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于我们结婚的第七年

他死于我们结婚的第七年

星星下饭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陆司珩沈稚薇 更新时间:2026-05-14 12:21

他死于我们结婚的第七年描绘了陆司珩沈稚薇的一段异世界冒险之旅。他身世神秘,被认为是命运的守护者。星星下饭巧妙地刻画了每个角色的性格和动机,小说中充满了紧张、悬疑和奇幻元素。精彩的情节将带领读者穿越时空,探索那些隐藏在黑暗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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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稚薇是被手机震醒的。凌晨三点十七分,屏幕的冷光在暗夜里炸开,刺得她瞬间眯起眼。

    她摸过手机,指尖因为刚睡醒泛着软,按了两次才划开接听键,以为是哪个醉鬼打错了电话。

    直到那边的声音撞进耳朵里:“请问是陆司珩先生的家属沈稚薇女士吗?

    这里是仁安医院急诊,陆先生出了车祸,正在抢救,请您立刻过来。

    ”整个人像被寒冬的冰水从头浇到脚,连骨头缝都冻得发疼。她后来怎么到的医院,

    完全记不清了。只记得出租车在空荡的高架上开得飞快,窗外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往后退,

    像一条淌着光的河。她在河的这头,他在河的那头,中间隔着她不敢想的天堑。她攥着手机,

    指甲深深掐进掌心,一遍一遍给自己洗脑:没事的,只是车祸,他皮糙肉厚的,

    以前阑尾炎开刀三天就敢下床蹦跶,这次肯定也没事。医院走廊的白炽灯嗡嗡作响,

    惨白的光晃得人头晕。她跌跌撞撞跑到护士站,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叶子,

    连不成句:“陆司珩……请问陆司珩在哪里?”护士指了指走廊尽头的抢救室。门关着,

    门上的红灯亮得刺眼,像一只盯着她的眼睛。她站在门口,死死盯着那盏红灯,

    连呼吸都不敢太重。走廊里太安静了,安静到她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快得发疯,响得震耳,

    像有人在用力敲一扇永远不会开的门。不知道过了多久,灯灭了。门开了。医生走出来,

    摘下口罩,看着她,眼神里是她最害怕的歉意。“你是里面的病人家属吗?对不起,

    我们尽力了。”沈稚薇站在原地,没动。她看着医生的嘴一张一合,看着旁边的护士红了眼,

    看着走廊尽头的窗户外面,天已经蒙蒙亮了。她听见有人在哭,声音很远,

    像隔着一层厚厚的水,闷得慌。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无名指上戴着那枚细银婚戒,

    戴了七年,早就磨出了温润的包浆。她无意识地转了转,戒指在手指上转了一圈,

    又落回原处。“我可以看看他吗?”她听见自己说。声音平静得可怕,像在说别人的事。

    医生愣了一下,点了点头。她走进抢救室。他躺在那里,身上盖着白布,只露出一张脸。

    很干净,没有血,没有伤,就是白,白得像她上次给他打印的A4纸,连一点血色都没有。

    他闭着眼睛,睫毛很长,在眼下投出一小片浅浅的阴影,嘴唇微微抿着,

    和平时睡着的时候一模一样。她伸出手,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脸。凉的。

    不是冬天睡久了那种皮肤表面的凉,是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抽走了所有温度的凉。

    她猛地缩回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心脏跳得又快又重,可她的手,比他的脸还要凉。

    “陆司珩。”她叫他。没有回答。“陆司珩,天亮了。”还是没有回答。“陆司珩,你起来,

    我们回家了。”抢救室里只有仪器的滴滴声,再也没有那个会笑着揉她头发,说“来了来了,

    催什么”的人了。她站在那里,盯着他的脸看了很久,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就是掉不下来。

    她伸出手,把白布往上拉了拉,盖住他的下巴,盖住他的嘴唇,盖住他的鼻子。

    她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这样,她想把他藏起来,藏到一个只有她能找到的地方,

    像他以前偷偷藏薯片那样。护士进来,轻声说:“陆太太,我们需要……”她点了点头,

    退后一步,看着护士把白布彻底拉上去,盖住了他的脸。她转过身,走出抢救室。

    走廊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满了人,他的同事,他的朋友。有人在哭,有人在说话,

    有人在打电话。她像个局外人,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走进电梯,按了一楼。

    电梯门关上的瞬间,她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没有回头。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全亮了。

    初春的太阳刚升起来,橘红色的,照在路面上,照在停车场的车顶上,

    也照在她没穿外套的身上。风很大,吹得她的头发糊了满脸,她站在医院门口,

    像个找不到家的孩子,站了很久很久。直到路边的早餐店飘出豆浆的香味,她才恍惚想起,

    以前这个点,他已经把热豆浆和煎好的鸡蛋端到餐桌上了。她拦了辆出租车,

    报了家里的地址。门还是他们早上出门时一起关上的样子。她换了鞋,

    下意识把两双拖鞋摆得整整齐齐,鞋尖朝里。这是他的毛病,强迫症晚期。以前她总笑他,

    说家里又不是博物馆,摆那么整齐给谁看。他每次都蹲下来,

    把她歪歪扭扭甩在一边的拖鞋摆正,一本正经地说:“万一你半夜起来喝水,绊倒了怎么办?

    ”有一次她故意把家里所有的拖鞋都摆反,鞋尖朝外,他下班回来一进门,脸都皱成了包子,

    蹲在门口一双一双摆,摆了整整十分钟。她靠在门框上笑得直不起腰,

    说陆司珩你是不是有什么大病。他摆完了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一脸严肃地说:“这叫防患于未然,沈稚薇同志,安全意识要提高。

    ”说完转身就进厨房给她洗草莓去了。现在,她把两双拖鞋都摆得整整齐齐,

    他的那双深蓝色棉拖,再也不会有人穿了。她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沙发是灰色布艺的,

    当年他们一起挑的,她嫌白色不耐脏,非要选灰色,他二话不说就付了钱,说你喜欢就好。

    她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黑着的电视屏幕,里面映出她的影子:头发乱成一团,脸是肿的,

    眼下发青,像个鬼。她盯着那个影子看了很久,觉得那根本不是自己。她就那样坐着,

    坐了一整天。没吃东西,没喝水,没开灯。天黑透的时候,路灯亮了,

    橘黄色的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画了一条细细的线。她看着那条线,

    忽然想起一件事。今天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第七年。昨天早上他出门前,抱着她亲了一口,

    不是额头,不是脸颊,是嘴唇,很短,短得像风扫过花瓣。他说:“我出差尽量早点回来,

    我订了你最喜欢的蛋糕,还给你准备了惊喜。”她窝在被子里,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好,

    还不忘补了一句:“不许再买那种奇奇怪怪的礼物了。”上次纪念日,

    他给她买了个超大的毛绒熊,比她人还高,她笑了他半个月,说他审美像小学生。她下了班,

    去了超市,买了他爱吃的排骨,买了西红柿,买了鸡蛋。她在厨房里忙了一个小时,

    做了他最爱的糖醋排骨,做了他每次感冒都要喝的西红柿鸡蛋汤。她把菜端上桌,

    摆好两副碗筷,坐在那里等他回来。等了两个小时,他没回来。她给他打电话,没人接。

    可能是出差忙吧,明天纪念日会回来的…直到接到了医院的电话。她站起来,走到厨房,

    打开冰箱。那盘糖醋排骨用保鲜膜封着,放在第二层,西红柿鸡蛋汤还在锅里,

    盖子盖得严严实实。她拿出排骨,撕掉保鲜膜,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两分钟。叮的一声,

    微波炉停了。她拿出盘子,端到桌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凉的。不是温度的凉,

    是一点味道都没有,甜的咸的,全都尝不出来。她嚼了嚼,机械地咽下去,又夹了一块,

    又咽下去。就那样,一个人,吃完了整整一盘排骨。然后她把盘子洗了,把锅刷了,

    把灶台擦得干干净净,像从来没有做过这顿饭一样。她走进卧室,躺在床上,关了灯。

    黑暗里,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白花花的,没有裂纹,没有水渍,干净得像一张白纸。

    她盯着那张白纸,脑子里全是他。她想起他们第一次正经见面,是在医院。

    她是急诊科的新护士,他是被送来的急性阑尾炎病人,疼得脸都白了,

    还在跟医生贫:“医生,能不能先给我打麻药?我晕针,真的,看见针我腿软。

    ”她正好拿着针走过去,听见这话,忍不住笑了,说:“晕针?那你闭紧眼睛,别看就好了。

    ”他真的乖乖闭了眼,睫毛抖得像风吹过的蝴蝶翅膀,连呼吸都放轻了。她打完针,

    拍了拍他的胳膊,说好了。他睁开眼,黑亮亮的眼睛盯着她看了半天,说:“你是新来的?

    以前没见过你。”她说:“嗯,今天第一天上班。”他哦了一声,

    笑得一脸欠揍:“那你运气可不好,第一个病人就遇上我这么麻烦的。”她被他逗笑了,

    嘴角压都压不住。他看着她笑,也跟着笑,眼睛弯成了月牙,很好看。后来他出院了,

    三天两头往急诊科跑。不是生病,是来找她,每次来都带一杯全糖的奶茶,放在护士站。

    她说我不喝奶茶,胖。他说你哪里胖了,刚刚好。她翻了个白眼,说你怎么知道刚刚好?

    他靠在护士站的台子上,笑得一脸无赖:“我看出来的啊。”他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三年,

    结婚七年,整整十年。十年里,他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亲她一口,雷打不动。

    他开车的时候,总会把她的手攥在掌心里,他的手很暖,掌心有一层薄薄的茧,

    握得她的手永远都是热的。他会在她来例假的时候,提前给她煮好红糖姜茶,

    会在她加班的时候,开车到医院楼下等她,会在她哭的时候,把她抱在怀里,

    不说什么漂亮话,就一下一下拍她的背。他们在一起十年,

    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一句“我爱你”。她总觉得,不用说的。爱这种东西,藏在眼睛里,

    藏在动作里,藏在十年的朝夕相处里,他肯定懂的。现在她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

    那天晚上,她翻了个身,面朝他睡的那半边床。枕头是平的,没有一点压痕,

    昨天他还睡在这里,今天就不在了。她伸出手,摸了摸那个枕头,凉的。她把枕头抱过来,

    紧紧搂在怀里,把脸埋了进去。枕头上还有他的味道,是他常用的那款洗衣液的香味,

    淡淡的,像清晨的风。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她哭了。不是无声的流泪,

    是整个人蜷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发出一种不像人声的呜咽,像被人捅了一刀的小兽。

    她哭了很久很久,久到枕头全湿透了,久到天又亮了,久到嗓子哑得发不出一点声音,

    才慢慢停下来。她坐起来,把枕头放回原处,仔细拍平,拍得没有一点褶皱。他有个毛病,

    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把枕头拍平了才肯出门。以前她总笑他事儿多,现在,她帮他拍平了。

    然后她下床,走到浴室。镜子里的人眼睛肿得像核桃,鼻子通红,嘴唇干裂起皮。她洗了脸,

    涂了乳液,仔仔细细画了淡妆,粉底遮不住肿起来的眼皮,她就多涂了两层。她对着镜子,

    扯出一个笑,嘴角翘起来,露出牙齿,标准的,得体的,恰到好处的笑。他最喜欢她笑了。

    他总说,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好看得要命。她换了一身黑裙子,拿上包,

    出了门。今天要去殡仪馆,要选骨灰盒,要选遗照,要签一堆的字。他的父母在老家,

    要下午才能到,她不想等。她想早点把他接回家,早点把他带回到有她的地方。

    殡仪馆在城北,很远。她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车上人很多,有人看手机,有人睡觉,

    有人小声说话,只有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街景,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

    街景太熟悉了。超市,面馆,便利店,药店,还有路两边的梧桐树,一棵接一棵往后退,

    像那天晚上高架上那条发光的河。她想起以前,他每天早上都开车送她上班,她坐在副驾驶,

    他开车,总是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攥着她的手。他开车的时候很专注,不怎么说话,

    但总会把她的手捂得暖暖的。那时候,他们在同一个方向,一起往前走。现在,

    她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他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他们朝着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了。

    到了殡仪馆,工作人员带她去选骨灰盒。一屋子的盒子,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

    各种颜色,各种款式。她看了一圈,选了一个深蓝色的实木盒子,

    上面刻着一朵很小的白兰花。他最喜欢深蓝色。他的车是深蓝色的,他的外套是深蓝色的,

    他的领带,他的手表带,全都是深蓝色的。她选了他最喜欢的颜色。工作人员问她,

    要不要刻字。她说要。刻什么?她想了很久,指尖在盒子上轻轻划过,说:“陆司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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