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是一辈子

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是一辈子

蓝翎栩翊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陆时晏沈念稚 更新时间:2026-05-03 10:10

蓝翎栩翊以细腻的笔触创作了一部充满惊喜的短篇言情小说《从你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是一辈子》,主角陆时晏沈念稚的故事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巧妙的叙事手法给读者带来了难忘的阅读体验。懊恼地趴在琴键上,发出一阵乱七八糟的噪音。“弹得好烂。”她闷闷地说。陆时晏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平板电脑,闻言抬起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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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接机七月的北京热得像一口蒸笼。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的国际到达厅外,

    一辆哑光黑色的迈巴赫S680静静停在贵宾通道旁,

    车窗玻璃隔绝了外界所有的喧嚣与热浪。驾驶座上,司机老周把空调调到了二十二度,

    第三次看向后视镜。后座上的年轻男人已经处理完了三封邮件、两通电话,

    此刻正翻着一份薄薄的文件夹,里面只有寥寥几页纸——全是关于一个人的信息。

    航班号、落地时间、座位号、行李转盘号。甚至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站在一座哥特式建筑前,穿着一件奶白色的羊绒大衣,长发被风吹得有些乱,

    她正抬手去别耳边的碎发,露出半张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脸。眉眼弯弯的,

    像是在对拍照的人笑。很乖。很软。像一颗裹着糖霜的棉花糖。

    陆时晏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大约三秒钟,然后面无表情地把文件夹合上,

    丢到了一旁的空座位上。他抬手松了松领带,露出喉结下方一小截冷白的皮肤。“几点了。

    ”他的声音很低,像是砂纸打磨过大提琴的弦,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冷感。

    老周立刻回答:“陆总,三点四十。沈**的航班三点二十就落地了,

    这会儿应该已经在过海关了。”陆时晏没说话。他侧过头,

    隔着车窗看向到达大厅的出口方向,玻璃上映出他的侧脸——轮廓线条极其锐利,眉骨高耸,

    鼻梁挺直,下颌线像是用刀裁出来的。明明是一张足够让任何女人心跳加速的脸,

    偏偏常年挂着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像是全世界都欠了他八百万。

    京圈商报的记者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冰雕”。不是说他长得像冰雕,而是说他站在那里,

    就像一尊精雕细刻却没有温度的冰雕——好看,但冻人。二十六岁的陆时晏,

    陆氏集团最年轻的掌舵人,福布斯榜单上排名前十的存在。据说他十八岁接手陆氏时,

    公司账面资金链差点断裂,他用三年时间把陆氏从泥潭里拽了出来,

    又用五年时间把它送进了千亿俱乐部。商场上,他是出了名的狠角色。谈判桌上寸步不让,

    并购案里杀伐果断,据说某次董事会上,

    他只用三句话就让一个跟了陆家二十年的老臣主动递交了辞呈。这样的人,

    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写着“冷漠”和“理智”。所以没有人知道——陆时晏的手机里,

    有一个单独的相册,相册名叫“念念”。里面存了两千三百一十七张照片。全是同一个人。

    从她扎着羊角辫、缺了门牙还咧着嘴笑的幼儿园毕业照,

    到她穿着校服、扎着马尾、在操场上跑八百米时被汗水糊了一脸的狼狈抓拍,

    再到她站在埃菲尔铁塔前比着剪刀手、围巾裹到下巴的游客照……两千三百一十七张。

    一张都没删过。到达大厅的自动门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吐出一波又一波拖着行李箱的旅客。

    陆时晏的视线始终落在那扇门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老周注意到,

    他的右手食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这个动作老周太熟了。陆总在等。

    等一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上一次看到他这个动作,

    是五年前陆氏竞标城南那块地王的时候,开标前十分钟。“陆总,

    要不要我进去看看——”老周试探性地问。“不用。”陆时晏的语气淡得像一杯白水。

    又过了大约七分钟。自动门再次打开,一个纤细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穿着一件雾蓝色的薄针织开衫,里面是白色的吊带裙,裙摆刚刚过膝,

    露出一截纤细白皙的小腿。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鞋带松松垮垮的,

    像是随便系了一下就没再管过。她推着一辆行李车,

    车上摞了一个二十八寸的行李箱、一个二十寸的登机箱,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旅行袋,

    袋子的拉链没有完全拉好,露出一角毛绒玩具的耳朵。她看起来像是把整个家都搬回来了。

    女孩的个子不算高,大概一米六出头,站在行李车后面,被那些大箱子衬得格外娇小。

    她的头发是天然的深棕色,微卷,松松地披在肩上,刘海被汗打湿了一点,贴在额头上。

    她的脸很小,巴掌大,五官是那种很典型的江南水乡式的柔美——杏眼,翘鼻,嘴唇薄薄的,

    自带一点天然的粉色。皮肤白得不像话,在航站楼的日光灯下几乎反光,像是上好的羊脂玉。

    但此刻这张小脸上满是一种晕头转向的茫然。她站在到达大厅门口,左看看,右看看,

    像是在寻找什么人。然后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低头戳了几下,似乎在发消息。

    几乎是同一秒钟,陆时晏放在后座上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拿起来,屏幕亮着,

    微信消息来自一个备注为“念念”的对话框——【念念:哥哥,我到了。你在哪呀?

    我看不见你(。•́︿•̀。)】最后那个颜文字表情,和五年前她发给他的一模一样。

    陆时晏盯着屏幕看了两秒。然后他推开车门,长腿一迈,整个人从车里站了起来。

    七月的阳光兜头浇下来,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定制西装,内搭黑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

    领口微微敞开一粒扣子。一米八七的身高,宽肩窄腰,站在那里像一把被收入鞘中的刀。

    他大步朝到达大厅门口走去。步伐很快,但节奏不乱,

    皮鞋踩在地面上发出沉稳的、有规律的声响。老周在车里看着,忍不住摇了摇头,

    嘴里嘀咕了一句:“还说不用进去接……”沈念稚站在到达大厅门口,

    正在和自己的手机较劲。她刚下飞机,国内手机卡的流量包还没完全激活,

    微信消息一直在转圈圈,她不知道陆时晏有没有收到她的消息,

    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在路上了。她有点紧张。五年了。她十七岁出国,现在二十二岁,

    整整五年。这五年里,她只在视频通话里见过陆时晏——每周一次,雷打不动,

    每次都是他打过来的。时间固定在周六晚上八点,伦敦时间中午十二点。

    五年里从未缺席过一次,哪怕他出差在国外,哪怕时差混乱,他都会准时出现在屏幕那头。

    每次视频,他都是那副样子——西装革履,坐姿端正,表情淡淡的,问她功课怎么样,

    钱够不够花,有没有生病,伦敦冷不冷。像在开一个例行会议。但每次挂电话之前,

    他都会说同一句话。“有事就找我。不管什么时候。”沈念稚把这句话听了二百六十遍。

    每一遍都觉得心里暖烘烘的,像冬天里抱着一只热水袋。她和陆时晏的关系,

    说起来有些复杂。陆家和沈家是世交,两家老爷子当年是一起扛过枪的交情。

    沈念稚的父亲沈怀远和陆时晏的父亲陆伯衡,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后来一个从商,

    一个从政,各自成家立业,关系却一直没断过。沈念稚三岁那年,

    她的母亲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沈怀远一个大男人,又要忙工作又要带孩子,手忙脚乱的,

    索性把女儿送到了陆家,托陆伯衡的妻子周芸帮忙照看。那一年,陆时晏七岁。

    他第一次见到沈念稚,是在陆家别墅的客厅里。三岁的小姑娘穿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

    头发被扎成了两个小揪揪,站在客厅中央,抱着一个比她脑袋还大的毛绒兔子,

    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嘴巴瘪着,一副随时要哭出来的样子。陆时晏站在楼梯上,

    低头看着她。七岁的陆时晏已经是个小大人的模样了,长得好看,性格却冷,不爱说话,

    也不爱跟同龄人玩。学校里的小朋友都怕他,因为他从来不笑,看人的时候眼神冷冷的,

    像一只独来独往的小狼崽。他看了沈念稚一眼,转身就要上楼。然后——“哥哥。

    ”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点奶音,像是刚从蜜罐里捞出来的。

    陆时晏的脚步顿了一下。“哥哥!”那个声音又大了一点,然后他听到一阵急促的小脚步声,

    啪嗒啪嗒的,像一只小鸭子跑过了地板。下一秒,他的腿被什么东西抱住了。他低头。

    三岁的沈念稚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他身边,一只手还抱着那只巨大的毛绒兔子,

    另一只手死死地搂住了他的小腿,仰着小脸看着他,眼泪还挂在睫毛上,但嘴巴已经不瘪了,

    反而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缺了一颗门牙的笑。“哥哥!”她重复了第三遍,

    语气里满是笃定和欢喜,像是找到了什么失而复得的宝贝。陆时晏站在原地,

    僵硬了大约五秒钟。然后他慢慢地蹲下来,和沈念稚平视。“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七岁的男孩子声音还没有变声,清清脆脆的,但语气已经很沉稳了。“念念!

    ”沈念稚毫不犹豫地回答,然后又纠正自己,“沈念稚!妈妈说,我叫沈念稚!

    但是大家都叫我念念!”“念念。”陆时晏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

    这两个字从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觉得喉咙里有点痒。“哥哥!”沈念稚又喊了一声,

    然后松开了他的腿,把怀里的毛绒兔子举到他面前,“给你!兔兔给你!你喜欢我吗?

    ”七岁的陆时晏看着面前这只被口水蹭湿了一块的毛绒兔子,沉默了三秒。然后他伸手,

    接过了那只兔子。“……喜欢。”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对一个人说这两个字。也是最后一次。

    后来的日子里,陆时晏再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喜欢”。但他的念念,从此以后,

    再也没有离开过他的生活。沈念稚在陆家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四年。沈怀远工作忙,

    常年在外地,偶尔回来看看女儿,待一两天又匆匆离开。沈念稚的日常生活,

    几乎全是陆家在照顾。周芸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疼,陆伯衡也喜欢这个乖巧的小姑娘,

    逢人就说“这是我小女儿”。而陆时晏……陆时晏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妹控”。这件事,

    在陆家不是什么秘密。沈念稚小时候怕打雷,每到雷雨夜,

    她就会抱着枕头跑到陆时晏的房间门口,蹲在地上,小声地敲门。陆时晏每次都会开门,

    把她拎进来,让她睡在自己床上,自己坐在书桌前看书,等她睡着了才去睡沙发。

    后来他嫌麻烦,干脆在房间里放了一张小床,专门给沈念稚用。沈念稚上小学的时候,

    被班里的小男生欺负,说她“没妈的孩子”。陆时晏当时上初中,听到这件事,

    第二天就出现在了沈念稚的班级门口。十四岁的陆时晏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

    站在一群小豆丁面前,像一座冰山。他把那个欺负沈念稚的小男生堵在墙角,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语气平静得像在念课文:“你再说一遍。”小男生吓得尿了裤子。

    从那以后,全校都知道沈念稚有一个“不好惹的哥哥”,再也没有人敢欺负她。

    沈念稚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发高烧,半夜烧到了四十度。陆时晏当时已经上了大学,

    住在学校,接到周芸的电话后,凌晨两点开车赶回家,把沈念稚裹在毯子里抱上车,

    送到了医院。那一夜他坐在病床边,一夜没睡,手一直握着沈念稚的手,掌心全是汗。

    第二天沈念稚退烧了,睁开眼睛,看到陆时晏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

    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平时一丝不苟的头发也乱了。“哥哥。”她小声叫了一句。

    陆时晏立刻睁开了眼睛。“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他俯身过来,手背贴上她的额头。

    “没有,”沈念稚摇了摇头,声音哑哑的,“哥哥,你是不是一夜没睡?

    ”陆时晏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她的肩膀。

    “以后不舒服要第一时间说,不许硬撑。”他的语气很严厉,

    但手很轻很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沈念稚十七岁那年,

    沈怀远做了一个决定——送女儿去英国读高中,然后直接在英国念大学。他说,念念长大了,

    该独立了。沈念稚不想去。她哭了一整个晚上,眼睛肿得像核桃,

    但她不敢去找陆时晏说这件事。因为她知道,如果她开口说不想去,

    陆时晏一定会想办法把她留下来。而沈怀远的决定,是有道理的。

    她不能一辈子躲在哥哥的翅膀底下。临走那天,陆时晏送她到机场。他全程没有说话,

    只是帮她托运了行李,检查了护照和登机牌,然后把一个信封塞进了她的随身背包里。

    “到了再看。”他说。沈念稚点了点头,眼眶红红的,忍了一路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哥哥……”她哽咽着,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陆时晏看着她的眼泪,

    眉心拧了一下。然后他做了一件他从来不会做的事——在公共场合,

    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出发大厅,他伸手把沈念稚拉进了怀里。他的怀抱很硬,胸膛像一堵墙,

    但沈念稚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别哭了。”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低低的,

    哑哑的,“到了给我打电话。每天都要打。”“嗯……”“好好吃饭,别光吃甜食,

    你低血糖。”“嗯……”“有事就找我,不管什么时候。”“嗯……”“去吧。”他松开她,

    后退了一步。沈念稚擦了擦眼泪,拖着行李箱一步三回头地走向安检口。每一次回头,

    陆时晏都站在原地,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她。最后一次回头的时候,

    她看到陆时晏对她做了一个口型。她看懂了。他说的是——“哥哥在。

    ”第二章重逢沈念稚在到达大厅门口站了大约三分钟,手机流量终于激活了,

    微信消息发了出去。她刚把手机塞回口袋,一抬头——一个人影从阳光里走了进来。逆着光,

    她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轮廓——宽肩,长腿,步伐又稳又快,

    每一步都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感。他走近了。光影从他脸上褪去,

    露出一张她熟悉到骨子里的脸。五年了。陆时晏几乎没有变。

    还是那张冷峻的、像是用尺子量着画出来的脸,还是那双深黑的、像是永远藏着心事的眼睛。

    只是比五年前更高了一些,肩膀更宽了一些,下颌线更锋利了一些,

    整个人像是一把被反复淬炼过的剑,锋芒内敛,却更加危险。但沈念稚不怕他。

    她从来都不怕他。“哥哥!!”沈念稚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像是有人在那双杏眼里点了一盏灯。她松开行李车,朝陆时晏跑了过去——跑了两步,

    被自己的鞋带绊了一下,整个人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陆时晏的瞳孔骤缩。他一步跨上前,

    长臂一伸,准确地扣住了她的手腕,把她整个人拽进了自己怀里。

    一系列动作快得像条件反射。沈念稚的鼻尖撞上了他的胸膛,硬邦邦的,有点疼。

    但她顾不上疼,因为鼻腔里瞬间涌入了一股熟悉的气息——清冽的松木香,

    混着一点点烟草的味道。还是那个味道。从小到大,她闻了十四年的味道。“哥哥!

    ”她又喊了一声,声音闷在他的胸口,带着一点鼻音,像是撒娇,又像是委屈,

    “我好想你啊……”陆时晏没有说话。他低头看着怀里这颗毛茸茸的脑袋,

    深棕色的长发散在他的手臂上,软软的,像一只小动物的皮毛。他的另一只手悬在半空中,

    停顿了一秒,然后落在了她的后脑勺上。很轻。很克制。像是在碰一件易碎品。

    “……摔了怎么办。”他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语气淡淡的,甚至带着一点责备,

    但沈念稚听得出来——那里面藏着的,是五年都没有散过的紧张。“我太激动了嘛,

    ”沈念稚从他怀里抬起头,仰着小脸看他,眼睛亮晶晶的,

    睫毛上还挂着一滴不知道是汗还是泪的水珠,“哥哥,你怎么还是这么高啊,

    我仰着脖子好累。”陆时晏低头看着她。五年没见,她好像又瘦了一点,下巴尖尖的,

    脸颊上那点婴儿肥完全消失了。但眼睛还是那么大,那么圆,看着他的时候,

    像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心里某个被冰封了很久的角落,咔嚓一声,裂开了一条缝。

    “嫌我高就别仰头。”他说,松开了她,退后一步,恢复了那副冷淡的模样。

    但他的手很自然地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车,推着往前走。沈念稚小跑着跟在他身边,

    像一只终于找到主人的小鸭子,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哥哥,你怎么亲自来接我了?

    我以为你会让老周来的。”“顺路。”“可是你公司不是在朝阳吗?机场在顺义诶,

    哪里顺路了?”“……闭嘴。”“哦。”沈念稚乖乖地闭了嘴,但只安静了三秒钟,

    又开口了,“哥哥,你今天穿的西装好好看,是新做的吗?”陆时晏没理她。“哥哥,

    你有没有想我呀?”还是没理。“哥哥,我给你带了礼物!

    是我在伦敦的一家古董店里找到的,是一个很漂亮的袖扣,上面有蓝色的珐琅,

    我觉得特别适合你——”“沈念稚。”陆时晏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沈念稚没刹住车,

    一头撞上了他的手臂。“唔……”她揉着鼻子,委屈巴巴地抬头,“怎么了?

    ”陆时晏看着她,目光沉沉的。“你话怎么比以前还多。”沈念稚眨了眨眼睛,

    然后笑了起来,笑容干干净净的,像是七月里突然吹过来的一阵凉风。

    “因为太久没见到哥哥了呀,”她说,“我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你说,攒了五年呢。

    ”陆时晏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他移开视线,转身继续往前走,步伐比刚才快了一些。

    “……上车再说。”老周远远地看到陆时晏推着行李车走过来,身边跟着一个娇小的女孩,

    立刻下车打开了后车门。“沈**,欢迎回国!”老周笑呵呵地打招呼。“周叔叔!

    ”沈念稚甜甜地喊了一声,“好久不见!您看起来一点都没变老!

    ”老周被这一声“周叔叔”叫得心花怒放,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沈**还是这么会说话,

    快上车吧,车里凉快。”陆时晏把行李箱放进后备箱,动作干净利落。

    沈念稚已经钻进了后座,正乖乖地系安全带。他关上后备箱,绕到另一边,拉开了车门。

    坐进去的时候,他发现沈念稚正抱着他丢在后座上的那个文件夹,翻到了那张她的照片。

    “哥哥,你怎么有这张照片啊?”她举着照片,歪着头看他,“这是我大二的时候拍的,

    谁发给你的?”陆时晏一把抽走了照片,面不改色地把文件夹合上,

    塞进了车门侧的储物格里。“你爸发的。”“哦……”沈念稚点了点头,没有多想。

    如果她再多想一层,就会发现一个漏洞——沈怀远连自己的生日都记不住,

    怎么可能专门拍了她的照片发给陆时晏?但沈念稚对陆时晏的信任是百分之百的,他说什么,

    她就信什么。车子驶出机场,上了高速。车内的冷气开得恰到好处,

    音响里放着很轻的纯音乐,是一首德彪西的《月光》。沈念稚认得这首曲子,

    因为陆时晏从小学钢琴,这是他最喜欢弹的一首。“哥哥,你还是喜欢听这个呀。

    ”沈念稚靠在座椅上,侧着头看他。陆时晏目视前方,没有转头。“嗯。

    ”“我在伦敦的时候,有一次去听了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的演奏会,也有这首曲子,

    ”沈念稚的声音慢慢的,像是在回忆什么,“我坐在那里,听着听着就想你了。

    ”陆时晏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一下。“想我什么。”他的声音很平,

    像是在问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想你在家里弹钢琴的样子,”沈念稚说,

    “你每次弹琴的时候都不喜欢穿外套,衬衫袖子卷到手肘,背影特别好看。

    我小时候最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你旁边听你弹琴,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总是在你床上。”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自然,

    像是在描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她没有注意到,陆时晏握方向盘的手,

    指节微微泛白了。“……你以前也总是在我床上醒来。”他说了一句,

    然后似乎意识到这句话有什么不对,顿了一下,补充道,“因为你老是在我房间睡着。

    ”“因为你房间的床比较舒服嘛,”沈念稚理所当然地说,“而且有哥哥的味道,闻着安心。

    ”陆时晏沉默了两秒。“什么味道。”他问。“就是那种……松木香,还有洗衣液的味道,

    混在一起,”沈念稚想了想,认真地描述,“很干净,很好闻。我在伦敦的时候,

    专门去买过同款香味的香水,但是喷出来感觉不一样,没有哥哥身上的好闻。

    ”陆时晏的喉结又滚动了一下。他把空调温度调低了一度。“困了就睡。”他说,

    “到家还有一个小时。”“我不困,”沈念稚摇了摇头,但话音刚落,

    她就打了一个小小的哈欠。长途飞行的疲惫终于开始显现了。她的眼皮越来越重,

    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垂。“睡吧。”陆时晏的声音突然放轻了,

    轻得像是一片羽毛落在了水面上。沈念稚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

    脑袋歪向了陆时晏的方向,靠在了他的肩膀上。陆时晏的身体僵了一瞬。他没有推开她。

    他慢慢地调整了一下坐姿,让她的脑袋靠得更舒服一些,然后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高速路两旁的路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

    橙黄色的光从车窗里流进来,落在沈念稚安静的睡颜上。她的睫毛很长,

    在脸颊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嘴唇微微张开,呼吸均匀而绵软,

    一只手无意识地攥着陆时晏的西装袖口,像是在睡梦中也舍不得松开。陆时晏低头看着她。

    看了很久很久。然后他伸出另一只手,

    极其缓慢地、小心翼翼地将她额前滑落的一缕碎发别到了耳后。指尖碰到她耳廓的那一瞬间,

    他像是被烫了一下,迅速收回了手。他转过头,看向窗外飞速后退的灯光,下颌线绷得很紧。

    “念念。”他无声地动了动嘴唇,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那两个字的口型,

    清晰得像是刻在了空气里。第三章回家车子驶入了顺义的一处高档别墅区。

    这里不是陆家的老宅——老宅在朝阳,是陆伯衡和周芸住的地方。

    陆时晏二十二岁那年搬了出来,自己买了这栋别墅,一个人住。别墅是简约的现代风格,

    灰白色的外墙,大面积的落地窗,院子里种了几棵银杏树,此刻正是枝繁叶茂的时候,

    绿油油的叶子在晚风里沙沙作响。沈念稚在车子驶入小区的时候就醒了。

    她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陆时晏的肩膀上滑了下来,

    脑袋枕在了他的大腿上。而她的一只手,还攥着他的西装下摆。“!!!

    ”沈念稚瞬间清醒了,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弹了起来,

    脑袋差点撞上车顶——被陆时晏的手掌挡住了。“莽莽撞撞的。”陆时晏收回手,

    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哥哥对不起!我睡着的时候压到你了吧?腿麻不麻?

    ”沈念稚满脸愧疚,伸手想去帮他揉腿。陆时晏眼疾手快地握住了她的手腕,

    制止了她的动作。“不用。”他的掌心很烫,手指修长有力,

    轻轻松松地圈住了她纤细的手腕,还有富余。沈念稚的手腕太细了。

    细得让他心里莫名地涌上一股烦躁。“你是不是又瘦了。”他松开她的手腕,语气不太好。

    “没有没有,我在伦敦吃得可多了,每天都吃三顿饭——”“三顿?你以前一天吃五顿。

    ”“那是以前!我都二十二了,不是小孩子了,吃不了那么多了……”陆时晏看了她一眼,

    那眼神像是在说“你在我眼里永远是小孩”。沈念稚被这个眼神看得心里一软,

    忍不住又笑了。“哥哥,这是你的新家吗?好漂亮。”“嗯。”“我的房间在哪?

    你有没有给我准备房间呀?”她眨了眨眼睛,语气里带着一点期待。陆时晏推开车门,

    长腿迈了出去。“二楼,左手边第三间。”沈念稚跟着下了车,

    老周已经把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搬了出来,她想去帮忙,被陆时晏一个眼神制止了。“老周,

    放门口就行。你先回去。”“好的陆总。沈**,早点休息。”“周叔叔再见!

    路上注意安全!”老周开车离开后,陆时晏拖着两个行李箱往门口走,

    沈念稚抱着那个鼓鼓囊囊的旅行袋跟在后面,旅行袋里那只毛绒玩具的耳朵露在外面,

    一晃一晃的。陆时晏输入密码,门锁“嘀”的一声开了。他侧身让沈念稚先进去。

    沈念稚走进玄关,换了拖鞋——鞋柜里居然有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

    尺码正好是她的——然后她抬起头,看到了客厅的全貌。整个客厅是灰白色调的,极简风格,

    家具线条干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沙发上铺着深灰色的毯子,

    茶几上放着一本摊开的财经杂志,

    电视柜旁边摆着一盆绿萝——那是整个空间里唯一有颜色的东西。冷清。

    这是沈念稚对这个家的第一印象。和她想象中的一样。陆时晏就是这样一个冷清的人。

    他的世界里没有多余的色彩,没有多余的社交,没有多余的情感。

    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冷静、高效、滴水不漏。但沈念稚知道,

    在那台机器的深处,藏着一个只有她才能触碰的开关。“哥哥,你的家好大啊,

    ”沈念稚赤着脚踩在客厅的木地板上,转了一圈,“一个人住不觉得空吗?”“不觉得。

    ”“我觉得空,”沈念稚认真地说,“等我住进来了,

    我要给你添好多好多东西——地毯、抱枕、花瓶、香薰蜡烛……你的家太冷了,

    像样板间一样。”陆时晏把行李箱放在玄关,走进来,松了松袖扣。“随你。

    ”沈念稚眼睛一亮:“真的吗?那我可不可以养一只猫?我一直想养一只布偶猫,白白的,

    蓝眼睛的那种——”“不行。”“为什么?”“过敏。”“你什么时候对猫过敏了?

    ”“……最近。”沈念稚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但没有追问。她高高兴兴地跑向楼梯,

    拖鞋在木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我去看我的房间!”陆时晏站在客厅里,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听着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他低下头,

    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手。刚才握住她手腕的那只手。掌心还残留着她皮肤的触感——柔软的,

    微凉的,像一块温润的玉。他把手握成了拳,又松开。然后转身走向厨房,打开冰箱,

    开始准备晚饭。二楼左手边第三间房间,沈念稚推开门的时候,愣住了。

    这不是一间普通的客房。这是一间……专门为她准备的房间。墙壁是浅奶油色的,

    不是陆时晏惯用的灰白。窗帘是白色的蕾丝纱,风一吹会轻轻飘起来的那种。

    床是一张一米五的公主床,床头是弧形的软包,上面铺着淡粉色的床品,叠得整整齐齐。

    床头上方挂着一幅画——是一幅水彩,画的是一个花园,花园里有一个小女孩蹲在地上,

    正在给一只兔子喂胡萝卜。沈念稚认出了那幅画。那是她六岁生日的时候,

    陆时晏送她的礼物。他说是他自己画的。她一直挂在老宅的房间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搬到了这里。窗台上放着几盆多肉植物,胖嘟嘟的,绿油油的。

    书桌上摆着一盏台灯,灯罩是云朵形状的,打开开关,灯光会变成暖黄色,

    在天花板上映出星星点点的光斑。书桌旁边有一个书架,

    书架上整整齐齐地码着书——不是新买的,而是她以前在老宅房间里读过的那些书。

    《小王子》《夏洛的网》《安徒生童话全集》……每一本都被包了书皮,保存得完好如新。

    书架的角落里,放着一只毛绒兔子。那只兔子已经很旧了,耳朵上有一块被缝补过的痕迹,

    身上的绒毛磨得有些秃了,但眼睛还是亮亮的,黑黑的,像是在看着她。沈念稚走过去,

    拿起了那只兔子。这是她三岁那年,第一次到陆家时抱在怀里的那只兔子。后来她长大了,

    不再抱着兔子睡觉了,但兔子一直放在她的床头。她以为周芸早就扔掉了,

    没想到——没想到陆时晏把它收了起来,收得这么好,保存得这么用心。

    沈念稚的鼻子突然酸了。她把兔子抱在怀里,蹲了下来,把脸埋进了兔子柔软的肚子里。

    兔子身上没有味道了——太久了,什么味道都散了。但她知道,很久很久以前,

    这只兔子身上沾满了陆时晏家里的味道,松木香和洗衣液,干净的,好闻的。

    她在那个味道里睡了十四年。“念念。”身后传来陆时晏的声音。沈念稚赶紧擦了擦眼睛,

    抱着兔子站起来,转过身。陆时晏站在门口,一只手撑着门框,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他脱了西装外套,只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袖子卷到了小臂,露出一截结实匀称的手臂,

    手腕上戴着一只低调的百达翡丽。他看到沈念稚红红的眼眶,眉心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哭什么。”“没哭,”沈念稚吸了吸鼻子,举起怀里的兔子,“哥哥,你还留着它啊?

    ”陆时晏看了一眼那只兔子,表情没什么变化。“忘了扔了。”沈念稚才不信。

    她才不信一个把她的书全部包了书皮、把她的画挂在床头、把房间布置成她喜欢的样子的人,

    会“忘了扔”一只破旧的兔子。但她没有拆穿他。她只是把兔子抱得更紧了一些,

    然后走到他面前,仰着头看他。“哥哥,谢谢你。”她的声音很轻,很认真,

    像是一个郑重的承诺。陆时晏看着她。看了几秒。然后他伸手,弹了一下她的额头。

    “下来吃饭。做了你爱吃的。”“什么什么?番茄牛腩?还是糖醋排骨?”“都有。

    ”“哥哥万岁!!!”沈念稚欢呼了一声,抱着兔子蹦蹦跳跳地跑下了楼。

    陆时晏站在房间门口,看着她欢快的背影,嘴角微微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太小了,

    小到几乎看不出来。但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看到他的表情,

    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那个被称为“冰雕”的男人,在那一瞬间,笑了。

    第四章日常沈念稚回国后的第一周,过得像是泡在蜜罐里。陆时晏没有去公司。

    这在陆氏集团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要知道,陆时晏是一个全年无休的工作狂,

    三年前感冒发烧被助理强行送回家的那次——而且那次他第二天就烧还没退就跑回了办公室。

    而现在,他整整一周没有出现在公司。

    副总裁李峋在微信上问了三次“陆总您什么时候回来”,前两次陆时晏没回,

    第三次回了一个字——“忙。”李峋看着这个字,陷入了沉思。陆总在忙什么?

    他试探性地给老周打了个电话。老周在电话那头压低声音说:“沈**回来了。

    ”李峋恍然大悟。沈**。那个陆总手机相册里存了两千多张照片的沈**。

    那个每次喝醉了酒就会反复念叨“念念什么时候放假”的沈**。那个……陆总唯一的软肋。

    “明白了,”李峋说,“那我不催了。”“别催,”老周语重心长地说,“你催也没用。

    陆总现在的状态,别说公司了,天塌下来他都不会出门。”李峋:“……不至于吧?

    ”老周没有回答,但心里想的是——你是不了解陆总。这一周里,

    陆时晏的生活轨迹简单到令人发指:早上七点起床,做早饭。八点叫沈念稚起床。

    九点沈念稚吃早饭,他坐在对面处理邮件。中午做午饭。下午陪沈念稚看一部电影,

    或者听她弹钢琴——沈念稚小时候也跟着周芸学过钢琴,弹得一般般,

    但陆时晏每次都听得很认真。傍晚出门买菜,回来做晚饭。

    晚上沈念稚窝在沙发上看书或者刷手机,他坐在旁边处理工作。十一点,沈念稚睡觉。

    他继续工作到凌晨两点。周而复始。像一个精准的、围绕着沈念稚运转的卫星。这天下午,

    沈念稚在客厅里弹钢琴。弹的是德彪西的《月光》,和陆时晏车里放的是同一首。

    但她弹得磕磕绊绊的,有几个地方明显指法不对,节奏也有些不稳。她弹到一半,停了下来,

    懊恼地趴在琴键上,发出一阵乱七八糟的噪音。“弹得好烂。”她闷闷地说。

    陆时晏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平板电脑,闻言抬起头。“指法错了。”“我知道错了,

    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改嘛,”沈念稚转过头看他,眼睛亮亮的,“哥哥,你教我好不好?

    ”陆时晏看了她一眼,放下平板,起身走了过去。他走到钢琴前,

    沈念稚很自然地往旁边挪了挪,在琴凳上给他让出了一半的位置。陆时晏坐下来。

    琴凳是双人的,但对他来说还是有些窄了。他的大腿几乎贴上了沈念稚的,隔着两层布料,

    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温度。他面无表情地把手放在了琴键上。“看这里。”他说,

    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按下了一个**,声音清澈干净。

    “这个**的指法应该是这样——一指,三指,五指。你刚才用了二指,

    所以后面的衔接会不顺畅。”沈念稚认真地看着他的手,点了点头。“你试试。

    ”沈念稚伸出手,按照他说的指法弹了一遍。她的手指纤细白皙,

    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的样子很好看,但力度不够,有几个音没有按实。“力度。”陆时晏说。

    “我按不动嘛,”沈念稚委屈地说,“这个琴键好硬。”陆时晏沉默了一秒。然后他伸出手,

    覆上了她的手背。他的手掌很大,完全包裹住了她的小手。掌心干燥温热,指节分明,

    带着薄薄的茧——那是常年弹钢琴和签文件留下的。他带着她的手,按下了一个**。

    “感觉到了吗?用这个力度。”他的声音从她头顶传来,低沉,平静,呼吸扫过她的发顶,

    带起一阵细微的酥麻。沈念稚的心跳突然加速了。她能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

    能感觉到他手指的力量,能感觉到他胸膛的热度隔着几厘米的空气传递过来——“沈念稚。

    ”“啊?”她回过神来。“我说,用这个力度,再来一遍。”“哦……好。”她深吸一口气,

    集中注意力,按照他教的指法和力度重新弹了一遍。这次顺畅多了。“有进步!

    ”沈念稚高兴地转过头,想跟他分享喜悦——然后发现陆时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她很近。

    近到她的鼻尖几乎擦过了他的下巴。两个人的距离突然变得无限小。

    沈念稚能看到他睫毛的弧度——又长又直,在眼下投出一片浓密的阴影。

    能看到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小小的,愣愣的,像一只呆头呆脑的小动物。

    能看到他薄唇上那一层极淡的、因为常年抿着而形成的水光。空气突然变得很安静。

    安静到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沈念稚的脸“唰”地红了,从脸颊一直红到耳尖,

    像一只被煮熟的虾。“哥、哥哥……”她结结巴巴地开口,想往后退一点。但陆时晏没有动。

    他只是低下了头,目光落在她脸上。那双深黑的眼睛里,

    有什么东西在翻涌——像是冰层下面的暗流,汹涌的,隐忍的,

    被压抑了太久以至于快要失控的——但只是一瞬间。下一秒,他移开了视线,站起了身。

    “自己练。”他说,声音恢复了惯常的冷淡,转身走向了厨房。沈念稚坐在琴凳上,

    捧着自己发烫的脸,心脏砰砰砰地跳个不停。她不知道自己在慌什么。从小到大,

    她和陆时晏之间的肢体接触数不胜数——他抱过她,背过她,牵着她的手走过无数条路。

    她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刚才那一刻,那一秒钟的对视,

    让她感觉到了一种陌生的、从未有过的悸动。像是一颗种子,在心底最深处,

    悄悄地裂开了一条缝。厨房里,陆时晏打开了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

    仰头灌了半瓶。水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滑过喉结,没入了衬衫领口。他单手撑着料理台,

    低着头,胸口微微起伏。冰箱的冷气扑面而来,但他觉得浑身都在发烫。

    刚才那一瞬间——她转过头来的那一瞬间,杏眼里映着窗外的光,亮得像是盛了一汪泉水。

    她的脸颊粉粉的,嘴唇微微张开,呼吸间带着一股甜甜的、像是草莓牛奶的味道。

    他差一点就没有控制住。他差一点就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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