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民也发语音。
「我陈建民在这个小区住了十年,不会占小姑娘便宜。协议白纸黑字,林知夏要赶我们,可以,先赔我们装修损失。」
我盯着那张协议。
签名确实像我。
但不是我签的。
日期是我出发后的第二天。
那天我在省城培训教室,从早到晚都有签到和照片。
我把协议照片保存。
发给许乔。
许乔问:「你最近有没有给沈砚安签过东西?」
「婚庆合同,酒店预定单,还有婚纱照确认单。」
「身份证复印件呢?」
「给过他一份。婚庆说需要。」
许乔发来一句。
「他跑不了。」
我坐在培训教室角落,耳边是别人翻书的声音。
那一秒,我没有哭。
只有一种很冷的清醒。
爱情里最贵的不是分手。
是你终于承认,身边人会把你的底线拿去做人情。
下午,我在小区群里发了第一条公开消息。
「本人林知夏,从未与陈建民签署借住协议,也未授权沈砚安处置我的房屋。请陈建民、蒋桂芬、马红在群内说明协议签署地点、在场人员、补偿费支付方式及凭证。」
群里瞬间安静。
十分钟后,陈建民回了一句。
「现金给的。」
我问:「给谁?」
他说:「给你未婚夫。」
我继续问:「沈砚安是产权人吗?」
没人回。
沈砚安很快打电话。
这次我接了。
他开口就说:「你在群里逼我干什么?」
我声音很平。
「陈建民说补偿费给你了。」
「他胡说的。」
「那你在群里澄清。」
电话那头传来桌椅摩擦声。
「知夏,别闹大。我也是为了我们以后。陈叔答应帮我们找便宜工人翻新房子,省不少钱。」
我问:「谁让你拿我的房子做人情?」
他没说话。
我又问:「沈砚安,我卧室抽屉里的东西,是不是你拿了?」
他立刻拔高声音。
「你别乱扣帽子!我拿你东西干什么?」
这句话太快了。
快得像提前背过。
我没有继续追问。
因为我知道,现在逼不出真话。
我只说:「你记住今天的话。」
然后挂断。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小反击。
我把律师函回执、门锁异常记录、陈璐撤回前的截图,按时间整理成一张长图。
发进小区群。
没有骂人。
没有解释感情。
只写一句:
「房子不是谁住进去,就是谁有理。」
群里风向第一次变了。
有人说:「如果没本人同意,这事确实不妥。」
也有人问马红:「物业开门有没有业主书面授权?」
马红沉默很久。
最后发了一句。
「具体情况还在核实。」
陈建民没有再说话。
凌晨一点,他给我发来私信。
「林知夏,别以为找律师就吓得住人。协议在我手里,房子我住定了。你要回来闹,我让你连门都进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