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血色重生,失而复得的温暖浓稠的黑暗像化不开的血污,裹着刺骨的寒意,
死死攥着彭浦景的心脏。耳边是莱斯特男爵猖狂的狞笑,是骨头被生生碾碎的脆响,
是妻子凌溪带着绝望的哭喊声,还有女儿念念撕心裂肺的“爸爸”。他趴在冰冷的石地上,
四肢被暴力打断,血族的自愈能力在绝对的血脉压制下荡然无存。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油腻的男爵,伸手去扯凌溪的裙摆,看着他年仅三岁的女儿,
被仆人像拎小猫一样拎在手里,吓得小脸惨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彭浦景,
一个最低等的血仆,也配娶纯血贵族?也配拥有家?”莱斯特踩着他的后背,
鞋跟狠狠碾着他的脊椎,“你的妻子,本爵收下了。至于这个小杂种,
就当是给本爵的宠物添点乐子。”“放开她们!莱斯特!我杀了你!”彭浦景目眦欲裂,
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可断了的四肢根本撑不起他的身体,
只能任由屈辱和绝望像潮水一样将他淹没。他看到凌溪眼里的光一点点熄灭,
这个永远温柔、永远会笑着给他擦去脸上血污的女人,最后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有不舍,
有歉意,还有决绝。她猛地撞向旁边的石墙,鲜血瞬间染红了她银白的长发,
也染红了彭浦景整个世界。“凌溪!!”紧接着,是女儿念念的一声短促的尖叫,
然后是重物落地的闷响。他的光,他的全世界,在他眼前,碎得彻彻底底。
无边的恨意和悔恨席卷了他,他体内沉寂了二十多年的血脉突然疯狂沸腾起来,
可一切都太晚了。莱斯特的利爪,毫不留情地刺穿了他的心脏,将他的本源血脉捏得粉碎。
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他只有一个念头:若有来生,我定要以血为誓,以骨为刃,
护她们母女一世周全,谁也不能伤她们分毫。……“阿景?阿景你怎么了?
”温柔的女声在耳边响起,带着熟悉的暖意,一只微凉的手,轻轻抚上了他的额头,
擦去了他额头上的冷汗。彭浦景猛地睁开眼睛。入目的不是冰冷血腥的石牢,
是破旧却干净的石屋屋顶,一盏小小的煤油灯,散发着昏黄暖柔的光。身边躺着的,
是他刻进骨血里、到死都放不下的女人——凌溪。她银白的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
几缕碎发垂在脸颊边,眉眼温柔,眼底带着担忧,正静静地看着他。
她的手还停留在他的额头上,微凉的触感真实得让他发抖。彭浦景的呼吸瞬间停滞了。
他僵硬地转过头,看到石屋角落的小床上,小小的一团正睡得香甜,**的小脸蛋皱着,
小嘴巴还时不时咂一下,正是他的女儿,彭念溪,小名念念。她还活着。凌溪也还活着。
他不是在做梦。彭浦景猛地抬起手,看着自己年轻、完好、没有一丝伤痕的手,
喉咙哽咽得发不出声音。他颤抖着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凌溪的脸颊,
那温热柔软的触感,让他积攒了两辈子的眼泪,瞬间决堤。
“凌溪……凌溪……”他一遍遍地念着她的名字,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
带着失而复得的狂喜,还有深入骨髓的后怕。凌溪被他弄得一愣,随即轻轻叹了口气,
伸手抱住了他,顺着他的后背,像往常一样安抚他:“是不是又做噩梦了?没事的,
我和念念都在呢。”她的怀抱很软,带着她身上独有的、淡淡的银莲花香气,
是他两辈子都忘不掉的味道。彭浦景死死地抱着她,像是抱着失而复得的全世界,
下巴抵在她的发顶,肩膀控制不住地发抖。他想起来了。他重生了。回到了三十年前,
回到了他和凌溪、念念刚被分配到莱斯特男爵领地的第三个月。这一年,他25岁,
是血族里最低等的仆人,连最低阶的男爵都没有觉醒,只能干着最脏最累的活,
领着最差的血食,勉强养活妻女。凌溪本是没落的纯血贵族,祖上曾是伯爵,
只是家族在权力斗争中覆灭,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本可以凭着纯血血脉,
嫁给任何一个高等血族,过上优渥的生活,可她偏偏选择了一无所有的他,
跟着他住进了这破旧的石屋,陪着他吃尽了苦头。前世的他,懦弱、无能,
空有一身沉睡着的血脉,却始终无法觉醒,连自己的妻女都护不住。最终,
在他25岁这年的深冬,莱斯特男爵看上了凌溪,酿成了那场家破人亡的惨剧。而现在,
距离那场惨剧,还有整整三个月。他还有机会。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悲剧重演。
他要觉醒血脉,他要变强,他要让凌溪和念念,过上最好的生活,
要让所有敢觊觎她们、伤害她们的人,付出血的代价。“我没事。”彭浦景深吸一口气,
压下心头翻江倒海的情绪,抬手轻轻拂开凌溪脸颊边的碎发,指尖温柔地描摹着她的眉眼,
动作轻得像是怕碰碎了一件稀世珍宝,“就是梦到你和念念受了委屈,心里难受。
”凌溪闻言,眼底闪过一丝黯淡,随即又挤出一个温柔的笑,
伸手握住他的手:“我们不委屈,能和你在一起,就一点都不委屈。只是苦了你,
每天要去矿场干那么重的活,领的血食还不够你自己补身体的。”她说着,眼眶就红了。
彭浦景的心脏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疼得厉害。他低头看着凌溪的手。这双手,
本该是握着画笔,在画布上描绘山河的。她从小就喜欢画画,是血族里有名的天才画师,
可现在,这双手上布满了老茧和细小的伤口,是每天给人洗衣、缝补衣服,
给领地的贵族们打扫屋子磨出来的。还有他的念念。才三岁的孩子,
本该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可因为他的无能,连最基本的营养都跟不上。
血族幼崽本该在出生就觉醒的夜视能力,念念到现在都没有觉醒,每天晚上石屋熄了灯,
她都会怕黑,缩在小床上哭,要爸爸妈妈抱着才能睡着。就连血族幼崽必需的鲜活血食,
念念都只能喝最劣质的、稀释了无数倍的残血,导致她身体瘦弱,比同龄的孩子小了一圈。
前世的他,总觉得日子还长,总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干活,总能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可直到失去了,他才明白,在这个以血脉为尊的血族世界里,没有实力,一切都是空谈。
你连自己的家人都护不住,所有的温柔和承诺,都只是空话。“以后不会了。
”彭浦景握紧凌溪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吻了吻她的指尖,眼神里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凌溪,相信我,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和念念吃一点苦,受一点委屈。
我会让你们过上最好的日子,谁也不能欺负你们。”凌溪看着他的眼睛,愣了一下。
她总觉得,今天的彭浦景,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他的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隐忍和迷茫,
多了一种她从未见过的锋芒和笃定,还有一种深不见底的温柔,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裹进去。
她点了点头,笑着说:“好,我相信你。”她从来都信他。哪怕他只是个最低等的仆人,
哪怕所有人都嘲笑她瞎了眼,嫁给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她也从来没有后悔过。
彭浦景看着她温柔的笑脸,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又酸得厉害。前世的他,
终究是辜负了她的信任。这一世,他拼了命,也不会让她输。这时,
角落里的小床传来了小小的呜咽声,念念翻了个身,小眉头皱得紧紧的,
带着哭腔小声喊着:“爸爸……怕……黑……”彭浦景立刻松开凌溪,
轻手轻脚地走到小床边,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女儿抱进怀里。小家伙立刻像找到了依靠,
小胳膊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小脸埋在他的胸口,还在小声地抽噎。“念念不怕,爸爸在呢。
”彭浦景的声音瞬间放得无比轻柔,抱着女儿的动作小心翼翼,
像是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他用指尖凝聚起一丝微弱的血族力量,
在指尖亮起一点暖黄色的光,凑到念念眼前,“你看,爸爸给念念变星星了,
不怕黑了好不好?”念念抬起哭红的小眼睛,看着他指尖那点暖融融的光,小嘴巴微微张开,
瞬间忘了哭。她伸出小小的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那点光,眼睛亮了起来,
奶声奶气地说:“星星……爸爸的星星……”“对,是只属于念念的星星。”彭浦景笑着,
抱着女儿在小床边坐下,指尖的光随着他的动作,变成了小小的兔子,小小的花朵,
逗得念念咯咯直笑,刚才的恐惧早就烟消云散了。凌溪坐在床上,看着父女俩的互动,
眼底满是温柔的笑意。彭浦景抱着女儿,看着她笑得露出两颗小小的乳牙,心里又暖又疼。
前世的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地陪过女儿。他每天干完活回来,总是一身疲惫,满心怨气,
要么倒头就睡,要么对着墙壁发呆,很少陪念念玩,甚至连她什么时候学会了说话,
什么时候学会了走路,都记不清。直到她死在他面前,他才明白,
自己错过了多少珍贵的时光。这一世,他要把所有欠她们母女的,都一点点补回来。
他抱着念念,哄了好久,直到小家伙再次睡熟,才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回小床上,
给她盖好了被子,还在小床周围,用自己仅有的那点力量,布下了一个小小的结界,
能挡住夜里的寒风,也能让小床里一直亮着淡淡的暖光,再也不会让她怕黑。做完这一切,
他才回到床上,躺下之后,立刻把凌溪揽进了怀里,紧紧地抱着。“怎么了?
”凌溪靠在他的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小声问。“没什么,就是想抱着你。
”彭浦景低头,在她的发顶印下一个轻柔的吻,声音低沉而认真,“凌溪,对不起,
以前让你受了那么多苦。以后,我会用我的命护着你和念念,谁也不能伤你们分毫。
”凌溪的心像是被温水泡过一样,软得一塌糊涂。她伸手环住他的腰,把脸埋进他的怀里,
小声说:“我从来没觉得苦。有你,有念念,就是最好的日子。”彭浦景抱着她,闭上眼睛,
脑子里却无比清醒。他现在只是个最低等的仆人,体内的血脉沉睡着,
连最基本的血族力量都用不顺畅。想要护好凌溪和念念,想要对抗莱斯特,
甚至对抗这个以血脉为尊的世界,他必须尽快觉醒体内的血脉。他前世直到死的那一刻,
才知道自己的血脉不一般。那种毁天灭地的沸腾感,绝不是普通血族该有的。
只是他到死都没弄明白,自己的血脉到底是什么。但他记得,
前世他无意中听领地的老仆人说过,在领地西边的黑森林深处,有一个废弃的始祖祭坛,
那里残留着古老的血族符文,据说能唤醒沉睡着的血脉。前世的他,只当是个传说,
从来没有去过。现在,那是他唯一的机会。无论那里有什么危险,他都必须去。为了凌溪,
为了念念,他别无选择。第二章以我血肉,换你们温饱和安天刚蒙蒙亮,
石屋外就传来了监工的吆喝声,催促着仆人们去矿场干活。彭浦景睁开眼睛,
第一时间就是看向怀里的凌溪。她还睡得很熟,长长的睫毛垂着,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
大概是做了什么好梦。他又转头看向小床,念念还抱着他昨天给她折的小兔子,睡得正香。
他小心翼翼地松开凌溪,动作轻得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生怕吵醒了她们。下床之后,
他给凌溪掖好了被角,又去小床边,给念念理了理额前的碎发,
在她的小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做完这一切,
他才拿起墙角那件破旧的、沾满了矿尘的工装,走出了石屋。刚出门,
就碰到了和他一起住的几个仆人,都是和他一样的最低等血仆,
每天要去矿场干十二个小时的活,才能领到一小杯稀释过的劣质血食。“彭浦景,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一个叫马克的仆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
“昨天是不是又被监工骂了?没事,咱们这命,不就是这样吗?熬一天是一天。
”彭浦景淡淡地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前世的他,和马克他们一样,
每天浑浑噩噩地干活,领血食,回到石屋倒头就睡,对未来没有任何期待,
只想着能熬一天是一天。可现在,他不一样了。他有要守护的人,有必须要完成的目标。
矿场在领地的东边,是一片漆黑的山洞,里面开采的是血族用来修炼的血晶矿。
最低等的仆人们,每天要在漆黑的矿洞里干十二个小时的活,稍有不慎,就会被监工鞭打,
甚至打死。前世的他,在这里干了整整五年,身上落下了无数的伤,也受了无数的屈辱。
进矿洞之前,监工拿着鞭子,站在洞口,恶狠狠地训话:“都给我卖力点!
今天谁要是完不成定额,不仅领不到血食,还要挨二十鞭子!都听清楚了吗?
”仆人们都低着头,不敢说话。彭浦景站在人群里,眼神冷冽。他记得这个监工,叫霍克,
是莱斯特男爵的远房亲戚,只是个最低阶的爵士,却最喜欢欺负他们这些低等仆人,
前世没少鞭打他,甚至在莱斯特欺负凌溪的时候,这个霍克还在一旁起哄,
伸手想摸凌溪的脸。这笔账,他迟早要算。但现在,他还不能暴露自己,必须先隐忍,
先拿到足够的血食,让凌溪和念念能补好身体,然后再去祭坛,唤醒血脉。矿洞里漆黑一片,
只有墙壁上嵌着的血晶,散发着微弱的红光。仆人们拿着镐头,一下一下地凿着坚硬的矿壁,
沉闷的敲击声在矿洞里回荡。彭浦景拿着镐头,却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埋头苦干。他记得,
前世在这个矿洞的最深处,有一个废弃的矿道,里面藏着一块不小的血晶原石,
是当年一个老矿工发现的,没来得及上交,就死在了矿洞里。那块血晶,
不仅能换大量的优质血食,还能帮他滋养体内沉睡着的血脉。他一边假装干活,
一边往矿洞的深处走。监工们都在洞口附近,很少来深处,这里几乎没有人。
按照前世的记忆,他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废弃的矿道。矿道的入口被碎石堵住了,他放下镐头,
用尽全力搬开那些碎石。他现在的身体,只是个普通的低等仆人,搬这些碎石很费力,
没一会儿,手上就磨出了血泡,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滴,砸在冰冷的石头上。
可他一想到凌溪和念念,想到她们能喝上优质的血食,想到念念能不再怕黑,
能健健康康地长大,就浑身充满了力气。整整两个小时,他终于搬开了堵住入口的碎石,
钻进了废弃矿道。在矿道的最里面,他果然看到了那块拳头大的血晶原石,
在黑暗里散发着浓郁的血色光芒,里面蕴含的血能,比他见过的所有血晶加起来都多。
彭浦景的心脏砰砰直跳。他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块血晶原石,揣进了怀里,
用衣服裹得严严实实。有了这块血晶,他不仅能给凌溪和念念换足够的优质血食,
还能提前滋养血脉,为去祭坛觉醒做准备。他不敢多待,立刻退出了矿道,
又用碎石把入口重新堵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回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干活。
一直到傍晚,收工的**响起,仆人们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出了矿洞。霍克拿着账本,
站在洞口,给每个完成定额的仆人发血食。轮到彭浦景的时候,霍克瞥了他一眼,
嘴角勾起一抹恶意的笑,只递给他了半杯最劣质的、浑浊的血食。“彭浦景,
你今天的定额没完成,就只有这么多。”霍克嗤笑着说,“怎么?不服气?一个废物,
还想领足额的血食?也不看看自己什么东西。”周围的仆人都低着头,不敢说话。谁都知道,
霍克是故意找茬,彭浦景今天干的活,比谁都多,怎么可能没完成定额。前世的他,
遇到这种情况,只会忍气吞声,接过那半杯血食,默默离开。可现在,
彭浦景看着霍克那张油腻的脸,眼底闪过一丝冷冽的杀意。但他忍住了。现在还不是时候。
他面无表情地接过那半杯血食,转身就走,没有和霍克争辩一句。霍克看着他的背影,
啐了一口:“废物就是废物,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真不知道凌溪那样的美人,
怎么会看上这么个窝囊废。”这句话,像针一样扎进了彭华的耳朵里。他的脚步顿了一下,
握着血食杯的手,指节捏得发白。没关系。很快,很快他就会让这些人,付出代价。
彭浦景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绕路去了领地的黑市。这里是低等仆人和爵士们交易的地方,
能用血晶换血食,也能换一些生活用品。他找了一个隐蔽的摊位,摊主是个老血族,
在这里做了很多年的生意,口碑还算不错。彭浦景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注意,
才从怀里拿出了那块血晶原石的一小块,敲下来的,大概有拇指大小。摊主看到那块血晶,
眼睛一下子亮了。这可是高纯度的血晶,比矿场上交的那些,品质好太多了。“你这血晶,
想换什么?”摊主压低声音问。“换优质的鲜活血食,要最好的,适合纯血贵族和幼崽喝的。
”彭浦景说,“剩下的,换一些人类世界的面粉、糖,还有新鲜的水果。
”凌溪喜欢吃人类世界的甜点,前世他穷,从来没给她买过。
念念也从来没吃过那些甜甜的水果和点心。这一世,他要把这些,都给她们补上。
摊主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很快就给彭浦景装了满满两大壶最优质的鲜活血食,
还有一小袋面粉,一罐白糖,还有几个苹果和草莓,都是人类世界最新鲜的。
彭浦景把东西小心翼翼地装进带来的布包里,把剩下的血晶原石重新藏好,转身离开了黑市。
走在回石屋的路上,天已经黑了。布包里的东西沉甸甸的,可彭浦景的心里,却满是期待。
他能想象到,凌溪和念念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会有多开心。刚走到石屋门口,
他就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念念的哭声,还有凌溪温柔的安抚声。彭浦景的心脏一下子揪紧了,
立刻推开门冲了进去。石屋里,凌溪正抱着念念,坐在小床边,轻声哄着。
念念哭得小脸通红,眼睛都肿了,看到彭浦景进来,立刻伸出小胳膊,哭着喊:“爸爸!
爸爸你回来了!”彭浦景立刻放下布包,冲过去把女儿抱进怀里,
心疼地擦去她脸上的眼泪:“念念怎么了?怎么哭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她下午出去玩,被霍克的儿子推倒了,摔破了膝盖。”凌溪的声音带着哽咽,
抬起念念的小腿,给彭浦景看。念念的膝盖上,破了好大一块皮,渗着血珠,小小的伤口,
在她瘦弱的腿上,显得格外刺眼。彭浦景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浑身的气压低得吓人。
又是霍克。上午故意克扣他的血食,现在他的儿子,又把念念推倒摔伤了。
他压下心头的杀意,抱着女儿,动作无比轻柔地吹了吹她的膝盖,
然后从怀里拿出了一小块血晶,用指尖碾碎了,一点点地抹在念念的伤口上。血晶里的血能,
能快速治愈血族的伤口,尤其是对幼崽,效果最好。“念念不怕,爸爸给你吹吹,
很快就不疼了。”彭浦景的声音放得无比温柔,生怕吓到了女儿。念念趴在他的怀里,
小胳膊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抽噎着说:“爸爸……他骂我是野种……骂妈妈是没人要的破落户……”彭浦景的心脏,
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疼得喘不过气,眼底的杀意几乎要溢出来。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女儿,
看着她哭红的眼睛,看着她膝盖上的伤口,又看向旁边的凌溪,她低着头,肩膀微微发抖,
眼里满是委屈和无助。前世的他,也遇到过这样的事。那时候,他只会抱着妻女,
无能地道歉,说自己没用,连孩子都护不住。可这一世,他不会再这样了。“没事了,
念念不怕。”彭浦景抱着女儿,一字一句地说,“以后,谁再敢骂你,再敢碰你一下,
爸爸就打断他的腿。爸爸会保护你和妈妈,永远。”说完,他转头看向凌溪,
伸手把她也揽进了怀里,轻声说:“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们。以后,
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凌溪靠在他的怀里,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她不是觉得委屈,是心疼自己的丈夫,每天在矿场干那么重的活,回来还要为她们母女操心。
彭浦景抱着她们母女,等她们情绪平复下来,才笑着拿起放在门口的布包,
打开给她们看:“你们看,我给你们带什么回来了。”凌溪看着布包里的两大壶鲜活血食,
还有面粉、白糖和水果,一下子愣住了:“阿景,这些……你哪里来的?”优质的鲜活血食,
只有男爵以上的贵族才能领到,他们这些低等仆人,根本连见都见不到。
还有这些人类世界的面粉和糖,更是珍贵,要很多血晶才能换到。“你别担心,
是我今天在矿洞里挖到了一小块血晶,换的。”彭浦景笑着说,拿起一个草莓,洗干净了,
递到念念嘴边,“念念尝尝,这个是草莓,甜甜的,很好吃。”念念睁着大大的眼睛,
看着那个红彤彤的草莓,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甜甜的汁水在嘴里化开,
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咯咯地笑了起来:“甜!爸爸!好甜!”看着女儿开心的笑脸,
彭浦景的心都化了。他又拿起一个草莓,洗干净了,递到凌溪嘴边:“你也尝尝,
你以前不是说,想尝尝人类世界的水果吗?以后我经常给你买。”凌溪看着他温柔的眼神,
咬了一口草莓,甜甜的味道在嘴里化开,可她的眼眶却红了。她长这么大,
从来没有人这样把她放在心上,连她的家族覆灭之后,都只有彭浦景,拼尽全力给她最好的。
彭浦景把两大壶血食打开,倒了满满两杯,一杯递给凌溪,一杯倒在小杯子里,给念念。
“快喝了,这个血食能补身体。”彭浦景看着她们,“以后,我们天天都能喝到这个。
”凌溪拿着杯子,看着他:“那你呢?你不喝吗?”“我在矿上已经喝过了。
”彭浦景笑着说,撒了个谎。他一口都没舍得喝,全部都留给了她们母女。他自己,
还有早上领的那半杯劣质血食,足够了。凌溪看着他,哪里会信。她知道,
他肯定是一口都没喝,全部留给了她们。她把杯子递到他嘴边,红着眼睛说:“你不喝,
我也不喝。你每天在矿场干那么重的活,必须补身体。”彭浦景看着她眼里的坚持,
心里暖得一塌糊涂,只好接过杯子,喝了一小口,然后又推回给她:“好了,我喝了,
剩下的你喝。听话。”凌溪这才接过杯子,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看着她们母女喝着血食,
吃着水果,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彭浦景觉得,今天在矿洞里受的所有累,都值了。
等她们吃完,哄着念念睡着了,彭浦景才坐在石桌前,拿出了剩下的血晶原石。
他用指尖碾碎了一小块,一点点地吸收着里面的血能,滋养着体内沉睡着的血脉。
血能顺着他的经脉,流遍全身,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那股沉寂了二十多年的血脉,
正在一点点地苏醒,有什么东西,正在他的身体里,蠢蠢欲动。就在这时,石屋的门,
突然被人一脚踹开了。霍克带着几个仆人,手里拿着鞭子,站在门口,脸上带着狰狞的笑,
目光贪婪地在凌溪身上扫来扫去。“彭浦景,我听说,你今天挖到了高纯度的血晶?
”霍克嗤笑着说,“一个低等仆人,也配拥有这么好的东西?识相的,就把血晶交出来,
再把你老婆送给本爵玩几天,本爵就饶了你这次,不然,本爵今天就打断你的四肢,
把你扔到矿洞里喂血虫!”凌溪吓得脸色发白,立刻躲到了彭浦景身后,
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彭浦景缓缓站起身,把凌溪护在身后,眼神冷得像冰。他本来想,
再隐忍几天,等去祭坛觉醒了血脉,再找霍克算账。可没想到,霍克自己送上门来了。
他看着霍克,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霍克,你刚才说什么?
我没听清。”霍克被他的眼神看得一愣,心里莫名地升起一丝寒意。可他很快就反应过来,
一个低等仆人,能有什么本事?他立刻恶狠狠地说:“我说,让你把老婆交出来!
把血晶交出来!不然我杀了你!”“找死。”彭浦景的话音落下,身体瞬间动了。
他吸收了血晶的血能,身体早就不是之前那个虚弱的仆人了。他瞬间冲到霍克面前,
在霍克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拳狠狠砸在了他的脸上。咔嚓一声,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霍克惨叫一声,整个人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石屋外面的地上,
满嘴的牙都被打掉了,脸上血肉模糊。跟着霍克来的几个仆人,都吓傻了,站在原地,
一动不敢动。他们从来没想过,一向懦弱的彭浦景,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竟然敢打霍克。
彭浦景一步步走到霍克面前,踩着他的胸口,眼神冷冽地看着他:“霍克,我警告你,第一,
把你儿子给我带过来,给我女儿磕头道歉。第二,以后再敢看我老婆一眼,
再敢动我女儿一根手指头,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把你的四肢剁下来,喂矿洞里的血虫。
”他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杀意,吓得霍克浑身发抖,连惨叫都不敢了,只能拼命地点头。
“滚。”彭浦景松开脚,冷冷地吐出一个字。霍克连滚带爬地爬起来,带着几个仆人,
屁滚尿流地跑了,连头都不敢回。彭浦景转过身,看到凌溪站在石屋门口,正看着他,
眼里带着惊讶,还有一丝担忧。他立刻收敛了身上的杀意,快步走过去,握住她的手,
轻声问:“吓到你了?对不起。”凌溪摇了摇头,伸手摸了摸他的脸,
眼里满是心疼:“没有。我只是怕你受伤。阿景,你打了霍克,
他肯定会去找莱斯特男爵告状的,我们怎么办?”“别怕。”彭浦景抱着她,
低头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声音无比笃定,“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莱斯特来了,
我也不怕。明天,我就去黑森林,等我回来,就再也没有人能欺负我们了。
”凌溪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点了点头。她不知道彭浦景要去黑森林做什么,
但她知道,他一定会保护好她和念念。她信他。彭浦景抱着她,抬头看向黑森林的方向,
眼底闪过一丝坚定。明天,他就去祭坛。无论里面有什么危险,他都必须唤醒血脉。
为了凌溪,为了念念,他必须赢。第三章祭坛觉醒,血皇初临震宵小第二天天还没亮,
彭浦景就醒了。他先给凌溪和念念做好了早饭,把昨天换的面粉,做成了软软的小饼,
煎得金黄,还熬了甜甜的粥,放在石桌上温着。然后他走到小床边,看着睡得正香的女儿,
在她的小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又俯身,在凌溪的发顶印下一个轻柔的吻。
他在石桌上留了一张纸条,告诉凌溪,他去黑森林办点事,晚上一定会回来,让她不要担心,
好好照顾自己和念念,不管谁来敲门,都不要开。做完这一切,
他才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匕首和水囊,把剩下的血晶原石揣进怀里,走出了石屋,
朝着西边的黑森林走去。黑森林在领地的最西边,里面长满了漆黑的古树,常年不见天日,
里面还有很多凶猛的血兽,就算是男爵级别的血族,也不敢轻易进去。领地的仆人们,
都把黑森林当成禁地,从来不敢靠近。彭浦景站在黑森林的入口,看着里面漆黑一片,
只有零星的血晶散发着微弱的红光,耳边传来阵阵血兽的嘶吼,却没有丝毫的畏惧。
比起失去凌溪和念念的痛苦,这点危险,算得了什么。他握紧了手里的匕首,
毫不犹豫地走进了黑森林。森林里比他想象的还要阴暗,古树的枝叶遮天蔽日,
几乎看不到一点天光,脚下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
周围时不时传来血兽的低吼,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在黑暗里盯着他。刚走了没多远,
一只体型庞大的血狼,就猛地从树丛里扑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朝着他的脖子咬了过来。
这只血狼,有着男爵级别的实力,就算是普通的爵士,遇到了也要避其锋芒。
彭浦景眼神一凛,没有丝毫的慌乱。他吸收了血晶的血能,身体早就远超普通的仆人,
再加上前世在矿场练出来的格斗技巧,对付这只血狼,绰绰有余。他侧身躲过血狼的扑击,
手里的匕首反手一挥,精准地划破了血狼的喉咙。滚烫的狼血喷溅出来,
血狼发出一声短促的呜咽,重重地摔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没了气息。
彭浦景擦了擦匕首上的血,没有停留,继续朝着森林深处走去。他记得老仆人说过,
始祖祭坛在黑森林的最深处,靠近血泉的地方。一路上,他遇到了无数的血兽,
有凶猛的血熊,有速度极快的血豹,还有藏在暗处的毒蛇。他一路厮杀,身上沾满了血污,
也受了一些轻伤,可他的脚步,从来没有停下过。他的脑子里,只有凌溪和念念的笑脸,
只有她们等着他回去的样子。只要一想到她们,他就浑身充满了力气,再多的危险,
他都不怕。整整走了一天,直到傍晚,太阳彻底落下,黑森林里彻底暗了下来,
他才终于走到了森林的最深处。在一片空旷的山谷里,他看到了那个废弃的始祖祭坛。
祭坛是用黑色的巨石搭建的,不知道在这里矗立了多少年,上面布满了青苔和藤蔓,
刻满了古老的、扭曲的血族符文。就算已经废弃了这么多年,
祭坛上依然散发着一股古老而威严的气息,让人忍不住心生敬畏。彭浦景的心脏,
不受控制地跳动起来。他能清晰地感觉到,体内沉睡着的血脉,在感受到祭坛的气息之后,
开始疯狂地沸腾起来,像是在回应着祭坛的召唤。他深吸一口气,一步步走上了祭坛。
祭坛的最中央,有一个凹槽,应该是用来放祭品的。周围的符文,在他踏上祭坛的那一刻,
开始微微亮起,散发着淡淡的血色光芒。彭浦景记得,古老的血族传说里,
想要唤醒始祖血脉,必须用自己的本源精血,作为祭品,以血为引,以魂为誓,
才能得到始祖的认可,唤醒沉睡着的血脉。他没有丝毫的犹豫,拿起手里的匕首,
毫不犹豫地划破了自己的掌心。滚烫的本源精血,从他的掌心流了出来,
滴进了祭坛中央的凹槽里。就在精血滴进凹槽的那一刻,整个祭坛,
瞬间爆发出耀眼的血色光芒!刻在巨石上的古老符文,全部亮了起来,像是活过来一样,
在祭坛上飞速流转。一股毁天灭地的威压,从祭坛深处爆发出来,席卷了整个黑森林!
森林里的所有血兽,都在这一刻,匍匐在地,瑟瑟发抖,连头都不敢抬。它们感受到了,
那是来自血族始祖的、最至高无上的威压,是刻在它们血脉里的恐惧。
彭浦景站在祭坛的中央,浑身的血液都在疯狂地沸腾,像是要烧起来一样。无数的信息,
像是潮水一样涌入他的脑海里,关于始祖的传承,关于血族的起源,还有他体内血脉的真相。
他的血脉,不是普通的血族血脉。他是血族始祖该隐的直系后裔,是唯一的血皇血脉,
是所有血族的源头,是天生的血族至尊!只是因为岁月变迁,血皇血脉逐渐沉寂,
他的父辈们,再也没能唤醒血脉,最终沦为了最低等的仆人。直到今天,在这个始祖祭坛上,
他用自己的本源精血,加上他两辈子都不曾改变的、守护妻女的执念,
终于唤醒了这沉睡着的、至高无上的血皇血脉!“啊——!”彭浦景仰头发出一声长啸,
体内的血皇血脉彻底觉醒,磅礴的血能,像是海啸一样,从他的体内爆发出来,
席卷了整个山谷!他的头发,从黑色变成了耀眼的银白,垂落在身后。他的瞳孔,
变成了深邃的血色,里面流转着古老的符文。他的身后,展开了一对巨大的、血色的蝠翼,
上面布满了金色的纹路,那是血皇的象征。一股远超亲王级别的威压,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
让整个血族世界,都在这一刻,微微颤抖。所有的高等血族,无论是伯爵、侯爵,
还是远在血族圣城的亲王们,都在这一刻,感受到了那股来自血脉深处的、绝对的压制力,
纷纷脸色大变,朝着黑森林的方向跪下,浑身发抖。那是来自血皇的威压,
是他们的血脉源头,是他们必须仰望的至尊!而祭坛中央的彭浦景,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体内那股磅礴的力量,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毁天灭地。
他现在的实力,已经直接跨过了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亲王,
直接达到了传说中的血皇境界!他终于变强了。他终于有能力,护好他的凌溪和念念了。
彭浦景收起了身后的蝠翼,身上的银白头发,也变回了黑色,只有眼底的血色,
还残留着一丝威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刚才被匕首划破的伤口,早就已经愈合了,
连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他走下祭坛,没有丝毫的停留,转身朝着黑森林外走去。
他现在只想快点回家,快点回到凌溪和念念的身边。他答应过她们,晚上一定会回去的。
觉醒了血皇血脉之后,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原本走了一天的路程,他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
就走出了黑森林。刚走出黑森林,他就看到了石屋的方向,火光冲天,
还有无数的喧哗声和女人的哭喊声。彭浦景的心脏,瞬间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
一股滔天的杀意,从他的体内爆发出来。是莱斯特!他肯定是听了霍克的告状,
带着人去了他的石屋,去找凌溪和念念的麻烦了!彭浦景的身体瞬间化作一道血色的残影,
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朝着石屋的方向冲了过去。石屋前,已经围满了人。莱斯特男爵,
带着领地所有的守卫,把小小的石屋围得水泄不通。他骑在一匹血马上,脸上带着狰狞的笑,
看着被两个守卫按在地上的凌溪,还有被霍克抱在手里,哭得撕心裂肺的念念。
石屋已经被点燃了,熊熊的火焰吞噬着那间小小的屋子,里面的一切,都在大火里化为灰烬。
“凌溪,你男人跑了,把你和这个小杂种扔下了。”莱斯特骑着马,走到凌溪面前,
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里满是贪婪,“只要你乖乖地跟着本爵,做本爵的女人,
本爵就饶了你和这个小杂种的命,让你们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怎么样?
总比跟着那个废物仆人,住在这破石屋里,吃尽苦头强吧?”凌溪的脸上沾满了灰尘,
胳膊被守卫扭着,疼得脸色发白,可她的眼神里,却没有丝毫的屈服。她死死地盯着莱斯特,
咬着牙说:“你做梦!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跟着你!阿景一定会回来的,他一定会杀了你的!
”“哈哈哈!”莱斯特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哈哈大笑起来,“那个废物?
他去了黑森林,早就被血兽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还想回来杀我?真是可笑!”他一挥手,
恶狠狠地说:“把这个女人给我带回去!还有这个小杂种,一起带走!等本爵玩腻了,
就把她们扔给我的血兽当点心!”“放开我妈妈!放开我!”念念在霍克的怀里,
拼命地挣扎着,小拳头不停地捶打着霍克,哭着喊,“爸爸!爸爸你快回来!救我和妈妈!
”霍克被她打得烦了,抬手就朝着念念的小脸扇了过去:“小杂种!再吵我就打死你!
”就在他的手掌,快要打到念念脸上的那一刻,一股冰冷刺骨的杀意,瞬间席卷了整个场地!
“你敢动她一下,我就让你碎尸万段!”冰冷的声音,像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浑身一颤,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莱斯特猛地转头,
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彭浦景站在不远处,浑身散发着磅礴的血色气息,
眼神冷得像冰,正死死地盯着他们。他的眼底,是翻涌的血色杀意,光是被他看一眼,
就像是被死神盯上了一样,连呼吸都变得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