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不爱?但她有大叔疼爱啊!

家人不爱?但她有大叔疼爱啊!

一只胖达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连载中 主角:温知荞陆则衍 更新时间:2026-06-09 12:00

温知荞陆则衍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一只胖达的小说《家人不爱?但她有大叔疼爱啊!》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现代言情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他默默退到一边,看着自家冷面阎王一样的老板,系着围裙,对着手机,笨手笨脚地处理一只鸡。……。

最新章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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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知荞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想哭。

    裙子太短了。

    黑色的吊带短裙,领口开得很低,裙子短到她稍微动一下就要走光。

    布料薄得要命,什么都遮不住。

    她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

    “磨蹭什么呢!”王美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尖利得像指甲刮过玻璃,

    “我告诉你温知荞,今天这场宴会你要是不去,以后就别想在这个家待了!”

    温知荞咬着嘴唇,手指攥着裙摆,指节发白。

    她不想去。

    她哪里都不想去。

    可是她没有选择。

    从小到大,她都没有选择。

    妈妈去世那年她才六岁,什么都不懂。

    妈妈躺在白布下面,她以为妈妈在睡觉,伸手想去拉妈妈的手,被王美兰一把推开了。

    “晦气东西!”

    后来她才知道,王美兰早就在外面生下了温知菱。

    温知菱只比她小一岁。

    也就是说,爸爸在妈妈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和王美兰搞在一起了。

    妈妈是被气死的。

    温知荞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才八岁,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哭。

    后来王美兰嫁进来,温知菱也跟着住进来。

    她的房间从二楼搬到一楼储藏间,她的衣服变成温知菱不要的旧裙子,她的学费变成“施舍”,她的存在变成“多余”。

    王美兰说她是赔钱货,说她是扫把星,说她克死了自己亲妈还赖在她们家不走。

    温建国听见了,假装没听见。

    温知菱听见了,笑嘻嘻地跟着学:“姐姐是扫把星~”

    温知荞不会反驳。

    她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她从小就笨。

    不是智商低的那种笨,是……不太懂这个世界。

    别人说反话她听不出来,别人骂她她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害怕,别人对她稍微好一点她就恨不得掏心掏肺。

    同学说她“单纯得像个傻子”。

    老师说她“温知荞这孩子心眼太好了”。

    王美兰说她“蠢货一个,白长了一张脸”。

    她有时候照镜子,看着镜子里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会想:如果我不这么好看,是不是就不会被欺负得这么惨?

    可是这是妈妈给她的脸。

    她舍不得讨厌。

    “温知荞!!!”王美兰砸门了,“你是不是聋了?!”

    门被踹开。

    王美兰看到她已经穿上了那条裙子,脸色立刻从暴怒变成了满意:“这不就对了嘛,穿好看点,别给我丢人。”

    温知菱跟在后面,穿着当季新款的高定小礼服,踩着亮闪闪的高跟鞋,从头到脚都是精心打扮过的。

    她看着温知荞,眼里的嫉妒一闪而过。

    温知荞明明穿着她不要的旧裙子改的礼服,明明化了最淡的妆,明明缩着肩膀一副怯生生的样子——可还是好看。

    那种好看到让人觉得不公平的好看。

    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眉眼精致却透着一种不谙世事的纯净,嘴唇粉**嫩的,不用涂口红就很好看。

    整个人娇娇小小一只,像一颗刚剥了壳的荔枝,甜得像要溢出汁水来。

    温知菱咬了咬牙。

    “妈,她穿成这样,是要去勾引谁啊?”

    王美兰白了她一眼:“你管她穿什么样,今晚的事你别给我搞砸了。”

    温知荞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

    她被塞进车子后座,车窗外的城市灯火通明,霓虹灯的光影从她脸上掠过,明明灭灭。

    她缩在角落里,用手拽着裙摆往下拉,可是裙子太短了,怎么都拉不下去。

    “阿姨,我们去哪儿?”

    “问那么多干什么!”

    王美兰从副驾扭头看她,眼神像在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今晚的宴会档次很高,你去了别乱跑别乱说话,跟在妈后面就行。”

    温知荞乖乖点头。

    她没有想过,为什么王美兰突然要带她参加宴会。

    也没有想过,为什么温知菱看她的眼神里有幸灾乐祸。

    她只是觉得冷。

    车里的空调开得太低了,她的腿在发抖。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座富丽堂皇的酒店门口。

    温知荞仰头看着那栋灯火辉煌的建筑,眼睛里全是陌生和紧张。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

    王美兰带着她和温知菱走了进去。

    宴会大厅金碧辉煌,每一样东西都在发光——水晶吊灯、香槟塔、女人们脖子上的珠宝、男人们手腕上的名表。

    温知荞低着头,尽量让自己变小。

    她太高估自己的隐身能力了。

    一个152的娇小身影,穿着违规的短裙,皮肤白得反光,五官精致得像瓷娃娃——这样的人哪怕站在角落里都不会被忽视。

    已经有几道目光落在她身上了。

    王美兰在一桌人面前停下,脸上堆起笑:“李总,好久不见呀~”

    李总。

    温知荞抬眼看了那个人一眼,又迅速低下头。

    五十多岁,秃顶,啤酒肚,笑起来满口黄牙,眼神油腻得让人想吐。

    “哟,这是——”李总的目光像蛞蝓一样在她身上爬,“温太太,你什么时候有这么标致的闺女了?”

    “这不就是我家的那个大女儿嘛,知荞。”王美兰笑着把温知荞往前推了一把,“快叫李叔叔好。”

    温知荞踉跄了一步,差点摔倒。

    她小声说:“李叔叔好。”

    声音软得像刚出锅的年糕。

    李总的眼睛亮了。

    王美兰的眼角也跟着亮了:“李总啊,我家知荞性子软,听话得很,您以后多照顾照顾。”

    “照顾,照顾,一定照顾。”

    温知菱在一边捂着嘴笑。

    温知荞听不懂这些话里的潜台词。

    但她觉得不舒服。

    很不舒服。

    李总的眼神让她想起小时候邻居家那条总想咬人的大狗,一样的让人想跑。

    后来她才知道,王美兰已经把她“卖”了。

    五十万。

    李总给了王美兰五十万,买的是她的“初夜”。

    多讽刺啊。

    她在那群人眼里,不是什么大**,不是什么女孩,甚至不是一个人。

    她是一笔交易,是一件商品,是一个数字——五十万。

    宴会上觥筹交错,温知荞被王美兰按在李总身边坐着。

    李总的咸猪手时不时“不小心”碰到她的腿,她每次都像被烫到一样缩回去。

    “来来来,知荞啊,跟李叔叔喝一杯。”李总端起一杯红酒,笑眯眯地递过来。

    温知荞摇头:“我不喝酒的……”

    “喝嘛,一杯而已。”王美兰在一边帮腔,“你别扫了李总的兴。”

    温知荞接过酒杯,抿了一小口。

    酒很苦。

    她不喜欢。

    李总又递过来一杯,她摇头拒绝,王美兰瞪了她一眼。

    她只能接过来,又喝了几口。

    第三杯。

    第四杯。

    温知荞的头开始发晕,眼前的人有了重影。

    她觉得浑身发烫,像有一把火从胸口烧到四肢百骸。

    “阿姨……我头晕……”她抓住王美兰的袖子,声音已经变得绵软无力。

    王美兰看了看她的状态,满意地笑了:“没事,就是喝多了。李总,要不您带她去休息一下?”

    李总的手已经揽上了温知荞的腰:“好好好,我带她去休息。”

    温知荞再笨,到这一刻也感觉到了不对。

    “不……不要……”她想推开李总的手,可是手臂软得像面条,使不上一点力气,“我要回家……”

    “回什么家,别闹。”王美兰压低声音,“你乖乖的,别给我丢人。”

    温知荞抬起头,眼眶已经红了。

    她看着王美兰,看着那张冷漠的脸,终于明白了。

    她们要把她卖掉。

    就像卖掉一件不要的东西。

    “不要……”眼泪掉了下来,她挣扎着站起来,腿一软差点摔倒。

    李总的手还抓着她,油腻的掌心贴在她腰上,她恶心得想吐。

    “放开我!”

    她用尽所有力气推了李总一把,踉踉跄跄地往人群里跑。

    高跟鞋太滑了,她跑了两步就崴了脚,干脆踢掉鞋子,赤脚踩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拼命往前跑。

    “温知荞!你给我站住!”王美兰在后面喊。

    温知荞不敢回头。

    她跑过觥筹交错的人群,跑过那些好奇或冷漠的目光,跑过金碧辉煌的长廊。

    她的脑子越来越晕,眼前的走廊开始旋转、重叠,她不知道自己跑到了哪里。

    后妈的声音越来越远了。

    她推开一扇又一扇门,有的锁着,有的是空的杂物间。

    她像一只被追捕的小动物,拼了命地找藏身之处。

    走廊尽头。

    她看到一扇深色木门,和其他门不一样,看起来很厚重,很有质感。

    门没有锁,她顾不得多想,推门冲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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