她的人都说,沈家大格格像是画上下来的仙女,皮肤白得发光,眼睛水汪汪的,

    笑起来让人心都化了。她从小被当成嫡女培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说话做事滴水不漏。

    二女儿沈宜淑,比姐姐小两岁,是庶出。她的生母是个丫鬟,沈老爷一次酒后临幸,

    才有了她。沈夫人虽然把她养在自己名下,对外说是嫡女,

    但府里上下都知道——宜淑格格跟清漪格格,那是不能比的。宜淑长得也不差,眉眼清秀,

    身段苗条,但站在姐姐旁边,就像月亮旁边的星星,再亮也被人忽略。她性子温顺,

    不爱争抢,从小就习惯了让着姐姐。姐姐要吃什么糕点,

    她哪怕再馋也会让出去;姐姐要穿什么衣裳,她哪怕再喜欢也会说自己不要。这种性子,

    在娘家是懂事,到了婆家,就是吃亏。三年前,沈夫人多方打点,

    把宜淑嫁给了雍王萧桓做正妃。萧桓是当朝皇帝的第四个儿子,生母身份不高,

    但胜在能办事,深得皇帝信任。沈夫人本来想把清漪嫁过去的,

    但当时清漪刚定了另一门亲事,只好先让宜淑顶上。宜淑嫁进王府的头两年,日子还算太平。

    萧桓虽然不苟言笑,对她也算客气。宜淑小心翼翼地操持王府事务,上上下下都打点得妥帖,

    萧桓的母妃在宫里提起她,也夸一句“懂事”。可“懂事”两个字,留不住男人的心。

    萧桓后院里有好几个女人,其中最让宜淑头疼的,是侧妃赵锦书。赵锦书出身将门,

    父亲是镇守西北的大将军,手握重兵。她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会骑马会射箭,性子泼辣,

    说话办事干脆利落。嫁进王府后,她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只会讨好萧桓,

    而是时不时跟萧桓讨论兵法、谈论朝堂局势。萧桓觉得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很长一段时间,

    赵锦书是最得宠的。宜淑怀孕之后,身子越来越重,很多事力不从心。赵锦书趁虚而入,

    三天两头往萧桓的书房跑,送汤送茶,陪他说话到深夜。府里的下人们都在传,

    说侧妃怕是要取代正妃了。宜淑听了这些话,心里像被人攥着一样难受,但她不会闹,

    不会争,只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掉眼泪。消息传回沈家,沈夫人坐不住了。

    第二章母亲的安排那天晚上,沈夫人把清漪叫到跟前。母女俩坐在花厅里,

    丫鬟们都退了出去。桌上摆着两盏茶,茶凉了也没人喝。“**妹在王府里,日子不好过。

    ”沈夫人开门见山,声音不高不低,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清漪的耳朵里,

    “她怀了孩子,本该是好事,可赵锦书那个**,一天到晚缠着王爷,**妹性子软,

    根本争不过。”清漪端着茶盏,没说话。沈夫人继续说:“我打听了,

    王爷最近对**妹越来越冷淡,十天里有八天歇在赵锦书那儿。

    **妹肚子里还怀着萧家的骨肉呢,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那母亲的意思是……”清漪抬起眼睛。“你去。”沈夫人握住女儿的手,攥得很紧,

    “以陪妹妹安胎的名义,住进王府去。你比**妹漂亮,比**妹有手段,只要你站在那里,

    王爷的眼睛就离不开你。”清漪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她知道母亲的意思。这不是去陪妹妹,

    这是去抢妹妹的丈夫。“母亲,那是我妹妹的丈夫。”清漪的声音很轻。

    沈夫人冷笑一声:“什么**妹的丈夫?那是王爷。是皇子。是将来有可能做皇帝的人。

    这种男人的心,谁有本事抓住就是谁的。**妹抓不住,你就去帮她抓——等你得了宠,

    你在王爷耳边吹吹风,**妹的地位不就稳了吗?”这话听起来有道理,但清漪不傻。

    她听出了话外之音——母亲想要的,从来不是宜淑的地位稳,而是沈家在王府里的地位稳。

    至于谁在后院里得宠,母亲不在乎。只要得宠的是沈家的女儿就行。“母亲让我想想。

    ”清漪站起来。“想什么想?”沈夫人也站起来,声音严厉了几分,“清漪,

    你是沈家的嫡长女,你从小到大享受了最好的东西,现在该你为沈家出力了。

    宜淑那个庶出的丫头,我费了多大力气才把她扶上正妃的位置,她要是坐不稳,

    沈家的脸往哪儿搁?”清漪停下脚步,背对着母亲,沉默了很久。花厅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

    院子里传来蛐蛐的叫声,一下一下的,像在催命。“女儿听母亲的。”清漪说完这句话,

    头也不回地走了。她走过长长的回廊,经过花园,经过池塘,回到自己的闺房。

    丫鬟春桃已经在屋里等她了,看她脸色不好,小心翼翼地问:“格格,您怎么了?

    ”清漪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女人很美,眉如远山,目若秋水,

    嘴唇微微抿着,像一朵还没完全绽放的花。“春桃,”她忽然开口,“你说,

    一个人要是做了对不起另一个人的事,还能被原谅吗?”春桃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清漪笑了笑,那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苦涩:“算了,当我没问。”她打开妆奁,

    取出那支母亲给她的赤金步摇,在烛光下转了转。步摇上的流苏晃来晃去,金灿灿的,

    很好看。“帮我收起来吧,”她把步摇递给春桃,“去王府的时候戴。

    ”第三章初见天盛十五年春天,清漪住进了雍王府。她来的时候,柳树刚抽了新芽,

    风里带着泥土的腥甜味。她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衫子,头上只戴了一支白玉兰簪,

    素净得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宜淑挺着六个月的肚子,站在二门口迎接她。妹妹看见姐姐,

    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扑上来抱住她,声音都在发抖:“姐姐——你可算来了,

    我一个人在这府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清漪轻轻拍着妹妹的背,

    像小时候哄她睡觉一样:“好了好了,姐姐来了,以后天天陪你说话。”宜淑擦了擦眼泪,

    挽着姐姐的手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叽叽喳喳地说着府里的事——哪个丫鬟做事勤快,

    哪个嬷嬷做饭好吃,太医说她肚子里八成是个哥儿,

    王爷上个月赏了她一匹上好的绸缎她还没舍得裁衣裳……清漪听着,笑着,

    偶尔捏一捏妹妹的手。她注意到,宜淑说起萧桓的时候,眼睛里是有光的。

    那种光不是装出来的,是一个女人真心实意喜欢自己丈夫的时候才会有的。

    清漪心里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一下。她告诉自己:你是来帮妹妹的,不是来抢的。

    你不能对不起妹妹。可她不知道的是,有些事不是她想控制就能控制的。

    萧桓那天从宫里回来,一进府门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挽着宜淑的手走过回廊。

    日光透过花窗落在那女人脸上,明明暗暗的,像庙里的观音像活了。他停下脚步,

    问身边的太监苏培盛:“那是谁?”苏培盛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连忙弯腰答道:“回王爷,

    那是王妃的嫡姐,沈家大格格,来府里陪王妃安胎的。”萧桓没说话,

    但他的目光像被钩子钩住了一样,一直跟着那抹月白色的身影,直到她转过回廊,

    消失在海棠树的后面。“沈家大格格……”萧桓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忽然想起一件事,“听说沈家的大格格,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京城里不少人家都盯着?

    ”苏培盛笑着说:“可不是嘛。奴才听说,好几家王公贵族想要求娶这位大格格,

    沈夫人都没松口。”萧桓“嗯”了一声,抬脚走了。当天晚上,

    他破天荒地去了宜淑院里用膳。宜淑高兴坏了,忙不迭地让丫鬟们添菜。清漪坐在下首,

    给萧桓和宜淑布菜、斟酒,一举一动都像用尺子量过的——手腕抬多高,身子侧多少分,

    连低眉的角度都恰到好处。萧桓夹了一筷子菜,忽然说:“大格格不必拘礼,坐下一起吃。

    ”清漪微微欠身,声音不高不低:“谢王爷,臣女不饿,伺候王妃和王爷用膳是臣女的本分。

    ”萧桓看了她一眼。只一眼。那一眼里有打量,有好奇,还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宜淑没有注意到,但清漪注意到了。她的心跳忽然快了一拍,脸上却什么表情都没有。

    宜淑坐在主位上,挺着肚子,嘴角挂着笑。她觉得自己应该高兴——姐姐知书达礼,

    给自己长了脸;王爷难得来用膳,还给足了面子。可她心里莫名地慌了一下。

    那种感觉很奇妙,像是走在路上,忽然觉得脚底下的地是空的。

    第四章走近萧桓开始频繁地来宜淑院里。一开始,宜淑以为是王爷关心她和肚子里的孩子,

    心里甜滋滋的。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王爷每次来,都是找姐姐说话的。他们在花厅里下棋,

    一坐就是一下午。萧桓执黑,清漪执白,棋盘上的厮杀你来我往,谁也不让谁。

    宜淑坐在旁边端茶倒水,看着棋盘上密密麻麻的棋子,完全看不懂。他们在书房里谈论诗词。

    萧桓念一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清漪就接一句“这诗写的是边塞风光,

    可我觉得写的其实是孤独”。萧桓愣了一下,问她为什么这么说,清漪说:“您想啊,

    一个人在茫茫大漠里,看到的是烟是日,可身边没有一个人,那种孤独感比什么都浓。

    ”萧桓看着她,眼神里有了一种从前没有的东西。他们在花园里散步,走过池塘边的时候,

    清漪指着一株快枯死的牡丹说:“这株牡丹可惜了,要是把旁边的杂草拔掉,再浇点淘米水,

    明年春天一定能开花。”萧桓随口说:“你还会养花?”清漪笑了笑:“小时候在娘家,

    院子里有一大片牡丹,都是我打理的。”第二天,

    萧桓让人把花园里所有的花都重新打理了一遍,那株快枯死的牡丹旁边果然长了新芽。

    宜淑看见的时候,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不是傻子。她看得出来,

    王爷看姐姐的眼神不一样了。那种眼神,他从来没有用来看过她。有一天傍晚,

    宜淑实在忍不住了,趁清漪回房换衣裳的时候,对萧桓说:“王爷,

    姐姐来府里也有些日子了,老住在这里也不是个事,要不……让她回去吧?

    ”萧桓看了她一眼,那眼神淡淡的,但宜淑觉得那眼神比刀子还冷。“你姐姐来了才半个月,

    你就赶她走?”萧桓说,“外头的人会怎么说?说雍王妃容不下自己的亲姐姐?

    ”宜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再说,”萧桓顿了顿,声音低了几分,

    “本王跟你姐姐谈得来。你就让她多住些日子吧。”宜淑低下头,指甲掐进了掌心里。

    谈得来。多简单的三个字。可她跟萧桓成亲三年,萧桓从来没有说过跟她谈得来。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说的永远都是府里的事务、下人的安排、宫里的人情往来。

    她以为夫妻之间就是这样——相敬如宾,各司其职。原来不是的。原来萧桓心里,

    有一种不一样的夫妻。只是那种不一样,给的不是她。第五章心动清漪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萧桓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加掩饰,有时候她在看书,一抬头就发现萧桓正看着她,

    目光灼灼的,像要把她整个人看穿。她躲过几次,借口身子不适不去见客,

    可萧桓就让苏培盛来传话,说王爷请大格格去书房一趟,有幅字画想请大格格品鉴。

    她不能不去。萧桓是王爷,是皇子,她一个臣女,没有拒绝的资格。那天晚上,

    萧桓在书房里批折子批到深夜,心烦意乱,把笔摔在了地上。清漪正好送宵夜过来,

    推门进去,看见满地的纸,什么都没说,蹲下身一张一张捡起来,按顺序叠好,放回桌上。

    “王爷心烦的时候,不如去院子里走走。今晚月色好。”她说。萧桓看着她的背影,

    忽然说:“清漪。”这是他第一次直呼她的名字。清漪回过头,月光从窗棂间漏进来,

    落在她脸上。她的脸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柔和,像镀了一层银。“你会不会觉得,

    本王是个很无趣的人?”萧桓问。清漪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容很轻很轻,

    像羽毛落在水面上,无声无息的。“王爷要是无趣,这天底下就没有有趣的人了。”她说,

    “只是王爷把自己绷得太紧,像弓弦拉满了,时间长了会断。您应该学着放松一些,

    别什么事都自己扛着。”萧桓怔怔地看着她。他从来没有跟任何女人说过这样的话。

    在他的印象里,女人要么是宜淑那样温顺听话但寡淡无味的,

    要么是赵锦书那样聪明伶俐但锋芒毕露的。可清漪不一样——她像一杯温度刚刚好的茶,

    不烫嘴,不凉心,喝下去整个人都舒服了。那一刻他心里有个什么东西裂开了,

    像冬天的河面裂了一道缝,底下的水咕嘟咕嘟地往上涌,挡都挡不住。他走过去,

    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暖,暖得他不想松开。清漪没有抽开手。她低着头,

    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她的心跳得很快,快到她自己都数不清。

    她在心里说:对不起,宜淑。可她没有抽开手。那天晚上,清漪回到自己屋里,坐在床边,

    发了很久的呆。春桃给她端了洗脚水来,叫了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格格,您是不是不舒服?

    脸怎么这么红?”清漪摸了摸自己的脸,确实是烫的。“没事,可能是外面风吹的。”她说。

    春桃蹲下来给她脱鞋袜,忽然看见她眼角有泪痕,吓了一跳:“格格,您哭了?

    ”清漪擦了擦眼睛,笑了笑:“没有,眼睛里进了沙子。”春桃知道不是沙子,

    但她不敢再问。做丫鬟的,有些事情问不得。清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想起萧桓握住她手的那一刻,那只手很大,很暖,指节分明,握得很紧,

    像是怕她跑掉一样。她想起妹妹宜淑的脸,想起妹妹挺着大肚子在二门口等她的样子,

    想起妹妹红着眼眶说“姐姐你终于来了”。她想起母亲说的话:“你站在那里,

    什么都不用做,王爷的眼睛就挪不开。”母亲说得对。母亲从来都是对的。可她不想对。

    她宁愿自己是错的。第六章摊牌三天后,萧桓跟宜淑摊牌了。那天宜淑正在喝安胎药,

    药很苦,她皱着脸一口一口地往下咽。萧桓走进来,表情很郑重,甚至带着一丝愧疚,

    但眼睛是亮的——一种宜淑从未见过的亮,像溺水的人终于抓到了浮木。“宜淑,

    本王要娶清漪。”碗从宜淑手里滑下去,碎在地上,黑色的药汁溅了她一裙摆。

    深褐色的汁液在藕荷色的绸缎上洇开,像一朵腐烂的花,慢慢变大,

    慢慢吞噬那些好看的花纹。宜淑低着头,看着那朵“花”一点一点地扩散,

    心里有什么东西也在跟着碎。“王爷说什么?”她问。声音很轻,轻得像是怕惊动什么。

    “本王要娶清漪。”萧桓又重复了一遍,“本王已经决定了。”宜淑慢慢抬起头,

    看着自己的丈夫。这个男人站在她面前,表情是郑重的、认真的,甚至带着一丝愧疚。

    可他的眼睛不会骗人——那双眼睛是亮的,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亮。她忽然什么都明白了。

    她不是那种光亮的来源。姐姐才是。“王爷,”宜淑的声音在发抖,她用力掐住自己的掌心,

    指甲嵌进肉里,疼得她几乎要叫出来,“姐姐是来陪臣妾安胎的,若是嫁进府里,

    外头的人会说闲话……说妹妹怀孕了,姐姐来抢妹夫,这传出去,

    对王爷的名声也不好……”“我不在乎。”萧桓说得很干脆,干脆得像一把刀,

    一刀一刀地割在宜淑心上,“外头的人爱说什么说什么,本王不在乎。”“那臣妾呢?

    ”宜淑问,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不是嚎啕大哭,是安安静静地往下掉,一滴接一滴,

    落在裙摆的药渍上,把褐色冲淡了一点点。萧桓沉默了一会儿。那沉默比任何话都残忍。

    “你永远是正妃。”他最后说。永远是正妃。宜淑听懂了。正妃是位置,是名分,

    是沈家的脸面。但正妃不是妻子。妻子只有一个。是姐姐。宜淑低下头,

    看着自己隆起的腹部。孩子在里面踢了一脚,踢得很用力,像是在替母亲**,

    又像是在替母亲哭。她想起小时候,每次姐姐要她的东西,她都会说“好”。

    姐姐要她的桂花糕,她说好。姐姐要她的绢花,她说好。姐姐要她的布娃娃,她说好。

    现在姐姐要她的丈夫。她张了张嘴,想说“不好”。可她发现自己的嘴已经不受控制了,

    那个字像卡在喉咙里的一块骨头,吞不下去,吐不出来。“好。”她说。

    这个字说出口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心里最柔软的那块地方被人活活剜掉了。疼得她浑身发抖,

    可她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了。她转过头,看着窗外。窗外有棵石榴树,去年她亲手种下的,

    今年开了第一朵花,红艳艳的,好看极了。那朵花在风里摇了摇,像是在跟她告别。

    第七章赵锦书的恨意消息传到赵锦书耳朵里的时候,她正在擦剑。那是一柄龙泉剑,

    是她嫁进王府的时候从娘家带过来的嫁妆。她父亲是大将军,从小把她当儿子养,

    教她骑马射箭,教她舞剑,教她行军打仗的本事。她嫁给萧桓的那天,

    父亲把这柄剑交到她手上,说:“锦书,这剑是你爷爷传给我的,现在我传给你。记住,

    赵家的女儿,永远不做别人的影子。”可她现在就是别人的影子。萧桓新鲜了她两年,

    然后就腻了。他开始觉得她太强势,太锋利,太不像个女人。他说她“不懂温柔”,

    说她“太过刚硬”,说她“让人喘不过气来”。她为了他,学绣花,学抚琴,

    学怎么低眉顺眼地说话。她把自己磨圆了,磨钝了,磨成了一个她都不认识的人。

    可他还是没有多看她一眼。现在倒好,沈家一个女儿不够,又送来一个。一个温顺的,

    一个温柔的,两个加起来,把她赵锦书挤得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她把剑插回鞘里,

    动作很慢,慢到剑刃和鞘口摩擦的声音拉成了一条细细的尖叫。

    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好一个沈家。

    ”赵锦书笑了,那笑容很好看,好看得让传话的丫鬟打了个寒噤,“一个不够,送两个来。

    两个不够,是不是要把整个沈家的女人都塞进王爷的被窝里?”丫鬟低着头,不敢接话。

    赵锦书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窗外是王府的后花园,远远的能看见清漪住的院子。

    那院子里灯火通明,下人们进进出出,忙着给新来的“贵人”收拾屋子。

    “既然她们不让我活,”赵锦书把手指放在窗台上,指甲一下一下地敲着木头,

    发出“笃笃笃”的声音,“那大家都别活了。”她转过身,对丫鬟说:“去,

    把翠儿给我叫来。”翠儿是她的贴身丫鬟,也是她从娘家带来的心腹。没过一会儿,

    翠儿就来了,跪在地上给赵锦书磕了个头:“主子,您找奴婢?”赵锦书坐在椅子上,

    端起茶盏,慢慢喝了一口。她不急着说话,她要让翠儿知道,她接下来的话很重要。“翠儿,

    你跟了我几年了?”“回主子,奴婢从八岁起就跟在主子身边,今年十八了,整整十年。

    ”“十年。”赵锦书点点头,“十年里,我对你怎么样?”翠儿抬起头,

    眼睛里满是忠心:“主子待奴婢恩重如山,奴婢这条命是主子的,主子让奴婢做什么,

    奴婢就做什么。”赵锦书放下茶盏,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木盒,放在桌上,

    推到翠儿面前。翠儿打开木盒,里面是一个小小的瓷瓶,瓶口用蜡封着,

    看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这里面是一种药,”赵锦书的声音很轻很轻,

    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无色无味,溶在水里看不出任何痕迹。人吃了不会马上死,

    但身子会一天比一天弱,等到了生孩子的时候……”她顿了顿,嘴角微微翘起来。

    “一尸两命。”翠儿的手抖了一下,木盒差点掉在地上。她赶紧稳住,抬头看着赵锦书,

    眼神里满是惊骇。“主子,这……”“怕了?”赵锦书看着她,眼神淡淡的,

    像是在看一件东西,而不是一个人。翠儿咬了咬牙,摇头:“奴婢不怕。

    奴婢只是……”“只是什么?”“只是不知道,主子要对付的是谁。”赵锦书站起来,

    走到翠儿面前,弯下腰,凑到她耳边,声音低得像从地底传来:“沈清漪。

    ”翠儿倒吸了一口凉气。沈清漪。沈家的大格格,王妃的亲姐姐,王爷现在心尖上的人。

    “主子,要是被发现了……”“不会被发现。”赵锦书直起身,拍了拍翠儿的肩膀,

    “这药我从去年就开始准备了,找的是一个游方的郎中,

    那个郎中已经被我……”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翠儿的脸白了一瞬,但她很快稳住了。

    她跟了赵锦书十年,她知道自己的主子是什么样的人。赵锦书要办的事,从来没有办不成的。

    她要杀的人,从来没有杀不死的。“奴婢明白了。”翠儿把木盒收进袖子里,

    “奴婢会找机会的。”赵锦书满意地点点头,重新坐回椅子上,端起茶盏。“不急,”她说,

    “先让她们得意几天。等沈清漪怀了孩子,那时候动手,才叫好看。”她喝了一口茶,

    茶已经凉了,苦得发涩。可她觉得,这苦味刚刚好。第八章大婚清漪嫁进王府的那天,

    是个大晴天。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宜淑没有出席婚礼。

    她躺在床上,对丫鬟说:“去回了王爷,说我身子不适,怕过了病气给喜事。

    ”丫鬟犹豫了一下,劝道:“王妃,今儿个是大喜的日子,府里上下都在看着呢,

    您要是不去……”“我说了我身子不适。”宜淑闭上眼睛,声音很平静,

    平静得不像一个刚被亲姐姐抢了丈夫的女人,“你听不懂人话吗?”丫鬟不敢再说什么,

    退了出去。门关上的那一刻,宜淑睁开眼睛。眼泪无声无息地淌下来,顺着鬓角流进头发里,

    痒痒的,像蚂蚁在爬。她没有擦,就那么躺着,让眼泪自己流,流干了就没了。

    她想起小时候,姐姐牵着她的手去花园里扑蝴蝶。姐姐扑到了一只凤尾蝶,

    兴高采烈地跑过来给她看,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蝴蝶飞走了,膝盖磕破了皮。

    姐姐坐在地上,眼泪汪汪的,却先把蝴蝶翅膀的碎片递给她看:“宜淑你看,它好漂亮,

    翅膀上的花纹像一朵花。”那时候她觉得姐姐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现在她依然觉得姐姐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可最好的人,拿了她的丈夫。

    这种感觉很奇怪——你知道对方不是故意的,甚至知道对方心里也有愧疚,可你就是恨。

    恨得咬牙切齿,恨得五脏六腑都在烧。而最可恨的是,你连恨都不能光明正大地恨。

    因为那是姐姐。因为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告诉你——姐姐是凤凰,你是麻雀。

    凤凰做什么都是对的,麻雀只能仰望。窗外的鞭炮声噼里啪啦地响起来,锣鼓喧天,

    热闹极了。有人在高声喊着“一拜天地”,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好。宜淑翻了个身,

    把脸埋进枕头里,用枕头捂住耳朵。可那些声音还是钻进来,一下一下地扎在她的心上。

    她咬住枕头,发出一声压抑到极致的呜咽。那声音很小,小到只有她自己能听见。

    可那声音里装着的委屈、不甘、愤怒和绝望,大得能把整间屋子撑破。

    第九章裂痕初现婚礼之后的第三天,赵锦书来给宜淑请安。宜淑的眼睛还是肿的,

    虽然她已经用冰敷过了,可红肿的痕迹不是那么容易消的。她靠在软榻上,脸色苍白,

    嘴唇也没什么血色,整个人像一朵被霜打了的花。赵锦书穿了一身绛紫色的旗装,

    头上戴着赤金点翠的发饰,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剑,锋利又冷艳。

    她走进来的时候带起一阵风,连桌上的烛火都晃了晃。“给王妃请安。

    ”赵锦书笑盈盈地福了福身,还没等宜淑说“起来”就自己站直了。

    这在礼数上是不合规矩的,但赵锦书从来不在乎规矩。宜淑看了她一眼,

    冷冷地说:“你来做什么?”“来给王妃请安啊。

    ”赵锦书大大方方地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打量了一下宜淑的脸色,啧啧两声,

    “王妃的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昨晚没睡好?也是,妹妹嫁给了自己的丈夫,

    换谁谁也睡不好。”“赵锦书,你说话注意点。”宜淑的声音带着怒气。赵锦书笑了笑,

    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往前探了探身子,压低声音说:“王妃,我是来帮您的。”“帮我?

    ”宜淑冷笑一声,“你怎么帮我?”赵锦书四下看了看,确认屋里没有外人,

    才继续说:“王妃,您真以为沈清漪是来陪您的?”宜淑的手指蜷缩了一下。“您想想,

    ”赵锦书的声音低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您怀孕八个月,她来了。来了不到一个月,

    王爷就要娶她。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吗?”“你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

    ”赵锦书轻笑一声,“王妃是聪明人,不需要我把话说透。您想想,您怀孕之前,

    王爷对您怎么样?您怀孕之后,王爷对您又怎么样?这中间谁来了?谁来了之后,

    一切都变了?”宜淑的脸色一点一点地白下去。她不想相信赵锦书的话。

    她知道赵锦书不是什么好人,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是挑拨离间。

    可那些话像虫子一样钻进她的脑子里,怎么赶都赶不走。“王妃,我不跟您争。

    ”赵锦书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您是正妃,我是侧妃,

    咱们都是被坑的人。可您得想清楚——谁才是真正坑您的人。”她走到门口,回过头,

    又加了一句:“对了,王妃,您知道沈清漪嫁进来之前,王爷给沈家送了多重的聘礼吗?

    三千两黄金,两万两白银,外加一整套红宝石的头面首饰。您当年嫁进来的时候,

    聘礼是多少来着?”宜淑的手猛地攥紧了身下的褥子。她当年嫁进来的时候,

    聘礼是八百两黄金,五千两白银。她当时觉得已经很多了,高兴了好几天。三千两对八百两。

    姐姐的聘礼,是她将近四倍。赵锦书走了。宜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手放在肚子上,

    一动不动。孩子踢了她一脚。踢得很重,像是在提醒她:娘,你还活着。

    可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从姐姐嫁进来的那一天起,她就死了。

    第十章萧昭出生天盛十五年七月,宜淑生下了一个儿子。那天下着大雨,雷声轰隆隆的,

    闪电把天空撕开一道又一道的口子。宜淑疼了整整一天一夜,嗓子都喊哑了,

    才把孩子生下来。孩子哭声很嘹亮,稳婆抱着出来报喜的时候,雨刚好停了,

    天边出现了一道彩虹。“恭喜王爷,是位小王爷!”稳婆笑得合不拢嘴,

    把孩子递到萧桓面前。萧桓接过孩子,看了很久。小家伙皱巴巴的,皮肤红红的,

    丑得像个小老头,但萧桓笑了。那是宜淑很少见到的笑容——不是那种端着架子的笑,

    而是发自内心的、一个父亲看到自己儿子时的笑。“赏。”萧桓说,“府里所有人,

    赏三个月的月钱。”下人们欢呼起来,整个王府喜气洋洋。宜淑躺在床上,

    浑身像散了架一样,听见孩子的哭声,眼泪又流了下来。这一次是高兴的泪。她有儿子了。

    不管王爷的心在谁那里,她有儿子了。这个孩子是她在王府里立足的根本,是她未来的依靠,

    是她一切的一切。只要有这个孩子在,她就不是一无所有。她给孩子取名叫萧昭。昭,

    是光明、明亮的意思。她希望这个孩子一辈子走在阳光下,永远不要像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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