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风卷着银杏叶,扑在临街的落地窗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林晚正蜷在沙发上赶设计稿,玄关处传来钥匙转动的声响时,她笔尖顿了顿,
唇角先一步弯起来。“回来啦?”她没回头,声音裹着暖融融的笑意。脚步声走近,
带着淡淡的雪松味,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落在她的发顶,轻轻揉了揉。“嗯,收工早。
”沈则的声音低沉醇厚,像大提琴的最低音,熨帖得人心头发软,“饿不饿?
我带了城南那家你爱吃的栗子酥。”林晚仰头看他,男人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
领带松了半分,眉宇间带着几分疲惫,可看向她的眼神,依旧是熟悉的温柔缱绻。
这是属于沈则的温柔,成熟稳重,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他们在一起三年,
从大学校园走到职场,沈则永远是那个把她放在心尖上的人。他会记得她不吃葱姜蒜,
记得她生理期要喝红糖姜茶,记得她熬夜赶稿时,会默默守在旁边,给她递一杯热牛奶,
哪怕只是安静地坐着,也让她觉得整个世界都安稳。后来沈则决定创业,
做他钻研了多年的人工智能项目。林晚还记得他跟她说这个决定时的模样,眼里闪着光,
却又带着几分小心翼翼:“晚晚,可能接下来会很忙,陪你的时间会变少。”她当时踮起脚,
亲了亲他的下巴:“没关系,你去闯,我等你。”她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
可当空荡荡的房子从偶尔变成常态,当餐桌上的饭菜热了又凉,当她抱着手机,
从满心期待等到深夜,最后等来一句“加班,别等我”时,孤独还是像潮水一样,
漫过了心口。沈则的公司渐渐步入正轨,从一个小小的工作室,
变成了业内小有名气的科技公司。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身上的烟火气被一身的精英感取代,连拥抱时,都带着匆匆的意味。林晚坐在偌大的客厅里,
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第一次觉得,原来两个人的孤单,比一个人的寂寞更难熬。
她不敢跟沈则抱怨,怕他分心,怕他觉得自己不懂事,只能把那些委屈,悄悄咽进肚子里。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小半年,转机来得猝不及防。那天是林晚的生日,她以为沈则又要加班,
一个人订了个小蛋糕,插了根蜡烛,刚准备许愿,门开了。沈则站在门口,
手里捧着一大束向日葵,笑得像个大男孩。“生日快乐,晚晚。”林晚愣住了,
手里的打火机“啪嗒”一声掉在桌上。他不是说今晚有个很重要的应酬吗?沈则走过来,
把花递给她,弯腰抱起她,转了个圈。他身上的雪松味依旧,可林晚总觉得,
有哪里不一样了。“怎么回来了?”她搂住他的脖子,声音有点哽咽。“应酬哪有你重要。
”他低头,鼻尖蹭了蹭她的脸颊,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亲昵,甚至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我想你了,一天不见都想。”林晚的心漏跳了一拍。这不是沈则会说的话。他向来沉稳,
连情话都带着克制,什么时候会这样直白又黏人?可没等她细想,沈则已经拉着她去拆蛋糕,
蹲在地上,仰着脸看她许愿,像只听话的大型犬。那天晚上,他没看手机,没回工作消息,
就那样陪着她,从星星升起,聊到月亮西斜。第二天,林晚以为他会恢复成那个忙碌的沈则,
没想到,他居然推掉了上午的会议,赖在床上不肯起,非要抱着她再睡一会儿。“沈总,
你公司不管了?”林晚戳了戳他的额头,无奈又好笑。“管什么管,老婆最重要。
”他把脸埋进她的颈窝,闷闷地说,声音里带着点鼻音,像只撒娇的小狗。林晚的心,
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孤独感骤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甜蜜。他开始每天准时下班,
会记得给她买路边摊的烤红薯,会陪她追她喜欢的狗血剧,会在她画图累了的时候,
强行拉着她去散步。他变得黏人又幼稚,会因为她跟别的男生多说了两句话而吃醋,
会把她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十指紧扣,不肯松开。林晚偶尔会觉得奇怪。比如,
以前的沈则从不碰甜食,现在却会跟她抢栗子酥;以前的沈则方向感极好,
现在却会在逛商场时迷路;以前的沈则喜欢听古典乐,现在却会跟着她哼流行歌。
她甚至还发现,他左手手腕上,那颗淡淡的痣,有时候在,有时候又好像不见了。她摇摇头,
把这些奇怪的念头甩出去。大概是创业压力太大,人变得松弛了吧。她想,成熟稳重太久,
偶尔幼稚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直到那天早上。前一晚,她情难自已,
在沈则的锁骨上留下了一个浅浅的吻痕。早上他去洗漱,林晚坐在床边等他,
目光落在他**的锁骨上时,瞳孔骤然收缩。光洁的皮肤,什么都没有。她猛地站起身,
脚步踉跄地冲进卫生间。沈则正对着镜子刮胡子,听到动静回头看她,
眼里带着疑惑:“怎么了?”林晚的目光死死盯着他的锁骨,那里平整光滑,没有一丝痕迹。
“你……”她喉咙发紧,声音都在颤抖,“昨晚……”“昨晚怎么了?”沈则放下剃须刀,
走过来握住她的手,指尖微凉,“是不是做噩梦了?”他的眼神清澈,带着关切,
和往常一模一样。林晚张了张嘴,却什么都问不出来。也许是自己记错了?也许是吻痕太浅,
一夜就消了?她安慰自己,一定是她想多了。可怀疑的种子一旦埋下,就会疯狂地生根发芽。
她开始下意识地观察他,发现他的喜好变得越来越飘忽不定。有时候喜欢吃辣,
有时候又碰都不碰;有时候能精准地说出她的生理期,
有时候又会忘记她不能吃冰;有时候会熟练地帮她修电脑,有时候却连文件都不会保存。
林晚的心,一点点沉下去。直到闺蜜苏晓给她发了一张照片。照片是在市中心的画展拍的,
背景是一幅色彩浓烈的油画,而画前站着的人,赫然是沈则。他穿着一件驼色大衣,
身姿挺拔,眉宇间是她熟悉的成熟稳重,正跟旁边的人低声交谈,神情专注。
而照片的拍摄时间,是昨天下午三点。昨天下午三点,沈则正陪着她在公园喂鸽子,
还因为她不小心把鸽粮撒在了他的头发上,跟她闹了半天。林晚握着手机的手,冰凉刺骨。
苏晓的消息紧跟着弹出来:【晚晚,我刚才在画展碰到沈则了,他不是说最近很忙吗?
怎么还有空来看画展?】林晚没有回消息,她瘫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两个沈则。
一个成熟稳重,忙着创业,陪她的时间少得可怜。一个黏人幼稚,每天陪着她,
把她宠成小公主。怎么会这样?她想起那些奇怪的细节,想起锁骨上消失的吻痕,
想起手腕上时有时无的痣,想起那些忽左忽右的喜好……原来不是她想错了,
是真的有两个沈则。那天晚上,沈则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支草莓味的冰淇淋,
笑得眉眼弯弯:“晚晚,我排了好久的队才买到的,快尝尝。”林晚看着他,眼眶突然红了。
她没有接冰淇淋,只是轻声问:“你是谁?”沈则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空气安静得可怕,
窗外的风,卷着落叶,发出呜咽的声响。他站在原地,垂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过了很久,
他才低下头,声音低哑得不成样子:“对不起,晚晚。”真相,像一幅被层层揭开的画卷,
摊开在林晚面前。沈则有个双胞胎弟弟,叫沈屿。他们长得一模一样,
连声音都几乎分毫不差,唯一的区别,是沈则左手手腕有一颗痣,而沈屿没有。
沈屿比沈则晚出生三分钟,从小就活在哥哥的光环里。沈则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异,
沉稳可靠;而沈屿,调皮捣蛋,随心所欲,是父母口中“需要向哥哥学习”的那个。
他们的关系不算差,却也算不上亲密。沈则创业后,兄弟俩更是聚少离多。直到半年前,
沈屿回国,去沈则的公司找他,无意间在茶水间,看到了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