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不做恋爱脑了,狗皇帝和白月光跪着哭了》是一部引人入胜的短篇言情小说,由作家找不到笔名666倾情打造。故事主角萧衍珩苏婉清昭宁的命运与爱情、友情和复仇纠结在一起,引发了无尽的戏剧性和紧张感。本书以其惊人的情节转折和逼真的人物形象而脱颖而出。像西瓜摔在地上。她的脑浆溅在石狮子上,白花花的,混着血。她手里攥着一封信,到死都没有松开。”她说完这些,站起身,低头看着……。
第一章杏花林里的少年,递给我一个冷掉的馒头永安四十三年,春。我十二岁,
在杏花林里遇见了一个吃冷馒头的少年。他坐在一棵老杏树下,膝上摊着一本书,
目光空洞地望着远处。衣裳半旧不新,袖口磨得发白,身边只有一个冷馒头。我蹲在他面前,
仰着头问:“你是不是饿了?我有桂花糕,分你一半。”他低下头看我。那双眼睛很深,
很亮,像北境冬夜里最远的那颗星。他说好。我把攒了一路的桂花糕全给了他。他吃得很慢,
一小口一小口地咬,吃完之后问我:“你是谁家的姑娘?”“我姓沈,我爹是镇北侯。
”他的眼睫颤了一下,那点微弱的光瞬间黯淡了。然后他笑了,温温和和的,像三月的风。
我不知道那一眼的黯淡是什么。我不知道他是六皇子萧衍珩,母妃卑微,不受宠爱,
连饭都吃不饱。我不知道他早就打听到了沈家嫡女常去那片杏花林,
不知道那个冷馒头是他故意带的,不知道那个空洞的眼神是他对着铜镜练了无数遍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好可怜。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我又去了。
第三天,又去了。我每天都去,每天都给他带吃的。
枣泥酥、芙蓉糕、莲子羹——我缠着府里的厨娘学做点心,把自己弄得一身油烟味,
母亲骂了我无数次,我笑嘻嘻地不以为意。他说他最喜欢我煮的莲子羹。不是多好吃,
是热的。他说他在宫里活了十二年,从来没有人给他送过一碗热的东西。
我把这句话记在心里,记了一辈子。第二章为了他,我跪断了膝盖,
搭上了整个沈家永安四十五年,我十四岁。他站在沈府后墙下,学了三声猫叫。
我翻墙出去——沈家的嫡女,堂堂镇北侯的千金,翻墙。裙子被墙头的瓦片刮破了一道口子,
他接住我,手臂稳稳地托住我的腰:“昭宁,小心些。”“昭宁,我想争一争那个位子。
”他的声音在发抖,“我没有母族撑腰,没有朝臣依附,什么都没有。
但我不想再被人踩在脚下了。”我伸手捧起他的脸。“萧衍珩,你听着。沈家不帮别人,
只帮自己人。你是我的人,所以沈家帮你。”他的眼泪掉在我手背上,烫得我心头一颤。
他把我紧紧地抱进了怀里。我想,我这辈子就是他了。我跪在父亲书房前求他帮萧衍珩。
跪了整整一夜,三月的夜里带着寒气,膝盖肿了,嘴唇发紫,
第二天被翠微扶起来的时候已经站不住了。父亲站在门口看着我,沉默了很久,
最终叹了口气:“昭宁,你确定?”“女儿确定。”“他不一定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女儿信他。”父亲没有再说什么。沈家开始倾尽全力扶持六皇子。大哥沈昭平,
镇北侯世子,从西北调了三千精兵驻扎京城外,作为萧衍珩的私军。二哥沈昭安,
在西北军中为萧衍珩拉拢将领,一个一个地写信、拜访、许诺。三弟沈昭继,年纪最小,
被派去江南,替萧衍珩联络当地的世家大族。母亲变卖了自己的嫁妆。
那些嫁妆里有外祖母留下的羊脂玉镯、红宝石簪子、翡翠手串,是她在沈家二十年的积蓄。
她把那只羊脂玉镯留到了最后,那是外祖母临终前亲手戴在她手腕上的,她戴了二十年,
从来没有摘下来过。“这个留着,”她把镯子放回匣子里,“给昭宁当嫁妆。
”我没有听到这些话。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萧衍珩越来越忙了,但每次来,
都会带小玩意儿给我。我把这些东西都锁在一个匣子里,当作比命还珍贵的宝贝。
第三章我大哥万箭穿心时,他说“死得其所”永安四十七年,秋。大哥死了。万箭穿心,
尸骨无存。消息传到王府的时候,我正在小厨房里煮莲子羹。
翠微跌跌撞撞地跑进来:“**……大公子……大公子在西北……没了。
”我手里的勺子掉在地上,瓷勺摔成两半,莲子羹溅了一地。我跪在地上哭得浑身发抖。
萧衍珩赶回来,把我抱进怀里,拍着我的背:“昭宁,不哭了。大哥是为国捐躯,死得其所。
”死得其所。他说这四个字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死了一个不相干的人。
但我没有听出来。我把脸埋在他胸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只觉得他的怀抱好温暖。“殿下,
你不要离开我。你是我唯一的依靠了。”“不会的,昭宁。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大哥死后,
父亲一夜白头。母亲坐在书房里,手里攥着大哥的一件旧衣裳,贴在脸上,闭着眼睛,
一言不发。“爹,对不起。都是因为我——”“胡说什么?”父亲打断我,“昭平是军人,
死在战场上是他最好的归宿。”他看着我,目光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
那是担忧。他已经查到了蛛丝马迹——大哥的行军路线是被泄露给北狄的,
泄露的人来自京城。但他没有告诉我,因为他知道,告诉我也没有用。永安四十九年,
二哥断了一条腿。他在西北追击敌军时坠入山涧,右腿从膝盖以下血肉模糊。
军医说保不住了,要锯掉。二哥咬着牙说锯,锯完了继续打仗。
他拄着拐杖在城墙上站了三年,再也没有回过京城。消息传来的时候,我正在给他绣荷包,
一对鸳鸯,绣了整整一个月。我哭着要回西北看二哥,他拦住了我:“昭宁,你是王妃了,
不能随便离京。”我信了。我继续绣我的荷包,继续给他煮莲子羹,
继续替他写策论、出主意、拉拢朝臣。第四章满门抄斩,三百一十七颗人头落地永和元年,
他登基了。封我为皇后。我站在太和殿的丹陛下,仰头看着他一步一步走上九重台阶,
穿着明黄色的龙袍。那一刻我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光都打在了他身上。我不知道,
他站在最高处的时候,第一个念头是——怎么把沈家从高处推下去。永和三年春,
三弟从西南回来了。他打了胜仗,带着一身伤疤和两千残兵回到京城。等着他的是枷锁。
“通敌叛国”。我闯进养心殿,扑通一声跪在他面前。“陛下,沈家的事是冤枉的!
大哥战死沙场,二哥断了一条腿,三弟——”“皇后,”他打断我,声音冷得像冰,
“证据确凿。”“萧衍珩,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我?”他看着我,
目光里有了一丝不耐烦。“皇后,你太累了。回去休息吧。”“来人,送皇后回坤宁宫。
没有朕的旨意,不许她离开一步。”我被软禁了。翠微偷偷告诉我沈家的消息。
父亲在天牢里被用了刑。烙铁、夹棍、钉指,每一样都用了。
他的十根手指被一根一根地夹断,指甲被一片一片地拔掉,
烙铁烫在他的胸口、后背、大腿上,烫得皮开肉绽。他始终没有认罪。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沈家世代忠良,从不做对不起朝廷的事。
”三弟在押解回京的路上被加了重枷,五十斤的铁枷卡在脖子上,磨得皮开肉绽。他不肯走,
被拖了三十里,膝盖上的肉都磨没了,膝盖骨露在外面。他死的时候,三根手指断了,
剩下的七根手指指甲全被拔掉了。狱卒说他“畏罪自尽”,用腰带吊死的。
一个被拔了所有指甲、断了三根手指的人,是怎么把自己吊上去的?二哥在天牢里,
断腿的地方发了炎,肿得老高,流着脓。没有大夫来看,没有人给他换药。他发着高烧,
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之后第一句话是“我想回西北”。他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人。
父亲死的时候,十根手指没有一根是完整的。他的舌头被割掉了半截——因为他一直在喊冤。
他的尸骨被扔在了乱葬岗,和那些无名的乞丐、罪犯、死囚堆在一起。
母亲在沈家被抄家那天,一头撞在了府门前的石狮子上。她穿着那件最喜欢的藕荷色褙子,
头上插着大哥给她买的银簪,
手腕上戴着外祖母留下的羊脂玉镯——她终究没有把它留给我做嫁妆。
她撞上去的时候很用力,额头上撞出一个洞,血和脑浆一起流出来,
染红了石狮子下面的台阶。她死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封信,是大哥上次回京时写的,
信上只有一句话:“娘,等仗打完了,我就回来陪您。”她到死都在等大哥回家。
沈家的九族,三百一十七口人。上至八十岁的曾祖父,下至三个月大的婴孩。男丁斩首,
女眷流放。曾祖父已经走不动路了,是被两个士兵拖到刑场上的,
拖的时候脚后跟在地上磨出了两道血痕。三个月大的婴孩是堂嫂刚生的,还在吃奶,
被官差从母亲怀里抢走的时候,哭得声嘶力竭。斩首的那天,菜市口围了上千人。
三百一十七颗人头,一颗一颗地落地。鲜血流成了河,从菜市口一直流到旁边的水沟里,
染红了整条街。刽子手的刀砍卷了三把,砍到最后,他的手都在抖,不是因为心软,
是因为胳膊酸了。没有人收尸。尸体堆在乱葬岗上,被野狗啃食。三天之后,野狗都吃撑了,
躺在尸体旁边打饱嗝。而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被关在坤宁宫里,每天对着四面墙发呆。
我只知道,每天早上醒来,我还会下意识地想:今天给他煮什么羹?第五章冷宫里的狗,
比我活得体面永和四年正月初三,我被贬入冷宫。“皇后沈氏,失德乱行,不堪配天子”。
冷宫在皇宫最北边,挨着浣衣局。屋子很小,四面透风,地上铺着发霉的稻草。
太监把我推进去,锁上门,走了。冷宫的冬天,比我死过的那次还要冷。
西北风从墙缝里灌进来,像刀子一样割着我的皮肤。手指冻得发紫,指甲发黑,一碰就掉。
脚趾生了冻疮,又痒又疼,挠破了皮,流了脓。饭食是馊的。上面浮着一层油花,
散发着酸腐的气味。有时候碗底有虫子,白的黑的,在米汤里浮浮沉沉。有一次,
送饭的太监不小心把碗打翻了,粥洒了一地。他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了。我蹲在地上,
用手指把没沾到灰的粥粒一粒一粒地捡起来塞进嘴里。我是沈家的嫡女。
是镇北侯的掌上明珠。是大雍的皇后。我蹲在冷宫的泥地上,像一条狗一样舔地上的粥。
冷宫里养了一条狗,老得牙都掉光了,每天躺在墙角晒太阳。它每天有人送饭,一碗白米饭,
上面盖着一块肉。我有时候会趁它不注意,偷它碗里的剩饭。它发现了也不叫,
只是看我一眼,然后把头扭过去,继续睡觉。它看我的那个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不是凶,不是恶,是怜悯。一条狗,在怜悯我。第六章白月光的自白:你的好,
是我最恨的东西永和五年正月初五,苏婉清来了冷宫。
她穿着一件月白色的织金褙子——我变卖母亲的羊脂玉镯换来布料,熬了两个月,
一针一线绣出来的。绣的时候手指扎破了无数次,血滴在白缎子上,我用金线盖住了。
她蹲下来和我平视,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白底青花的瓷瓶,放在我的手心里。“姐姐,
这是陛下让我带来的。鸩酒。”“姐姐,你知道你大哥是怎么死的吗?
是我让人把行军路线泄露给北狄的。万箭穿心。”“你二哥的腿,
是我派人假扮敌军推他下山涧的。”“你三弟在西南平叛,
是我在陛下耳边说‘拨五千兵马就够了’。那根腰带,也是我让人送进牢里的。
”“你父亲在天牢里的那些刑罚,是我亲自拟的。
烙铁的温度、夹棍的力度、钉指的次序——每一样我都亲自过目。烙铁要烧到亮红色,
夹棍要夹一炷香,钉指要先钉大拇指。我亲眼看着他十根手指被一根一根地夹断,
指甲被一片一片地拔掉。”“你母亲撞在石狮子上的时候,我在场。我听见‘咚’的一声,
像西瓜摔在地上。她的脑浆溅在石狮子上,白花花的,混着血。她手里攥着一封信,
到死都没有松开。”她说完这些,站起身,低头看着我,眼中是满满的得意。“姐姐,
你知道我最恨你什么吗?你对我越好,我就越恨你。因为你的好,
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我不如你。”她走了。瓷瓶在我手心里,冰凉的,沉甸甸的。
正月初六,翠微死了。四个太监,一根棍子。他们把翠微按在地上,嘴里塞了碎布,
然后开始打。十三棍。翠微不动了。眼睛还睁着,眼角挂着一滴没来得及落下的泪。
正月初七,我拔开了瓷瓶的塞子。鸩酒是琥珀色的,闻起来有一股淡淡的杏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