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任妻子

第五任妻子

何星涵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陆司珩沈清婉 更新时间:2026-06-05 10:24

《第五任妻子》这本小说真的很好看。何星涵的写作文笔也很好,全书精彩,很值得推荐。陆司珩沈清婉是该书的主角,小说内容节选:林清婉的日记里写得很清楚——那些灵异事件,那些半夜的声音,那些镜子上出现的字,都是陆司珩干的。他在用这种方式制造恐惧,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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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婚房结婚周年那天,老公送了我一栋凶宅。房产证递到我手里的时候,

    陆司珩笑得温柔极了,说这是送给我的定情礼物,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我当时感动得眼眶发红,抱着他又亲又跳,完全没注意到中介站在一旁,

    表情复杂得像吞了一只活苍蝇。后来我才知道,那表情不是羡慕,是恐惧。

    这栋别墅位于城东最贵的地段,独门独院,三层带地下室,前后花园加起来有三百多平。

    原价一千两百万,现在只要六百万。陆司珩说他找了关系才抢到的,是捡了大便宜。

    搬进去那天阳光特别好,我站在二楼主卧的落地窗前,看着花园里刚开的蔷薇,

    觉得人生简直完美到了极点。我,苏念,二十八岁,嫁了一个又帅又有钱还疼我的老公,

    住进了梦寐以求的大房子。闺蜜们发来的乔迁贺词里全是羡慕嫉妒恨,我一条条回复,

    笑得合不拢嘴。只有我妈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句:“念念,那房子以前出过事,

    你知道吗?”“什么事?”我问。“死过人。”我妈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谁听见,

    “上个房主的老婆从二楼阳台掉下去摔死了,据说死的时候还穿着红裙子,血流了一地。

    ”我笑着说:“妈,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而且人家是意外,跟房子有什么关系?再说了,

    六百万买这地段这面积的别墅,死过人的房子我也认了。”我妈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

    没再说什么。搬进去第三天,邻居找上了门。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

    穿一身藏蓝色的棉布裙子,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

    她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站在门口,上下打量了我好一会儿,目光在我脸上停了很久。

    “姑娘,你就是新搬来的?”她的声音沙哑,像是嗓子受过伤。“对,您好,我是苏念。

    ”我笑着打招呼。老太太没接话,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看向我身后的房子。

    她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瞳孔里映出别墅内部的景象,像是在看什么我看不见的东西。

    “这房子,”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压得很低,“你住进来几天了?”“第三天。”“三天。

    ”老太太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像是在确认什么,“姑娘,趁早搬走吧。这栋房子不干净,

    每一任住进去的主人都疯了。”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这种话我听得多了,

    哪个凶宅没有这种传说?卖不出去的房子,总会有人编些故事来吓人。“阿姨,

    我不信这些的。”我客气地说。老太太没生气,只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那种眼神里有怜悯,有无奈,还有一点点——恐惧。她怕的不是我,是我身后的房子。

    “上一个住在这里的是一家三口,”她说,“丈夫是搞科研的,妻子是钢琴老师,

    还有个六岁的女儿。搬进来半年,妻子就开始精神失常,说家里有鬼,

    说有人半夜在她耳边说话。丈夫不信,觉得她是产后抑郁,带她去看心理医生。

    又过了两个月,丈夫也疯了,拿菜刀砍死了妻子和女儿,然后割了自己的喉咙。

    ”她的声音很平,像在念一段新闻稿,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我的耳朵。“一家三口,

    死光了。”老太太说完,把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这个你拿着,是朱砂包,能挡一阵子。

    记住,它只能挡,不能除。想活命,就趁早搬走。”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转身走了,

    步伐很快,像是在逃离什么。我站在门口,手里拎着那个红色塑料袋,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花园拐角处。阳光洒在鹅卵石小路上,蔷薇花开得正盛,

    一切看起来那么平静美好。可我的后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全是冷汗。那天晚上,

    陆司珩出差了。他说公司临时有个项目要谈,得去三天。我一个人躺在两米宽的大床上,

    翻来覆去睡不着。别墅太大了。大到一个声音都没有的时候,

    那种寂静本身就会变成一种声音,嗡嗡地响在你的脑子里。我打开床头灯,

    拿起手机刷了会儿短视频,又关了灯,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

    我听到了一个声音。“咔。”很轻,很短,像是有人用指甲轻轻弹了一下玻璃。

    我猛地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别墅里一片寂静,只有中央空调的风口发出细微的嗡鸣。

    我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正要翻个身,那个声音又响了。“咔、咔、咔。”连续三声,

    比刚才更清晰。这一次我听清了——声音来自卧室的方向。不是床头柜,不是窗户,

    而是头顶上方。我抬起头,看向天花板。什么都没有。白色的天花板,

    正中央是一盏水晶吊灯,吊灯在月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点,看起来很正常。

    可那个声音确实还在响。“咔、咔、咔、咔、咔。”越来越快,越来越密,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天花板里面爬行。我的心脏开始狂跳。理智告诉我,

    这可能是热胀冷缩导致的管道声响,也可能是老鼠在天花板夹层里跑动。

    可我的身体比理智诚实得多——我的手在发抖,脚趾紧紧蜷缩着,整个人像一张拉满的弓,

    随时都会崩断。我深吸一口气,打开手机手电筒,下了床。光柱在天花板上扫了一圈,

    什么都没发现。声音也停了,别墅重新归于寂静。我站在床边站了足足两分钟,

    确认没有动静了,才重新躺回去。这次我不敢关灯了。床头灯开到最亮,手机握在手里,

    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像小时候看了恐怖片不敢一个人睡那样。凌晨两点十四分,我醒了。

    不是自然醒,是被什么东西惊醒的。我睁开眼的瞬间,感觉到有人在看我。

    那种感觉非常强烈,强烈到我的皮肤都在发麻。我缓缓转过头,看向卧室门口。门开着。

    我清楚地记得,我睡觉前锁了门,还挂上了安全链。可现在,门大敞着,走廊里黑洞洞的,

    什么都看不见。我死死盯着那片黑暗,等着有什么东西从里面走出来。一秒,两秒,

    三秒——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强迫自己下了床,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

    一步一步走向门口。走到门边的时候,我伸手去摸门锁——锁是完好的,安全链也没有损坏,

    但链条是从卡槽里脱出来的,像是有人从外面用什么东西把它挑开了。走廊里什么都没有。

    楼梯口亮着一盏夜灯,发出昏黄的光,把楼梯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关上卧室门,

    重新锁好,又搬了一把椅子抵在门后,回到床上,睁着眼睛等天亮。第二天早上,

    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去了小区物业。物业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姓王,胖墩墩的,

    笑起来像个弥勒佛。他听说我是18号别墅的新住户,脸上的笑容立刻僵了。“王经理,

    ”我开门见山,“18号别墅以前到底出过什么事?您跟我说实话。”王经理搓了搓手,

    干笑了两声:“苏女士,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都是意外,跟房子没关系的。

    ”“什么意外?”他犹豫了很久,终于叹了口气,压低声音说:“那栋房子,

    前后住过四任房主。第一任是个做生意的,住了不到一年就搬走了,说是家里老人身体不好,

    要换到一楼。第二任就是那家三口,就是您听说的那个案子,确实是悲剧,

    但警方最后定性是精神疾病导致的暴力行为,跟房子本身没有关系。”“第三任呢?”我问。

    王经理的表情更不自在了:“第三任是个单身女性,三十多岁,一个人住。

    住了大概七八个月,有一天晚上从二楼阳台跳了下去。”“死了?”“死了。”王经理点头,

    “也是自杀。警方调查了很久,排除了他杀的可能。”“第四任呢?

    ”“第四任住了不到三个月就搬走了,什么都没说,就是搬走了。”王经理顿了顿,

    “但是搬家公司的人后来跟人喝酒的时候说,他们去搬东西的时候,

    看到二楼主卧的衣帽间里,一整面墙上全是字。写的什么没人敢细看,但据说都是同一个字。

    ”“什么字?”王经理看了看四周,凑近我,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说:“逃。

    ”我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阳光正好,整栋房子被照得透亮,

    可我却觉得每一个角落都在阴影里。我没有上楼,而是先去了一楼的书房。

    昨天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在书柜最底层发现了一个上锁的抽屉,锁已经锈蚀了,

    用一把螺丝刀就能撬开。我撬开了那个抽屉。里面只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

    封面磨损得很厉害,边角都起了毛。我翻开第一页,看到了一行娟秀的字迹:“我叫林清婉,

    我住在这栋房子里。如果有人看到这本日记,请帮我报警。”我的手指顿住了。

    林清婉——那是第二任房主,那个从二楼阳台跳下去的女人。我翻开第二页。

    “2009年3月12日。今天是我和司珩搬进新家的第一天。

    他说这是他送给我的定情礼物,是我们爱情的见证。我好幸福。”我的血一下子凉了半截。

    司珩。陆司珩。我的老公,也叫陆司珩。我飞快地往后翻。“2009年4月3日。

    司珩出差了,我一个人在家。晚上总觉得有人在看我,可能是我想多了。

    ”“2009年4月15日。今天邻居找上门来了,一个老太太,说这栋房子不干净,

    让我搬走。司珩让我别理她,说她是疯老太太,专门骗钱的。”“2009年5月2日。

    衣帽间的镜子上出现了字。红色的,像是用口红写的,写的是‘逃’。我没有口红,

    家里也没有别人。司珩说可能是之前的住户留下的,擦掉就好了。

    ”“2009年5月20日。我开始做噩梦了。

    每天都梦到同一个场景——我在一个很黑很黑的地方,有人在背后推我,一直推,一直推,

    直到我掉进一个深不见底的坑里。”“2009年6月8日。司珩出差越来越频繁了。

    每次他不在家,房子里就会发生奇怪的事情。昨晚我听到地下室有声音,下去看的时候,

    灯自己灭了。我在黑暗里站了整整十分钟才找到楼梯。”“2009年6月15日。

    我不信鬼神。我是学心理学的,我知道所有的灵异现象都有合理的科学解释。

    可有些事情我真的解释不了。比如昨天晚上,我在卧室睡觉,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站在阳台上,脚已经踩上了栏杆。”“2009年6月16日。

    我开始怀疑司珩了。”这一页的字迹明显比前面潦草,像是在极度紧张的状态下写的。

    “今天我在书房里发现了一个U盘,藏在书柜的暗格里。里面有一段监控录像,

    时间是2009年5月1日晚上十一点。录像里,司珩一个人走进衣帽间,对着镜子,

    用我的口红在镜面上写字。他写了那个‘逃’字。那些我以为的灵异事件,

    那些让我夜不能寐的恐惧,全都是他做的。”“我去质问他。他承认了。

    他说这是他的一项研究,关于人类在极端心理压力下的行为反应。

    他说他选择了我作为研究对象,因为我是最适合的样本。他说他爱我,

    但他的研究比爱更重要。”“我报警了。警察来了,看了监控录像,说这属于家庭纠纷,

    建议我们私下调解。他们觉得这只是夫妻之间的小摩擦,觉得我在小题大做。没有人相信我。

    ”“2009年6月30日。司珩把U盘销毁了。他对警察说我出现了幻觉,

    说我最近精神状态不好,建议我住院观察。警察居然信了他。他们看着我,眼神里全是同情,

    好像我真的是个疯子。”“2009年7月12日。邻居死了。就是那个让我搬走的老太太,

    从楼梯上摔下来的。她死之前最后跟我说的一句话是——‘小心你老公。

    ’”“2009年7月13日。我知道我活不过今天了。司珩说他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给我一个惊喜。他的笑容和以前一模一样,温柔、体贴、完美无缺。可我知道,

    那个笑容下面藏着什么。”“如果有人看到这本日记,请帮我报警。不是家庭纠纷,

    不是意外,不是自杀。是谋杀。他杀了那个老太太,他也会杀了我。求求你们,相信我。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后一页的背面,用铅笔浅浅地写着一个名字。陆司珩。

    我合上日记本,双手抖得几乎拿不住东西。林清婉的丈夫叫陆司珩。我的丈夫也叫陆司珩。

    同一个名字,同一个人。可他告诉我,他只结过一次婚,就是和我。他说他之前一直单身,

    是因为没遇到对的人。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信了。我拿出手机,打开浏览器,

    在搜索栏里输入了“陆司珩妻子死亡”。搜索结果第一条,

    是一条十二年前的本地新闻:“富商陆司珩新婚妻子坠楼身亡,警方初步判定为自杀。

    ”新闻配图是一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

    但我还是能看清那栋房子的轮廓——就是我住的那栋别墅。我又搜了第二条。九年前,

    另一条新闻:“陆司珩妻子周婉清家中上吊身亡,警方排除他杀。”第三条,

    六年前:“陆司珩妻子陈婉如割腕自杀,警方认定为抑郁症所致。”第四条,

    三年前:“陆司珩妻子沈婉晴吞服过量安眠药死亡,警方调查后确认为自杀。”四个妻子,

    四个“婉”,四种死法,同一个丈夫,同一栋房子。而我是第五个。我的名字里没有“婉”,

    但我有一个昵称——念念。陆司珩从来不叫我念念,他在家里只叫我一个名字。小婉。

    我是第五个婉。第二章猎人手机从手里滑落,摔在地板上,屏幕碎了一道裂纹。

    我没有去捡,因为我的脑子里正在飞速运转着一些可怕的事情。

    林清婉的日记里写得很清楚——那些灵异事件,那些半夜的声音,那些镜子上出现的字,

    都是陆司珩干的。他在用这种方式制造恐惧,让他的妻子们精神崩溃,最后“自杀”。

    可有一个问题。林清婉的日记写于十二年前。她在日记里说陆司珩承认了,

    说那些都是他做的。可十二年过去了,陆司珩又娶了三个女人,每一个都死了。

    他还在用同样的手法吗?如果是,那他就太愚蠢了。同样的手法用五次,

    不可能每次都逃脱警方的调查。除非——他升级了。我捡起手机,拨了陆司珩的号码。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打了一遍又一遍,始终是关机。我打开微信,给他发消息,

    消息发出去了,但没有任何回复。我又打给他公司的座机,前台说陆总三天前就请了年假,

    说要带太太去度假。三天前。正好是我们搬进这栋别墅的日子。他根本没有出差。

    他就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看着我一步步走进他设下的陷阱。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我是苏念,二十八岁,图书编辑,审过上千万字的稿子,见过各种各样离奇的故事。

    可当离奇的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我才知道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距离有多远。

    我重新拿起林清婉的日记,一页一页地翻,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这一次我不是在读故事,

    我是在找线索。日记里反复提到一个地方——地下室。林清婉说她听到地下室有声音,

    下去看的时候灯灭了。她还说她在黑暗里站了很久才找到楼梯。我住进来三天了,

    从来没有去过地下室。这栋别墅有地上三层和地下一层,地下室的门在一楼厨房旁边,

    一直锁着。搬家那天我问过陆司珩,他说地下室堆了些杂物,还没收拾,让我先别下去。

    钥匙在哪里?我翻了整个一楼,在厨房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串钥匙,其中一把明显是旧的,

    铜质的,上面刻着一个模糊的“B1”。我拿着钥匙走到地下室门口,深吸一口气,

    把钥匙**了锁孔。锁芯转动的声音很涩,像很久没有用过了。门开了,

    一股潮湿的、带着霉味的空气扑面而来。我打开手机手电筒,

    光柱照亮了通往地下的水泥台阶。台阶很陡,没有扶手,墙上也没有灯。我一步一步走下去,

    每一步都踩得很实,生怕一脚踩空滚下去。地下室的面积比我想象的大得多,

    几乎和一楼一样大。手电筒的光照不到尽头,我只能看到眼前几米的范围。

    地下室里堆满了东西——旧家具、纸箱、落满灰尘的画框、生了锈的自行车。

    每一样东西都蒙着厚厚的灰,像是很多年没有人动过了。我在纸箱中间穿行,

    手电筒的光在黑暗中划出一条狭窄的通道。走到最里面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东西,

    整个人像被钉在了原地。那是一面镜子。很大的穿衣镜,镶着暗红色的木框,

    镜面朝上平放在地上。镜面上覆盖着一层灰,但有些地方的灰尘被擦掉了,露出下面的玻璃。

    被擦掉的痕迹不是随机的,而是构成了字。我蹲下来,用手电筒照着那些字。“救我。

    ”“他在看着我。”“我不是自杀。”“他在地下室装了摄像头。

    ”最后一句话让我的血液都凝固了。摄像头。我猛地抬起头,

    手电筒的光柱扫过地下室的每一个角落。就在我头顶上方不到一米的地方,

    一个黑色的小圆点嵌在天花板的角落里,红色的指示灯在黑暗中一闪一闪。那是摄像头。

    正在拍摄的摄像头。我站在原地,仰着头,和那个红色的光点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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