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尽头的告白》是爱吃风味小吃的黑耀峰创作的一部短篇言情小说。故事围绕着沈栀林屿展开,揭示了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不可思议的冒险经历。这部小说既扣人心弦又充满惊喜,令读者难以忘怀。“林屿。”他走过去,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裤袋里。他以为她会说“好”,或者“我想想”,……。
第一卷初雪第一章迟到的人林屿第一次撞见沈栀,是高二开学的第一天。
那天他又迟到了。他推开后门的时候,全班的目光齐刷刷扫了过来。他早习惯了。
一米八三的个子,瘦得利落,肩背却撑得很稳,没有半分单薄气。眉眼生得深,
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往一边翘,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痞气。
一身洗得发白的黑T恤,牛仔裤膝盖处磨出了浅印,白球鞋的鞋带松松垮垮拖在地上,
他也毫不在意。书包单肩甩在肩上,他穿过整间教室,径直走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拉开椅子坐下。也就是这时,他看见了沈栀。她坐在第三排靠走廊的位置,连头都没回一下。
长发松松挽成一个低马尾,发尾软乎乎搭在肩窝。洗得干净的白衬衫,
袖口规规矩矩挽了两圈,露出一小截细白的手腕,腕骨很明显。她正低头写着什么,
笔尖在草稿纸上划过,沙沙的轻响,在闹哄哄的教室里格外清楚。林屿看不见她的正脸,
只看见半张侧影——鼻梁挺得很直,下颌线收出一个尖尖的弧度,耳朵小小的,
圆润的耳垂上,嵌着一颗小小的黑痣。他盯着那颗痣看了三秒。窗外的秋阳正好,
斜斜落在她身上,给她的侧脸镀了一层浅金色的边,连脸颊上细细的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
她写字的姿势很好看,背挺得笔直,头微微偏着,安安静静的,像一幅晒在太阳底下的画。
林屿往椅背上一靠,长腿伸到桌子底下,双手抱在胸前。就这么看了她整整一节课。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放学的时候,他靠在校门口的墙上等她。书包带子只挂了一边,
嘴里叼着根草莓味的棒棒糖——他不爱吃甜的,可小卖部只剩这个了。等了没一会儿,
就看见她从教学楼里走出来。走路的样子也很好看,不快不慢,背依旧挺得很直,
马尾随着步子在肩窝一晃一晃。她手里捧着本书,边走边低头看,差点撞上前面的人,
才慌忙抬了下头,又很快低了下去。林屿走过去,挡在了她面前。“你好,我叫林屿。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睛不大,却亮得惊人,像秋晨里挂在草叶上的露水,
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杂质。她没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看着他,表情平平静静的。
不是“你谁啊”的防备,也不是“哇帅哥”的花痴,就是纯粹的平静,像在看路边的一棵树,
一扇窗,一只路过的猫。“我坐你后面再后面那排,”他说,“今天刚转来的。
”“你不是转来的。”她开口,声音轻轻的,却很清楚,“你上学期就在这个班。
”林屿叼着糖的动作顿了一下,愣在原地。他以为自己藏得够好,
上学期大半时间都在逃课打球,班里没几个人能记住他,她居然知道。“你认识我?
”“不认识。但我知道你不是转来的。”她说得依旧平静,没笑,也没有不高兴,
就只是陈述一件事实。她看了他两秒,然后绕过他,继续往前走。马尾依旧一晃一晃的,
走得很稳,一次都没回头。林屿站在原地,棒棒糖的棍子还叼在嘴里。
他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放学的人潮里,把糖拿出来看了看,又塞回嘴里,忽然笑了。
不是那种应付人的礼貌笑,是那种“我好像捡到了什么好东西”的笑,嘴角翘得老高,
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陈冲从后面跑过来,拍了他一把:“怎么样?成了?”“没怎么样。
”“她说什么了?”“她说我不是转来的。”陈冲当场笑喷:“她说的对啊,你本来就不是。
”“我知道。”林屿把棒棒糖棍子咬得咯吱响,“但她有意思。”“有意思?哪儿有意思?
”“就是有意思。”他说不上来。不是好看,不是温柔,不是成绩好。
是那种——她看他的时候,真的就像在看一棵树。不是故意装酷忽视他,是真的不在意。
他长到十七岁,从来没被人这么看过。第二章拒绝林屿开始盯着沈栀了。上课的时候看她,
下课的时候看她,课间操的时候站在队伍后面看她。看她晃来晃去的马尾,
看她永远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衫,看她写字时笔尖在纸上沙沙划过的样子。她的字很好看,
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像她的人一样,安安静静,却有自己的章法。班里别的女生看见他,
会脸红,会笑,会主动凑过来搭话。只有沈栀不会。她从来不往他这边看,
好像教室里根本没有他这个人。她跟同桌周瑶说话的时候会笑,跟课代表交作业的时候会笑,
跟老师问好的时候也会笑。可只要视线扫到他,脸上的表情就立刻变回一潭静水,
连一点波纹都没有。这让林屿很不舒服。他从来没习惯过被人这么彻底地忽视。
他是那种走到哪里,目光就跟到哪里的人。可沈栀不看他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像一盏被拧灭了的灯——灯还亮着,可就是没人看见。
他开始找各种借口跟她说话。“沈栀,借下橡皮。”“沈栀,这道题怎么做?”“沈栀,
你笔记能不能借我看看?”她每次都应,也每次都给,可回答永远很短,像在赶时间。
她把橡皮递给他,不看他的脸;把笔记递给他,不看他的人;把作业本递给他,
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她也不会缩手,却也不会多停留哪怕一秒。有一次他问她借笔。
她把笔递过来,依旧没抬头。是最普通的黑色中性笔,笔帽裂了一道缝,
用一小块透明胶带仔仔细细粘住了,胶带的边角已经磨得发翘,起了白边,显然粘了很久。
他把那支笔攥在手里,指腹蹭过那片翘起来的胶带,看了很久。把笔还给她的时候,
他说了一句:“你的笔坏了。”“还能用。”她把笔放回笔袋,继续低头写作业,
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站在她桌子旁边,站了两秒。她没抬头。又站了两秒,她还是没抬头。
他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他写了一封信,
叠成方方正正的小块,趁沈栀去接水的功夫,塞进了她的笔袋里。信很短,
只有一行字:“沈栀,我喜欢你。——林屿”他写的时候改了又改。
第一版写的是“做我女朋友吧”,太急了,像耍流氓。
第二版写的是“从第一次看见你我就喜欢你了”,太肉麻,不像他能说出口的话。最后落笔,
只留了这六个字。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半天,觉得自己酷毙了,简单,直接,不拖泥带水,
像他打球时的三分球,干净利落。沈栀回来了。她坐下,打开笔袋,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纸块。
她拿出来,展开,扫了一眼。林屿坐在最后一排,心跳得咚咚响,像有人在他胸口敲鼓。
可脸上依旧装得风平浪静,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节拍。
沈栀看完信,没有脸红,没有笑,也没有偷偷回头看他。她把纸重新叠好,
放进了校服口袋里。然后翻开练习册,继续写作业,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跟刚才一模一样,跟平时一模一样,跟他第一天看见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林屿的手指停住了。他盯着她的后脑勺,盯了整整一节课。放学的时候,她在走廊尽头等他。
“林屿。”他走过去,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裤袋里。他以为她会说“好”,或者“我想想”,
或者“你为什么喜欢我”。他连回答都想好了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很酷。可沈栀看着他,
眼睛依旧干干净净,平平静静。“谢谢你的信。但是我不喜欢你。”她说得很轻,很稳,
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没有犹豫,没有抱歉,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林屿脸上的笑僵住了。“为什么?”“没有为什么。”“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沈栀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东西,可他说不清楚是什么。不是讨厌,不是嫌弃,
不是“你不够好”。是一种他看不懂的平静,像一面镜子,
他在里面看见了自己——穿黑T恤,叼棒棒糖,靠在墙上耍帅,自以为很酷。
可她的眼神告诉他,一点都不酷。只是一个普通的、有点自以为是的、什么都不懂的少年。
“因为你不了解我,”她说,“你只是看见了我。看见和了解,是两回事。”她说完,
转身走了。马尾依旧一晃一晃的,走得很稳,没有回头。林屿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
秋阳落在他身上,可他觉得浑身发冷。他长到十七岁,从来没被人这么干脆地拒绝过。
一次都没有。他原来不知道,被拒绝是这种感觉——胸口像被什么东西闷住了,喘不上气,
又沉又堵。喉咙里干得发疼,像吞了一把粗砂纸。手心全是汗,黏糊糊的,
他却分不清那汗是热的,还是凉的。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看着自己的手指。指尖在抖。
不是怕,是慌。他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永远不会被拒绝的人,
可沈栀拒绝了他。不是因为他不够好,是因为——他连她笔帽上为什么贴胶带,都不知道。
第三章她不知道的事沈栀拒绝林屿的时候,心里是稳的。她走回座位,坐下,翻开练习册,
笔尖落在纸上,还是和平时一样的沙沙声。只有她自己知道,握笔的手指,有一点点发僵。
不是紧张,是那种——你做了一个百分百正确的决定,可身体里有个小小的部分,
还在原地犹豫。她把笔握紧了一点,继续写。她不是讨厌林屿。怎么可能讨厌呢。
他是那种天生就被世界偏爱的人,高,帅,笑起来能让隔壁班女生趴在窗户上看一节课。
他不怎么学习,可成绩从来没掉出过中游;他天天迟到,
可老师从来没真的骂过他;他痞里痞气,可从来不会真的欺负人。
他是那种天生就活在阳光里的人。可她不是世界。她是沈栀。她太了解自己了。
她不是那种会被一句轻飘飘的“我喜欢你”就打动的人。在她这里,
“喜欢”是一件很重的事。重到不能只看一眼就决定,重到不能说出口就完事,
重到需要时间,需要了解,需要一点一点,慢慢靠近。她要的不是“我喜欢你”,
是“我了解你”。她要的不是被看见,是被懂得。林屿看见她了。可他不懂她。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在笔帽上贴透明胶带。那支笔是她爸送的。她爸在外地的工地上班,
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有一年过年,他揣着一身水泥味回来,
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这支笔给她。就是最普通的黑色中性笔,五毛钱一支的那种。
他粗糙的手蹭过笔杆,笑着说:“小满,好好读书。”她把这支笔用了整整一年,
笔帽摔裂了一道缝,舍不得扔。找了块透明胶带,仔仔细细粘好,接着用。林屿不知道这些。
他只看见她有一支笔,笔帽上贴着胶带。他看见了“坏了”,没看见“舍不得”。
她不是怪他。他怎么可能知道呢。他才看见她几周,只觉得她好看,就说喜欢她了。
这种喜欢太轻了,轻得像一根羽毛,风一吹就没了。她不要这种喜欢。
她把那封信放在抽屉的最底下,没有扔。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扔。可能是因为,
这是第一次有人给她写情书。也可能是因为,信上的字很好看,一笔一画,写得很用力。
尤其是“喜欢”两个字,最后一笔往上翘了一点,不像他平时写字那么潦草,
显然写的时候犹豫了很久。她只看了一眼,就关上了抽屉。她告诉自己,这不重要。
喜欢一个人,从来不是人生里最重要的事。她还有很多事要做。要高考,要考去大城市,
要离开这个小地方。她爸在工地上搬砖,她妈在超市理货,他们供她读书不容易。
她不能分心,不能因为一个男生写的六个字,就乱了脚步。可有时候,她还是会想起林屿。
不是故意想的,是它自己冒出来的。比如上课的时候,她能感觉到背后那道目光,
像一小块暖乎乎的石头,轻轻贴在她的后背上。她不回头,可心跳会快一点点。就一点点。
比如放学的时候,他会站在走廊上,跟陈冲大声说话,大声笑。她经过的时候,
他会忽然停下来,看她一眼。她不看他,可耳朵会发烫。就一点点。她告诉自己,这不重要。
只是心跳快了一点点,只是耳朵红了一点点。真的,不重要。
第二卷靠近第四章下雨天高三来了。林屿变了。不是一下子变的,是一点一点,
像春天里抽芽的树,你看不见它在长,可它就是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稳。
他不再迟到了。沈栀每天早上到教室的时候,他已经坐在最后一排了。面前摊着课本,
笔在手里转着,不一定在看书,有时候在发呆,可他安安稳稳地坐在那里。
他不再整个人陷在椅子里吊儿郎当,背坐得很直,虽然偶尔还是会往后靠,
可再也不是以前那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他开始认真学习了。不是因为她,
是因为他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他不想再做一个只会打球、只会迟到、只会写“我喜欢你”的毛头小子。
他想做一个能跟她站在同一个高度的人。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可他在试。
陈冲说他疯了。他说,可能吧。他每天学到凌晨两点,第二天顶着黑眼圈来上课。
听不懂的题,就去问沈栀。她讲题很清楚,比老师讲得还明白。第一次问她的时候,
他心跳得飞快,怕她觉得他笨。可她没有。她讲了一遍,他没懂。她讲第二遍,他还是没懂。
她停下来,看着他。“听懂了吗?”“没有。”他不想骗她。她没有一点不耐烦。拿起笔,
在草稿纸上重新写了起来。这一次她写得很慢,每一个步骤都标得清清楚楚,边写边讲,
讲到关键的地方,会停下来看他一眼,确认他跟上了,再继续。第三遍讲完的时候,
他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懂了!”“真的懂了?”“真的!”她看着他,看了两秒。
他的睫毛很长,比她的还长。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脸上,能看见细细的绒毛。
他的嘴角翘着,笑得像个拿到糖的孩子。她赶紧转过头,心跳得飞快,耳朵烫得像被火烧过。
有一天,她在图书馆自习,出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
噼里啪啦响,天地间一片白茫茫。她站在图书馆门口,看着雨发呆。她没带伞。等了五分钟,
雨一点都没有要小的意思。她正咬着牙准备冲出去,一把黑色的伞,从后面递到了她面前。
“给你。”是林屿。他站在她身后,手里举着伞。头发已经湿了大半,
T恤的肩膀也湿了一块,显然是从教学楼一路跑过来的。“不用。”“拿着吧,我家近。
”“不用,我等一会儿就好。”他没说话,也没把伞硬塞给她,就那么站在雨里,
举着伞看着她,安安静静地等她做决定。雨越下越大,他肩膀上的湿痕越来越大,
额前的头发全湿了,几缕贴在额头上。“你家不近。”她忽然开口。“还行。
”“你家在城东,学校在西边。”他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她没回答,
伸手把伞接了过来。指尖刚碰到伞柄,就顿住了。黑色的伞柄上,也贴着一小块透明胶带,
边角磨得发翘,和她笔帽上的那一块,一模一样。“谢谢。”“没事。”他笑了笑,
转身冲进了雨里。跑得很快,书包在背上一颠一颠的,很快就被大雨裹住,看不见了。
他没回头。她站在门口,看着他消失的方向,低头看着手里的伞。伞柄是湿的,
带着他手心的温度。她把伞撑开,走进了雨里。雨打在伞面上,啪啪作响。她走得很慢,
比平时慢了很多。到家的时候,雨停了。她把伞收起来,放在门口,晾了整整一夜。第二天,
她把伞还给他。“谢谢。”“没事。”他把伞接过去,塞进了书包里。她看着他,
有很多话想问。想问他怎么知道她在图书馆,想问他为什么伞柄上也贴了胶带,
想问他昨天淋湿了有没有感冒。可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他,他也看着她。
两个人对视了两秒,她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她回头看了一眼。他已经走了,
走廊上空空荡荡的,只有阳光落在地板上,亮晃晃的。她低下头,看见自己的手心里,
躺着一小片透明胶带——是从伞柄上掉下来的。她把那片胶带,放进了校服口袋里。
第五章靠近高三下学期,班里调了座位。不是老师安排的,是林屿自己跟陈冲换的。
他换到了沈栀的正后方。沈栀没说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坐下的那一刻,她的心跳,
快了一点点。就一点点。他们开始真正地说话了。
不是以前那种“借橡皮”“借笔记”的客套话,是真的在聊天。他会问她数学题,
把不会的题用红笔标出来,指给她看。她给他讲,他就安安静静地听,听完会点点头,
说“原来是这样”,然后自己低头再做一遍。做完了会抬起头,看着她笑:“沈栀,
你讲题真的太清楚了。”“是吗?”“嗯。比老师讲得好。老师讲的我听不懂,你一讲,
我就懂了。”后来,他们聊的东西越来越多,不只是学习。他会跟她说打篮球的事。
说今天投进了几个三分,说隔壁班的中锋太高了不好防,说新买的球鞋又磨破了脚后跟。
她会安安静静听着,偶尔插一句“那你还打吗”。他会立刻笑起来,说“打啊,
为什么不打”。他会跟她说前一天晚上看的电影。讲情节哪里好笑,哪里戳人,
讲的时候会手舞足蹈,会学电影里的人说话,会忽然停下来,看着她,等她的反应。
她笑的时候,他会跟着笑得更开心;她问“然后呢”的时候,他的眼睛会亮得像星星。
沈栀发现,林屿很会说话。不是那种油嘴滑舌的会说,是他讲什么事,
都带着一股子鲜活的劲儿,你不想打断他,只想听他一直说下去。
他不是在“告诉你”一件事,是在把他看见的、感受到的,完完整整捧到你面前。有一次,
他讲了个很冷的冷笑话。她没笑,他自己先笑疯了,趴在桌上,肩膀一颠一颠的。
她看着他笑的样子,没忍住,也笑了。不是笑话好笑,是他笑的样子太招人,
像个没心没肺的傻子。“你终于笑了。”他立刻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我没笑。
”“笑了。我看见了。”她转过头,假装看窗外。窗外的梧桐树叶子已经绿得发亮,
阳光落在上面,闪着光。她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了林屿的脸。他还在笑,眼睛弯弯的,
睫毛很长。她盯着反光里的他看了两秒,转回来想继续写作业,可笔尖停在纸上,
墨水洇了小小的一块。第六章心动沈栀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心动的。
也许是从他第三次问同一道题的时候开始的。那道数学题,她讲了一遍,他没懂。
讲了第二遍,他还是没懂。她停下来,看着他,想问“你到底哪里不懂”,可话到嘴边,
又咽了回去。因为她看见了他的眼睛。他没有走神,没有敷衍,眉头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
认认真真地在想她刚才说的每一个字。那眼神里没有一点放弃,
只有一股子“我一定要弄懂”的劲儿。“我再讲一遍。”她说。这一次,她写得更慢,
讲得更细,每一个步骤都拆解开,讲到关键的地方,会停下来看他一眼,确认他跟上了,
再继续。第三遍讲完的时候,他猛地抬起头,眼睛亮得像炸开的烟花。“懂了!我真的懂了!
”“真的懂了?”“真的!”她看着他,看了两秒。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脸上,
能看见细细的绒毛,长长的睫毛,还有翘起来的嘴角。她赶紧转过头,心跳得飞快,
耳朵烫得像被火烤过。她拿起笔想写作业,可手指在抖,写出来的字,一个比一个歪。
她把那张纸撕下来,揉成团,扔进了抽屉里。从那以后,她开始控制不住地注意他。
上课的时候会分心,想知道他有没有在听课;下课的时候会假装回头捡东西,
看他是不是在座位上;放学的时候会故意走得慢一点,想知道他会不会从后面追上来。
她觉得自己疯了。明明是她拒绝了他,现在却偷偷摸摸地看他。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周瑶。
周瑶听完,盯着她看了三秒,然后一拍桌子:“沈栀,你完了,你喜欢上他了。”“我没有。
”“你有。你每次说他名字的时候,眼睛都在发光。”“我没有发光。”“有。
你自己看不见而已。”沈栀没说话,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
周瑶拍了拍她的背:“喜欢就喜欢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是我以前拒绝了他。
”“那又怎么样?他现在还喜欢你。”“你怎么知道?”“他看你的眼神,全班都看得见。
”沈栀把脸埋得更深了。耳朵烫得厉害。她想起他说“懂了”的时候,
亮得惊人的眼睛;想起他下雨天递过来的那把伞;想起他讲笑话时,
笑得颠颠的样子;想起他长长的睫毛,翘起来的嘴角。她完了。她真的完了。
第七章在一起高三毕业那天,全班聚餐。吃完饭,大家又去了KTV唱歌。
林屿唱了一首歌,唱的是《小幸运》。他唱得不好听,跑调跑得厉害,高音上不去,
低音下不来,可他唱得格外认真。他站在点歌台前面,握着话筒,
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角落里的沈栀。唱到“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的时候,
声音都在抖。唱完,他拿着话筒说:“这首歌,送给一个人。”全班瞬间炸开了锅,
起哄声吹口哨声掀翻了屋顶。沈栀坐在角落里,脸烫得厉害,低下头假装喝水,可手在抖,
水洒了一点在裙子上。林屿放下话筒,径直走到她面前,弯下腰:“沈栀,出来一下。
”起哄声更大了。她站起来,跟着他走出了包厢。KTV的走廊里很安静,
只有远处包厢里传出来的、闷闷的歌声。他站在走廊的窗户边,看着她。脸有点红,
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紧张的。他的手插在裤袋里,可她能看见,他的手指在口袋里,
紧张地动来动去。“什么事?”她先开了口。他深吸了一口气,像下定了什么决心。“沈栀,
我喜欢你。从高二开学第一天看见你,就喜欢了。你拒绝过我一次,我不怕。
我还想再试一次。”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她面前。是一支黑色的中性笔,笔帽上,
贴着一小块透明胶带。是高二那年,她借给他的那支笔。两年了,他居然一直留着。
胶带已经发黄了,边角卷得厉害,笔杆上的漆都磨掉了一块,露出里面白色的塑料。
“我每天都用它写作业,”他的声音有点抖,“每次用的时候,就想,这是你的笔。
用你的笔写的字,应该会好看一点,离你近一点。”沈栀站在那儿,看着那支笔,
忽然说不出话。她想起两年前,他把笔还给她的时候,说“你的笔坏了”。那时候她觉得,
他只看见了“坏了”,没看见“舍不得”。可现在她知道,他看见了。他不仅看见了,
还记了两年。“林屿。”“嗯。”“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拒绝你吗?”“不知道。
”“因为你不了解我,你只是看见了我。看见和了解,是两回事。”“我知道。”他看着她,
眼睛亮得惊人,“所以我现在想了解你。不是看一眼,是慢慢来。一年不行就两年,
两年不行就三年。”她看着他。这个以前吊儿郎当的少年,现在站在她面前,
紧张得手都在抖,眼睛里却全是认真。她伸出手,把那支笔拿了过来。“笔还我了。”“嗯。
”“那你以后用什么写字?”“你可以再借我一支。”沈栀笑了。她把笔放进自己的包里,
从书包里拿出一支全新的黑色中性笔,递给他。笔帽上没有胶带,干干净净的。“给你。
新的。”他接过笔,攥得很紧,指节都泛白了。“沈栀。”“嗯?
”“你是不是……答应我了?”她没说话,转身往包厢走。走了几步,停下来,
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睛弯弯的,笑得很亮。“进来唱歌。”她说完就进去了。
马尾一晃一晃的,走得很稳。可他看见了,她转身的时候,嘴角翘得老高,
笑得像朵开得正好的栀子花。林屿站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手里攥着那支新笔,低头看了半天,
忽然笑了,笑得像个傻子。第三卷最好的时光第八章官宣沈栀是那种谈恋爱,
就不会藏着掖着的人。在一起的第二天,她就跟周瑶说了。“我跟林屿在一起了。
”她说得很平静,像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周瑶当场尖叫起来,
差点把手里的水杯掀翻:“我就知道!你们俩磨叽了两年,终于成了!”第三天,
她发了一条朋友圈。没有配图,只有一句话:“在一起了。”下面有人评论问是谁,
她回了个笑脸。有人问“是林屿吗”,她大大方方回了一个“嗯”。坦荡,干脆,
一点都不扭捏。有人私聊她:“你不怕别人说闲话?说你主动?”她看着那条消息,
觉得很奇怪:“我没有主动。是他追的我。但我喜欢他,这没什么好藏的。
”她不光在朋友圈说,在班里也不避讳。课间的时候,她会走到他座位旁边,
把一杯温水递给他。水是她早上从家里带来的,装在透明的玻璃杯里,到学校还是温的。
她把杯子放在他桌上,说“喝水”。他接过来喝一口,笑着说“谢谢”。她说“不客气”。
放学的时候,她会站在教室门口等他,背着书包,安安静静地等他收拾东西。他收拾得慢,
课本、练习册、笔记本,一样一样往书包里放,她也不催,就站在门口等。他收拾好了,
走到她旁边,两个人一起下楼。有人起哄,她就笑。有人问“你是不是很喜欢他”,
她就大大方方说“是”。林屿有时候会不好意思。不是害羞,是觉得不真实。
以前他追她的时候,她拒绝得那么干脆,现在她跟全世界说,他是她男朋友,
像在宣布一件很重要、很骄傲的事。他看着她跟别人说“是”的时候,会低下头,
嘴角翘得老高,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着,藏不住的开心。
有一次他问她:“你不怕别人说你太主动?”“怕什么?”“怕别人说闲话。
”“我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她看着他,眼睛亮得很,“我喜欢你,这是我的事。
别人怎么看,跟我没关系。”他站在那儿,看着她。她说“我喜欢你”的时候,
像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自然,没有扭捏,没有害羞,可他觉得这三个字重得很,
重得他差点没接住。他伸出手,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凉,手指细细长长的。
他握着,握了很久。第九章她舍不得沈栀对林屿很好。不是那种“你对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