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说:假名媛谈合作,大佬你就宠吧! 作者:柚锦年 更新时间:2026-07-07

简单洗漱过后,林月笙打开原主的行李。

一双皮鞋,几套衣服,就是原主的来时路。

其中两套是辞职时,那位富太对原主的好意,剪裁跟质量都不错,倒是不用再破费。

除此之外还有两套原主自己的衣服,也是选了最好的带来,裁剪一下,也能穿得出去。

一会儿要去旧货市场,林月笙不想穿的太打眼,就挑了一套最普通的。

刚要将其他衣服收回去,却在箱子最底下看到一张特别的纸,上面写着——“月笙”品牌注册证书。

记忆里,富太在她临走前将这证书交给她,“你手艺不错,将来有一天,或许能用得上。”

不得不说,在原主的二十三年人生里,这位富太算是对她最好的人了。

只可惜这证书原主是用不上了。

但她林月笙,却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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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的夏天天亮的很早,街上已经有自行车的**跟早点摊的吆喝声。

林月笙拿着跟宾馆前台兑的人民币跟粮票,斥巨资五毛买了两份牛腩粉。

这当然不符合她的名媛人设,但谁让这时代的宾馆不含早呢!

一分钱难倒英雄女啊!

粉很快被端上来,分量十足。

林月笙见赵小刀不动,干脆把筷子直接塞她手里:“快吃,吃完好办事。”

赵小刀愣了一下,而后有些不自在的低下头说:

“这可是你叫我吃的,休想我给你钱。”

林月笙失笑:“不用你给。你俩跟着我做事,就是我的人,一会儿等办完事回来,我再给你哥要两份打包回去。”

赵小刀低头扒粉,没吭声。

这年头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林月笙没矫情,三两下将粉吃干净,正要跟摊主打听旧货市场,就见刚去上厕所的赵小刀带着个三轮车师傅回来了。

“你俩去天光墟是吧,两毛钱,要去快点上车!一会儿天该亮了!”

林月笙不明所以,看向赵小刀。

后者惜字如金:“旧货市场,天亮就收摊。”

林月笙恍然大悟,赶紧掏钱上车。

原主记忆里,香江也有天光墟,是底层人民淘换东西的地方。

只是她没想到赵小刀执行力这么强,竟先她一步就打听到了这个地方,怪不得能在兴义安那样的地方活下来。

这倒是个意外的惊喜。

三轮车师傅收了钱,非常卖力的用最快的速度将两人送到。

此时已经有很多人摆摊,两人在市场逛了一圈,林月笙心中就有数了。

她在一个卖旧衣服的摊位前停下来,挑出一件浅灰色短袖衬衫、两条西裤和一件深色翻领短袖polo衫。

这两身衣服一看就不合她的身材,倒像是......

赵小刀抿了抿嘴角,小声嘀咕:“这衣服我是不会付钱的。”

林月笙没理会她,转而问向摊主:“这四件,多少钱?”

摊主是个精瘦的老头,眯着眼打量了林月笙一下:“五十!”

赵小刀冷笑:“你这衣服都是二手货了,还五十!十五!”

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你怎么不去抢!这可是港城来的货,正经百货大楼卖的新货嘞!”

“新的?”赵小刀翻开衣摆处不起眼的地方:“这里子都染色了,一看就是瑕疵尾货,你糊弄鬼呢!二十!不卖走人!”

老头噎住,嘟囔了几句,最后二十五成交。

赵小刀像是得胜的将军一般高昂着下巴转过头,对上一双含笑的眼睛,见林月笙真的付了钱,她忽然有点不自然。

林月笙只当没看见,接着带她去了另一个摊位,挑了两双赵家兄妹能穿的皮鞋,花了八块钱。

而后又去水货摊上,花一百块钱买了一块精仿欧米茄手表跟两块粗仿英格纳。

赵小刀知道那手表可能是给自己买的,赶紧拦着她付钱:“我跟我哥不需要。”

“你们不需要,但有钱人的保镖跟助理不能太寒酸。”

赵小刀一时没听明白这话什么意思,等想明白林月笙不仅把他们兄妹俩当保镖跟助理,还嫌他们寒酸时,人已经林月笙拉进了一个印名片的铺子。

店主印了一盒“香江月笙服装公司总经理林月笙”的名片,赵小刀也眼睁睁的看着林月笙又付了十块钱。

一上午正事没干,就花出去了一百四十三块七毛,赵小刀心都在滴血,同时也察觉到林月笙跟以前不同了。

她跟着山鸡哥的小弟跟踪过林月笙好几次,这女人在香江时出去逛街,连三蚊一碗的糖水都舍不得买,现在一上午竟能花这么多钱?

她到底年轻,还是没忍住拉住了林月笙的衣摆:

“去上海的火车硬座一人要27块4,你剩下的钱想买三张票都不够,还是省着点花吧!”

省?

林月笙上辈子压根不知“省”为何物。

这辈子虽然穷,但人的习惯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改变。

“钱不是省出来的,是赚出来的。”林月笙语重心长的说出了这句至理名言,见赵小刀依旧一脸凝重,索性不逛了:

“走,带你去个地方。”

高第街是羊城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全国小商贩都在这进货,从早到晚人挤人。

林月笙坐三轮路过时,就将这路记了下来。

她先带着赵小刀在市场里逛了一圈,然后在一家生意特别差的店门口停了下来。

老板是个秃顶中年男,正愁眉苦脸的坐在门口台阶上抽烟。

林月笙走过去翻了翻货,发现这店里的衣服布料不错,做工也还行,只是款式太土,颜色也暗淡。

“老板,这批货你进了多少?”她问。

“二百件。卖不动,压手里了。”老板依旧坐在台阶上,头也没回。

“进价多少?”

“六块一件。”

林月笙拿起一件衬衫,仔细看着。

衣服版型不错,稍微改改领口跟扣子就能焕然一新。

她上辈子就是学设计的,这点活儿在她看来压根不是事儿。

她提高了嗓音:“这批货我帮你卖。卖出去,我抽三成。”

老板手里的烟啪嗒掉在地上,回头仔细打量着林月笙:“就你?”

“就我。”林月笙点头:“反正卖不出去你也损失不了什么,不如试试?”

老板半信半疑,见她一脸自信,又实在没办法,就答应了。

林月笙在店里挑了一大堆亮色的扣子、蕾丝花边、缎带,总共花了不到十块钱。

然后借用摊位老板的小作坊,开始改衣服。拆扣子、缝花边、改领口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看得赵小刀目瞪口呆。

她跟了林月笙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知道她这么会做衣服。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在黑车间。”林月笙手上的活没停。

赵小刀本来还想问,见她忙个不停,只得闭嘴在一旁看,偶尔还帮忙裁剪布料。

两人配合的意外的不错,当天就改了四十件衣服,加上后面两天,一共一百二十件。

第三天下午,林月笙没再赶工,而是穿着改好的衣服,站在高第街最热闹的路口。她的气质本来就好,加上新潮的款式,很快就吸引了顾客。

“姑娘,你这衣服哪儿买的?”

“自己改的,要改吗?一件加工费四块。当然我身上的同款成衣也有,批发价十三块,想买可以跟这个小兄弟去看货。”

每当这时候,赵小刀都第一时间迎上去,负责将客人们带去店里。

赵大锤则被叫来帮忙跑腿送货,骑着老板的三轮车,穿梭在羊城的大街小巷。

一整个下午,一百二十件成衣销售一空,不少没买到的客人还不依不饶,林月笙立刻示意老板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

等人流终于散去,林月笙分得252块,加上十几个改衣的,一共赚了300块。

老板见她真卖出去了,还大方的多数了两张大团结塞给林月笙。

林月笙没要,反而拿起店里另一款卖不出去的连衣裙,快速剪开两个口,加了条同色系的丝巾穿进去做了腰带。

她改动的速度非常快,成品更是瞬间抓住了老板的眼球。

“妹子你这是?”老板心里忐忑又高兴,这款式一看就能大卖,但分出去三成利润,他又觉得多。

林月笙从小就在生意场上长大,哪能不懂老板的心思。

于是开门见山道:“这样的设计,我脑子里还有很多。不过我不打算再亲自改衣卖货。两成利,老板你同意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其他样品改了。”

老板快速在脑子里盘算起来。

这一下午进店的客人不少,就那一百多件三两下就被抢购一空,更多的是慕名而来却没买到的,光那客人的联系方式他就记了几十个。

他这小破店也算是小有名气了,接下来的款用这妹子的方式,也不愁卖。

至于改衣做衣,虽然麻烦点,但他可是有七大姑八大姨的,加起来能顶一个车间!

虽然还是觉得两成利高了,但想起仓库那卖不出去的库存、和今天下午客人们那狂热的劲儿......

于是老板只犹豫了一会儿就爽快点头,林月笙也答应对方第二天来改衣。

回去的路上赵小刀都还久久回不过神来。

她知道林月笙在昨天续房后就身无分文了,她就想看这女人如何收场呢,结果她还真赚到钱了!

还是这么多的钱!

要知道,现在内地普通工人的工资也才30一个月,可林月笙竟然三天就赚了300!

她忍不住问:“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

林月笙昂着下巴:“跟着我不就知道了?”

“走吧,快点回去睡觉,明天买票回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