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八年,我要做深圳最有钱的女人

重生八八年,我要做深圳最有钱的女人

书生凌云笔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霍廷威 更新时间:2026-04-13 12:14

《重生八八年,我要做深圳最有钱的女人》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短篇言情小说,是作者书生凌云笔的一本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霍廷威,讲述了夜风吹在脸上,带着深圳特有的潮湿和闷热。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肺里都是自由的味道。前世的我,太听话了。他说什么我听什么,他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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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二年,霍廷威的公司遭遇严重危机,面临破产清算。

    为了保住我们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基业,他做出了一个让我肝肠寸断的决定。「曼曼,

    我只是和首富千金假结婚,为了拿到**,我心里爱的人永远只有你,

    等熬过这一关我就和她离婚娶你。」他红着眼眶发誓,将我拥进怀里。我信了他的情深似海,

    退居幕后做了五年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直到一辆失控的卡车将我撞飞,我在急救车上咽气,

    都没等来他离婚的承诺。再睁眼,我回到了八八年我们在夜市摆地摊的晚上。

    看着霍廷威为了多卖两台收音机跟人点头哈腰的模样,我冷笑一声。这辈子,

    我绝不会再把自己的心血交托给任何人。我要自己成为这座城市最有钱的人。

    1、夜市昏黄的灯泡在头顶晃荡,照得霍廷威那张年轻的面孔忽明忽暗。「老板,

    这收音机能不能再便宜点?我诚心要两台。」一个穿着的确良衬衫的男人蹲在我们摊位前,

    手指在几台红灯牌收音机上摩挲。霍廷威立刻堆起笑容,腰弯得比那男人还低:「大哥,

    您看这样,两台给您算一百八,我再送您两节新电池。这货是从香港那边过来的,

    音质绝对好,您回去听就知道了。」他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羊城牌香烟,

    抽出一根递过去。那男人接过烟,夹在耳朵上,还在犹豫。霍廷威又往前凑了凑,

    几乎是在恳求:「大哥,我们这小本生意,真的不赚钱。您就当帮衬帮衬我们,

    晚上还没吃饭呢。」我看着他这副卑躬屈膝的模样,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前世,

    我就是被这副姿态打动的。那时候我觉得,一个愿意为了我们的未来放下身段的男人,

    值得我托付终生。可后来我才知道,他今天能对陌生人弯下的腰,

    明天就能为了更大的利益对我弯下脊梁。「行吧,一百八,我要了。」男人终于松口。

    霍廷威喜出望外,手忙脚乱地找报纸包收音机,嘴里不停地说着谢谢。我冷眼旁观,

    识地摩挲着摊位上那台最旧的红灯牌收音机这是我们用最后一点积蓄从华强北淘来的二手货。

    八八年的深圳,夜色里弥漫着咸腥的海风和机油的味道。远处电子大厦的霓虹灯刚刚亮起,

    像一座灯塔,吸引着无数像我和霍廷威这样的年轻人。那时候我们都相信,只要肯吃苦,

    就能在这片土地上挖出金子。「曼曼,发什么愣呢?收钱啊。」

    霍廷威把包好的收音机递给客户,转头催促我。我回过神,接过那男人递来的钞票。

    两张九十块的,崭新的,带着银行特有的油墨味。前世的我,会把这钱小心翼翼地收进铁盒,

    然后和霍廷威分吃一份五毛钱的肠粉,憧憬着明天能卖出更多货,下个月能租个正经的铺面,

    一年后能开个小作坊。但现在,我只觉得这两张钞票烫手。「廷威,」我开口,

    声音有些沙哑,「我累了,今晚早点收摊吧。」霍廷威愣了一下,

    随即露出那种我熟悉的、带着讨好的笑容:「好,听你的。今天卖了六台,

    够咱们吃顿好的了。我听说前面新开了一家潮汕牛肉火锅,咱们去尝尝?」

    他伸手想揽我的肩,我侧身躲开了。「我想自己走走。」我说,「你先回去吧,钱我拿着。」

    霍廷威的脸色变了变,但很快恢复如常:「那怎么行,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我陪你。」「我说了,我想一个人。」我的语气比想象中更冷。霍廷威终于察觉到不对劲,

    他皱起眉,那双曾经让我心动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悦:「曼曼,你怎么了?

    是不是今天太累了?还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了?」他说着,目光变得警惕,

    像一头护食的狼。前世,我就是被他这种占有欲蒙蔽的。我以为那是爱,是紧张我,

    是在乎我。后来才知道,他只是怕失去我这个免费劳动力,

    怕失去这个愿意陪他睡仓库、吃泡面的傻女人。「没什么。」我低下头,

    开始收拾摊位上的杂物,「就是有点闷。」霍廷威沉默了几秒,然后蹲下来帮我一起收拾。

    他的手碰到我的手背,温热而粗糙。前世临死前,我在急救车上,

    手里攥着的是一张化验单我怀孕了,是他的孩子。而他那时候,正穿着笔挺的西装,

    在首富千金的生日宴会上致辞,称呼那个取代我的女人为「太太」。「曼曼,」

    霍廷威突然开口,声音低沉,「我知道这段时间委屈你了。等咱们攒够钱,

    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我发誓,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人,等我发达了,

    一定风风光光地娶你。」我手上的动作顿住了。这句话,前世他也说过。

    在九二年那个暴雨倾盆的夜晚,他跪在我面前,红着眼眶说:「曼曼,

    我只是和首富千金假结婚,为了拿到**,我心里爱的人永远只有你,

    等熬过这一关我就和她离婚娶你。」我信了。我像个傻子一样信了,然后退居幕后,

    做了五年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白天,我是他公司的「前合伙人」,

    帮他打理那些见不得光的账目;晚上,我是他藏在郊区别墅里的女人,等着他偶尔从「太太」

    身边抽身过来宠幸我。直到那个雨夜,我拿着怀孕的消息想给他一个惊喜,

    却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失控的卡车撞飞。临死前,

    我听到急救医生在打电话:「联系家属……什么?霍太太?她不是霍太太,

    霍太太是首富千金……」原来,我连死的时候,都不配做他的「太太」。「曼曼?」

    霍廷威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你怎么哭了?」我抬手摸脸,才发现自己真的在流泪。

    不是伤心,是恨。恨前世的自己,恨眼前这个还在演戏的男人。「没事,」我抹了把脸,

    把最后一台收音机装进蛇皮袋,「风沙迷了眼。」霍廷威站起身,

    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皱巴巴的手帕递给我。那是我的手帕,我绣的,

    边角上还有一朵歪歪扭扭的梅花。前世我绣这块手帕的时候,他在旁边笑我手笨,

    说等有钱了要给我买真丝的。后来有钱了,他确实买了真丝的给那个首富千金,

    一整衣柜的真丝旗袍。「走吧,」我把手帕推回去,「去吃火锅。」霍廷威笑了,

    露出那排整齐的白牙:「好,今天我请客,管饱。」

    我看着他转身去推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心里默默盘算。现在是八八年,

    距离九二年还有四年。四年时间,足够我做很多事情。我不会再把自己的心血交托给任何人。

    我要自己成为这座城市最有钱的人。而霍廷威我看着他殷勤地把自行车擦了擦后座,

    示意我坐上去。这辈子,就让他跪着看我怎么一步步爬上去吧。

    2、潮汕牛肉火锅店里热气腾腾,霍廷威点了两盘最便宜的嫩肉,却一个劲儿地往我碗里夹。

    「你吃,你多吃点,最近都瘦了。」我低头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牛肉,没有动筷子。

    前世的我,会感动得眼眶发热,会觉得这个男人哪怕自己不吃也要让我吃,

    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但现在我只觉得讽刺。九二年他假结婚的时候,也是这么给我夹菜的。

    那时候他说:「曼曼,委屈你了,等我拿到这笔资金,公司就能起死回生,

    到时候我给你买大房子,请保姆,你什么都不用做,就在家享福。」结果呢?

    我住在郊区的破别墅里,连暖气都没有,冬天靠电暖器取暖,电费还要自己交。

    而他所谓的「大房子」,是市中心那套三百平的复式,住着他和他的「太太」。「廷威,」

    我放下筷子,「我想跟你商量个事。」「你说。」他嘴里塞着肉,含糊不清地应着。

    「我想把咱们这批货的本钱分一分。」霍廷威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他慢慢咽下嘴里的肉,

    眼神变得警惕:「什么意思?」「就是字面意思。」我平静地说,

    「这批货是你从华强北进的,本钱是你出的。但销售渠道是我跑的,客户是我联系的,

    咱们五五分成,公平合理。」「曼曼,」霍廷威放下筷子,眉头皱了起来,

    「咱们不是说好了吗?钱放一起,等攒够了开个小作坊,一起做老板。」「那是以前。」

    我说,「现在我想清楚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咱们这样混在一起,以后容易扯皮。」

    霍廷威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他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突然笑了,

    是那种带着无奈的、宠溺的笑:「曼曼,你是不是听谁说什么了?还是今天太累了?

    咱们在一起两年了,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霍廷威这辈子,就算对不起全世界,

    也不会对不起你林曼。」他说着,伸手想握我的手。我躲开了,从口袋里掏出那两百块钱,

    推到他面前:「这是今晚卖的钱,你点点。从明天开始,咱们各做各的。你进你的货,

    我进我的货,谁卖出去算谁的。」霍廷威看着那叠钞票,脸色铁青。「林曼,」

    他连名带姓地叫我,声音里带着压抑的怒意,「你到底想干什么?咱们好好的,

    你突然闹这一出,是不是有人在你耳边说什么了?」「没有。」「那是为什么?」

    他突然提高了声音,引得旁边几桌客人纷纷侧目。他意识到失态,又压低声音,

    凑近我:「曼曼,你告诉我,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你说,我改。但你别这样,

    咱们好不容易走到今天,你不能说散就散啊。」他的眼眶红了,声音也哽咽了。前世的我,

    看到他这副模样,早就心软得一塌糊涂,会扑进他怀里说「对不起,是我不好」。但现在,

    我只觉得恶心。这个男人,从二十岁到四十岁,演戏的本事一点都没退步。

    九二年他跪在我面前发誓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这副语气,这副「我为了你什么都愿意做」

    的深情模样。「廷威,」我站起身,「我没闹,也没听谁说什么。我就是想自己干,不行吗?

    」「你一个女人,自己怎么干?」他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说错话,又急忙补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世道多乱啊,你一个人我不放心。咱们在一起,

    互相有个照应,不好吗?」「我不用你照应。」我拎起包,「钱我放这儿了,你想清楚,

    明天给我个准话。」说完,我转身就走。霍廷威在身后喊我:「曼曼!林曼!」我没有回头。

    夜风吹在脸上,带着深圳特有的潮湿和闷热。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肺里都是自由的味道。

    前世的我,太听话了。他说什么我听什么,他让我做什么我做什么。我帮他跑客户,

    帮他管账目,帮他打点关系,甚至在他和首富千金结婚后,还帮他做假账避税。

    我以为那是爱,是患难与共,是夫妻同心。结果呢?我不过是他的工具,

    一个用得顺手、扔得干脆的工具。这辈子,我要做那个拿工具的人。3、第二天一早,

    我没去夜市。我去了华强北。八八年的华强北,还没有后来「中国电子第一街」的繁华,

    但已经初具规模。赛格广场正在打地基,周围是一片低矮的厂房和密密麻麻的摊位。

    空气中弥漫着焊锡和松香的味道,到处都是扛着纸箱匆匆走过的年轻人。我凭着前世的记忆,

    找到了那个叫「老周」的港商。老周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子,香港人,

    在华强北做电子元器件批发生意。前世霍廷威就是从他手里进货,

    但老周有个规矩只跟男人做生意,觉得女人「麻烦、计较、成不了大事」。

    那时候霍廷威总是得意地跟我说:「看,这就是男人的世界,你乖乖跟着我就行。」但现在,

    我要让他看看,女人能不能成事。「周老板,」我径直走到他的摊位前,

    「我要进五十台红灯牌收音机,价格按批发价走,现金结算。」老周抬起头,

    上下打量我:「小姑娘,你谁啊?我这儿不零售。」「我不是零售。」

    我从包里掏出一沓钞票,「这是定金。我知道您从香港那边有渠道,能拿到最新款的货。

    我要的不是市面上那种二手翻新机,我要原装的,带完整包装的。」老周的眼睛亮了亮,

    但随即又狐疑起来:「你一个小姑娘,拿这么多货,卖得出去吗?」「那是我的事。」我说,

    「您就说说,能不能供货?」老周摸着下巴,思考了几秒:「能是能,但价格……」

    「价格按您给霍廷威的走。」我打断他,「我知道他昨天刚在您这儿进了三十台,每台八十。

    我也要这个价,五十台。」老周愣住了:「你认识霍廷威?」「不仅认识,」我笑了笑,

    「我还知道他跟您赊了二十台的账,说月底结清。周老板,您就不怕他还不上?」

    老周的脸色变了。霍廷威确实喜欢赊账。前世就是这样,他总是把资金链绷得很紧,

    说是「钱生钱」,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九二年公司危机,

    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这种激进的经营方式。「你什么意思?」老周警惕地看着我。

    「没什么意思。」我把钱放在柜台上,「我就是想跟您说,做生意,稳当点好。

    霍廷威那种玩法,迟早要出事。您不如跟我合作,现金结算,不赊不欠,踏实。」

    老周看着我,眼神复杂。他大概没见过我这样的女人年轻,漂亮,说话却带着一股子狠劲。

    「行,」他终于开口,「五十台,每台八十,明天来提货。但小姑娘,我丑话说在前头,

    这行水很深,你一个人,别栽了。」「谢周老板提醒。」我收起收据,「我不会栽。」

    走出老周的摊位,我长舒一口气。第一步,迈出去了。前世的我,

    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霍廷威身上,觉得他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一切。这辈子,

    我要做自己的天,自己的地。我看了看手表,上午十点。霍廷威应该已经发现我没去夜市了。

    以他的性格,现在应该在满世界找我,或者,在跟他的「兄弟」们抱怨我「作」、「不懂事」

    、「女人就是麻烦」。前世我听到这种话,会难过,会反思,会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做错了。

    现在,我只觉得可笑。我转身走向另一个摊位,开始打听录音机的价格。

    4、霍廷威是在下午找到我的。当时我正在跟一个湖南来的批发商谈生意,

    他想要一百台录音机,但价格压得很低。「林**,你这价太高了,

    我在别人那儿能拿到更低的。」「别人那儿是什么货,我这是什么货,您心里清楚。」

    我不卑不亢,「我这是日本原装进口机芯,音质好,耐用。您拿回去卖,一台能多赚二十块。

    算下来,您还是赚的。」那批发商犹豫着,还在盘算。「曼曼!」霍廷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回头,看见他骑着那辆破自行车,满头大汗地冲过来,车还没停稳就跳了下来。

    「你跑哪儿去了?急死我了!」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生疼,「早上怎么没去夜市?

    我找了你一上午!」我挣开他的手,对那批发商笑了笑:「您考虑考虑,明天给我答复。」

    然后才转向霍廷威:「有事?」霍廷威的脸涨得通红,眼睛里全是红血丝,

    看起来确实是一夜没睡好。「曼曼,」他的声音软了下来,

    带着那种我熟悉的、让人心碎的委屈,「你到底怎么了?你跟我说实话,

    是不是我做错什么了?你说,我改,你别这样不理我,行吗?」旁边几个摊主都在看热闹。

    霍廷威不管不顾,一把将我拉到旁边的角落里,压低声音:「是不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了?

    关于我的?」我心里一动。他这副做贼心虚的样子,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些前世忽略的细节。

    九二年他提出假结婚的时候,曾经说过:「曼曼,我也是没办法,公司真的撑不下去了。

    那个首富千金,我根本不爱她,我心里只有你。」那时候我信了。但现在想想,

    一个能在八八年就跟我海誓山盟的男人,怎么会在四年后突然「没办法」?除非,

    他早就铺好了路。「廷威,」我盯着他的眼睛,「你跟我说实话,除了我,

    你是不是还有别人?」霍廷威的脸色瞬间惨白。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我……我没有,」他结结巴巴地说,「曼曼,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对你一心一意,

    天地可鉴……」「是吗?」我冷笑,「那上个月,你去广州出差,住的是哪家宾馆?」

    霍廷威愣住了。前世的我,从来不会问他这些。他说出差,我就信;他说忙,

    我就等;他说累,我就给他揉肩。我以为那是信任,是体贴,是贤妻良母的本分。结果呢?

    他早就跟那个首富千金勾搭上了。九二年所谓的「假结婚」,不过是他顺水推舟,

    既拿到了资金,又抱得美人归。而我,成了那个被蒙在鼓里的傻子。「我……我住的是……」

    霍廷威的眼神开始躲闪。「广交会宾馆,对吧?」我替他说出来,「三楼,3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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