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路后,太子殿下他强娶了我

跑路后,太子殿下他强娶了我

枕星遥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萧景珩林婉儿 更新时间:2026-02-14 11:19

小说《跑路后,太子殿下他强娶了我》,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入坑不亏,主人公有萧景珩林婉儿,是作者枕星遥所写,无广告版本简述:上头两个姐姐已出嫁,下面一个弟弟是全家眼珠子。住在杏花村,村头数过来第五户,土坯墙茅草顶的就是我家。不,现在是我家了。我……

最新章节(跑路后,太子殿下他强娶了我精选章节)

全部目录
  • 穿成古言小说里的炮灰女配,我第一眼就盯上了原女主的锦鲤命格。按照情节,

    她将意外救下重伤太子,从此开启一路开挂的皇后之路。而我的宿命,

    是在她进宫前被卖给六十老翁做妾,折磨至死。我立刻出门“偶遇”了正被追杀的太子,

    在他感激的目光中开口:“诊金一万两,黄金。”脑子像被钝器狠狠砸过,又涨又疼。

    一些完全不属于我的记忆碎片,硬生生往里挤。王书意,十五岁,家中行三,

    上头两个姐姐已出嫁,下面一个弟弟是全家眼珠子。住在杏花村,村头数过来第五户,

    土坯墙茅草顶的就是我家。不,现在是我家了。我撑着手臂从硬邦邦的土炕上坐起来,

    环顾四周。家徒四壁,唯一的窗户用破麻布挡着,透进些惨淡的光。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和劣质灯油的味道。炕尾缩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是我的弟弟王宝根,正睡得打呼。而“我”的命运,清晰得让人发冷。再过三个月,开春,

    家里为了给弟弟凑去镇上读书的束脩,会把“我”卖给邻村六十岁的张老财做第七房小妾。

    张老财以折磨妾室为乐,“我”进去不到半年,就会被虐打致死,一卷草席扔在柴房,

    等野狗啃噬。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一本我看过的古言小说里,

    为了衬托女主林婉儿锦鲤气运、心地善良的微不足道的背景板。林婉儿会在“我”死后不久,

    “偶然”救下身负重伤、隐姓埋名逃亡至此的当朝太子萧景珩,

    凭借这份救命之恩和自带的锦鲤光环,一路躺赢,最终母仪天下。凭什么?心口堵着一团火,

    烧得我指尖发颤。就因为她是女主,命就好得天经地义?而我,连活着都成了奢望?不。

    我狠狠吸了口气,冰凉的空气刺得肺疼,却也让我混乱的脑子清醒了些。既然来了,

    既然知道情节,那我偏要争一争。女主的锦鲤运?谁说不能抢?家里指望不上。

    爹娘眼里只有儿子,两个姐姐嫁出去后很少回门,回来也是大包小包拿走东西贴补娘家。

    记忆里,“我”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喂猪打柴洗衣做饭,吃的是全家最差的,

    动辄还要挨骂。得弄钱,尽快。脑子里飞快过着情节细节。林婉儿救太子,是在开春后,

    村后头那片野林子再往深去的山涧附近,具体时间……大约就是我被卖进张家的前后。

    太子受伤极重,是被政敌派出的杀手一路追杀至此。距离现在还有三个月。时间不算宽裕,

    但足够我做些准备。“死丫头,日头晒**了还不起?等着老娘请你啊!

    ”尖锐的骂声穿透薄薄的门板,是我那便宜娘王氏。紧接着是沉重的脚步声。我立刻躺下,

    闭上眼睛,调整呼吸,装作还没醒。门被哐当一声推开,一股冷风灌进来。“装什么死!

    快起来!缸里没水了,赶紧去挑!挑完水把猪喂了,后院的柴火也劈了!懒骨头,

    生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王氏几步走到炕边,伸手就要拧我耳朵。在她手指碰到我之前,

    我“适时”地咳嗽起来,一声接一声,撕心裂肺,脸憋得通红,眼皮费力地掀开一条缝,

    气若游丝:“娘……我难受……头疼,身上发冷……”王氏的手顿在半空,狐疑地打量我。

    我趁机把被子裹紧,瑟瑟发抖,咳得更加惊天动地。“昨儿还好好的,

    怎么今儿就……”王氏皱了皱眉,眼底没什么关心,只有嫌弃和麻烦,“真是赔钱货,

    事儿多!罢了,今儿你就躺着吧,别把病气过给宝根。”她瞥了一眼炕尾依旧酣睡的儿子,

    语气缓和了点,“宝根还得长身体呢。”说完,她又骂骂咧咧了几句,转身出去了,

    大概是去指挥我那两个早已嫁出去的姐姐今日回门谁干活。我松了口气,咳嗽声渐歇。

    装病能躲一时,但解决不了根本。这个家,多待一天都危险。接下来的日子,

    我表现得异常“乖巧”和“病弱”。能偷懒就偷懒,

    能不吃饭就不吃(反正也没什么好吃的),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私下里,

    我开始留意家里任何可能藏钱的地方,偷听爹娘谈话,计算着家里的开销和可能的积蓄。

    爹王大河是个闷葫芦,除了下地,偶尔去镇上打短工,挣的钱全都交给王氏。

    王氏把钱看得很紧,连给儿子买块麦芽糖都要掂量半天。但我发现,她每次从镇上回来,

    那个装钱的旧荷包总会瘪下去一点,却又不是买了什么明显的东西回来。有一次,

    我“病恹恹”地靠在灶房门口,看她偷偷从米缸最底下摸出一个小布包,打开看了一眼,

    又迅速塞回去,脸上闪过一丝紧张。米缸……除了米,还能藏什么?机会在一个午后到来。

    王氏带着宝根去邻村走亲戚,王大河在田里没回来。我确认家里再无旁人,

    蹑手蹑脚走到米缸边。缸里的米只剩浅浅一层底。我伸手往下探,

    指尖触到一个硬硬的、用油布裹着的小包。心跳得厉害。我把它掏出来,打开油布,

    里面是一个略显沉手的旧木匣。没有锁。掀开盖子,里面是几块碎银子,一些铜板,

    还有……一张略微发黄的纸。我展开纸,是一张借据。借款人:王大河。

    放贷人:镇上的刘掌柜。金额:二十两银子。日期是去年秋天。

    旁边还有几个歪歪扭肿的指印。二十两!这对农家来说简直是巨款。难怪王氏总是愁眉苦脸,

    偷偷摸摸。这笔债,就是悬在这个家头顶的刀,也是他们急着卖我的主要原因——卖了我,

    大概能得十两左右,加上家里的积蓄,勉强能还上一半,剩下的再慢慢磨。

    而他们打算卖我的时间,正好在开春,太子遇袭前后。是巧合,还是情节力量?

    我顾不得多想。把借据原样折好放回,数了数碎银和铜板,加起来不到五两。

    这应该是家里全部现钱了。我咬了咬牙,从里面拿出三块最小的碎银,估摸着有一两多,

    又抓了一大把铜板,约莫百文左右。把剩下的钱和借据放回木匣,油布包好,塞回米缸底部,

    尽量恢复原样。这点钱,远不够我远走高飞,但至少能让我做点准备。我不能一次性拿太多,

    会引起怀疑。把偷来的钱藏在我睡觉的炕席底下,用破布卷好,我走出灶房,手心全是汗。

    第一次做贼,心理压力巨大。但想到柴房草席的结局,那点负罪感立刻被压了下去。

    我要活着。体面地活着。有了启动资金,

    我开始利用每次去镇上替家里卖鸡蛋、换针线的机会,悄悄置办东西。一小包盐,

    几块耐储存的粗粮饼,一卷结实的麻绳,一把不太起眼但很锋利的小刀。最重要的是,

    我分几次,在不同的药铺,买齐了几样治疗外伤的药材。金疮药、止血散、消炎的草药。

    都是普通药材,不引人注目。我谎称是家里爹爹干活不小心伤了手,需要备用。

    卖药材的伙计也没多问,乡下人备点常见药很正常。东西一点点攒起来,

    藏在我房间墙角的鼠洞里,上面堵了块石头。天气渐渐转暖,河面的冰化了,柳树抽了嫩芽。

    村里开始准备春耕,家家户户忙碌起来。王氏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像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货物,

    有时和爹低声商量着什么,目光扫过我时,带着算计。我知道,时间不多了。按照情节推算,

    太子遇袭就在这几日。天气、村里人的闲聊关于后山野兽的动静,都隐隐对得上。这天清晨,

    天刚蒙蒙亮,我借口去后山挖野菜,背起早就准备好的破背篓,

    里面藏着药材包、小刀、麻绳、水和干粮。衣服穿的是最旧最不起眼的灰布衫,

    头发用布条紧紧束起。“早点回来!别偷懒!挖不到野菜看我不收拾你!”王氏在身后喊。

    我没回头,只是加快脚步,朝着村后那片茂密的野林子走去。林子越走越深,光线昏暗,

    只有鸟叫声和脚踩在落叶上的沙沙声。我的心跳随着深入慢慢加速。按照记忆中的小说描写,

    太子是在更里面的山涧附近被发现的。那里地势复杂,有水声掩盖,容易藏身,

    也容易……遭遇伏击。果然,当我接近山涧区域时,隐隐听到了不同寻常的声音。不是鸟叫,

    不是风声,是……金属碰撞的轻微鸣响,还有压抑的闷哼。我立刻屏住呼吸,

    躲在一棵粗大的老树后面,悄悄探头望去。前方不远处的溪流边,乱石嶙峋,

    几个穿着黑色劲装、蒙着面的人,正在围攻一个身着靛蓝色粗布衣服的男子。

    那男子身形高大,但动作明显滞涩,左肩和后背都有深色痕迹蔓延开来,是血。

    他手里握着一把长剑,舞动间还能逼退黑衣人,但脚步已然虚浮,脸色苍白如纸。就是他。

    萧景珩。当朝太子。未来的皇帝。女主林婉儿的救命恩人和夫君。此刻,他狼狈不堪,

    命悬一线。黑衣人有四个,出手狠辣,配合默契,显然是要置他于死地。萧景珩且战且退,

    试图往更密的林子里撤,但伤势影响,速度不快。我紧紧攥着背篓带子,手心濡湿。

    现在出去,等于送死。那些黑衣人杀红了眼,绝不会放过目击者。等等,再等等。小说里,

    林婉儿是在杀手们确认太子“断气”离开后才“偶然”发现他的。也就是说,

    杀手们不会逗留太久。果然,萧景珩勉强格开劈向面门的一刀,却没能躲开侧面踹来的一脚,

    正中胸口。他闷哼一声,踉跄后退,绊到石头,仰面摔进溪流浅滩,溅起大片水花。

    长剑脱手飞出。一个黑衣人上前,探了探他的鼻息,又翻检了一下他的衣物,

    似乎拿走了什么东西,然后对同伴摇了摇头。“走。”领头模样的黑衣人低喝一声,

    几人迅速收起兵器,如同鬼魅般掠入山林深处,消失不见。我依旧一动不动,

    又等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确认周围再无任何异动,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和潺潺水声,

    才小心翼翼地走出去。溪水被血染红了一片。萧景珩仰面躺在冰冷的溪水和碎石上,

    双目紧闭,嘴唇毫无血色,胸前那道脚印清晰可见,肩膀和后背的伤口还在慢慢渗血。

    气息微弱得几乎察觉不到。我蹲下身,先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迅速检查他的伤势。

    肩上的伤是刀伤,很深,几乎见骨。后背是箭伤,箭头应该被他自己拔掉了,

    但留下一个血洞。内伤恐怕更重。不能再拖了。

    我费力地把他从水里拖到旁边相对干燥的草地上。他个子很高,沉得要命,我累得直喘气。

    然后拿出小刀,割开他伤口周围的衣物,用清水简单冲洗(水囊里的水),

    撒上厚厚的止血散和金疮药。内伤我没办法,只能把带来的消炎草药嚼碎了,混合一点水,

    捏开他的嘴,硬灌了进去。也不知道有用没用。做完这一切,我已是满头大汗。

    又从自己里衣上撕下相对干净的布条,给他包扎伤口。动作不算熟练,但足够用力,

    确保药粉不会被冲掉。期间,他一直没醒,只有在我灌药时,喉结无意识地滚动了一下。

    处理完伤口,我坐在旁边石头上喘气,看着他苍白但难掩俊朗的侧脸。

    这就是未来要君临天下的男人。现在,他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这里,生死由我。

    按照原情节,接下来,林婉儿该挎着小篮子,“惊慌失措”地发现他,

    然后把他拖回自己家悉心照料,日久生情……我扯了扯嘴角。抱歉了,女主,你的机缘,

    你的男人,我接手了。不过,男人就算了,太麻烦。我要钱。等他情况稍微稳定,

    脉搏虽然微弱但不再急速下滑时,我拿出麻绳,

    开始把他往旁边一个隐蔽的、猎人留下的废弃小木屋方向拖。木屋离这里不远,

    里面有些干燥的茅草,至少比露天强。拖拽的过程又是一番折腾。好不容易把他弄进木屋,

    放在茅草堆上,我已经筋疲力尽。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在木屋角落生了堆小火,既取暖,

    也能驱赶野兽。火光跳动,映着他轮廓分明的脸。我拿出干粮,就着水慢慢啃。

    眼睛一直没离开他。半夜,他发起了高烧,开始说胡话,声音低哑模糊,听不清内容,

    浑身烫得吓人。我只好不断用浸了溪水的布巾给他擦拭额头和脖颈。水很快温了,

    又去换冷的。反复几次,快到天亮时,他的体温终于降下去一些,呼吸也平稳了些。

    **在冰冷的土墙上,又困又累,但不敢睡死。天光再次大亮时,我检查了他的伤口,

    没有再出血的迹象,炎症似乎也控制住了。命真硬。快到中午,他终于悠悠转醒。

    长长的睫毛颤动了几下,缓缓睁开。那是一双极其好看的眼睛,瞳孔颜色略浅,

    像是浸在寒潭里的琉璃,此刻因为虚弱和迷茫,少了几分锐利,但当他视线聚焦,

    落在我脸上时,那眼底深处瞬间掠过的审视和警惕,还是让我心头一跳。“你……”他开口,

    声音沙哑干涩得像破风箱。“别动。”我按住他想抬起的胳膊,语气平静,“你伤得很重,

    伤口我刚换过药。”他目光扫过自己身上粗糙但包扎严实的布条,

    又看了看这破败的木屋和眼前穿着寒酸、面黄肌瘦的少女,眼底的疑惑更深。

    “是姑娘……救了在下?”“不然呢?”我反问,从背篓里拿出水囊,递到他嘴边,

    “喝点水。”他没拒绝,就着我的手喝了几口,喉结滚动。喝完了,他靠坐在茅草堆上,

    缓了缓气,再次看向我:“多谢姑娘救命之恩。不知此地是何处?

    那些贼人……”“这里是杏花村后山。贼人昨天下午就走了,我看他们往北边去了。

    ”我简单说道,“你晕在溪边,我把你拖过来的。这里暂时安全。”他沉默了片刻,

    似乎在消化信息,也在判断我的身份和意图。“在下……姓景,单名一个珩字。京城人士,

    行商路过此地,不幸遭了匪人。”他报了个假名,

    但没完全掩饰口音里的那份与生俱来的矜贵。“哦。”我点点头,没拆穿。太子萧景珩,

    化名景珩,倒也省事。“我叫王书意,杏花村人。”“王姑娘救命之恩,景某没齿难忘。

    待景某伤势稍好,联系上家人,必有重谢。”他语气诚恳,但那种居于人上的习惯性承诺,

    还是能听出来。等的就是这句话。我抬起眼,直视着他那双琉璃般的眸子,脸上没什么表情,

    声音清晰平稳:“重谢就不必等以后了。我现在就要。”他显然没料到我会如此直接,

    愣了一下。我伸出右手,摊开在他面前,一字一句,说得毫不拖泥带水:“诊金,一万两。

    ”顿了顿,补充了两个字:“黄金。”他看着我,那双琉璃似的眼珠凝滞了一瞬,

    仿佛没听清,又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多少?”他问,声音还哑着,

    语气里带着点难以置信的荒谬。“一万两。黄金。”我重复一遍,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救你一命,处理伤口,守了你一夜,防止你烧成傻子或者被狼叼走。太子殿下的命,

    难道不值这个价?”“太子”两个字吐出来,他眼底最后那点迷茫和试探瞬间被锐利取代,

    尽管身体虚弱,那股久居上位的压迫感还是无声地弥漫开来。“你如何得知?”“这不重要。

    ”我收回手,拍拍衣角的灰,“重要的是,我救了你是事实。我跟你那些仇家不是一伙的,

    这点你应该能判断。我现在只要钱,拿了钱,我立刻消失,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

    我过我的独木桥。今天的事,包括你的身份、行踪,我烂在肚子里。”他沉默地看着我,

    目光像实质一样在我脸上刮过,似乎想找出破绽、算计或者哪怕一丝一毫的虚张声势。

    我任由他看,表情平静。心里其实在打鼓。赌的就是他现在重伤未愈,孤立无援,

    而我这个唯一的“救命恩人”表现得越市侩、越直接、越只认钱,反而越显得没有深层图谋。

    一个乡下丫头,眼皮子浅,见钱眼开,总比那些别有用心的“巧合”来得安全。许久,

    他忽然扯了扯嘴角,那笑容没什么温度,甚至有点冷。“好。一万两黄金。孤……我给你。

    ”成了!我心头一松,面上却不敢太露,只点点头:“口说无凭。”他似是气笑了,

    牵动伤口,闷咳两声:“那你待如何?孤如今身无长物。”“写欠条。”我早有准备,

    从背篓角落里摸出半截炭笔和一张粗糙的草纸——这是之前从弟弟宝根那里顺来的,

    “按手印也行,你有私印更好。”他盯着那炭笔和草纸,眼神更古怪了。

    “你倒是……准备周全。”“过日子不容易,什么都得想着点。”我面不改色,

    把东西递过去,“写吧。写明景珩,欠王书意救命之资,黄金一万两,见条即付。落款日期,

    再按个手印。”我没傻到让他写太子萧景珩。他接过炭笔,手指有些无力,

手机上阅读

请扫二维码

同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