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与归

由网络作家“喜欢竹芋的黑城老祖”所著的短篇言情小说《鹤与归》,主角是沈鹤归书肆顾蘅芷,小说正在连载中,本文剧情精彩纷呈,非常不错,更多精彩章节,敬请期待!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咸甜适中,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好吃吗?”母亲坐在对面,看着他吃,目光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生怕他不喜欢的期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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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明远十九年的春天,沈鹤归回到了阔别七年的京城。他是在一个暮色四合的傍晚进城的。

    马车从永定门驶入,车轮碾过青石板路面的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回荡,像一声声沉闷的鼓点。

    他掀开车帘的一角,看到了街道两旁的景象——店铺林立,酒旗招展,

    卖糖葫芦的小贩正在收摊,一个妇人牵着孩子匆匆走过,孩子的笑声在暮色中像一串银铃。

    七年了,京城还是那个京城,热闹的依旧热闹,安静的依旧安静,

    好像他离开的这七年只是一场午后的长梦,醒来时一切如旧。

    但他已经不是七年前的那个沈鹤归了。七年前,他十七岁,父亲沈明远获罪下狱,

    罪名是“交通藩王,图谋不轨”。

    沈家一夜之间从京城的名门望族变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罪臣之家。母亲变卖了所有的家产,

    上下打点,才保住了他的一条命——不是让他留在京城,而是把他送走,送得越远越好。

    他记得母亲站在城门口送他的样子,穿着一件半旧的青布褂子,头发在风中散乱着,

    眼眶红红的,但没有哭。她只是把一包碎银子和一件旧棉袄塞进他手里,说:“走。别回来。

    ”他走了。走了七年。从京城到江南,从江南到岭南,从岭南到蜀中。他在茶馆里当过跑堂,

    在布庄里做过伙计,在私塾里教过书,在码头上扛过货。他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打架,

    学会了在泥泞的路上行走时不弄脏衣裳,学会了在陌生人面前笑得很真诚但心里什么都不想。

    他以为自己会就这样过一辈子——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小地方,安安静静地活着,

    慢慢变老,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但命运没有放过他。三个月前,他收到了京城来的信。

    信是母亲写的,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手在发抖:“鹤归,你父亲的案子**了。回来吧。

    娘想你了。”他把信看了三遍,然后坐在蜀中那间漏雨的屋子里,

    对着窗外的芭蕉树发了一整天的呆。第二天一早,他收拾了包袱,踏上了回京的路。

    马车在沈府门前停下来。沈府还是那个沈府,门楣上的匾额换了新的,

    “沈府”两个字烫着金,在暮色中闪着光。门口的石狮子擦得干干净净,

    台阶上连一片落叶都没有。但门是关着的,两扇黑漆大门紧紧地合在一起,

    像一个人在闭着嘴,不肯说话。他下了车,走到门前,伸手拍了拍门环。

    铜制的门环在暮色中发出沉闷的响声,一下,两下,三下。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老仆,

    头发花白,背有些驼,眯着眼睛看了他半天,然后猛地瞪大了眼。“少爷?是少爷回来了!

    ”老仆的声音在颤抖,他回过头,朝着院子里喊,“太太!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

    ”沈鹤归走进门,穿过影壁,走过垂花门,进了二进院。

    院子里的景象和七年前一样——东边种着一棵老槐树,西边摆着几盆兰花,

    正中间是一条青砖甬道,甬道尽头是堂屋的门。堂屋的门开着,里面亮着灯,

    灯光是暖黄色的,从门里倾泻出来,在青砖地上铺成一条光的路。母亲站在堂屋门口。

    她老了很多。七年前的那个青布褂子的妇人不见了,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瘦削的、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太太。

    她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褙子,领口和袖口都洗得有些发白了,但很干净,熨得很平整。

    她的手在发抖,嘴唇也在发抖,眼睛里有泪光在闪,但没有流下来。

    和七年前送他走的时候一样。“娘。”沈鹤归叫了一声,声音有些哑。他跪下来,

    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额头磕在青砖上,冰凉的感觉透过皮肤渗进骨头里。母亲走过来,

    弯下腰,伸出手,扶住了他的肩膀。她的手很瘦,骨节突出,

    指腹上有粗糙的茧——那是七年里一个人操持家务留下的。她把他扶起来,上下打量着他,

    目光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很久。“瘦了。”她说,声音在发抖,“瘦了很多。”“娘也瘦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母亲拉着他的手,把他拽进堂屋,“快进来,外面冷。

    娘给你做了饭,都是你爱吃的。红烧肉,清蒸鱼,炒青菜,

    还有你小时候最爱喝的莲藕排骨汤。”堂屋里的桌上摆满了菜,每一道都用碗扣着,怕凉了。

    母亲把碗一个一个地揭开,热气从菜碗里升起来,带着食物特有的、让人安心的香气。

    沈鹤归在桌边坐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炖得很烂,入口即化,

    咸甜适中,和他记忆中的味道一模一样。“好吃吗?”母亲坐在对面,看着他吃,

    目光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生怕他不喜欢的期待。“好吃。和以前一样好吃。”母亲笑了。

    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皱纹挤在一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看起来像一个晒干了的苹果。

    她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她赶紧用袖子擦了擦,说:“你看我,老了就是不中用了,

    动不动就掉眼泪。”沈鹤归放下筷子,伸出手,握住了母亲放在桌上的手。她的手很凉,

    骨节硌手,他用自己的手掌包裹住她的手,想把温度传给她。“娘,这些年,苦了你了。

    ”“不苦。你回来了,就不苦了。”那天晚上,沈鹤归住回了自己以前的院子。

    院子在沈府的东边,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

    屋里的陈设和七年前一样——那张花梨木的书桌还在窗下,

    桌上摆着笔架和砚台;那张架子床还在靠墙的位置,床上铺着新洗过的被褥,

    有一股皂角的气味;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的是几只仙鹤在松林中飞翔,是他小时候画的,

    笔法稚嫩,但母亲一直舍不得摘下来。他坐在床沿上,环顾四周,

    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七年的时光在这一刻被压缩成了一个薄薄的切片,

    夹在“离开”和“回来”之间,像书页里夹着的一片枯叶,虽然还在,

    但已经不属于这棵树了。二回京后的日子,比沈鹤归想象的要平静。父亲的案子虽然**了,

    但人已经不在了。沈明远在狱中关了三年,受尽折磨,出狱后不到半年就病故了。

    母亲一个人操持着丧事,没有告诉他——那时候他在岭南,通信不便,等消息传到的时候,

    已经过了三个月。他记得收到消息的那天,他正在码头上扛货,肩膀上压着一袋两百斤的米,

    整个人弯着腰,像一棵被风吹弯的树。他把米袋放下,走到江边,坐了一整个下午,

    看着江水从西往东流,一句话都没有说。现在他回来了,能做的只是去父亲的坟前烧一炷香,

    磕三个头,说一句“爹,儿子回来了”。坟在京城西郊的山上,墓碑是新的,

    是母亲去年才换的。碑上刻着“先考沈公明远之墓”,字迹工整,一笔一划,

    像父亲生前写奏章时的样子。他在坟前坐了很久。春天的山风从谷底吹上来,

    带着泥土和野花的香气。远处的山峦在午后的阳光下呈现出深蓝色,

    山腰上有一层薄薄的雾气。他看着父亲的墓碑,想说很多话,但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

    最后他只是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爹,儿子不孝。”回到京城后,

    他开始重新适应这里的生活。沈家的家产在父亲获罪时被抄没了大半,**后发还了一部分,

    但已经远不如从前了。母亲靠着发还的几间铺子的租金过日子,不富裕,但也不至于饿肚子。

    沈鹤归不想坐吃山空,盘下了城南的一间小铺面,开了一家书肆。书肆不大,两间门面,

    后面带着一个小院子。他把从各地搜集来的书整理分类,摆在架子上,

    又请人写了匾额——“归鹤书肆”。名字是母亲起的,取“鹤归”之意。匾额挂上去的那天,

    母亲站在门口看了很久,说:“你爹要是知道你开书肆,一定很高兴。

    他当年就想开一家书肆,但一直没来得及。”书肆的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坏。

    京城的读书人多,识货的人也多有,沈鹤归的书肆虽然新开,但他收的书品类齐全,

    版本考究,价格公道,慢慢地也有了一些固定的客人。他每天早起开门,晚上打烊,

    日子过得简单而充实。他以为自己会这样过下去——开一家书肆,守着母亲,

    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但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他的平静。那是一个春天的午后,

    沈鹤归正在书肆里整理书架,听到门口的风铃响了。他抬起头,看到一个年轻女人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衣裙,头上戴着一根银簪,没有其他的首饰,

    整个人素净得像一幅水墨画。她的脸很小,下巴尖尖的,眉毛细而长,

    眼睛是那种很深很黑的颜色,像冬天晚上没有月亮的天空。她手里拿着一个蓝布包袱,

    站在门口,目光扫过书架,最后落在他身上。“掌柜的,你们这里收旧书吗?

    ”她的声音很低,像风吹过竹林。“收的。”沈鹤归放下手里的书,走到柜台后面,

    “姑娘有什么书要卖?”她走过来,把包袱放在柜台上,解开。包袱里是十几本书,

    大多是诗集和词话,还有一些手抄本。书页泛黄,边角有些磨损,但保存得很好,没有缺页,

    没有污渍。沈鹤归一本地翻看,

    发现其中几本是市面上少见的版本——一本是汲古阁刻的《花间集》,

    一本是毛晋校刊的《漱玉词》,还有一本手抄的《断肠集》,字迹娟秀,像是女子所书。

    “这些书都是好版本,姑娘为什么要卖?”他问。她沉默了一会儿,低下头,

    手指在包袱的边角上轻轻地摩挲着。“家里用钱。”她说,声音很轻,轻得像在自言自语。

    沈鹤归没有追问。他看得出,她不是那种会随便卖掉自己藏书的人。

    那些书页的边角有翻过的痕迹,有些地方还有铅笔画的线和批注,

    字迹和她包袱上的针脚一样,细致而认真。这些书是她的珍藏,她卖掉它们,

    一定是遇到了不得已的事情。“这些书我都收了。”他说,数了数,一共十四本,

    “《花间集》和《漱玉词》各算二两,《断肠集》是手抄本,虽然不知道是谁抄的,

    但字迹工整,保存完好,算一两五。其他的加起来算三两。一共八两五钱,姑娘看行不行?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微微闪动了一下——不是惊讶,

    不是感激,而是一种更复杂的、像是确认了什么的情感。“多了。”她说,

    “《断肠集》是妾身自己抄的,不值一两五。”沈鹤归愣了一下。

    他重新翻开那本手抄的《断肠集》,

    看了看上面的字迹——娟秀、工整、一笔一划都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认真。

    他又看了看她——她低着头,手指还在摩挲着包袱的边角,耳朵尖微微泛红。

    “是姑娘自己抄的?”他问。“嗯。闲来无事,抄着玩的。字写得不好,掌柜的别笑话。

    ”“写得好。”沈鹤归说,语气很认真,“比我见过的很多刻本都好。”她的耳朵更红了。

    她把头低得更深,小声说:“掌柜的说笑了。”“我没有说笑。”他把书重新摞好,

    从柜子里取出银子,数了八两五钱,递给她,“姑娘收好。”她接过银子,犹豫了一下,

    又从银子里拿出一两,放在柜台上。“《断肠集》真的不值那么多。掌柜的做生意不容易,

    妾身不能占您的便宜。”沈鹤归看着她放在柜台上的那一两银子,又看了看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很干净,没有那种为了生活所迫而不得不低头的卑微,也没有那种故作清高的倨傲。

    她只是——很认真。认真地对待自己的书,认真地对待这笔交易,

    认真地对待每一两银子的价值。“姑娘,”他说,“这十四本书,

    在我手里能卖出比八两五钱更高的价钱。我不会亏本。您拿到的这些银子,是您应得的。

    不用退。”她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那一两银子收了回去。“那多谢掌柜的。

    ”她行了一个礼,把包袱收好,转身往门口走。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回过头。

    “掌柜的,妾身姓顾,住在城南的柳巷。以后若是有什么好书,妾身可以来卖给掌柜的吗?

    ”“当然可以。顾姑娘随时来。”她点了点头,推门走了。风铃在她身后响了几声,

    然后安静了下来。沈鹤归站在柜台后面,看着她消失的方向,

    手里还握着那本手抄的《断肠集》。他低头翻开扉页,

    上面写着两行小字——“断肠人在天涯。”“顾蘅芷录于明远十四年春。

    ”他把书放在柜台上,在椅子上坐下来,心里有什么东西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像一根弦,

    很久没有被弹过了,忽然被人碰了一下,发出一声低低的、几乎听不到的嗡鸣。

    三顾蘅芷第二次来书肆,是在半个月后。这次她带来的不是书,而是一幅画。画是工笔花鸟,

    画的是几只蝴蝶在花丛中飞舞,蝴蝶的翅膀用了很细的丝毛法,

    每一根绒毛都画得清清楚楚;花瓣用了没骨法,颜色由深到浅,过渡自然,像真的一样。

    画的右下角盖着一枚小小的印章,印文是“蘅芷清芬”。“顾姑娘画的?”沈鹤归问。“嗯。

    家里还有一些旧画,想问问掌柜的收不收。”她的声音还是那么低,但比上次自然了一些,

    没有那么拘谨了。“收的。这幅画工笔精细,设色雅致,是上品。姑娘开个价吧。

    ”“掌柜的看值多少就多少。妾身不懂这些。”沈鹤归想了想。“三两。

    ”顾蘅芷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三两?掌柜的,您不用——”“姑娘的画值这个价。

    ”他打断了她,“我不是在施舍,是在做生意。这幅画挂在我的书肆里,能引来不少客人。

    三两不亏。”顾蘅芷看着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她低下头,把画收好,

    从包袱里又取出几幅,一幅一幅地展开给他看。每一幅都是工笔花鸟,题材不同,

    但风格一致——精细、雅致、有一种淡淡的清冷。沈鹤归一幅一幅地看,心里越来越惊讶。

    她的画技不是一般的好,是有师承的、经过长期训练的、真正入了门的。工笔画最见功底,

    线条、设色、渲染,每一道工序都马虎不得。她的线条干净利落,

    没有一丝犹豫;她的设色淡雅清丽,不俗不艳;她的渲染层次分明,薄而不浮。这样的画技,

    在京城的女画师中也是少见的。“顾姑娘的画技是跟谁学的?”他问。“跟家父学的。

    家父早年做过宫廷画师,后来——后来不做了,回家教妾身画画。

    ”“令尊是——”“顾明山。”沈鹤归的手停了一下。顾明山,他知道这个名字。二十年前,

    顾明山是京城最有名的宫廷画师,擅长工笔花鸟,画风细腻雅致,深得先帝喜爱。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忽然从宫中辞官,从此销声匿迹。有人说他是得罪了权贵,

    有人说他是厌倦了官场,有人说他是身体不好,回家养病去了。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原由。

    “原来是顾先生的女公子。”沈鹤归的语气变得恭敬了一些,“令尊的画,在下从小就仰慕。

    当年在京城,谁家要是有一幅顾先生的画,那是要裱起来挂在正堂的。”顾蘅芷低下头,

    手指在包袱的带子上绕着圈。“家父已经不做画了。”她说,声音很轻,“他的眼睛不好,

    看不清了。”“那太可惜了。”“不可惜。”她抬起头,看着他,

    目光里有一种淡淡的、但很坚定的东西,“家父说,画不画都不要紧。他画了一辈子,够了。

    ”沈鹤归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瘦瘦小小的、穿着素净衣裙的姑娘身上,

    有一种和她的年龄不相称的沉静。那不是天生的安静,

    而是被生活打磨过之后留下的——像一块石头,被河水冲刷了很多年,棱角都磨圆了,

    但质地更密了,更沉了。“顾姑娘,”他说,“令尊的画,市面上很少见。如果姑娘愿意,

    可以拿几幅来,我帮姑娘代售。不抽佣金。”顾蘅芷摇了摇头。“家父的画不卖。他说了,

    他的画只送不卖。送朋友,送知己,不卖钱。”“那姑娘自己的画呢?”“妾身的画可以卖。

    ”她想了想,“但妾身有个条件。”“什么条件?”“妾身的画,只卖给懂画的人。

    不懂画的人,给多少钱都不卖。”沈鹤归笑了。他笑的时候眼睛会弯起来,

    眼角有几道浅浅的纹路,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一些,但也更温和一些。“顾姑娘放心,

    来我书肆的客人,大多是读书人,懂画的不少。我会替姑娘把好关的。”顾蘅芷点了点头,

    把画收好,行了一个礼,准备走了。“顾姑娘,”沈鹤归叫住了她,“令尊的眼睛,

    是什么毛病?我认识一位眼科的大夫,医术很好,也许能帮上忙。”顾蘅芷站在门口,

    背对着他,沉默了一会儿。“不用了。”她说,“家父的眼睛不是病,是——老了。人老了,

    眼睛就花了,看不清了。没有什么药能让人不老。”她推门走了。风铃在她身后响了几声,

    然后安静了下来。沈鹤归站在柜台后面,手里拿着那幅蝴蝶花鸟画,

    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她说“人老了,眼睛就花了,看不清了”的时候,声音很平静,

    平静得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他总觉得,在那平静之下,

    有什么东西被压着、藏着、不敢碰。他把画收好,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坐下来,

    拿起那本手抄的《断肠集》,翻到扉页。那两行小字在灯光下显得很淡,但每一笔都很清晰。

    “断肠人在天涯。”他盯着这五个字,想了很久。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卖书卖画,

    不知道她家里出了什么事,不知道她的父亲为什么从宫中辞官,不知道她的母亲在哪里,

    不知道她有没有兄弟姐妹,有没有婚约,有没有——心上人。他把书合上,放回柜子里,

    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了门。春天的傍晚,天还没有全黑,街上的行人少了,

    店铺陆续打烊了。远处的天空是深蓝色的,有几颗星星已经亮了起来。他站在门口,

    看着城南的方向。柳巷,她说她住在柳巷。离这里不远,走路大概两刻钟。

    他从来没有去过柳巷,但从这一刻起,他觉得自己和那条巷子之间有了某种联系。

    像一根看不见的线,从他的手心出发,穿过京城的街道,穿过暮色和灯火,

    系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地方。四接下来的日子,顾蘅芷成了书肆的常客。

    她每隔几天就会来一次,有时候带画,有时候带书,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是来坐坐。

    她坐在书肆角落的一把椅子上,安安静静地看书,一看就是一两个时辰。沈鹤归给她泡茶,

    她接过来,说一声“谢谢”,然后继续看。两个人之间隔着几个书架和一整个春天的阳光,

    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偶尔交换一个眼神,偶尔说一两句话。他慢慢地了解了她的一些事情。

    她今年十九岁,父亲顾明山曾是宫廷画师,母亲早逝,家中只有父女二人和一个老仆。

    顾明山辞官后,家里的收入锐减,靠着以前的积蓄过日子。但积蓄总有花完的时候,

    到了今年,家里已经捉襟见肘了。她不愿意让父亲知道家里的困境,

    就偷偷地拿了自己的画和藏书出来卖,想换些银子补贴家用。“你父亲不知道?”沈鹤归问。

    “不知道。”她低着头,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地划着,“他眼睛不好,看不到家里的账。

    老仆李伯也不会告诉他。他以为家里的积蓄还够用几年。”“你打算一直瞒着他?

    ”“能瞒多久是多久。”她抬起头,看着他,“掌柜的,您别觉得我不孝。

    我不是不让他知道,是不想让他操心。他这辈子操的心够多了。剩下的,该我来了。

    ”沈鹤归看着她,心里涌起一种酸酸胀胀的感觉。

    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个在城门口送他走的时候没有哭的女人,

    那个一个人操持了父亲丧事的女人,

    那个在他回来的时候做了满满一桌子菜、笑着笑着就掉眼泪的女人。

    她们是一样的——一样的倔强,一样的隐忍,一样地把所有的苦都咽在肚子里,

    只给外面的人看一个平静的、安好的笑容。“顾姑娘,”他说,“你不必叫我掌柜的。

    我叫沈鹤归。”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笑——不是那种礼貌的、客气的微笑,而是一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笑。

    她的笑容很淡,像春天的第一缕风,吹在脸上几乎感觉不到,但你知道它来了,因为花开了。

    “沈鹤归。”她念了一遍他的名字,“鹤归,鹤归。是‘鹤归华表’的鹤归吗?”“是。

    家父起的名字,说希望我像仙鹤一样,不管飞多远,最后都会回来。”“你回来了。”“嗯。

    我回来了。”她低下头,继续看书。但沈鹤归注意到,她的耳朵又红了。从那天起,

    他们之间的称呼变了。她叫他“沈公子”,他叫她“顾姑娘”。还是客气的,

    但那种客气里面多了一层什么东西——像茶里的回甘,不仔细品品不出来,但你一旦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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