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揣崽金盆洗手,病秧子夫君竟是景王

我揣崽金盆洗手,病秧子夫君竟是景王

作者j0wujz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赫连澈沈慕景 更新时间:2026-01-17 11:55

网文大神“作者j0wujz”的最新力作《我揣崽金盆洗手,病秧子夫君竟是景王》正在火热连载中,该书主要人物是赫连澈沈慕景,书中故事简述是:可能都很难再有孕了。也好。有这个孩子,就够了。一个月后,我终于到达了北齐的边境。……

最新章节(我揣崽金盆洗手,病秧子夫君竟是景王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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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江湖第一杀手,金盆洗手后,嫁给了镇上那个走三步喘五步的病秧子沈慕。

    我以为能就此过上平凡安稳的日子,甚至还怀了他的孩子。直到那天,

    一群黑甲卫士冲进我们的小院,齐刷刷跪在沈慕面前,高呼:“恭迎景王回京!”我才知道,

    我的病秧子夫君,是当朝最心狠手辣的景王。他看着我隆起的小腹,眼神冰冷,

    递给我一碗汤药。“阿钊,这个孩子不能留。”“打掉它,我许你王妃之位。”我笑了,

    接过药碗,在他满意的目光中,一饮而尽。1我叫楚昭,代号“鬼见愁”。

    是江湖上拿钱办事的顶尖杀手。金盆洗手那天,我最后一次踏入血泊,

    救下了一个快要被仇家砍死的书生。他叫沈慕,手无缚鸡之力,却生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

    我厌倦了刀口舔血的日子,想找个安稳的地方,过完下半生。于是,我化名阿钊,

    带着他来到了江南小镇。我们在镇子最偏僻的角落租了个小院,院里有棵老槐树,

    夏天能遮蔽大半个院子。沈慕身子骨弱,三天两头地生病,药罐子从没断过。

    大夫说他这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弱症,得好生养着。我什么都没说,默默接下了所有活计。

    为他洗衣做饭,赚钱养家。从前我握的是杀人的刀,如今我拿起的是绣花针。

    我将一针一线绣出的手帕、香囊,拿到镇上最好的铺子寄卖。老板娘每次看到我,

    都笑得合不拢嘴:“阿钊姑娘的手艺,真是绝了,每次你的货一到,就被抢光了。

    ”我用换来的银钱,给沈慕买最好的药材,请最好的大夫。他常常咳得撕心裂肺,

    苍白的脸上泛起病态的红晕。每当这时,他就会握住我的手,眼底满是歉疚。“阿钊,

    又让你操劳了。”我摇摇头,给他掖好被角:“说什么傻话,我们是夫妻。”是的,

    我们成了亲。没有三媒六聘,没有凤冠霞帔,只有两杯淡酒,和院里那棵老槐树作见证。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平淡,安稳,甚至有些幸福。

    尤其是在我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之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沈慕时,他愣了很久,

    然后一把将我抱进怀里。他的身体在发抖,声音也带着颤音。“阿钊,我……我要当爹了?

    ”“嗯。”“太好了,太好了!”他抱着我转圈,笑得像个孩子。**在他的胸膛,

    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第一次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家。可我忘了,我这样的人,

    怎么配拥有一个家。2那天,我刚从镇上回来,手里提着给沈慕新买的药材。还没进院子,

    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嘈杂声。我心头一紧,加快了脚步。推开院门,我愣住了。

    院子里站满了身穿黑甲的卫士,个个手持长刀,神情肃杀。为首的将领单膝跪地,

    对着屋里高声喊道。“殿下,宫中生变,陛下召您即刻回京!”我僵在原地,

    手里的药包“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药材撒了一地。屋门“吱呀”一声开了。沈慕走了出来。

    他换上了一身玄色锦袍,金线绣着繁复的暗纹,腰间系着玉带,长发用金冠束起。

    再也不是我那个穿着粗布衣衫、病弱无力的夫君。他眉眼冷峻,

    浑身散发着我从未见过的威严与贵气。那是一种久居上位者才有的气势,生杀予夺,

    皆在一念之间。他一步步朝我走来,停在我面前。我仰头看着他,喉咙发干。“沈慕,

    他们是……”“阿钊,”他打断我,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我的身份,

    一直忘了告诉你。”他顿了顿,吐出两个字。“我是景王,沈慕景。”景王。

    当朝最心狠手辣,在夺嫡之争中杀伐果断的景王。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原来,我救下的,

    根本不是什么落魄书生。而是一条潜伏在深渊里的龙。他娶我,与我同床共枕,

    只是为了在残酷的夺嫡之争中,寻找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而我,就是他最好的伪装。

    一个普通的村妇,一个病弱的夫君。谁能想到,这间破败的小院里,

    藏着搅动天下风云的景王殿下。我看着他,忽然笑了。笑自己天真,笑自己愚蠢。“所以,

    这五年,都是假的?”他沉默了片刻,终于开了口。“阿钊,跟我回京吧。”“回京?

    ”我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以什么身份?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村妇?

    ”他似乎被我的话刺痛,眉头微皱。“我会给你名分。”他的目光落在我微微隆起的小腹上,

    那里面,有我们的孩子。我下意识地护住肚子,警惕地看着他。他却移开了视线,

    声音变得冰冷。“但这个孩子,不能留。”3'他身后的将领端来一碗黑漆漆的汤药,

    恭敬地递到他面前。药味刺鼻,光是闻着就让人作呕。沈慕接过药碗,递到我面前。“阿钊,

    听话。”他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我的王妃,

    必须是能为我带来助力的世家贵女。”“这个孩子,它的存在,是个污点。”污点。

    我腹中这个尚未成形的小生命,在他眼里,只是一个污点。

    一个会妨碍他登上权力巅峰的污点。我看着他,心一点点沉了下去。这五年来的朝夕相处,

    那些温柔缱绻,那些耳鬓厮磨,原来都只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我不过是他棋盘上的一颗棋子,用则留,无用则弃。现在,连我腹中的骨肉,

    也成了他必须舍弃的东西。“打掉它,我许你王妃之位。”他看着我,眼底没有一丝温度。

    仿佛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交易。王妃之位?真是天大的恩赐。我笑了,

    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我接过那碗药,在他满意的目光中,仰头,一饮而尽。

    苦涩的药汁顺着喉咙滑下,像刀子一样割着我的五脏六腑。我将空碗递还给他,

    擦了擦嘴角的药渍。“沈慕景,你满意了?”他看着我,

    似乎想从我脸上找出哪怕一丝的悲伤和不舍。但我没有。我只是平静地看着他,

    仿佛喝下的不是堕胎药,而是一碗白水。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转身,带着他的人,

    离开了这个我们生活了五年的小院。马蹄声远去,我终于支撑不住,跪倒在地。

    小腹传来一阵阵绞痛,有什么东西,正从我身体里流失。我蜷缩在地上,冷汗浸透了衣衫。

    我没有哭。从我决定金盆洗手的那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再也不要为任何人流泪。可是,

    心还是痛得无法呼吸。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从怀里摸出一排银针,

    颤抖着刺入腹部的几处穴位。那碗药,我喝了。但孩子,我不会让他有事。我楚昭的孩子,

    凭什么要成为他权势的牺牲品?沈慕景,从你让我喝下那碗药开始,你我之间,恩断义绝。

    我撑着身子,一点点爬起来。我看着这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小院,如今只剩下一片狼藉。

    我走到那棵老槐树下,从树洞里取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包裹。里面有几件换洗的衣物,

    还有我这些年攒下的所有积蓄。我没有回头,决绝地走出了院门。身后,

    是我亲手埋葬的五年青春。和那个叫阿钊的,天真愚蠢的女人。从今天起,世上再无阿钊。

    只有杀手,楚昭。我没有去京城,而是转身向北。我要去找一个人。一个能护我周全,

    护我孩子周全的人。离开小镇的第五天,我在一处驿站,看到了沈慕景的通缉令。

    上面画着我的画像,旁边写着:景王侧妃,擅自离府,寻回者,赏银千两。侧妃?

    我冷笑一声,撕下那张通ahci,揉成一团,扔进了路边的水沟里。沈慕景,

    你还真是看得起我。可惜,你的王府,我楚昭不稀罕。4g我一路向北,风餐露宿。

    腹中的孩子很乖,没有再闹我。我知道,那碗药伤了我的根本。大夫说,我这辈子,

    可能都很难再有孕了。也好。有这个孩子,就够了。一个月后,我终于到达了北齐的边境。

    这里常年与大周交战,民风彪悍。我找到了北齐军中最大的一处营帐。守卫拦住了我。

    “军机重地,闲人免进!”我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递了过去。“我找赫连澈。

    ”守卫看到玉佩,脸色一变,恭敬地将我请了进去。没过多久,

    一个身材高大、穿着铠甲的年轻将领从营帐里冲了出来。他看到我,眼睛瞬间就红了。

    “阿昭姐!”他冲过来,一把将我抱进怀里,力气大得几乎要将我揉碎。

    我拍了拍他的背:“小胖子,你再不松手,我就要被你勒死了。”赫连澈,北齐的战神世子。

    也是多年前,被我从土匪窝里救出来的那个小胖子。那时候,他还是个圆滚滚的小团子,

    被人贩子拐卖,差点被卖到山里给傻子当媳妇。是我路过,顺手把他救了出来。

    他哭着喊着要报答我,我嫌他烦,就把我娘留给我的玉佩扔给了他。“等你长大了,

    有出息了,再来找我。”没想到,他真的找到了我。不,是我找到了他。赫连澈松开我,

    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眼底满是心疼。“阿昭姐,你怎么瘦成这样了?这些年,

    你都去哪儿了?我找了你这么多年!”我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说来话长。

    ”我指了指我的肚子:“小胖子,我现在无家可归,你收不收留?

    ”赫连澈的目光落在我的小腹上,愣住了。他脸上的喜悦瞬间褪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受伤和难以置信。“阿昭姐,你……你成亲了?”我点点头。

    “那你的夫君呢?他怎么没跟你在一起?他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挺着大肚子到处跑?

    ”他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我又想笑,又有些心酸。我该怎么告诉他,我的夫君,

    亲手给我灌下了堕胎药。我还没开口,他身后的一个副将匆匆跑了过来。“世子,不好了!

    大周的景王带着十万大军,兵临城下!”景王。沈慕景。他怎么会来这里?

    5赫连澈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他来做什么?

    ”副将喘着气说道:“他……他说是来找人的。”“找人?”赫连澈冷笑一声,

    “找到我北齐的边境上来了?他当这里是他家的后花园吗?”我的心,却猛地一沉。我知道,

    沈慕景是来找我的。他大概是以为我回了京城,在京城寻我不见,便猜到我来了北齐。毕竟,

    赫连澈的存在,并不是什么秘密。当年我救他的时候,沈慕景并不知情。但以他的手段,

    想查到我的过去,易如反掌。赫连澈看出了我的异样,他握住我的手,声音温柔却坚定。

    “阿昭姐,你别怕,有我在,谁也别想伤害你。”我看着他坚毅的侧脸,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这么多年,他是除了我娘之外,唯一一个真心对我好的人。我点了点头,反握住他的手。

    “赫连,我不想见他。”“好。”赫连澈没有丝毫犹豫,“我这就去把他打发走。”说完,

    他转身就走。我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我知道,这一战,在所难免。

    沈慕景既然来了,就不会轻易离开。我回到赫fen澈为我安排的营帐,心神不宁。

    没过多久,外面就传来了震天的擂鼓声和喊杀声。战争,开始了。我走到营帐门口,

    掀开帘子,远远地望着城楼下的战场。尘土飞扬,刀光剑影。我看到了赫连澈,

    他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手持长枪,在敌军中冲杀,勇猛无比。我也看到了沈慕景。

    他坐在一辆华丽的战车上,神情冷漠地看着战场上的一切。仿佛那些浴血奋战的士兵,

    在他眼里,都只是可以随意牺牲的蝼蚁。我们的目光,在空中交汇。即使隔着那么远的距离,

    我依然能感受到他视线中的冰冷和探究。他看到我了。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放下了帘子。

    心跳,乱了节奏。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权力,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难道,只是为了那个所谓的“侧妃”之位?真是可笑。这一战,打了整整三天三夜。

    北齐虽然勇猛,但大周兵力雄厚,赫ल澈渐渐落了下风。这天晚上,

    赫连澈一身疲惫地回到营帐。他身上的铠甲沾满了血迹,脸上也添了几道新的伤口。

    我连忙拿来伤药,为他处理伤口。他抓住我的手,眼底满是血丝。“阿昭姐,沈慕景说,

    只要你跟他回去,他就立刻退兵。”我的手,抖了一下。用十万大军的性命,来换我一个人。

    沈慕景,你可真是好大的手笔。我看着赫连澈,他也在看着我,等待我的答案。我知道,

    他很累了。北齐的士兵,也很累了。再打下去,只会是两败俱伤。我深吸一口气,

    对他笑了笑。“好,我去见他。”6赫连澈不同意。他抓住我的手腕,

    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捏碎。“不行!我不能让你去冒险!”“阿昭姐,你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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