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十年不笑的病娇少爷,竟央求我别离开他

我那十年不笑的病娇少爷,竟央求我别离开他

在下鹤顶红 著
  • 类别:短篇 状态:已完结 主角:沈修赵虎 更新时间:2025-12-05 14:11

在下鹤顶红为我们带来了一部扣人心弦的短篇言情小说《我那十年不笑的病娇少爷,竟央求我别离开他》,主角沈修赵虎的故事充满了悬疑和神秘。故事中的奇遇和挑战让读者欲罢不能,每一页都充满了惊喜和谜团。“信不信老子今天就在这儿办了你?”我当时就火了,脑子里那根弦“嗡”的一声就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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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少爷,沈修,已经十年没笑过了。字面意义上的,十年。从他八岁那年开始,

    嘴角就像被焊死了一样,别说大笑,连个礼貌性的假笑都懒得给。今天是他十八岁生日,

    也是我给他当“管家”的第十年。我寻思着得给他找点乐子,于是自作主张,

    在网上发了个招聘启示:高薪诚聘保洁阿姨一名,要求肤白貌美大长腿,

    最好是C-cup以上。结果你猜怎么着?还真来了个盘靓条顺的姐姐,穿着紧身瑜伽裤,

    那曲线,啧啧,我一个男的看了都得喊声“哇塞”。

    沈修穿着他那身永远一尘不染的白色真丝睡袍,从二楼慢悠悠地晃下来。他瞥了眼那姐姐,

    又瞥了眼我,眼神凉得像西伯利亚的寒流。“关越,”他开口,

    声音清冷又带着点少年人特有的沙哑,“这就是你找的保洁?”我点头哈腰:“少爷,您看,

    专业对口,硬件过硬。”那姐姐也很上道,立刻挺了挺胸,

    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微笑:“少爷好,我叫小蜜桃,什么都会干哦。”沈修没理她,

    径直走到她面前,伸出两根白得像玉一样的手指,在她肩膀上轻轻捏了一下,

    然后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香水是廉价的工业合成香精,粉底堵塞了毛孔,

    肉眼可见的颗粒感,”他顿了顿,下了结论,“太脏了,你走吧。

    ”小蜜桃的脸瞬间从粉红变成了猪肝色。我赶紧打圆场:“少爷,人家活儿好不好,

    得试了才知道嘛……”“你很想试试?”沈修转头看我,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眯起,

    带着一丝危险的气息,“要不,你留下她,你走?”我立刻闭嘴,立正站好,

    像个等待检阅的标兵。开玩笑,我走了,谁来伺候这位祖宗?第二天,我尝试教沈修笑。

    我说:“少爷,来,跟着我学,嘴角上扬,露出八颗牙。”我龇着牙,

    笑得像个准备抢游客猴粮的峨眉山猴子。沈修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像在看一个智障。

    “科学研究表明,笑可以促进多巴胺分泌,有益身心健康。”我继续努力。

    他终于有了点反应,学着我的样子,极其费力地扯了扯嘴角。那画面,怎么说呢,

    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一只误食了毒蘑菇的土拨鼠在抽搐。声音更是炸裂,

    像是生锈的鼓风机和垂死的乌鸦在合奏。我憋着笑,差点憋出内伤:“少爷,

    您这……有点惊悚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动物园大门没关好。”他瞬间收回表情,

    恢复了那副“莫挨老子”的死人脸,冷冷地说:“是你让我笑的。”“是是是,我的错。

    ”我赶紧认怂,“您还是保持您的高冷人设吧,这笑声传出去,咱家股价都得跌停。

    ”他轻哼一声,算是接受了我的道歉。其实我知道,他不是不会笑,是不敢笑。

    他怕自己一笑,那层包裹着他的、坚硬又脆弱的壳,就会碎掉。有时候,

    我会偷偷翻看他小时候的照片。有一张是他三岁时,穿着开裆裤,抱着个比他还大的奶瓶,

    喝奶喝得太急,结果拉了一裤子,正咧着没长几颗牙的嘴,哭得惊天动地。

    还有一张是他五岁,穿着小西装,打着领结,被他那个不靠谱的爹举在肩膀上,

    笑得像个傻子,眼睛弯成了月牙。我把这些照片都藏得好好的,从不让他看见。

    我怕他看见了,会想起那些他拼命想要忘记的事情。也怕他问我,为什么后来,

    他就再也不笑了。我没法告诉他答案。今天我做了红烧肉,肥瘦相间,色泽红亮,

    光是闻着味儿就让人流口水。我把一筷子颤巍巍的肉夹到沈修碗里:“少爷,尝尝,

    今天这肉炖得特别烂,入口即化。”沈修盯着那块肉,脸色一点点白了下去。他放下筷子,

    胃里一阵翻涌,差点吐出来。“拿走。”他的声音都在抖。“怎么了少爷?不好吃吗?

    ”“我让你拿走!”他突然歇斯底里地吼道,一把将碗扫到了地上。

    瓷器碎裂的声音清脆刺耳。褐色的汤汁溅得到处都是,像干涸的血。我心里咯噔一下,

    知道自己又踩雷了。我默默地蹲下身,收拾一地狼藉。沈修缩在椅子上,抱着膝盖,

    身体不住地发抖,像一只受了惊的小兽。我知道他又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下午。

    他那个吸毒吸嗨了的爹,为了躲避追捕,拿他当人质。尖刀就抵在他的脖子上,冰冷刺骨。

    然后,“砰”的一声枪响。温热的、鲜红的液体,喷了他满头满脸。

    他爹那颗被子弹掀飞了半边的脑袋,就在他眼前,像个烂西瓜一样滚落在地。从那天起,

    沈修就患上了严重的洁癖,并且厌恶一切红色的、黏稠的液体。

    我曾经把他房间里所有带镜子的东西都搬走了,把他所有的红衣服都染成了白色。

    可我搬不走他脑子里的记忆,也染不掉他心里的那片血色。我觉得自己真没用。

    沈修在学校里又惹事了。其实也不能算他惹事。是隔壁班那个叫赵虎的体育生,

    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家里有点小钱,在学校里横着走,看沈修不爽很久了。

    赵虎觉得沈修一个男的,长得比女生还白净,天天一副“你们都是垃圾”的死样子,

    太**了。于是,他带着几个小跟班,在厕所里堵住了沈修。我赶到的时候,

    沈修正被赵虎按在墙上。他的校服外套被扯掉了,露出里面单薄的白衬衫,

    脸上有一个清晰的巴掌印。但他没哭也没闹,只是冷冷地看着赵虎,眼神像在看一坨屎。

    “哟,小白脸,还挺横?”赵虎捏着沈修的下巴,笑得一脸猥琐,

    “信不信老子今天就在这儿办了你?”我当时就火了,脑子里那根弦“嗡”的一声就断了。

    我没说话,从旁边的清洁工具间里抄起一把拖把,照着赵虎的后脑勺就抡了过去。

    世界瞬间清净了。后来,我因为故意伤人,在局子里蹲了一晚上。沈修来接我的时候,

    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走在我前面。回到家,他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纸条递给我,

    上面是他龙飞凤舞的字迹:“锦囊妙计:打人时,朝脸上打,别打后脑勺,容易出人命。

    打完赶紧跑,别在原地等警察叔叔。”我看着纸条,又看看他脸上那个还没消肿的巴掌印,

    气不打一处来:“**还有心情开玩笑?!”他被我吼得缩了缩脖子,

    小声说:“我不是怕你吃亏嘛……”我一把将他拉进怀里,紧紧抱着。他的身体很瘦,

    隔着薄薄的衣料,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骨头。“以后,离那帮人远点。”我声音沙哑。

    他在我怀里,轻轻“嗯”了一声。因为我替沈修“出头”,

    导致赵虎那小子在医院躺了半个月,他爹妈不依不饶,闹到学校。结果就是,

    沈修被勒令停学反省。我成了罪人。沈修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天没出来。我敲门,

    他也不应。我急了,一脚踹开门。他正坐在地毯上,用一把小刀,

    一下一下地划着自己的手臂。血珠顺着白皙的皮肤滚落,但他好像感觉不到疼一样,

    表情平静得可怕。我冲过去,夺下他手里的刀,气得浑身发抖:“沈修!**疯了?!

    ”他抬起头,眼睛红红的,像只兔子:“关越,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没用?总是给你惹麻烦。

    ”“**说的什么屁话!”我吼他,“老子乐意给你惹麻烦!老子就是为你生的,

    为你死的!”吼完我就后悔了,这话说的,怎么跟表白似的,gay里gay气的。

    他却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我,然后,眼泪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吧嗒吧嗒往下掉。

    这是十年来,我第一次见他哭。哭得像个被全世界抛弃了的小孩。沈修那个不负责任的妈,

    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他被停学的事,一个电话打过来,把我们俩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

    她冷冰冰地通知我们,从下个月开始,停掉沈修所有的生活费。“让他自己去打工挣钱,

    体验体验人间疾苦,省得一天到晚给我惹是生非。”电话那头,

    她正陪着新一任的富豪老公在国外度假,语气里满是不耐烦。我挂了电话,

    看着空荡荡的银行卡余额,感觉天都要塌了。沈修倒是很平静,他想了想,对我说:“关越,

    要不……我去穿女装直播吧?我这张脸,应该能骗到不少榜一大哥。

    ”我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你敢!你要是敢露脸,我打断你的腿!

    ”他撇撇嘴:“那怎么办?总不能饿死吧。”最后,

    我把我们俩除了换洗衣物之外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包括我那辆心爱的机车。拿着那笔钱,

    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个三十平米的小单间。从别墅搬进出租屋,落差不是一般的大。

    房间小得可怜,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就再也放不下别的东西了。

    卫生间还是公用的,一股常年不散的尿骚味。沈修的洁癖症,在这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一天晚上,他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三遍,还是觉得浑身不舒服,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把他搂进怀里,像哄小孩一样拍着他的背:“睡吧,有我呢,脏东西不敢靠近你。

    ”他把脸埋在我胸口,闷闷地说:“关越,这里好小。”“小点好,聚气。”我安慰他。

    “这里好吵。”“吵点好,有人气。”“这里好臭。”“……”我词穷了,“少爷,

    咱能不emo了吗?再emo下去,CPU都要被你干烧了。”他没再说话,

    只是抓着我衣服的手,又紧了紧。没过几天,沈修的妈,那个我们称之为“沈太后”的女人,

    居然屈尊降贵,找到了我们这个破出租屋。她穿着一身香奈儿套装,戴着鸽子蛋大的钻戒,

    跟这个环境格格不入。她嫌弃地用手帕捂着鼻子,扫视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

    “关越,我给你五十万,你离开沈修。”她开门见山,语气像是在打发一个乞丐。

    我笑了:“沈太后,您也太小看我了。我跟少爷的感情,岂是区区五十万能衡量的?

    ”“一百万。”她加价。“这不是钱的事儿。”“两百万,这是我的底线。

    ”她从爱马仕包里拿出一张支票,推到我面前,“拿着钱,从这个城市消失,

    永远别再出现在他面前。”我看着那张支票,上面的零多得我有点眼花。说实话,我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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