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得很好,有喜欢看书的书友们看看这本《见过花开就好》,爱吃蟹肉豆腐的谢良把陈屿苏晚陆则等人物写得淋漓尽致,堪称完美,主要讲的是:而是两三支,用牛皮纸简单包着,刚好能插在她吧台的花瓶里;有时候是晚上,花店打烊了,……
九月二十三日,秋分。昆明的秋总是来得慢,风里还带着夏末残留的温软,
阳光透过落地窗斜斜切进来,在原木色的餐桌上投下长短不一的光斑。
陈屿刚吹灭生日蛋糕上的二十七根蜡烛,奶油的甜香混着蜡烛燃尽的轻烟在空气里漫开。
他指尖还沾着一点蜡油,烫意很轻,像他藏了三年的心事,不重,却时时刻刻都贴着皮肤,
落进心跳里。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顺丰同城的取件提醒,
显示快递已经放在了家门口的智能柜里。他挑了挑眉,有点意外。今天生日,
相熟的朋友大多提前发了祝福,约了晚上的饭局,没人说过要寄同城件。他起身换了鞋,
下楼去取快递,脑子里还在盘算着晚上的局,苏晚会来。苏晚。光是念出这两个字,
陈屿的嘴角就忍不住往上牵了牵。他给苏晚准备了礼物,藏在书房的抽屉里,
一枚他亲手设计、打了半年版的银质胸针。主体是一朵半开的晚香玉,
花瓣的纹路是他对着苏晚花店的花,一笔一笔描出来的,背面刻了两个极小的字:晚晚。
这是他藏了三年的秘密。从三年前那个下雨天,他第一次踏进苏晚的花店,
看见她抱着一束洋桔梗站在门口,发梢沾着雨珠,笑着递给他一杯热姜茶开始,
这个秘密就生了根,发了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枝繁叶茂地长了三年。他总觉得,
今天是个合适的日子。二十七岁,工作室稳定下来,他有能力给她一个安稳的未来,
也终于攒够了勇气,想把那句藏了一千多个日夜的“我喜欢你”,说给她听。
智能柜的门弹开,里面是一个白色的信封,很薄,轻飘飘的,拿在手里几乎没什么重量。
寄件人那一栏,写着两个字:苏晚。陈屿的心跳漏了一拍,指尖下意识地收紧。
她怎么会寄快递给他?明明昨天还在微信里跟他说,生日当天要给他一个惊喜,
约了晚上一起吃饭。他捏着信封上楼,关上门,靠在玄关的墙上,
指尖划过信封上苏晚的字迹。她的字和她的人一样,软软的,带着点娟秀的弧度,
是他看了无数次的样子——花店的价签上,她给他写的便签上,朋友圈的文案里,
他都见过。拆开信封的瞬间,有什么东西,顺着指尖的触感,一路烫到了心底。
是一张结婚请柬。红底烫金的封面,印着一对新人的婚纱照。照片上的苏晚穿着白色的纱裙,
靠在男人的肩头,眼睛弯成了月牙,笑靥如花。她身边的男人穿着黑色西装,眉眼温和,
手揽着她的腰,姿态亲昵又自然。陈屿的呼吸猛地顿住,像有人伸手攥住了他的喉咙,
连带着胸腔里的心脏,都被狠狠捏紧,疼得他眼前发黑。他指尖抖得厉害,
几乎捏不住那张薄薄的请柬。翻开内页,烫金的字迹清清楚楚,刺得他眼睛生疼。
新郎:陆则新娘:苏晚谨定于公历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农历九月二十一,星期三,
为我俩举行结婚典礼,敬备薄酌,恭候光临。
席设:昆明洲际酒店时间:中午十二时下面还有一行苏晚手写的字,是她的笔迹:陈屿,
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婚礼,你一定要来呀。日期,是今天。他的生日,秋分,
他准备了三年表白的日子,收到了喜欢了三年的女孩,发来的结婚请柬。陈屿靠在墙上,
慢慢滑坐下去。玄关的灯光冷白,落在请柬上,婚纱照里苏晚的笑容,清晰得刺眼。
他想起昨天晚上,苏晚给他发微信,问他生日想要什么礼物。他笑着回,你能来就好。
她回了一个笑脸,说那肯定的,我还给你准备了超大的惊喜。原来这就是她给的惊喜。
巨大的荒谬感和钝痛席卷而来,像潮水一样,瞬间把他淹没。
他手里还捏着那枚没拆封的蜡烛,蛋糕的甜香还在空气里飘着,
桌上的生日帽还安安静静地躺着,上面写着“陈屿生日快乐”。一切都还带着生日的暖意,
只有他手里的请柬,烫得像一块烧红的铁,烙得他手心生疼。他盯着请柬上的婚纱照,
看了很久。那个男人,他认识。陆则,一个很有名的商事律师,一年前,
苏晚第一次带他出来吃饭,笑着跟他介绍,说这是陆则,我男朋友。那顿饭,
陈屿记得清清楚楚。在翠湖边的一家滇菜馆,临窗的位置,能看见外面的湖水和垂柳。
陆则坐在苏晚身边,很自然地给她剥了虾,挑了虾线,放进她碗里。苏晚吃着虾,
笑着跟他说陆则的趣事,眼睛里的光,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带着少女的娇憨和欢喜。
陈屿坐在对面,手里的筷子捏得发白,面前的汽锅鸡冒着热气,他却一口都咽不下去。
他只能笑着,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听着苏晚说她和陆则的相遇,说陆则怎么追的她,
说她觉得陆则是个很靠谱的人。那时候他还抱着一丝侥幸。他想,没关系,只是谈恋爱而已,
说不定会分手的。他想,他还有机会,只要他还守在她身边,只要她回头,就能看见他。
他守了三年,从她刚开花店,手忙脚乱地连营业执照都办不明白,
到现在“晚香”花店成了昆明小有名气的网红店;从她上一段恋情分手,
哭着给他打电话,在他怀里醉得不省人事,到现在,她笑着要嫁给别人。
他陪她走过了所有难走的路,却在她要奔向幸福的时候,被拦在了门外,
连一句“我喜欢你”,都没来得及说出口。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屏幕上跳动着三个字:晚晚。陈屿看着那个名字,指尖抖了很久,直到**快要挂断,
才按下了接听键。“陈屿!你收到请柬了吗?”苏晚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带着雀跃的欢喜,像往常一样,软软的,甜甜的,是他听了三年的声音,
“我早上刚寄的同城,想着你今天生日,刚好能收到,是不是超惊喜?”惊喜。
陈屿闭了闭眼,喉咙里像堵了一团浸了水的棉花,又沉又涩,半天说不出一个字。“陈屿?
你在听吗?”苏晚的声音带着点疑惑。“嗯。”他终于挤出一个音节,声音哑得厉害,
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收到了。”“嘿嘿,我就知道!”苏晚笑得很开心,
“我跟陆则商量了,伴郎的位置,必须给你留着。除了你,我想不到更合适的人了。
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结婚,你必须站在我身边呀。”伴郎。他喜欢了三年的女孩,
要他去当她的伴郎,看着她嫁给别人。陈屿靠在冰冷的墙上,指尖用力到泛白,
指甲嵌进掌心,疼得他脑子清醒了一点。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轻飘飘的,
像不是自己说出来的:“好。”“太好了!我就知道你肯定答应!”苏晚的声音更开心了,
“对了,你今天生日,晚上的饭局我订好了,就在你工作室附近的那家私房菜,七点,
好不好?我跟陆则一起过来,给你过生日。”陆则也来。陈屿的心脏又是一阵抽痛,
他闭了闭眼,说:“好。”“那就说定啦!晚上见!生日快乐呀陈屿!”苏晚说完,
又笑着说了几句,才挂了电话。听筒里传来忙音,陈屿慢慢放下手机,手垂在身侧,
整个人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坐在玄关的地板上。桌上的生日蛋糕,蜡烛已经彻底灭了,
余烟散尽,只剩下甜腻的香气,在空气里挥之不去,像一个巨大的讽刺。他拿起那张请柬,
一遍一遍地看,看苏晚的名字,看陆则的名字,看那个日期,十月二十三日,霜降。
刚好是他收到请柬的一个月后。一个月,三十天。他要用三十天的时间,准备好,
去参加喜欢了三年的女孩的婚礼,还要站在她身边,当她的伴郎,笑着祝她新婚快乐。
陈屿低头,把脸埋在膝盖里,肩膀控制不住地发抖。三年的欢喜,三年的小心翼翼,
三年的满心期待,在他二十七岁生日的这一天,被一张薄薄的请柬,判了死刑。
第二章雨里的洋桔梗陈屿第一次见到苏晚,是三年前的六月,昆明的雨季。
那时候他刚从设计院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间小小的建筑设计工作室,接的第一个单子,
就是一个街边花店的全案设计。店主人叫苏晚,电话里的声音软软的,
说她的店叫“晚香”,想装成温暖的、有烟火气的样子,不要太商业化,要像家一样。
陈屿带着图纸过去的时候,正赶上昆明的一场大雨。豆大的雨点砸下来,砸在车窗上,
噼里啪啦地响,视线都被雨幕模糊了。他把车停在店门口,抱着图纸下车,刚跑了两步,
就被淋了个透湿,白衬衫贴在背上,凉得刺骨。花店的门是开着的,
暖黄色的灯光从里面透出来,混着淡淡的花香,在湿漉漉的雨里,像一个温柔的港湾。
他刚走到门口,就看见一个女孩抱着一束洋桔梗,从里面走出来。她穿着米白色的棉麻裙子,
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脸颊边,发梢沾着雨珠,皮肤很白,眼睛圆圆的,
像盛着一汪清水。看见浑身湿透的他,女孩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
眼睛弯成了好看的月牙。“你是陈屿设计师吧?快进来快进来,怎么淋成这样。
”她侧身让他进来,顺手把怀里的洋桔梗放在旁边的桶里,转身去了吧台,
很快端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姜茶过来,“快喝点暖暖身子,别感冒了。”陈屿接过那杯姜茶,
纸杯的温度透过指尖传过来,暖得他一路发凉的身体,瞬间就缓了过来。他抬眼看向她,
她正笑着看着他,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很甜。“我是苏晚,这家店的店主。
”她伸出手,指尖带着一点刚碰过花的凉意,“麻烦你跑一趟了,还下这么大的雨。
”陈屿握住她的手,很软,很小,他的心跳莫名地漏了一拍,赶紧松开,
有点不自然地说:“你好,陈屿。应该的。”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苏晚。昆明的雨季,
湿漉漉的空气里,满是洋桔梗和姜茶的香气,她笑着递给他一杯热饮,眼睛里的光,
比店里的暖灯还要亮。后来陈屿无数次想起那个下午,都觉得,心动就是那一瞬间的事。
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铺垫,就是她笑着递过来一杯姜茶,他就栽进去了,一栽,就是三年。
那天下午,他们对着图纸,聊了很久。苏晚话不多,但是对花店的每一个细节,
都有自己的想法。她想要一个大大的落地窗,阳光能照进来,
落在花上;想要一个靠窗的吧台,客人可以坐在这里喝杯茶,看看花;想要一个小阁楼,
她可以在里面包花,安静又舒服。陈屿拿着笔,一点一点地记下来,她说话的时候,
他偶尔抬眼,就能看见她垂着的眼睫,很长,很密,像小扇子一样,轻轻扇动着,
也扇在了他的心上。他做设计这么多年,见过无数客户,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苏晚这样,
让他连落笔的时候,都忍不住放轻了力道,想把所有的温柔,都融进这一方小小的花店里。
设计稿改了三次,每一次,他都亲自跑过去,跟苏晚沟通细节。有时候是下午,阳光正好,
她在包花,他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看着她,安安静静地等她忙完。她的手指很巧,
粉色的玫瑰,白色的洋桔梗,绿色的尤加利叶,在她手里转几圈,就变成了一束好看的花。
她会给他泡一杯花茶,是她自己晒的桂花,加一点蜂蜜,甜甜的,像她的声音。
有时候是晚上,他加班改完图纸,开车路过花店,看见灯还亮着,就会停下来,
进去坐一会儿。她大多时候都在整理花材,或者给花换水,看见他来,
会笑着给他拿一瓶冰镇的汽水,说辛苦了。花店的装修,前前后后忙了两个多月。
陈屿几乎天天都泡在工地上,小到一块瓷砖的颜色,一个挂钩的位置,他都亲自盯着。
工人都笑他,说陈工,你对这个花店,比对自己家装修还上心。陈屿只是笑,不说话。
他自己也知道,他上心的,从来都不是这个花店,是开花店的人。开业那天,是九月,
昆明的秋天,天很蓝,云很白。花店门口摆满了朋友送的花篮,苏晚穿着白色的裙子,
站在门口,笑着迎接客人,像一朵盛开的晚香玉。陈屿站在人群后面,看着她,
心里又酸又软。他给她送了一个礼物,是他亲手做的一个木质的花架,
上面刻着小小的“晚香”两个字,放在阁楼的窗边,刚好能放下她的多肉盆栽。
苏晚看见那个花架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跑过来抱住他的胳膊,晃了晃,笑着说:“陈屿,
你也太懂我了吧!我正愁没地方放我的多肉呢!谢谢你!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这是她第一次,给他冠上这个称呼。陈屿的心跳得飞快,
刚到嘴边的那句“我喜欢你”,就这么被这句话,堵了回去。他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
只能笑着说:“你喜欢就好。开业大吉,晚晚。”那是他第一次叫她晚晚。她没在意,
笑着应了,转身又去招呼客人了。从那天起,他就成了苏晚口中“最好的朋友”。
这个身份,像一个安全区,让他能光明正大地待在她身边,陪她做所有事;也像一个枷锁,
把他所有的心动和喜欢,都牢牢地锁在了“朋友”这两个字里,不敢越雷池一步。
他太怕了。怕自己一旦说破,连待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了。怕她不喜欢他,怕她尴尬,
怕她从此躲着他,怕他们之间,连朋友都做不成。苏晚是个很慢热,也很怕麻烦的人。
她上一段恋情,就是因为对方逼得太紧,让她觉得窒息,才分了手。分手那天晚上,
她给他打电话,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说她只是想要一段舒服的关系,为什么就这么难。
陈屿开车赶过去的时候,她坐在花店门口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哭得眼睛都肿了,
身边扔着好几个空的啤酒罐。看见他来,她抬起头,眼泪掉得更凶了,扑进他怀里,
哽咽着说:“陈屿,我好难受。”那是她第一次抱他。她的身体很软,
带着淡淡的酒气和花香,眼泪浸湿了他的衬衫,烫得他心口发疼。他抬手,轻轻拍着她的背,
一句话都没说,就这么抱着她,任由她哭。那天晚上,他陪她喝了很多酒。
她哭着说她和前男友的事,说他们怎么认识的,怎么在一起的,又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陈屿就听着,一杯接一杯地陪她喝,心里像被针扎一样,密密麻麻地疼。他心疼她,
又嫉妒那个能让她哭成这样的人。他多希望,能让她开心的人是他,能让她掉眼泪的人,
也是他。哪怕是坏的,至少,他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可他只是她的朋友。凌晨的时候,
苏晚醉得不省人事,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陈屿把她抱起来,送回了花店楼上的公寓里。
给她擦了脸,盖好被子,把温水和醒酒药放在床头,才轻手轻脚地退了出来。他没有走,
就在楼下的车里,坐了一夜。昆明的秋夜很凉,车窗开了一条缝,风灌进来,
带着晚香玉的香气。他看着楼上亮着的夜灯,心里翻江倒海。他无数次想冲上去,
敲开她的门,跟她说,别难过了,还有我。跟她说,我喜欢你,喜欢了很久很久。跟她说,
我会好好对你,不会让你掉眼泪。可他终究还是没敢。他怕自己的唐突,会惊扰了她。
怕她刚从一段糟糕的感情里走出来,他的表白,会给她带来新的负担。他想,没关系,
等她好起来,等她走出来,等时机成熟,他再说。他总觉得,日子还长,他还有很多时间。
这一等,就是三年。三年里,他成了苏晚身边最靠谱的人。花店的水管坏了,一个电话,
他半个小时之内就带着工具赶过来修好;灯泡烧了,他踩着梯子给她换;花材凌晨到,
她一个人搬不动,他定好闹钟,凌晨四点陪她去花市进货,扛着重重的花箱,累得满头大汗,
也从来不说一句累。他记得她所有的喜好和禁忌。她对芒果过敏,哪怕是一点点芒果汁,
都会起疹子,所以每次跟她一起吃饭,他都会提前跟服务员说,所有菜都不要放芒果,
连装饰都不行;她喝奶茶,永远是三分糖去冰,加珍珠,每次路过奶茶店,
他都会顺手给她带一杯,永远是她喜欢的口味;她生理期会肚子疼,严重的时候会冒冷汗,
他会提前给她准备好暖宝宝和红糖姜茶,放在花店的冰箱里,
提醒她按时喝;她最喜欢晚香玉,说它的香味很温柔,像晚上的月光,所以每年的夏天,
他都会给她订最新鲜的晚香玉,送到花店,从来没断过。苏晚总说,陈屿,
你怎么比我妈还懂我。她每次这么说,陈屿都只是笑,不说话。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些所谓的“懂”,不过是他用了心,把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小习惯,都记在了心里,
刻在了骨子里。他的喜欢,从来都没有宣之于口,却藏在了每一个细节里,
藏在了三年的日日夜夜里。他以为,她总会懂的。他以为,他陪在她身边这么久,
她总会回头看见他的。可他忘了,有的人,你站在她身后,她永远都看不见。因为她的目光,
永远都看向前方,看向那些光明正大、热烈直白地站在她面前的人。比如陆则。
第三章光明正大的喜欢陆则出现在苏晚的生命里,是在一年前的春天。昆明的春天,
樱花开得满城都是,粉粉白白的,风一吹,就落得满地都是花瓣。苏晚的花店接了一个大单,
给一场婚礼做全场的花艺布置,新娘是她的老客户,很喜欢她的花。婚礼当天,陈屿也去了。
他那天刚好没什么事,就过去给她帮忙,搬花材,搭花架,看着她忙前忙后,
穿着白色的工装服,头发扎成丸子头,额角沾着细汗,却笑得很开心。婚礼仪式开始前,
苏晚终于忙完了,坐在宴会厅的角落,松了口气。陈屿给她递了一瓶水,
又给她拿了一块小蛋糕,说:“忙了一早上,吃点东西垫垫。”苏晚接过蛋糕,
笑着说:“谢谢你呀陈屿,还好有你过来帮忙,不然我今天肯定手忙脚乱的。
”“跟我客气什么。”陈屿看着她,嘴角忍不住上扬,“你做的花真好看。
”苏晚眼睛亮了亮,刚要说话,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两杯香槟,
笑着看向苏晚。“苏**,你好。”男人的声音很低沉,很温和,带着笑意,
“我是新郎的伴郎,陆则。刚才听新娘说,今天全场的花艺,都是你做的,真的非常漂亮。
”陈屿抬眼看向他。男人很高,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眉眼温和,气质沉稳,
一看就是很成熟、很靠谱的那种人。他的目光落在苏晚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欣赏和笑意。
苏晚愣了一下,赶紧站起来,接过他递过来的香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谢谢陆先生,
您过奖了。”“不是过奖,是真的很好。”陆则笑了笑,目光一直落在她脸上,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能把花艺做得这么有温度的人。不知道苏**的花店在哪里?
以后我订花,就找你了。”苏晚笑着把花店的地址和微信给了他。陆则拿出手机,
当场加了她的微信,备注了名字,才笑着说了句“不打扰你们了”,转身走了。
他走了之后,苏晚看着手机里的好友申请,笑着跟陈屿说:“这个陆先生,还挺有意思的。
”陈屿看着陆则离开的背影,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他看着苏晚脸上的笑意,
喉咙发紧,半天只挤出一句:“嗯,看着挺靠谱的。”他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从那天起,
陆则就开始光明正大地追求苏晚。他不像陈屿,把喜欢藏在细节里,藏在无人知晓的角落。
陆则的喜欢,是直白的,热烈的,是所有人都能看见的,是恨不得昭告全世界的。
他会每天都去苏晚的花店,有时候是早上,给她带刚出炉的早餐,
热乎的豆浆和包子;有时候是下午,给她带一束她喜欢的晚香玉,不是一大束夸张的,
而是两三支,用牛皮纸简单包着,刚好能插在她吧台的花瓶里;有时候是晚上,花店打烊了,
他就开车等在门口,接她下班,送她回家。他会记得她的生理期,在那几天,
给她带温热的红糖姜茶,不让她碰冷水,花店的重活,他都抢着干;他会在她生病的时候,
第一时间放下手里的工作,带她去医院,守在她身边,给她端水喂药,
寸步不离;他会把她介绍给自己所有的朋友、同事、家人,告诉所有人,这是他喜欢的女孩,
他想娶她。他会直白地跟苏晚说:“晚晚,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结婚,
想和你过一辈子。”这些话,是陈屿在心里念了无数遍,却从来不敢说出口的。
陈屿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他和陆则之间,差的从来都不是时间,是勇气。他总在等,
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等自己再优秀一点,等苏晚再走出来一点。可他忘了,喜欢这件事,
从来都没有什么完美的时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陆则出现的第三个月,苏晚跟陈屿说,
她和陆则在一起了。那天是周末,他们约了去滇池边骑行。风很大,吹着滇池的水,
拍打着岸边的堤坝。苏晚骑着车,停在他身边,风吹着她的头发,她笑着跟他说:“陈屿,
我跟陆则在一起了。”陈屿握着车把的手,猛地一紧,指节瞬间泛白。
他甚至能听见自己骨头咯吱作响的声音。他侧过头,看向苏晚。她的脸上带着红晕,
眼睛里闪着光,是那种陷入爱情里的女孩,才会有的光芒。那是他陪了她三年,
从来没在她脸上见过的光芒。那一刻,陈屿的心里,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了。
他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扯出一个笑容,声音很稳,听不出任何异样:“挺好的。他对你好吗?
”“嗯,他对我很好。”苏晚点点头,笑得更甜了,“他很成熟,很稳重,跟他在一起,
我觉得很安心。”安心。这两个字,像一把刀,狠狠扎进了陈屿的心里。他陪了她三年,
给她修水管,换灯泡,陪她熬夜,在她难过的时候陪她喝酒,在她需要的时候永远都在。
他以为,他给她的,就是安心。可原来,她要的安心,从来都不是他给的这种。“那就好。
”陈屿低下头,踢了踢脚下的石子,声音有点哑,“你开心就好。”那天的骑行,后半程,
陈屿几乎没说什么话。他跟在苏晚身后,看着她的背影,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骑得很快,
很开心,像一只终于找到了归宿的小鸟。他看着她,心里又酸又涩。他多希望,
能让她这么开心的人,是他。从那以后,陆则就成了苏晚生活里,最重要的人。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旅行,一起规划未来。苏晚的朋友圈里,
开始频繁地出现陆则的身影。他们一起去大理,在洱海边拍的合照;一起去看演唱会,
举着荧光棒,笑得一脸灿烂;陆则生日,她亲手给他做的蛋糕,上面写着“陆先生,
生日快乐”。陈屿一条一条地刷着她的朋友圈,每一张照片,每一段文案,他都看了无数遍。
看着她笑,他心里替她开心,又忍不住地难过。他还是像以前一样,陪在苏晚身边。
她花店有什么事,还是第一个给他打电话;她跟陆则吵架了,
还是会哭着找他倾诉;她开心的时候,还是会第一个跟他分享。他还是她最好的朋友,
永远的退路,永远的避风港。可他再也没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做那个能和她并肩走下去的人。最让陈屿难受的,是那次苏晚和陆则吵架。那天是跨年夜,
昆明的街上到处都是人,灯火通明,烟花在天上炸开,很漂亮。陈屿一个人在工作室加班,
手机突然响了,是苏晚打来的,电话一接通,就是她的哭声。“陈屿,
呜呜呜……我跟陆则吵架了……”她哭得很凶,声音都抖了,“他说我不懂事,
说我总是闹脾气……”陈屿的心一下子就揪紧了,抓起外套就往外跑,一边开车,
一边安抚她:“你在哪?别哭,我现在过去找你。”“我在花店……”他赶到花店的时候,
门虚掩着,里面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夜灯。苏晚坐在地上,抱着膝盖,哭得肩膀一抽一抽的,
身边扔着好几个空的啤酒罐。看见他进来,苏晚抬起头,眼睛肿得像核桃,眼泪掉得更凶了。
陈屿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声音放得很柔:“怎么了?
好好的,怎么吵架了?”苏晚扑进他怀里,抱着他的腰,
哭得撕心裂肺:“他今天本来约了我一起跨年,结果他临时要去加班,陪客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