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瘸子修琴师后,他疯了

我嫁给瘸子修琴师后,他疯了

石头08 著
  • 类别:言情 状态:已完结 主角:莫延州林笙 更新时间:2025-12-04 09:52

精彩小说《我嫁给瘸子修琴师后,他疯了》本文讲述了莫延州林笙的故事,感情细腻,洞察力极强,实力推荐!推荐小说内容节选:“我要她弹琴。”莫延州抬眼,眸光森冷,“像以前一样。”陈医生手里的病历本差点掉在地上:“这……这绝无可能!除非换一双手,……

最新章节(我嫁给瘸子修琴师后,他疯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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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喀嚓。”

    那声音很脆。

    像极了冬天踩断一根干枯的树枝。

    莫延州手里的水晶烟灰缸落下时,我甚至没感觉到痛。

    只看见那双被誉为“京圈最贵”的手,那双刚在大剧院弹奏过《拉赫玛尼诺夫》的手,瞬间变成了一滩红色的烂泥。

    “莫少,这可是林大艺术家的手,您真舍得?”

    牌桌对面,肥头大耳的王总吐出一口烟圈,眼神玩味。

    莫延州按着我还在抽搐的手腕,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不过是十根指头。”

    他笑了,笑得温润如玉,转头却将烟灰缸重重碾了碾。

    “王总要是不尽兴,这只也废了。”

    “啊——!!”

    那种钻心的、连着筋脉被生生撕裂的痛,终于迟钝地传到了大脑。

    我惨叫出声,猛地从床上弹起。

    “呼……呼……”

    满身冷汗。

    窗外在下雨,那种霉湿的、混着下水道腥气的雨。

    这里不是金碧辉煌的会所,也不是莫延州的半山别墅。

    这里是城中村,巷子深处的一家二手琴行。‌⁡⁡

    “又做梦了?”

    一只粗糙的大手覆上我的额头。

    手心有厚厚的老茧,带着淡淡的松香和机油味。

    我哆嗦了一下,下意识把双手藏进被窝。

    那里只有十根扭曲的、形如枯树根的东西。

    “别怕。”

    那个男人瘸着腿,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糖水蛋,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

    他是林笙。

    这一片出了名的瘸子修琴师。

    也是我现在的丈夫。

    ……

    “来,张嘴。”

    林笙吹了吹勺子里的蛋花,小心翼翼地递到我嘴边。

    我就着昏黄的灯泡光晕,看着他那张被生活磋磨得有些沧桑的脸。

    很难想象,三年前,就是这个男人在垃圾堆旁捡到了像死狗一样的我。

    那时我十指全废,高烧不退。

    莫延州拿到了王总的融资,莫氏起死回生。

    作为代价,我这个“没用的废人”被像垃圾一样丢了出来。

    “今天的糖水没放姜,你不是不喜欢那个味儿吗?”

    林笙见我发呆,轻声哄着。‌⁡⁡

    我张嘴,温热的液体滑入喉咙,压下了心底泛起的恶心感。

    我想接过碗,可双手刚伸出来,那十根指头就像不受控制的鸡爪一样,剧烈痉挛。

    “当啷!”

    瓷碗摔在地上,碎成几瓣。

    糖水溅了林笙一身。

    “对、对不起……”

    我慌了,下意识想去捡碎片。

    “别动!”

    林笙一把按住我,声音急促。

    他顾不上擦自己身上的污渍,抓着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没烫着吧?没扎着吧?”

    他的指腹很粗糙,蹭在皮肤上有点疼,却热得让人想哭。

    我看着自己这双手。

    小指的关节呈现出一个诡异的直角,那是当初莫延州为了听个响,特意多砸了一下。

    丑陋。

    狰狞。

    像爬在手背上的死虫子。

    “林笙,我是个废人。”我垂下眼,声音嘶哑,“连个碗都端不住。”

    “瞎说。”

    林笙蹲下身,一点点捡起地上的碎片。‌⁡⁡

    他的左腿因为早年的伤,弯曲得很费劲,动作显得笨拙又滑稽。

    “谁说是废人?昨天你帮我调的那根弦,音准比我都好。”

    他抬起头,冲我憨憨一笑。

    那笑容里没有怜悯,只有那种把心掏出来的讨好。

    “阿玥,等我攒够了钱,带你去国外治手。我都打听好了,能接上的。”

    治手?

    我苦笑。

    莫延州请了最好的外科医生动的手,目的就是要彻底毁了我。

    “不用了。”

    我缩回手,指尖还在神经性地抽痛。

    “现在这样……挺好。”

    至少,不用再去弹那些讨好权贵的曲子了。

    不用再为了莫延州一句“我想听”,就弹到手指流血。

    “咚、咚、咚。”

    琴行的卷帘门突然被人敲响。

    这么晚了,谁会来这种破地方?

    林笙扶着桌子站起来,擦了擦手上的糖水渍。

    “可能是隔壁李婶,说好了给她家孙女修电子琴的。你躺着,我去看看。”

    他拖着那条残腿,一高一低地往外走。

    背影佝偻,却透着股让人心安的踏实。‌⁡⁡

    **在床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莫名涌上一股不安。

    那种感觉,就像是三年前那个雨夜,我被按在赌桌上之前的预感。

    心跳莫名加快。

    “谁啊?”

    林笙拉起卷帘门的声音很刺耳。

    外面的雨声瞬间灌了进来。

    紧接着,是一个哪怕化成灰我都不会忘记的声音。

    “这就是你住的地方?”

    清冷,矜贵,带着高高在上的嫌恶。

    那一瞬间。

    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那根断掉的小指关节,开始疯狂地、剧烈地抽搐起来,痛得我几乎窒息。

    不可能。

    他怎么会来这里?

    “先生,您找谁?”林笙的声音有些局促。

    “找我丢的一样东西。”

    脚步声响起。

    那是昂贵的手工皮鞋踩在劣质水泥地上的声音。

    嗒、嗒、嗒。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脏上。‌⁡⁡

    我死死抓着被角,指甲——哦,我没有指甲了,只有光秃秃的肉球,死死抵着布料。

    门帘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挑开。

    那只手骨节分明,保养得极好,手腕上戴着一只千万级别的百达翡丽。

    那是莫延州的手。

    也是当初按着我,亲手废了我的手。

    那个穿着黑色高定西装的男人,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这间充满霉味和机油味的狭小房间里。

    他没看林笙。

    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直直地落在我身上。

    视线划过我身上洗得发白的睡衣,最后定格在我那双藏在被子下、还在发抖的手上。

    他笑了。

    一如三年前那样温润。

    “清玥,玩够了吗?”

    他身后的雨夜里,停着一辆崭新的劳斯莱斯。

    车灯刺眼。

    将一身油污的林笙,照得像个无处遁形的小丑。

    “玩够了,就跟我回家。”

    莫延州伸出手,掌心向上,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而在他身后,林笙手里的抹布“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那根被他视若珍宝的拐杖,在豪车强光的照射下,显得那么脆弱,仿佛轻轻一折,就会断成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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