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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发出去不到两个小时,基金会就来电话,希望我参加内部沟通会。
我答应了,不过只开视频。
屏幕亮起时,我妈坐在会议桌最中间,旁边是基金会理事和法律顾问。她一见我,眉头就皱起来。
“晚晚,家里的事非要闹到律师这里?有什么话你跟我说不行吗?”
我没接她的话,只问:“一百二十万什么时候退?”
法律顾问翻了翻材料:“目前看,沈律师当年的代管权限主要用于治疗、生活和诉讼事务。将你的个人赔偿进行公益捐赠,确实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问题。”
我妈立刻打断:“可她从来没有反对过我做公益。”
我笑了一下:“因为你告诉我,这笔钱没追回来。”
会议室一下安静了。
我把手机里的聊天记录投到屏幕上。半年前,我问她赔偿执行得怎么样,她只回了四个字:【对方没钱。】
再往下,是我发给她的心理治疗账单。
她隔了两天才回:【基金会还有三个孩子等司法救助,你先自己垫。】
理事长盯着那两张截图,脸色一点点沉下来。
我妈嘴唇动了动:“我当时是觉得你有工作,可心还在读书,她更需要。”
我看着她:“所以你知道我缺钱,只是觉得我的治疗可以再等等。”
她刚想解释,理事长已经抬手打断:“沈律师,这不是谁更需要的问题。那是她个人的赔偿款。”
当天,基金会决定先从专项账户里把一百二十万原额退还,再内部追责是谁批准了这笔捐赠。
更麻烦的是,理事会顺手启动了项目审查。
许宁很快给我发来一份旧资料。
这些年,基金会最常用的宣传故事,就是“反拐律师十二年找回亲生女儿”。我的照片、寻人启事、刚被找回时哭到说不出话的采访,全被做成海报、视频和公益课件。
相关项目筹到过一笔又一笔善款。
可基金会账本里,和我有关的支出是零。
备注只有一句:【直系亲属,主动回避救助。】
下午的理事会上,有人问我妈:“既然要回避,为什么宣传时又一直使用晚晚的故事?”
她沉默了几秒才说:“我不想让人觉得我利用基金会照顾自己的孩子。”
我忍不住笑了:“所以给我一分钱叫照顾,用我的脸筹钱就不算利用?”
视频里没人接话,原来她不是不肯利用我。
她只是利用完以后,还要拿“绝不偏袒女儿”再给自己镀一层金。
晚上,许宁问我要不要回应网上的争议。
我最后只发了一句话:【罪不及子女,我同意。但原不原谅,应该由受害者自己决定。】
半小时后,这句话冲上热搜。
评论区里第一次没有人夸我妈“大义”。
而她坚持了十五年的“正确”,也第一次没人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