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傻姑娘,把全世界都给了我

我的傻姑娘,把全世界都给了我

百毒不侵的谢丹琼 著
  • 类别:都市 状态:已完结 主角:林晓晨陈默 更新时间:2025-11-14 14:50

我的傻姑娘,把全世界都给了我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林晓晨陈默,我的傻姑娘,把全世界都给了我故事情节经典荡气回肠,内容情节极度舒适。主要讲的是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约会。去看电影,她会提前半小时到影院,手里攥着票,站在检票口等我,生怕走丢;去逛商场,人多的时候,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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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意识到林晓晨和别人不一样,是在玉渊潭公园的草坪上。四月的阳光把草叶晒得发暖,

    我带着外甥女在放风筝,线轴在手里转得飞快。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呼,

    转头就看见个姑娘坐在草地上,浑身都在滴水——草坪底下的自动喷头不知怎么突然启动,

    正对着她的位置猛滋水。她的长发湿漉漉地贴在肩上,白色连衣裙皱成一团,

    裙摆还在往下淌水。最显眼的是她那张脸,圆乎乎的,带着点婴儿肥,眼睛睁得溜圆,

    像只被雨淋湿的小鹿,茫然地看着还在喷水的喷头,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没哭,也没骂,

    就那么愣愣地坐着。外甥女拽着我的衣角喊:“舅舅,那个阿姨好像落汤鸡哦。

    ”我没理会小家伙的童言无忌,心里莫名地揪了一下。走过去蹲在她面前,

    才发现她睫毛上还挂着水珠,顺着脸颊往下滑。“你没事吧?”她这才回过神,摇摇头,

    又点点头,声音细若蚊蚋:“我……我没事。”“那边有洗手间,先去躲躲?

    ”我指了指不远处的白色建筑,“我家就在附近,回去给你拿身干净衣服。”她还是没说话,

    只是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怯生生的信任。

    我把外甥女的外套脱下来递给她——是件粉色的小熊外套,有点幼稚,但至少能挡挡水。

    “先披上,我很快回来。”等我拿着自己的备用T恤和运动裤赶回来时,

    她果然在洗手间门口等着,怀里紧紧抱着那件小熊外套,像抱着什么珍宝。看见我,

    她眼睛亮了亮,快步走过来,把外套递还给我:“谢谢你。”“跟我客气什么。

    ”我把干净衣服塞给她,“快进去换换吧,别着凉了。”她换好衣服出来时,

    我差点没认出来。宽大的黑色T恤罩在她身上,下摆快到膝盖,运动裤的裤脚被她卷了两圈,

    露出纤细的脚踝。长发用外套的袖子随意地束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脸颊还是圆圆的,

    但没了刚才的狼狈,反倒显得干净又可爱。“那个……衣服我洗干净了还你。”她绞着手指,

    有点不好意思。“不用了,放你那儿吧。”我看了眼天色,“你要去哪儿?我送你。

    ”她报了个地址,是城南的一个老旧小区,离这儿不近。路上闲聊,才知道她叫林晓晨,

    刚从老家来北京,在一家家常菜馆当服务生。“我爸妈说,我在这儿能挣钱。

    ”她说话时眼睛看着窗外,语气平平的,像在说别人的事。我问她多大,她说二十。

    比我小四岁,正是该在学校里疯玩的年纪。送她到小区门口,

    她下车前突然问我:“你……你叫什么名字?能留个电话吗?我好把衣服还你。

    ”我报了名字,又说了手机号。她拿出个旧款的按键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按,

    按完还举到我面前:“是这个吗?”屏幕上的号码少了一位,我笑着指给她看,

    她脸一下子红了,赶紧改过来,“我记数字不太好。”“没关系。”我摆摆手,“快上去吧,

    晚了该没热水了。”她点点头,下车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像只受惊的小兔子,

    飞快地跑进了楼道。我以为这只是萍水相逢,没太放在心上。没想到第二天下午,

    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码。接起来,是林晓晨的声音:“喂……是陈默吗?我是林晓晨。

    ”“嗯,我记得。”“我把衣服洗好了,晾着呢,干了给你送过去?”“不用特意送,

    哪天路过再说吧。”“哦。”她沉默了几秒,突然说,“我今天休息,你……你有空吗?

    想请你吃饭,谢谢你昨天帮忙。”我那天正好没事,就答应了。她选了家平价的麻辣烫店,

    点单时拿着菜单看了半天,最后只点了几样素的。“我不太能吃辣。”她小声解释。“没事,

    我也不太能吃。”我加了些她没点的肉串,“多吃点,长身体。”她抬头看我,

    眼睛亮晶晶的,突然笑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嘴角弯弯的,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像颗糖突然在心里化开了。那天之后,我们联系得渐渐多了起来。

    她上班的地方晚上十点才关门,我偶尔会绕路去接她,送她到小区门口。她话不多,

    但很会听,我说工作上的烦心事,她就安安静静地听着,等我说完了,

    才小心翼翼地说:“我觉得你已经很厉害了。”她开心的时候,会发很多可爱的表情,

    都是那种最简单的笑脸、星星眼,看得出来是自己一个个找的,不是网上存的表情包。

    有次我加班到深夜,她发消息说:“我给你留了灯。”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她是说她家窗户的灯,从小区门口能看见。认识不到一个月,我约她去公园散步,

    走到湖边时,她突然停下脚步,看着我说:“陈默,我喜欢你。”我愣住了。

    她的表情很认真,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一点都没掩饰。“我……”我想说点什么,

    却被她打断了。“我知道我可能不太好,”她低下头,声音有点抖,“我记性差,

    分不清方向,还笨……但我会对你好的。”夕阳的光落在她发顶,毛茸茸的。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她时,她浑身湿透地坐在草地上,眼神茫然又无助。

    心里某个地方软了下来,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我也喜欢你。”她猛地抬头,

    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泪,却咧开嘴笑了,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确定关系后,

    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约会。去看电影,她会提前半小时到影院,手里攥着票,

    站在检票口等我,生怕走丢;去逛商场,人多的时候,她会悄悄拽住我的衣角,

    亦步亦趋地跟着,像只怕被丢下的小猫。“你不用总拽着我。”有次我笑着说,

    “就算走散了,发微信不就行了?”她摇摇头,手指攥得更紧了:“我小时候丢过一次,

    在火车站,找不到我妈了。”她声音很低,“从那以后,人多的地方,

    我就得抓住点什么才踏实。”我心里一酸,反手握住她的手:“那你抓着我的手吧,

    比拽衣角稳当。”她的手小小的,软软的,掌心有点汗。从那以后,只要去人多的地方,

    她就会牢牢牵着我的手,好像那是她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连接。相处的时间越长,

    越能发现她的“不一样”。她记不住长串的数字,我的手机号、身份证号,教了她无数遍,

    她还是会说错。但她认识很多字,尤其喜欢诗。有次我带她去书店,她站在诗歌区不肯走,

    背了一首又一首,从“床前明月光”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眼睛里闪着光。“我小时候,

    我爷爷教我的。”她说,“他说我虽然念书不行,但记性都用在背诗上了。”她方向感极差,

    哪怕是去过好几次的地方,换个入口进去,她也会迷路。

    有次我让她去家附近的超市买瓶酱油,结果她在小区里绕了半小时,

    最后还是保安把她送回来的。“对不起,我又忘了。”她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没事,下次我陪你去。”我摸了摸她的头,“或者你就在家等着,我去买。

    ”她心情差的时候,会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愣,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一动不动。

    有次我下班回家,看见她就那么坐着,夕阳都落下去了,她还保持着同一个姿势。“怎么了?

    ”我走过去蹲在她面前。她眨了眨眼,像是刚醒过来:“今天饭馆的后厨阿姨说我笨,

    把盘子摔了。”“摔了就摔了,又不是故意的。”“可是……”她眼圈红了,

    “她说我这辈子都只能干这个,没人会要我。”我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

    把她搂进怀里:“胡说,我要你。”她在我怀里哭了很久,最后抬起头,

    吸着鼻子说:“我想上厕所。”我又气又笑,拉着她站起来:“去吧,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其实那时候,我心里不是没有过动摇。朋友知道我找了个这样的女朋友,都劝我再想想。

    “陈默,你图啥啊?她这样,以后怎么过日子?”我没法反驳。确实,和她在一起,

    要比别人多操一百倍的心。可看着她笨手笨脚地给我洗衣服,

    把领口搓得通红;看着她背诗时认真的样子;看着她牵着我的手,

    眼神里全是依赖……我又舍不得了。真正让我打定主意的,是那年秋天。公司接了个大项目,

    我连续一周加班到凌晨,累得像条狗。有天晚上,我实在撑不住了,给她发消息:“晓晨,

    我最近太累了,这几天先别联系了,周末我找你。”其实我是想冷静冷静,

    好好想想我们的未来。我能不能承受一辈子这样的生活?那几天,她果然没再发消息,

    也没打电话,安安静静的,像从没出现过一样。我心里反倒空落落的,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周末下午,我约她在公园见面。刚走到约定的长椅旁,她突然从后面跑过来,一把抱住我,

    放声大哭。“陈默,我想你。”她的眼泪打湿了我的衬衫,“我不敢给你发消息,怕你烦。

    ”我心里一紧,反手抱住她:“对不起,是我不好。”她哭了好久才停下,

    拉着我去了她租的小屋。那是个只有六七平米的隔断间,摆着一张小床和一个掉漆的衣柜,

    却收拾得干干净净。她从床底下拖出个纸箱子,里面装着几盒药。“我听同事说,

    工作压力大的人容易生病。”她拿出药盒给我看,“这个是去火的,这个是治头疼的,

    这个能预防感冒……”都是些很普通的中成药,甚至还有几板止疼片。“你买这些干嘛?

    ”我看着她,喉咙有点堵。“我想对你好啊。”她眨着眼睛,理所当然地说,“你生病了,

    我照顾你。”“傻丫头,”我把药盒放回箱子里,声音有点抖,“我没生病,就算生病了,

    也能自己去医院。”“可是……”她低下头,“我除了这个,好像也做不了什么。

    ”那天晚上,她给我做了晚饭,西红柿鸡蛋面,味道很淡,盐放少了。我坐在小桌旁,

    一口一口地吃着,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原来被人这样笨拙地惦记着,是这么温暖的事。

    我决定,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都要和她在一起。跟家里说的时候,果然遭到了强烈的反对。

    我爸妈都是中学老师,一辈子好面子,听说我找了个初中毕业、在小饭馆打工的女朋友,

    气得几天没理我。“陈默,你是211毕业的,怎么能找这样的?”我妈在电话里哭,

    “你让我们在亲戚面前怎么抬头?”“她很好,就是……有点不一样。

    ”我没法跟他们解释太多,怕他们更接受不了。“什么不一样?我看就是配不上你!

    ”我爸抢过电话,语气严厉,“你要是敢跟她在一起,就别认我们这个爸妈!”最后,

    我从家里搬了出来,租了个一居室。搬家那天,林晓晨跑前跑后地帮忙,汗湿透了T恤,

    却一直笑着。“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她看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睛亮晶晶的。“嗯,

    一家人。”住在一起后,她才真正开始展现她的“魔力”。我七点出门上班,

    她六点就起床给我做早饭,小米粥、煮鸡蛋,偶尔会蒸个馒头,虽然有时候会蒸过头,

    变成黑乎乎的一团。“对不起,我又没做好。”她低着头。“没事,挺香的。

    ”我拿起馒头咬了一口,确实有点糊,但能尝到甜味。一开始,她会掐着我下班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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