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谎言,我的人生

他的谎言,我的人生

黄泉殿的孟王医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方晴 更新时间:2026-01-14 16:51

在黄泉殿的孟王医的小说《他的谎言,我的人生》中,方晴是一位天才科学家。他的研究引发了一场超能力爆发现象,人类社会陷入混乱之中。方晴面临着道德与伦理的困境,同时也要抵御来自政府和恶势力的追捕。这部短篇言情小说充满科技元素和道德考验,以及对人性的思考,她看完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也许,他是真的想通了吧。”我也愿意这么相信。……将引发读者对未来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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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周卫国在工厂大院里光着**长大,曾对着红旗发誓,要当一辈子好兄弟,有福同享,

    有难同当。可我们偏偏爱上了同一个女人。

    当全厂最美的“厂花”方晴羞涩地接受我的表白时,周卫国一头扎进了冰冷的护城河。

    我把他从鬼门关拖了回来,他醒来后却指着我鼻子骂,说我毁了他的一切,

    从此我们成了死敌。他像个疯子,一次次在工厂众人面前拦住方晴,用最热烈的方式示爱,

    换来的却是方晴一次比一次更绝情的拒绝,让他颜面尽失。“周卫国,

    你别跟个癞皮狗一样缠着我!我爱的人是陈援朝,这辈子都是!

    ”方晴的话像是给我吃了定心丸。八十年代末,我拿到了去深圳创业的第一个扶持名额,

    方晴也答应了我的求婚,就连早已与我反目成仇的周卫国都托人带信:【援朝,恭喜。

    以前是我**,你别往心里去。】所有人都说我是时代的宠儿,是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

    可就在我准备南下的前一天晚上,我亲眼看到,方晴和周卫国在工厂废弃的仓库后面,

    像两块即将被分离的磁铁,死死地抱在一起,疯狂地亲吻,仿佛要把对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

    01“援朝,恭喜。”周卫国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斜倚在工厂大礼堂的门口,

    脸上挂着一抹我看不懂的笑。今天是我和方晴订婚的日子,几乎全厂的人都来了。唯独他,

    这个我从小到大的结拜兄弟,如今的死对头,不请自来。他的出现,

    让周围热闹的空气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同情和看好戏的复杂情绪。

    “你来干什么?”我挡在方晴面前,声音冷得像冰。方晴紧紧抓着我的胳膊,脸色煞白。

    周卫国没看我,目光直直地越过我,落在我身后的方晴身上。

    那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痴狂和热烈,只剩下一种沉寂的,仿佛燃尽了所有火焰的灰烬感。

    “以前是我**,你别往心里去。”他对着我说,眼睛却还看着方晴,“祝你们,白头偕老。

    ”说完,他转身,干脆利落地消失在夜色里,留下一个单薄又决绝的背影。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我却莫名地感到一阵心慌。这一切的开端,要从三年前那个冬天说起。

    我和周卫国,是同一个工厂大院里长大的。我们两家住对门,他比我大几个月,

    我们俩就像亲兄弟一样。一起逃课,一起打架,一起在自行车后座上载着姑娘穿过整个城市。

    我们曾在一面破旧的红旗下,用小刀划破手指,滴血盟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个誓言,在我们爱上同一个女孩时,

    成了一个笑话。方晴是新调来我们厂的会计,人长得漂亮,皮肤白得像牛奶,

    一双眼睛像含着水,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她是整个工厂所有未婚男青年的梦。我承认,

    我第一眼见到她就心动了。但周卫国比我更直接,他第二天就抱着一把破吉他,

    在方晴的宿舍楼下唱起了情歌,虽然五音不全,但那股子热烈劲儿,

    让整个大院的人都知道了。我选择了更稳妥的方式。我打听到方晴喜欢文学,

    便找遍了全城的书店,淘来一本又一本她提过的书。我会在她下班的路上“偶遇”她,

    和她聊海子,聊顾城。周卫国是火,而我是水。方晴最终选择了我。在我牵起方晴的手,

    向所有人宣布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晚上,周卫国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

    他一头扎进了工厂旁边的护城河。是我疯了一样跳下去,把他从死神手里抢回来的。

    他醒来后,看到守在床边的我和方晴,赤红着双眼,像一头受伤的野兽。他指着我的鼻子,

    一字一顿地嘶吼:“陈援朝,是你!是你抢走了我的一切!我跟你,势不两立!”从那天起,

    我们的兄弟情义,彻底断了。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恨意。而这份恨意,

    将我们三个人的人生,都拖入了深渊。02周卫国变了,变得像个彻头彻尾的“二流子”。

    他不再好好上班,整天和厂里那帮待业青年混在一起。他的头发留长了,学会了抽烟,

    看人的眼神总是带着一股挑衅的劲儿。厂里的人都说,周卫国是被我**疯了。

    而他的“疯”,全都用在了方晴身上。他会算准方晴下班的时间,

    带着一群人吹着口哨在工厂门口堵她。他会用歪歪扭扭的字在厂区的墙上写“方晴,

    我爱你”。他甚至会在全厂开大会的时候,突然冲上台,抢过领导的话筒,

    大声向方-晴表白。每一次,他都像一个小丑,用最狼狈的方式,

    宣泄着他那无处安放的爱意。而每一次,方晴都表现得极为厌恶和决绝。“周卫国,

    你还要不要脸?”她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冷冰冰地甩开他的手。“你别再来纠缠我了,

    我们是不可能的!”“我爱的人只有陈援朝,你做的这一切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方晴越是这样,我就越是心疼她,也越是看不起周卫国。曾经那个讲义气、有担当的兄弟,

    怎么就变成了一个死缠烂打的无赖?一次,他又在食堂拦住了我和方晴。“方晴,

    我给你写了首诗。”他顶着一头乱发,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纸,眼睛里闪着一种病态的光。

    周围的工友们都停下了筷子,看起了热闹。方晴的脸气得通红,抓着我的手微微发抖。

    我一把将她护在身后,迎上周卫国的目光。“周卫国,你闹够了没有?

    非要把自己的脸扔在地上让所有人踩吗?”“我乐意!我爱方晴,我就要让所有人都知道!

    ”他梗着脖子喊,像一头好斗的公鸡。“你这不叫爱,你这是骚扰!”我压着火气,

    “你再这样,别怪我不念旧情。”他突然笑了,那笑容里充满了嘲讽和挑衅,“旧情?

    陈援朝,从你抢走方晴那天起,你我之间就没什么旧情可言了!”就在我们剑拔弩张的时候,

    方晴从我身后站了出来。她一把抢过周卫国手里的那张纸,当着他的面,一点一点,

    撕成了碎片。“周卫国,我再说最后一遍,”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刀子,

    “离我和援朝远一点。你让我觉得,认识你是一件很羞耻的事。”说完,她拉着我,

    头也不回地走了。我能感觉到,周卫国的目光像两道利剑,钉在我们的背上。那一刻,

    我心里只有一种报复的**。我以为,这是方晴爱我的证明。我以为,

    这是我对周卫国这个“背叛者”的胜利。我天真地以为,他越是疯狂,

    就越能反衬出我的优秀和方晴的忠贞。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出歇斯底里的独角戏背后,

    隐藏着怎样的暗流。那时的我,沉浸在爱情的甜蜜和胜利的喜悦中,像个傻子一样,

    对即将到来的风暴一无所知。03八十年代末,改革的春风吹遍大地。

    我们厂作为市里的老牌国企,也开始寻求改革之路。

    厂里拿到了一个去深圳特区创办分公司的扶持名额,这在当时,

    无异于一张通往未来的黄金门票。整个厂里的年轻人都挤破了头。经过层层筛选和考试,

    最终,这个名额落到了我的头上。消息传开那天,整个工厂都轰动了。厂长拍着我的肩膀,

    说我是厂里的骄傲,是年轻人的榜样。工友们围着我,眼神里全是羡慕和敬佩。

    我成了那个“先富起来”的幸运儿,前途一片光明。拿到通知书的那个晚上,

    我激动得一夜没睡。我借了辆时髦的永久牌自行车,载着方晴,

    去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护城河边。月光洒在河面上,波光粼粼。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手帕精心包裹着的小盒子。那是我用几个月的工资,

    托人从上海买来的一枚金戒指。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我能给出的最郑重的承诺。“方晴,

    ”我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发抖,“等我从深圳回来,我们就结婚,好不好?”方晴看着我,

    眼睛里像盛满了星光。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流着泪,然后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激动地把戒指套在她纤细的手指上,然后将她紧紧拥入怀中。那一刻,

    我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事业和爱情双丰收,我成了所有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就连周卫国的父母,遇见我时也一改往日的冷淡,拉着我的手,

    让我以后多担待一下他们那个“不争气的儿子”。我嘴上应着,心里却冷笑。担待?

    他这几年给我和方晴惹了多少麻烦,我又该跟谁去说?去深圳的手续办得很快,

    就在我出发的前三天,方晴帮我收拾行李。她一边叠着衣服,

    一边嘱咐我:“深圳那边天气热,你要注意身体。听说那边人说话我们也听不懂,

    你凡事多留个心眼。”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像个温柔的小妻子。我从身后抱住她,

    把脸埋在她的发间,闻着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膏香味。“放心吧,等我安顿好了,

    就把你接过去。”她在我怀里,身体似乎僵了一下。“怎么了?”我问。“没什么,

    ”她转过身,勉强笑了笑,“就是……有点舍不得你。”我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傻瓜,

    又不是不回来了。”那几天,我沉浸在对未来的无限憧憬里,

    完全没有察觉到方晴笑容里的那丝苦涩和眼底深藏的忧虑。我以为我们的爱情坚不可摧,

    我们的未来一片坦途。直到,我收到了周卫国托人带来的那封信。那封信,像是一块巨石,

    投入了我平静的心湖,激起了我从未预料到的滔天巨浪。04信是夹在一本旧书里,

    由周卫国的一个工友转交给我的。信封上没有署名,只写着我的名字:陈援朝收。

    字迹潦草而张扬,我一眼就认出是周卫国的笔迹。我的第一反应是把信扔掉。这几年来,

    他带给我的只有麻烦和屈辱,我不想再和这个人有任何瓜葛。但鬼使神差地,

    我还是拆开了信。信纸很短,只有寥寥几句话:【援朝,恭喜你,一毕业就有这么好的前途。

    】【以前都是我叛逆不懂事,对不起兄弟,你别怪我。】读完这封信,我愣住了。

    这还是那个指着我鼻子骂,要跟我势不两立的周卫国吗?这还是那个像疯狗一样纠缠方晴,

    让我们难堪的周卫国吗?信里的语气,谦卑,诚恳,甚至带着一丝讨好。

    我把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心里五味杂陈。是人之将走,其言也善?

    还是他终于认清了现实,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已经大到他无法追赶,所以选择低头认输?

    方晴看到我手里的信,也凑了过来。“他写的?”她问。我点了点头,把信递给她。

    她看完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也许,他是真的想通了吧。”我也愿意这么相信。

    周卫国的“认输”,像是我这场人生大胜仗中,最后一块,也是最重要的一块拼图。

    它宣告了我的全面胜利。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压在心头好几年的那块石头,

    终于被搬开了。我甚至产生了一丝久违的,对兄弟的怜悯。或许,我不该对他那么苛刻。

    毕竟,我们曾是最好的兄弟。出发去深圳的前一天,厂里为我办了欢送宴。

    厂长、书记都来了,轮流向我敬酒,说着勉励的话。工友们也都围着我,说着羡慕和祝福。

    我在一片嘈杂和恭维声中,喝得有些飘飘然。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即将出征的将军,

    所有人都在为我擂鼓助威。方晴就坐在我身边,安安静静地,不停地给我夹菜,

    提醒我少喝点。灯光下,她的侧脸美好得不真实。我看着她无名指上的金戒指,

    心里被巨大的幸福感填满。宴会结束后,很多人都喝多了。我扶着同样喝了不少的父亲回家,

    方晴则先回去了。安顿好父亲后,我吹着晚风,沿着工厂的小路慢慢走着,想让酒意散一散。

    明天,我就要离开这里,去一个全新的世界开创我的人生了。路过废弃的老仓库时,

    我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些细碎的声音。借着酒劲,我好奇地走了过去。

    仓库的窗户玻璃碎了一半,我踮起脚,凑到窗边,想看看里面是什么。只一眼,

    我全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那是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画面。

    就在那个堆满废弃零件的昏暗仓库里,在那个我即将奔赴光明未来的前夜,我亲眼看到,

    我那温柔善良、对我百依百顺的未婚妻方晴,和我那刚刚“认输”的死对头周卫国,

    紧紧地抱在一起。他们像两头在末日来临前疯狂取暖的野兽,忘我地、绝望地亲吻着对方。

    05时间在那一刻仿佛静止了。我感觉不到风,听不到声音,

    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一幅无声的黑白默片。唯一的色彩,就是仓库里那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身影。

    他们吻得那么用力,那么投入,仿佛要把对方的灵魂都吸进自己的身体里。

    那不是情人间的缠绵,那是一种……告别。一种带着毁灭气息的,最后的疯狂。

    我甚至能看到方晴的手,死死地抓着周卫国背后的衣服,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而周卫国,

    那个在我面前总是像个失败者的男人,此刻却像个王者,掌控着一切。

    我不知道他们吻了多久,一分钟,还是十分钟。对我来说,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酒意瞬间醒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刺骨的寒冷,

    从脚底一直蔓延到心脏。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我,

    说被周卫国纠缠感到恶心的方晴;那个当众撕掉周卫国情书,

    说认识他感到羞耻的方晴……此刻,却在他的怀里,像一株缺水的藤蔓,拼命地汲取着养分。

    而周卫国……他那封“认输”的信,那句“对不起兄弟”,此刻看起来就像一个天大的讽刺。

    原来,我才是那个小丑。我这个所谓的“人生赢家”,从头到尾,都被他们蒙在鼓里。

    他们上演了一出长达三年的大戏,而我,是台下唯一那个看得津津有味,

    还为此鼓掌的傻子观众。一阵反胃的感觉涌上喉咙。我扶着墙,强忍着才没有吐出来。

    我没有冲进去。我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冲进去。是以一个被背叛的未婚夫,

    还是以一个被欺骗的兄弟?我只是静静地看着,直到他们分开。

    周卫国用手抹了抹方晴脸上的泪水,低声说了句什么。然后,

    他头也不回地从仓库的后门走了,很快消失在黑暗中。方晴一个人在原地站了很久,

    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塑。然后,她也慢慢地转过身,从前门走了出来。她出门的时候,

    甚至还整理了一下被弄乱的衣领和头发,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躲在暗处,

    看着她从我面前走过,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和……一丝满足后的潮红。那一刻,

    我心里的某个东西,彻底碎了。我没有回家,也没有去找任何人。我就像一个游魂,

    在工厂里漫无目的地走着。口袋里,那张去往深圳的火车票,硌得我生疼。那张票,

    曾经是我通往光明未来的通行证。而现在,它就像一张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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