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白月光的口红,签走了我三年青春

他用白月光的口红,签走了我三年青春

宝财 著

《他用白月光的口红,签走了我三年青春》是宝财创作的一部短篇言情小说,主角沈墨顾淮之林念的故事令人动容。在这个令人窒息的世界中,沈墨顾淮之林念经历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冒险,同时也陷入纠结的感情纠葛之中。这本小说充满戏剧性和引人入胜的情节,必定会吸引大量读者的关注。话说明白了,就够了。”他站在那里,没有动。然后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那个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一支笔。蓝色圆珠笔,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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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用白月光的口红,签走了我三年青春我是顶级投资人L.N.。年薪千万换他一碗红烧肉。

    他嫌咸。白月光回国那天。他把离婚协议拍在我脸上。我拿笔。笔没水。他没动。

    白月光递来口红。笑着说“用这个吧”。我签了。红色的“林念”落在纸上。像一道疤。

    三天后。他的项目竞标会。甲方代表席上。坐着我。他跪在门口。我说。沈总。我的笔。

    从来不借。北京,东三环,亮马桥。我站在酒店房间的窗前,看楼下车流如织。

    来北京三天了,见了五个投资人,谈了两个项目,签了一份意向书。手机震了。

    顾淮之的消息。“谈得怎么样?”“第三个成了。”“恭喜。”“嗯。”“北京冷,多穿。

    ”我没回,把手机扣在桌上。窗外是CBD的夜景,国贸三期亮着灯,

    中国尊尖顶消失在雾里。这座城市的冬天干冷,风刮在脸上像刀片。

    三年前我离开北京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冬天。那时候我退了圈,退了所有群,

    注销了工作邮箱,把L.N.三个字从所有地方抹掉。我以为我会永远离开,

    以为那个站在台上讲新能源赛道的女人,已经死了。现在她回来了。不是复活,

    是压根没死透。门铃响了。我走过去,透过猫眼看了一眼,愣住了。沈墨。他站在走廊里,

    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拉链拉到最上面,脸被风吹得发红。手里拎着一个袋子,不是名牌,

    是便利店的塑料袋。他瘦了很多,颧骨突出来,眼窝凹陷,像被人从水里捞出来,还没晾干。

    我没开门。他又按了一下门铃,声音很低,隔着门板传过来。“林念,我知道你在里面。

    ”我没说话。“我来北京出差……不是,不是出差。我是专门来找你的。”**在门板上,

    没动。“我就说几句话。说完就走。”我犹豫了三秒,开了门。他站在门口,

    手里拎着那个塑料袋,看着我。他的眼睛红了,不是因为哭,是被风吹的。北京的冬天,

    零下八度,他没戴手套,手指冻得发紫。“进来吧。”他走进来,站在玄关,没敢往里走。

    酒店房间不大,他站在那里,像一尊被搬错了位置的雕塑。他把塑料袋放在地上,

    从里面拿出一个保温杯。“我给你带了……你以前每天晚上都会给我倒一杯温水。

    我从来没喝过。今天我给你倒了一杯。”我看着那个保温杯,没接。“路上堵车,可能凉了。

    ”他拧开盖子,把水倒了一点在手背上,试了试温度,“凉了。我再去给你接一杯。

    ”他转身往洗手间走。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进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接了一杯水。

    他站在洗手台前,背对着我,肩膀微微发抖。他转过身,把杯子递给我。“温的。我试过了。

    ”我接过杯子,没有喝,放在茶几上。“说完了?”“没有。”他站在那里,手指绞在一起,

    “公司的事,谢谢你。那套技术方案,我看了很多遍。团队也看了。我们已经在转了。

    ”“嗯。”“还有——那支笔。”“什么笔?”“那天,离婚那天,笔没水了。

    我应该给你换一支的。”他的声音开始发抖,“我不应该让你用别人的口红签自己的名字。

    ”**在窗台上,看着他。他站在那里,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等着宣判。“沈墨,

    你来北京,就是为了说这些?”“不是。”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我来,

    是想问你一件事。”“什么?”“你当初,为什么要嫁给我?”房间里安静了。

    窗外有救护车经过,鸣笛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你问这个干什么?

    ”“因为我一直没想明白。你是L.N.,你什么都有,为什么要嫁给我?

    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我看着他。他的眼睛里有血丝,有疲惫,

    有一种被生活碾压过后的狼狈。但那里还有一种东西,是我以前没见过的——认真。

    真正的、刨根问底的认真。“因为你眼里有光。”“光?”“对。

    你站在台上讲你的创业计划,讲了三十分钟,中间被人打断了四次,但你每次都能接上。

    你眼睛里有一种东西,我以为那是梦想。”我顿了顿,“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梦想。

    那是野心。”沈墨的嘴唇动了动。“但当时我不知道。我以为你需要我,我就来了。

    ”“你需要我帮你改方案,我就改。你需要我帮你拉投资,我就拉。

    你需要一个人在家里等你,我就等。”“然后呢?”“然后你的野心喂饱了,你不需要我了。

    ”沈墨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的眼泪掉下来了,没有声音,就那样顺着脸颊往下淌。

    “林念,我不是不需要你。我是蠢。我以为你会一直在。”“没有什么是一直在的,沈墨。

    ”“我知道。”他抬手擦了一下脸,“我现在知道了。”我们沉默了很久。

    窗外的霓虹灯在闪烁,红色、蓝色、绿色,轮流照在他的脸上。他站在那里,

    像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往哪走。“你走吧。”我说。“林念——”“你走吧,沈墨。

    话说明白了,就够了。”他站在那里,没有动。然后他弯下腰,从地上捡起那个塑料袋,

    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一支笔。蓝色圆珠笔,最便宜的那种,两块五。“我买了十支。

    ”他把笔放在茶几上,“口袋里随时揣着一支。再也不会没水了。”我看着那支笔,

    没有说话。他转身往门口走。走到门口,停下来,背对着我。“林念,我不求你能原谅我。

    我就想让你知道——那三年,你不是白过的。我记得。每一顿饭,每一杯水,

    每一句‘早点回来’。我都记得。”他拉开门,走出去。门关上了。我站在窗前,看着楼下。

    他走出酒店大门,站在街边,路灯照在他身上,影子拖得很长。他抬头看了一眼酒店大楼,

    大概在数我住在哪一层。然后他低下头,裹紧羽绒服,朝街对面走去。北京的风很大,

    吹得他东倒西歪。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很用力,像在跟什么东西较劲。我站在窗前,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手机亮了。顾淮之的消息。“吃了吗?”我回:“吃了。

    ”“吃什么了?”“没记住。”“那就是没好好吃。下楼,我带你去吃点东西。

    ”我愣了一下。“你在北京?”“刚到。出差。顺便看看你。”我站在窗前,看着楼下。

    一辆黑色的车停在酒店门口,顾淮之从车上下来,抬头看了一眼。他穿着深蓝色的大衣,

    围着灰色的围巾,手里拿着手机。然后他低下头,打了几个字。手机亮了。“别看了,下来。

    外面冷。”我笑了。拿起外套,走到门口。低头看见茶几上那支蓝色的圆珠笔,

    还有那杯已经凉了的水。我站了两秒,拿起那杯水,倒进洗手池里。杯子冲干净,

    倒扣在台面上。那支笔,我没有扔。装进口袋里,拉开门,走出去。电梯到了一楼,门开了。

    顾淮之站在大厅里,看见我,笑了。“走吧,我知道一家涮肉,老北京的,铜锅炭火。

    ”“大晚上的吃涮肉?”“你中午就没好好吃。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看着他,

    忽然想起一件事。“你怎么知道我中午没好好吃?”他看了我一眼,没有回答。“走吧,

    车在外面。”我们并肩走出酒店。冷风灌进来,我缩了一下脖子。顾淮之把围巾摘下来,

    围在我脖子上。他的围巾很暖,带着他身上淡淡的味道。“顾淮之。”“嗯。

    ”“你是不是在我身上装了监控?”他笑了,眼睛弯起来。“没有。我只是比较闲。

    ”我瞪了他一眼。他拉开车门,我坐进去。车里很暖,座椅加热开着,音乐放着,

    是那种很老的爵士乐。“你怎么突然来北京了?”“说了,出差。”“出什么差?”“看你。

    ”我愣了一下,没说话。他发动车子,驶入车流。北京的夜景在车窗外流动,

    霓虹灯、车灯、路灯,交叠在一起,像一条发光的河。**在座椅上,手插在口袋里,

    摸到了那支蓝色的圆珠笔。两块五,最便宜的那种。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看了一眼。

    顾淮之瞥了一眼。“什么?”“没什么。一支笔。”我把笔放在扶手箱上。车开过长安街,

    路过天安门,灯火辉煌。广场上没有人,只有武警站得笔直。“林念。”“嗯。

    ”“他来过了?”我转头看着他。他的侧脸在路灯的光影里忽明忽暗,下颌线很硬,

    表情很淡。“你怎么知道?”“你房间的茶几上,有两个杯子。”我没说话。

    “他跟你说了什么?”“他说他记得。那三年,每一顿饭,每一杯水,每一句‘早点回来’。

    他都记得。”顾淮之沉默了很久。车开过西单,路过金融街,高楼林立,灯火通明。

    “你觉得够吗?”“什么?”“记得。够吗?”我看着窗外的夜景,想了很久。“不够。

    但也不重要了。”“为什么?”“因为我不需要他记得了。我需要的是,

    有人在我倒水的时候,喝掉它。”顾淮之的手在方向盘上紧了一下。车停在涮肉馆门口,

    老北京的那种,门脸不大,里面热气腾腾。他拉开门,让我先进去。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

    铜锅端上来,炭火烧得通红,汤咕嘟咕嘟地冒着泡。他给我涮了一片肉,放在碗里。

    “趁热吃。”我夹起来,咬了一口。烫的,鲜的,满嘴都是羊肉的香气。“好吃吗?

    ”“好吃。”他笑了,又涮了一片。我看着他,忽然说了一句话。“顾淮之,那杯水,

    你喝吗?”他愣了一秒。然后笑了,眼睛里有光,像盛了一整条银河。“喝。你倒的,

    我都喝。”窗外的北京,冬天很冷。但铜锅很热,炭火很红,肉很鲜。我低头吃着涮肉,

    眼泪掉进碗里。不是难过。是那些被冻了很久的东西,终于化开了。从北京回来后的第三天,

    沈墨跪在了我办公室门口。不是夸张。是真的跪了。我推开公司玻璃门的时候,

    他已经在走廊里了。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手里拿着一份文件。看见我出来,

    他没有任何犹豫,膝盖直接砸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一声闷响。

    走廊里有别的公司的员工经过,看了几眼,加快脚步走了。我站在原地,低头看着他。

    “沈墨,起来。”“不起来。”“这是公共场合。”“我知道。”“你丢不丢人?”“丢人。

    ”他抬起头,眼眶是红的,但没有哭,“但比丢了你强。”我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回走。

    他没有追上来,就那样跪在原地。我走进办公室,关上门,靠在门板上,闭上眼。心跳很快。

    不是因为感动。是愤怒。他凭什么?凭什么在我好不容易站起来的时候,又跪下来?

    凭什么让我心软?凭什么让我想起那些我以为已经死了的东西?门外的走廊里,有人经过,

    有人在说话。我听见前台小姑娘小声说:“那个人还跪着呢。”另一个声音:“天哪,

    跪了多久了?”“快二十分钟了。”我睁开眼,拉开门。他还跪在那里。

    膝盖下面没有垫任何东西,大理石地面很硬,他的西裤膝盖处已经磨出了褶皱。“进来。

    ”他站起来,膝盖弯了一下,大概是疼的。他扶着墙,缓了两秒,跟着我走进办公室。

    我坐在椅子上,他站在办公桌前。中间隔着一张桌子,桌上摊着三份合同,一杯咖啡,

    一支笔。蓝色圆珠笔,两块五的那种。他从北京回来之后,口袋里永远揣着笔。“说吧。

    什么事。”他把手里的文件放在桌上,推过来。“这是我重新做的方案。

    技术路线全部调整了,B方案。财务数据重新算过,找了第三方审计。团队也重组了,

    技术总监换了人,新来的那个是中科院的博士。”我没有翻开。看着他。“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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