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

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

再写一笔 著

再写一笔写的《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这本书都非常的棒,是比较完美的一本书,顾深陆之珩林辰给人印象深刻,《大一开学那天,我拖着行李箱在校门口被三个校草表白了》简介:上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地写着几行字:“沈念念同学,你好。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觉得你和我见过的所有女生都不一样。你有一种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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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情是这样的。我叫沈念念,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一新生。高考发挥正常,

    考进了A大中文系,不高不低,不好不坏。长相嘛,勉强算清秀,

    丢进人海里绝对找不出来的那种。我的人生信条就是:不争不抢,随遇而安。

    可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安”在开学第一天就被炸得粉碎。那天早上我起晚了,

    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拖着行李箱就往学校跑。七月的尾巴还带着暑气,我跑得满头大汗,

    刘海黏在额头上,整个人狼狈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

    就在我气喘吁吁地站在校门口找路的时候,一辆黑色迈巴赫停在了我面前。车窗缓缓降下来,

    露出一张足以让任何少女心脏骤停的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微抿,

    整个人像是从时尚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袖子挽到小臂,

    露出一截精瘦有力的手腕,腕上戴着一块低调奢华的腕表。我记得这块表,

    因为三天前我刚在杂志上看到过,**款,全球只有五十块。“同学,

    请问新生报到处怎么走?”他开口,声音低沉清冽,像深秋的山泉。我愣了一下,

    下意识指了指我正要去的方向:“应、应该是那边吧,我也正要过去。”他点了点头,

    忽然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一米八几的身高瞬间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压迫感,

    我不自觉地后退了一步,他却直接走到我面前,伸手——拿过了我手里的行李箱。“一起吧。

    ”他说,语气理所当然。我整个人都懵了,机械地跟着他往前走。走了大概十几步,

    我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说:“那个、同学,我自己来就好……”“林辰。”他打断我,

    侧头看了我一眼,“我叫林辰,金融系大二。”林辰。这个名字我听过。来学校之前,

    我在新生群里就看到过关于他的传说。A大建校以来最年轻的金融天才,

    高中就拿过全国数学竞赛金奖,家里做投资的,据说身家几十亿。关键是人还长得帅,

    追他的女生能从教学楼排到校门口。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出现在我面前,还帮我拿行李箱?

    还没等我想明白这个问题,第二个意外就来了。我们走到教学楼拐角的时候,

    一个篮球突然飞过来,精准地砸在了林辰的行李箱上,然后弹开,滚到了路边。“抱歉抱歉!

    ”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个穿着球衣的高个子男生跑了过来。他弯腰捡起篮球,

    抬头看向我们的时候,忽然愣住了。我也愣住了。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张脸实在是太好看了。

    和林辰那种清冷矜贵不同,这个男生是阳光运动型的,小麦色的皮肤,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眼睛亮得像装了LED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人心情变好的朝气。“你是新生?

    ”他看着我,眼睛弯成了月牙,“中文系的?”我下意识点了点头,

    然后才意识到自己脸上还挂着汗珠,刘海乱得像鸡窝,简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叫陆之珩,体育系大二。”他笑得更灿烂了,目光忽然落在我手腕上戴着的那根红绳上,

    “咦,你也有这根红绳?”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红绳,这是我妈去年去庙里给我求的,

    说是保平安的,一直没摘下来过。陆之珩忽然撸起自己的袖子,

    露出左手腕——上面戴着一条一模一样的红绳。“我妈也去那个庙里给我求过。”他笑着说,

    “看来我们挺有缘的。”林辰在一旁看着我们,面无表情,

    但我总觉得他的眼神好像冷了几度。然后第三个意外就来了。“之珩,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不是说好去球场等我吗?”一个慵懒又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转过头,

    差点被闪瞎。一个穿着黑色机车皮衣的男生正靠在旁边的柱子上,单手插兜,

    另一只手转着车钥匙。他的五官偏混血,眼窝深邃,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扬,

    带着一种天生的坏坏的笑。最要命的是他还戴着一只耳钉,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整个人浑身上下都写着两个字——危险。“裴衍,这是我刚认识的学妹。”陆之珩笑着介绍,

    然后转头对我说,“他是裴衍,音乐系大二,搞乐队的。”裴衍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两秒,忽然笑了。那个笑容怎么说呢,

    就像是一只慵懒的猫终于发现了感兴趣的猎物,带着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危险气息。

    “沈念念。”他忽然开口,准确地说出了我的名字。我惊了:“你怎么知道?

    ”“昨天在新生名单上看到的。”裴衍把车钥匙收进口袋,漫不经心地说,“中文系,

    高考作文满分,擅长写短篇小说,笔名‘念念不忘’。”我彻底石化了。

    这三个校草级别的男生,一个帮我拿行李箱,一个跟我戴同款红绳,

    还有一个连我的笔名都知道了。这是什么魔幻现实主义的情节?更魔幻的还在后面。

    开学第三天,我就在课桌里发现了一封手写的信。信纸是淡蓝色的,

    上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地写着几行字:“沈念念同学,你好。从第一眼见到你,

    我就觉得你和我见过的所有女生都不一样。你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如果你愿意,周六下午三点,图书馆三楼,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林辰。”我看着这封信,

    手都在抖。不是因为激动,是因为害怕。我沈念念何德何能,

    能被A大校草级别的男神请喝咖啡?这要是被他的后援团知道了,我怕是活不过这个学期。

    我果断把信塞进了抽屉最深处,假装没看到。结果第二天,

    陆之珩就直接堵在了我上课的教室门口。“念念!”他喊得特别自然,

    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似的,“周六下午有空吗?我们篮球队有场比赛,想请你来看。

    ”他穿着一件白色T恤,头发上还带着刚洗过澡的水汽,整个人清爽得像夏日里的一阵凉风。

    周围路过的女生都在看他,又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我,

    那目光里的含义我读得很清楚——你凭什么?“我、我周六有……”我正想着怎么拒绝,

    旁边忽然伸过来一只手,直接把陆之珩手里的票抽走了。裴衍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

    他穿着那件标志性的黑色皮衣,随手把票塞进了自己的口袋,似笑非笑地说:“之珩,

    你这追人的方式也太老土了,请人看球赛?人家女生对这个又不感兴趣。

    ”陆之珩的脸一下子就黑了:“裴衍,你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裴衍耸了耸肩,

    然后转头看向我,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笑意,“念念,周六下午,

    我的乐队在音乐厅有小范围演出,你来听听?结束后我请你吃饭。”他叫我“念念”,

    叫得比陆之珩还自然。我站在原地,被两个校草夹在中间,

    感觉自己的脑袋上已经写满了“死”字。这时候,林辰不知道从哪里也冒了出来。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衬得他整个人像一幅移动的画。他站在我面前,看了看陆之珩,

    又看了看裴衍,然后用那种不容拒绝的语气说:“念念周六已经和我有约了。

    ”陆之珩:“什么时候的事?”裴衍:“我怎么不知道?

    ”林辰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她收到我的信了。”三个人的目光同时落在我身上,

    像三盏聚光灯,把我照得无处遁形。周围的同学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手机举得老高,

    我甚至听到了快门声。我深吸一口气,

    做出了这辈子最怂的一个决定——“我周六要去图书馆查资料,抱歉啊大家,我真的没时间。

    ”说完,我抱紧怀里的课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离了现场。

    身后传来陆之珩的笑声和裴衍低低的咒骂声,还有林辰一如既往的沉默。

    我跑出好远才停下来,靠着墙喘气,心脏砰砰砰跳得快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不是心动,

    是害怕。太害怕了。你们可能不理解,一个普通女生被三个校草同时追求,为什么会害怕?

    因为这个世界是有规则的。好看的人应该和好看的人在一起,

    优秀的人应该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像我这样的普通女生,突然被推到聚光灯下,

    只会成为一个靶子。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对的。开学第一周还没过完,

    我就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先是课桌上莫名其妙多出来的纸条,

    上面写着“离林辰远一点,你配不上他”。然后是书包里被人塞了垃圾,课本上被画了叉。

    最过分的一次,是有人在学校的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

    标题是——《扒一扒那个大一新生沈念念,她到底有什么手段让三大校草同时追她?

    》帖子里把我描述成了一个心机深沉的**,说我是故意在校门口“偶遇”林辰的,

    说我戴的红绳是提前打听到陆之珩的信息后刻意准备的,

    还说我在网上发表的那些小说都是为了吸引裴衍的注意。底下的评论更是不堪入目。

    “长成那样还妄想攀高枝,笑死。”“这种女的我见多了,不就是想红吗?

    ”“林辰学长眼睛瞎了吧?”我一条一条地看完了那些评论,然后关掉了手机,

    趴在桌上哭了一场。我不是难过,我是委屈。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我没有勾引任何人,

    没有刻意制造任何偶遇,甚至一直在拒绝。可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是我的错?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我的眼睛还是肿的。同桌苏晚看到我,心疼得不行:“念念,

    你别理那些人,她们就是嫉妒。”我摇摇头,挤出一个笑:“没事,我不在意的。”我在意。

    但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在意。那天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我没去食堂,一个人往图书馆走。

    走到教学楼后面的那条小路上的时候,忽然被人拦住了。是三个女生,领头的那个我认识,

    叫周芷怡,是林辰后援团的团长,大二管理系的。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明艳张扬的美,

    此刻正抱着手臂,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沈念念是吧?”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

    嘴角带着一丝不屑的笑,“我跟你直说了吧,林辰不是你该招惹的人。你识趣的话,

    自己离他远一点。”我看着她,很平静地说:“我本来就没有招惹他。”“呵。

    ”周芷怡冷笑了一声,“没有招惹?那他怎么会给你写信?我们认识林辰这么久,

    从来没见他给任何人写过信。”旁边的女生也附和道:“就是,装什么清高。

    ”我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说话,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你们在干什么?”我转头,

    看到陆之珩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他穿着球衣,额头上还有汗珠,显然是刚从球场跑过来的。

    他的表情不太好看,目光冷冷地看着周芷怡三个人。周芷怡显然也认识陆之珩,脸色变了变,

    但很快又恢复了那副高傲的样子:“没什么,就是跟学妹聊聊天。”“聊完了吗?

    ”陆之珩走到我身边,语气很淡,“聊完了就走吧,念念要跟我去吃饭。

    ”周芷怡咬了咬嘴唇,瞪了我一眼,带着那两个女生走了。我站在原地,

    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这种“被保护”的感觉,

    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被同学欺负时,哥哥也是这样挡在我面前的。“没事吧?

    ”陆之珩低下头看我,声音忽然变得很温柔,“她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我摇摇头,

    把快要掉下来的眼泪逼了回去。陆之珩看着我,忽然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着说:“走,

    我带你去吃点好吃的,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吃甜的。”他的手很大,很暖,

    落在头顶上的触感很轻很轻,像一片羽毛。我差一点就心动了。但我没有。

    因为我清楚地知道,陆之珩对我的好,就像一场华丽的烟火,绚烂却短暂。他是校草,

    是篮球明星,是无数女生心中的白月光。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沈念念。

    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而现实是——王子最终会和公主在一起,

    而不是那个弄丢了水晶鞋的普通女孩。所以我继续拒绝。拒绝林辰的咖啡邀约,

    拒绝陆之珩的篮球赛门票,拒绝裴衍的乐队演出邀请。我把自己缩进了一个壳里,

    每天三点一线——教室、图书馆、宿舍。我以为只要我足够低调,足够透明,

    那些围绕在我身边的光环就会慢慢消散,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可我没有想到,真正的转折点,

    发生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那是开学第三周的周三,我照例去图书馆自习。

    图书馆三楼靠窗的位置是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里阳光充足,安静,

    而且可以看到楼下的小花园。我每次都会去那里,如果被人占了,就换个地方。

    那天我走到三楼的时候,发现那个位置已经有人了。一个男生坐在那里,

    面前摊着一本厚厚的专业书,正低头写着什么。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卫衣,袖子有点长,

    遮住了半截手指。头发有点长,微微遮住了眉眼,整个人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像一幅水墨画。

    我没有多想,转身准备去找别的位置。“这个位置让给你吧。”他的声音不大,

    带着一点沙哑,像是很少跟人说话的样子。我回头的时候,他已经站起来了,

    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我这才看清他的脸。不算特别帅,但很干净。皮肤偏白,五官清秀,

    眼睛是那种很温和的深棕色,看人的时候像含着水光,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他的个子大概一米七八左右,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整个人像是被调成了最舒服的亮度,

    不刺眼,但很耐看。“不用不用,你坐吧,我找别的地方就行。”我连忙摆手。

    他已经把书合上了,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擦肩而过的时候,

    我闻到了一股很淡的洗衣粉味道,干净的,朴素的,像他这个人一样。不知道为什么,

    我多看了他一眼。他走到不远处的另一个位置坐下来,继续看书。他的背挺得很直,

    写字的时候左手会不自觉地扶一下眼镜——他戴着一副很普通的黑框眼镜,

    镜片后面的眼睛专注而认真。我收回目光,坐在了他让出来的位置上。

    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我面前的桌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后来我才知道,他叫顾深,

    计算机系大二,年级第一,拿过全国大学生编程大赛的金奖。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在学校里的存在感几乎为零。没有校草的名号,没有庞大的后援团,

    没有人在论坛上讨论他。他就像校园里的一棵树,安静地站在那里,不争不抢,

    自成一个世界。而这个人,后来会成为我的全世界。那天之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

    每周三下午,顾深都会出现在图书馆三楼靠窗的那个位置。他在那里看书,写代码,

    偶尔会趴在桌上睡一会儿,睡相很乖,呼吸很轻,像个安静的少年。而我,

    也开始习惯每周三去图书馆。一开始我告诉自己,是因为那个位置阳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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