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笑声很刺耳。
亢金龙一脸得意,下巴抬得高高的,鼻孔几乎要对着天。
他觉得他掌控了一切。
一个扫地的阉人,还能翻了天不成?
在天庭,实力和地位就是一切。
他有,我没有。
所以他可以随意羞辱我。
我看着他的金靴。
上面确实有一粒灰。
很小的一粒,是我刚才不小心抖落的。
它正安静地待在靴面上,反射着天庭万年不变的柔和光芒。
“怎么?”
亢金龙见我迟迟不动,有些不耐烦。
“要本星君亲自动手,帮你跪下吗?”
我慢慢地,把手里的扫把,靠在了旁边的汉白玉栏杆上。
扫把很乖,稳稳地立住了。
然后,我抬起头,看着亢金龙。
“星君。”
我的声音很平淡,听不出什么情绪。
“舔靴子可以。”
“但我有个条件。”
亢金龙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还敢提条件。
他身后的狗腿子们也停止了笑声,一脸错愕。
“哈?”
亢金龙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
“你一个阉人,也配跟本星君谈条件?”
“就一个很小的条件。”
我继续说,语气不变。
“我的舌头,扫地的时候弄脏了,舔不干净星君的靴子。”
“我得先去漱漱口。”
“不然,是对星君的大不敬。”
这个理由,听起来很卑微,很合理。
卑微到让他挑不出毛病。
果然,亢金龙的脸色缓和下来。
他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把别人踩在脚下,对方还得为他着想的感觉。
“算你识相。”
他摆了摆手,像是在驱赶一只苍蝇。
“快去快回。”
“本星君就在这儿等着。”
“要是敢跑……”
他的眼神瞬间变得阴狠。
“我就打断你的腿,让你在南天门爬着去扫地。”
我点了点头,没再说话,转身就走。
身后,又传来了他们肆无忌惮的笑声。
我没有去漱口。
我拐了个弯,走进了旁边的一条小路。
这里是天庭的储物区,平时没什么人来。
我走到一个巨大的仓库门口,门上挂着一把生了锈的铜锁。
锁,是假的。
我伸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里面堆满了各种杂物。
破损的兵器,废弃的丹炉,还有一堆蒙了厚厚灰尘的卷轴。
这些都是天庭无数年积攒下来的垃圾。
也是我的工作范围之一。
我走到仓库的最深处。
这里放着一杆长枪。
枪身暗淡无光,上面布满了裂纹,看起来随时都会碎掉。
这是亢金龙的旧兵器。
他还是个小神的时候用的,后来他修为高了,换了新的,这杆破枪就被他扔到了这里。
扔的时候,他还骂骂咧咧,说这破玩意儿占地方。
我伸出手,轻轻抚摸着枪身。
枪,在微微颤抖。
它在害怕。
“别怕。”
我轻声说。
“我不是来毁掉你的。”
“我是来,帮你的。”
我闭上眼睛。
一丝微不可察的气息,从我的指尖,流入了长枪之内。
那气息,比鸿蒙初开还要古老。
是构成这个世界最本源的规则。
长枪上的裂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暗淡的枪身,从内部透出了一点点微光。
很快,整杆枪都变得和新的一样,甚至比它刚被打造出来的时候,还要锋利,还要坚固。
枪身上的气息,也变得内敛而强大。
做完这一切,我松开手。
然后,我从怀里掏出一块抹布。
一块普普通通的,我平时擦汗用的抹布。
我用抹布,仔仔细细地,把这杆崭新的长枪,又擦了一遍。
擦掉了上面所有的光华,让它重新变得看起来平平无奇。
只是那些裂纹,确实是消失了。
我扛起这杆枪,走出了仓库。
回到星宿殿门口。
亢金龙还在那里等着,脸色已经很不耐烦了。
看到我回来,他冷哼一声。
“漱个口这么久,是掉进天河里了吗?”
他身后的狗腿子们又想笑。
但他们笑不出来。
因为他们看到了我肩上扛着的东西。
亢金龙也看到了。
他的眼睛,瞬间瞪大了。
“你……你扛着的是什么?”
我把长枪从肩上卸下来,随手往地上一顿。
“砰”的一声闷响。
星宿殿门口坚硬无比的白玉地板,被枪尾砸出了一个浅坑。
“回星君的话。”
我抬起头,看着他震惊的脸。
“舔您的靴子,我怕舔不干净。”
“所以,我把您扔掉的这杆破枪,找了出来。”
“我想着,在舔您的靴子之前,先把您的枪给擦亮了。”
“这样,也算是将功补过。”
我把那块脏兮兮的抹布递了过去。
“星君您看,我擦得还算干净吗?”
亢金龙的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他死死地盯着那杆枪。
他当然认得出来。
那是他用了几千年的兵器,早就应该是一堆废铁了。
可现在,它就完好无损地立在我面前。
甚至,他能感觉到,枪身上传来一股让他心悸的气息。
那股气息,比他现在手里拿着的神兵,还要强大,还要恐怖。
他身后的狗腿子们,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
他们也感觉到了。
一股无法言喻的威压,从那杆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旧枪上传来。
让他们连站都站不稳。
亢金龙的脸色,从震惊,变成了疑惑,又从疑惑,变成了贪婪。
他没去想这杆枪为什么会修复。
他只知道,这是一件至宝。
一件比他现在拥有的任何东西都珍贵的至宝。
而这件至宝,是我,一个扫地的阉人,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
“这枪……是你修好的?”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
我摇了摇头。
“我哪有那本事。”
“我就是把它从垃圾堆里刨出来,擦了擦灰而已。”
“可能……是它自己好的吧。”
这个解释,很扯淡。
但亢金龙信了。
或者说,他愿意相信。
天材地宝,自有灵性,蒙尘之后,一朝出世,光华万丈。
这种故事,他听过不少。
他觉得,是他的机缘到了。
“好!好!好!”
他连说三个好字。
他一步上前,伸手就要去拿那杆枪。
“这本就是本星君的东西,如今物归原主,也是天意!”
他的手,就要碰到枪身了。
脸上满是贪婪和狂喜。
我没动。
只是轻轻说了一句。
“星君,三更要到了。”
亢金龙的手一顿。
他这才想起来,他之前让**什么。
舔靴子。
现在,他想要这杆枪。
如果我不同意,他就拿不到。
虽然这是他的东西,但是是我找到的。
天庭也讲究一个“缘”。
他的脸色变了又变。
最终,他挤出一个笑容。
虽然笑得比哭还难看。
“阿尘仙官,刚才……刚才都是误会。”
“本星君是跟你开玩笑的。”
他指了指那杆枪。
“你看,这枪,你既然找到了,就是你的机缘。”
“本星君,怎好夺人所爱?”
“这样吧,你把这枪给我,我给你……给你一万仙玉!”
我摇了摇头。
“我不要仙玉。”
亢金龙的脸僵住了。
“那你想要什么?”
我看着他,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刚才说了。”
“我想在舔您的靴子之前,先把您的枪给擦亮。”
“现在,枪我擦亮了。”
“三更之前,我必须完成这件事。”
“不然,就是对星君的大不敬。”
我抬起手,指了指他的金靴。
“所以,星君。”
“是您自己把靴子脱下来,让我舔。”
“还是我,用这杆枪,帮您把脚剁下来,再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