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绮琴断,世安难安

绿绮琴断,世安难安

高瑞戴鹤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阿桃陈世安 更新时间:2026-02-26 11:32

《绿绮琴断,世安难安》是一部打动人心的作品,讲述了阿桃陈世安在面对生活考验时的成长与坚韧。阿桃陈世安经历了许多艰难的抉择和困境,但通过坚持和勇气,最终找到自己真正的价值和人生意义。这部小说充满温情与智慧,溅起的水花就像我此刻想喷他脸上的唾沫。“来了,催魂呢?”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在围裙上随意擦了擦手。走进前厅,只见陈世安换……将引发读者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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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年立冬,陈世安乡试中举,春风得意。他指着柳如丝那双满是冻疮老茧的手,

    当众嘲讽:“此手粗鄙,污了我的雅兴。”可他忘了,正是这双粗鄙的手,

    在寒冬腊月里浣纱洗衣,为他换来了进京的盘缠。他更不知道,这双手曾名动京城,

    一曲千金。重生一世,柳如丝收起卑微,重抚琴弦。这一次,她弹的不是高山流水,

    而是陈世安的送终曲。第一章:平步青云便弃妻?痴心妄想!

    陈世安中举的消息传回来的那天,正好是立冬。巷子口的鞭炮皮炸了一地,红得刺眼,

    跟泼了狗血似的。我正蹲在灶台前刷锅,这口破铁锅跟了我十年,

    锅底黑得跟陈世安那颗心一样。水冷得刺骨,但我心里更冷,因为就在半个时辰前,

    我重生了。上一世,这狗男人中举后嫌弃我手粗,为了攀高枝,给我灌了一碗毒药,

    还把我那苦命的丫鬟阿桃折磨致死。正想着,前厅传来了那个让我听了便觉恶心的声音。

    “如丝!死哪儿去了?还在磨蹭什么?”陈世安的声音里带着一股子难以掩饰的亢奋,

    那是典型的“久贫乍富,小人得志”。我深吸一口气,把刷锅的丝瓜瓤狠狠摔进水里,

    溅起的水花就像我此刻想喷他脸上的唾沫。“来了,催魂呢?”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在围裙上随意擦了擦手。走进前厅,只见陈世安换上了一身崭新的宝蓝色直裰。

    这料子还是我上个月当了最后一只金镯子给他置办的行头,当时他说为了“考试体面”,

    现在看来,是为了“人前显贵”。他正对着铜镜骚包地整理衣冠,左转转右转转,

    恨不得在脸上写上“我是举人”四个大字。见我出来,他那原本还算得意的脸瞬间拉了下来,

    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今日庆功宴,来的都是同窗和城里的乡绅名流。

    你看看你这身打扮,灰头土脸的,像什么样子?还不快去换身体面点的衣裳,别丢了我的脸!

    ”体面?我差点笑出声。“陈大老爷,为了供你进京赶考的盘缠,为了给你打点考官的人情,

    家里连耗子都搬家了。我唯一的体面衣裳,三年前就被你当了换酒喝了,你忘性倒是大。

    ”我不咸不淡地怼回去,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

    陈世安显然没想到平日里唯唯诺诺的我会顶嘴,脸色一僵,随即恼羞成怒:“柳如丝!

    你这是什么态度?如今我是举人了!你不再是那个市井泼妇,要注意妇德!妇德你懂不懂?

    罢了,与你这无知妇人多说无益。就穿那件月白色的吧,那是三年前做的,虽然旧了点,

    但勉强还能遮羞。”遮羞?我遮你大爷。我也没动,就这么冷冷地看着他。陈世安见我不动,

    走过来想训斥,目光突然落在我的手上。我的手因为常年浆洗衣服,冬天又没碳火取暖,

    手背上那块陈年的冻疮又红肿起来,指关节粗大,积着一层厚厚的老茧。这双手,

    早已不是当年名动京城的“柳如丝”的手了。陈世安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

    嫌弃地退后了半步,还夸张地用袖子掩了掩口鼻。“待会儿宴席上,少说话,多做事。

    尤其是这双手!”他指着我的手,压低声音警告道,“一定要藏在袖子里,

    千万别伸出来让人看见!如今我是举人老爷,将往来皆鸿儒。

    若是让人知道我夫人有一双像老树皮一样粗鄙不堪的手,岂不是让人笑话我陈家无人?

    说我陈世安娶了个粗使婆子?”我心头冷笑,脸上却故意做出委屈的表情,

    把手往他面前凑了凑:“夫君是嫌弃这双手粗鄙?可这双手上的茧子,

    是为你抄书磨出来的;这冻疮,是为你冬日洗衣冻出来的。当年你发高烧快死的时候,

    死死抓着这双手喊娘的时候,可没嫌它粗鄙。怎么?现在考上了,手就脏了?”“住口!

    ”陈世安脸色骤变,紧张地看向门外,生怕被宾客听去他的黑历史。“陈年旧事提它作甚?

    我是为了你好!为了这个家好!你若是懂事,就该知道什么叫大局为重!”正说着,

    门外传来了喧闹声。“恭喜陈兄!贺喜陈兄啊!”“陈举人,以后可要苟富贵勿相忘啊!

    ”同窗们和那些平日里看不起我们的势利眼邻居到了。陈世安脸上的阴霾瞬间消散,

    换上了一副春风得意的笑脸,那变脸速度,川剧大师看了都得直呼内行。他大步迎了出去,

    拱手作揖,谈笑风生,仿佛刚才那个嫌弃糟糠之妻的渣男不是他一样。我站在阴影里,

    看着他在人群中众星捧月。呵呵,笑吧,尽情地笑吧。现在的你有多得意,

    过几天的你就有多惨。阿桃不知何时凑到了我身边,小声说道:“姐,

    那个满脸麻子的王秀才又在起哄了,说早就听说你是当年教坊司的头牌琴师,非要听你弹琴。

    ”我转头看向阿桃。上一世,阿桃为了护我,被陈世安那个变态折磨得不成人形。这一世,

    看着她白白净净的小脸,我心里发誓,谁敢动她一根指头,我就剁了谁的手。“知道了。

    ”我理了理鬓角,眼中闪过一丝寒光,“准备一下吧,既然他们想听,

    那我就给他们弹一曲‘送终曲’。”第二章:这琴弹得,

    全是铜臭味流水席从自家院子一直摆到了巷口,那场面,

    不知道的还以为陈世安要封侯拜相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那群所谓的“文人雅士”开始耍酒疯了。“哎呀,陈兄!”那个满脸油光的王秀才借着酒劲,

    大声嚷嚷,“早就听说嫂夫人是教坊司出了名的‘琴圣’,当年一曲《平沙落雁》千金难求。

    今日大喜,陈兄何不让嫂夫人露两手,也让我们这群粗人沾沾雅气?”“是啊是啊!

    陈兄金屋藏娇这么多年,也该让我们见识见识了!”周围立马有人附和,起哄声此起彼伏,

    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陈世安坐在主位上,醉眼朦胧。他手里转着那只青瓷酒杯,

    目光在我身上扫了一圈。那眼神里没有半分对妻子的尊重,

    只有一种向人展示掌中玩物的虚荣,以及一丝深藏的厌恶。仿佛在说:看,

    即便她是贱籍出身,如今也得乖乖听我摆布。“如丝,”他开口了,

    声音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漫不经心,“既然各位仁兄赏脸,你便弹一曲《高山流水》助助兴吧。

    切记,要雅,莫要带了平日里的烟火气。”烟火气?

    我就该把你扔进灶坑里让你好好闻闻什么叫烟火气!我低眉顺眼地应道:“是,夫君。

    ”净手,焚香,落座。面前这把琴,名为“绿绮”,是我当年在乐坊时的傍身之物。十年了,

    为了养这个废物,琴身斑驳,弦也换过无数次,正如我这早已不再年轻的容颜。

    我深吸一口气,指尖触上琴弦。“铮——”琴音流淌而出。虽然我的手因为干粗活变得僵硬,

    但基本功还在。琴声一起,原本喧闹的院子安静了几分。然而,琴音刚过半阙,

    只听“啪”的一声脆响。陈世安将酒杯重重地磕在了桌上,酒洒了一桌子。“停了吧!

    ”这一声不大,却透着一股子令人心惊的不耐烦。满座瞬间寂静,琴声戛然而止,

    余音尴尬地悬在半空。我装作诧异抬头,手指僵在弦上,有些茫然无措:“夫君,

    可是哪里弹错了?”陈世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上带着几分酒后的红晕,

    更多的却是一种仿佛受了侮辱的恼怒。他当着众人的面,几步跨到琴台前,

    根本不顾我的颜面,一把抓起我的手腕。“各位兄台,非是我陈某人扫兴。

    你们且看——”他将我的手高高举起,像是在展示一只待宰的病鸡,

    又像是菜市场上展示一块注水猪肉。“如丝啊,不是我说你。你这琴音如今市井气太重,

    全是算计柴米油盐的铜臭味,哪里还有半点高山流水的意境?再看你这手——”他啧啧两声,

    指尖嫌恶地戳着我手背上的冻疮疤痕,声音大得恨不得让巷口的狗都听见。

    “关节粗大如树瘤,指腹老茧横生,摸上去像老树皮一样剌手。皮如枯木,

    形如鸡爪……用这双手抚弄名琴,简直是暴殄天物!不仅污了古曲,

    也坏了诸位兄台喝酒的雅兴!”众人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的手上。有人窃窃私语,

    有人掩嘴偷笑,那眼神里充满了幸灾乐祸。“哎哟,真是可惜了,这手怎么糙成这样?

    ”“到底是下九流出身,就算从良了,也洗不掉那股子穷酸气。”羞耻感?不,

    我现在只有恶心。我看着陈世安那张因为酒醉而扭曲的脸,心里默默记下这一笔账。

    “夫君……”我试图抽回手,声音颤抖,装出一副受伤的小媳妇模样。“别叫我夫君!

    ”他用力甩开我的手,力道大得让我踉跄退了两步,腰眼撞在了身后的屏风上,

    疼得我倒吸一口凉气。“你也别在这丢人现眼了,下去吧!

    ”我忍着眼眶里的泪(其实是被撞疼的),正要转身,却听他又喊道:“阿桃!死哪去了?

    没眼力见的东西,过来倒酒!”第三章:变态的眼神,藏不住的脏阿桃一直躲在角落里,

    她怕生,也怕这些喝醉了的男人。听到陈世安的吼声,她吓得浑身一抖,

    求助般地看了我一眼。我给她递了个眼神:去吧,这笔账咱们慢慢算。阿桃咬着嘴唇,

    低着头,怯生生地端着酒壶走上前。因为我平日里的爱护,即便家里再穷,

    我也舍不得让阿桃干重活。她的手养得极好,十指纤细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干净,

    皮肤透着健康的粉白,跟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陈世安原本正满脸怒气,

    可当阿桃的手伸过来倒酒时,他的目光突然凝固了。那是一种极其诡异的变化,

    就像是一条闻到了血腥味的毒蛇。原本的暴躁、嫌恶瞬间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粘稠与痴迷。他的视线像是有实体的触手,

    死死地缠绕在阿桃的手上。“慢着。”就在阿桃倒完酒准备退下时,陈世安突然伸出手。

    借着接酒杯的动作,他五指张开,紧紧覆盖在了阿桃的手背上。“呀!”阿桃惊呼一声,

    酒液晃荡。陈世安却不松手,反而闭上眼,手指若有若无地在阿桃滑腻的手背上摩挲,

    喉结上下滚动,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红酥手,黄縢酒……妙,妙啊!

    这才是一双能红袖添香的手,这才配得上举人老爷的酒。

    ”席间顿时爆发出了一阵心照不宣的淫笑。“陈兄,好艳福啊!

    这丫鬟的手确实比正妻的耐看!”“看来陈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这丫头看着水灵,

    不如收了做个通房?”阿桃吓得脸色煞白,猛地用力一抽:“老爷,请自重!”酒杯翻倒,

    酒液洒了陈世安一身。“阿桃!不得无礼!”我连忙上前,一把将阿桃拉到身后,

    像老母鸡护崽一样瞪着陈世安。陈世安没恼,也没理会身上的酒渍,

    只是盯着阿桃惊慌失措跑向角落的背影,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那眼神阴鸷又贪婪,

    嘴里喃喃自语:“跑什么……早晚是要回来研墨的。这双手,若是用来研磨松烟墨,

    黑白分明,定是极美的……”那一瞬间,我脑中“嗡”的一声。上一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这个畜生!他根本不是爱阿桃,他是有病!是变态!上一世,他把阿桃锁在书房,

    不让她干活,只让她每天把手泡在牛奶里,然后逼着她摆出各种姿势给他看,给他研磨,

    给他把玩。稍有不顺,就拿针扎她的指尖。最后阿桃疯了,为了摆脱他,

    自己拿剪刀断了三根手指。想到这里,我指甲深深陷入掌心,鲜血渗出。陈世安,既已重来,

    这一世,你的青云梯,我便亲自给你拆了,连同你那变态的根,我也给你刨了!

    第四章:书房里的秘密,恶心给恶心开门宴席散后,已是深夜。陈世安醉得不省人事,

    被两个小厮像拖死狗一样架回了书房。这是他的臭毛病,无论多晚,都要宿在书房,

    美其名曰“吾日三省吾身”,实则是为了他那些见不得人的癖好。我屏退了下人,

    独自一人提着灯笼,走进了书房。

    书房里弥漫着浓重的酒气和一股淡淡的脂粉香——那是他白日里去青楼沾染上的。

    看来这庆祝活动够丰富的啊。我走到榻前,看着那个打着呼噜、睡相丑陋的男人。此刻的他,

    哪里还有半点举人老爷的斯文?只有满脸的油腻和纵欲过度的虚浮。

    他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念叨着:“手……好手……阿桃……别跑……”我冷冷地看着他,

    心中再无半点波澜,只有想拿刀捅死他的冲动。“陈世安,你做梦都在想着那双手吗?行,

    那我成全你。”我转过身,径直走到书柜后的墙边。上一世我做鬼的时候,

    曾无数次看他在这里打开机关,对着里面的东西痴笑、自渎。那个位置,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伸手摸向第三格书架底部的凸起,用力一按。“咔哒”一声轻响。一块墙砖弹开,

    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暗格。这里面没有孤本典籍,没有圣贤文章,甚至连银票都没有。

    只有一卷卷用红绸系好的画轴,还有……几个形状怪异的白蜡手模。我忍着恶心,

    取出一卷画轴,解开红绸,缓缓展开。烛火摇曳,画上的内容差点让我把晚饭吐出来。

    画上只有一只手。纤细、柔白,指甲涂着淡淡的蔻丹,手腕内侧有一颗极小的红痣。

    那是阿桃的手。我再展开第二幅。是这只手在研磨,墨汁溅在指尖,黑白分明,

    透着一种诡异的色气。第三幅……画风突变。那只手被红色的绳索层层捆绑,勒进肉里,

    手指呈现出一种病态扭曲的挣扎姿态,旁边还题了一行狂草小字:“恨不相逢未嫁时,

    此手只应天上有。若能断之藏于盒,日夜把玩更销魂。”“呕……”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断之藏于盒?这哪里是爱慕?这是彻头彻尾的变态!在他眼里,阿桃根本不是一个人,

    而是一个长着他想要的手的物件!我看向旁边那几个石膏模型,全是手的形状,

    甚至还有断手的模型。我浑身发冷。这个看起来斯文儒雅的读书人,

    背地里竟然是个想把活人手剁下来的疯子!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极轻的脚步声。

    “如丝姐……”是阿桃的声音。我迅速收好画卷,将暗格复原,深吸几口气平复心情,

    这才推门而出。阿桃站在廊下的阴影里,眼圈通红,手里紧紧攥着衣角,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姐,我想赎身回去了。大牛哥在城外等我,我们不想在城里待了。

    今天老爷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块肉,太吓人了。”我把阿桃拉到院墙角的阴影处,

    看着这个单纯的傻丫头。“阿桃,你现在走不了。”阿桃急了,

    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为什么?我的卖身契不是在姐手里吗?姐你放我走吧,

    我怕……”“傻丫头,不是我不放你。”我抚上她颤抖的肩膀,

    “你以为一张卖身契就能约束住陈世安吗?他如今是举人老爷,过几日便要进京赶考,

    一旦高中,便是官身。”我顿了顿,残酷地撕开现实:“他这个人我了解,外表清高,

    内里却睚眦必报。他看上的东西,不择手段也要得到。若是现在放你们走,

    他定会觉得是你我也在羞辱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他若想动大牛,

    随便安个‘盗窃’或者‘冲撞举人’的罪名,便能让大牛死在牢里。到时候你为了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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