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了林晚十年,从校服到婚纱的誓言,我以为是我们心照不宣的约定。
直到我在她的生日宴角落,亲耳听见她笑着对朋友说:“陈默啊,就是条赶不走的舔狗,
谁让他乐意呢?”那一刻,我十年筑起的高塔轰然倒塌。我平静地收回所有关心,
退出她的生活。后来,我牵着真正珍惜我的人的手,走过红毯。
林晚却在暴雨中砸着我的车门,妆容花透,嘶哑哀求:“陈默,
你看看我……我错了……”我缓缓升上车窗,对身侧的新婚妻子温柔一笑:“走吧,雨大,
别淋着了。”01我认识林晚,是在十七岁那年的九月,高一三班的教室。
空气里飘着新书印刷品的油墨味,还有些汗意和青春期特有的躁动。她坐在靠窗第三排,
午后的阳光斜斜切进来,给她侧脸镀了层毛茸茸的金边。她正皱着眉跟一道几何题较劲,
笔尖戳着草稿纸,微微嘟着嘴。马尾辫有些松散,几缕碎发拂在白皙的颈边。就那一眼,
我心里有什么东西,“咔哒”一声,轻轻归了位。后来我才知道,那一眼的代价,
是往后整整十年。十年,足够一座城市改换数次天际线,
足够一个男孩被生活磨出棱角也学会内敛,也足够一种最初青涩笨拙的好感,
酿成深入骨髓的习惯,甚至是……信仰。我用十年时间,一砖一瓦,
在心里为林晚筑起一座高塔。塔基是无数个她需要时我就在的日夜,
塔身是日复一日的关心、退让和等待,塔尖上供奉的,
是我以为我们心照不宣、必将抵达的终点——从校服到婚纱。听起来像个老掉牙的梦,对吧?
可这梦,我做了三千六百多天。大学时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不同学校。
我每周横穿大半个城市去见她,地铁公交倒来倒去,就为陪她吃顿饭,
或者只是在她图书馆楼下等一会儿,送杯她随口提过想喝的热奶茶。她室友都打趣:“林晚,
你家‘默哥’又来了,风雨无阻啊。”林晚通常是头也不抬,盯着手机屏幕,
漫不经心“嗯”一声,或者抱怨一句:“哎呀,你烦不烦,我说了今天跟舍友逛街。
”她的“烦”,我照单全收,并自动翻译成女孩子小小的娇嗔。她需要资料,
我熬通宵帮她整理打印;她生理期肚子疼,我煮好红糖姜茶用保温壶装着送到她宿舍楼下,
哪怕她只是下楼拿上去,一句谢谢都说得含糊;她跟家里闹别扭,心情不好,
我陪她在操场一圈一圈走,听她抱怨,末了她情绪好了,挥挥手说“我回去了”,
留下我对着她背影站很久。工作后,她在城东CBD光鲜亮丽的写字楼,
我在城西创业园区跟项目死磕。距离更远,她更忙,我的“随叫随到”也更显笨拙。
她加班到深夜,我会算好时间点好她爱吃的那家宵夜外卖,叮嘱外卖小哥送到前台。
她凌晨两三点发朋友圈说“饿”,我第二天一早就会买好早餐送到她公司,
虽然她多半因为起晚来不及吃。她搬家,我找房子、联系搬家公司、打包、收拾,
累得直不起腰,她坐在唯一收拾好的椅子上刷着手机,指挥我:“陈默,那个箱子轻点,
我里面是护肤品。”“喂,你小心我那个相框!
”她所有的挑剔、不耐烦、偶尔流露出的那么一点点依赖,都成了我继续垒高塔的动力。看,
她还是需要我的。我这样告诉自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老一辈都这么说。
我熟悉她胜过熟悉自己。知道她咖啡要双份奶不加糖,知道她下雨天容易心情低落,
知道她紧张时会无意识地卷发梢,知道她微笑时左边嘴角的弧度比右边高那么一丁点。
我手机天气列表里永远有她城市的位置,
提醒她带伞加衣;我备忘录里记着她随口提过想看的话剧、想买的绝版书、想去打卡的餐厅,
然后一一设法实现,或至少,记在心上,等待合适的时机。我爱得近乎虔诚,
也低到了尘埃里。朋友们看不过去,酒桌上拍着我肩膀:“默子,至于吗?
林晚那大**脾气……你又不是非她不可。”我只是摇摇头,灌下一杯酒,
喉咙**辣的:“你们不懂。”他们当然不懂。
他们没看过十七岁时阳光里她那微微嘟起的侧脸,没经历过她偶尔展露笑颜时,
我心里炸开漫天烟花的瞬间。那是我整个灰扑扑青春里,唯一亮烈的色彩。
我把所有温柔、耐心、包容,都给了她。自己却像个苦行僧,拒绝了所有可能的机会,
掐灭了任何一点旁逸斜出的心思。我心里那座塔越来越高,越来越巍峨,
遮蔽了所有其他的风景。我以为塔尖够高了,总能触到云端,
触到那个叫做“修成正果”的甜美果实。我甚至开始偷偷看戒指的款式,
想象着她戴上无名指的模样。我想,下次她生日,或许可以正式表白,把这么多年的心迹,
明明白白剖开给她看。十年了,够久了,她也该……习惯我的存在了吧?习惯到,离不开?
林晚今年的生日宴,办在一家颇有格调的西餐厅包间。她二十六岁了。
我提前一个月订好了位置,选了她喜欢的那家黑天鹅蛋糕,
礼物是我托了好几层关系才从国外拍回来的一条古董项链,
银链子坠着一颗小小的、切割独特的月光石,幽蓝莹润,像凝固的夜色。我觉得很适合她,
清冷,又有点捉摸不定。我到的早,帮着布置了一下,把蛋糕放好,
礼物悄悄塞进她随身带的包里。朋友们陆陆续续来了,大多是她的同事、闺蜜,
还有些我不太熟悉的她的新朋友。气氛很快热闹起来,香槟塔垒起,灯光调暗,音乐流淌。
林晚是当然的焦点,穿着一条银色的小礼服裙,笑容明媚,周旋在众人之间,
像一只翩跹的蝶。我照例待在不太起眼的角落,手里端着一杯苏打水,看着她。她真好看。
十年时光似乎只是让她褪去了青涩,增添了更夺目的光华。我心里柔软一片,
想着待会儿切蛋糕时,或许可以举杯说点什么。她穿梭在人群里,
和几个衣着光鲜的男女说笑着,慢慢走到了靠近我这边阳台门廊的阴影处。
那里有个半人高的装饰性绿植盆栽,枝叶掩映,刚好挡住了我的大半身形,
他们大概没注意到我就在旁边。我正要出声打招呼,却听到她那熟悉的声音,
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轻快又戏谑的语调响起:“哎呀,你们别瞎起哄了,我跟陈默?
怎么可能!”一个女声笑道:“怎么不可能?人家陈默对你多死心塌地啊,十年如一日,
比你家保姆都贴心。我们都看着呢,晚晚,这还不是爱情?”接着是几个人的低笑和附和。
然后,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林晚的声音,像一把淬了冰的薄刃,
精准地刺穿喧嚣的音乐和笑语,扎进我的耳膜:“陈默啊,”她顿了顿,似乎喝了口酒,
语气里满是漫不经心,甚至带着点居高临下的嘲弄,“就是条赶不走的舔狗。没办法,
谁让他自己乐意呢?对他笑一下,就能使唤好几天,省心省力。你们呀,可别学我,
这种傻子,逗逗就行,千万别沾上,甩都甩不掉,没劲透了。
”“哈哈哈哈哈……”一阵心照不宣的哄笑声炸开。“还是晚晚厉害!”“就是,
这年头这么‘执着’的男人可不多见了,当个备用工具人也不错嘛。”“工具人?抬举他了,
我看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晚晚可是要嫁入豪门的……”声音嗡嗡的,
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我完全听不见了。世界陡然失声,所有的色彩褪去,
只剩下尖锐的白噪。我站在原地,手里那杯苏打水冰得扎手,
寒意顺着指尖闪电般窜遍四肢百骸,最后冻僵了心脏。舔狗。赶不走的舔狗。谁让他乐意。
逗逗就行。备用工具人。癞蛤蟆。……每一个字,都像烧红的钢针,一根一根,
钉进我垒了十年的高塔基座。没有愤怒,没有暴起,
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疼痛感——最初的瞬间,只有一片彻底的、茫然的空白。原来,
极致的摧毁,来临得如此寂静。我看见她侧着脸,
对那个说话的女伴扬起一个灿烂的、毫无阴霾的笑容,那笑容我曾珍藏心底,视为瑰宝。
此刻,却像淬毒的刀锋,冷光凛冽。我十年筑起的高塔,在那笑声里,轰然倒塌。
不是缓慢的倾颓,是瞬间的、彻底的粉碎,化为一地齑粉,
连同塔尖那个“从校服到婚纱”的幻梦,一起灰飞烟灭。原来,我心照不宣的约定,
只是我一个人的史诗,一个人的笑话。我轻轻放下那杯苏打水,玻璃杯底接触桌面的声音,
微不可闻。我转过身,没有再看那个方向一眼,悄无声息地,从另一侧的通道离开了包间。
走廊的灯光柔和,地毯吸走了所有脚步声。外面夜色正浓,城市灯火流转,车水马龙。
我走到餐厅外,深夜的风带着凉意吹在脸上,我才仿佛找回一点知觉。胸口那里,
空了一大块,风正毫无阻碍地穿过去,发出呜呜的、空洞的回响。十年。原来,
真的可以这么轻贱,这么一文不值。我抬头看了看餐厅二楼那个亮着温暖灯光的包间窗户,
然后掏出手机,找到林晚的号码,拉黑。微信,删除。所有社交平台的关注和特别提醒,
取消。动作流畅,没有一丝犹豫。
像是终于拆掉了一个错误佩戴多年、早已深深嵌入皮肉却毫无用处的沉重枷锁。拆掉的时候,
带着血淋淋的皮肉,但也带着一种近乎残忍的、终于解脱的轻松。原来,放下,
不是想象中那样需要撕心裂肺、反复挣扎。它只需要一个足够冰冷、足够真实的瞬间,
来照见你自己有多么可笑。我拦了辆出租车,报出地址。车子驶入流光溢彩的夜色,
车窗上模糊映出我自己的脸,平静得有些陌生。高塔已塌,废墟之上,
或许才能看见真正的天空。哪怕那天空,已经是一片荒芜。
02从那个生日宴回来后的第一周,世界安静得有些失真。我不是刻意冷战或赌气,
我只是……关掉了某个开关。那个名为“林晚”的开关,在过去十年里,
掌控着我绝大部分的情绪起伏、时间分配和精力流向。它一直亮着,发热,甚至发烫,
烫得我忽略了自己其他的电路是否完好。现在,我把它关了。咔嚓一声。很轻,但很彻底。
最初几天,身体里好像空出了一大块,习惯性地在早上七点醒来,
手已经摸向手机想查看她城市的天气,顿住,然后放下。中午会下意识地想,
她今天午餐会不会又凑合,要不要给她点个外卖?念头刚起,就被自己按熄。晚上临睡前,
总觉少了道工序,原来是不用再斟酌着发一句“晚安,早点休息”,
或者等着接收她或许有、或许没有的回复。这种空,不是疼痛,更像是一种失重。
走路有点飘,吃饭没什么滋味,对着电脑屏幕容易走神。但我没让自己闲着。
我把那些原本用于等待、揣摩、为她做各种琐事的时间,一股脑儿填进了工作里。
公司正在推进一个新项目,有些棘手,我以前总想着准时下班,怕她有事找我。
现在没了这层顾虑,我主动揽下更多,加班到深夜,用繁重的任务把时间缝隙塞满。
效果显著。身体的疲惫压过了心里的空洞,倒在床上就能睡着,虽然睡眠很浅,
像浮在水面上。林晚是在第三天下午察觉不对劲的。她破天荒地主动打来了电话。
我的手机在办公桌上震动,屏幕上跳动着“林晚”两个字。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三秒,
曾经能让我心跳骤快或骤停的名字,此刻像两个陌生的符号。我没有挂断,也没有接听,
任由它响到自动停止。然后,是微信。她发来一个“?”。过了半小时,
又发了一条:“陈默,你什么意思?我生日那天晚上你跑哪儿去了?蛋糕都没切你就没影了,
礼物倒是收到了,谢了。”语气是她一贯的,带着点理所应当的质问和一点点被冒犯的不满。
我看着那条信息,想象着她打字时可能微蹙的眉头。以前,我会立刻解释,道歉,
哪怕错不在我。现在,我手指动了动,点开她的头像,按下删除。对话框消失的瞬间,
心里那点残余的波澜,也平息了。第四天,她可能有点慌了,或者更多的是恼火。
电话开始密集起来,一个接一个。我设置了静音,把手机屏幕扣过去。微信提示音不断,
我瞟了一眼,是她大段大段的质问,从“你闹什么脾气”到“是不是男人,这么小气”,
最后变成“陈默,你给我接电话!立刻!马上!”我没有拉黑她电话,只是不再接听。
我想让她慢慢体会,什么叫“石沉大海”。曾经她对我做的,如今我只是原样奉还。不,
甚至算不上奉还,我只是停止了单方面的投递。一周后,她找到了我公司楼下。
前台小姑娘打电话到我办公室,说有位林**找,语气很急。我走到窗边,往下看了看。
果然,她站在大楼门口的喷泉旁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
正焦躁地踱步,不时抬头往楼上看。我让前台告诉她,我在开会,没时间。然后坐回电脑前,
继续处理邮件。心脏平稳地跳动着,没有加速。我发现,当你不再赋予一个人特殊意义时,
她真的就和一个陌生人没太大区别。又过了一小时,前台再次打电话,
语气有些为难:“陈经理,那位林**不肯走,说今天一定要见到你,
不然就……”我打断她:“叫保安请她离开。如果她扰乱办公秩序,就报警。
”我的声音很平静,透过电话线,前台大概也能听出没有任何转圜余地。她应了一声,挂了。
我走到百叶窗边,微微拨开一条缝。看到两个保安走到林晚面前,对她说着什么。
林晚的表情从惊愕到愤怒,她似乎想硬闯,但被保安拦住了。她指着我办公室的大概方向,
激动地说着什么,隔着玻璃和高层,我听不见,但能想象出那些话语里的指责和难以置信。
最后,她被“请”离了大楼门口的区域,站在远处的路边,死死盯着大楼出口。我没再理会,
投入工作。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十点,从地下车库直接开车离开。驶出路口时,
瞥见路边站着一个人,还是那件米色风衣,在夜风里显得有些单薄。是林晚。她竟然还没走。
我的车灯扫过她,她立刻看了过来,认出我的车,几乎是扑到路中间,张开手臂拦车。
我车速不快,缓缓停下,离她还有两三米的距离。她跑到驾驶座这边,用力拍打我的车窗。
“陈默!陈默你下来!你把话说清楚!”她的声音隔着玻璃传进来,嘶哑,带着哭腔,
妆容有点花,眼睛红肿,“你凭什么这么对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你凭什么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你出来!”我降下车窗,只露出一条缝隙,刚好能传声。
夜风灌进来,带着凉意。我看着她,目光平静,像看一个无关紧要的、正在无理取闹的路人。
“林**,有什么事吗?”我问。语气是客服式的礼貌,也是冰冷的疏离。
她明显被这个称呼和这种语气冻住了,拍打车窗的手僵在半空,脸上愤怒的表情凝固,
转而变成更大的惊愕和……一丝恐慌。“陈默……你叫我什么?”她声音发颤,
“你……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听别人说了什么?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我们好好谈谈行不行?你别这样……”“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需要谈的。”我打断她,
声音依旧没什么起伏,“以前没有,以后更不会有。请你让开,你挡着我的路了。”“陈默!
”她尖叫起来,试图抓住车窗边缘,“你不能这样!十年!我们认识十年了!
你对我……你对我……”她似乎想说什么,但“你对我好”这样的话,在此情此景下,
竟显得如此滑稽和难以启齿。她最终没能说下去,只是眼泪滚落下来,“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我改还不行吗?你说,我哪里不对,我改!”看着她崩溃流泪的样子,
我心里曾经最柔软的那个角落,本该疼痛的地方,现在只有一片漠然。甚至有点想笑。你看,
人总是这样,拥有时弃如敝履,失去了才想起珍惜。可惜,太迟了。“你没有任何不对。
”我淡淡地说,“只是我觉得累了。不想再继续了。这个理由,够清楚吗?
”她拼命摇头:“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陈默,你看看我,我是林晚啊!
我们……我们不是一直很好吗?你答应过要一直照顾我的!你忘了你说过的话吗?
”“忘了吧。”我点点头,像是赞同她的说法,“你也最好忘了。那些话,
你就当是一个傻子说的梦话,听过就算了。”“不!我不忘!我不准你忘!”她哭喊着,
几乎要瘫软下去,“陈默,我错了……我知道我有时候脾气不好,忽略了你,我以后不会了,
我真的不会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就一次!我求你了……”她从未如此低声下气过。
这副模样,若是放在一个月前,不,哪怕是一周前,都足以让我丢盔弃甲,心疼不已,
觉得所有付出都值得。可现在,我只觉得喧嚣,只想让这噪音停止。“林晚,”我第一次,
连名带姓,如此清晰地叫她,“我们已经结束了。在我这里,早就结束了。请你以后,
不要再来找我。这对你,对我,都好。”说完,我不再看她破碎的神情,升起车窗。
她扑上来,手指扒着玻璃边缘,但我没再停留,轻踩油门,车子平滑地驶离。后视镜里,
她踉跄着追了几步,然后徒劳地站在原地,身影迅速变小,融入夜色和车流中,消失不见。
我关掉了后视镜的视线。那天之后,她的电话和消息又疯狂轰炸了几天,从哀求到愤怒,
再到绝望的咒骂,最后渐渐稀落,直至彻底消失。我的世界,
终于获得了彻底的、完完全全的宁静。我开始有更多时间审视自己的生活。
重新联系了因为林晚而疏远的朋友,周末一起打球喝酒,听他们吹牛扯淡,感觉久违的轻松。
我开始去健身房,看着镜子里自己逐渐清晰的肌肉线条,有种掌控自己身体的踏实感。
我甚至报了一个一直想学的摄影班,周末背着相机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