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雪夜捡人,一纸契约换赘婿大靖永安七年,冬。雁回关的暴雪,下了三天三夜,
能把人的骨头冻裂。沈长玉拎着沾血的杀猪刀,刚锁上自家肉铺的门。风雪灌进领口,
她缩了缩脖子,骂了句鬼天气,加快了脚步往家走。她是这雁回关独一份的女屠户。
爹娘半年前死在北狄流寇手里,留下她和十岁的弟弟沈小石头,还有一间肉铺,两间土坯房。
亲叔叔沈老根天天上门,想吞了她家的房契地契,镇上的泼皮无赖也总来占便宜,
全靠她手里这把磨得锃亮的杀猪刀,和一身天生的怪力,才撑住了这个家。转过巷口,
她家院门外的柴堆旁,倒着个男人。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被血浸透了大半,
胸口插着半截断箭,脸色白得像纸,气息弱得只剩一口气。哪怕昏死过去,脊背也挺得笔直,
一身书卷气里,掩不住骨子里的矜贵和杀伐气。沈长玉蹲下身,用刀尖挑了挑他的衣袍,
挑眉。这伤,一看就是被人追杀的,管闲事,大概率要惹祸上身。可看着男人紧抿的薄唇,
她又想起了死在流寇刀下的爹娘。心一横,扔了手里的猪下水,弯腰拽住他的胳膊,
往自己身上扛。男人看着清瘦,沉得要命,她却脸不红气不喘,直接把人拖进了院子,
踹上了院门。弟弟小石头吓得躲在门后:“姐,他、他是谁啊?好多血……”“别怕,
捡回来的,死不了。”沈长玉烧了热水,剪开他的衣裳,给他清理伤口,上药包扎。
胸口的箭伤深可见骨,还有大大小小十几道旧伤,一看就是常年在刀口上舔血的人。
忙活到后半夜,男人才悠悠转醒。一双眼睛黑沉沉的,像藏着北境的寒潭,
锐利得能扎进人心里。他警惕地扫过屋子,最后落在沈长玉身上,
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你是谁?”“沈长玉,这镇上杀猪的。
”沈长玉把一碗热粥递到他面前,挑眉,“我救了你,你欠我一条命。”男人看着她,
没接粥,也没说话。他是萧珩,当朝武安侯,手握北境十五万兵权,镇守国门十年。
却遭副将和当朝丞相构陷,十万大军埋伏,亲卫尽数战死,只剩他重伤逃亡,
倒在了这雁回关的雪夜里。怀里,还揣着能调动北境旧部的虎符。他以为自己死定了。
没想到,被一个拿杀猪刀的女人救了。沈长玉看他不动,把粥往炕边一放,抱着胳膊,
开门见山。“我知道你是被人追杀的,我不管你是谁,以前干过什么。”“从今天起,
你装我入赘的男人,在我这躲着。”“我管你吃,管你住,给你打掩护,护你命。”“你呢,
帮我管账,打理生意,挡挡烂桃花和极品亲戚。”“一句话,签个入赘契约,各取所需。
干不干?”萧珩看着眼前的姑娘。眉眼利落,下颌线绷得紧,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手里还沾着没洗干净的猪血,一身的泼辣劲,眼里却藏着软。活了二十四年,
他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要么是别人怕他,要么是别人想利用他。第一次,
有人把算计摆到明面上,跟他说,各取所需。他哑着嗓子,吐出一个字:“干。”就在这时,
院门外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还有官兵的喝问声。“开门!奉旨搜查逃犯!拒捕者,
格杀勿论!”第二章各取所需,病秧子赘婿是账房先生院门被砸得哐哐作响,
震得房梁上的雪都往下掉。小石头吓得直接扑进了沈长玉怀里,浑身发抖。
萧珩瞬间绷紧了身体,手摸向了枕头下藏着的匕首,眼神瞬间冷了下来。是追杀他的人来了。
他撑着就要起身,却被沈长玉一把按住了。“躺着别动。”沈长玉的声音很稳,
没有半分慌乱,“你现在出去,就是送死。”她把小石头塞到炕柜里,嘱咐道:“捂住耳朵,
不管听到什么,都别出来。”小石头含着泪点了点头,死死捂住了嘴。
外面的砸门声越来越凶,眼看就要被撞开了。沈长玉拽着萧珩,掀开了地窖的盖子。
地窖里阴冷潮湿,靠墙摆着好几个半人高的腌肉缸,一股子腊味。她把最里面的腌肉缸挪开,
指着后面狭小的缝隙:“进去,躲好。”“不管听到什么,都别出声。天塌下来,有我顶着。
”萧珩看着她,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外面是全副武装的追兵,
她一个手无寸铁的姑娘,却把最安全的地方留给了他,自己要去面对那些刀兵。
“他们要找的人是我,我出去……”“废什么话!”沈长玉瞪了他一眼,直接把他推了进去,
又把腌肉缸挪回原位,严丝合缝,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她拍了拍手上的灰,
整理了一下衣裳,把杀猪刀别在了后腰,转身走出地窖,锁上了盖子。刚走到院子里,
院门“哐当”一声,被撞开了。七个身着铠甲的官兵冲了进来,手里的长刀出鞘,寒光闪闪。
为首的百户长,眼神凶狠地扫过院子,最后落在沈长玉身上。
“有没有见过一个身受重伤的男人?大约二十多岁,身高八尺,身上有箭伤!
”沈长玉一脸茫然,像是被吓坏了,往后缩了缩,摇了摇头。“官爷,没、没见过。
”“我一个寡妇人家,带着弟弟过日子,哪敢见什么陌生男人啊。”百户长冷笑一声,
根本不信。“搜!给我仔细搜!院子里,屋子里,地窖里,一点角落都别放过!
”两个官兵立刻朝着地窖的方向冲了过去。沈长玉的心脏猛地一缩,
脸上却依旧装着害怕的样子,拦在了地窖门口。“官爷!使不得啊!
”“那里面是我家腌腊肉的地窖,阴冷得很,哪能**啊?再说了,我一个姑娘家的地窖,
哪能让男人随便进啊?”“滚开!”官兵一把推开她,沈长玉踉跄着摔在了地上,
手肘磕在石头上,瞬间擦破了皮,渗出血来。地窖的锁被砸开了,两个官兵举着火把,
冲了进去。沈长玉趴在地上,手悄悄摸向了后腰的杀猪刀,心提到了嗓子眼。
要是他们发现了萧珩,她今天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护着他。可没过多久,
两个官兵就从地窖里出来了,对着百户长摇了摇头。“百户,里面只有几个腌肉缸,没人。
”百户长的脸色沉了下来,走到沈长玉面前,长刀出鞘,刀刃直接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冰冷的刀锋贴着皮肤,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说!人到底藏在哪了?
”百户长的眼神阴狠,“我们查到了,他最后消失的地方,就是这条巷子!你要是敢撒谎,
我现在就宰了你!”刀刃又收紧了几分,已经划破了皮肤,渗出血珠来。
疼得沈长玉浑身一颤,可她却梗着脖子,半点没怂。她抬眼盯着百户长,扯着嘴角笑了,
笑得又野又横。“官爷,我说了没见过就是没见过。”“我一个杀猪的,
没见过什么侯爷将军,只见过猪肉。”“你今天就算一刀宰了我,我也没见过就是没见过。
有本事,你就砍下去!”她的眼睛亮得惊人,没有半分惧色。百户长看着她的样子,
心里反倒犯了嘀咕。看这姑娘的样子,不像是撒谎。难道真的搜错地方了?就在这时,
巷口传来了其他官兵的喊声:“百户!看到那逃犯的脚印了,往西边去了!
”百户长咬了咬牙,收回了刀,狠狠啐了一口。“算你命大!我们走!
”一群官兵浩浩荡荡地来,又浩浩荡荡地走了。院门被重新关上,院子里终于恢复了安静。
沈长玉紧绷的身体,瞬间软了下来,一**坐在了地上,后背的衣裳,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脖子上的伤口,**辣地疼。地窖的盖子被推开,萧珩从里面走了出来。他刚才在地窖里,
把外面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刀刃抵在她脖子上的时候,他差点就冲出去了。
他快步走到沈长玉面前,蹲下身,看着她脖子上的伤口,手都在抖。“你傻不傻?
”他的声音沙哑,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心疼,“他们要是真的动手怎么办?你就不怕吗?
”沈长玉抬头看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伸手抹了抹脖子上的血。“怕什么?
你是我男人,我不护着你,护着谁?”“再说了,我杀猪的,什么刀没见过?这点小伤,
算个屁。”萧珩看着她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得发烫。
他这辈子,见惯了朝堂的尔虞我诈,沙场的生死搏杀。从来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他,
把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肯吐露半个字。他伸手,小心翼翼地给她擦了擦脖子上的血,
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她。“以后,不许再这么傻了。”“就算天塌下来,也该我给你顶着。
”沈长玉的脸,瞬间红了,心跳得跟擂鼓似的,赶紧别过头去,假装拍身上的灰。
“知道了知道了,啰嗦。”从那天起,萧珩就在沈家住了下来。对外,沈长玉就说,
这是她远方的表哥,父母双亡,来投奔她,入赘到沈家了。镇上的人都议论纷纷。
说沈长玉一个杀猪的,居然找了个这么俊的男人,看着文质彬彬的,就是病恹恹的,
一看就干不了活,又是个吃软饭的。沈长玉听见了,拎着杀猪刀就怼回去。
“我男人我乐意养,关你们屁事?再敢嚼舌根,我割了你们的舌头喂狗!”从那以后,
没人敢当面说闲话了。萧珩也没食言。他虽然装成一副弱不禁风的病秧子样子,
可脑子却好使得吓人。沈长玉以前只知道杀猪卖肉,生意不温不火,勉强够糊口。
萧珩给她出主意,让她做腊肉、腊肠,分不同的口味,卖给过往的商队和边关的守军。
还教她怎么记账,怎么压价收猪,怎么拓展销路。不过半个月,沈长玉的腊肉生意,
就火得一塌糊涂。不光雁回关的饭馆、客栈都从她这里订货,连过往的商队,
都成批成批地买,说要带到关内去卖。沈长玉赚得盆满钵满,看着账本上的数字,
笑得合不拢嘴。她以前只觉得,这男人长得好看,命是她救的,留着能挡挡事。现在才发现,
她这哪里是捡了个赘婿,分明是捡了个活财神。不光生意上帮她,那些烂桃花和极品亲戚,
萧珩也帮她挡得明明白白。镇上开粮铺的张公子,以前总来骚扰沈长玉,仗着家里有两个钱,
天天来肉铺晃悠。这天又来,拿着一支珠花,嬉皮笑脸地说要娶沈长玉当小妾。话还没说完,
就被萧珩几句话怼得哑口无言。萧珩看着文弱,可嘴皮子却毒得很,
几句话就戳中了张公子的痛处,说得他脸一阵红一阵白,灰溜溜地跑了,
再也不敢来骚扰沈长玉。沈长玉看着萧珩,眼睛都直了。“可以啊你,看着不声不响的,
怼人这么厉害。”萧珩低头,给她拨着算盘,算着当天的账,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
“这点小事,不算什么。”他看着低头整理腊肉的沈长玉,阳光落在她的侧脸上,
眉眼弯弯的,好看得紧。原本,他只当她是个力大无穷的免费保镖,给他提供个藏身的地方,
一个暖和的土炕。可现在,他看着她的笑,听着她骂骂咧咧地跟商贩砍价,
看着她给弟弟小石头缝补衣裳,心里那片冰封的地方,一点点融化了。
他开始贪恋这人间烟火,贪恋这个有她的小院。可他不知道,平静的日子,过不了多久了。
他的叔叔,当朝的安王,已经和丞相勾结,派了第二波杀手,直奔雁回关而来。
而边关的烽火,也快要烧起来了。第三章极品抢产,
病秧子露了真本事沈长玉的腊肉生意越做越大,在雁回关都出了名了。钱赚得多了,
麻烦也跟着来了。她那个贪得无厌的叔叔沈老根,早就红了眼。
以前沈长玉只靠杀猪卖肉糊口,他就天天上门想占便宜,现在看她发了财,
更是恨不得把沈家的家产,全都吞到自己肚子里。这天一早,沈长玉刚把肉铺的门打开,
沈老根就带着老婆儿子,还有几个壮汉,浩浩荡荡地冲了过来。一脚就踹翻了门口的肉案子,
猪肉滚了一地,沾了泥。“沈长玉!你个死丫头!翅膀硬了是不是?”沈老根叉着腰,
唾沫星子横飞,“你爹娘死了,这沈家的家产,就该有我一份!这肉铺,还有你赚的钱,
都该是你堂哥沈虎的!”他老婆跟着阴阳怪气:“就是!我们还以为你找了个什么富贵人家,
原来是个病秧子软饭男!”“一个丫头片子,带着个拖油瓶,还有个吃软饭的,
守着这么大的生意有什么用?赶紧把房契地契交出来!”沈长玉的脸瞬间沉了下来,
握紧了手里的杀猪刀。“我爹娘的东西,凭什么给你们?”“当初我爹娘刚走,
你们就上门抢东西,要不是我拿着刀以死相逼,你们早就把这房子吞了!现在又来?
门都没有!”“不给?”沈老根冷笑一声,一挥手,“给我砸!把这破铺子砸了!
我看她给不给!”身后的几个壮汉,立刻就要上前砸东西。就在这时,
一直坐在旁边算账的萧珩,站了起来。他挡在了沈长玉身前,脸色依旧苍白,看着弱不禁风,
可身上那股子气场,却瞬间压得人喘不过气。他看着沈老根,声音平淡,
却带着一股莫名的威压。“把肉案子扶起来,地上的肉,按价赔偿。”“然后,滚。
”沈老根愣了一下,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个吃软饭的病秧子,
也敢在老子面前说话?我看你是活腻了!”他挥着拳头,就朝着萧珩的脸砸了过来。
沈长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刚要拎刀冲上去。就看见萧珩侧身躲开,反手一抓,
拧住了沈老根的手腕。“咔嚓”一声脆响。沈老根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整个人疼得直接跪在了地上,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裳。所有人都懵了。谁也没想到,
这个看着弱不禁风的病秧子,居然这么能打。沈老根的儿子沈虎,看着爹被打,红了眼,
拎着棍子就朝着萧珩冲了过来。萧珩抬脚,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沈虎整个人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出去两米远,摔在地上,一口酸水就吐了出来。
剩下的几个壮汉,看着这架势,吓得连连后退,不敢再上前一步。
萧珩一步步朝着沈老根走过去,眼神冷得像关外的冰雪。“三天之内,把这些年,
你们从沈家肉铺拿走的钱,一分不少地还回来。”“还有,当年我岳父岳母去世,
你们偷偷搬走的东西,也全部还回来。”“不然,我就去衙门告你们抢夺家产,殴打良民,
让你们父子俩,都去大牢里过年。”沈老根看着他眼里的狠劲,吓得腿都软了。
他哪里还敢多待,赶紧让老婆扶着自己和儿子,连滚带爬地跑了。跑远了,才敢放狠话,
说这事没完。铺子门口,恢复了安静。沈长玉看着萧珩的背影,半天没回过神。她一直以为,
他只是个脑子好使的文弱书生。没想到,他居然这么能打,眼神里的狠劲,是真的见过血的。
萧珩转过身,看向她,眼底的冷意瞬间消散,又变回了那个温顺的样子。他伸手,
轻轻擦了擦她脸上沾着的一点肉末,声音温柔。“没事吧?没吓到你吧?”沈长玉的脸,
瞬间红了,心跳得跟擂鼓似的,赶紧低下头,假装收拾地上的猪肉。“没、没事。谢谢你啊。
”“以前他们来闹,我都只能拿着刀跟他们硬拼,从来没人帮我挡过。
”萧珩看着她泛红的耳尖,心里软得一塌糊涂。他蹲下身,帮她捡地上的猪肉,
轻声说:“以后,有我在。”“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们姐弟了。”那天之后,
沈长玉看萧珩的眼神,彻底不一样了。她心里的疑团也越来越大。一个普通的落魄书生,
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身手?怎么会懂这么多做生意的门道?甚至连官府的律法,
都摸得一清二楚。她没问。她娘说过,男人不想说的事,别追着问。只要他真心跟她过日子,
不害她们姐弟,别的都不重要。可萧珩的秘密,还是一点点露了马脚。这天晚上,收了铺子,
沈长玉带着弟弟小石头,在院子里玩。小石头拿着弹弓,打院子里的麻雀,打了半天,
一个都没打中。气得小嘴撅得老高,闹着让姐夫教他。萧珩笑着接过弹弓,随手一拉,
石子飞了出去。远处树枝上的麻雀,应声落地。小石头瞬间欢呼起来,拍着手喊姐夫厉害。
沈长玉站在一旁,眼睛都直了。那棵树离着十几步远,树枝又细,麻雀又小,
她打了十几年弹弓,都没这么准的准头。一个普通的书生,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身手和准头?
更让她震惊的,还在后面。几天后,边关传来了消息,北狄的小股骑兵,闯了进来,
在镇子外的村子里烧杀抢掠。守军去追,却中了埋伏,被困住了。整个镇子都慌了,
百姓们吓得关门闭户,生怕北狄人打进来。沈长玉的肉铺也关了门,她把门锁好,
拿着杀猪刀,守在院子里。萧珩站在院墙上,朝着关外的方向看了半天,脸色沉得厉害。
晚上,沈长玉起夜,刚走到院子里,就愣住了。月光下,萧珩正在练剑。手里的木剑,
舞出一片寒光,剑气震得院里的积雪都飞了起来。那身手,那气场,哪里是什么落魄书生。
分明是久经沙场,见过血的武将。沈长玉站在门后,屏住了呼吸。直到萧珩收了剑,
她才赶紧退回屋里,假装没醒。可心里的疑团,却越来越大。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她没问出口,可萧珩却察觉到了她的异样。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快要瞒不住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跟她坦白,麻烦就先来了。这天下午,沈长玉正在肉铺里忙活,
镇子外突然传来了凄厉的号角声。跟着,就有人疯了一样冲进镇子,大喊着:“不好了!
北狄人打过来了!边关破了!”整个镇子,瞬间炸了锅。百姓们吓得四处乱跑,哭喊声一片。
沈长玉脸色大变,刚要锁上铺子的门,就看见萧珩快步走了过来,脸色凝重。“长玉,
带着小石头,立刻锁好院门,躲在家里,不要出来。”“北狄的先锋军,已经快到镇子口了。
”沈长玉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急道:“那你呢?你要去哪?”萧珩看着她,眼神复杂。
他知道,他不能再躲了。北境是他守了十年的地方,这里的百姓,是他要护的人。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北狄人,在这里烧杀抢掠。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轻声说:“我去看看。
放心,我会回来的。”他转身,就要走。沈长玉却死死拽住他的胳膊,把手里的杀猪刀,
塞到了他手里。“拿着。”“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要去干什么,活着回来。我和小石头,
在家等你。”萧珩看着手里的杀猪刀,又看着她眼里的担心,
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他用力点了点头,把刀收好,转身,朝着镇子口的方向,
疾驰而去。沈长玉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心里隐隐有种预感。从今天起,
这个装成病秧子的男人,再也藏不住了。而他们的日子,也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平静了。
第四章仇家上门,他是武安侯萧珩镇子口,已经乱成了一团。北狄的先锋骑兵,
大约有几百人,已经冲破了镇子口的栅栏,见人就杀,见房子就烧。
镇子上的民壮和几个守军,根本挡不住,节节败退,死伤惨重。
眼看北狄人就要冲进镇子深处了,萧珩赶到了。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守军落下的长刀,
直接冲了上去。他的身影,快得像一道闪电。手里的长刀,每一次挥出,都带着血光。
当年在南疆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身手,此刻展露无遗。不过片刻功夫,
冲在最前面的十几个北狄骑兵,就倒在了他的刀下。原本溃不成军的民壮和守军,
看到这一幕,都愣住了。跟着,瞬间燃起了斗志。“杀!跟这些北狄狗拼了!
”萧珩一马当先,带着众人,朝着北狄骑兵冲了过去。他就像一头猛虎,
在北狄的骑兵阵里冲杀,无人能挡。不到半个时辰,几百个北狄先锋骑兵,就被全歼了。
镇子口的危机,解除了。幸存的百姓和守军,都围了过来,看着萧珩,眼里满是敬佩和感激。
“多谢壮士!多谢壮士救命之恩!”“壮士太厉害了!要不是你,我们今天都得死在这!
”萧珩刚要说话,就听见身后传来了马蹄声。一队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疾驰而来,
在他面前勒住了马。为首的千户,翻身下马,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侯爷!
属下终于找到您了!”“属下无能,让您受了这么多苦!”他身后的锦衣卫,
也齐刷刷地跪了下来。“参见侯爷!”侯爷?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围着的百姓,
都面面相觑,眼里满是震惊。这个沈长玉家的病秧子赘婿,居然是个侯爷?
萧珩看着跪在地上的锦衣卫千户林威,脸色沉了下来。“起来吧。怎么找到这里的?
”林威站起身,躬身回道:“侯爷,属下查到了安王和丞相派来的杀手,一路追了过来,
没想到真的找到您了。”“侯爷,京里已经天翻地覆了。丞相和安王勾结,把持朝政,
皇上病重,已经被他们软禁了。”“他们还伪造了您通敌的证据,下了海捕文书,
全国通缉您。北境的十万旧部,都在等您一声令下,清君侧,除奸佞!”周围的百姓,
听到这些话,彻底炸了锅。通敌?清君侧?这可不是普通的侯爷能掺和的事。
有人突然反应过来,失声喊道:“萧珩?武安侯萧珩?!”“是那个镇守北境十年,
打得北狄闻风丧胆的武安侯?!”整个镇子口,瞬间安静了。所有人都看着萧珩,
眼里满是不敢置信。武安侯萧珩?那个名动天下,大靖的军神?半年前,传闻通敌叛国,
失踪了的武安侯?他居然就在这个小镇上,入赘到了沈家,当了个杀猪女的赘婿?
萧珩没有否认。他扫了一眼众人,最后,目光落在了人群的后方。沈长玉站在那里,
手里还拎着给她送过来的包袱,脸色苍白,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她听到了。所有的话,
她都听到了。她捡回来的这个落魄书生,这个入赘到她家的男人,居然是当朝武安侯萧珩。
那个被通缉的通敌叛国的罪臣,也是那个守护了大靖北境十年的军神。萧珩看着她,
心脏猛地一缩。他推开人群,快步走到她面前,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长玉,我……”“你真的是武安侯萧珩?”沈长玉打断他,声音很平静,听不出喜怒。
萧珩点了点头,声音沙哑:“是。”“对不起,我骗了你。”沈长玉看着他,半天没说话。
她想起了雪夜里,他倒在她家院门口的样子。想起了他帮她算账,打理生意,帮她挡烂桃花,
打极品亲戚。想起了他深夜里练剑的样子,想起了他精准的弹弓手法。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他根本不是什么落魄书生,他是权倾朝野的武安侯。她突然笑了笑,把手里的包袱递给他。
里面是他的几件换洗衣裳,还有她攒的一些银子。“既然你的人找来了,那你就走吧。
”“你的身份金贵,不是我这小小的屠户家,能留得住的。”“这半年,多谢你帮我。
我们的契约,到此为止了。”萧珩看着她递过来的包袱,心里像被刀割一样疼。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急道:“长玉,我不走。”“我骗了你,是我不对。可我对你的心,
是真的。”“不管我是萧珩,还是那个落魄书生,我都是你的男人,是入赘到沈家的赘婿。
”沈长玉抽回自己的手,别过头去,不让他看到自己泛红的眼眶。“不必了。”“武安侯,
我们不是一路人。”“你的战场在京城,在边关,我的日子在这小镇上,在我的肉铺里。
”“你走吧,以后别再来了。”她说完,转身就走,背影挺得笔直,没有回头。
萧珩看着她的背影,想要追上去,却被林威拦住了。“侯爷,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安王和丞相派来的第二波杀手,已经到了镇子外,还有半个时辰就能到。
我们必须立刻走!”“还有,北狄十万大军南下,边关已经破了三座城池,直逼京城。
我们必须尽快去边关,收拢旧部,挡住北狄人!”萧珩攥紧了拳,看着沈长玉消失的巷口,
眼底满是痛苦和不舍。他知道,林威说的是对的。他不能再躲了。北境的百姓,还在等着他。
那些构陷他的奸佞,还在朝堂上作威作福。他必须走。可他舍不得她。这半年的人间烟火,
是他这辈子,最温暖的时光。他早就把心,落在了这个拿杀猪刀的姑娘身上。他深吸一口气,
对着林威下令:“你带人,暗中保护沈姑娘和她弟弟,不许他们受半点伤害。
”“敢有人动他们一根汗毛,提头来见。”“是!侯爷!”林威立刻领命。
萧珩最后看了一眼那间小院的方向,翻身上马,调转马头,朝着边关的方向,疾驰而去。
他必须去解决这些事。等他**昭雪,杀了奸佞,退了北狄人,他一定会回来。风风光光地,
把她娶回家。而巷子里,沈长玉靠在院门上,听着远去的马蹄声,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她以为自己只是捡了个落魄书生,签了个各取所需的契约。却没想到,把自己的心,
也赔进去了。小石头拉着她的衣角,小声问:“姐,姐夫走了?他还会回来吗?
”沈长玉蹲下身,擦了擦眼泪,摸了摸弟弟的头,扯着嘴角笑了笑。“不知道。
”“走了就走了,我们的日子,照样过。”她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却空落落的。院子里,
还留着他的气息,账本上,还有他写的字,炕头上,还有他没喝完的药。到处都是他的影子。
接下来的日子,沈长玉还是像以前一样,开肉铺,做腊肉,打理生意。可她总是会下意识地,
看向铺子门口的那个位置。以前,他总是坐在那里,帮她算账,对着她笑。现在,那个位置,
空了。镇子上的人,都知道了她的男人是武安侯。以前那些嚼舌根的,现在见了她,
都毕恭毕敬地喊一声沈姑娘,再也没人敢说半句闲话。沈老根一家,更是吓得躲在家里,
连门都不敢出。可沈长玉一点都不在乎这些。她只在乎,那个男人,现在在哪?安不安全?
边关的战报,时不时地传过来。北狄十万大军南下,边关节节败退,京城震动。所有人都说,
只有武安侯萧珩,才能挡住北狄人。沈长玉每天都去镇子口的驿站,打听边关的消息。
听到他收拢了旧部,在边关稳住了阵脚,她就松一口气。听到北狄人进攻猛烈,战事胶着,
她就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她知道,他在战场上,刀尖舔血,生死难料。
她不能就这么待在小镇上,等着他回来。她要去找他。第五章一纸休书,
她磨快了杀猪刀日子一天天过去,边关的战事,越来越紧张。沈长玉每天都活在担心里,
人也瘦了一大圈。这天,她刚从驿站回来,就看见家门口,站着两个身着铠甲的士兵。
看到她回来,士兵立刻上前,躬身行礼。“沈姑娘,我们是侯爷的人。侯爷有东西,
让我们交给您。”沈长玉的心脏,猛地一跳。他有东西给她?他是不是要回来了?
她赶紧接过士兵递过来的一个木盒,手都在抖。打开木盒,里面放着一叠厚厚的银票,
还有一张纸。她拿起那张纸,展开一看。上面只有短短几行字,
标题却刺得她眼睛生疼——休书。上面写着:立休书人萧珩,今与妻沈长玉,恩断义绝,
一别两宽。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特立此据,为证。落款,是萧珩的名字,
还有他的印章。沈长玉拿着休书,站在原地,浑身冰凉,像被人扔进了冰窖里。休书。
他给她,写了休书。旁边的士兵,低声开口:“沈姑娘,侯爷说,这些银票,够您和弟弟,
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侯爷还说,他对不起您。以后,您就当从没见过他。
”沈长玉抬起头,声音沙哑地问:“他现在在哪?”“侯爷现在在边关,和北狄大军对峙。
”士兵回道。沈长玉笑了,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好一个萧珩。走了就走了,
现在还给她寄一封休书,用一叠银票,就想把他们之间的一切,都抹干净?各取所需,
是他说的。现在,他用完了,就一纸休书,把她甩了?她以为,他们之间,
就算不是情深意重,也至少有过患难与共的情分。没想到,在他眼里,
不过是一场可以随时结束的交易。她把休书,狠狠攥在手里,揉成了一团。银票,
她看都没看,直接扔回了木盒里。“这些东西,拿回去。”沈长玉的声音很平静,
却带着一股刺骨的冷,“告诉萧珩,我沈长玉,不是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想休了我,可以。让他自己,回来跟我说。”“这休书,我不认。”士兵看着她的样子,
面面相觑,不敢接话。沈长玉转身,走进院子,哐当一声,关上了院门。靠在门板上,
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汹涌而出。她不是哭他走了,也不是哭他是侯爷,她配不上。
她是哭,他明明知道,她要的从来不是什么银票,不是什么荣华富贵。她要的,
不过是一句实话,一个交代。他以为,一纸休书,一笔银子,就能把她推开,就能护着她?
他太小看她沈长玉了。哭了半宿,沈长玉把眼泪擦干了。她没有像普通女子那样,哭哭啼啼,
自怨自艾。她走到院子的磨刀石旁,把那把陪了她十几年的杀猪刀,拿了出来。一下一下,
认真地磨着。磨刀石霍霍作响,刀刃被磨得寒光闪闪,锋利无比。小石头站在门口,
看着姐姐的样子,小声问:“姐,你磨刀干什么呀?”沈长玉抬起头,眼里没有半分柔弱,
只有坚定和锐利。“小石头,姐要去边关。”“去找那个**,问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想把我甩了,没那么容易。”小石头愣了一下,跟着用力点了点头:“姐,
我跟你一起去!我们一起去找姐夫!”“不行。”沈长玉摇了摇头,摸了摸弟弟的头,
“边关太危险了,你不能去。”“我已经跟隔壁的王大娘说好了,你去她家待一段时间,
姐很快就回来。”小石头瘪了瘪嘴,却还是听话地点了点头:“那姐,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还有,一定要把姐夫带回来!”沈长玉笑了笑,没说话。带不带得回来,另说。她必须去,
当面问问萧珩,那封休书,到底是什么意思。还有,她要看看,那个他拼死守护的边关,
到底是什么样子。更要让他知道,她沈长玉,不是只能躲在他身后,被他护着的女人。
他能上战场,她也能。接下来的几天,沈长玉把家里的事,都安排好了。肉铺和腊肉生意,
交给了信得过的伙计打理,弟弟托付给了隔壁的王大娘。她把自己的东西,
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袱,里面放着换洗衣裳,伤药,还有那把磨得锋利无比的杀猪刀。
她换上了一身男装,把头发束了起来,束胸裹紧,脸上抹了点炭灰,遮住了原本白皙的皮肤。
原本眉眼利落的姑娘,瞬间变成了一个眉眼清秀的少年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满意地点了点头。女扮男装,才好混进商队,去边关。第二天一早,天刚亮,
沈长玉就背着包袱,出了门。她找到了一支要去边关的商队,商队的领头人,
是经常从她这里订腊肉的王掌柜。王掌柜看着她,皱着眉:“沈小兄弟,你这细皮嫩肉的,
去边关干什么?那边正在打仗,太危险了。”沈长玉拱了拱手,压低了声音,
粗着嗓子说:“王掌柜,我弟弟生病了,需要钱买药。我听说边关那边,当兵能赚军饷,
我想去投军。”“您就行行好,带我一程,路上的干粮路费,我都自己出,还能帮您赶车,
护着商队。”王掌柜看着她瘦弱的样子,有点不信。可他受过沈长玉的恩惠,
又看她实在可怜,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行吧,那你就跟着吧。路上一定要听话,不许乱跑。
”“多谢王掌柜!”沈长玉立刻躬身道谢。就这样,沈长玉跟着商队,踏上了前往边关的路。
从雁回关到边关前线,有上千里路,一路艰险,还有流寇和北狄的散兵。
可沈长玉一点都不怕。她从小在边关长大,风里来雨里去,什么苦没吃过。路上,
商队遇到了两次劫匪,都是她第一个冲上去,手里的杀猪刀舞得虎虎生风,
几下就把劫匪打跑了。商队的人,都对这个看起来瘦弱的“小兄弟”刮目相看,
再也不敢小瞧她了。王掌柜更是惊叹:“沈小兄弟,没想到你看着瘦,身手居然这么厉害!
”沈长玉笑了笑,没多说什么。她的刀法,都是杀猪练出来的,快、准、狠,招招致命,
对付几个劫匪,绰绰有余。一路风餐露宿,走了将近一个月,终于到了边关前线,朔方城。