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我一命的傻女孩,成了我刻骨铭心的爱人

救我一命的傻女孩,成了我刻骨铭心的爱人

最爱麻辣鸭脖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陆峥欢欢 更新时间:2025-12-23 16:05

《救我一命的傻女孩,成了我刻骨铭心的爱人》完全让读者入戏,不管是陆峥欢欢的人物刻画,还是其他配角的出现都很精彩,每一章都很打动人,让人能够深入看进去,《救我一命的傻女孩,成了我刻骨铭心的爱人》所讲的是: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介入”她的生活。我知道她现在的情况,不能用强硬的方式,只能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温柔地,帮她找回……。

最新章节(救我一命的傻女孩,成了我刻骨铭心的爱人精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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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八岁那年,为了掩护身为军人的陆峥,我独自引开了穷凶极恶的歹徒。警报声划破天际时,

    我像个被玩坏的木偶,蜷缩在阴暗的角落,眼神空洞,痴痴傻傻。陆家给了我最好的治疗,

    却给不了我一个名分。开玩笑,功勋赫赫的军人世家,怎么会要一个脑子不清醒,

    还被……“弄脏”了的媳妇?五年后,陆峥已经成了全军最年轻的少校,军功章挂满胸膛。

    而我,是边陲小城里一个连自己名字都记不全的图书管理员。他找到我那天,

    铁骨铮铮的男人,眼圈红得像要滴出血。他没有逼我,

    只是每天雷打不动地出现在图书馆的角落,一看就是一下午。有人劝他,一个傻子,

    一个污点,不值得。他却在全军区表彰大会上,对着成千上万的战友,

    抚摸着腕上那条褪色的红绳,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她是我没过门的妻子,

    是我这条命的恩人,是我陆峥此生唯一的光。”01“欢欢,快跑!往部队大院的方向跑!

    ”十八岁的陆峥,穿着一身被汗水浸透的迷彩背心,肌肉线条流畅结实。

    他将我死死护在身后,双眼赤红,像一头被激怒的幼狮。在我们面前,

    是三个提着刀的亡命徒。浓烈的血腥气和酒精味混杂在一起,熏得人作呕。这里是边境小镇,

    我和陆峥在这里长大。他是军区大院里最耀眼的存在,而我,是镇上米粉店老板的女儿。

    我们的世界,本该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今天。这伙人是境外潜入的毒贩,

    在交易时被执行任务的陆峥撞破。一场恶斗后,陆峥虽然制服了大部分人,自己也受了伤,

    还被这三个漏网之鱼追杀至此。“跑啊!”陆峥猛地推了我一把,嘶吼着。

    他的手臂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把迷彩服染得更深。我看着他,

    又看了看巷子唯一的出口。我知道,他想让我去搬救兵,可那段路太长了。以他现在的状态,

    我前脚刚跑,后脚他就会被这群疯子剁成肉泥。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心脏却跳得快要炸开。

    电光火石间,一个疯狂的念头涌了上来。我抓起地上一块砖头,

    用尽全身力气朝着巷子另一头废弃工厂的铁门砸了过去!

    “咣当——”刺耳的巨响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我冲着那三个歹徒尖叫:“人是我引来的!有本事来抓我啊!”说完,

    我甚至来不及看陆峥一眼,拔腿就朝着与部队大院相反的方向,

    那片错综复杂的废旧厂区冲去。“臭娘们!”歹徒们果然上当,咒骂着朝我追来。“江欢!

    **给我回来!”身后传来陆峥撕心裂肺的咆哮。我不敢回头。眼泪混着风,糊了我一脸。

    陆峥,你得活着。你得成为最了不起的军人。废旧的厂区像个巨大的迷宫,

    我凭着记忆疯狂地跑,肺里**辣的疼。身后的脚步声和污言秽语越来越近。终于,

    在一个拐角,一只粗糙的大手猛地抓住了我的头发,将我狠狠掼在地上。

    我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腥臭味。其中一个男人狞笑着,用刀背拍着我的脸:“小丫头片子,

    挺能跑啊?跑啊,怎么不跑了?”我闭上眼,放弃了挣扎。世界陷入无边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听到了密集的警笛声,还有陆峥一声声唤着我小名的嘶吼。

    我想回应他,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再次有意识时,

    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窗外的阳光很刺眼,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我的父母守在床边,

    一夜白头。他们抱着我痛哭,说:“欢欢,没事了,都过去了。”可我知道,有些东西,

    永远都过不去了。陆峥和他父亲,那位威严的陆司令,也来了。陆峥瘦得脱了相,

    下巴上全是青黑的胡茬。他看到我,这个一米八几的硬汉,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他单膝跪在我的床边,想碰碰我的手,又怕吓到我似的缩了回去。“欢欢,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对不起,对不起……”我看着他,眼神空洞,没有任何反应。

    我认识他吗?他是谁?为什么他要说对不起?医生拿着一叠报告,

    对我父母和陆司令沉重地摇了摇头:“病人受了极大的**,

    导致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和选择性失忆。简单来说……她把自己‘关’起来了。

    ”“那……那她什么时候能好?”我妈颤抖着问。“这个不好说,可能明天,

    也可能……一辈子。”一辈子。我听见了。我看见陆峥高大的身躯猛地一晃,几乎站立不稳。

    陆家没有亏待我。他们把我接到军区总院,请了全国最好的专家给我治疗。

    陆峥每天都来陪我,给我讲我们小时候的故事,讲他怎么在河里摸鱼被我告状,

    怎么在爬树掏鸟窝时摔断了腿。可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像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有时候,

    他会抓着我的手,一遍遍地问:“欢欢,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是陆峥啊。

    ”他的手很温暖,很大。我手心上有一道丑陋的疤,是在被拖拽时划破的。

    每次他握着我的手,拇指都会无意识地摩挲那道疤痕。这个动作会让我感到莫名的安心,

    但也仅此而已。我成了一个只有躯壳的娃娃,好看,却没了灵魂。

    流言蜚语很快传遍了整个军区大院。“听说了吗?就是那个米粉店的女儿,为了救陆峥,

    被毒贩给……啧啧。”“人是救回来了,可惜傻了。”“陆家真是倒了血霉,

    陆峥那孩子的前途……唉。”“我听说陆司令想把人送走,给一笔钱,这事就算了了。

    可陆峥那孩子死活不同意,说非她不娶。”“娶?娶一个傻子?还是个……不干净的女人?

    陆家的脸还要不要了?”这些话,像一根根针,扎在我父母心上。终于有一天,

    我爸妈找到了陆司令,两个朴实的中年人,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

    我爸“噗通”一声跪下了:“司令,我们不求什么名分,我们知道我们欢欢配不上陆峥。

    我们只想带她走,离得远远的,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让她安安稳稳过完下半辈子。

    ”陆司令沉默了很久,最终长长叹了口气。那天晚上,陆峥冲进了我的病房。他喝了酒,

    眼睛通红。他死死攥着我的肩膀,力气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江欢!你看着我!

    谁让你爸妈去求我爸的?谁让他们带你走的?我不准!我告诉你,这辈子你哪儿也别想去!

    你只能待在我身边!”这是我出事后,他第一次对我发火。我被他吓到了,

    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嘴里发出无意义的“啊……啊……”的音节。他慌了,

    立刻松开我,手足无措地想要抱我。“欢欢,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我尖叫着推开他,缩到了床角,抱着头,像一只受惊的小兽。那晚之后,

    我爸妈连夜带我离开了军区总院,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里。02五年后。“陆少校,

    这是军区总院新调来的秦医生,秦薇同志。她可是咱们军区有名的医学高材生,

    专门负责军人心理健康疏导的。”政委热情地介绍着。我,陆峥,掐灭了手里的烟,站起身,

    对着面前英姿飒爽的女军医,不咸不淡地点了点头:“你好。”眼前的女人叫秦薇,

    齐耳短发,眉眼间带着一股自信的英气。她看着我,目光里有毫不掩饰的欣赏和探究。

    “陆少校,久仰大名。您的事迹,我在军报上看过很多次。”她的声音很清脆。“客气。

    ”我淡淡地回了两个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表示。政委在一旁打着圆场:“哈哈,

    我们陆少校就是这个性子,外冷内热。秦医生,以后大家都是战友了,要多亲近亲近嘛。

    ”我没接话,心里只觉得烦躁。五年了。江欢,我的欢欢,

    已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整整五年。这些年,我疯了一样地训练,疯了一样地出任务。

    从列兵到少校,胸前的军功章越来越多,心里的那个洞却越来越大。没人知道,每个深夜,

    我都会拿出那条已经洗得发白、编织得歪歪扭扭的红绳。那是十八岁生日那天,

    她送我的礼物。她说,这是她用外婆教的方法编的,能保平安。她编手绳的样子笨拙又认真,

    好几次扎到手,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坚持要亲手完成。“陆峥,你以后是要当大英雄的,

    这个给你,保佑你平平安安。”她把红绳系在我手腕上时,脸颊绯红,眼睛亮得像淬了星光。

    可我,却没有保护好她。我成了英雄,她却消失在了人海。这些年,

    我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几乎把全国翻了个底朝天,

    却始终找不到她和她家人的任何消息。他们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我爸妈和战友们都劝我,

    说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我也该开始新的生活。

    他们不止一次地安排我和各种家世背景优秀的女孩子见面,其中就包括眼前这个秦薇。

    秦薇的父亲是军区后勤部的领导,和我们家算是世交。她本人也足够优秀,

    几乎是所有人眼中“陆少校妻子”的最佳人选。“陆峥,你看你,都二十七了,

    个人问题也该考虑一下了。”饭桌上,我妈又开始旧事重提,“小薇这孩子,知根知底,

    人又上进,和你多配啊。”我放下筷子,声音很冷:“妈,我说过,这辈子除了江欢,

    我谁都不要。”“可她已经……不在了!”我妈急了,声音也高了起来,“就算活着,

    她现在是什么样你不知道吗?一个傻子!陆峥,你不能为了一个傻子,毁了自己一辈子!

    ”“她不是傻子!”我猛地站起来,胸口剧烈起伏,“她只是病了!而且,

    她是为了谁才变成这样的?!”空气瞬间凝固。我爸沉着脸,一拍桌子:“混账!

    有你这么跟你妈说话的吗?”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翻涌的情绪,看着他们:“爸,妈,

    我再说最后一次。找不到欢欢,我终身不娶。你们要是再逼我,

    我就去申请调到最远的边疆哨所,这辈子都不回来了。”说完,我摔门而出。

    我知道我很**,但我没办法。一想到欢欢可能在某个我不知道的角落里,受着苦,

    我就心如刀绞。这次,我的部队被调到南方的海滨城市驻训。休息日,

    我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道上,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一家小小的市立图书馆。图书馆很安静,

    只有偶尔翻动书页的沙沙声。我百无聊赖地在书架间穿行,

    目光掠过一张张或年轻或苍老的脸。然后,我的脚步,猛地顿住了。在靠窗的一个角落,

    一个穿着淡蓝色工作服的女孩,正踮着脚,努力地想把一本放错位置的书塞回高处的书架。

    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窗,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她的侧脸恬静而美好,

    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我的心脏,在那一瞬间,停止了跳动。血液冲上头顶,

    耳边嗡嗡作响。是她。是我的欢欢。她好像清瘦了一些,脸色有些苍白,但那眉眼,

    那嘴角小小的梨涡,分明就是刻在我骨子里的模样。她似乎没够到,有些懊恼地鼓了鼓嘴,

    这个小动作,和我记忆里的她一模一样。我几乎是踉跄着朝她走过去。每一步,

    都像是踩在云端。我离她越来越近,近到可以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味。我伸出手,

    从她头顶轻松地取下那本书,又稳稳地放回了原位。女孩愣了一下,回过头。

    当她那双清澈又带着一丝茫然的眼睛看向我时,我的呼吸,彻底停滞了。“谢……谢谢。

    ”她小声地开口,声音很轻,带着一丝怯生生的味道。我死死地盯着她,

    贪婪地描摹着她的每一寸轮廓。“欢欢……”我开口,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在摩擦。

    女孩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困惑和警惕,然后,慢慢地,

    那丝警惕变成了一抹深深的恐惧。她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抓着书架的手指因为用力而指节泛白。“你……你认错人了。

    ”她说完,几乎是落荒而逃。我站在原地,像被施了定身咒。她不记得我了。

    她甚至……在害怕我。这个认知,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脏。

    03我的名字叫宁欢。至少,这五年来,所有人都这么叫我。我不知道我以前叫什么,

    也不知道我从哪里来。我脑子里关于过去的一切,都是一片空白。我现在的爸妈说,

    他们是在一个雨夜,在路边捡到我的。那时候我浑身是伤,发着高烧,

    嘴里胡乱喊着一些听不清的话。他们把我送进医院,救了我一命。后来,他们看我无家可归,

    又神志不清,就收留了我,给我取名叫“宁欢”,希望我能安宁喜乐。

    我爸妈都是很温柔的人。爸爸是中学老师,妈妈在家里做点手工活。他们对我很好,

    好到让我觉得,我或许真的是他们的女儿,只是生了一场病,忘记了所有。可我知道不是。

    因为我总是会做同一个噩梦。梦里,我拼命地跑,身后有魔鬼在追。

    我能听到一个少年撕心裂肺地喊着一个名字,但那个名字很模糊,我听不清。最后,

    我会被拽进一片无边的黑暗里,那种冰冷和绝望,真实到让我每次醒来都浑身冷汗。

    我手心上有一道很深的疤。妈妈说,捡到我的时候,这道疤就在了,又深又丑。每次做噩梦,

    或者感到害怕的时候,我都会下意识地用力攥紧手心,让疤痕的刺痛感把我拉回现实。

    它像一个锚点,提醒着我,我还活着。我的生活很平静。大学毕业后,

    我在市立图书馆找了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工作。这里很安静,人也不多,我很喜欢。

    我很少和人交流,因为我总是会莫名地感到紧张和害怕。尤其是面对陌生男人的时候,

    那种恐惧感会从骨子里冒出来,让我控制不住地发抖。所以,

    当那个高大的军人出现在我面前,用一种我看不懂的、混杂着狂喜和剧痛的眼神看着我,

    并且准确地叫出“欢欢”那个名字时,我几乎是本能地感到了恐惧。那个名字,和我的噩梦,

    好像有某种神秘的联系。我逃走了。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会过去。但我没想到,

    从第二天开始,那个军人,每天下午都会准时出现在图书馆。他不靠近我,也不跟我说话。

    他总是挑一个离我的工作台不远不近的角落坐下,拿一本书,一看就是一下午。可我知道,

    他根本没在看书。他的目光,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始终笼罩着我。那目光太复杂了,

    有思念,有愧疚,有痛苦,还有我看不懂的小心翼翼。图书馆的同事们开始八卦。“欢欢,

    那个兵哥哥是不是在追你啊?”“天呐,好帅啊!身材也超棒!这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他看你的眼神,啧啧,都能拉丝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低下头,假装整理书籍。

    可我的心,却乱成了一团麻。我不知道他是谁,但他给我的感觉太奇怪了。一方面,

    我的身体本能地惧怕他;另一方面,他身上那种熟悉又落寞的气息,

    又让我感到一丝莫名的心疼。这天,我整理完书架,准备下班。刚走出图书馆大门,

    就看到他靠在门口的一棵大树下。他换下了军装,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T恤,

    更显得身形挺拔。他指间夹着烟,没有点燃,只是静静地看着远方。

    落日的余晖给他坚毅的侧脸镀上了一层温柔的金色。看到我出来,他立刻站直了身体,

    将烟收了起来,动作有些局促。“我……我没有别的意思,”他似乎怕吓到我,

    刻意保持着一段距离,声音有些沙哑,“我就是想……看看你。”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我叫陆峥。”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们……以前认识。”陆峥。

    这个名字在我的舌尖滚了一圈,很陌生,却又带着一丝奇异的熟悉感。我攥紧了手心,

    疤痕传来熟悉的刺痛。“我不认识你。”我摇了摇头,声音很小,但很坚定。

    他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像被风吹灭的烛火。“没关系,

    ”他很快又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不认识也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认识。

    ”接下来的日子,他依然每天都来。有时候,他会给我带一束向日葵。他说,

    我以前最喜欢向日朵。有时候,他会买一杯热奶茶放在我的工作台上,不加糖,

    是我喜欢的口味。他记得我所有的喜好,那些连我自己都忘记了的喜好。这让我更加恐慌。

    他到底是谁?我和他,究竟有过怎样的过去?为什么我会把他忘得一干二净?那天,

    图书馆里一个孩子在奔跑时,不小心撞倒了一排书架。

    巨大的轰鸣声和书籍散落一地的混乱景象,瞬间击溃了我脆弱的神经。

    噩梦里的黑暗和尖叫声排山倒海般向我袭来。“啊——!”我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

    抱着头蹲在地上,浑身发抖。世界在我眼前旋转,崩塌。

    就在我以为自己要被黑暗吞噬的时候,一双温暖的大手,没有触碰我,

    却坚定地撑在我身侧的地面上,为我隔开了一片混乱的空间。紧接着,

    那个熟悉又沉稳的声音,像一道光,劈开了我的混沌。“别怕,欢欢,别怕。

    ”“听我的声音,跟着我做。吸气……对,

    慢慢吸气……再慢慢呼出……”他的声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镇定力量,像锚一样,

    稳住了我即将倾覆的小船。我下意识地跟着他的指令呼吸,混乱的心跳,竟然真的,

    一点点平复了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抬起头。他半跪在我面前,

    额头上全是细密的汗珠,眼神里充满了后怕和心疼。我们就这样对视着。这一次,

    我没有逃开。我看着他深邃的眼眸,那里面,好像藏着一片我从未见过的,属于我的星空。

    04那一刻,世界都安静了。我看着她慢慢抬起头,那双小鹿般惊惶的眼睛里,

    第一次倒映出我完整的身影,没有恐惧,只有一片茫然和脆弱。我的心,又酸又涨。

    “没事了。”我用尽全身的自制力,才没有伸出手去抱她,“都过去了。

    ”图书馆的骚动很快平息,同事们围了过来,关切地问她怎么样。她摇了摇头,

    从地上站起来,身体还有些发软。她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就被同事扶进了休息室。我没有跟过去。我知道,不能逼她太紧。我找到了她的“父母”,

    那对收养了她的中学老师夫妇。两位老人看到穿着军装的我,显得有些局促和不安。

    我向他们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开门见山:“叔叔,阿姨,

    谢谢你们这些年对欢欢的照顾。我是陆峥,是她……以前的家人。”我没有说我是她的爱人,

    我怕他们不信,也怕吓到他们。我把我和欢欢的过去,隐去了那些最残酷的部分,

    简略地告诉了他们。我说她是为了救我才受了伤,才和家人走散。老两口听完,沉默了很久。

    最后,宁老师,也就是欢欢现在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我们大概猜到了。这孩子,

    心里藏着事,一到晚上就做噩梦。我们问她,她也说不清。”“她手心那道疤,

    也是那时候留下的吧?”宁妈妈红着眼圈问。我点了点头,喉咙发紧:“是。

    ”“我们没想过要霸占她,”宁老师说,“我们就是看她可怜,想给她一个家。

    如果你们能让她好起来,能让她真正地开心起来,我们……我们愿意把她还给你。

    ”我的心像是被重重一击。“叔叔,阿姨,”我再次站起身,郑重地向他们鞠了一躬,

    “你们不是霸占,你们是给了她第二次生命。这份恩情,我陆峥,我们陆家,

    一辈子都会记着。”从宁家出来,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有了两位老人的支持,

    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介入”她的生活。我知道她现在的情况,不能用强硬的方式,

    只能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温柔地,帮她找回自己。我开始利用所有休息时间,

    陪在她身边。我不能每天都去,部队有纪律。但我会把我的日程表,像小学生一样,

    工工整整地写在一张纸上,交给她。“周一、周三、周五我要带队训练,来不了。

    周二、周四、周六下午我休息,我来图书馆陪你。”我把纸条递给她,

    语气笨拙得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周日……周日我全天有空,

    你愿不愿意……跟我出去走走?”她捏着那张小小的纸条,低着头,没有说是,

    也没有说不是。但我知道,她没有拒绝,就是默许。我开始尝试着,

    带她一点点地走出那个封闭的、安全的世界。我带她去海边看日出。天还没亮,海风有些凉。

    我把我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她瑟缩了一下,但没有推开。当第一缕阳光冲破云层,

    将海面染成一片金红时,我看到她空寂的眼眸里,终于有了一丝光亮。

    我带她去吃她从前最爱吃的那家巷子里的麻辣烫。老板娘还记得我,热情地打招呼:“呀,

    小峥,好久没见啦!这是……你女朋友?真俊!”我看着欢欢紧张得攥紧了衣角,

    笑着对老板娘说:“是我妻子。”欢欢猛地抬起头看我,脸上是震惊,却没有厌恶。我的心,

    因为她这个反应,狂跳起来。我带她去放风筝,去游乐园坐旋转木马,

    去山顶看星星……我把我们十八岁以前做过的所有事情,都带着她,重新做了一遍。

    她的画越来越多,从一开始的沉默不语,到后来,会偶尔对我露出一个浅浅的笑。那个笑,

    像冬日里最暖的阳光,能融化我心头积攒了五年的冰雪。我知道,我的欢欢,就快要回来了。

    我的反常,很快就引起了部队里一些人的注意,其中就包括秦薇。那天,我刚结束训练,

    浑身是汗地走出训练场,就看到秦薇等在门口。她今天没有穿军装,而是一身干练的便服,

    手里还提着一个保温桶。“陆少校,我听政委说你最近肠胃不太好,特地给你熬了点粥。

    ”她笑着走过来,姿态大方得体。我侧身避开了她递过来的保温桶,语气疏离:“谢谢,

    不必了。我还有事。”“是因为那个图书管理员吗?”秦薇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但很快又恢复如常,只是语气里带了一丝尖锐,“陆峥,我以一个医生的专业角度提醒你,

    你现在做的,很危险。”我停下脚步,回头看她,眼神很冷。“你所谓的危险,是指什么?

    ”“你正在把你的个人情感,过度投射到一个心理有创伤的病人身上。”秦薇直视着我,

    毫不退让,“这对你,对她,都不公平。她需要的是专业的治疗,

    而不是你这种带着补偿心理的‘爱情’。你这样,只会加重她的病情,

    甚至让她产生错误的依赖!”“她不是病人!”我几乎是吼了出来,“她是我的爱人!

    ”“爱人?”秦薇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出了声,“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一个活在过去阴影里,一个随时可能崩溃的‘爱人’?陆峥,你醒醒吧!你不是在爱她,

    你是在满足你自己的负罪感!你只是在自我感动!”“你住口!”我攥紧了拳头,

    手背上青筋暴起。“我不会住口!”秦薇步步紧逼,“我是在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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