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不悔:这次换我奔向你》是一部让人沉迷的短篇言情小说,由爱吃千张包子的兔兔巧妙构思。故事中的主角陆承安经历了一连串惊险刺激的冒险,与邪恶势力斗智斗勇。小说以其紧张刺激的情节和生动逼真的描写赢得了读者们的喝彩。再把剩下的白饭施舍给他。我吸了吸鼻子,拉着他走到桌边,把那碗饭推到他面前,用哭得沙哑的嗓音,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承安……。
我死在二十八岁那年,癌细胞啃噬了我的身体,孤独吞没了我的灵魂。直到死前,
我才从别人的闲聊中得知,那个被我亲手赶出家门的少年,早已成了叱咤风云的商界巨鳄。
他终身未娶,在听到我病危的消息后,疯了一样驱车千里,却最终死在了一场惨烈的车祸里,
连人带车,烧得只剩一副骨架。而我,作为一缕孤魂,亲眼目睹了他为我而死的全过程。
滔天的悔恨将我撕碎,再睁眼,我回到了十五岁,回到了那个昏暗的筒子楼里。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衬衫,瘦削挺拔,正默不作声地接过我递过去的饭碗。下一秒,
我就该把这碗饭狠狠砸在他身上,用最恶毒的话骂他:“一个没人要的野种,滚出我家!
”01“滚!你这个又脏又穷的……”尖利刻薄的话卡在喉咙里,我猛地惊醒,浑身冷汗。
眼前,是八十年代末特有的老旧筒子楼,墙壁斑驳,
空气里弥漫着劣质肥皂和饭菜混合的味道。一盏十五瓦的钨丝灯泡在头顶散发着昏黄的光。
而我的“丈夫”,陆承安,正站在我对面。他那双总是沉寂如古井的黑眸,
此刻正静静地看着我,等着我把那句已经重复了近两年的诅咒,再一次砸向他。
我手中的搪瓷碗边缘已经磕掉了漆,温热的触感无比真实。我回来了。我真的,回来了。
上一秒,我还是飘荡在太平间的孤魂,看着那个我念了一辈子的男人,
变成一具烧焦的尸体被盖上白布。他叫陆承安,是我七岁那年从雪地里捡回来的“童养夫”,
也是被我十五岁时,亲手推入深渊的少年。我恨了两年,骂了两年,
最后成功把他赶出了家门。我以为我会迎来崭新的人生,却不知道,从他离开的那天起,
我的世界就只剩下了黑白。我病死在冰冷的医院里,无人问津。而他,
那个我口中“又脏又穷的野种”,却在我死后,为我殉了情。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
疼得我无法呼吸。“念念?你发什么愣呢?”我妈在一旁择着菜,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不是让你把饭给承安端过去吗?这孩子今天在码头扛了一天货,累坏了。
”陆承安的睫毛颤了颤,伸出手,准备像往常一样接过那碗注定要被我打翻的米饭。
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只是因为常年干粗活,上面布满了伤口和厚茧。
就是这双手,在我上一世死后,握着我的遗像,枯坐了一天一夜。“啪嗒。
”不是碗摔碎的声音,是我眼泪掉落的声音。在陆承安和母亲震惊的目光中,我松开了手。
但那碗没有砸向他,而是被我稳稳地放在了桌上。我扑过去,死死地抱住了他瘦削的腰。
少年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我能感觉到他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或者反击的野兽。我的脸埋在他带着汗味和皂角香的衬衫里,
贪婪地呼吸着属于他的气息,眼泪汹C涌而出,濡湿了他的衣襟。“对不起……对不起,
承安哥……”“我错了……你别走,别离开我……”我语无伦次地哭喊着,
将上一世所有未尽的悔恨与爱意,都倾注在这个拥抱里。陆承安的身体从僵硬到不知所措,
最后,他试探性地、轻轻地抬起手,落在了我的背上。他的掌心滚烫,带着薄茧,
每一次轻抚,都像是在安抚我破碎的灵魂。我哭得更凶了。我妈被我吓得丢掉了手里的青菜,
慌忙跑过来:“念念!你这是怎么了?中邪了?”我不管不顾,只是抱着他。
桌上那碗米饭上,卧着一个金灿灿的煎蛋。在这个年代,鸡蛋是精贵东西,我妈心疼我,
每天只给我一个人吃。而在过去的两年里,我曾无数次当着陆承安的面,吃掉这个鸡蛋,
再把剩下的白饭施舍给他。我吸了吸鼻子,拉着他走到桌边,把那碗饭推到他面前,
用哭得沙哑的嗓音,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承安哥,你吃。这个蛋,给你吃。
”他黑沉的眼眸里,第一次出现了茫然和无措。02陆承安最终还是没有吃那个鸡蛋。
他只是默默地吃完了白饭,然后把我哭着夹到他碗里的鸡蛋,又小心翼翼地夹回了我碗里。
整个过程,他一言不发,眼神却始终没有离开过我的脸,像是在研究一个陌生的物种。
我明白他的困惑。一个对他恶语相向了两年的人,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任谁都会觉得诡异。晚上,我躺在自己用木板隔出来的小床上,听着外间属于陆承安的,
那张简陋行军床发出的轻微声响。我们家是一室一厅的筒子楼,我住里间,
他和我爸妈住在外间,中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帘子。在过去的两年里,
我最厌恶的就是这种几乎没有隐私的距离。而现在,这轻微的声响,
却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安。他还在这里。一切都还来得及。我闭上眼,
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上一世的画面。我被邻居家的女儿王芳挑唆,
觉得陆承安的存在让我丢尽了脸面。他沉默寡言,出身不明,
是我们大院里所有人口中的“拖油瓶”。王芳说:“沈念,你成绩这么好,人又漂亮,
以后是要进大厂当干部的,怎么能被一个野小子拖累?”于是我开始变本加厉地欺负他,
用最恶毒的语言刺伤他,想让他自己离开。终于,在我十五岁的这年冬天,他走了。他走后,
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大学,进了人人羡慕的国企。可我没有一天是开心的。
没有陆承安的家,冷得像冰窖。王芳后来嫁给了市里一个领导的儿子,每次见我,
都带着炫耀的姿态,明里暗里地嘲讽我形单影只。再后来,我生了病,查出癌症晚期。
躺在医院里,我才从一个前来探望的老邻居口中得知,陆承安离开我们小城后,南下闯荡,
抓住了改革开放的浪潮,成了鹏城赫赫有名的房地产大亨。“那孩子,有出息啊!
就是一直没结婚……听人说,他前些年回来过一次,偷偷在咱们院子门口站了很久,
也没进去。哎,也不知道是惦记谁呢……”老邻居的话,像一把刀子,狠狠剜着我的心。
原来他还记得我。原来他……还爱着我。我托人给他带了话,只说我病了。我没指望他会来,
我只是想在死前,让他知道,我后悔了。我没想到,他真的会来。更没想到,
他会死在来见我的路上。“承安哥……”我喃喃自语,眼泪再次滑落。帘子外,
翻身的动静停了。一片死寂中,我听到他用极低、极沙哑的声音应了一声。“……我在。
”这两个字,和他七岁那年被我牵回家时一样。无论我叫他多少次,
他都会用这两个字回应我。我再也忍不住,掀开被子下了床,赤着脚跑到帘子边,一把掀开。
他躺在行军床上,并没有睡着,一双眼睛在黑暗中亮得惊人。看到我,他猛地坐了起来,
身体再次紧绷。“我……我睡不着。”我找了个蹩脚的借口,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
“我有点怕黑。”这是我小时候常用的借口,每次这么说,他就会默默地守在我的床边,
直到我睡着。可我已经有两年没用过这个借口了。他沉默地看着我,没有动。我心里一酸,
知道自己伤他太深,不被信任是应该的。我吸了吸鼻子,转身想走,
手腕却被一只滚烫的大手攥住了。他的力气很大,像是要将我的骨头捏碎。“沈念,
”他在黑暗中叫我的名字,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arle的颤抖,“你到底想干什么?
”03“我不想干什么。”我反手握住他的手,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看着他的眼睛,
“我只是……后悔了。承安哥,你别生我的气了,好不好?”我的示好太过直白,
陆承安眼中的戒备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深了。他抽回自己的手,往后缩了缩,
拉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这个动作像一根针,扎得我心口生疼。上一世,也是在这个时候,
王芳开始在我耳边吹风。“念念,你听说了吗?隔壁厂长的儿子看上你了,托人来打听呢。
你要是跟他好了,以后工作不愁,还能分到大房子。”“可陆承安怎么办?他就像你的影子,
哪个好人家的男孩子会喜欢一个身后带着拖油瓶的女孩?”“你看看院里的大妈们,
都在背后说你妈闲话,说她引狼入室,养个半大的小子在家里,也不怕你出事。”这些话,
像魔咒一样缠绕着我,让年少虚荣的我,彻底迷失了方向。第二天一早,我刚起床,
就听见门外传来了王芳咋咋乎乎的声音。“沈念!沈念!快出来,我给你带了好东西!
”我心里一沉。又是她。我还没来得及开门,王芳已经自来熟地推门进来了。她看到我,
眼睛一亮,亲热地跑过来想挽我的胳膊,却被我不动声色地避开了。王芳的笑容僵了一下,
随即又恢复了自然。她扬了扬手里的油纸包,“当当当当!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我爸单位发的鸡蛋糕,可香了!”说着,她把油纸包塞进我手里,
眼神却瞟向正在角落里默默收拾东西的陆承安,声音不大不小,
正好能让屋里的人都听见:“哎呀,承安哥也在啊。这么早就起来了?也是,
毕竟是寄人篱下,总要勤快点,不然怎么对得起沈叔叔和阿姨的收留呢?”这话里藏着的刺,
又密又毒。上一世,我听到这话,只觉得她说出了我的心声,甚至还附和着瞪了陆承安一眼。
但现在,我只觉得恶心。我将手里的油纸包塞回王芳怀里,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王芳,
我家地方小,你以后别总这么大清早地往里闯,我妈心脏不好,经不起吓。
”王芳脸上的血色“刷”地一下褪了个干净。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沈念,
你……你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我走到陆承安身边,学着他的样子,
开始整理昨天换下来的衣服,“还有,承安哥是我家人,不是什么寄人篱下。
这话以后别让我再听见,否则,别怪我跟你翻脸。”我的态度太过决绝,王芳彻底懵了。
而我身边的陆承安,原本低垂着头的他,猛地抬起了头,那双黑沉的眸子里,
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惊涛骇浪。这是我重生回来后,第一次明确地在外人面前,维护他。
王芳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她跺了跺脚,把鸡蛋糕往地上一扔,
哭着跑了出去。“沈念!你为了一个野小子这么对我!你给我等着!”我妈从厨房出来,
看着地上的鸡蛋糕,一脸莫名:“这又是怎么了?”我没解释,只是看向陆承安,
轻声问:“承安哥,你信我了吗?”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但他眼里的冰,似乎化开了一点点。04那天下午,陆承安没有去码头扛货。
他在院子里的水龙头下,一遍又一遍地洗着那件被我眼泪和鼻涕弄脏的旧衬衫。
阳光落在他宽阔的背上,勾勒出少年清瘦而有力的轮廓。我知道,他是因为我早上的话,
心乱了。而我,则是在为我们的未来做打算。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是遍地黄金的时代。
上一世,陆承安就是在离开我们小城后,凭借着一股狠劲和远超常人的商业头脑,
抓住了机遇,一飞冲天。而这一世,我不能让他再走那条充满血泪的歧路。我要陪着他,
把属于他的一切,提前拿到手。我记得很清楚,就在这个月月底,
我们市里会有一场土地拍卖会。其中,城南废弃的旧仓库区,因为地处偏僻,无人问津,
最后被一个外地来的投机商以极低的价格拍走了。谁也没想到,半年后,市**规划出台,
要在城南建一个全新的经济开发区。那片废弃的仓库,一夜之间,价值翻了百倍。
那个投机商,就是靠着这第一桶金,成了我们市最早的一批富豪。
我必须让陆承安拿下那块地。可我们没钱。别说拍卖土地,就连家里的日常开销,
都得靠我爸的工资和我妈做零活精打细算。我正绞尽脑汁地想着办法,
院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陆承安!你这个扫把星!给我滚出来!”是王芳的妈,
院里有名的泼妇。我心里一咯噔,立刻冲了出去。只见王芳她妈叉着腰站在院子中央,
指着正在晾衣服的陆承安破口大骂:“你个没爹没妈的野种,一来我们院,
就把我们院的风水都搞坏了!今天还敢欺负我女儿,你算个什么东西!
”院子里的邻居们都围了过来看热闹,对着陆承安指指点点。“就是啊,一个外人,
还真当自己是盘菜了。”“沈家也是,养这么个半大小子,迟早出事。”陆承安站在那里,
手还维持着晾衣服的姿势,脸色苍白,嘴唇紧紧抿着。他就像一座孤岛,
独自承受着四面八方涌来的恶意。上一世,也发生过同样的事。当时我躲在屋里,
听着外面的辱骂,心里甚至有一丝快意,觉得他活该。可现在,那些话,
每一个字都像鞭子抽在我的心上。“住口!”我冲进人群,挡在陆承安身前,
像一只护崽的母鸡,“谁准你这么骂他的!”王芳她妈愣了一下,随即气焰更盛:“哟,
小的护上了?沈念,你还要不要脸了?跟一个野小子拉拉扯扯,以后还想不想嫁人了?
”“我嫁不嫁人,关你什么事!陆承安是我哥,谁敢再说他一句不是,就是跟我沈念过不去!
”我红着眼,声音因为愤怒而颤抖。就在这时,几个染着黄毛的小混混从外面走了进来,
为首的那个,是这一片有名的刺头,外号“黄毛”。王芳正跟在他身后,一脸得意。
黄毛吹了声口哨,流里流气地看着我:“小妹妹,别生气啊。你哥欺负我马子,
你说这事儿怎么算吧?”我这才明白,王芳这是叫人来报复了。陆承安一把将我拉到他身后,
黑沉的眼睛死死盯着黄毛,声音低沉而危险:“我的事,跟她没关系。”“有没有关系,
可不是你说了算。”黄毛不怀好意地笑着,目光在我身上逡巡,
“除非……让小妹妹陪哥哥们喝一杯,这事儿就算了了。”周围的邻居们看这架势,
都吓得往后退。陆承安的拳头,瞬间握紧了。手背上青筋暴起。我知道,他要动手了。
上一世,他就是因为在这里打伤了黄毛,被送进了派出所,成了他离开的导火索。
不能重蹈覆辙!在陆承安出拳的前一秒,我猛地抓住了他的手。然后,我从他身后走出来,
直视着黄毛,一字一句地说道:“想让我陪你喝酒?可以啊。你敢喝吗?
”05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陆承安。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想把我拉回去,
却被我用眼神制止了。黄毛显然也没想到我会是这个反应,他愣了几秒,
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有意思!小妹妹胆子不小啊!行,今天你要是能把我喝趴下,
这事儿就算了。要是不能……”他舔了舔嘴唇,笑容充满了恶意。“要是我不能,任你处置。
”我平静地接话。“念念!”陆承安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恐慌。我回头,对他安抚地笑了笑。
这个笑容里藏着只有我们懂的秘密。小时候,我爸偶尔会用筷子蘸点白酒逗我,
结果发现我酒量惊人,千杯不倒。这件事,只有陆承安知道。我的镇定自若,
让黄毛心里反而有点打鼓。但我没有给他反悔的机会,直接对王芳她妈说:“婶儿,
麻烦借你家桌子和碗用一下,再把你家那瓶最好的白酒拿出来。
”王芳她妈被我这操作搞蒙了,但看有热闹可瞧,还是半信半疑地回屋拿了东西。
一张小方桌,两只大号的搪瓷碗,一瓶劣质的高度二锅头。我拧开瓶盖,
“咕嘟咕嘟”给自己和黄毛一人倒了满满一大碗。浓烈的酒精味立刻在空气中弥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