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寻十年,下乡的清冷知青,竟是我未来的疯批爱人

苦寻十年,下乡的清冷知青,竟是我未来的疯批爱人

苍穹狼行 著

沈听白秦书韵陈念是一位普通人,却因为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神秘的冒险之旅。在苍穹狼行的小说《苦寻十年,下乡的清冷知青,竟是我未来的疯批爱人》中,沈听白秦书韵陈念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同时也结识了伙伴和敌人。通过勇敢和聪明才智,沈听白秦书韵陈念逐渐揭开了一个个谜团,并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力量。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十年追寻,一朝梦圆。所有的委屈、所有的辛苦,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滚烫的泪水。我没敢去见他。我算什么呢?……将让读者沉浸在充满惊喜和奇遇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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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带着一身凛冽的雪松味将我死死抵在墙角,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烧得发烫的耳廓上,

    声音喑哑得吓人:“躲什么?嗯?”我整个人都在抖,几乎站不稳。他是沈听白,

    我们单位新来的领导,京城大院里高不可攀的存在,如同天上的冷月,矜贵疏离,

    是所有人仰望的对象。而我,陈念,只是一个从乡下考上来的穷学生,白天在学校上课,

    晚上来这里做**,只为能多看他一眼。他是支撑我走出泥潭的唯一光亮,

    是我十年苦读的全部意义。我以为这辈子能这样远远看着他就够了,却不想,

    这个平日里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我的男人,会在一个无人注意的夜晚,像一头失控的野兽,

    将我牢牢禁锢在他的怀里,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眸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问:“小孩,你怕我?

    ”01十岁那年,我差点被李家的狼狗咬死。起因是我饿得头晕眼花,

    偷了李屠夫家挂在门口风干的一块腊肉。那个年代,肉比命金贵。

    我抱着那块能救我命的腊肉在田埂上狂奔,身后的狼狗穷追不舍,

    带着涎水的獠牙几乎要撕开我的小腿。就在我被一块石头绊倒,绝望地闭上眼睛时,

    一声清冷的呵斥在头顶响起。“畜生,滚开!”我睁开眼,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

    他手里拿着一根手臂粗的木棍,毫不犹豫地砸在狼狗的头上。那狗发出一声哀嚎,

    夹着尾巴跑了。少年逆着光,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像画里走出来的人,

    干净得不像我们村里的人。他朝我伸出手,掌心白皙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起来。

    ”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冷冷的,但很好听。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

    怀里还死死抱着那块油腻的腊-肉,局促地捏着衣角,不敢看他。他是沈听白,

    从京城下来我们村的知青。村里人都说他是天上的神仙,不食人间烟火,谁都入不了他的眼。

    他住在村尾的知青点,独来独往,很少和人说话。“你叫什么?”他问。“陈、陈念。

    ”我小声回答。“偷东西?”他的视线落在我怀里的腊肉上,没什么温度。

    我的脸瞬间烧了起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父母在我五岁那年就因为意外去世了,

    我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家里穷得叮当响。我已经两天没吃过饱饭了。“我……我太饿了。

    ”我攥紧了那块肉,这是我的命。他没再说什么,只是脱下身上那件干净得发亮的白衬衫,

    递给我,“擦擦。”我愣住了,看着他**的上身,皮肤是冷玉般的白色,

    肌肉线条流畅而漂亮,和我见过的村里那些黝黑精壮的汉子完全不同。我的脸更烫了。

    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窘迫,眉头微皱,直接拿过衬衣,略显粗鲁地在我脸上胡乱擦了几下,

    把泥土和血污抹掉。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像冬日雪后松树林里的味道,钻进我的鼻子里,

    让我莫名心安。“以后别偷了。”他把腊肉从我怀里拿走,扔还给追上来的李屠夫,

    又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崭新的毛票递过去,算是赔偿。李屠夫立刻眉开眼笑地走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心底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他是第一个,在我“犯错”后,没有打骂我,

    反而给了我体面的人。他转身要走,我鼓起全部勇气,冲上去拉住他的衣角,

    “我以后会还你的!”沈听白回头,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脸上,我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

    眉眼如画,鼻梁高挺,唇色很淡,那双漆黑的眼眸像寒潭,却又在看向我时,

    泛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涟漪。他打量了我片刻,忽然问:“想读书吗?”我用力点头。

    他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一本半旧的《新华字典》,塞进我手里,“把这些字都认全了,

    以后就不会饿肚子了。”那是我人生中拥有的第一本书。那天以后,

    沈听白就像是我人生中的一座灯塔。他偶尔会来我家,给我带些吃的,更多的是带书。

    他教我识字,教我算术,告诉我山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告诉我北京的冬天会下很大的雪。

    我像一块干涸的海绵,拼命地吸收着他给予的一切。他十八岁生日那天,

    我用攒了很久的鸡蛋,给他煮了一碗长寿面。他吃面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看着他,

    怎么也看不够。“听白哥,”我小声问,“你以后会回京城吗?”他夹面的动作顿了顿,

    点头:“会。”“那……你还会回来吗?”我的心揪了起来。他沉默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才听见他低声说:“这里太穷了,你应该走出去。”那晚,

    他告诉我,高考恢复了,这是我们这种没有背景的人唯一的出路。他说,

    只要我考上北京的大学,就能永远离开这个地方。第二年,他就作为第一批返城知青,

    离开了我们村。他走的那天,我躲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看着他背着简单的行囊,没有回头。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像天和地。他属于繁华的京城,而我,只是泥泞里的一粒尘埃。

    可他给我的那本字典,那句“把这些字都认全了,以后就不会饿肚子了”,

    成了我心底最深的执念。02沈听白走后,村里好像一下子安静了许多,也无趣了许多。

    知青点的青年们陆续返城,带走了村子里最后一抹属于城市的色彩。我的世界,

    仿佛又变回了那个闭塞、贫穷、一眼能望到头的样子。但我知道,有什么不一样了。

    沈听白在我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一颗名为“北京”和“大学”的种子。

    我开始疯了一样地读书。那十年,是我人生中最苦,也最滚烫的十年。

    奶奶的风湿病越来越重,一到阴雨天就疼得下不了床。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只剩下我,

    我白天要去生产队挣工分,只有晚上才有时间学习。我点不起煤油灯,就借着月光,

    或者到村头晒谷场的大灯下看书。蚊子在我耳边嗡嗡作响,咬得我满身是包,

    我用泥巴糊在包上,继续埋头写算式。村里人都不理解我,背地里指指点点。

    “陈家那丫头是读书读傻了吧?一个女娃子,认那么多字有什么用?”“可不是,

    以后还不是要嫁人,生娃,下地干活。”李屠夫的儿子李大刚,更是把骚扰我当成了乐子。

    他比我大几岁,游手好闲,仗着家里有点肉吃,在村里横行霸道。

    他经常在我放工回家的路上堵我,说一些油腻污秽的话。“念念,读那么多书累不累?

    跟了哥,哥保证你天天有肉吃。”我从不搭理他,绕着他走。有一次,他又拦住我,

    动手动脚想来拉我的手。我忍无可忍,从路边抄起一块板砖,狠狠砸在他头上。

    他捂着流血的头,又惊又怒:“你个臭丫头,敢打我?”我举着板砖,

    像一头被逼急了的母狼,眼神冰冷地盯着他:“再敢碰我一下,我跟你拼命!

    ”他被我的眼神吓到了,骂骂咧咧地跑了。从那以后,他再不敢轻易招惹我,

    只是看我的眼神,越发阴狠。生活的重压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有一年冬天,奶奶病得很重,

    发着高烧,咳个不停。卫生所的赤脚医生说要打青霉素,可一针就要好几块钱,

    我们家连买盐的钱都拿不出来了。我急得没办法,在雪地里跪了一整夜,

    求老天爷救救我奶奶。天快亮的时候,我擦干眼泪,背着背篓进了深山。我知道,

    后山有一种叫“七叶一枝花”的草药,能清热解毒,拿到镇上可以卖钱。山里积雪很厚,

    我摔了好几次,好不容易才在悬崖边上找到几株。就在我伸手去够的时候,脚下一滑,

    整个人都朝着悬崖下滚去。幸好,我被一棵横生的树杈挂住了。我挂在半空中,

    下面就是万丈深渊,冷风像刀子一样割我的脸。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要死了。

    我下意识地摸向怀里,摸到了那本被我用油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新华字典》。

    字典的扉页上,有他龙飞凤舞的签名:沈听白。我攥着那本字典,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我不能死,我还没考上大学,还没去北京,还没再见到他。我咬着牙,用尽全身力气,

    一点点爬了上去。等我回到家时,已经是个雪人了。我用卖草药换来的钱,给奶奶打了针,

    她的病终于好了起来。我抱着那本旧字典,在被窝里哭了一整夜。深夜里,我睡不着的时候,

    就会偷偷拿出字典。我没有他的照片,只能对着“沈听白”这三个字,想象他的样子。

    他现在在做什么呢?是不是也在读书?他会不会,已经把我这个乡下的小丫头给忘了?

    我把这三个字,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地写,写了撕,撕了又写。它们成了我的护身符,

    支撑我熬过了一个又一个饥寒交迫的夜晚。我跳级,考第一,

    把所有能拿的奖状都贴满了家里那面漏风的土墙。奖状旧了,发黄了,我就换上新的。终于,

    十年后,我手里攥着京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父母的坟前磕了三个响头。

    奶奶拉着我布满老茧的手,泪眼婆娑:“念念,到了京城,要好好照顾自己。

    别再像以前那么苦了。”我重重点头,眼泪滚烫。京城,我来了。沈听白,我来找你了。

    哪怕只是远远看你一眼,也算圆了我十年的梦。03八十年代的北京,古老又鲜活。

    宽阔的马路上,穿着蓝色、灰色工装的自行车流汇成一片海洋。

    偶尔驶过一辆“伏尔加”轿车,总能引来路人羡慕的目光。我拖着一个破旧的帆布行李箱,

    站在京城大学的校门口,看着“实事求是”四个大字,心潮澎湃。十年,整整十年,

    我终于从那个闭塞的小山村,走到了他的城市。可北京太大了,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入学后的第一年,我一边疯狂地学习专业知识,一边利用所有课余时间打听沈听白的消息。

    我只知道他姓沈,从京城来的。但仅凭这点信息,根本无从下手。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

    去街道办问,去派出所查,甚至偷偷翻阅学校里那些京城本地学生的档案,

    希望能找到一丝线索。“陈念,你又在发呆想什么呢?”室友李莉用胳膊肘碰了碰我。

    我回过神,摇了摇头,“没什么。”“肯定是想情郎了吧?”李莉挤眉弄眼地笑,“你说你,

    长得这么漂亮,追你的男生从宿舍楼排到校门口了,你怎么一个都看不上?眼光也太高了。

    ”我笑了笑,没解释。我的心里早就住了一个人,一个叫沈听白的人,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学校里的男生,虽然也不乏优秀的人,但他们和沈听白比起来,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他们身上的少年气,远不如沈听白当年那种身处泥潭却依旧清冷矜贵的气质。大二那年,

    为了赚取生活费,也为了扩大寻找他的范围,我开始疯狂地做**。

    发传单、做家教、去饭馆洗盘子,只要给钱,什么活我都干。生活很苦,但只要一想到他,

    我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转机出现在大三下学期。

    学校公布了一批国家重点机关的实习名单,其中一个叫“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地方,

    让我心头一跳。直觉告诉我,像沈听-白那样有抱负有思想的人,

    很可能会出现在这样的地方。这个实习岗位的竞争异常激烈,

    几乎所有人都盯着这块“香饽饽”。我知道,凭我的背景,想拿到这个名额,比登天还难。

    但我陈念,从不是轻易认输的人。我打听到负责面试的,是委员会里的一位姓周的处长,

    一个出了名刻板严肃的老学究。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泡在图书馆,

    把所有关于经济改革的报纸、文件、理论著作翻了个底朝天。我不仅要懂,

    还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面试那天,我穿着唯一一件白衬衫,

    站在一群穿着时髦、谈吐自信的京城本地学生中间,显得格格不入。“下一个,陈念。

    ”我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周处长头都没抬,公式化地问了几个问题。

    前面的学生都回答得中规中矩,毫无亮点。轮到我时,我没有顺着他的问题回答,

    而是直接抛出了我的观点:“周处长,我认为,当前我们对于‘计划’和‘市场’的讨论,

    过于拘泥于理论。真正的改革,应该来自于实践。”周处长终于抬起了头,

    镜片后的眼睛锐利地盯着我,“哦?小同学,你说说你的实践。”“我来自农村,

    我们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粮食产量翻了两番。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

    因为他们知道,多劳多得。这就是最朴素的市场规律。我认为,这种模式,

    同样可以应用到城市的企业改革中……”我侃侃而谈,将我十年间的所见所闻,

    和我对理论的思考结合起来。我没有他们优越的出身,没有他们流利的普通话,

    但我有他们没有的,来自底层最真实的体验和观察。面试结束时,

    周处-长破天荒地摘下眼镜,对我说:“小同学,你很有想法。明天来报道吧。

    ”我走出面试房间的那一刻,腿都软了。但我知道,我离我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04我成了“改委会”里唯一一个非京籍的实习生。这地方和我以前待过的所有环境都不同,

    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严肃又紧张的气氛。走廊里,人人步履匆匆,手里抱着厚厚的文件,

    讨论的都是国家大事。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给周处长整理资料,端茶倒水。

    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枯燥,因为在这里,我能接触到最前沿的政策信息,

    能看到这个国家正在发生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我离沈听白,

    可能只有一步之遥了。每天,我都会在走廊里、食堂里,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每一个人,

    听着他们说的每一个名字。可一个月过去了,我依然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沈听白的线索。

    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在我十年前的世界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开始怀疑,我的坚持,是不是一个笑话。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机会却不期而至。那天,

    周处长让我去综合司送一份紧急文件。综合司是整个单位的核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

    我抱着文件,心里揣着一丝希望,走进了那间大办公室。里面的人都在埋头工作,

    键盘的敲击声此起彼伏。我将文件交给一个大姐,正准备离开,

    眼角的余光无意中瞥到了墙上挂着的工作人员名单和照片。我的目光从上到下,

    一个个扫过去。然后,我的呼吸,在看到最后一个名字时,彻底停滞了。沈听白。

    照片上的他,比十年前成熟了许多。褪去了少年时期的青涩,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

    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那双眼睛,隔着薄薄的镜片,

    依然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清冷、疏离,仿佛装着整个星河。我的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

    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我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

    贪婪地描摹着他的轮廓。十年了,他变成了我完全不认识的模样,

    却又还是那个刻在我心底的少年。“小姑娘,你看什么呢?还不走?

    ”送文件的大姐见我杵在那里不动,奇怪地问。“啊……我……”我慌忙收回视线,

    语无伦次,“我……我马上走。”我几乎是逃一般地离开了综合司,

    一路跑回周处长的办公室,关上门,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眼泪,

    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十年追寻,一朝梦圆。所有的委屈、所有的辛苦,在这一刻,

    都化作了滚烫的泪水。我没敢去见他。我算什么呢?一个从穷山沟里出来的黄毛丫头,

    一个身份卑微的实习生。而他,是天之骄子,是国家重要部门的青年才俊,前途无量。

    我们之间的差距,比十年前更大了。我只能选择最笨拙的方式,默默地守护。每天,

    我都会算好时间,在茶水间“偶遇”他。看他拿着搪瓷杯,沉默地接水,然后转身离开。

    他的背影挺拔如松,每一步都走得沉稳有力。我会在食堂里,隔着几张桌子,悄悄看他吃饭。

    他吃饭的样子很斯文,总是安安静-静地,一个人坐在一角。我知道他有胃病,

    是当年在乡下落下的毛病。于是,我每天都会偷偷给他准备好养胃的小米粥,

    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放在他办公桌上。他大概以为是办公室的热心大姐做的,从没问过。

    这样的日子,清苦又甜蜜。我像一个偷窥者,窥探着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并为此感到满足。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我实习结束,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05直到秦书韵的出现,打破了我所有平静的幻想。秦书韵是外交部部长的千金,

    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就被安排到了我们单位,而且直接进了综合司。她长得明艳动人,

    穿着时髦的布拉吉连衣裙,烫着一头**浪卷发,在普遍穿着朴素的单位里,

    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所有人都说,她和沈听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两家是世交,

    门当户对。秦书韵从小就喜欢沈听白,追着他跑,是整个大院里人尽皆知的秘密。

    秦书韵来了之后,几乎每天都来找沈听白。她会给他带自己做的点心,

    会挽着他的胳膊让他陪自己去食堂吃饭,姿态亲昵自然。而沈听白,

    那个对我冷若冰霜的男人,虽然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却从不曾推开她。我的心,

    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揪住,疼得无法呼吸。那天中午,我又去给沈听白送小米粥,

    刚走到综合司门口,就看到秦书韵从里面走出来。她手里拎着一个保温饭盒,

    正是我放在沈听白桌上的那个。她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你就是老周新招的那个实习生?”“是。”我低下头。

    她晃了晃手里的饭盒,“这粥是你送的?”我的心猛地一沉。“我们家听白胃不好,

    吃不惯外面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说着,走到垃圾桶旁,当着我的面,

    把那一整盒还冒着热气的小米粥,全都倒了进去。那个保温饭盒,是我用半个月的工资买的。

    那小米,是我跑遍了半个北京城才找到的最好的品种。可是在她眼里,一文不值。

    “以后别做这种多余的事了,听白他……不喜欢。”秦书韵说完,踩着她的高跟鞋,

    骄傲地转身离开。我站在原地,浑身冰冷。垃圾桶里,我精心熬制的粥,

    和我那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恋,混在一起,散发着一股酸腐的气味。原来,

    他不是不知道是谁送的,他只是……不屑一顾。那天晚上,我发了高烧。

    躺在宿舍狭小的床上,我反反复复地做着一个梦。梦里,我又回到了十岁那年,被狼狗追赶,

    摔倒在田埂上。沈听白朝我伸出手,可就在我快要抓住的时候,他却被秦书韵拉走了。

    他头也不回,留给我的,只有一个决绝的背影。我哭着从梦里醒来,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决定放弃了。十年痴梦,终究是镜花水月。我和他,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第二天,

    我没有再去单位。我向学校递交了提前结束实习的申请。周处长打电话来问我原因,

    我只说身体不舒服。他叹了口气,没再多问。

    我开始刻意地躲着沈听白可能会出现的一切地方。我不再去那个单位,不再去他常去的书店,

    我把自己关在学校里,像一只受伤的蜗牛,缩回自己的壳里。06李莉看我整天魂不守舍,

    以为我是失恋了,一个劲地给我介绍新朋友,想让我散散心。“陈念,别总闷在宿舍里,

    人会发霉的!今晚学生会有联谊舞会,好多帅哥呢,我给你报了名,必须去!”我拗不过她,

    被她硬拖到了舞会上。八十年代的舞会,充满了生机与躁动。喧闹的迪斯科音乐,

    摇曳的彩色灯光,穿着喇叭裤和花衬衫的男男女女在舞池里尽情摇摆。这一切,

    都和我格格不入。我找了个角落坐下,默默地喝着橘子汽水,只想早点结束。

    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走过来,他叫孙超,是学生会的会长,在学校里很有名气。“陈念同学,

    我能请你跳支舞吗?”他微笑着,显得彬彬有礼。我刚想拒绝,李莉就在旁边拼命推我,

    “去啊,陈念,别总是一个人闷着,多好的机会!”我鬼使神差地,把手递给了孙超。也许,

    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就能忘了那个遥不可及的人吧。我的手刚搭上孙超的肩膀,

    还没来得及跳第一步,手腕就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攥住。力道之大,

    仿佛要将我的骨头捏碎。我疼得“嘶”了一声,惊愕地回头,

    对上了一双燃烧着熊熊怒火的眼眸。是沈听白。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不是应该在办公室里处理文件,或者陪着秦书韵吃饭吗?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

    风尘仆仆的样子,头发有些凌乱,平日里一丝不苟的金丝眼镜,

    此刻也因为急促的呼吸蒙上了一层薄雾。那双眼眸,此刻正死死地锁住我,

    里面翻涌着我看不懂的,狂暴的情绪。“你是谁?”孙超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懵了,

    想把我拉回来。沈听白看都没看他一眼,手臂用力,直接将我拽进了他的怀里,

    然后拖着我就往外走。“你放开我!你弄疼我了!”我挣扎着,可我的力气在他面前,

    就像蜉蝣撼树。他把我一路拖到舞厅外面无人的走廊上,然后猛地一甩,

    我的后背重重地撞在冰冷的墙壁上。下一秒,他高大的身躯就压了过来,

    带着一身凛冽的雪松味将我死死抵在墙角。我被他禁锢在他和墙壁之间,那股熟悉的,

    让我安心又心碎的味道将我团团包围。我整个人都在抖,几乎站不-稳。“躲什么?嗯?

    ”他俯下身,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烧得发烫的耳廓上,声音喑哑得吓人。“我……我没有。

    ”我别过脸,不敢看他。“没有?”他冷笑一声,捏着我的下巴,强迫我与他对视,

    “整整三天,你为什么不去单位?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消失,陈念,你本事不小啊。

    ”他的手劲很大,我的下巴被捏得生疼。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凭什么质问我?以什么身份?

    那个倒掉我小米粥的人不是他默许的吗?“我去不去,和沈处长有什么关系?”我梗着脖子,

    倔强地回敬他,“我只是一个实习生,实习期结束,我自然就该走了。”“实习期结束?

    ”他眼里的怒火烧得更旺了,“所以,你就准备这么一声不吭地从我的世界里消失?

    然后转身就去跟别的男人跳舞?”“我跟谁跳舞,也和沈处长没关系!

    ”我被他话里的轻蔑刺痛了,积压了十年的委屈和不甘在这一刻全面爆发,“是!

    我就是个从乡下来的穷丫头,我配不上你,也配不上这个地方!秦**说得对,

    我不该痴心妄命,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我清醒了,我要离开了,你满意了吗?!

    ”我吼完,眼泪终于决堤。我以为他会像秦书韵一样,嘲讽我的不自量力。然而,

    他接下来的动作,却让我彻底呆住了。他松开我的下巴,转而用那双冰凉的手,轻轻地,

    为我擦去脸上的泪水。他的动作很笨拙,甚至有些粗鲁,却带着一种奇异的温柔。“傻瓜。

    ”他叹了口气,声音里没了刚才的怒火,只剩下无奈和一丝……心疼?我愣住了,

    傻傻地看着他。他漆黑的眼眸,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像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

    里面映着我泪流满面的狼狈模样。“谁告诉你,我不喜欢你送的粥?”他低声问,

    指腹摩挲着我的脸颊,带来一阵战栗。“我……我看到秦**把它倒了……”“所以,

    你就信她,不信我?”他的眉头紧紧蹙起,“陈念,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被迫看向他,

    那双眼睛里,没有我以为的厌恶和不屑,反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怒其不争,有无可奈何,

    还有一丝我不敢深究的炙热。“我承认,我注意到你了。从你进单位的第一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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