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主的舔狗元帅,我把她爹砍了,她破防了

穿成女主的舔狗元帅,我把她爹砍了,她破防了

作者qhpfb3 著

本站最新上架的优质新书,穿越架空小说《穿成女主的舔狗元帅,我把她爹砍了,她破防了》,目前正在更新连载中,吴泽萧玄夜沈昭宁是书中出场较多的关键人物,作者“作者qhpfb3 ”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沈**前日还来了信,说——”“烧了。”“什么?”“以后沈昭宁的所有来信,一律烧掉。不用给我看,也不用告诉我。”吴泽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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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你们管这叫规矩?吴泽睁开眼的时候,嘴里还残留着上一世的血腥味。

    他最后记得的画面是西南边境的密林,毒枭的伏击,三把狙击枪同时锁定他的位置。

    他干掉了两个,第三颗子弹贯穿了他的左胸。十七年的军旅生涯,从特种兵到雇佣兵,

    手上的人命他自己都数不清。江湖人送了他一个外号——活阎王。不是因为他长得凶。

    是因为他杀人从来不眨眼。现在,活阎王睁开了眼,看见了一顶绣着金凤的帷帐。

    “……”吴泽猛地坐起来,浑身的肌肉瞬间绷紧,右手本能地摸向腰间——没有枪。没有刀。

    什么都没有。但他的身体不对。这具身体太年轻了,肌肉虽然结实,但皮肤白得像个娘们儿。

    他低头看了一眼——一双手,骨节分明,掌心没有老茧。这不是他的手。

    记忆像潮水一样涌进来。大周,镇北元帅,萧玄夜。年二十六,掌三十万镇北军,

    坐镇雁门关,麾下铁骑踏遍北狄,打得草原蛮族闻风丧胆。十六岁从军,十八岁封将,

    二十二岁拜帅。大周朝两百年来最年轻的边军大元帅。吴泽挑了挑眉。不错。

    然后他继续往下翻记忆,表情逐渐凝固。萧玄夜,有一个心上人。当朝丞相之女,沈昭宁。

    京城第一美人,琴棋书画无一不精,温婉贤淑,端庄大方。

    萧玄夜在京城述职时远远看了她一眼,从此魂牵梦萦,不可自拔。

    这位大元帅此后做的每一件事,都跟这个沈昭宁有关。——沈昭宁说边关苦寒,

    他就在军中大兴土木,给自己修了一座春暖阁,耗资百万两白银。——沈昭宁说喜欢白狐裘,

    他就派三千骑兵深入北狄雪原,猎了整整一个月,剥了一百张白狐皮,

    做了一件狐裘快马送回京城。——沈昭宁说北狄未平,她日夜担忧,他就疯了似的出征,

    不顾伤亡,三个月之内连灭北狄三部,打得草原血流成河。而沈昭宁对他呢?温温柔柔地笑,

    客客气气地谢,每次来信都写“玄夜哥哥珍重身体”,末尾画一朵小小的兰花。

    萧玄夜觉得这就是爱情。吴泽觉得这就是有病。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沈昭宁真正喜欢的人是当朝七皇子,楚王李承渊。一个温润如玉、风姿翩翩的王爷,

    写得一手好诗,弹得一曲好琴,走到哪里都是一片少女的尖叫声。萧玄夜知道这件事。

    但他不在乎。他说:“只要昭宁幸福,我做什么都可以。”后来李承渊发动政变,逼宫夺位。

    沈昭宁在宫中作为人质,危在旦夕。萧玄夜接到沈昭宁的求救信,

    连夜率领三千铁骑千里奔袭,杀入京城,帮助李承渊稳定了局面。李承渊登基称帝,

    沈昭宁封后。然后皇帝和皇后一起,请萧玄夜交出兵符。萧玄夜二话不说,

    双手奉上三十万镇北军的兵权。三个月后,一杯鸩酒送到了元帅府。萧玄夜喝下去的时候,

    嘴角还带着笑。他最后说的话是:“告诉昭宁,臣不后悔。”吴泽看完这段记忆,

    沉默了很久。然后他发出一声冷笑。“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他活动了一下脖子,

    发出咔咔的声响,“这句话果然是有现实依据的。”他从床上下来,赤脚踩在冰凉的地砖上。

    铜镜里映出一张脸——剑眉星目,鼻若悬胆,薄唇微抿,带着一股天然的冷厉之气。这长相,

    放在前世,是标准的兵王脸。放在这个世界……吴泽低头看了看身上绣着云纹的白色中衣,

    嘴角抽了一下。萧玄夜的衣柜里,居然有一半都是白色的衣服。白色的常服,白色的战袍,

    甚至连盔甲都特意漆成了银白色。为什么?因为沈昭宁说喜欢白衣。

    “……”吴泽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冷静。他是来活第二辈子的。上辈子死在丛林里,

    尸骨都没人收。这辈子老天爷给了他一副好牌——三十万大军,边陲重镇,天高皇帝远。

    他怎么打?反正不可能像萧玄夜那么打。“来人。”门帘掀开,一个年轻的亲卫快步走进来,

    单膝跪地:“元帅!”吴泽看了他一眼。这亲卫约莫十八九岁,虎头虎脑,

    眼神里全是崇拜和忠诚。萧玄夜的记忆告诉他,这个叫周虎的小伙子,在原主的情节里,

    最后跟着萧玄夜一起死在了京城。萧玄夜喝毒酒的时候,周虎在外面被禁军乱刀砍死。

    死的时候还喊着“元帅快走”。吴泽的眼神柔和了一瞬,随即恢复了冷厉。“备马。

    ”“元帅要去何处?”“巡营。”周虎愣了一下。萧玄夜以前从来不巡营。

    这位元帅的心思全在京城那位相府千金身上,军中事务全部扔给副将处理。镇北军能打,

    靠的不是萧玄夜的指挥,而是三十万将士本身就悍勇。“是!

    ”吴泽换了一身玄色劲装——他翻遍了衣柜,终于找到一件不是白色的。

    黑色的布料紧贴在他精悍的身躯上,勾勒出流畅的肌肉线条。他把萧玄夜那把佩剑挂在腰间,

    试了试手感。剑是好剑,但萧玄夜的剑术……吴泽回忆了一下,差点笑出声。

    这位大元帅的剑法,用一个词形容——花架子。好看,但没用。

    萧玄夜所有的武艺都是跟京城那些“武术大家”学的,

    一招一式讲究的是姿态优美、衣袂飘飘。因为沈昭宁说过一句“喜欢看玄夜哥哥舞剑”。

    舞剑。不是练剑,是舞剑。吴泽掂了掂手里的剑,随手挽了一个剑花。

    和萧玄夜那种观赏性的剑花不同,他的手腕一转,剑尖在空中划出一道致命的弧线,

    带起一声尖锐的破空之音。周虎在旁边看得眼珠子都直了。“元帅,您这剑法……”“走了。

    ”吴泽大步流星地走出房门,周虎小跑着跟在后面。门外,整座元帅府依山而建,气势恢宏。

    亭台楼阁,雕梁画栋,花园里种满了各色花卉,甚至还有一个人工湖,

    湖心建了一座精巧的水榭。这是萧玄夜花了两百万两白银修的那个春暖阁。两百万两。

    够三十万大军吃半年的粮。吴泽站在台阶上,看着这座精致得像园林一样的元帅府,

    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看一座坟墓。“周虎。”“在!”“春暖阁,明天拆了。”“……啊?

    ”“把材料卖了,换成粮食和军械。那块地,改成演武场。”周虎张大了嘴,下巴差点脱臼。

    “元、元帅,这春暖阁是您给沈**——”“沈**什么?”吴泽转过头,看了周虎一眼。

    那一眼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只是淡淡地一瞥。但周虎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冰水,

    从头顶凉到脚后跟。他跟在萧玄夜身边三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神。

    萧玄夜的眼神是温柔的、深情的,偶尔带着点忧郁,像一潭春水。而眼前这个人的眼神,

    像一把刀。一把磨了十七年的刀。“没、没什么。”周虎咽了口唾沫,“属下这就去安排。

    ”吴泽翻身上马,策马出了元帅府。雁门关,大周北疆第一雄关。城墙高十二丈,厚八丈,

    绵延数十里,像一条巨龙横亘在群山之间。城墙上是密密麻麻的箭楼、炮台、烽火台,

    每隔百步就有一座哨塔,日夜有士兵值守。关外是千里草原,

    北狄的游骑像狼一样在边境线上游荡。关内是三十万镇北军的营盘,帐篷连绵不绝,

    炊烟袅袅升起,铁器碰撞的声音和马嘶声混在一起,汇成一股粗粝的、野蛮的力量。

    吴泽策马穿过营门的时候,值日的将领还没反应过来。“什么人——”“是元帅!

    ”旁边的人拉住了他。将领愣了一下,赶紧行礼:“末将参见元帅!”吴泽勒住马,

    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将领。记忆告诉他,此人叫赵定边,镇北军左翼统领,正四品昭武将军。

    萧玄夜的记忆里对他的评价是——“赵将军办事勤勉,为人忠厚”。

    但吴泽从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里读出了不同的信息。赵定边看萧玄夜的眼神,

    不是下属看上级的眼神。是狼看羊的眼神。有轻蔑,有觊觎,有隐忍,还有一种……饥饿感。

    萧玄夜看不懂,因为萧玄夜的眼睛只看得见京城的方向。但吴泽看得懂。

    这种人他上辈子见多了。军队里的野心家,表面上恭恭敬敬,背地里不知道在磨什么刀。

    “赵将军。”吴泽的声音不高不低,像一块石头扔进深潭。“末将在!”“营中将士的饷银,

    发到了几月?”赵定边顿了一下:“回元帅,发到了……六月。”现在是九月。也就是说,

    欠饷三个月。“军粮呢?”“军粮……尚有半月之需。”吴泽没说话。

    他记得萧玄夜的记忆里,朝廷每年拨给镇北军的粮饷是足额的。足额的粮饷,

    到了雁门关就变成了欠饷三个月、军粮只剩半个月。钱呢?粮呢?答案不言自明。“传令,

    ”吴泽的声音依然平静,“三品以上将领,半个时辰后到帅帐议事。”“是!

    ”吴泽拨马转身,朝帅帐的方向走去。走出十几步,

    他听见身后赵定边压低声音对身边的人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小,

    但吴泽的耳朵比普通人灵敏得多。这是上辈子在战场上练出来的本事。

    赵定边说:“他又摆什么谱?急着去给京城那个娘们儿献殷勤才是。”吴泽没有回头。

    他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弯出一个没有温度的弧度。半个时辰后,帅帐。

    镇北军三品以上将领一共九人,齐刷刷地站在帅帐里。吴泽坐在主位上,

    面前的案几上摊着一本账册——周虎刚刚从萧玄夜的书房里翻出来的。

    账册上的字迹工工整整,记录了镇北军近三年的粮饷收支。账做得很漂亮。

    漂亮到几乎看不出破绽。但吴泽不是用眼睛看的。他是用鼻子闻的。

    上辈子他在金三角的丛林里追过毒枭,那些人做的账比这漂亮十倍,但他从来不看账本。

    他看的是人。他把账册合上,抬起头,扫了一眼帐中的九个人。九个将领,九种表情。

    有的坦然,有的紧张,有的冷漠,有的——在笑。笑的那个人是个满脸横肉的大汉,

    坐在最末位,是右翼副将,叫马奎。他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眼神在吴泽身上转了一圈,又移开了。“诸位,”吴泽开口了,“今天叫大家来,

    只说三件事。”帐中安静下来。“第一,春暖阁明天拆除,改为演武场。

    以后军中不许再提‘春暖阁’三个字。”九个将领的表情同时变了。萧玄夜修春暖阁的事,

    在军中是公开的笑话。一个边军大元帅,在军营里修亭台楼阁,种花种草,

    就为了讨好一个京城里的女人。将士们嘴上不说,心里早就凉了半截。

    但此刻吴泽突然说要拆,九个人反而露出了意外的神色。“第二,”吴泽竖起两根手指,

    “欠饷的事,我给你们三天时间。三天之内,所有欠饷必须补齐。谁贪的,谁吐出来。

    我不查账,也不审人。三天之后,饷银发到每个士兵手里,这事就算了。”他顿了顿。

    “第三,如果三天之后还有人没吐干净——”吴泽站起来,从案几后面走出来,

    慢慢踱到帐中央。他走路的姿势和萧玄夜完全不同。萧玄夜走路是标准的文人步,儒雅,

    从容,衣袂飘飘。吴泽走路像一头豹子。每一步都踩在人的心尖上。

    “我上辈子……”他忽然意识到说漏了嘴,面不改色地改口,

    “我在北狄草原上学会了一件事。”他停在赵定边面前。“贪腐的部落首领,不需要审判。

    只需要在所有人面前,把他的手砍下来,挂在旗杆上。剩下的部落,

    一百年之内都不会再有人敢伸手。”帐中的温度骤降了十度。赵定边的脸色微微发白,

    但还勉强撑着笑容:“元帅说笑了,咱们镇北军——”“我像在说笑吗?”吴泽看着赵定边。

    赵定边不笑了。因为他看见了吴泽的眼睛。那是一双杀过人的眼睛。

    不是上过战场的人都有的那种麻木和空洞,而是一种更深处的东西——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就好像在他眼里,赵定边不是一个活人,而是一个目标。一个需要被清除的障碍。这种眼神,

    赵定边只在一种人身上见过——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人。“元帅,”马奎忽然开口了,

    声音粗粝,“末将斗胆问一句——春暖阁拆了,沈**那边……”“沈昭宁?”吴泽转过头,

    看着马奎。“沈昭宁跟我有什么关系?”帐中彻底安静了。九个将领面面相觑,

    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萧玄夜对沈昭宁的痴迷,是整个镇北军都知道的事。

    这个元帅可以不管军务,可以不问朝政,但只要沈昭宁一封信来,他可以放下手里的一切。

    现在他说“沈昭宁跟我有什么关系”?“元帅,”赵定边小心翼翼地说,

    “沈**前日还来了信,说——”“烧了。”“什么?”“以后沈昭宁的所有来信,

    一律烧掉。不用给我看,也不用告诉我。”吴泽走回主位,坐下来,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茶水是凉的,他皱了皱眉,但没有说什么。“我说的三件事,诸位听清楚了吗?

    ”九个将领齐刷刷地单膝跪地:“末将领命!”“散了吧。赵将军留步。

    ”其他八个将领鱼贯而出,帐中只剩下吴泽和赵定边。赵定边站在那里,

    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赵将军,”吴泽放下茶杯,“你在镇北军几年了?

    ”“回元帅,十一年。”“十一年,”吴泽点点头,“从士兵一路升到左翼统领,不容易。

    ”赵定边没有说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吴泽站起来,走到赵定边面前,“你在想,

    这个萧玄夜是不是吃错药了。怎么突然变了个人。”赵定边猛地抬头。“我没有吃错药,

    ”吴泽说,“我只是想明白了一件事。”“什……什么事?”“舔狗不得好死。

    ”赵定边:“……”“你可以走了。记住,三天。”赵定边走后,吴泽一个人坐在帅帐里,

    看着帐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他的手指在案几上轻轻叩击,脑子里飞速运转。

    萧玄夜留给他的这盘棋,说好也好,说烂也烂。好的地方——三十万镇北军,百战之师,

    战斗力在整个大周朝排第一。北狄三年之内被打残了,短期内构不成威胁。他在边关,

    天高皇帝远,朝廷的手伸不了那么长。烂的地方——军中有贪腐,将领各怀鬼胎,

    萧玄夜留下的威望几乎为零。一个满脑子都是女人的元帅,在军队里没有任何威信可言。

    将士们怕的不是萧玄夜,怕的是“镇北军”这三个字。更重要的是——京城那边。

    李承渊和沈昭宁已经把他当成了棋子。按照原著情节,

    萧玄夜会在两年后接到沈昭宁的求救信,然后千里奔袭,杀入京城,帮李承渊夺位,

    最后被一杯毒酒送走。吴泽不是萧玄夜。他不会去救任何人。更不会为了任何人去死。

    但如果他不去,李承渊的政变会失败,沈昭宁会死,朝廷的格局会彻底改变。

    这个蝴蝶效应会带来什么后果,他暂时还看不清楚。“不管了,”吴泽自言自语,

    “谁挡谁死。”他站起来,走出帅帐。夜风从草原上吹过来,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

    远处的军营里,篝火点点,士兵们的说笑声隐隐约约地传来。吴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上辈子,他死在异国的丛林里,连一块墓碑都没有。这辈子,他有三十万大军,有一座雄关,

    有一片天地。他不会重蹈萧玄夜的覆辙。他不会做任何人的舔狗。

    他只会做一件事——活下去。谁挡他,谁就死。哪怕是皇帝。哪怕是天命。

    哪怕这个操蛋的女频世界本身。“周虎。”“在!”“给我找一把刀。

    ”“元帅要什么样的刀?”吴泽看着关外漆黑的草原,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森白的笑容。

    “能杀人的就行。”夜风忽然停了。连草原上的虫鸣都静了一瞬。

    周虎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元帅,忽然觉得——雁门关的天,要变了。

    第二章这个世界不太对三天。三天之内,镇北军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是春暖阁。

    周虎带了三百个士兵,只用了一天半就把这座耗资两百万两的园林拆了个干干净净。

    亭台楼阁变成了一堆废料,假山池塘被填平,那些名贵的花木被连根拔起,

    全部卖给了关内的商人。卖了多少钱?八万两。两百万两造的,八万两卖掉。

    吴泽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萧玄夜被那些工匠和商人坑得底裤都不剩。

    一座破园子报价两百万两,中间的回扣不知道进了谁的口袋。“查,”他淡淡地说,

    “春暖阁的工程,经手的每一个人,都给我查。贪了多少,吐多少。吐不出来的,用命抵。

    ”周虎打了个寒噤,领命而去。第二件事,是欠饷。吴泽给了三天时间,

    但实际上只用了一天半,所有的欠饷就全部补齐了。不是那些将领良心发现,

    而是吴泽做了一件事。第一天下午,他把赵定边的亲兵营长叫到了帅帐。

    这个亲兵营长叫刘三,是赵定边的心腹,掌管着赵定边的私账。吴泽没有跟他废话,

    直接问他赵定边贪了多少。刘三不肯说。吴泽也没有逼他。他只是让刘三伸出手来,

    放在案几上。然后他拿起案几上的茶壶,慢慢地、一点一点地,

    把滚烫的茶水倒在刘三的手背上。刘三惨叫了一声,想缩手,但旁边的周虎死死地按住了他。

    茶水一滴一滴地落在手背上,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起泡、溃烂。

    吴泽的表情始终没有任何变化,像是在做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我说,

    ”刘三在第三杯茶水倒完的时候崩溃了,“我全说!”当天晚上,

    赵定边的帅帐里多了一具尸体——刘三的。不是吴泽杀的,是赵定边杀的。但赵定边知道,

    这是吴泽给他的信号。第二天一早,赵定边亲自把三万两白银送到了军需处。

    其他八个将领看到赵定边都吐了,谁还敢藏着?一时间,

    军需处的库房被银子和粮食堆得满满当当。吴泽站在库房里,看着那些银子和粮食,

    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任何变化。“清点清楚,该发的发,该分的分。多出来的,

    全部换成军粮和箭矢。”“是!”第三件事,吴泽没有等到三天后才做。第二天傍晚,

    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事。他召集了全军三十万将士,在校场上列阵。三十万人,

    黑压压地站在雁门关前的旷野上,一眼望不到头。夕阳把他们的盔甲染成了暗红色,

    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吴泽骑在马上,缓缓地从阵前走过。

    他没有穿萧玄夜那件银白色的盔甲,而是换了一副玄铁重甲。

    这套盔甲是萧玄夜缴获的北狄王族战甲,一直挂在库房里吃灰,因为萧玄夜觉得它“太丑了,

    不够雅致”。吴泽觉得它刚刚好。玄铁甲上布满了刀痕箭孔,每一道痕迹都是一条命换来的。

    他骑着马走过的时候,铁甲碰撞的声音沉闷而厚重,像是从地底传来的鼓声。

    三十万将士看着他们的元帅,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感觉到了——这个人不对。不是萧玄夜。

    或者说,是萧玄夜,但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萧玄夜。那个萧玄夜走路像风拂柳,说话像念诗,

    眼神永远飘向京城的方向。而这个萧玄夜——他坐在马上的姿势像一座山。

    他的眼神像一把刀。他的呼吸均匀而深沉,每一口气都吸到丹田,像是随时准备拔刀杀人。

    吴泽在阵前勒住马,转过身,面对着三十万人。他没有用扩音的器具,

    但他的声音穿透了整个校场。“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三十万人屏住了呼吸。“你们在想,

    这个元帅是不是疯了。拆了春暖阁,追了欠饷,现在又在校场上摆这么大阵仗。

    ”没有人敢接话。“我没疯,”吴泽说,“我只是醒了。”他策马缓缓地走在阵前,

    声音在旷野上回荡。“萧玄夜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你们比我清楚。他在军营里修园子,

    花两百万两讨好一个女人。他带着你们去北狄猎白狐,三千人跑了一个月,

    就为了给那个女人做一件狐裘。他把你们当什么?当他的彩礼?

    ”三十万人的呼吸声变得粗重起来。这些话,他们憋在心里很久了。但从来没有人敢说出口。

    萧玄夜是元帅,是镇北军的主帅,他们再不满也只能忍着。“我告诉你们,

    那个女人——沈昭宁——她不喜欢萧玄夜。从来没有。她只是利用他。利用他的兵,

    利用他的权,利用他的命。”吴泽的声音忽然变得冰冷。“而你们,三十万镇北军,

    在她眼里,只是一群工具。一群可以被牺牲的工具。”校场上响起了一阵低沉的嗡嗡声,

    像是兽群发出的低吼。“但今天开始,这一切都变了。”吴泽勒住马,拔出腰间的剑。

    不是萧玄夜那把装饰用的佩剑,而是一把普通的战刀。他从军械库里随便拿的,

    没有任何花纹装饰,刀刃上还有没磨掉的铁锈。但这把刀在他手里,比任何宝剑都可怕。

    “从今天起,镇北军只有一个主人。”他把刀举过头顶,刀刃在夕阳下反射出血红色的光。

    “不是朝廷,不是皇帝,不是沈昭宁。”“是我。”“你们的元帅。”三十万人沉默了三秒。

    然后,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元帅!”第二声,第三声,第十声,第一百声,

    第一万声——“元帅!元帅!元帅!”三十万人的吼声像海啸一样席卷了雁门关,

    震得城墙上的灰土簌簌落下。关外的草原上,北狄的探子远远地听见了这个声音,

    脸色惨白地拨马就跑。吴泽放下刀,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然后他看见了——在三十万人欢呼的海洋中,有几个人没有张嘴。赵定边。马奎。

    还有另外三个将领。他们站在将台上,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容,嘴唇紧抿,眼神闪烁。

    吴泽把他们的位置记在了脑子里。当天夜里,吴泽在帅帐里对着地图研究到半夜。

    力分布、关内各州的驻军情况、京城到边关的驿道路线……他把所有的信息都装进了脑子里。

    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信息就是生命。你不知道敌人在哪里,敌人就在你身后。“周虎。

    ”门外值夜的周虎探进头来:“元帅?”“京城最近有没有什么消息?

    ”周虎想了想:“丞相府前日送来一封信,就是被您烧掉的那封。还有……朝廷的邸报上说,

    七皇子李承渊最近很得圣心,有可能被立为太子。”吴泽的手指在地图上敲了敲。李承渊,

    沈昭宁,楚王,太子,政变,皇位。这些词在他的脑子里转了一圈,然后被他全部扔了出去。

    管他谁当皇帝。他在雁门关,天高皇帝远。三十万大军在手,谁来他也不怕。

    但有一件事他放心不下。“周虎,京城那边,有没有关于我的什么传言?

    ”周虎犹豫了一下:“有……有人说,元帅是沈家的……那个……”“说。

    ”“说元帅是沈家养的一条狗。”吴泽笑了。是真的笑了。不是冷笑,不是嘲笑,

    而是一种释然的笑。“他们说对了,”他说,“萧玄夜确实是。但我不是。

    ”周虎看着吴泽的笑容,忽然觉得脊背发凉。那个笑容里没有温度,没有感情,

    只有一种东西——杀意。纯粹的、**裸的、毫不掩饰的杀意。“元、元帅……”“去睡吧,

    ”吴泽挥了挥手,“明天还有事。”周虎退出去之后,吴泽一个人坐在帅帐里,

    对着烛火发呆。他在想一个问题。一个从穿越过来就一直困扰他的问题。这个世界的规则,

    和他上辈子认识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上辈子,军队是为国家打仗的。

    士兵的忠诚建立在纪律、信仰和利益之上。但在这个世界,三十万镇北军的忠诚,

    居然建立在萧玄夜对沈昭宁的爱慕之上?不对。他翻了翻萧玄夜的记忆,

    发现了一件让他毛骨悚然的事。萧玄夜之所以能当上镇北军元帅,

    不是因为他的战功——虽然战功确实有——而是因为丞相沈万山的举荐。沈万山,

    沈昭宁的父亲。也就是说,萧玄夜的整个军旅生涯,从头到尾,都是沈家一手铺的路。

    他能当上士兵,是因为沈家的关系。他能当上将领,是因为沈家的运作。他能当上元帅,

    是因为沈家的举荐。而沈家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力气捧一个边军元帅?答案呼之欲出。

    沈家在养一条狗。一条在边关手握三十万大军的狗。关键时刻,

    这条狗可以帮沈家做任何事——比如,千里奔袭,杀入京城,帮沈家的女婿夺皇位。

    而萧玄夜这条狗,不仅心甘情愿,还觉得自己是在为爱情奉献。吴泽闭上眼,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萧玄夜,**真是个天才。

    ”他在心里默默地对原主说了一声“谢谢”。谢谢你给我留了三十万大军。

    谢谢你给我留了一座雄关。谢谢你给我留了一个烂摊子,

    让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把所有挡路的人——全部清掉。他吹灭蜡烛,躺在行军床上,闭上眼。

    三秒之内,他就睡着了。这是上辈子在战场上练出来的本事。随时随地,三秒入睡,

    随时随地被吵醒,随时随地进行战斗。但在睡着的最后一秒,他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是萧玄夜的记忆。沈昭宁的脸。那张脸确实很美。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肤若凝脂。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像是有星星在闪。难怪萧玄夜会沦陷。

    吴泽在心里评价了一句——确实漂亮。然后他就睡着了。没有任何多余的想法。

    因为在他眼里,漂亮的女人和漂亮的刀没有区别——都只是工具。谁挡他的路,他就毁了谁。

    哪怕那个人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窗外,月亮被乌云遮住了。雁门关的夜风从草原上吹过来,

    带着一丝血腥的气息。那是杀戮的气息。而杀戮的主人,正在沉睡。像一个沉睡的火山。

    随时会爆发。第三章京城的来信春暖阁拆除后的第五天,京城的信使到了。

    信使是丞相府的人,穿着体面的绸衫,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十几个随从,

    带着整整三大箱“慰问品”。绸缎、茶叶、药材,还有一封信。信是沈昭宁亲笔写的。

    吴泽坐在帅帐里,看着那封信,没有拆。信使站在帐中,脸上堆着笑:“元帅,

    这是**给您的亲笔信。**说,边关苦寒,元帅千万保重身体。

    这些薄礼是**的一点心意,还望元帅笑纳。”吴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那封信。

    信封是淡粉色的,角上画着一朵小小的兰花,散发着幽幽的香气。萧玄夜的记忆告诉他,

    这种纸叫“浣花笺”,是沈昭宁特制的,市面上买不到。每一封信,沈昭宁都会用这种纸写,

    仿佛在无声地宣告——这是只给你一个人的。以前萧玄夜收到这种信,

    会像得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捧在手里看了一遍又一遍,信纸都被翻得起了毛边。

    吴泽把信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元帅?”信使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

    “你说这是沈**的亲笔信?”“正是。**写了整整一夜,废了十几张纸才写成的。

    ”“写了什么?”信使愣了一下:“这……小的不敢看,不知道内容。”吴泽把信丢回桌上,

    靠回椅背。“那你回去告诉她,信我没看。”信使的脸色变了:“元帅,这……”“我不看,

    不是因为不想看,”吴泽说,“是因为没必要看。

    她写来写去无非就是那几件事——边关辛苦,多保重,她很挂念,有空多来信。

    最后再画一朵兰花。”信使张大了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因为吴泽说的,一字不差。

    “回去告诉她,”吴泽端起茶杯,“以后不用写信了。边关的事,跟她没有关系。她的事,

    也跟我没有关系。”“元帅!”信使扑通一声跪下来,声音都变了调,

    “您这是……您这是要跟丞相府断交吗?丞相大人对您有知遇之恩啊!

    **她——”“知遇之恩?”吴泽放下茶杯,看着跪在地上的信使。

    那个眼神让信使后面的话全部噎在了喉咙里。“回去告诉沈万山,”吴泽的声音不高不低,

    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他的‘知遇之恩’,萧玄夜已经还了十辈子了。从今天起,

    镇北军不欠沈家任何东西。”他顿了顿。“还有——让他管好自己的手。边关的粮饷,

    该给的给,该发的发。少一文钱,我亲自去京城找他取。”信使的脸白得像纸。

    他是丞相府的老家人,在沈家当了二十年的差,见过无数人对沈万山卑躬屈膝,

    见过无数人对沈昭宁神魂颠倒。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从萧玄夜嘴里听到这种话。

    这个萧玄夜,疯了。“还愣着干什么?”周虎在旁边吼了一声,“元帅的话没听见吗?滚!

    ”信使连滚带爬地退出了帅帐。帐中重新安静下来。周虎站在旁边,

    脸上的表情又兴奋又忐忑。“元帅,您这是……彻底跟沈家翻脸了?”“翻脸?

    ”吴泽冷笑一声,“我跟他从来就没有‘脸’可翻。萧玄夜把自己卖给沈家当狗,

    那是他的事。我不是萧玄夜。”周虎咽了口唾沫。他越来越确定,眼前的这个人,

    不是他认识的那个萧玄夜。但他不敢问。因为在军营里,有些问题问了,就再也走不出去了。

    “元帅,那接下来——”“接下来?”吴泽站起来,走到帐门口,掀开门帘。外面的军营里,

    士兵们正在操练。刀枪碰撞的声音、喊杀声、号令声混在一起,嘈杂而有序。“接下来,

    练兵。”“练兵?”“镇北军号称三十万,能打的不到一半。

    ”吴泽的语气像是在陈述一个他不愿意承认的事实,“骑兵的冲锋阵型还是三年前的旧式,

    步兵的盾阵破绽百出,弓箭手的射程比北狄骑射手短了二十步。”周虎瞪大了眼睛。

    这些东西,萧玄夜从来不会关注。萧玄夜只关心一件事——沈昭宁今天开不开心。

    “从明天开始,全军训法改革。”吴泽转过身,“新的操典我来写,新的阵型我来教。

    三个月之内,我要让镇北军变成一台真正的战争机器。”周虎的呼吸急促起来。“另外,

    选拔制度也改。不管出身,不管背景,能打的上去,不能打的滚蛋。

    那些靠关系混进来的废物,一个不留。”“元帅,”周虎迟疑了一下,

    “那些将领……”吴泽知道他在说什么。镇北军的九位三品以上将领,

    有一半是靠战功上来的,另一半是靠关系。赵定边是靠沈万山的举荐,

    马奎是靠贿赂萧玄夜的旧部,还有几个人,背后是京城里不同的势力。这些人,

    是镇北军的毒瘤。但动他们,需要时机。“不急,”吴泽说,“先把底下的兵练好。

    至于那些蛀虫——”他看了一眼帐外。赵定边正从远处走过,身后跟着几个亲兵,趾高气扬。

    他似乎在跟身边的人说什么,说完之后大笑起来。“让他们再笑几天。”三天后,京城。

    丞相府。沈万山坐在书房里,手里捏着那封被退回来的信。信没有被拆开过,信封完好无损,

    只是角上多了一道折痕——那是吴泽在手里掂量的时候留下的。“他原话怎么说的?

    ”沈万山的声音很平静,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种平静比暴怒更可怕。信使跪在地上,

    额头贴着地面,不敢抬头。“萧……萧元帅说,以后不用写信了。边关的事跟**没有关系,

    **的事也跟他没有关系。”沈万山没有说话。“他还说……”信使的声音越来越小。

    “说什么?”“他说……您的知遇之恩,萧玄夜已经还了十辈子了。从今天起,

    镇北军不欠沈家任何东西。”书房里安静得能听见蜡烛燃烧的声音。“还有吗?

    ”“他还说……让您管好自己的手。边关的粮饷,该给的给,该发的发。少一文钱,

    他亲自来京城找您取。”沈万山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把那封信放在桌上,

    手指轻轻抚过信封上的兰花。“有意思。”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这个萧玄夜,是终于开窍了,还是被人换了脑子?”信使不敢回答。“来人。

    ”门外的管家应声而入。“去查。雁门关最近发生了什么事。事无巨细,全部报上来。

    ”“是。”管家退下之后,沈万山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花了十年时间,

    在边关养了一条狗。这条狗听话、忠诚、好控制,

    只要扔一根骨头——比如沈昭宁的一个笑脸——就能让它做任何事。但现在,

    这条狗突然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没有忠诚,只有冷漠。沈万山不喜欢这种感觉。

    “昭宁那边,”他睁开眼睛,“告诉她,让她再写一封信。这次写得……更亲密一些。

    ”管家愣了一下:“老爷,萧元帅说了不看——”“他看不看是他的事。我们写不写,

    是我们的事。”沈万山的声音变得冰冷,“边关三十万大军,不能丢。”“是。

    ”沈万山重新闭上眼睛。他想起了十年前,第一次见到萧玄夜的情景。

    那时候萧玄夜才十六岁,是个刚从军的小兵,瘦得像根竹竿,但眼睛很亮。

    那双眼睛在看到沈昭宁的时候,亮得像着了火。

    沈万山一眼就看穿了这个年轻人——他会为了沈昭宁去死。事实证明,他没看错。十年来,

    萧玄夜为了沈昭宁做了无数荒唐事。修园子、猎白狐、灭北狄三部,

    每一件事都是在透支自己,但他乐在其中。沈万山觉得这样很好。一条为爱痴狂的狗,

    比一条为了利益而忠诚的狗更好控制。但现在——“有意思,”他又说了一遍,“真有意思。

    ”雁门关。吴泽用了整整七天时间,把镇北军的底细摸了个清清楚楚。三十万人的编制,

    实际在册二十七万。缺额的三万人,有的是战死之后没有补员,有的是被将领们吃了空饷。

    二十七万人里,真正的精锐只有八万。这八万人是萧玄夜当年打北狄时的老底子,能征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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