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爱得很好,我很擅长表达爱意,偶尔会在网上接单替人代写情书。
后来,有个匿名的雇主找上我。
他说暗恋一个女孩三年,要攒够一百封信再表白。
替他写完最后一封信的那晚,我闺蜜林诗雪发了条官宣朋友圈。
照片里,一个男人单膝跪在她面前,手里举着一张粉色信封。
配文:【他说他写满一百封情书才敢开口,这个傻子。】
照片里男人的脸被刻意打码。
可他右手虎口处那道月牙形的疤,我再熟悉不过。
那是蒋斯珩,护了我二十年的竹马。
也是下个月,就要和我办婚礼的未婚夫。
……
屏幕的光打在我脸上。
我将照片一点点放大,女孩穿着白色吊带裙,站在阳光里笑。
雇主发来的资料里,她叫苏晚晚。
可我认识她。
她叫林诗雪,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婚礼上定好的伴娘。
照片右下角,男人单膝跪地。脸被打了码,右手却露在外面。
虎口上那道疤是不规则的月牙形,边缘泛白。
那是蒋斯珩十岁那年,为了替我挡邻居家的恶犬,被生生咬掉一块肉留下的。
防盗门传来指纹解锁的声音。
蒋斯珩推门进来,手里提着一个甜品袋。袋子是我常去的那家店,外面还套着粉色纸盒。
“清清,会议提前结束了。”
他换上拖鞋,把纸袋放在餐桌上:“路过南街,给你买了草莓千层。你不是最喜欢吗?店里刚好有。”
我打开盒子,里面却是一块抹茶千层。
我不吃抹茶,吃了会整晚睡不着。
林诗雪最喜欢。
我拿着叉子,抬头看他:“不是草莓千层吗?”
蒋斯珩倒水的动作停了一下。
“店员拿错了吧。”他看了一眼盒子,语气与十分钟前没什么变化,“不喜欢就扔了,明天我重新给你买。”
他走近,伸手想摸我的头发。
我往后退了半步。
他的手停在半空,两秒后收回去。
“怎么了?”
我闻到一股很淡的香水味。
木质玫瑰里混着冷杉。
木质玫瑰是林诗雪常用的,冷杉调也不是他早上出门前喷的那款。
“你今晚去哪了?”我问。
“公司有个客户临时要见。”他喝了口水,“陪着喝了两杯。”
手机震了一下。
林诗雪发来消息。
【雨清!我答应他啦!明天中午我请客,你把你家蒋总也带上,我要正式把男朋友介绍给你们!】
紧接着,她又发来一张截图。
是我写的第99封情书。
【你说,如果一个人连写一百封信的耐心都有,是不是代表他一辈子都不会变心?】
同一时间,蒋斯珩放在桌上的手机亮了。
微信提示音响了一声。
我看见弹出的备注。
晚晚。
【延初,明天上午十点,你会来接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