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骨刻青鸢

伞骨刻青鸢

粥粥爱白粥 著

在伞骨刻青鸢中,林清鸢沈书言江熠是一位富有魅力和智慧的人物。粥粥爱白粥通过巧妙的叙述将林清鸢沈书言江熠的冒险故事展现得淋漓尽致。林清鸢沈书言江熠在旅途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挑战与困境,但林清鸢沈书言江熠始终保持着乐观的态度和勇往直前的精神。那是他第一次,哭得像个孩子。林清鸢的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闷的,疼得厉害。……将给读者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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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十七岁的风里,藏着梧桐叶的清香,藏着少女兵荒马乱的心动,

    也藏着少年不敢言说的秘密。林清鸢曾以为,青春的喜欢该像骄阳,热烈、耀眼,

    能照亮整个盛夏。于是她追着那道光跑了很久,直到撞进另一道温柔的目光里,

    才恍然惊觉——原来有些喜欢,是细雨,是晚风,是藏在八年时光里的每一个细节,

    是伞柄上的兔子涂鸦,是保温桶里的红枣粥,是停电夜那个稳稳的拥抱。

    可她终究是晚了一步。原来意难平才是人间常态,

    这世上再也遇不到属于她的命中注定……第一章停电夜的心跳,

    是永夜的序章“砰——”体育馆的灯光骤然熄灭,喧嚣的毕业晚会瞬间陷入一片漆黑,

    惊呼声和起哄声此起彼伏,气球爆炸的脆响混着震耳的音乐声,乱得像林清鸢此刻的心跳。

    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旗袍,是妈妈特意为她准备的毕业礼服,裙摆上绣着细碎的白茉莉,

    衬得她肌肤胜雪。可此刻,裙摆被台阶勾住,她下意识地往前踉跄了一步,

    脚踝传来一阵钻心的疼,是刚才踩空台阶时扭到了旧伤。倒抽一口凉气的瞬间,

    身体不受控制地往前倒,林清鸢闭眼的刹那,以为自己会摔在冰冷的地板上,

    却撞进了一个温热的怀抱。一双有力的手臂稳稳地揽住了她的腰,

    熟悉的皂角香混着淡淡的薄荷味扑面而来,是她刻在骨子里的味道,

    是沈书言身上独有的味道。“小心。”低沉的男声在耳边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尾音微微发颤。林清鸢的心跳漏了一拍,僵硬地抬头,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朦胧月光,

    看清了眼前人的脸。是沈书言。他今天难得穿了件白色的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

    鼻梁上架着那副细框眼镜,镜片反射着微弱的光,遮住了眼底翻涌的情绪,

    可那双总是平静无波的眼睛里,此刻盛满了她的身影,浓得化不开。他的手臂很有力,

    掌心的温度透过薄薄的旗袍布料传来,烫得她脸颊发烫,连带着脚踝的疼都好像减轻了几分。

    “脚崴了?”沈书言的声音更沉了些,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覆上她的脚踝,指尖的触感微凉,

    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珍宝,“疼不疼?”林清鸢的脸瞬间红透了,从脸颊蔓延到耳根,

    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她慌乱地摇头,声音细若蚊蚋:“没……没事。

    ”周围响着不同的起哄声,有人吹着口哨,有人喊着“在一起”,黑暗放大了所有的暧昧。

    林清鸢能清晰地听到沈书言的心跳声,沉稳有力,和她自己的,乱作一团。就在这时,

    应急灯亮了起来。暖黄色的光线缓缓铺满整个体育馆,驱散了黑暗,

    却也照亮了两人之间过于亲昵的姿势。沈书言的手还揽着她的腰,

    她的手则下意识地抓着他的衬衫前襟,力道之大,把那片干净的布料揉出了褶皱,

    衬衫最上面的一颗扣子被她扯得微微松开,露出了他精致的锁骨。四目相对的瞬间,

    沈书言的耳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透了,他像触电般连忙松开手,往后退了半步,

    眼神慌乱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连说话都有些结巴:“抱……抱歉。”林清鸢也连忙低下头,

    不敢看他,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旗袍上的茉莉绣花,心里却像揣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怦怦直跳。她的目光落在自己手里,那里还攥着一封粉色的情书和一个小熊公仔,

    是林薇薇托她转交给沈书言的。她回过神来,把东西递给了沈书言,

    没想到他竟然毫不犹豫的收下了!就在几分钟前,她还亲眼看到林薇薇拦住沈书言,

    红着脸递上情书,而沈书言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声音轻得像风:“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一刻,林清鸢的心莫名地漏跳了一拍,可她很快就掐灭了那点异样的情绪——她觉得,

    沈书言那样清冷的人,喜欢的人一定是像林薇薇那样温柔漂亮的女生,绝不会是自己。毕竟,

    她的眼里,从来都只有江熠。“我去给你拿药。”沈书言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他转身快步走向体育馆的角落,手里还攥着她送他的东西。他快速拿了药,然后走了过来,

    那是他早就准备好的,活血化瘀的药膏,是她崴脚时用的那种,瓶身被他摩挲得发亮。

    那盒药膏的包装盒里,还藏着一张写了上千次的告白纸条,纸条的末尾,

    被他用钢笔反复描黑了三个字:“我爱你”,而纸条的开头,是她的名字。

    林清鸢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雨天。也是这样的雨,也是这样的皂角香,

    他撑着一把浅蓝色的伞,一步步跟在她身后,伞面稳稳地罩着她,

    半点雨丝都没沾到她的衣角。原来,有些喜欢,从来都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蓄谋已久。

    可这份蓄谋,终究是敌不过她的后知后觉,敌不过命运的捉弄。第二章伞柄上的兔子,

    是刻入骨血的喜欢高一的那个雨天,林清鸢至今记忆犹新。那天放学,

    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瞬间就成了倾盆大雨。

    她没带伞,抱着书包蹲在公交站台下,看着雨水模糊了视线,心里却惦记着江熠。

    早上她分明看到江熠的书包侧边塞着篮球,这个时间点,他肯定还在学校的篮球馆挥汗如雨。

    她咬着唇,心里盘算着等雨势小一点,就冲去小卖部买瓶冰镇汽水,悄悄放在他的球场边,

    哪怕只是远远看他投进一个三分球也好。雨幕里,

    一道熟悉的身影撞进视线——江熠穿着红色的球衣,单手抱着篮球,

    和几个兄弟勾肩搭背地冲进了附近的便利店,几个人的笑声隔着雨帘传过来,格外响亮。

    那时林清鸢第一次觉得,一个男生可以耀眼成这样。她的目光黏在江熠的背影上,

    连雨水打湿了裤脚,凉意在皮肤上游走都浑然不觉。直到一把浅蓝色的伞轻轻撑在她的头顶,

    隔绝了漫天雨丝。她转头,看到了沈书言。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戴着细框眼镜,

    手里撑着一把浅蓝色的伞,伞面是纯色的,伞柄上没有任何装饰。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

    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没带伞?我送你回家。”林清鸢愣了愣,连忙摆手:“不用了,

    我等雨停就好。”她的心思全在江熠身上,哪里顾得上身边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

    只觉得他的出现,打扰了她看心上人的兴致。“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沈书言没多说,

    只是把伞往她那边递了递,“走吧,顺路。”碍于青梅竹马这层关系,林清鸢不好再拒绝,

    只好跟着他走进雨里。伞下的空间很小,两人的肩膀偶尔会碰到一起,

    林清鸢的心跳忍不住加快——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尴尬。她偷偷瞥了沈书言一眼,

    发现他的目光正落在她书包上挂着的小兔子挂件上,眼神带着暖意。

    那个小兔子挂件是妈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粉**嫩的,她很喜欢,天天挂在书包上。

    “这个兔子,很可爱。”和你很像,这句话他没有说出来,沈书言突然开口,

    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笑意。林清鸢的脸一红,敷衍地应了一声:“谢谢,是我妈妈送我的。

    ”话音未落,她的目光又飘向了便利店的方向,江熠的身影早就消失不见了,

    她的心里空落落的。沈书言“嗯”了一声,没再说话,只是脚步放慢了些,

    刻意和她的步伐保持一致。他的手臂微微抬起,稳稳地举着伞,伞面始终罩着她,

    他自己的半边肩膀露在外面,被冰冷的雨水打湿,浅灰色的校服布料晕开一片深色的水渍,

    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林清鸢不是没看到,只是她心里装着江熠,

    便下意识地忽略了这份细微的温柔。走到家门口时,沈书言掏出来了为她准备已久的伞,

    林清鸢接过伞,匆匆说了句“谢谢你,沈书言”,就转身冲进了楼道,甚至没有多想,

    为什么有两把伞却还要给她撑着伞淋湿了自己这个问题,也没有想到为什么他会有两把伞。

    她没看到,沈书言站在雨里,看着她的背影,直到楼道的门关上,才转身走进了雨幕,

    单薄的身影很快被雨水吞没。第二天,林清鸢想起伞的事,抱着那把浅蓝色的伞去了教室。

    直到坐下,她才发现伞柄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迹:“别难过,你的梦想,

    很耀眼。”昨天她在班级里说,她想考去京都大学,

    江熠当着全班人的面调侃他“理想远大”,只有沈书言,把她的话放在了心上。

    纸条的右下角,画着一个小小的兔子,和她书包上的挂件一模一样。林清鸢的心,

    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她抬头看向沈书言,他刚好也在看她,四目相对的瞬间,

    沈书言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连忙移开目光,耳根悄悄泛红。那一天,

    林清鸢把那张纸条小心翼翼地夹进了日记本里,夹了很多年。可她当时不知道,这张纸条,

    是沈书言熬了半宿才写好的,他写了十几遍,反复斟酌措辞,才终于敢写下那句鼓励。

    她更没发现,沈书言的书包里,还藏着一把和这把一模一样的浅蓝色兔子伞。

    这把伞是他特意定制的,伞柄内侧,刻着她的名字缩写“LQ”,

    旁边还刻着一只小小的兔子。他原本想在她生日那天送给她,却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他只是想,在她需要的时候,能为她撑一把伞,仅此而已。第三章保温桶里的粥,

    是凉透了的真心高二的月考,林清鸢因为熬夜给江熠准备生日礼物,又忙着复习,体力不支,

    在考场上晕了过去。意识模糊间,她感觉有人背起了她,脚步沉稳,后背宽阔而温暖。

    她费力地睁开眼,只看到一片干净的校服后背,和垂在肩侧的、骨节分明的手。她想都没想,

    就认定是江熠。毕竟,江熠是班里最耀眼的男生,也是她放在心尖上的人,她总觉得,

    江熠会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等她醒来时,果然看到江熠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瓶热牛奶。

    他看到她醒了,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你醒了?医生说你低血糖,

    我去给你买了牛奶和面包。”林清鸢的脸瞬间红透了,心里甜滋滋的,小声说:“谢谢你。

    ”她完全没注意到,江熠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的担忧,只有一丝敷衍,甚至还带着点不耐烦。

    江熠把牛奶递给她:“以后别熬夜了,身体最重要。”就在这时,

    林清鸢的目光无意间扫过窗外。医务室的门口,沈书言正站在那里,

    手里拎着一个印着小兔子图案的保温桶。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眼神里带着浓浓的失落。看到她看过来,他像是受惊的小鹿,连忙转身离开,脚步有些踉跄。

    林清鸢的心,突然沉了下去。她想起昨天晚上,沈书言在教室里拦住她,

    手里拿着一沓整理好的复习资料:“要不要我帮你划重点?这些都是你薄弱的地方。

    ”她当时忙着和江熠聊天,头都没抬,随口拒绝了:“不用了,谢谢,我自己能搞定。

    ”她想起今天早上,沈书言递给她一个袋子,语气带着期待:“我妈妈做的草莓酱三明治,

    你带上吃吧,补补血糖。”她当时摇了摇头,指着江熠的方向:“不用了,

    江熠说会给我带早餐的。”现在突然有点想知道,沈书言的保温桶里,装的是什么?后来,

    她从同桌口中得知,那天她晕倒后,沈书言是第一个冲上前的人。他抱着她往医务室跑,

    跑得太急,在楼梯上摔了一跤,膝盖磕出了血,却还是紧紧抱着她,生怕她再受一点伤。

    同桌还说,沈书言会在早上五点就起来熬红枣桂圆粥。他知道她低血糖,知道她不爱喝牛奶,

    特意查了食谱,熬了整整一个小时,熬得软糯香甜,是她平时喜欢的口味。

    他拎着保温桶在医务室门口等了很久,看到江熠坐在床边,最终还是默默地退到了门外。

    那碗没送出去的红枣桂圆粥,最后被沈书言放在了她教室窗外的窗台,凉透了才舍得拿走。

    他蹲在窗台边,把那碗粥一口一口地喝完,咸涩的眼泪混着粥的甜,咽进了肚子里,

    那是他第一次,哭得像个孩子。林清鸢的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闷的,疼得厉害。

    她打开抽屉,看到里面放着一个三明治,包装纸已经有些皱了。她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

    是她最喜欢的草莓酱口味,甜腻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却带着一股苦涩的滋味。眼泪,

    不知不觉地掉了下来,砸在三明治的包装纸上,晕开了一片水渍。原来,

    那些被她忽略的细节里,藏着一个人最深沉的喜欢。原来,她的青春里,

    从来都不只有那个耀眼的少年,还有一个默默守护的身影,从始至终。

    第四章运动会的姜茶,是碾碎了的温柔高二那年的冬季运动会,

    是林清鸢记忆里最清晰的画面,也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天。

    她和沈书言被选为广播站的主持人,坐在高高的广播台里,面前摆着一沓沓加油稿。

    操场上彩旗飘扬,进行曲激昂,到处都是欢呼雀跃的声音。林清鸢的目光,

    总是不自觉地追着跑道上的身影——江熠报名了男子三千米,此刻正遥遥领先。她的手里,

    紧紧攥着一个保温瓶,里面是她熬了一早上的红糖姜茶,她知道江熠跑完长跑会很累,

    特意放了很多红糖。沈书言坐在她身边,话不多,却记得她所有的小习惯。

    知道她不爱喝纯牛奶,特意绕远路去校外便利店买了草莓味酸奶,

    吸管插好递到她手里;知道她念稿子容易紧张,提前帮她标注好停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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