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侯府当高级打工人

我在侯府当高级打工人

诗酒趁华 著

沈从文安儿姜淮是一位普通人,却因为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神秘的冒险之旅。在诗酒趁华的小说《我在侯府当高级打工人》中,沈从文安儿姜淮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同时也结识了伙伴和敌人。通过勇敢和聪明才智,沈从文安儿姜淮逐渐揭开了一个个谜团,并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力量。却发现无从说起。我低着头,嘴角微不可察地勾了一下。这就对了。愤怒吧,失态吧。你越是疯狂,就越是显得我无辜。这场戏,才刚刚……将让读者沉浸在充满惊喜和奇遇的世界中。

最新章节(我在侯府当高级打工人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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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个穿着金丝锦袍的男人正在发抖,手里端着的热茶泼了一地,

    烫得跪在地上的小厮不敢吭声。姜淮蹲在房梁上,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

    眯着眼看着底下这场闹剧。他听见那位平日里威风八面的侯爷,

    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谁干的?这香囊里的东西到底是谁放的?”没人敢回话。

    姜淮差点笑出声。这帮蠢货当然查不出来,那东西是他亲手塞进去的,

    用的还是侯爷最宠爱的那只波斯猫掉的毛,混着正妻最爱用的合欢香。

    他看向站在侯爷身后的那个女人。她低着头,身子摇摇欲坠,正拿帕子擦眼泪,

    看起来比那受惊的猫儿还可怜,谁能想到昨晚就是这个女人,一边给他数银票,

    一边面无表情地告诉他:“哥,记住了,这药不至命,但能让男人觉得自己不行,这个罪名,

    只能是夫人担着。”侯爷猛地回头,一巴掌甩在了赶来的夫人脸上。“啪”的一声,脆极了。

    姜淮看见妹妹的肩膀抖了一下。别人以为她是吓的。只有姜淮知道,这死丫头是在憋笑。

    1小标题:那声姨娘,听得我想把这满桌子御赐的饭菜全掀了。这侯府里的规矩,

    大得像座山,压得人喘不过气,连喘口气都得看着时辰。今儿个是中秋家宴,

    桌上摆的是流水的席面,山珍海味堆得跟祭祀似的,热气腾腾地往上冒,

    熏得我眼睛有点发酸。我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藕荷色窄袖衫,

    规规矩矩地站在老爷沈从文的身后,手里拿着把象牙骨的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给他扇风。

    其实这天气早就凉了,但这是规矩,是妾室该有的“体面”正座上,

    刘氏穿着一身大红金丝绣牡丹的正装,头上那支金步摇晃得人眼晕,她笑得端庄,

    手里剥着一只大闸蟹,把最肥的那块膏子,放进了旁边那个三岁小童的碗里。“安儿,

    吃这个,补脑子。”刘氏的声音柔得能滴出水来。那孩子抬起头,

    圆滚滚的脸蛋上沾着点酱汁,甜甜地喊了一声:“谢谢母亲!”这一声“母亲”,像根针,

    直直地扎进我耳膜里,顺着血液流到心脏,扎得我手一抖,扇子差点敲在沈从文的脑门上。

    沈从文回过头,眉头皱得像两条毛毛虫:“姜娆,你干什么?没吃饭吗?”我赶紧低下头,

    露出那截练了无数次的、最能激发男人保护欲的白脖颈,声音细若蚊蝇:“老爷恕罪,

    妾身……妾身只是看小少爷长得越发可人疼了,一时走了神。”刘氏闻言,

    抬眼皮瞥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三分不屑七分警告,像是在看一只想偷腥的野猫。

    “姜姨娘是个有心的。”刘氏拿帕子擦了擦手,慢条斯理地说,“安儿是侯府的嫡长子,

    自然是千娇万宠长大的。你虽是个姨娘,但既然生了他,这份功劳我也是记着的。来人,

    赏姜姨娘一碗燕窝。”赏。听听这词儿,多大气。我生的孩子,我掉的肉,

    我鬼门关走一遭换来的命,现在成了她嘴里的“功劳”,成了她炫耀嫡母慈悲的工具。

    我接过丫鬟递来的燕窝,双手捧着,像捧着什么稀世珍宝,眼眶适时地红了:“谢夫人赏。

    ”安儿正埋头吃着蟹膏,听见动静,转过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陌生得让人心凉。

    他看我的样子,和看这屋里其他伺候的丫鬟婆子没什么两样,甚至还带着点嫌弃,

    仿佛我站在那儿,就挡了他看戏的光。“姨娘,你挡着父亲给我夹菜了。

    ”安儿奶声奶气地说道。沈从文哈哈大笑,伸手摸了摸安儿的头:“这小子,霸道!随我!

    ”满屋子的人都跟着笑,笑声刺耳。我也跟着笑,笑得脸颊肌肉都发酸,

    笑得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的恶心。我往后退了一步,把身影隐藏在灯火照不到的阴影里。

    好孩子,真是娘的好孩子。这是刘氏教你的吧?教你疏远生母,教你认清嫡庶尊卑。

    我低头喝了一口那碗燕窝,甜得发腻,像是放坏了的糖水。我姜娆这辈子做过不少错事,

    可唯独没想过认命。既然你刘氏觉得这侯府是你的天下,

    既然这世道觉得妾室就该是个生孩子的容器。那我就砸了这容器,掀了这桌席。

    我盯着刘氏那只保养得极好的手,看着她给沈从文倒酒,心里盘算着:那些慢性的药引子,

    也该到发作的时候了。2小标题:他跪在地上要钱的样子,真像条听话的癞皮狗。

    第二天一大早,我刚梳洗完,正对着铜镜描眉,小丫鬟翠儿就慌慌张张地跑进来,脸色煞白。

    “姨娘,不好了!舅爷……舅爷在后门口闹起来了,说是要见您,门房拦不住,

    他就躺地上撒泼,说侯府欺负穷亲戚!”我手里的黛笔没停,

    稳稳地拉出一条细长妩媚的眉尾。“慌什么?天塌下来有侯爷顶着。”我放下黛笔,

    看着镜子里那张不施粉黛已经足够勾人的脸,满意地勾了勾唇角,“让他进来吧,

    领到柴房去,别脏了正厅的地。”我那个哥哥姜淮,是个典型的无赖。吃喝嫖赌抽,

    五毒俱全。当初我被卖进侯府做妾,那卖身钱就是给他还的赌债。等我慢悠悠地晃到柴房时,

    姜淮正翘着二郎腿坐在柴火堆上,嘴里啃着个不知道从哪偷来的梨,见我进来,眼睛一亮,

    把梨核随手一扔,拍拍**凑了上来。“哎哟,我的好妹妹,你可算来了!哥都快饿死了!

    快,给哥拿点银子,昨儿手气背,输了二十两,那帮孙子说今天不还钱就剁我手指头!

    ”他伸出那只脏兮兮的手,直往我脸上怼。我后退半步,拿帕子掩了掩鼻子,

    眉头微蹙:“二十两?哥,你当侯府是开钱庄的,还是当我是这侯府的管家奶奶?

    我一个月月钱才二两,你要二十两,是想逼死我?”姜淮脸色一变,

    那股子无赖劲儿又上来了:“没钱?没钱你身上穿的这是啥?这绸缎,这金簪子,

    随便拔下来一根不就够了?姜娆我告诉你,别以为进了高门就是凤凰了,

    你那点破事儿我还不知道?要是我去跟那个什么夫人说道说道,

    说你入府前还跟那个穷秀才……”“啪!”这一巴掌,我用了十成的力气。姜淮被我打蒙了,

    捂着脸,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半天没回过神来。“你……你敢打我?我是你哥!

    ”“打的就是你。”我甩了甩有点发麻的手,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哪还有半点在沈从文面前的柔弱。我上前一步,逼视着他,声音压得极低,

    却透着股狠劲:“姜淮,你给我听清楚了。我要是死了,你连一个铜板都拿不到。

    那个穷秀才的事,你敢提半个字,我保证明天护城河里就多一具无名男尸,你信不信?

    ”姜淮咽了口唾沫,缩了缩脖子。他是个软骨头,欺软怕硬。以前他不怕我,

    是因为我总忍着,现在我豁出去了,他反而怕了。见火候差不多了,

    我从袖子里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在他眼前晃了晃。姜淮的眼珠子都快粘在银票上了。

    “五十两,给你还债,剩下的给你喝酒。”我慢悠悠地说,“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你得帮我办件事。”姜淮一把抢过银票,笑得满脸褶子:“妹子您说!别说一件,

    就是十件也行!杀人放火哥不敢,偷鸡摸狗那是绝活!”我勾了勾手指,示意他附耳过来。

    “去城南找个做旧玉器的行家,给我弄个东西……”我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姜淮的脸色越来越精彩,最后竟然露出了一种“你比我还坏”的敬佩神情。“啧啧,妹子,

    你这是要搞大事啊。”姜淮把银票塞进怀里,“行,这活儿我接了。不过,

    事成之后……”“事成之后,我让你进侯府当个采买的管事,油水随你捞。

    ”姜淮眼睛都绿了,连连点头,转身就往外跑,跑得比兔子还快。看着他的背影,

    我冷笑了一声。烂人有烂人的用处。这把刀虽然生了锈,但用来捅那些自以为高贵的人,

    正合适,不是吗?3小标题:这杯茶我端了半个时辰,手腕都酸了,他终于肯正眼看我了。

    夜里,沈从文来了。这是我早就算好的。刘氏那边今天来了癸水,按规矩不能伺候,

    沈从文正值壮年,火气旺,自然要找地方泻火。而我这屋,离书房最近。

    我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地洗干净等在床上,而是点了一盏昏黄的灯,坐在窗下缝衣服。

    手里缝的,是一件小孩子的肚兜。料子是最软的细棉布,上面绣着一只歪歪扭扭的老虎,

    针脚有点乱,看着就是新手做的。沈从文推门进来的时候,带着一身酒气。他看见我,

    愣了一下。灯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我穿着一身宽松的月白色中衣,头发散在脑后,

    只用一根木簪子挽着,几缕碎发垂在脸侧,看起来温婉极了。“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沈从文走过来,伸手捏了捏我的下巴。我慌乱地把手里的肚兜往身后藏,

    脸上飞起两朵红云,眼神闪躲:“老爷……您怎么来了?妾身……妾身闲来无事,

    随便做点东西。”沈从文皱了皱眉,一把拉过我的手,把那个肚兜扯了出来。“给安儿做的?

    ”他问。我低下头,咬着嘴唇,不说话,眼泪却吧嗒吧嗒地往下掉,砸在手背上。“哭什么?

    ”沈从文语气软了几分,坐在榻上,把我拉进怀里,“夫人不是说了吗,

    安儿的衣服都有绣娘做,你这手艺……确实拿不出手。”我吸了吸鼻子,

    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妾身知道……妾身知道自己手笨,配不上小少爷。

    只是……只是天冷了,妾身想着,亲娘做的贴身衣物,总归是暖和些的。

    哪怕……哪怕他**,我做着,心里也是个念想。”说完,我抬起头,

    用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眼里满是委屈和期盼,手指轻轻抓着他的衣襟,

    像是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沈从文的眼神深了深。他是男人,

    男人都有那种变态的英雄主义情结,看不得弱女子受委屈,尤其这个女子还长得这么好看,

    这么依赖他。“好了,不哭了。”他粗糙的指腹擦过我的脸颊,“回头我跟夫人说说,

    让她允许你多去看看安儿。”“真的?”我惊喜地看着他,破涕为笑,

    那笑容灿烂得像花儿一样,“老爷您真好!您是妾身这辈子唯一的靠山了!”我扑进他怀里,

    脸埋在他胸口,掩盖住嘴角那一抹冷笑。沈从文被这一记马屁拍得浑身舒坦,

    大手开始不规矩起来。“身上熏的什么香?怪好闻的。”他凑在我颈窝里嗅了嗅。

    我伸手环住他的脖子,凑到他耳边,吐气如兰:“是‘安魂香’,妾身知道老爷公务繁忙,

    特意调的,能让人……睡个好觉。”当然是好觉。这里面加了微量的迷幻草,

    能让人放松警惕,把梦境当现实。这一夜,我极尽温柔小意。我没有像以往那样死板地承受,

    而是学着青楼女子的那些手段,似拒还迎,欲语还休。我感觉到沈从文的呼吸越来越重,

    动作越来越急。他在我耳边喘息着说:“姜娆,你今晚……真是个妖精。

    ”我紧紧抱着他的背,指甲陷进他的肉里,感受着他皮肤下血管的跳动。妖精就妖精吧。

    只要能吃人肉、喝人血,当个妖精,总比当个被人踩在脚底下的活菩萨强。

    4小标题:她把花盆摔碎的那一刻,我知道,这局我赢了。隔天一早,

    我抱着一盆长得极好的“玉露”去了正院请安。这盆玉露晶莹剔透,像是翡翠雕出来的,

    是我花了大价钱从一个胡商手里买的。当然,重点不是这花,而是埋在土里的那块小石头。

    到了正院,一屋子莺莺燕燕正在陪笑说话。刘氏坐在上首,看见我进来,脸色淡淡的。

    “姜姨娘今儿个来得倒是早,手里抱的是什么?”我恭恭敬敬地上前,

    把花盆放在桌上:“回夫人,这是妾身偶然得的一盆稀罕花草,听说放在屋里能养人气色。

    妾身想着夫人日夜操劳,特意送来给夫人赏玩。”刘氏瞥了一眼,

    嗤笑一声:“难为你有心了。不过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也就你们小家子气的人当个宝。

    张嬷嬷,收下吧,别驳了姜姨娘的面子,随便摆在角落里就是。”我咬着唇,

    一副受了委屈不敢说的样子,低头退到一边。就在这时,安儿跑了进来。他手里拿着个风车,

    跑得太快,一头撞在了摆花盆的桌子上。“啪嚓!”花盆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泥土溅了一地,那株晶莹剔透的玉露也断成了两截。安儿吓了一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刘氏心疼坏了,赶紧跑过去把安儿抱起来,转头就冲我吼:“姜娆!你安的什么心!

    弄个破花盆放在这儿,是故意想绊倒安儿吗?你这个毒妇!”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浑身发抖,眼泪瞬间下来了:“夫人明鉴!妾身……妾身真不是故意的!

    妾身只是想孝敬夫人……”“闭嘴!”刘氏气得胸口起伏,“把这些垃圾给我扫出去!

    ”丫鬟们赶紧过来打扫。就在这时,一个眼尖的丫鬟突然叫了一声:“咦?这是什么?

    ”她从那堆泥土里,捡起了一块沾着泥的石头。那不是普通的石头,

    是一块此时此地绝对不该出现的——“朱砂原石”而且,上面还刻着一个字。

    那个丫鬟擦干净泥土,看清那个字后,吓得手一哆嗦,石头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是一个“沈”字。但在“沈”字上,被人用利器,狠狠地划了一个叉。全场死寂。

    刘氏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这是巫蛊!在本朝,巫蛊之术是抄家灭族的大罪。我跪在地上,

    头埋得低低的,肩膀剧烈颤抖,看起来像是吓坏了。其实,我是在笑。这块石头,

    是我让姜淮做旧弄来的。但这盆花,是送给刘氏的。现在从这花盆里摔出来这种东西,

    而且这花盆刚刚刘氏已经让人“收下”了。这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5小标题:看着刘氏那张扭曲的脸,我觉得今晚的月亮格外圆。晚上,

    这事儿暂时被压了下来。但侯府里的气氛,已经诡异到了极点。沈从文回来听说了这事,

    脸黑得像锅底,但因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谁放的,只能暂时不发作。晚膳时,

    大家都各怀鬼胎。我特意去厨房,亲自煮了一碗“姜撞奶”,说是给大家去去寒气。其实,

    那碗给安儿的,我加了双倍的老姜汁。那味道,辣得很,但闻起来只有奶香。端上桌时,

    我笑盈盈地说:“这是妾身家乡的土方子,最是暖胃。安儿下午受了惊,喝点这个最好。

    ”刘氏现在看我像看鬼一样,本想拒绝,但沈从文在旁边,

    她只能勉强笑着说:“既然是姜姨娘的心意,安儿就尝尝吧。”安儿不懂事,闻着香,

    端起来就喝了一大口。“噗——!”下一秒,安儿猛地喷了出来,小脸涨得通红,

    哇哇大哭:“辣!好辣!辣死我了!”刘氏吓坏了,一把推开碗,指着我的鼻子骂:“姜娆!

    你又给安儿吃什么毒药?你想害死他吗?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我慌了,

    手足无措地站起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没有……真的没有!

    这只是姜汁……可能……可能是妾身手抖放多了……”“放多了?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刘氏越骂越激动,竟然抬手想要打我。“够了!”沈从文猛地一拍桌子。他站起来,

    看着满脸狰狞的刘氏,

    又看了看缩在一旁、楚楚可怜、一心只想“关心孩子”却被“误解”的我。人的心都是偏的。

    尤其是当他已经对一个人起了疑心的时候。“一碗姜汤而已,值得你这么大呼小叫?

    ”沈从文冷冷地看着刘氏,“你平日里那副端庄贤淑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吗?

    下午那块石头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现在你又在这里借题发挥,你到底想干什么?

    ”刘氏愣住了。她没想到,沈从文竟然会为了我吼她。她张了张嘴,想解释,

    却发现无从说起。我低着头,嘴角微不可察地勾了一下。这就对了。愤怒吧,失态吧。

    你越是疯狂,就越是显得我无辜。这场戏,才刚刚开始唱呢。小标题:既然你说我被附体了,

    那借着鬼神之口骂你两句,不过分吧?那晚的姜撞奶事件后,刘氏安静了两天。

    我以为她学乖了,没想到她是去憋大招了。第三天一大早,我还没睡醒,

    院子里就传来一阵叮铃哐啷的声音,吵得人脑仁疼。翠儿掀开帘子进来,

    小脸吓得惨白:“姨娘,不好了!夫人请了个穿黄袍的道士来,说是咱们院子里有妖气,

    要作法驱邪!”我打了个哈欠,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驱邪?呵,这招数虽然老套,

    但胜在恶心人。在这深宅大院里,女人一旦沾上“邪祟”两个字,就等于半只脚踏进了冷宫。

    轻则禁足,重则被送去尼姑庵“修行”我随意挽了个发髻,连脂粉都没施,

    披了件素白的外衫就出去了。院子中央,摆了个巨大的供桌。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道士,

    手里拿着把桃木剑,正在那里跳大神,嘴里念念有词,不时抓起一把糯米往我房门上撒。

    刘氏站在回廊下,手里捏着佛珠,看见我出来,眼底闪过一丝狠毒。“姜姨娘,

    你可算出来了。”刘氏冷笑一声,“清虚道长说了,这府里近日接连出事,安儿受惊,

    老爷身子不爽,都是因为有妖孽作祟。这妖气的源头,就在你这屋里。”**在门框上,

    似笑非笑地看着那个道士:“哟,道长好眼力。不知道我是哪路妖怪?是千年狐狸,

    还是画皮厉鬼?”那道士被我看得愣了一下。

    大概是没见过哪个“妖孽”死到临头还这么淡定的。他舞了个剑花,剑尖直指我的鼻尖,

    厉声喝道:“大胆妖孽!还不快快现形!贫道今日就要替天行道!”说着,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黄符,猛地贴在我脑门上。刘氏在一旁喊道:“老爷来了!”我余光一瞥,

    果然看见沈从文皱着眉头,大步流星地走进来。他最烦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但这个时代的人,骨子里多少有点敬畏。我心思一动。既然你要演,那我就陪你演个大的。

    就在那张黄符贴上来的瞬间,我浑身剧烈一抖,翻了个白眼,整个人像是被抽去了骨头,

    软软地倒在地上,然后开始抽搐。“啊——!”我嘴里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声音尖锐、嘶哑,完全不是我平时的声线。沈从文吓了一跳,

    停住了脚步:“这是怎么回事?”刘氏兴奋地指着我:“老爷快看!显灵了!道长一贴符,

    这妖孽就受不了了!”我趴在地上,双手死死抓着地面,指甲抠进土里,猛地抬起头。

    这一刻,我不是姜娆。我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刘氏,喉咙里发出“荷荷”的怪笑。

    “沈家……沈家好大的威风啊……”我用一种苍老又威严的声音吼道。沈从文脸色一变。

    这声音、这语气,像极了他那去世多年、最讲规矩的祖母——老太君。“你……你是谁?

    ”沈从文声音都抖了。我慢慢站起来,动作僵硬,指着沈从文的鼻子骂:“不肖子孙!

    你娶的好媳妇!把个家搞得乌烟瘴气!这屋里哪有什么妖气?分明是怨气!是冤气!

    ”我转头看向刘氏,眼神凶狠得像要吃人。“你这个毒妇!上欺公婆,下虐庶子!

    我沈家的列祖列宗在地下都看着呢!你竟然还敢找个野道士来这里撒野?

    你是想让我沈家断子绝孙吗?”刘氏吓傻了,脸色比纸还白,腿一软,

    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老……老太君?”那道士也蒙了,手里的桃木剑都掉了。

    他收了刘氏的钱,剧本里没这一出啊!他结结巴巴地说:“这……这妖孽太厉害,

    竟然……竟然敢冒充先人……”“混账!”沈从文一脚踹在道士**上,“滚!都给我滚!

    ”沈从文是个大孝子,对老太君最是敬畏。我刚刚那几句话,连口头禅都学得十成像,

    把他唬住了。我看火候差不多了,身子一软,“晕”了过去。闭上眼前,

    我看见沈从文冲过来抱住我,而刘氏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像只斗败的公鸡。跟我玩聊斋?

    我可是看过《演员的自我修养》的。6小标题:男人嘛,总是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哪怕那只是一张废纸。经过“老太君显灵”这一出,我在府里的地位变得微妙起来。

    下人们看我的眼神都带着点恐惧,生怕我突然又“请神上身”刘氏被罚去家庙跪了三天,

    回来后老实了不少,但眼神里的怨毒更深了。我知道,她在等机会。我也在等。这天,

    我让翠儿去库房,把沈从文以前读书时用的旧书箱翻了出来,说是要给老爷整理书房。其实,

    我是在找一样东西。沈从文年轻时,曾经迷恋过一个青楼花魁,叫柳如烟。

    那时候他还不是侯爷,只是个世子,两人爱得死去活来,写了不少酸诗。

    后来老侯爷棒打鸳鸯,柳如烟病死,这事成了沈从文心里的一根刺,也是刘氏最忌讳的话题。

    我在一本发黄的《诗经》夹层里,找到了一封没送出去的信。信纸都脆了,但字迹依稀可辨。

    “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如烟吾爱……”看着这肉麻的开头,

    我抖了抖鸡皮疙瘩。男人啊,深情给谁看呢?人都死了。我把这封信,

    悄悄缝进了沈从文睡觉用的那个鸳鸯戏水的枕头里。那个枕头,是刘氏亲手绣的,

    是他们夫妻恩爱的象征。晚上,沈从文留宿在刘氏屋里。这是我特意推脱身体不适,

    把他“让”过去的。半夜,正院突然闹起来了。我披着衣服,站在院子里听墙角。

    只听见屋里传来刘氏歇斯底里的哭喊声:“沈从文!你个没良心的!

    我辛辛苦苦伺候你这么多年,给你生儿育女,你竟然还想着那个狐狸精!

    你连睡觉都枕着给她写的信!你把我置于何地?”接着是瓷器碎裂的声音。

    沈从文吼道:“你发什么疯!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你竟然拆我的枕头?你监视我?

    ”“我监视你?要不是这枕头脱线了,我想给你补补,我还被蒙在鼓里!你说,

    你是不是还想着把她娶进来?可惜啊,她早就化成灰了!”“啪!”又是一记耳光。

    沈从文这个人,最恨别人提柳如烟死了这件事,这是在戳他的肺管子。“不可理喻!泼妇!

    ”沈从文摔门而出,气冲冲地往书房去了。我站在黑暗里,看着正院那盏摇摇欲坠的灯笼,

    嘴角勾起一抹笑。一个活人,永远争不过一个死人。尤其是当那个死人,

    成了男人心口的朱砂痣时。刘氏撕烂那封信的时候,也顺便把沈从文对她仅剩的那点尊重,

    撕得粉碎。7小标题:谣言这东西,比刀子还快,专门往男人最痛的地方扎。家里闹翻了天,

    外面也不能闲着。姜淮拿了我的钱,办事效率很高。他没去做生意,

    而是天天泡在城里最大的“金钩赌坊”里。那地方,鱼龙混杂,消息传得最快。

    姜淮一边摸牌,一边跟周围的赌鬼吹牛。“哎,你们知道那个定远侯沈从文不?啧啧,

    表面上风光,其实是个软蛋!”“咋说?”旁边的人凑过来。“他那个夫人啊,刘氏,

    那是个母老虎!听说沈侯爷在家连大气都不敢喘,想纳个妾都得跪着求夫人同意。

    而且啊……”姜淮故意压低声音,一脸神秘,“听说那侯府的嫡长子,长得一点都不像侯爷,

    倒是像夫人娘家的那个表哥……”众人哄堂大笑:“真的假的?侯爷这绿帽子戴得稳啊!

    ”“可不是嘛!我妹子在侯府当差,亲眼看见夫人指着侯爷鼻子骂,侯爷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些话,像长了翅膀一样,没两天就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男人最要面子。

    沈从文去上朝的时候,总觉得同僚看他的眼神怪怪的,有人还拍拍他的肩膀,

    语重心长地说:“沈兄,家和万事兴,但纲常不能乱啊。”沈从文一打听,差点气吐血。

    他回到家,脸色铁青,直接冲进正院,把茶杯摔在刘氏脚下。“看看你干的好事!

    现在全京城都在笑话我!说我沈从文是个被女人骑在头上的废物!说安儿不是我的种!

    你这个毒妇,你到底要把我沈家的脸丢到什么时候?”刘氏委屈得大哭:“老爷!

    这是哪个杀千刀的造谣?我清清白白嫁给你,安儿是不是你的儿子你不知道吗?

    这定是有人陷害我!”“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不是你平日里善妒泼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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