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不,不是

金丝雀?不,不是

亮的灯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沈执林晚 更新时间:2026-01-10 16:41

亮的灯的大智慧写的《金丝雀?不,不是》真的很好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真的很棒,讲述了:心里那个被凿开的大洞,呼呼地往里灌着冷风。无趣!顺手!原来我七年的青春,七年的小心翼翼,七年的失去自我,在他眼里,不过是……

最新章节(金丝雀?不,不是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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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他七年,他说腻了我是沈执养了七年的金丝雀。他喜欢我温顺安静,我就收敛所有棱角。

    直到他生日那晚,我听见朋友起哄:“执哥还不换人?”他懒散一笑:“养久了顺手,

    只是无趣。”那刻,我终于学会在他面前掉泪。后来我消失得彻底。沈执翻遍全城,

    跪在雨夜敲我的门:“跟我回家。”可门开后,我举着钻戒轻笑:“未婚夫在,不太方便。

    ”______水晶吊灯的光线像是被揉碎的金箔,洒在宴会厅每个角落。

    空气里浮动着香槟和昂贵香水混合的味道,衣香鬓影,觥筹交错。这是沈执的生日宴,

    北城顶尖的名流聚集于此,而我是他身边最不起眼,却又最显眼的点缀。七年,

    足够让一个女孩的骨骼里都刻上另一个人的印记。我穿着沈执挑的月白色礼服,裙摆的弧度,

    嘴角微笑的尺度,甚至站立时微微侧向他的角度,都经过无数次无声的调整,

    直到完全符合他的“喜欢”。他喜欢我温顺,安静,像一尊没有脾气的精致瓷器。

    于是我收敛了所有可能扎手的棱角,将那些原本的、鲜活的情绪,一点点磨平,碾碎,

    藏进无人可见的角落。指尖有些凉,我捧着那杯几乎没动过的香槟,看着人群中心的沈执。

    他正与人谈笑,侧脸线条利落分明,下颌微扬,是惯有的、掌控一切的姿态。

    灯光落在他浓密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这样的他,耀眼得让人心尖发颤,

    也遥远得让人绝望。“累了?”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偏过头,声音不高,

    带着一丝宴会上惯有的、漫不经心的温和。但那双深邃的眼眸里,并没有多少真实的温度,

    只是例行公事般的检视。我下意识地摇头,唇角弯起更柔顺的弧度:“不累。

    ”他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一秒,像是确认一件物品是否安好,随即又转向了凑过来的友人。

    我指尖微微蜷缩,指甲陷进掌心,带来一丝细微的痛感,提醒自己保持清醒。

    几个和他关系最铁的公子哥儿簇拥过来,带着酒意的喧闹打破了我们这边短暂的安静。

    有人递给他一杯烈酒,哄笑着让他干杯。沈执挑了挑眉,倒是没推拒,仰头一饮而尽,

    引来一阵叫好。气氛正酣,其中一个穿着骚包粉色衬衫的男人,陆家的小公子,

    带着几分醉意,胳膊搭上沈执的肩,视线暧昧地从我脸上扫过,然后提高了音量,带着戏谑。

    “哎,执哥,说说,身边这位……都七年了,还没腻啊?什么时候换人?

    哥们儿可都等着给你开迎新派对呢!”周围瞬间爆发出心照不宣的笑声,

    一道道目光或直接或隐蔽地落在我身上,探究的,怜悯的,看好戏的,像无数细小的针,

    扎在我**的皮肤上。血液似乎一下子冲到了头顶,耳边嗡嗡作响。我僵硬地站在那里,

    感觉自己像一件被摆上展台待价而沽的商品,等待着主人的判决。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动,

    几乎要撞碎肋骨。我甚至不敢去看沈执的表情,

    只能死死盯着光滑大理石地板上倒映的、扭曲晃动的光影。然后,我听见了沈执的声音。

    带着宴会后的微醺,懒洋洋的,像午后晒够太阳的猫,用一种谈论天气般寻常的口吻,

    轻飘飘地砸碎了我七年来小心翼翼维系的世界。“养久了,顺手而已。”他轻笑一声,

    尾音拖得有点长,“人是听话,就是……有点无趣了。”“无趣”。两个字,轻得像烟灰,

    落下来,却是滚烫的烙铁,烙在我紧绷了七年的神经上。周围的笑声更响了,

    夹杂着“还是执哥念旧”、“找个有趣的多简单”之类的嘈杂。那些声音变得模糊,遥远,

    只有那两个字,在我脑海里不断放大,回荡。奇怪的是,预想中的天崩地裂并没有来临。

    反而是一种极致的安静,从心脏最深处开始蔓延,迅速冻结了四肢百骸,

    一直紧绷着、生怕行差踏错的那根弦,“啪”一声,断了。眼眶又干又涩,我拼命睁大眼睛,

    试图看清眼前晃动的人影,却只看到一片模糊的光晕。七年了,这是我第一次,

    没有经过任何排练和允许,在沈执面前,让眼泪就这么直直地掉了下来。没有哭声,

    没有抽噎,只有滚烫的水迹,安静地划过脸颊,留下冰凉的痕迹。

    沈执似乎终于注意到了我的异常,谈笑声顿了顿,侧过头来看我。

    他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那眼神里有一闪而过的讶异,或许还有一丝被打扰的不悦,

    但独独没有我幻想过千万次的、哪怕一丝一毫的慌乱或心疼。他什么也没说,

    只是看了我两眼,然后像是处理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

    随手从侍者的托盘里拿过一张干净的手帕,递到我面前。动作流畅,

    带着一种施舍般的高高在上。“哭什么?”他的声音依旧平淡,

    甚至带着点宴会被打断的不耐,“擦擦。”我没有接。那方质地精良的丝质手帕,

    像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看着那方代表着他“仁慈”和“恩赐”的手帕,

    七年来的顺从、讨好、自我压抑,在这一刻全都化作了汹涌的恶心。我猛地往后退了一小步,

    避开了他的手。沈执的眉头彻底皱了起来,眼神沉了下去。但我没有再看他。转身,

    提起碍事的裙摆,用一种近乎逃离的姿态,踉跄着挤开那些还在哄笑的人群,

    朝着宴会厅出口的方向跑去。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在空旷的走廊里显得格外刺耳。

    身后的喧嚣被厚重的门隔绝,世界骤然安静。我没有去等电梯,

    而是跌跌撞撞地冲进了安全通道。冰冷的空气裹挟着灰尘的味道涌入肺腑,我顺着楼梯,

    一步一步往下走,腿软得厉害,只能扶着冰冷的墙壁。脸上的泪早就干了,绷得皮肤发紧,

    心里那个被凿开的大洞,呼呼地往里灌着冷风。无趣!顺手!原来我七年的青春,

    七年的小心翼翼,七年的失去自我,在他眼里,不过是这么两个轻飘飘的词。走出酒店大门,

    深夜的冷风扑面而来,我单薄的礼服瞬间被穿透,冷得打了个哆嗦。街上车流如织,

    霓虹闪烁,这座城市依旧繁华喧嚣,却仿佛再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站在路边,

    看着眼前川流不息的车辆,第一次感到一种彻头彻尾的茫然。七年,

    我活成了沈执喜欢的样子,却弄丢了自己。现在,连那个“喜欢”的样子,也被他弃如敝履。

    那我,还剩下什么?冰冷的夜风像刀子一样刮过**的皮肤,我却感觉不到丝毫寒意。

    宴会厅里的暖香、笑语、还有沈执那句轻飘飘的“无趣”,像一层油腻的薄膜糊在感官上,

    此刻被冷风一激,反而有种病态的清醒。高跟鞋的细跟敲击着人行道,发出空洞的回响。

    这双鞋是沈执选的,他说衬得脚踝纤细。礼服也是他定的,月白色,他说看起来干净。七年,

    我的衣柜,我的妆容,我说话的语调,甚至我下意识的小动作,

    都打上了“沈执偏好”的烙印。我像个被精心编程的玩偶,一举一动都为了取悦他。可现在,

    程序出错了。玩偶有了自己的意识,并且发现,那个操控者,早已厌倦。

    一辆出租车慢悠悠地停在我旁边,司机探出头:“姑娘,走吗?”我拉开车门坐进去,

    报出沈执那套顶层公寓的地址。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摩擦。司机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

    大概是我苍白的脸色和过于正式的礼服与这深夜格格不入。他没多问,发动了车子。车窗外,

    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飞速倒退。**在冰凉的车窗上,看着那些模糊的光斑。七年,

    我坐着沈执的车,穿梭在这座城市的繁华与孤寂之间,像个被圈养的幽灵,

    活动的范围永远以他为中心。这城市很大,可属于我的地方,只有他身边那一小方天地。

    现在,连那一小方天地,也没了。回到那座奢华却冰冷的公寓,指纹解锁,嘀一声轻响,

    门开了。玄关感应灯自动亮起,柔和的光线倾泻而下,照亮一尘不染的意大利大理石地板,

    墙上挂着价值不菲的抽象画。这里的一切都彰显着主人的财富和品味,

    却唯独没有“家”的温度。我踢掉那双折磨脚踝的高跟鞋,赤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

    一步步走进去。客厅宽敞得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回声。酒柜里陈列着沈执收藏的名酒,

    我走过去,随手拿了一瓶,甚至没看标签,直接对着瓶口灌了一口。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

    一路烧到胃里,带来一种近乎自虐的痛快。无所谓了。反正,

    无论我多么小心地不去碰他的珍藏,无论我多么努力地保持这里的整洁有序,在他眼里,

    我大概和这酒柜里任何一瓶酒没什么区别——一件物品,用久了,顺手,但也仅此而已。

    我抱着酒瓶,蜷缩在客厅那张巨大的、冷灰色沙发上。这是沈执最喜欢的位置,

    他常在这里处理公务,或者只是闭目养神。我曾无数次像现在这样,蜷在另一端,

    安静地陪着他,连呼吸都放轻,生怕打扰。真是……可笑至极。眼泪又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

    不是宴会上的无声崩溃,而是压抑了太久之后决堤的洪流。我死死咬住嘴唇,

    不让自己哭出声,肩膀却控制不住地剧烈颤抖。七年,我连哭都不敢放肆。不知道哭了多久,

    直到酒意和疲惫一起涌上,意识变得模糊。半梦半醒间,似乎听到开门声,

    熟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脚步声在我面前停下。我勉强睁开红肿的眼睛,

    模糊的视线里,是沈执高大的身影。他脱了西装外套,只穿着衬衫,领带扯松了,

    身上带着夜风的凉意和未散的酒气。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眉头习惯性地蹙着,

    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烦躁。“大半夜不睡觉,在这里发什么疯?

    ”他的声音带着宿醉后的沙哑和不耐,“还喝酒?”我看着他,没说话,

    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紧,连带着呼吸都困难。他见我不答,弯腰,

    伸手想来拿我怀里的酒瓶,动作很自然,带着一贯的掌控欲。

    就在他的指尖即将碰到瓶身的那一刻,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抬手挥开了他。

    “别碰我!”声音嘶哑得厉害,带着我自己都陌生的尖锐。沈执的手僵在半空。

    他显然没料到我会反抗,眼底闪过一丝错愕,随即被更深的愠怒取代。他站直身体,

    阴影笼罩下来,带着迫人的压力。“林晚,”他连名带姓地叫我,语气冰冷,

    “你闹够了没有?”“闹?”我仰头看着他,眼泪又开始不争气地往外冒,

    但我努力睁大眼睛,不让它们掉下来。“沈执,在你眼里,我是不是永远都在无理取闹?

    是不是我所有的情绪,对你来说,都只是‘闹’?”他抿紧了唇,下颌线绷紧,

    那是他极度不悦的标志。“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你也当真?陆征他们什么德行你不清楚?

    非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我难堪?”玩笑话?难堪?原来,

    他介意的是我让他在朋友面前“难堪”,而不是那句话本身对我意味着什么。

    心底最后一丝微弱的火苗,也被这句话彻底浇灭。我看着他,忽然觉得很累,

    累到连争辩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慢慢从沙发上站起来,赤脚站在冰凉的地板上,

    需要微微仰头才能与他对视。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尽管每个字都带着颤音。“沈执,我们结束吧。”他愣住了。像是没听懂我的话,

    眼底的怒意被一种难以置信的情绪取代。我绕过他,赤脚走向卧室,

    开始机械地收拾自己的东西。我的东西不多,大部分空间都被他的衣物、配饰占据。

    我只有一个不大的衣帽间角落,和一个梳妆台。我把那些他买的,

    或者按照他喜好添置的衣服、包包、首饰,一件件拿出来,堆在地上。

    还有我自己的少量物品,几本书,一些零碎的小玩意儿。沈执跟了进来,靠在门框上,

    看着我忙碌的背影。他的语气带着一种试图挽回局面的、生硬的缓和:“林晚,

    别耍小孩子脾气。很晚了,先去睡觉。”我没有回头,继续手上的动作。

    当我把最后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塞进行李箱,拉上拉链时,发出刺耳的“刺啦”声。

    我直起身,转过身,面对他。“沈执,”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不是在跟你商量。

    ”他的脸色终于彻底沉了下来。那双总是带着疏离和掌控感的眼睛里,

    第一次出现了类似……慌乱的情绪?或许是我的错觉。他上前一步,

    试图抓住我的手腕:“你到底想怎么样?就因为一句玩笑话?”我猛地甩开他的手,

    后退一步,拉开距离。“我想怎么样?”我重复着这句话,忽然很想笑,“我想离开你。

    这个答案,够清楚了吗?”我拉起行李箱的拉杆,轮子在地板上发出咕噜声。经过他身边时,

    我停顿了一下,却没有看他。“沈执,这七年,我像个傻子一样围着你转,

    把你当成我的全世界。我改掉所有你不喜欢的,努力变成你喜欢的样子。

    我以为只要我够听话,够温顺,你就不会腻。”我的声音很轻,

    却带着一种耗尽所有力气的疲惫。“现在我知道了,腻不腻,跟我是什么样子,根本没关系。

    你只是……腻了‘我’这个人本身而已。”“所以,我放你自由。也放我自己……一条生路。

    ”说完,我不再停留,拉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向门口。“林晚!”沈执在身后厉声喝止,

    “你敢走试试!走出这个门,就别想再回来!”我的手已经搭上了门把手。冰凉的触感传来。

    我回过头,看了他最后一眼。他站在客厅中央,灯光在他身上投下长长的影子,脸色铁青,

    眼神复杂难辨。有愤怒,有不屑,或许,还有一丝我从未见过的……仓皇?

    我对他露出了一个极淡、极疲惫的笑容。“放心,”我轻声说,“我不会再回来了。”然后,

    我拧开门把手,走了出去。厚重的实木门在身后缓缓合上,隔绝了那个我待了七年的牢笼,

    也隔绝了……沈执。电梯下行,数字不断跳动。走出大楼,凌晨的冷风再次袭来。

    我站在空旷的街边,看着眼前这座陌生又熟悉的城市。

    行李箱的轮子在空旷的凌晨街道上发出单调的咕噜声。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双腿酸软,

    才在一個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门口停下。

    玻璃窗映出我狼狈的样子:昂贵的礼服皱巴巴地裹在身上,妆容被泪水晕花,

    眼睛肿得像核桃。真难看。沈执最讨厌不得体的样子。一股莫名的叛逆涌上心头。

    我推开便利店的门,铃铛叮当作响。值班的店员睡眼惺忪地抬头看了我一眼,

    又低下头继续玩手机。我走到货架前,拿了一包最便宜的湿纸巾,就着冰凉的矿泉水,

    就在便利店橱窗边,用力擦掉脸上精致的妆容。

    粉底、眼线、口红……一点点卸去沈执喜欢的“干净”伪装,

    露出底下略显苍白却真实的皮肤。然后,我掏出手机。七年了,这个号码只联系过寥寥几人,

    几乎成了沈执的专属热线。我深吸一口气,按下了一串几乎要被遗忘的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那边传来一个带着浓浓睡意却难掩干练的女声:“喂?哪位?

    ”“黎姐,是我,林晚。”我的声音还有些哑。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随即是黎姐瞬间清醒、拔高的声音:“小晚?!真是你?你这死丫头,七年了音讯全无!

    你知不知道我们……”“黎姐,”我打断她,努力让声音平稳,“我……需要帮忙。

    能借我个地方住吗?暂时的。”黎姐是我大学学姐,也是我退学离开画室前,

    唯一知道我那点“不务正业”的绘画功底并且极力怂恿我往这方面发展的人。当年为了沈执,

    我几乎和所有过去的朋友断了联系。半小时后,一辆略显陈旧的代步车停在我面前。

    黎姐风风火火地下来,看到我拖着行李箱、穿着单薄礼服站在寒风里的样子,

    眼圈一下就红了,骂了句脏话,一把将我搂进怀里。“傻姑娘!走,姐那儿地方不大,

    但绝对有你一张床!”黎姐的公寓不大,堆满了画稿和设计图,杂乱却充满生机。

    她给我倒了杯热水,什么也没多问,只是拍拍我的肩膀:“先睡一觉,天塌下来,睡醒再说。

    ”我躺在陌生的床上,闻着阳光晒过被子的味道,没有沈执公寓里那种昂贵的香薰,

    却奇异地让人安心。眼泪又流了出来,但这一次,不是因为绝望,而是因为……久违的温暖。

    我睡了很久,醒来时已是傍晚。黎姐不在家,桌上留着纸条和一把钥匙,还有一叠现金。

    纸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冰箱有吃的,缺什么自己买。姐接了个急单,晚点回。

    别胡思乱想,这里就是你家。”我看着那叠现金,眼眶发热。七年,我刷着沈执给的副卡,

    买着他认可的东西,几乎忘了靠自己的双手赚钱是什么感觉。我拿起手机,开机。瞬间,

    几十个未接来电和短信涌了进来,几乎全是沈执的。从一开始带着怒气的质问“林晚,

    你闹够了没有?立刻回来!”,到后面语气稍缓的“你在哪?我们谈谈。”,

    再到最近几个小时的“接电话!”“回我消息!”我看着那个熟悉的号码,内心一片平静。

    原来,彻底死心之后,连恨意都显得多余。我手指滑动,没有点开任何一条,

    直接拉黑了这个号码。然后,是微信,以及其他所有他能联系到我的社交账号。世界,

    瞬间清静了。我打开笔记本电脑,连上网络。七年未曾登录的社交小号,

    密码试了几次才成功。界面弹出,最后一条动态,停留在七年前,

    是一张模糊的、充满灵气的风景速写,下面还有几个老同学的留言,问我去哪了,

    怎么不更新了。我深吸一口气,点开加密相册。里面密密麻麻,全是我这七年间,

    在无数个沈执不在家、或者我失眠的深夜,偷偷画下的画。有窗外的风景,有插花的静物,

    更多的是……各种设计草图。服装、珠宝、甚至还有一些充满奇思妙想的装置艺术概念图。

    这些,是我仅存的、没有被沈执磨灭的自我。是我的“马甲”,

    是我偷偷为自己保留的喘息空间。一个名为“W”的匿名设计师,

    偶尔会在一些小型的设计师论坛上发布作品,因为风格独特诡谲,

    竟然也积累了一小批忠实粉丝,甚至有人出价想买断我的设计。以前,

    我只当是排解压力的游戏,从不敢当真。

    现在……我点开一个许久未联系的、论坛上结识的编辑头像,敲下一行字:“您好,我是W。

    之前您提过的合作,还有兴趣聊聊吗?”消息几乎秒回:“W大神!您终于回消息了!

    有兴趣!太有兴趣了!我们主编一直很想见您!”三天后,

    我站在一家颇具格调的艺术杂志编辑部里。接待我的主编姓陈,是一位气质优雅的中年女性。

    她看着我从旧帆布包里拿出的、画在普通速写本上的设计图,眼神从最初的客套,

    逐渐变得专注、惊讶,最后是毫不掩饰的欣赏。“W……不,林**,”她推了推眼镜,

    目光锐利地看着我,“这些设计,非常有力量,甚至可以说……充满了一种压抑后的爆发感。

    很特别。我们杂志下季度正好要做一个‘新生代独立设计师’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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