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我没让他接那个电话

2016,我没让他接那个电话

白日梦深度患者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林渡沈晚晚晚 更新时间:2026-06-08 11:31

白日梦深度患者写的《2016,我没让他接那个电话》的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人物生动鲜活,让人过目不忘!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作品了!主要讲述的是:头发会轻轻飘动。他的眼睛很亮,是那种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来的亮。他看见我站在槐树下,嘴角弯了一下,脚步加快了几分。“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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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我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回到2016”会成为一个热搜话题。

    那是2026年4月的一天深夜。我加班到凌晨两点,像往常一样瘫在出租屋的床上刷手机。

    热搜榜上赫然挂着那个词条,点进去一看,

    满屏都是年轻人用粉紫色滤镜晒出九年前的老照片。

    他们管那叫“黄金时代”——没有AI生成内容,没有短视频轰炸,

    没有铺天盖地的信息茧房。我盯着屏幕,鼻子突然就酸了。2016年。那一年我大二,

    十九岁,最穷也最快乐的时候。食堂六块钱的牛肉面能吃出满汉全席的幸福感,

    自习室里占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就能高兴一整天。那一年我还在暗恋一个人,

    整个青春期的勇气都攒下来,最后全部用在了高考志愿上——填了和他同一所大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把手机扣在胸口,闭上眼睛。黑暗中有什么东西翻涌上来,

    像是要裂开又像是要愈合。不知过了多久,意识开始模糊,像是沉入一片温热的水中。

    再睁开眼的时候,阳光刺得我眼眶发疼。我下意识抬手去挡,

    却发现手臂白得不像是自己的——常年熬夜加班的小麦色皮肤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十九岁女孩该有的细腻光泽。我猛地坐起来。上床下桌,蓝色格子窗帘,

    桌面上摊着一本四级单词书,

    旁边是一个粉色的hellokitty保温杯——这是我大学宿舍的标配。

    手机就在枕头边。我颤着手拿起来,

    屏幕上的日期像一记重锤砸在我心脏上:**2016年4月5日,星期二**。

    “不是吧……”我的声音都在发抖。隔壁床的赵曼曼翻了个身,含糊地嘟囔了一句:“沈晚,

    你干嘛呢,还不起床?”眼泪瞬间涌了上来。赵曼曼,我的大学室友,毕业后就去了深圳,

    我们一年联系不到三次。上一次和她说话,还是她发朋友圈晒结婚证,我点了个赞。“曼曼。

    ”我哑着嗓子喊她。“嗯?”她揉着眼睛探出头来,“你怎么哭了?”“没事,

    ”我抹了把脸,笑着说,“就是做了个梦,梦特别长。”我躺回去,盯着上铺的床板发呆。

    脑海里有什么东西在疯狂运转:2016年4月5日,星期二。课表上今天上午有两节大课,

    下午没课。手机震了一下。屏幕上弹出一条微信消息,备注名是一个我九年没见过的名字。

    **林渡**:晚晚,下午三点,图书馆三楼,我来找你。我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方,

    心跳骤然加速。上一世的这一天,他也发了这条消息。我也去了图书馆三楼。他也站在那里,

    手里拿着一本书,对我说:“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然后他的电话响了。然后他接起来,

    脸色变了,急匆匆地走了。然后他再也没有回来。那一通电话,改变了他的人生,

    也改变了我的人生。我攥紧手机,指甲几乎嵌进掌心。这一次,我不会让那通电话响起来。

    第二章我飞快地打了一行字:**林渡,下午两点五十,图书馆门口见,

    我有很重要的话跟你说。不许迟到。**发完我就把手机扔到一边,

    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赵曼曼正在镜子前扎头发,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你脸怎么这么红?”“热。”“四月初你跟我说热?”她翻了个白眼,

    “你是不是发烧了?”“没有没有,”我赶紧从床上爬下来,“我去洗漱,

    一会儿一起去上课。”上午的两节课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那些“旧时代”的东西吸引了——老师的板书是用粉笔在黑板上写的,

    学生用的教材是纸质的,讲台上放着一台老式投影仪,窗帘是灰绿色的,

    窗外有几棵新移栽的银杏树。同桌女生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笔帽咬在嘴里,眉头微微皱着。

    我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课间的时候,我借了她的笔记来看,

    发现自己遗漏了好几个知识点。不重要。重要的是下午三点。我攥着笔,

    在笔记本的空白处写了一个名字:**林渡**。写完觉得太直白,又画了一个小太阳盖住。

    同桌凑过来看了一眼:“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没事。”“别装了,

    ”她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和林渡学长……”我心头一跳:“什么?

    ”“你俩的事整个学院都知道了。”她笑得意味深长,“上次他给你带奶茶,被我撞见了。

    你俩到底什么关系啊?”“就……朋友。”“朋友?”她撇撇嘴,

    “朋友会专门绕远路去东门那家奶茶店买你最喜欢喝的杨枝甘露?

    那家店离他宿舍少说也得二十分钟的路。”我愣住了。上一世,我只知道他给我带了奶茶,

    从来不知道他是专门绕远路去买的。那时候的我笨得可以,只知道捧着奶茶傻笑,

    什么都没问。现在想来,他大概是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喜欢我了。只是我们都太年轻,

    太怯懦。中午回到宿舍,我洗了个澡,换了衣服。

    试了三套才定下来——一件白色的棉麻衬衫,一条深蓝色的百褶裙,脚上一双小白鞋。

    清爽又干净,像是十九岁的沈晚该有的样子。赵曼曼在床铺上看着我,

    啧啧了两声:“你今天要去约会啊?”“没有。”“没有你换了三套衣服?

    ”“……我就是想穿得好看一点。”“啧啧啧,沈晚,你就嘴硬吧。

    ”我从抽屉里翻出一支唇膏,涂了一层,对着镜子抿了抿嘴唇。镜子里的人眼睛亮亮的,

    脸颊有一层淡淡的红晕,皮肤光洁得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两点半,我背着书包出了宿舍楼。

    四月初的校园正是最美的时候,海棠花开得正盛,粉白色的花瓣缀满枝头,微风一吹,

    花瓣簌簌地落下来,像是下了一场粉色的雪。主干道两侧的梧桐刚抽出新叶,嫩绿嫩绿的,

    阳光透过叶子的缝隙洒下来,在地面上印出一片碎金。我沿着那条路走到图书馆门口,

    比约定的时间早了十分钟。图书馆门口有一棵老槐树,据说建校的时候就种下了,

    比这所学校所有人的年纪都大。我站在老槐树下,风吹过来的时候,头发被吹得有些乱,

    我用手拨了拨,越拨越乱,最后索性不管了。两点五十分,他的身影出现在路的那一头。

    他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卫衣,手里拿着一本书。他走路的姿势很轻,像一只猫,步速不快不慢,

    整个人带着一种从容不迫的气质。他的头发有点长,刘海微微遮住眉毛,风吹过来的时候,

    头发会轻轻飘动。他的眼睛很亮,是那种在人群里一眼就能认出来的亮。

    他看见我站在槐树下,嘴角弯了一下,脚步加快了几分。“你来了,”他说。“嗯,我来了。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了一瞬,然后移开了。但我捕捉到了那个瞬间里藏着的某种东西,

    像是惊讶,又像是……欣喜。“走吧,上去说。”他说。“好。

    ”第三章我们一起走进图书馆。一楼大厅里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

    午后三点的阳光把整面玻璃染成了金色。我跟着他上了三楼。三楼是社科类藏书区,

    书架很高,一排排的,像是一座迷宫。这里的书架很少人来翻动,

    灰尘的味道和陈旧纸张的气息混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宁感。

    他带着我走到角落的一个位置,旁边是一扇窗户,窗外能看到整个校园的全景。

    远处的操场上有几个学生在跑步,近处的花坛里种着一排海棠,花瓣在风中纷纷扬扬地落下。

    “你带我来这儿干嘛?”我故意问。阳光从窗户洒进来,正好打在他的侧脸上。

    光线把他的轮廓勾勒得非常清晰,鼻梁的线条、下颌的弧度,都像是被精心刻画过的。

    “沈晚,”他把手里的书放在窗台上,转过身来看我,“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我的心跳得很快,但我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很平静。“什么事?”他深吸了一口气,

    像是在给自己鼓劲。“从去年开学典礼开始,”他说,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我就注意到你了。”我的呼吸滞了一下。“那天你坐在第三排,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

    头发扎成马尾。礼堂的灯特别亮,但你比灯还亮。”他说这话的时候耳朵微微发红,

    像是在背诵一段练了很久的稿子。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上来了,但他没有发现,

    因为他的目光正看向窗外。“后来你拿了学霸笔记的奖,我去翻了你的笔记,字真的很好看,

    每一页都像是一幅画。我当时就想,能把字写成这样的人,一定是个很温柔的人。

    ”“再后来,我开始找各种理由接近你。借你的笔记,让你帮我推荐书单,

    假装不经意地路过你们专业的上课教室……”他转过头来看我,

    眼睛里带着一种少年人特有的认真和笨拙。“我做了很多傻事,你可能都没注意到。

    ”我都注意到了。但上一世的我太笨了,什么都不确定,什么都不敢信。“晚晚,

    ”他的声音突然有些哑了,“我喜欢你。”我的眼泪终于没忍住,沿着脸颊滑了下来。

    “我想了很久,很久很久,到底要不要说出来。我怕我配不上你,怕你说我打扰了你的生活,

    怕你拒绝我之后我们连见面都会变得尴尬。”他低着头,垂下来的刘海挡住了他的眼睛。

    “但我还是想说。因为我怕以后会后悔。”他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

    少年的眼睛里有一点光,像是落日沉入地平线之前的最后一抹余晖。“沈晚,我喜欢你。

    不是学妹那种喜欢,不是朋友那种喜欢。是那种……想和你一起看日落,

    想和你一起走过每一条路,想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给你,这辈子就想和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他停下来,抿了抿嘴唇。“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图书馆三楼很安静,

    安静得能听到风吹过书架的声音,能听到远处操场上若有若无的欢呼声。

    阳光把整扇窗户染成了金色,把他的轮廓映在一片温暖的光芒里。我看着他的眼睛,

    突然想起了上一世。上一世,他没有说完这句话,没有等到我的回答。但现在,

    一切都不一样了。我擦掉眼泪,深吸一口气,然后笑了。“林渡,

    你知道我等这句话等了多久吗?”他愣了一下,耳朵瞬间红得像是要滴血。

    “从我第一次在开学典礼上看见你开始,”我说,“我就觉得你站在台上发光的样子,

    真的很好看。”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但我以为我们之间差距太大了,我以为你那么优秀,

    不会注意到我这样的人。”“沈晚——”“所以我不敢说,也不敢问,怕是自己想多了,

    怕说出来连朋友都做不成。”我往前走了一步,站在他面前。“林渡,我也喜欢你。

    ”这句话说出口的瞬间,我仿佛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是上一世积攒了九年的遗憾,

    在这一刻终于碎了。他的眼睛红了。少年人的眼泪是没有声音的,它们悄无声息地滑下来,

    一滴,两滴,顺着脸颊滴在地上。他伸手抹了一把,手背上的水渍在阳光下闪着光。

    “真的吗?”他问,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真的。”“你确定?”“我确定。

    ”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笑了。那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笑容,比阳光还耀眼,

    比海棠花还温柔。“那我以后可以叫你晚晚了吗?”他问。“你一直都这么叫的。

    ”“不一样,”他说,眼睛弯弯的,“以前只是叫你晚晚,现在是……”他没说完,

    但我们都懂。第四章那天下午,我们在图书馆三楼待了很久。

    他给我看了他手里那本书——是一本建筑史的画册,他说是我之前提到过的,他就去买了。

    我翻着那本书,每一页他都用铅笔做了标注,

    标出了他最喜欢的建筑、他认为最有意思的设计理念。“你看这个,

    ”他指着书页上的一张照片,“这是苏州博物馆,贝聿铭设计的。

    我以前一直觉得中式建筑就是那种很传统的木结构,但贝聿铭的设计完全打败了我的认知。

    ”他说这些的时候眼睛发亮,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光芒。傍晚的时候,太阳开始西斜,

    整扇窗户被染成了橙红色。图书馆里亮起了灯,

    暖黄色的光晕把书架和桌椅都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颜色。“晚晚,”他突然说。“嗯?

    ”“我今天很开心。”“我也是。”“我昨天还在想,如果你拒绝了我要怎么办。

    ”“如果我说不呢?”他想了一下,认真地说:“那我也会继续喜欢你。只是不说出来了,

    默默地喜欢。”“那不累吗?”“喜欢你这件事,”他说,“不会累。

    ”我看着他认真的样子,突然很想哭。我走过去,拉住他的衣袖。“林渡,

    你刚才说的话还算数吗?”“什么话?”“你说想和我在一起的那句。”他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笑得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当然算数。一辈子都算数。”窗外,

    天边的晚霞正在燃烧,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橘红色。校园里亮起了一盏又一盏的灯,

    像是一条流动的星河。那一刻我想,如果这是一场梦,那就让我永远不要醒来。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下午四点四十七分。上一世,那通电话是在四点五十分左右响起的。

    还有三分钟。我攥紧了手机,指节发白。“林渡,”我说,“你今天手机是不是没电了?

    ”他愣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一眼:“还有百分之六十的电,怎么了?”“没什么,

    ”我说,“我就是想让你多陪陪我,不要看手机好不好?”他笑了,

    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好,不看。”四点五十分。四点五十一。四点五十二。

    手机安安静静的。上一世那通夺走一切的电话,没有响。我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我提前了一个小时来见他,

    打乱了原本的时间线;也许是因为一些我永远无法知道的原因。但我不在乎。重要的是,

    他还在我身边。五点的时候,我们一起走出图书馆。夕阳把整条路染成了橘红色,

    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交叠在一起。“晚晚,晚上一起吃饭?”“好。

    ”“你想吃什么?”“食堂就行。”“那不行,”他很认真地说,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不能吃食堂。”“那去哪里?”“我知道校外有家小馆子,

    酸菜鱼做得特别好,我带你去。”他自然而然地伸出手来。我看着他的手,犹豫了一秒,

    然后把手放了上去。他的手很大,很温暖,手指修长有力,是常年画图的手。他握得很紧,

    像是怕我跑掉一样。我低下头,嘴角怎么都压不下去。第五章和他在一起之后,我才发现,

    恋爱这件事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想象中的恋爱是轰轰烈烈的,是刻骨铭心的。但现实是,

    恋爱是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在图书馆自习,一起在操场散步。

    他在我面前和在别人面前完全不一样。在别人面前,

    他是那个成绩好、长相好、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好好学长;在我面前,

    他会犯傻、会撒娇、会因为我随口说的一句话而纠结一整天。有一天晚上,

    我们在操场上散步,他突然停下来,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沈晚,你有没有觉得我很无聊?

    ”“为什么这么问?”“因为我除了看书、画图、和你待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会。

    ”“那你还想会什么?”“比如说,”他想了想,“打游戏?

    你室友的男朋友好像会陪她打游戏。”“我不喜欢打游戏。”“那……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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