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当日,我发现驸马是我七年前救过的小狼崽

和亲当日,我发现驸马是我七年前救过的小狼崽

月亮湖里的你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裴烬呼延烈 更新时间:2026-03-24 14:23

精选的一篇古代言情文章《和亲当日,我发现驸马是我七年前救过的小狼崽》,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裴烬呼延烈,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作者月亮湖里的你,文章详情:月光透过毡帐的缝隙洒进来,照在他脸上。他看着我,眼神温柔得不像话。“醒了?”他问。……

最新章节(和亲当日,我发现驸马是我七年前救过的小狼崽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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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叫温酒酒,穿成和亲公主的第一天,就发现驸马是我七年前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小奴隶。

    当年他瘦得像只猫崽子,哭着说“姐姐我长大娶你”。如今他是敌国战功赫赫的冷面将军,

    把我堵在婚房里,捏着我的下巴冷笑:“公主好手段,当年骗我感情,现在送上门来了?

    ”我以为他要报复。他却红着眼睛把我按进怀里:“七年了,你死哪儿去了?

    ”1我是被一盆冷水泼醒的。冰凉的液体灌进鼻腔,呛得我剧烈咳嗽,

    像条搁浅的鱼在地上扑腾。耳边是尖锐的女声:“公主殿下,您就算死,也得死到北狄去!

    ”我睁开眼,看见一个穿宫装的嬷嬷居高临下地俯视我,手里还拎着个铜盆。

    脑子里像被人塞了一团浆糊,原主的记忆碎片般涌进来——我叫温酒酒,大晟朝九公主,

    生母是个不得宠的宫女,生下我就死了。我在冷宫里长到十六岁,连父皇的面都没见过几次。

    北狄犯边,连破三城,朝中无人敢战。我那好父皇一拍大腿,想起来还有我这么个女儿,

    连夜封了个“安和公主”,塞上花轿送去北狄和亲。嫁的人是谁呢?

    北狄那位传闻中“嗜血如命、生啖人肉”的镇北王——裴烬。据说此人十二岁上战场,

    十五岁屠城,手上人命无数。北狄的小孩夜里哭闹,大人只要说一句“裴烬来了”,

    立刻鸦雀无声。而我,要嫁给他。我趴在冰冷的地上,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老天爷,

    我上辈子欠你多少钱?嬷嬷见我不动了,又踢了我一脚:“公主,别装死。误了吉时,

    您担待不起。”我咬牙爬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盯着她。她被我盯得有些不自在,

    后退了半步:“公、公主?”我没说话,只是慢慢擦干脸上的水,把散乱的头发拢到耳后。

    原主胆小懦弱,想死不敢死,最后被逼着上了花轿。我不是她,我穿越前在急诊科干了五年,

    什么场面没见过?死?我还没活够呢。“走,”我说,“上花轿。”嬷嬷愣了好一会儿,

    才手忙脚乱地招呼人给我梳妆。2花轿从大晟出发,走了整整二十三天。越往北走越冷,

    路也越来越难走。随行的侍女冻病了好几个,我的嘴唇也干裂出血,但始终没吭一声。

    第二十三天傍晚,终于到了北狄王庭。我掀开轿帘,看见一座座黑色的毡帐连绵不绝,

    像匍匐在草原上的巨兽。寒风裹着沙砾打在脸上,生疼。没有我想象中的盛大迎接,

    只有两个穿皮甲的士兵,面无表情地领着我往里走。“将军说了,公主先住偏帐,

    大婚之礼择日再办。”翻译过来就是:你男人懒得见你,先扔一边凉快去。我点点头,

    跟着士兵往偏帐走。路过一座大帐时,里面传出粗犷的笑声和酒香。

    一个男人的声音穿透毡帐传出来:“听说大晟送来的公主是个病秧子?别还没拜堂就死了,

    晦气!”另一个声音接话:“将军还缺女人?死了再要一个就是了,大晟有的是公主!

    ”一群人哄堂大笑。我脚步顿了一下,偏帐的帘子已经掀开了。里面倒是收拾得干净,

    有炭火,有热水,还有一碟子羊肉。我坐下来,慢慢吃着羊肉,脑子里想着刚才那些话。

    裴烬。这个名字在北狄是神话,在大晟是噩梦。我搜遍了原主的记忆,

    只找到一些模糊的传闻——他出身卑贱,是个奴隶之子,

    十二岁那年被北狄王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从此一路杀到将军之位。有人说他是狼养大的,

    有人说他喝人血,有人说他没有心。我放下羊骨头,叹了口气。管他有没有心,我只想活着。

    3在偏帐里住了五天,裴烬始终没有出现。我倒是乐得清闲,每天吃吃喝喝,

    跟侍女学了几句北狄话,偶尔在帐外走走,看看草原上低垂的云。第六天,终于有人来了。

    不是裴烬,是他手下的副将,一个叫呼延烈的壮汉,进门就给我行了个大礼:“公主,

    将军请您过去。”我心跳漏了一拍。该来的总会来。我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裳,

    把头发重新梳好,跟着呼延烈往外走。主帐比偏帐大了十倍不止,

    门口站着两个腰佩弯刀的卫士,眼神像鹰一样锐利。呼延烈掀开帘子,我深吸一口气,

    迈步进去。帐子里烧着炭火,暖烘烘的。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毡,正中央是一张矮桌,

    桌上摊着地图和酒碗。桌后面坐着一个人。他穿着黑色的窄袖袍子,腰间束着银色的腰带,

    墨发半束,几缕散落在肩头。他正低头看着什么,听到脚步声,慢慢抬起头——我愣住了。

    不是因为他的长相。他确实很好看,剑眉深目,鼻梁高挺,薄唇微抿,

    五官像是北地的风雪一刀一刀削出来的,凌厉而深邃。但让我僵住的,是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在烛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色,像某种兽类。很眼熟。非常眼熟。

    脑子里有什么东西轰然炸开,一段被我封存了七年的记忆猛地涌上来——七年前,

    我还在急诊科实习。那年冬天特别冷,医院收治了一批被解救的被拐儿童。

    十几个孩子挤在病房里,瘦得皮包骨,眼神惊恐,像受惊的小动物。其中有一个男孩,

    大概八九岁的样子,最瘦,也最沉默。他不哭不闹,不跟任何人说话,只是缩在墙角,

    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死死盯着每一个靠近他的人。护士长说,

    这孩子是在一个黑矿里被发现的,被关了三年,天天干活挨打,不会说话,不会写字,

    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我负责给他做体检。他像一只炸毛的狼崽子,我一靠近就咬我,

    咬得我手背上全是血印子。我疼得龇牙咧嘴,但没生气,只是蹲下来,平视他的眼睛。

    “疼不疼?”我问。他愣住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三年来第一次被人问“疼不疼”。

    我开始每天去看他,带糖给他,带故事书给他,一个字一个字地教他说话。他很聪明,

    学得很快,但从来不笑。直到有一天,他发高烧,烧得不省人事,

    嘴里一直喊着“不要打我”。我抱着他,给他喂药、擦身体,守了他一整夜。

    第二天早上他退了烧,睁开眼看见我趴在他床边睡着了,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很轻,

    像怕弄碎什么。我醒过来,对上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他张了张嘴,

    用沙哑的声音说了三个字:“谢谢你。”那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后来他渐渐好了起来,

    开始学写字,开始跟别的孩子玩,甚至开始笑了。他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特别好看。

    有一天,他忽然跑到我面前,踮起脚尖,认认真真地说:“姐姐,等我长大了,我娶你。

    ”全科室的人都笑了。我也笑了,蹲下来捏捏他的脸:“好啊,那你快点长大。”再后来,

    他被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妇收养,离开了医院。临走那天,他抱着我的腿不撒手,

    哭得撕心裂肺。“姐姐,你别忘了我!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我红着眼睛点头:“好,

    姐姐等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继续上班,继续值夜班,继续在急诊室里跟死神抢人。

    一年又一年,我渐渐忘了那个琥珀色眼睛的小男孩,忘了他说的“娶你”,

    忘了他哭着说“别忘了我”。直到现在。直到我站在北狄王庭的主帐里,对上这双眼睛。

    七年了,他长大了,长高了,从一个瘦得像猫崽子的男孩,

    变成了一个让整个北狄闻风丧胆的将军。但他的眼睛没有变。琥珀色的,泛着淡淡金色的光,

    像冬天的太阳。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棉花。他站起来,绕过矮桌,

    一步一步走向我。每一步都不快,但每一步都像踩在我心尖上。他走到我面前,停下。

    比我高了一个多头,我不得不仰起脸才能看到他的眼睛。他低头看着我,

    目光从我脸上慢慢扫过,像是在辨认什么。然后,他开口了。声音低沉,像砂纸磨过木头,

    带着北地特有的粗粝。“公主,”他说,“我们是不是见过?”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4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死了。七年了。他长高了,长开了,

    从一个瘦骨嶙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但他的眼睛没变,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像冬天的太阳,像草原上的狼,

    像——像那个拉着我的衣角哭着说“姐姐别忘了我”的孩子。“裴烬,”我叫他的名字,

    声音发颤,“你……”他没等我说完,忽然伸出手,捏住了我的下巴。他的手指很凉,

    指腹上有厚厚的茧,粗糙而有力。“公主,”他说,声音里带着一丝意味不明的东西,

    “你的眼睛,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我心跳如鼓。“那个人,”他慢慢说,

    “七年前救过我。”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他看着我哭,眼底的冰一层一层地碎裂。

    “我找了她七年,”他说,声音忽然哑了,“从大晟找到北狄,从北狄找到西域。

    我以为她死了。”“然后你出现了。”他松开我的下巴,退后了一步,像是在克制什么,

    “穿着嫁衣,戴着凤冠,站在我面前。”“你让我怎么办?”他的声音很平静,

    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但我听到了,那平静底下的暗涌——像冰面下的河,像雪地下的火。

    “裴烬,”我哽咽着说,“是我。”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伸手,擦掉我脸上的泪。

    “我知道,”他说,“从你踏进这座帐子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我愣住了。“那你还问?

    ”他忽然笑了,笑容很淡,像冬天的阳光,薄薄的,却暖得人心头发烫。

    “因为我要听你自己说,”他说,“我要听你说,你没有忘了我。”我哭得更凶了。

    “我没忘,”我说,“我一直记得你。”他没说话,只是把我拉进怀里,抱得很紧。

    他的怀抱很硬,铠甲硌得我生疼,但我舍不得推开。七年了,

    他不再是那个需要我保护的小男孩了,他长成了能保护别人的男人。“姐姐,

    ”他把脸埋在我的头发里,声音闷闷的,“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多苦。”我哭着摇头。

    “我被那对夫妇收养后,第二年他们就出车祸死了。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没人要,没人管。

    我偷了钱,买了火车票,回医院找你。”“但你已经不在了。护士长说你辞职了,

    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我找遍了那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找了整整一年。

    后来我被人贩子拐了,卖到了边境,又被北狄的奴隶贩子买走。”“我在奴隶营里待了两年,

    差点死了。是北狄王打猎时路过,看我骨头硬,把我带回去养着。”“我练武,打仗,杀人,

    一步一步爬到今天这个位置。不是为了北狄,不是为了荣华富贵,是为了——有朝一日,

    能找到你。”他松开我,低头看着我的眼睛。“温酒酒,”他叫我的名字,一字一顿,

    “你知不知道,你欠了我七年。”我哭得说不出话,只能拼命点头。“所以,”他说,

    嘴角微微翘起,“你得还。”“怎么还?”我抽噎着问。他低下头,额头抵着我的额头,

    鼻尖碰着我的鼻尖。“这辈子,哪儿也不许去。”5那天晚上,我们什么都没做。他抱着我,

    在毡帐里坐了一夜。我哭累了,迷迷糊糊地睡过去,醒来的时候,他还醒着。帐外的风停了,

    月光透过毡帐的缝隙洒进来,照在他脸上。他看着我,眼神温柔得不像话。“醒了?”他问。

    我“嗯”了一声,声音沙哑得像鸭子叫。他笑了笑,起身倒了碗马奶酒递给我。

    我接过来喝了一口,又辣又酸,差点吐出来。“难喝,”我皱眉。

    他失笑:“你以前不是说马奶酒好喝吗?”“什么时候?”“在医院的时候,你跟我说,

    你去内蒙旅游喝过马奶酒,特别好喝。”我愣住了。那是我随口说的一句话,我早就忘了。

    他都记得。“你还记得什么?”我问。“什么都记得,”他说,“你给我讲的故事,

    你教我唱的歌,你在我发烧的时候抱着我说‘不怕,姐姐在’。”“你走的那天,

    穿的白大褂,头发扎成马尾,眼睛红红的。”“你蹲下来跟我说,‘姐姐等你,

    你好好长大’。”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乎听不见。“我好好长大了,”他说,“你呢?

    你过得好吗?”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过得不好。穿越前,我在急诊科干了五年,

    累得像条狗,没有男朋友,没有社交,连过年都在值班。猝死那天,

    我连续上了三十六个小时的班,倒在值班室的床上,就再也没醒过来。

    然后我就变成了温酒酒,一个被父皇抛弃、被送去和亲的可怜公主。但这些话,我说不出口。

    “还行,”我说,“就是有点累。”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追问。“以后不累了,”他说,

    “有我在。”我鼻子一酸,把脸埋进他胸口。他的心跳很快,咚咚咚的,像擂鼓。“裴烬,

    ”我闷声说,“你以后别打仗了。”“为什么?”“我怕你死。”他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低低地笑了。“不会死的,”他说,“还没跟你算完账呢。”我抬头瞪他:“算什么账?

    ”他低头看着我,琥珀色的眼睛里映着月光。“七年的账,”他说,“一天一天算。

    ”6大婚定在三天后。裴烬说要给我一个盛大的婚礼,我拒绝了。“不用,”我说,

    “简单点就行。”他皱眉:“你是公主,不能委屈你。”“我不是什么公主,”我说,

    “我只是你的姐姐。”他看着我,眼底有什么东西在翻涌。“不是姐姐,”他说。“什么?

    ”“不是姐姐,”他重复了一遍,声音很低,“是温酒酒。”我愣住了。“我不要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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